乡镇农村土地流转服务中心规章制度
农村土地流转各项制度范文(四篇)
农村土地流转各项制度范文尊敬的读者:我想先说明一点,____字的篇幅无法详尽介绍农村土地流转各项制度,但我尽力在有限的篇幅内提供一些建议和参考范本。
以下是简要的介绍和范本:一、土地流转政策范本根据国家《土地管理法》和《农村土地承包法》,各地可以制定相应的土地流转政策。
以下是一个范本:农村土地流转政策第一章总则第一条为了加强农村土地流转管理,确保农民的合法权益,促进农村经济增长,根据国家相关法律法规,制定本政策。
第二条本政策适用于本地区农村土地流转活动。
第三条土地流转是指农村集体经济组织或农民在符合法定条件下将土地使用权流转给其他农户或社会经济组织。
第四条土地流转应当遵循公平、公正、公开的原则。
第五条土地流转应当符合土地利用总体规划和村集体经济发展规划。
第二章流转主体第六条农村土地流转主体包括土地承包经营权人、流转方和流转接收方。
第七条土地承包经营权人是指依法取得土地承包经营权的集体经济组织或农户。
第八条流转方是指土地承包经营权人将土地流转给其他农户或社会经济组织的一方。
第九条流转接收方是指接收流转土地的农户或社会经济组织。
第十条土地流转应当实行有偿流转。
第三章流转条件第十一条土地流转必须符合以下条件:(一)土地流转应当遵守土地利用总体规划,不得破坏农田、耕地和生态环境;(二)土地流转必须按照公开、公平、公正的原则进行;(三)土地流转必须遵守法定程序,取得相关部门的审批;(四)土地流转必须确保农民的合法权益,不得损害农民的承包经营权益;(五)土地流转必须符合农村集体经济发展规划和土地利用总体规划;(六)土地流转必须确保流转接收方具备相关的生产经营条件;第四章流转管理第十二条土地流转的管理应当健全流转信息平台,确保流转信息公开透明。
第十三条土地流转需经相关部门的审批,未经审批不得进行土地流转交易。
第十四条流转方和流转接收方应当签订土地流转合同,并办理相应手续。
第十五条土地流转应当注重合同管理,确保各方的合法权益。
镇级土地流转规章制度
镇级土地流转规章制度第一章总则第一条为了规范土地流转行为,促进土地资源的合理利用,推动乡村经济的发展,根据《中华人民共和国土地管理法》和相关法律法规,制定本规章。
第二条本规章适用于我镇范围内的土地流转行为,包括集体土地流转和农户土地流转。
第三条土地流转应遵循自愿、有偿、协商一致、合法合规的原则,保障土地流转双方的合法权益。
第四条镇级土地流转管理部门应当依法加强对土地流转的监督和管理,定期组织审查土地流转的情况,并向镇政府报告。
第二章集体土地流转第五条集体土地流转是指农村集体经济组织将自有土地流转给农业生产经营者或其他合法主体使用、经营、管理。
第六条农村集体经济组织依法享有土地承包经营权,可以根据农村经济发展的需要,将自有土地流转给符合条件的农业生产经营者使用。
第七条集体土地流转应当经过集体经济组织的审批,并签订土地流转协议,明确流转双方的权利和义务。
第八条集体土地流转的期限不得超过承包地承包年限,流转结束后,土地归还给集体经济组织。
第九条集体土地流转需要变更土地用途的,应当依法办理相关手续,取得相关部门的批准。
第十条集体土地流转结束后,应当将土地复归原状,并清理土地上的设施和设备。
第三章农户土地流转第十一条农户土地流转是指农村农户将自有承包地流转给他人使用、经营、管理。
第十二条农户土地流转应当遵循自愿、有偿、协商一致的原则,双方应当签订土地流转协议。
第十三条农户土地流转的期限不得超过承包地承包年限,流转结束后,土地归还给农户。
第十四条农户土地流转需要变更土地用途的,应当依法办理相关手续,取得相关部门的批准。
第十五条农户土地流转结束后,应当将土地复归原状,并清理土地上的设施和设备。
第十六条农户应当依法征收土地流转税,税费由流转双方按约定分担。
税费标准由镇地税部门根据当地实际情况制定。
第十七条镇级土地流转管理部门应当建立土地流转登记制度,及时记录土地流转的情况,保障流转双方的权益。
第四章监督管理第十八条镇级土地流转管理部门应当定期组织对土地流转情况进行检查,发现违法行为及时处理。
土地流转服务中心规章制度
土地流转服务中心规章制度第一章总则第一条土地流转服务中心是依法设立,依法行使职能的机构,其任务是以服务为宗旨,为广大农民提供土地流转服务,促进农业发展,推动农村经济繁荣。
第二条土地流转服务中心的管理机构为中心主任,负责中心的日常工作,维护中心的正常运转。
第三条土地流转服务中心实行民主集中制原则,决策机构为中心管理委员会,负责中心的重要事务决策。
第四条土地流转服务中心的管理人员由县级政府任命,任期为三年,届满可以重新任命。
第五条中心的服务范围包括土地流转信息发布、流转合同撰写、流转协调和农户培训等服务。
第六条中心的职工应当遵守国家法律法规,维护中心形象,服从管理。
第七条中心应当按照相关规定保障农户的合法权益,维护土地资源的安全和稳定。
第二章组织机构第八条土地流转服务中心设立办公室、信息发布室、流转协调室和财务室等职能部门。
第九条办公室负责处理中心的日常事务,协调各部门工作。
第十条信息发布室负责发布流转信息,管理流转数据库,提供流转信息服务。
第十一条流转协调室负责协调流转双方的关系,协助签订流转合同。
第十二条财务室负责中心的财务管理,负责核算和审计中心的经费。
第三章服务内容第十三条土地流转服务中心提供的主要服务内容包括土地流转信息咨询、流转合同撰写、流转协调和培训等。
第十四条土地流转信息咨询主要包括农户的流转需求、土地的流转信息、流转市场走势等内容。
第十五条流转合同撰写主要包括合同的起草、审核和签订等内容。
第十六条流转协调主要包括协调双方的关系,解决流转中的矛盾和纠纷等内容。
第十七条培训主要包括农户的流转常识、流转技巧和流转政策等内容。
第四章服务流程第十八条农户提出流转需求,中心接待后登记流转信息。
第十九条中心发布流转信息,农户选择适合的流转对象。
第二十条双方达成流转意向后,中心协调签订流转合同。
第二十一条流转生效后,中心进行监督和跟踪服务。
第五章监督管理第二十二条土地流转服务中心的服务质量由中心管理委员会负责监督。
(整理)农村土地流转服务中心工作职责工作制度和工作流程.
