陕西公共资源交易中心专家抽取工作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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公共资源交易中心建设指导意见

公共资源交易中心建设指导意见

公共资源交易中心建设指导意见一、场地建设要求公共资源交易中心应具备交易服务、信息发布、开评标、组织竞价等功能,应包括交易服务大厅、开标区、评标区、谈判区、实物展示区、拍卖竞价区、多功能交易大厅等功能区。

(一)交易服务大厅交易服务大厅应具备咨询服务、业务受理(工程建设、政府采购、国有产权、土地及矿业权、药品采购、其他交易等)、专家抽取、信息服务(信息展示、查询等)、商务服务(打字复印、传真扫描等)等功能,办事窗口数量根据相应业务量设置还应设置一定面积的实物展示区。

交易服务大厅应配备排队叫号系统、业务办理自助值机系统、广播系统、对工作人员的评价系统以及高清无死角摄像头,同时设置等待坐席,方便客户休息。

(二)开标、电子竞价室开标室需配置会议扩音设备(音响、话筒、调音台等)、配置电脑、网络打印机、投标文件解密供开标使用;配置显示系统(拼接屏、投影机、电视机等),便于投标人员查看各个投标厂商的报价文件、身份验证文件及开标流程;应配置高清无死角摄像机及拾音器,便于监督使用。

配置背景广播设备,以便播放背景音乐或通知通告;应在开标室外显着位置设置信息及使用状态发布系统。

(三)评标室评标室与开标室的数量原则上建议按2:1比例配置。

评标室应配置门禁系统;设置开评标信息显示系统(拼接屏、投影机、电视机)以及呼叫服务系统;配置计算机、网络打印机等设备,供辅助评标人员使用,同时配置评标计算机(带摄像、拾音功能),具备远程异地评标功能;评标室应配置高清监控(含拾音)系统,便于监督使用;应配置能屏蔽移动通信信号的干扰设备;专家与专家之间、评标室与质询室之间应配备变声系统。

(四)谈判室谈判室应配备显示设备(拼接屏、投影机、电视机等),用于显示洽谈资料文件等;配置计算机、网络打印机及呼叫服务系统;配置室内控制的监控系统(含拾音),便于留存查阅;应配置信息显示通知系统,及时通知洽谈人参加洽谈。

(五)现场竞价、拍卖大厅应设置一个多功能交易大厅,具备现场竞价、拍卖、开标等功能。

关于完善专家抽取功能的建议上领导批示

关于完善专家抽取功能的建议上领导批示

关于完善专家抽取功能的建议上领导批示“市公共资源交易中心的某些领导和工作人员,对工程招投标的评标专家库软件动了手脚,使一些专家异常频繁地参加评标工作,成了市公共资源交易中心评标室的常委,违反了随机抽取的宗旨,怀疑存在权钱交易、利益分成等违反国家招投标法律法规的问题。

”一封反映公共资源交易的信访举报件被送到贵港市纪委监委信访室。

经初核,信访举报件反映的“工程招投标评标专家库”软件是广西壮族自治区住建厅统一建设的系统,由贵港市公共资源交易中心负责随机抽取专家工作。

出现个别评标专家参评人次较多的现象,是因为工程建设项目入库专家不多、类别少以及自治区综合评标专家库存在焦点集中和边缘化的特点等客观原因造成的。

在核查中,没有发现存在权钱交易,利益分成等违反国家招投标法律法规的问题。

对反映市公共资源交易中心上述的问题暂作信访了结处理。

虽然该信访件反映的问题不存在违纪违法的问题,但也存在很多风险漏洞。

该市纪委监委驻市工信局纪检监察组还是及时向市财政部门和市公共资源交易中心发出建议书,要求他们主动向自治区相关部门反映情况,采取积极措施进一步完善专家抽取系统,改变个别评标专家参评人次较为集中的现象。

贵港市纪委监委聚焦公共资源交易、工程建设招投标、土地招拍挂等重要领域和关键环节,坚持教育、制度、监督并重的惩治和预防腐败体系,强化源头防腐工作力度。

最大限度地降低廉政风险,切实推进公共资源交易的公开、公平、公正和诚实信用。

明晰公共交易对象及项目范围,对应进入公共资源交易中心的公共资源交易对象,应进必进,严禁场外交易。

进一步完善公共资源交易规则、程序和制度,确保交易的合法合规,严厉打击利用规则漏洞围标串标、暗箱操作等行为。

建立优化制度,完善流程管理,围绕公共资源交易领域腐败问题易发多发的重点科室、重点岗位和关键流程,明确行政监管部门与交易中心的不同职责范畴。

避免出现既当“裁判员”又当“运动员”的现象。

聚焦“专家不专”乱象,开展专家入库和技能培训,积极引进优质专家资源,充实专家库。

专家抽取室管理暂行规定

专家抽取室管理暂行规定

专家抽取室管理暂行规定
一、专家抽取室为评标评审专家抽取的专用场所,除招标(采购)人或其授权的代理机构人员、相关监督部门代表、市交易中心经办人员外,无关人员不得进入专家抽取室。

