学生宿舍楼管理制度(汇编)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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学生宿舍楼管理制度
一、管理机构
1.对学生宿舍实行规范化管理,在政教处领导下,设立“学生宿舍管理科由一政教员兼任科长,一副主任分管。
2.管理科辖管理员六人,管理员实行楼栋负责和值班结合的管理体制。
3.各年级学生会生活部长,配合管理员开展工作。各班生活委员管理两个室长。
4.每房间推选组长一个,寝室选举室长一人,每层设层长一人,栋长一人。
二、管事职责(要点)
1.政教处分管主任负责了解管理工作情况,管理人员的聘用和奖金的分发,管理制度的制定及改革,管理方面重大问题的决策。
2.管理科长具体负责管理工作,主要有①管理员的分工;②管理员的工作检查;③管理员的政治业务学习;④管理员的工作考核;
⑤处理学生的偶发事件;⑥管理员请假(三天以内)的批准。
3.管理组长在管理科长直接领导下,配合科长对本幢楼的日常管理负责。请假一天以内由组长协调。
4.管理员全面负责分管楼栋的卫生、安全、纪律等,管理员肩负服务工作德育工作双重任务,管理的目的是创造一个良好的育人环境,培养学生的自理的能力,自立的精神,良好的生活习惯和团结互助的风格。
5.年级学生会生活部长,负责配合管理员,检查各寝室的卫生、安全、纪律调查违纪行为的责任,支持管理员履行职责。各班生活委员室长每天检查卫生情况,要求组长督促值日生打扫卫生,做好内务。
6.室长负责督促本室学生整理内务,遵守作息制度,反映学生的正确意见和要求,配合管理员、学生会、生活委员对违纪行为调查教育。
三、管理员的聘用、待遇和工作考核
1.管理员实行聘任制,双向选择上岗,聘任期一般为一年。管理员的基本条件为:1.身体健康;2.思想品德好,并有一定的说服教育的能力;3.工作责任心强,能全心全意为学生服务。在工作期间,出现重大责任事故或工作极不负责者,政教处可解聘。
2.管理员工作实行岗位责任制,并按责任制定期实行工作考核。(期中、学期、学年)。
3.岗位责任制(100分)
①控制定时间到岗,不得擅离职守。(共20分)检查一次不在岗扣5分)
②严格执行学校的管理制度,管好公物。(共10分,玩忽职守者发现一次扣2.5分)
③督促学生搞好室内卫生,负责走廊卫生。(在周卫生检查中,不清洁寝室达1/3以上者,扣2.5分,共10分)
④严禁闲杂人员进入寝室,家长来访,要作记录;严禁在寝室内点火、吸烟和使用蜡烛;严防偷盗。出现安全事故,视情节轻重扣
5—10分。(20分)
⑤教育学生文明守纪,出现吵嘴、斗殴而未能及时制止者,酌情扣5—10分。(20分)
⑥不得辱骂学生,不能体罚和变相体罚学生。(共10分,违犯一次者,视情节扣5—10分)
⑦热爱学生,照顾生病的学生。(10分)
4.管理员待遇
管理员待遇与工作实绩直接挂钩。
①管理员月基本工资元,请假1周以上者按比例扣除。
②管理员考勤奖每天元,请假一天以上地,一周以内者,按每天扣除考勤奖。
③管理员考核按人平元到位。按考核结果分配。
④期末根据总评情况发给奖金。
⑤科长按教研组长待遇享受职务津贴,组长按备课组长待遇享受职务津贴。
5.不准乱收费,对乱收费者作严重违反工作纪律处理。
6.有关其他条例将另行制定实施。