农村土地流转服务中心工作职责、工作制度和工作流程一、工作职责1、统筹全区农村土地流转工作,规范土地流转程序,指导各镇(街道)土地流转服务中心建立和完善农村土地承包和流转台账以及相关档案。
2、开展对农村土地承包有关法律和政策的咨询服务,对镇(街道)、村从事农村土地流转服务的工作人员进行政策和业务培训。
3、建立区级农村土地流转信息平台和数据库,搞好闲置土地登记,收集、整理、发布全区农村土地流转的相关信息。
4、复审200亩以上流转规模的受让方准入的资质条件。
5、负责农村土地流转来信来访的调解处理工作。
6、指导镇(街道)土地流转服务中心工作。
二、工作制度岗位责任制度1、主任职责:主持中心的全面工作,提出全区农村土地承包经营权流转工作的目标、任务及实现目标的措施并组织实施;组织搞好土地纠纷调处工作。
2、副主任职责:负责中心日常管理,协助主任抓好中心的全面工作。
3、土地流转管理员职责:负责农村土地承包有关法律法规和政策的宣传、贯彻和落实;开展农村土地流转有关问题调研,及时提出对策建议;负责土地流转来信来访的调查工作;收集发布土地流转的信息;完成上级交办的任务。
4、纠纷调解员职责:负责受理、登记、调解农村土地流转纠纷;宣传土地承包有关法律法规和政策;负责土地承包来信来访的调查处理工作;完成上级交办的任务。
5、档案资料员职责:负责农村土地流转档案资料的收集、整理、建档和管理;完成上级交办的任务。
信息发布报送制度1、实行信息发布责任追究制度,所报送的一切信息必须是符合中华人民共和国法规,真实有效。
凡因虚假内容而引起的一切后果均由报送者承担,如属个人因素影响信息发布工作,将追究责任。
2、村报送的土地流转信息,需要有村信息员签字后上报。
镇(街道)报送信息需要由镇(街道)土地流转服务中心主任签字。
为及时发布信息,可先通过已经在上级土地流转中心备案的专用电子邮件上报,再按月汇总报送纸质文档。
3、信息发布内容应包括转出的土地面积、方位、土质、等级、意向价格、流转期限,以及土地的承包方和联系电话。
农村土地承包经营权流转工作制度(4篇)
农村土地承包经营权流转工作制度指的是将农村土地的承包经营权由农户流转给其他农户、农民合作社、农业企业或个人经营者的制度。
以下是农村土地承包经营权流转工作制度的主要内容:1. 承包方:农村土地承包经营权流转的承包方可以是农户、农民合作社、农业企业或个人经营者。
2. 流转方式:土地承包经营权可以以出租、出借、股份合作等形式进行流转。
流转双方可以根据具体情况协商确定流转期限。
3. 流转程序:农户可以通过与其他农户、农民合作社、农业企业或个人经营者进行协商,签订流转合同,并向相关部门进行备案登记,完成流转手续。
4. 承包期限:土地承包经营权的承包期限一般为30年,可以根据需要进行续期。
5. 农民权益保障:在土地承包经营权流转中,农民的权益应受到保障。
承包合同应明确流转双方的权益义务,流转方应按照合同约定支付租金或利润分成,并保障农民在流转期间的生产、生活等权益。
6. 监管机构:农村土地承包经营权流转工作由当地农业、土地管理等部门负责监管,确保流转合法、公平、顺利进行。
农村土地承包经营权流转工作制度可以促进土地集约利用,提高农业生产效率,推动农村产业结构调整和农业现代化进程。
同事确保了农民的土地权益,并为其他农户、农民合作社、农业企业或个人经营者提供了土地资源。
农村土地承包经营权流转工作制度(2)农村土地承包经营权流转指的是农民将自己的土地承包经营权转让给其他人或单位进行农业生产经营的行为,是农村土地流转的一种形式。
农村土地承包经营权流转工作制度是指在土地承包经营权流转过程中,所采取的各项制度安排和管理措施。
这一制度的建立和完善对于促进农村产权流转、提高农业生产效率、推进农村农业现代化具有重要意义。
下面将分析农村土地承包经营权流转工作制度的主要内容和影响。
一、农村土地承包经营权流转的背景和意义农村土地承包经营权流转制度的建立,是中国农村经济改革和农村土地制度改革的一项重要举措。
在中国农村,农民对土地具有使用权,但缺乏有效的土地经营权,这导致农民缺乏积极性和动力,无法有效利用土地资源提高农业生产效率。
最新农村土地流转管理制度
下面是关于农村土地流转管理制度的全文内容,敬请大家阅读参考。
一、农村土地承包经营权流转,应当坚持农户家庭承包经营制度和稳定农村承包关系的基础上,遵循依法、自愿、平等协商、有偿的原则。
二、农村土地承包经营权流转不得改变农业用途,流转期限不得超过承包期的剩余期限,不得损害利益关系和农村集体经济组织的合法权益。
三、农村土地承包经营权流转应当规范有序,依法形成的流转关系受法律保护。
四、承包方有权自主决定承包土地是否流转、流转的对象和方式。
任何单位和个人不得强迫或者阻碍承包方依法流转其承包土地。
五、农村土地承包经营权流转收益归承包方所有,任何组织和个人不得侵占、截留、扣缴。