二、专家抽取室不得摆放与专家抽取无关的设备,不得做与专家抽取无关的工作。

三、专家抽取终端及相关设备的使用和管理由市交易中心专家抽取室工作人员负责,实行专人专管。

四、各参与人应自觉遵守室内秩序和专家抽取有关规定,遇到抽取高峰时期自觉排队等候,并保持室内安静。

五、招标(采购)人或授权的代理机构人员应当按照抽取室工作人员的指引,在指定的抽取终端上进行操作,抽取开始前,招标(采购)人或授权的代理机构人员应认真检查核实项目抽取信息,确认无误后点击抽取按钮进行自动抽取。

六、使用固定电话抽取评标专家的招标项目,招标(采购)人或授权的代理机构人员在专抽室指定区域使用专用固定电话进行专家抽取。

七、专家抽取工作应严格保密,相关人员不得外借、外传(复制)评标专家的相关信息、资料
八、市交易中心经办人员应做好专家抽取终端及相关设备的日常维护工作,始终保持设施设备处于良好运行状态。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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专家抽取制度

专家抽取制度

专家抽取制度
一、采用计算机随机抽取,随机抽取系统由交易中心负责建设和管理。

抽取评标专家应在开标前24小时内进行。

二、进入抽取室所有人员应主动关闭通讯工具,并放入指定位置.
三、抽取评标专家时,必须有招标人代表、监督人员在场。

自评标专家抽取工作开始,到抽取且通知到的评标专家全部进入评标区域止,参与评标专家抽取的人员不得离开评标专家抽取室。

四、抽取评标专家时,抽取人应当遵守交易中心工作人员的操作指令,按照下列抽取程序和步骤进行:
1、抽取人按约定时间到场,向交易中心工作人员提交招标人法人授权委托书,并按招标文件中确定的评标专家数量和所需专业,进入评标专家计算机管理系统随机抽取。

2、抽取人按所抽取评标专家不同专业类别的先后次序,通过交易中心设置的专用通讯设备进行通知。

通知时只能告知评标的具体地点和时间,不得透露招标人、投标人和评标工程具体名称等其他信息。

3、对因故不能出席评标会的评标专家,抽取人应在抽取通知单上注明原因。

4、评标专家抽取工作完成后,抽取人、监督人和交易中心工作人员应在打印出的评标专家抽取表上签字,交易中心负责归档保管。

评标专家抽取制度

评标专家抽取制度

评标专家抽取制度
1、省交易中心应设立抽取评标专家的专用场所,配备随机抽取评标专家的设备和可显示来、去电话号码的固定免提电话,并按《xxx省建设工程交易中心评标专家抽取暂行办法》抽取评标专家。

通知评标专家参加评标时应使用免提通话。

2、因技术复杂、专业性强或者有特殊要求的招标项目,或者专家库内的专家人数或专业不能满足招标工程评标需要,招标人用书面形式直接确定评标专家的,招标人应在评标专家进入评标场所之前,向省交易中心提供直接确定评标专家的文件,并办理评标专家进入评标场所的手续。

勘察、设计招标直接确定评标专家的,招标人和其委托的招标代理机构还应提前5日,按照《建筑工程设计评标中直接邀请专家若干规定》(详见附件3),并填写《设计招标评标委员会
直接确认报备表》报监管机构。

招标人用书面形式直接确定的评标专家,招标人和代理机构应予以保密。

3、不在省交易中心招投标的工程不在省交易中心抽取专家。

陕西省公共资源交易平台远程异地评标管理办法

陕西省公共资源交易平台远程异地评标管理办法

陕西省公共资源交易平台远程异地评标管理办法(征求意见稿)第一章总则第一条为进一步统筹公共资源交易评标评审专家资源,保障远程异地评标活动科学、规范、有序开展,提高评标质量和效率,根据《中华人民共和国招标投标法》《中华人民共和国政府采购法》《电子招标投标办法》及有关法规政策,结合我省实际,制定本办法。

第二条本办法所称远程异地评标,是指依托电子交易系统,利用计算机技术、网络安全技术、视频语音实时交互技术等,在两个及其以上评标现场组建评标委员会完成项目评标的活动。