六、承包方自愿委托发包方或中介组织流转其承包土地的,应当由承包方出具土地流转委托书。
委托应当载明委托的事项、权限和期限等,并有委托人的签名。
七、受让方应当出具有农业生产经营能力的手续。
八、发包方对承包方提出的转包、出租或其他方式流转承包土地的要求,应当及时办理备案,并报告镇街县农村土地流转服务管理中心。
采取转让、互换、入股土地,需经发包方同意。
九、农村土地流服务中心应当向达成流转意向的承包方提供统一文本格式的流转合同,并指导签订。
十、采取互换、转让方式流转土地承包经营权,当事人申请办理土地承包经营权流转登记的,依照《农村土地承包经营权证管理办法》的规定办理。
十一、土地流转服务中心在指导流转合同签订或流转合同鉴证中,发现流转双方有违反法律法规的约定,要及时予以纠正。
十二、主动接受上级业务主管部门的指导,依法开展农村土地承包经营权流转、管理的指导工作。
十三、农村土地承包经营权流转发生争议或纠纷,当事人应当依法协商解决。
当事人协商不成的,可以请求村民委员会、镇人民政府调解。
当事人不愿协商或调解不成的,可以向农村土地承包仲裁机构申请仲裁,也可以直接向人民法院起诉。
十四、在土地流转过程中,切实保护好基本农田,严审农村土地流转,不得改变土地农业用途。
农村土地流转各项制度(4篇)
农村土地流转各项制度一、岗位责任制度宣传贯彻落实党和国家的土地流转方针政策、管理、监督和指导农村土地流转工作。
第一条负责贯彻落实上级的工作部署和要求,结合实际指导各村土地流转,负责工作计划、总结、统计汇总必报表。
第二条负责提供土地管理法律、法规、农村土地流转工作政策。
第三条主要负责建立____亩(含____亩以上规模经营的土地流转信息平台,及进收集,发布土地流转供求信息,建立土地流转储备库。
第四条负责办理有关农村土地流转合同变更手续,审核流转报告,指导签订流转合同及其鉴证,管理农村土地流转档案资料。
第五条定期召开月报会,及时总结经验,负责各村推广,做好各村土地纠纷的调解。
第六条负责调查核实奖励扶持申报材料。
二、信息发布制度第一条建立____亩以上规模经营的土地流转信息储备库;第二条定点收集、定期发布,定时上报土地流转信息;第三条及时更新土地流转的信息发布内容;第四条运用信息化管理手段,实现市、镇两级土地流转信息联网;第五条指导培训镇、村两级信息员,及时采集信息资源,增强信息服务功能。
三、备案____制度第一条加强对土地流转内容、程序、用途的合法性、规范性、资料的完整性进行____;第二条规范操作程序,保证流转程序和内容真实、完整、合法有效;第三条依法____土地流转方式,流转期限、流转费用的合理性;第四条对申请合同鉴证的,依法进行鉴证;第五条对土地流转情况进行备案登记,为土地流转纠纷处理提供依据。
四、档案管理制度第一条为了切实加强对农业土地流转资料的管理,做到资料齐全、整理规范、使用有序、保管安全,特制定本制度;第二条档案柜要合理放置,统一编号,档案资料排放做到科学、整齐、统一。
第三条档案管理人员变动,应及时办理移交、接交手续,防止档案遗失。
第四条档案管理人员对土地流转资料应做到妥善保管,强化责任;第五条档案管理人员及时整理农村土地流转管理相关资料,并按规定装订归档。
第六条加强治安保卫工作,严防档案资料被盗,确保档案资料安全。
土地流转系列制度等样本
xxx乡农村土地承包经营权流转工作组织机构1、农村土地承包经营权流转工作领导小组组长:副组长:成员:2、农村土地承包经营权流转服务中心主任:副主任:成员:土地流转的基本原则1、坚持以家庭承包经营为基础,统分结合的双层经营体制。
2、坚持平等协商、自愿、有偿原则。
3、不改变土地所有权的性质和土地的农业用途的原则。
4、流转的期限不得超过承包期剩余年限的原则。
5、受让方须有农业生产经营能力的原则。
6、本集体经济组织成员优先原则。
农村土地承包经营权流转须知1、农村土地流转承包经营权的流转应当在坚持家庭承包经营制度和稳定农村土地承包关系的基础上,遵循平等协商、依法、自愿、有偿的原则。
2、农村土地承包经营权的流转不得改变承包土地的农业用途,流转期限不得超过承包期的剩余期限,不得损害利害关系人和农村集体组织的合法权益。
3、承包方依法取得的农村土地承包经营权可以采取转包、出租、互换、转让或者其他符合有关法律和国家规定的方式流转。
4、承包方流转农村土地承包经营权,应当与受让方在协商一致的基础上签订书面合同。
采取转让方式流转的,应当经发包方同意;采取转包、出租、互换或者其他方式流转的,应当报发包方备案。
5、发包方对承包方提出的流转承包土地的要求,应当及时备案,并报乡农村土地流转服务中心进行登记。
6、承包方自愿委托发包方或中介组织流转的,应当由承包方出具土地流转委托书。
委托书应当载明委托的事项、权限和期限等,并有委托人的签名或盖章。
流转合同可以由其书面委托代理人签订。
没有承包方书面委托,任何组织和个人无权以任何方式流转农户的承包土地。
7、乡农村土地流转服务中心应当及时向达成流转意向的双方提供统一文体格式的流转合同,并指导签订、鉴证。
8、乡农村土地流转服务中心在指导流转合同签订或流转合同鉴证中,发现流转双方有违反法律法规的约定,要及时予以纠正。
9、通过招标、拍卖和公开协商等方式承包荒山、荒沟、荒丘、荒滩等农村土地,经依法登记取得农村土地承包经营权证的也可以流转。
农村土地承包经营权流转工作制度范本(三篇)
农村土地承包经营权流转工作制度范本尊敬的领导:为推进农村土地承包经营权流转工作,规范农村土地流转市场,保护农民权益,提高农村经济效益,现制定《农村土地承包经营权流转工作制度范本》如下:第一章总则第一条为了加强对农村土地承包经营权流转工作的管理和监督,促进农村土地流转市场健康发展,规范土地承包经营权流转行为,保障农民的权益,依法使用和流转农村土地资源,提高农村经济效益,制定本制度。
第二条本制度适用于农村土地承包经营权流转工作。
本制度由农村土地承包经营权流转管理部门负责组织实施,相关部门按照各自职责分工,共同配合。
第三条农村土地承包经营权流转工作应坚持政府引导、市场化运作、依法管理的原则,充分发挥农民积极性,加强农村土地流转市场监管,确保农民合法权益。
第四条土地承包经营权流转的目标是通过土地资源配置优化,实现农民增收,农村经济发展,农村土地的合理利用。
第二章流转主体第五条农村土地承包经营权的流转主体包括承包方和流转方。
承包方是指土地承包经营权的现有持有者,即第一方;流转方是指通过合法、公正、公开的交易方式获得土地承包经营权的使用权,即第二方。
第六条承包方应当是具备独立民事行为能力的农户,拥有合法的土地承包经营权。
第七条流转方可以是农户、农业企业、农业合作社等符合有关法律法规规定的主体。
第八条农村土地承包经营权的流转应当按照自愿、等价、公平、公正的原则进行,不得以强买强卖、低价强制流转。
第三章流转程序第九条农村土地承包经营权的流转应当经过以下程序:(一)流转方提出申请,填写《农村土地承包经营权流转申请表》,并提交相关资料;(二)承包方同意流转,填写《农村土地承包经营权流转同意书》并签字;(三)流转方和承包方双方签订《农村土地承包经营权转让合同》,明确流转期限、流转方式、流转价格等具体内容;(四)流转方办理土地承包经营权流转登记手续,获得流转证书。
第十条农村土地承包经营权的流转应当依法进行合同注册,明确合同有效期和约定条款。
农村土地流转中心工作制度(精)
农村土地流转中心工作制度
一、中心在乡党委、乡政府和上级经管部门监督指导下工作。
二、中心工作人员认真履行职责,坚持公开、公平、公正、便民高效的原则。
三、中心工作人员必须按时参加上级主管部门组织业务培训和工作会议。
四、中心工作人员要求规范着装,佩证上岗,仪表端正,举止文明。
五、中心人员要按时上下班,不得离岗、串岗、不准做与工作无关。
六、中心工作人员实行首问责任书,对前来咨询、办事的人告知办理事项的程序,所需材料、时限等相关事宜。
七、中心计算机实行专人负责,按规定程序操作。
不准在电脑上玩游戏、聊天等与工作无关的事。
八、工作人员不准借工作之便“吃、拿、卡、要”。
九、热情接待群众来信来访,着重事实,及时处理,不拖不推。
中心所有工作人员严格遵守中心的各项规章制度、初次违反诫免谈话,多次劝告不改的调离工作岗位。
农村土地承包经营权流转工作制度范本(2篇)
农村土地承包经营权流转工作制度范本一、总则为了推动农村土地资源的优化配置和农业生产的现代化发展,依据《中华人民共和国农村土地承包法》及相关法律、法规的规定,制定本制度。
二、基本原则1. 合法性原则:土地承包经营权流转必须依法进行,不得违反国家法律、法规和政策。
2. 自愿性原则:土地承包经营权流转应当基于自愿和协商一致的原则,不得强制或强迫。
3. 公开透明原则:土地承包经营权流转应当公开、透明、公平,确保流转的公正性和公平性。
4. 保护农民合法权益原则:土地承包经营权流转应当保护农民合法权益,确保农民的利益不受损害。
三、流转主体1. 农民户:指具备法定、合法或合理的农业生产经营资格的家庭农户。
2. 合作社:指依法组织而成的农民经济组织,以土地承包经营为主要活动内容。
3. 企事业单位:指依法设立,从事农业生产经营活动的单位。
四、流转方式1. 出租流转:当农民户不愿或无法继续承包经营时,可以将土地承包经营权以出租的方式流转给其他农户、合作社或企事业单位。
2. 股权流转:农民合作经济组织或企事业单位可以在与农户协商一致的基础上,将自身在土地承包经营权中所占有的股权进行流转。
3. 其他方式:根据情况可以采取其他符合法律法规的流转方式。
五、流转程序1. 流转登记:流转当事人应当到所在地农村土地管理部门办理流转登记手续,提交相关材料。
2. 公示公告:土地流转登记完成后,农村土地管理部门应当及时公示流转信息,并在镇、村级宣传栏等公众场所进行公告。