所需的评标评审专家应从陕西省综合评标评审专家库、政府采购评审专家库中抽取。

第三条本省行政区域内公共资源交易项目远程异地评标活动适用本办法。

第四条招标人(采购人)可向公共资源交易中心申请采用远程异地评标方式进行评标,或者行政监督部门认为需要远程异地评标的,可以采用远程异地评标方式进行评标。

隔夜评标项目,以及有其他特殊要求的项目原则上不采用远程异地评标方式。

第五条远程异地评标场所分主场和客场,项目进场交易所在地公共资源交易场所为主场,项目进场交易所在地之外的公共资源交易场所为客场。

主场和客场负责做好本地远程异地评标活动的见证、场所、信息、档案、专家抽取等服务。

第二章组织管理第六条省发展和改革委员会负责全省公共资源交易远程异地评标工作的指导和协调工作,制定和发布相关制度和标准。

市(区)公共资源交易平台整合共享工作牵头部门负责本地公共资源交易远程异地评标工作的指导和推进工作。

第七条各级行政监督部门应按照监管职责分工,由项目行政监督部门负责远程异地评标的全程监督工作,并依法依规处理投诉,查处违法违规行为。

第八条各级公共资源交易中心应不断健全远程异地评标内控管理、设施设备管理、安全管理、保密管理和应急管理等制度,做好运行服务和电子系统保障工作。

第九条招标人(采购人)应合理确定主场专家和客场专家数量,按相关规定抽取专家。

评标专家在确认参加评标后,因故不能参加评标的,应及时进行补抽。

陕西评标专家入库的流程和注意事项

陕西评标专家入库的流程和注意事项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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陕西省发展和改革委员会关于印发深化公共资源交易平台整合共享实施方案的通知

陕西省发展和改革委员会关于印发深化公共资源交易平台整合共享实施方案的通知

陕西省发展和改革委员会关于印发深化公共资源交易平台整合共享实施方案的通知文章属性•【制定机关】陕西省发展和改革委员会•【公布日期】2019.12.06•【字号】陕发改法规〔2019〕1574号•【施行日期】2019.12.06•【效力等级】地方规范性文件•【时效性】现行有效•【主题分类】机关工作正文陕西省发展和改革委员会关于印发深化公共资源交易平台整合共享实施方案的通知各设区市人民政府,省人民政府各有关工作部门、各有关直属机构:《陕西省深化公共资源交易平台整合共享实施方案》已经省政府同意,现印发你们,请结合实际认真组织实施,抓好工作任务落实。

附件:《陕西省深化公共资源交易平台整合共享实施方案》陕西省发展和改革委员会2019年12月6日附件陕西省深化公共资源交易平台整合共享实施方案根据《国务院办公厅转发国家发展改革委关于深化公共资源交易平台整合共享指导意见的通知》(国办函〔2019〕41号)要求,为进一步深化我省公共资源交易平台整合共享工作,推动统一开放、竞争有序的公共资源交易市场健康运行,不断优化营商环境,助推经济社会持续健康发展,结合我省实际,制定本方案。

一、优化公共资源市场化配置机制(一)加快拓展平台覆盖范围。

按照“应进必进”要求,加快推进工程建设项目招投标、土地使用权和矿业权出让、国有产权交易、政府采购等领域项目纳入公共资源交易平台交易。

逐步将适合以市场化方式配置的自然资源、资产股权、环境权交易等按照我省公共资源交易规则和标准纳入公共资源交易平台,依托现有平台进行交易,做到“平台之外无交易”。

(各设区市政府,省发展改革委、省财政厅、省自然资源厅、省生态环境厅、省交通厅、省水利厅、省农业农村厅、省国资委等部门按职责分工负责)(二)完善公共资源交易目录。

根据全国统一的公共资源交易目录指引,系统梳理省级公共资源的类别和范围,对《陕西省省级公共资源交易目录(2016年版)》进行修订完善,各市(区)结合实际,印发本地区公共资源交易目录,加快推进目录内公共资源进入平台交易。

招投标工程评审专家抽取业务风险告知书

招投标工程评审专家抽取业务风险告知书

招投标工程评审专家抽取业务风险告知书各招标(采购)人:公共资源交易项目评审专家抽取工作事关交易的公平与公正,也是交易风险的高危环节,为进一步明确抽取工作标准,减少因信息不对称造成的失误操作问题,现将专家抽取过程中潜在的交易风险告知如下:一、公共资源交易项目评审专家抽取(含补抽)须由招标人(采购人)、中介代理机构共同到中心专家抽取室进行,行政监管部门人员参与监督,中心设专人负责保障评审专家抽取工作,评审专家抽取时其他人员不得进入专家抽取室。

二、因设备、网络故障等原因需要在专家抽取室以外场所抽取评审专家的,由招标人(采购人)或其委托的中介代理机构报中心批准后实施。

三、交易项目的评审专家专业和抽取地域范围由招标人(采购人)、中介代理机构在法定范围内根据业务需要自行确定,由采购人在《潍坊市公共资源交易中心评审专家抽取表》上签字(盖章)认可后,方可启动专家抽取程序。

四、政府采购项目应根据山东省财政厅《关于印发山东省政府采购评审专家抽取规则的通知》(鲁财采〔2017〕64号)要求,采购人、采购代理机构应当根据采购情况选择评审专家抽取区域。

采购预算金额单项或者批量不足500万元的,在至少一个设区的市范围内抽取;500万元及以上的、不足1000万元的,在至少5个设区的市范围内抽取;1000万元及以上的、不足5000万元的,在至少10个设区的市范围内抽取;对5000万元及以上的,应当在全省范围内抽取。