3. 递交备案:流转当事人在公示公告结束后,应当按照流转登记手续要求,将流转协议和相关材料递交给农村土地管理部门备案。
4. 审批程序:农村土地管理部门应当组织专业人员对流转材料进行审查,并在规定时间内作出审批决定。
5. 缴纳费用:流转当事人在取得土地流转批准后,应当按照规定缴纳相关费用。
6. 发放证书:农村土地管理部门应当及时发放土地流转证书给流转当事人。
六、合同签订1. 合同形式:流转当事人应当将流转协议书订立成书面形式。
农村土地流转管理规章制度细则
农村土地流转管理规章制度细则农村土地是中国乃至世界上最为宝贵的资源之一,其重要性不言而喻。
为了更好地实现农村土地的流转管理,我国制定了一系列的规章制度细则,以确保农村土地资源能够合理流转、充分利用,实现农村经济发展的目标。
首先,我国明确了农村土地所有权归属的规定。
根据土地管理法,农村土地的所有权属于农民集体,个人可以依法取得土地承包经营权。
这一规定既保护了农民集体所有权,又为个人提供了取得土地承包经营权的机会,从而鼓励了土地流转。
其次,为了规范土地流转行为,我国建立了土地流转市场。
土地流转管理条例明确规定了土地流转的程序和条件,从而营造了公平公正的市场环境。
农户可以通过交流信息、签订协议等方式在土地流转市场上自由选择合作对象,实现土地的有偿流转。
除了土地流转市场,我国还建立了土地流转权证登记制度。
根据土地管理法,土地承包经营权可以转让、出租、抵押。
为了保护土地承包经营权的流转权益,我国规定了土地承包经营权证书的颁发和登记制度。
这使得土地承包经营权具有了更高的流动性,方便了土地流转交易的进行。
另外,为了保护农民的合法权益,我国制定了一系列的土地流转补偿机制。
根据《农村土地承包法》和《农村土地承包经营权流转补偿办法》,农民在土地承包权流转中享有合理的利益分配。
流转方需向原土地承包经营权人支付一定的流转费用,同时原土地承包经营权人还可以获得补偿费用,以保障其合法权益。
这一制度的建立,既保障了土地承包者的利益,又鼓励了土地流转的进行。
此外,为了避免土地流转过程中出现的纠纷,我国还建立了土地流转纠纷解决机制。
土地流转纠纷多由于流转双方在流转过程中存在矛盾而产生,为了解决这些矛盾,我国规定了土地流转纠纷的调解、仲裁和诉讼程序。
这一机制的建立,使得土地流转纠纷能够得到及时有效的解决,确保了土地流转的顺利进行。
总之,农村土地流转管理规章制度细则的制定,为农村土地的流转提供了明确的法律依据和操作规范。
这些制度细则既保护了农民集体所有权,又为农民提供了流转土地的机会,促进了农村经济的快速发展。
农村土地承包经营权流转工作制度范本(三篇)
农村土地承包经营权流转工作制度范本如下:一、目的和原则1.1 目的:为了促进农村土地资源的优化配置,加强农村土地的集约利用,提高农民的土地经营效益,充分发挥农村土地资源的潜力,提高农民的生活水平。
1.2 原则:依法、公平、公正、自愿的原则,充分尊重农民土地承包经营权的自愿性和合法权益。
二、流转主体和对象2.1 流转主体:自愿流转土地承包经营权的农民、农民专业合作社、农业企业。
2.2 流转对象:具备流转条件的土地承包经营权。
三、流转条件和程序3.1 流转条件:(1) 流转申请人应当符合法律法规及政策规定的条件;(2) 流转土地应当具备流转条件,如面积、土地条件等;(3) 流转双方应当达成协议,明确流转的内容、流转期限、流转标的等。
3.2 流转程序:(1) 农民出租土地:农民出租土地承包经营权需向乡镇政府提出申请,提交相关材料,并经乡镇政府审核批准后签订流转协议;(2) 农民合作社或农业企业租赁土地:农民合作社或农业企业向乡镇政府提出申请,提交相关材料,并经乡镇政府审核批准后签订流转协议。
四、流转期限和费用4.1 流转期限:流转期限根据双方协商确定,一般不超过30年。
4.2 流转费用:根据土地承包经营权的交易价格和相关政策规定支付流转费用。
五、流转监管和保障5.1 监管:乡镇政府负责对土地承包经营权流转进行监管,确保流转过程合法、公平、公正。
5.2 保障:政府部门应通过建立健全农村土地流转的监管机制,加强对流转方的培训和服务,提供必要的技术支持和金融支持。
六、法律责任和争议解决6.1 法律责任:对于违反土地流转政策和协议的行为,相关主体应承担法律责任。
6.2 争议解决:对于土地流转中的争议,双方可以协商解决,也可以通过仲裁、诉讼等方式解决。
七、附则7.1 本制度范本适用于农村土地承包经营权流转工作,具体操作根据当地政策规定进行调整。
7.2 乡镇政府可以结合实际情况制定相应的管理办法和实施细则,进一步明确农村土地承包经营权流转工作的具体规定。
[农村土地承包经营权流转管理服务中心工作制度]经营权流转