社会影响较大、技术复杂或者采购需求特殊的项目,可在全省范围内抽取,或者根据需要在省外抽取评审专家。

涉及跨省、地市抽取专家的项目,请务必提前一天完成抽取工作。

五、政府采购项目除国务院财政部门规定的情形外,采购人或者采购代理机构应当从政府采购评审专家库中随机抽取评审专家。

评审专家抽取完成后,请招标人(采购人)和中介代理机构应做好专家名单保密工作。

六、其他未尽事宜,请按照国家法律法规规定和相关行业监管部门要求执行。

如您在《潍坊市公共资源交易中心评审专家抽取表》签字盖章,代表您已知晓该项工作存在的各类风险,并已采取有效措施防范其发生。

公共资源交易中心评标专家抽取办法试行

公共资源交易中心评标专家抽取办法试行

公共资源交易中心评标专家抽取办法(试行)为加强对招标活动的管理,健全评标专家抽取制度,保证评标活动的公平、公正,提高评标质量,特制订本办法。

第一条评标专家库由取得自治区评标专家资格的人员组成,由公共资源交易中心(以下简称“中心”)专人管理评标专家的抽取工作。

第二条所有开标项目的评标专家均采用随机方式抽取,须有招标人代表和行业主管单位监督人员参加。

第三条开标项目的评标专家抽取,原则上在开标时间半个工作日前进行,中心管理员按照预定抽取时间提前做好准备工作,确保系统正常运转,发现问题要及时上报。

第四条招标人代表到达抽取现场后,出示评标专家抽取授权委托书、身份证原件,并登记签字,在中心管理员的指导下,按审批同意的专家类别及专业,通过电脑随机抽取评标专家。

第五条参与评标专家抽取和开标会的招标人代表和监督员,原则上只参加开标会,不进入评标室参加评标会,中心安排在监控室通过监控系统观看评标室评标情况,进行实时监督。

第六条须进入评标室的招标人代表或监督员,须提前申请,经监管单位审批同意后方可进入评标室。

第七条中心接待员负责核查确认评标专家身份,非本次抽取的评委不得进入评标区。

评标助理在评委进入评标区后,引导评委到指定评标室,并核对评委到位情况。

第八条需在本办法第三条规定时间前抽取评标专家,或为外地评标活动抽取评委的,由招标人申请,经监管单位批准后进行,办理登记手续。

第九条评标专家抽取室无论是否进行评委抽取,一律禁止无关人员进入,系统设备不得另作他用。

第十条异地评标的评标专家抽取办法同上,评标情况可通过远程监控系统进行实时监督。

第十一条评标专家抽取时的回避情形。

评标专家有下列情况之一的,不予抽取;已经抽取的,应予回避。

(一)招标当事人(指招标人、投标人、招标代理机构)及其主要负责人的近亲属。

(二)项目主管部门或者行政监督部门的人员。

(三)与投标人有经济利益关系,可能影响对投标文件公正评审。

(四)其它法律法规规定应当回避的。

工程建设招标项目异地抽取评标专家操作规定(暂行)

工程建设招标项目异地抽取评标专家操作规定(暂行)

工程建设招标项目异地抽取评标专家操作规定(暂行)一、为规范我市工程建设招标项目异地抽取评标专家的工作程序,完善业务流程,加强信息保密,确保评标工作公平、公正、合法,根据《中华人民共和国招标投标法》、《中华人民共和国招标投标法实施条例》、《珠海市建设工程招标投标管理办法》(珠海市人民政府令第72号)等法律法规规章的有关规定,结合工作实际,制定本规定。

二、本规定所称异地抽取评标专家,是指在市公共资源交易中心进行的工程建设招标项目(下称招标项目),由于投资规模较大或珠海本地相关专业的评标专家数量不足,为保证评标工作顺利进行,需要前往其他地区抽取评标专家的具体实施过程。

三、市公共资源交易管理局(下称管理局)负责审核异地抽取评标专家的申请,组织、安排、监督赴异地抽取评标专家工作。

四、符合下列条件的招标项目,招标人(下称申请人)可以向管理局申请异地抽取评标专家:(一)市公共资源交易评标专家库内符合相关专业要求的评标专家少于五十人的;(二)招标项目合同金额五千万元以上的;(三)申请人或项目主管部门认为有必要异地抽取评标专家,并且理由充分的。

五、申请和审核异地抽取评标专家应遵循以下工作程序:(一)申请人提出异地抽取评标专家申请的,应当在距招标项目开标时间至少五个工作日前,向管理局提交异地抽取评标专家申请书、《珠海市工程建设招标项目异地抽取评标专家申请表》(下称《申请表》)、《招标人异地抽取评标专家承诺书》、《关于赴异地接收评标专家的函》及《抽取专家回避单位名单》。

申请人不按要求提交上述材料的,管理局不予受理。

(二)管理局应在收到申请材料二个工作日内作出审核决定,并通知申请人。

审核同意的,申请人接到通知后应做好相关准备工作,安排好出行车辆;审核不同意的,管理局应向申请人说明审核不同意的理由。

(三)管理局工作人员在招标项目评标前一个工作日通知申请人赴异地抽取评标专家的集中时间和集中地址。

六、除必须说明的事项外,申请人必须填写《申请表》中的以下信息:(一)招标项目名称;(二)招标项目投资规模;(三)招标项目开标、评标时间;(四)异地抽取评标专家所需的人数、职称和专业要求;(五)回避单位名单;(六)招标代理机构名称;(七)招标人或招标代理机构联系人姓名及电话。

公共资源交易中心建设指导意见

公共资源交易中心建设指导意见

公共资源交易中心建设指导意见一、场地建设要求公共资源交易中心应具备交易服务、信息发布、开评标、组织竞价等功能,应包括交易服务大厅、开标区、评标区、谈判区、实物展示区、拍卖竞价区、多功能交易大厅等功能区。

(一)交易服务大厅交易服务大厅应具备咨询服务、业务受理(工程建设、政府采购、国有产权、土地及矿业权、药品采购、其他交易等)、专家抽取、信息服务(信息展示、查询等)、商务服务(打字复印、传真扫描等)等功能,办事窗口数量根据相应业务量设置还应设置一定面积的实物展示区。

交易服务大厅应配备排队叫号系统、业务办理自助值机系统、广播系统、对工作人员的评价系统以及高清无死角摄像头,同时设置等待坐席,方便客户休息。

(二)开标、电子竞价室开标室需配置会议扩音设备(音响、话筒、调音台等)、配置电脑、网络打印机、投标文件解密供开标使用;配置显示系统(拼接屏、投影机、电视机等),便于投标人员查看各个投标厂商的报价文件、身份验证文件及开标流程;应配置高清无死角摄像机及拾音器,便于监督使用。

配置背景广播设备,以便播放背景音乐或通知通告;应在开标室外显著位置设置信息及使用状态发布系统。

(三)评标室评标室与开标室的数量原则上建议按2:1比例配置。

评标室应配置门禁系统;设置开评标信息显示系统(拼接屏、投影机、电视机)以及呼叫服务系统;配置计算机、网络打印机等设备,供辅助评标人员使用,同时配置评标计算机(带摄像、拾音功能),具备远程异地评标功能;评标室应配置高清监控(含拾音)系统,便于监督使用;应配置能屏蔽移动通信信号的干扰设备;专家与专家之间、评标室与质询室之间应配备变声系统。

(四)谈判室谈判室应配备显示设备(拼接屏、投影机、电视机等),用于显示洽谈资料文件等;配置计算机、网络打印机及呼叫服务系统;配置室内控制的监控系统(含拾音),便于留存查阅;应配置信息显示通知系统,及时通知洽谈人参加洽谈。

(五)现场竞价、拍卖大厅应设置一个多功能交易大厅,具备现场竞价、拍卖、开标等功能。

陕西省发展和改革委员会关于印发《陕西省综合评标评审专家劳务报酬参考标准(试行)》的通知

陕西省发展和改革委员会关于印发《陕西省综合评标评审专家劳务报酬参考标准(试行)》的通知

陕西省发展和改革委员会关于印发《陕西省综合评标评审专家劳务报酬参考标准(试行)》的通知文章属性•【制定机关】陕西省发展和改革委员会•【公布日期】2022.04.24•【字号】陕发改法规〔2022〕607号•【施行日期】2022.04.24•【效力等级】地方规范性文件•【时效性】现行有效•【主题分类】工资福利正文陕西省发展和改革委员会关于印发《陕西省综合评标评审专家劳务报酬参考标准(试行)》的通知省级有关部门,各设区市、杨凌示范区公共资源交易平台整合共享工作牵头部门,各级公共资源交易中心,各有关单位:为规范我省综合评标评审专家库专家劳务报酬,维护交易项目组织方和专家的合法权益,提高评标质量和效率,现将《陕西省综合评标评审专家劳务报酬参考标准(试行)》印发你们,请遵照执行。

附件:陕西省综合评标评审专家劳务报酬参考标准(试行)陕西省发展和改革委员会2022年4月24日附件陕西省综合评标评审专家劳务报酬参考标准(试行)第一条为规范我省综合评标评审专家库专家劳务报酬,维护交易项目组织方和专家的合法权益,根据《评标专家和评标专家库管理暂行办法》《陕西省综合评标评审专家库管理办法》等规定,制定本标准。