[农村土地承包经营权流转管理服务中心工作制度]经营权流转第一章总则第一条为规范农村土地承包经营权流转管理服务中心的工作,提高办事效率和服务质量,根据国家和地方有关法律、法规和政策规定,制定本工作制度。
第二条农村土地承包经营权流转管理服务中心是依法负责农村土地承包经营权流转管理服务的机构,其主要任务是协助政府开展土地承包经营权流转管理工作,推进农村土地流转。
第三条农村土地承包经营权流转管理服务中心工作人员应遵守法律、法规和政策的规定,保持服务意识和职业操守,维护农民利益,切实履行工作职责。
第四条农村土地承包经营权流转管理服务中心实行科学管理,提高工作效率,为农户提供优质、高效、便捷的服务。
第二章工作职责第五条农村土地承包经营权流转管理服务中心的工作职责包括:(二)负责农村土地承包经营权流转的登记、备案、抵押、转让等手续办理;(三)组织土地流转市场的建设和运营,促进土地资源的优化配置;(四)协调解决土地流转过程中的纠纷和问题,维护流转各方合法权益;(五)收集、分析、统计和报送土地流转相关数据和信息;(七)配合政府相关部门进行监督和检查,做好信息的及时报送和汇总工作。
第六条农村土地承包经营权流转管理服务中心可以根据实际需要,通过与农业合作社、农业公司等组织合作,在流转活动中发挥协调和引导作用。
第三章工作流程第七条农村土地承包经营权流转管理服务中心工作流程如下:(一)流转申请:流转双方向服务中心提交流转申请,提供相关材料,包括流转合同、资质证明等;(三)登记备案:审核通过后,服务中心进行流转合同的登记备案工作,并颁发相应证明;(四)交易撮合:服务中心根据土地资源情况和农户需求,进行土地流转交易的撮合工作;(五)手续办理:协助流转双方办理土地流转相关的手续,包括抵押、转让等;(七)数据统计:收集、分析、统计和报送土地流转相关数据和信息,及时向政府部门和农户提供统计报告;(八)宣传培训:开展农村土地承包经营权流转政策的宣传培训工作,提高农户的流转意识和能力;(九)监督检查:配合政府相关部门进行监督和检查,确保流转工作的合法、规范和顺利进行。
农村土地承包经营权流转工作制度范本
农村土地承包经营权流转工作制度范本【标题】农村土地承包经营权流转工作制度【目录】一、总则二、流转程序三、流转条件四、流转管理五、流转收益分配六、流转监督七、违规处理八、附则【正文】一、总则1.为了促进农村土地资源的合理利用和现代农业的发展,依据国家相关政策和法律法规,制定本承包经营权流转工作制度。
2.本制度适用于农村土地承包经营权的流转。
二、流转程序1.流转申请:承包方可以向农村土地管理部门提交流转申请,包括流转意向、流转土地面积、流转期限等。
2.流转审核:农村土地管理部门对流转申请进行审核,确认流转方是否符合流转条件。
3.流转协议签订:流转双方对流转事项进行协商,签订流转协议,并向农村土地管理部门备案。
4.流转备案:农村土地管理部门对流转协议进行备案,确保流转合法有效。
5.流转公告:农村土地管理部门对流转事项进行公告,公示流转双方、流转土地面积、流转期限等信息。
6.流转登记:农村土地管理部门对流转事项进行登记,确保流转权益的落实。
7.流转交付:流转方在符合流转条件后,按照流转协议要求,将流转土地及设施、机械等交付给承包方使用。
三、流转条件1.承包方资格要求:具有合法的农民身份,对农业生产具有一定的经验和技能。
2.流转方资格要求:个人或法人,具有相关资质和条件。
3.流转土地面积要求:根据不同地区的土地利用政策和实际情况,确定流转土地面积的上限和下限。
4.流转期限要求:流转期限一般不超过承包经营合同的剩余年限。
四、流转管理1.流转双方应按照流转协议约定,履行各自的权利和义务。
2.流转方应按照国家相关政策和法律法规,进行农业生产经营。
3.承包方应按照流转协议的约定,享受流转土地的承包经营权,并按规定缴纳一定的租金。
五、流转收益分配1.流转方在合同期限内,享有流转土地经营所得的全部权益。
2.承包方按照流转协议约定,从流转土地经营所得中获得相应的收益。
六、流转监督1.农村土地管理部门应加强对流转事项的监督检查,确保流转合法有效。
农村土地承包经营权流转工作制度范文
农村土地承包经营权流转工作制度范文一、背景介绍:为了推动农村土地资源的优化配置,增加农民收入,提高农村发展质量,我市特制定了农村土地承包经营权流转工作制度,以便有效促进农村经济的发展。
二、目标:1. 促进土地流转,提高土地使用效率;2. 推动农业产业化、现代化发展,提高农民收入;3. 保障农民合法权益。
三、工作原则:1. 自愿原则:土地流转必须在农民自愿的情况下进行,不能强制;2. 保护权益原则:农民的权益必须得到充分的保护,任何违法侵害行为都将受到法律制裁;3. 有效监管原则:加强对土地流转行为的监管,防止乱象发生;4. 市场调节原则:通过市场机制调节土地流转价格,实现资源有效配置。