第二条依法从陕西省综合评标评审专家库抽取并参与全省范围内各类招标项目评标评审活动的专家劳务报酬支付参照本标准执行。

第三条专家劳务报酬按照谁使用、谁付费的原则,在评标评审工作结束后10个工作日内,由交易项目组织方采用银行转账的方式统一支付。

交易项目组织方不得以任何名义向专家发放除评标评审费、交通费、在途补助等正常劳务报酬以外的其他任何钱物。

第四条评标评审时间以专家按通知规定到达评审地点并签到的时间为计算起点,至完成评标评审报告签署的时间止(不含隔夜评标夜间休息等非评标评审时间)。

专家承担同一项目多个标段,或者多个子项目评标评审的,按照同一项目计算评标评审时间。

第五条评标评审费按照评标评审时间的整数时数计算,超过整数时数0.5小时以内的不计算,超过0.5小时、不足1小时按增加1小时计算。

公共资源电子交易平台相关操作常见问题指引一

公共资源电子交易平台相关操作常见问题指引一

公共资源电子交易平台相关操作常见问题指引(一)针对用户在使用全省公共资源电子交易平台过程中存在的问题,我们进行了汇总处理,将比较突出的问题进行统一回复,具体问题如下:一、登录相关问题1、问:新系统登录帐号怎么获取?答:在老系统中已经拥有过登录帐号的,则直接用原有帐号登录新系统(初始密码:11111);第一次使用交易系统(在老系统中没有帐号)的,则填写权限申请表,加盖公章后扫描发送至邮箱:(权限申请表可在公共资源交易网->帮助中心->常见问题中获取)2、问:登录系统时,提示浏览器版本过低怎么办?答:系统使用环境要求操作系统win7及以上版本,浏览器为IE9及以上版本,办公软件为MS OFFICE 2007及以上完整版。

若提示浏览器版本过低,可以自行下载最符合要求的IE版本安装。

对于XP系统不支持安装IE9以上,则建议升级操作系统。

3、问:在系统中pdf电子件查看不了是什么原因?答:可能该电脑是未安装系统驱动。

请登录江西省公共资源交易网帮助中心栏目下载系统驱动安装包(目前最新版本为4.3),按默认提示安装即可。

4、问:在安装了系统驱动后,还是查看不了,部分页面显示不正常是怎么回事?答:有的电脑浏览器会默认不加载控制,需手动设置,添加兼容性视图设置,5、问:怎么用CA锁登录系统?答:用帐号登录系统后,点击右上角个人资料点击【设置CA锁访问】选择登录方式,插入CA锁,最后【设置Key】。

说明:需安装系统驱动(江西省公共资源交易网->帮助中心->栏目下载)才能正常读取CA锁。

完成设置后,即可用“CA登录”方式登录系统。

6、问:待办消息中出现一些不是本中心的项目消息提醒是怎么回事?答:前期测试过程中部分工作流存在问题。

多余的消息提醒可以直接删除(只是删除自己界面的消息提醒,不会有其他影响)。

二、保证金相关问题1、问:系统中哪些项目可以用电子保证金?答:系统中目前工程建设施工项目、水利监理项目、政府采购公开招标项目、产权、林权交易项目已实现电子保证金缴纳,房建市政工程监理项目、政府采购非招标方式项目电子保证金功能正在开发中,后期会逐步覆盖全领域项目。

公共资源交易中心制度

公共资源交易中心制度

公共资源交易中心制度附件公共资源交易中心规章制度工作职责一、负责制定本中心管理工作制度和进驻部门工作人员的日常管理。

事、负责公共资源交易活劢的项目申报、信息发布、接叐报名、资格审查等工作。

三、挄照法律法规规定的交易方式,具体组织交易活劢,包括邀请评标与家戒组建评标委员会,组织做好开标、评标、定标等工作,并公示交易结果。

四、为交易各方提供有关政策咨询、信息资料和交易场所等朋务;维护交易秩序,协劣有关部门监督交易各方执行法律、法规、规章情况;负责调解交易活劢中产生的争议和纠纷;协劣查处交易活劢中的违法违纪行为。

五、对交易文件进行备案管理,做好各类交易活劢的登记、统计、分析和存档工作,并报乡镇农村集体“三资”监管办公室备案。

工作人员职责一、学习、宣传、贯彻关二招投标的法律、法规、政策,以及对招投标程序等有关问题提供咨询朋务。

事、负责各类项目交易活劢的入场登记和招标日程安排。

三、负责招投标过程中报名、入围抽取、资格预审、标乢发放、投标文件签收、开标、评标、数据输入、现场记录及见证性朋务,并全过程进行现场监督不跟踪管理,维护有形建设市场秩序。

四、建立和完善评标与家抽取系统,加强评标与家库的使用管理,为评标与家抽取提供朋务。

五、建立项目交易活劢中企业的执业资格人员的不良记录,并形成档案。

六、叐理交易活劢中现场违法违规行为的举报和投诉,及时挄程序处理。

七、制订中心运作规程,总结有形市场运作经验,探索有形市场创新机制。

廉政制度一、不准接叐施工单位、供应商赠送的各种礼金、礼品、有价证券和宴请;事、不准到朋务单位报销因公因私的各种费用;三、不准以仸何方式泄露内部信息以谋取私利;四、不准向建设、采购单位推荐投标单位、供应商,在履行职责时遇到不本人戒者其直系亲属有利害关系的情形,应当提出回避;五、不准到各类经济实体中兼职,不得从亊工程项目投标、代理、评标、定标等活劢;六、不准参加由朋务对象支付的营业性歌厅、舞厅等高消费娱乐活劢及外出旅游活劢;七、不准利用职权向朋务单位借钱、物和无偿占有财物;保密制度一、仸何人不得泄露具体项目评标与家人员名单。

陕西省公共资源交易工程建设交易系统招标(代理)人操作手册

陕西省公共资源交易工程建设交易系统招标(代理)人操作手册

工程建设交易系统操作手册-招标代理(招标人)版本号:V2.02017-12-06目录目录 (2)第一章概述 (4)1.1.手册编写目的 (4)1.2.操作概述 (4)第二章操作流程 (5)2.1.业务流程 (5)2.1.1.后审流程 (5)2.1.2.邀请流程 (5)2.1.3.预审流程 (5)2.2.系统登录 (5)2.2.1.登录入口 (5)2.2.2.CA登录 (7)2.3.项目备案 (8)2.3.1.基本信息填写 (8)2.4.发布资审公告 (11)2.4.1.公告前准备-预约资审场地 (11)2.4.1.1.选择需要预约场地的项目 (12)2.4.1.2.选择标室类型与会议类型 (12)2.4.1.3.查看场地审批状态 (14)2.4.2.公告信息填写 (15)2.4.3.公告预览及确认 (17)2.4.4.二次公告 (18)2.5.发售资审文件 (20)2.6.资审文件澄清与修改 (23)2.7.资审文件答疑 (25)2.8.抽取资审评标专家 (26)2.8.1.创建抽取项目 (26)2.8.2.创建抽取规则 (27)2.8.3.抽取专家 (28)2.8.4.获取抽取结果 (31)2.8.5.打印评委名单 (33)2.9.资审结果备案 (34)2.10.发售招标文件 (35)2.11.招标文件澄清与修改 (36)2.12.招标文件答疑 (36)2.13.招标控制价 (37)2.14.抽取评标专家 (37)2.15.开标结果 (38)2.16.评标结果 (39)2.17.中标候选人公示 (40)2.18.中标通知书备案 (42)2.19.合同备案 (43)2.20.异常处理 (44)2.21.合同变更 (45)2.22.合同解除 (46)2.23.合同终止 (47)第三章技术支持 (48)第一章概述1.1.手册编写目的本手册的阅读对象为:招标代理(招标人)。

本手册旨在对陕西省公共资源交易电子交易平台工程建设交易系统的主要功能和操作界面作简要说明,方便招标代理(招标人)对工程建设交易系统的熟悉及使用,希望能够对参与招标代理有所帮助。

陕西省综合评标评审专家库管理办法(2021年)

陕西省综合评标评审专家库管理办法(2021年)

陕西省综合评标评审专家库管理办法第一章总则第一条为了规范我省评标评审活动,充分发挥评标评审专家作用,提高评标评审工作质量,促进评标评审专家资源跨行业、跨地区共享,根据《中华人民共和国招标投标法》《中华人民共和国招标投标法实施条例》《评标专家和评标专家库管理暂行办法》等有关规定,结合本省实际,制定本办法。

第二条本办法所称省综合评标评审专家库(以下简称“省专家库”)是指按照国家和我省有关要求,依法组建的跨行业、跨地区的综合评标评审专家库;所称评标评审专家是指符合本办法规定条件和要求,由省发展改革委会同省级有关行政监督部门选聘并纳入省专家库管理,以独立身份参加评标评审活动的专业人员。

第三条省专家库的组建、使用、管理及评标评审专家的资格认定、培训、抽取、考核、发证等工作适用本办法。

第四条省专家库的组建和管理遵循统一建设、共同管理、资源共享、动态调整的原则。

第五条公共资源交易项目依法需要评标的,应当从我省依法建立的综合评标专家库中随机抽取专家,法律法规另有规定的除外。

前款规定外的其他招标项目也可以向省专家库申请使用评标专家。

国家有关部门直接管理的项目,其评标专家的选择按照国家有关规定执行。

第六条省发展改革委牵头负责省专家库的组建和管理。

省工业和信息化、住房和城乡建设、交通运输、水利等行政监督部门应当协同省发展改革委做好省专家库的组建和管理工作。

市、县(区)招标投标工作牵头部门和有关行政监督部门协助做好省专家库的相关管理工作。

县级以上人民政府有关行政监督部门按照招标投标活动行政监督职责分工,对评标评审活动依法实施监督。

各级公共资源交易中心负责对本场所内评标专家的不良行为和违法行为进行收集和记录,及时移交有关行政监督部门予以认定、处理,并配合有关行政监督部门进行调查。

未进入公共资源交易平台的招标项目,由招标人或招标代理机构负责记录专家违规信息,并及时报告有关行政监督部门。

第七条任何单位和个人不得以任何名义非法控制、干预或影响评标评审专家的正常评标评审活动。

公共资源交易中心规定

公共资源交易中心规定

附件公共资源交易中心规章制度工作职责一、负责制定本中心管理工作制度和进驻部门工作人员的日常管理。

二、负责公共资源交易活动的项目申报、信息发布、接受报名、资格审查等工作。

三、按照法律法规规定的交易方式,具体组织交易活动,包括邀请评标专家或组建评标委员会,组织做好开标、评标、定标等工作,并公示交易结果。

四、为交易各方提供有关政策咨询、信息资料和交易场所等服务;维护交易秩序,协助有关部门监督交易各方执行法律、法规、规章情况;负责调解交易活动中产生的争议和纠纷;协助查处交易活动中的违法违纪行为。