四、流转程序:1. 协商洽谈:流转双方通过谈判确定流转方式、流转年限、流转价格等具体事项;2. 编制合同:流转双方达成一致后,编制土地承包经营权流转合同,并由双方签字盖章;3. 登记备案:将合同及相关材料提交相关部门,办理土地承包经营权流转登记备案手续;4. 补贴发放:对符合政府相关政策的流转方进行相应经济扶持政策补贴。
五、监管措施:1. 加强宣传教育:通过各种渠道宣传土地流转政策和法律法规,提高农民的知晓率;2. 完善监管机制:建立健全土地流转监管机构,加强对流转合同、价格等的监管和审查;3. 加大处罚力度:对违法违规行为进行严肃处理,并公开曝光,形成震慑效果;4. 定期评估:对土地流转的效果进行评估,及时调整和改进政策措施。
六、评估方法:1. 经济效益:通过流转土地的产出、农民收入等指标进行评估;2. 社会效益:通过农民的生活质量、村庄环境改善等指标进行评估;3. 生态效益:通过土地保护、生态环境等指标进行评估;4. 创新效益:通过推动农村经济转型升级、产业结构优化等指标进行评估。
七、预期成效:1. 提高农民收入;2. 促进农业产业化、现代化发展;3. 提高农村土地使用效率;4. 推动农村经济发展,增加税收收入。
农村土地承包经营权流转管理和服务制度
Only those who are constantly looking for opportunities will seize opportunities in time. The harder they work,the luckier they will be.通用参考模板(页眉可删)农村土地承包经营权流转管理和服务制度一、土地流转政策咨询服务制度1、县、镇、村农村土地流转服务管理人员,要熟悉党的农村土地承包政策和有关法律法规,为农村土地流转双方提供法律、政策咨询服务。
2、热情接待前来咨询的人员,做到耐心细致、解释清楚、礼貌待人,态度和蔼、语言文明。
3、镇农村土地流转服务中心定期对村级土地流转信息员进行业务知识培训,提高政策业务水平。
4、咨询服务方式要灵活多样,通过设立公开咨询电话、咨询服务台、印制宣传资料、电子触摸屏、电子显示屏幕和设置宣传牌、互联网等方式宣传农村土地流转政策法规。
5、咨询服务内容包括:受理、解答农村土地流转法律、法规、土地流转知识、农村土地流转流程、农村土地流转供求信息等。
6、咨询的内容凡是在工作范围以内的,咨询服务人员应积极热情、认真负责地给予明确、详尽的答复;当场不能解答的请示上级有关部门,对请示的结果,当面向咨询人转答。
二、土地流转登记备案制度1、土地承包经营权流转登记以宗地为单位进行登记。
宗地是指土地承包经营权界线封闭的地块。
2、土地承包经营权流转登记实行属地管理原则,应当由承包方提出申请,村农村土地流转服务站和乡镇农村土地流转服务中心登记备案。
3、申请人申请土地流转登记,应当提交下列材料:(1)申请人身份证明材料;(2)《农村土地承包经营权证》;(3)地上附着物权属证明;(4)其他证明材料。
4、委托代理人申请土地流转登记的,除提交规定的材料外,还应当提交授权委托书和代理人身份证明。
5、对承包方提出的土地流转登记申请,村土地流转服务站和乡镇农村土地流转服务中心应当根据下列情况分别作出处理:(1)申请登记的土地不在本登记辖区的,应当当场作出不予受理的决定,并告知申请人向有管辖权的部门申请;(2)申请材料存在错误可以当场更正的,应当允许申请人当场更正;(3)申请材料不齐全的,应当当场一次告知申请人需要补正的全部内容;(4)申请材料齐全、符合有关规定要求,或者申请人按照要求提交全部补正申请材料的,应当受理土地流转登记申请。
乡镇农村土地流转服务中心规章制度
乡镇农村土地流转服务中心规章制度作者:发布时间:2011-12-3 编辑:靳寨乡录入:靳寨乡浏览次数:一、岗位责任制度1、主任职责:主持中心的全面工作,提出本乡镇土地承包及土地流转工作的目标、任务及实现目标的措施并组织实施;组织搞好土地纠纷调处工作。
2、副主任职责:负责中心日常管理,协助主任抓好中心的全面工作;作好土地流转合同鉴证及纠纷的调解工作;搞好农户土地承包经营权证申办手续的审查,并登记土地承包台帐;及时上报有关信息情况;完成上级交办的任务。
3、土地流转管理员职责:负责土地承包有关法律法规和政策的宣传、贯彻和落实;建立、管理土地流转信息库,指导双方当事人签订规范的流转合同;开展土地承包有关问题调研,及时提出对策建议;负责土地承包来信来访的调查处理工作;收集发布土地流转的信息;完成上级交办的任务。
4、纠纷调解员职责:负责受理、登记、调解土地承包流转纠纷;宣传土地承包有关法律法规和政策;负责土地承包来信来访的调查处理工作;完成上级交办的任务。
5、档案资料员职责:负责农村土地承包和土地流转档案资料的收集、整理、建档和管理;负责建立有关土地承包及流转政策和信息资料库;指导各村土地流转合作社和土地流转信息联络员建立健全农村土地承包和土地流转台账;完成上级交办的任务。