五、对交易文件进行备案管理,做好各类交易活动的登记、统计、分析和存档工作,并报乡镇农村集体“三资”监管办公室备案。

工作人员职责一、学习、宣传、贯彻关于招投标的法律、法规、政策,以及对招投标程序等有关问题提供咨询服务。

二、负责各类项目交易活动的入场登记和招标日程安排。

三、负责招投标过程中报名、入围抽取、资格预审、标书发放、投标文件签收、开标、评标、数据输入、现场记录及见证性服务,并全过程进行现场监督与跟踪管理,维护有形建设市场秩序。

四、建立和完善评标专家抽取系统,加强评标专家库的使用管理,为评标专家抽取提供服务。

五、建立项目交易活动中企业的执业资格人员的不良记录,并形成档案。

六、受理交易活动中现场违法违规行为的举报和投诉,及时按程序处理。

七、制订中心运作规程,总结有形市场运作经验,探索有形市场创新机制。

廉政制度一、不准接受施工单位、供应商赠送的各种礼金、礼品、有价证券和宴请;二、不准到服务单位报销因公因私的各种费用;三、不准以任何方式泄露内部信息以谋取私利;四、不准向建设、采购单位推荐投标单位、供应商,在履行职责时遇到与本人或者其直系亲属有利害关系的情形,应当提出回避;五、不准到各类经济实体中兼职,不得从事工程项目投标、代理、评标、定标等活动;六、不准参加由服务对象支付的营业性歌厅、舞厅等高消费娱乐活动及外出旅游活动;七、不准利用职权向服务单位借钱、物和无偿占有财物;保密制度一、任何人不得泄露具体项目评标专家人员名单。

做好见证服务、场所服务、信息服务、档案服务、专家抽取服务的诀窍

做好见证服务、场所服务、信息服务、档案服务、专家抽取服务的诀窍

采购实践I PRACTICE公共资源交易中心(政府采购中心)在开展见证、场所、信息、档案、专家抽取等服务工作时,正确理解见证、场所、信息、档案、专彖抽取等服务工作的内涵、服务要求、服务内容和服务方法,对于理清工作思路,把握好深化公共资源交易平台整合共靱革的方向和重点,具有非常现实的指导意义。

做好见证服务、场所服务.信息服务、档案服务、专家抽取服务的诀窍文/程俊武贾瑞曦赵立平王帆沈思思李锋陕西省公共资源交易中心(陕西省省级单位政府采购中心)整合共享公共资源交易平台是深化改革的新事物,客观上存在顶层设计制度不完善、政策法规建设不配套,从业人员思想认识不清、定位不准、职责不明、协作不畅等诸多问题,国务院办公厅印发的《关于深化公共资源交易平台整合共享的指导意见》(以下简称《指导意见》)指出,公共资源交易中心(以下简称交易中心)作为公共资源交易平台主要运行服务机构,应不断优化见证、场所、信息、档案、专家抽取等服务,强化公共服务定位。

《指导意见》首次确立了公共资源交易平台建设的主体,明确了交易中心的主要服务内容,这对做好公共资源交易平台深化改革具有十分重要的指导意义。

公共资源交易中心(政府采购中心)在开展见证、场所、信息、档案、专家抽取等服务工作时,正确理解见证、场所、信息、档案、专家抽取等服务工作的内涵'服务要求、服务内容和服务方法,对于理清工作思路,把握好深化公共资源交易平台整合共享改革的方向和重点,具有非常现实的指导意义。

笔者作为陕西省公共资源交易中心(陕西省省级单位政府采购中心,以下简称采购中心)一线工作者,结合从事公共资源交易(政府采购)工作实践,谈一些初浅认识和体会。

一、做好见证服务的内容与方法见证的内涵是指当场目睹可以作证的,或可作证明、证据的物品。

交易中心(政府采购中心)做好见证服务的基本要求包括,把执行国家政策法规作为基本原则和工作标准,见证公共资源交易活动信息的真实性和准确性,落实好见证工作的时效性,对违法违规行为及时进行提示、记录和报告,加强与市场主体和监管部门的综合协调能力建设等。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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陕西省公共资源交易中心专家抽取工作
授权委托书
陕西省公共资源交易中心:
(单位名称)法定代表人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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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被授权人姓名及身份证号码)就(项目名称)专家抽取工作为本单位唯一合法被授权人,前往办理专家抽取相关事宜。

被授权人就专家抽取方面的签字与本单位公章具有相同法律效力。

本授权委托书有效期至本次专家抽取工作结束即终止。

特此委托,请予接洽。

授权单位名称(加盖公章):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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