6、信息联络员职责:负责本村土地流转信息的调查、传递、登记、上报;负责本村土地流转的指导和管理等;指导村土地流转合作社建立健全土地流转台帐及会计帐目;参与流转土地收益评估,帮助土地流转供求双方签订土地流转合同。
二、信息发布制度定点收集、定期发布、定时上报土地流转信息;即时更新信息发布栏内容;运用计算机管理手段,实现土地流转信息联网。
指导、培训村级信息员,及时采集信息资源,扩大信息服务功能。
三、备案审查制度加强对土地流转合法性的审查,把好政策关口。
明确审查和调查核实的方法、原则,保证流转程序和内容真实、完整、合法有效。
对申请合同鉴证的,依法鉴证。
[农村土地承包经营权流转管理服务中心工作制度]经营权流转
[农村土地承包经营权流转管理服务中心工作制度]经营权流转一、宣传农村土地承包与流转的政策、法律法规。
二、收集、发布农村土地流转信息。
三、提供政策咨询与流转价格评估。
四、审核流出(入)方的准入资格。
五、提供土地流转平台。
六、指导流转双方签订合同。
七、调解农村土地流转纠纷。
村流转信息员主要职责一、协助收集农村土地流转信息。
二、协助农户流转土地。
三、协助调解土地流转纠纷。
四、协助了解流入方的经营情况。
二、平等协商、依法、自愿、有偿原则。
三、公开、公平、公正原则。
四、农业增效、农民增收和农村稳定原则。
五、有利于发展现代农业导向原则。
六、不得改变农村土地集体所有性质,不得改变土地农业用途,不得损害农民土地承包权益原则。
第二条镇农村土地承包经营权流转管理服务中心(以下简称管理服务中心),为本镇行政区域内依法取得农村土地承包经营权的农户作为流出方,以及各类农业生产经营组织、家庭农场和自然人作为流入方流转农村土地承包经营权提供服务,主要承担提供流转信息、开展政策咨询、指导合同签订以及调解纠纷等职能。
第三条农村土地承包经营权流转,应当遵循平等协商、依法、自愿、有偿,公开、公平、公正,有利于发展现代农业,不得改变农村土地集体所有性质,不得改变土地农业用途,不得损害农民土地承包权益的原则。
第四条农村土地承包经营权流转,可以采取转包、出租、互换、转让、股份合作等形式。
农户可以直接流转,也可委托村组集体经济组织流转。
第五条农村土地承包经营权流转,应具备以下条件:(一)农村土地承包经营权权属明晰;(二)承包方(流出方)具有转出其农村土地承包经营权的意愿;(三)受让方(流入方)具有相应的农业经营能力:必须是诚信、守法、具有农业经营能力、懂得农产品质量安全知识的经营主体,一般为农业专业大户、家庭农场、合作农场、农民专业合作社等;具有适应现代农业要求的农业生产技术和经营管理能力;应具有一定的经济实力。
鼓励和引导本地农民通过流入土地发展农业适度规模经营;(四)流转土地经营项目应当符合国家的法律法规、环境保护政策以及农业产业发展规划和作物布局等规定。
远安农村土地流转实施细则、规则制度
土地流转是拥有土地承包经营权的农户将土地经营权(使用权)转让给其他农户或经济组织,即保留承包权,转让使用权。
当前农村土地流转的主要类型为土地互换、出租、入股、合作等方式。
流转土地要坚持农户自愿的原则,并经过乡级土地管理部门备案,签订流转合同。
一、土地流转原因农村土地承包经营权流转大致有下4方面的原因。
1、土地承包经营成本高,收益低。
农业税免征之前,农民由于承包经营土地的负担重,收益相对较低,承包经营土地的积极性不高。
许多外出务工、经商的农民纷纷将承包经营权流转给亲友或其他农户,也有的以自己享有的土地承包经营权投股或参股。
这是过去几年土地承包经营权流转的一个最重要的原因。
2、农村二、三产业的发展和劳动力的转移。
土地二轮承包时"增人不增地,减人不减地"的原则,使得农村原本存在的人多地少的矛盾更加突出。
导致大量劳动力纷纷向本地农村二、三产业或向外地转移,转移的劳动力中有一部分带动全家转移,便将土地承包经营权流转给他人。
3、镇、村非农建设项目的需要。
因招商引资、工业园区等非农建设项目用地需要,镇、村将土地承包经营权以租赁的方式从农户手中流转出来。
4、村产业结构调整的需要。
村为培植专业大户、承包大户,一方面鼓励农户将土地承包经营权流转给被培植对象,另一方面将土地从农户手中以租赁或其他方式流转出来再转包给被培植对象,即“反租倒包”。
二、土地流转流程土地流转主要程序为:1、提出申请(1)土地流出方向的村民小组或村民委员会提出申请并填写流转申请书,内容包括:姓名、村名、面积、地名、地类、价格、期限、联系电话等,由村流转信息员向乡(镇)土地流转服务站报送。
(2)土地流入方向乡(镇)土地流转服务站提出申请并填写土地流转申请表,内容包括:姓名、单位、需求面积、地类要求、意向流转期限、拟从事经营项目、联系电话。
由乡(镇)土地流转服务站办理并向县土地流转服务中心备案。
2、审核、登记(1)流出方土地情况审核按照“属地核实”的原则,经村民委员会和村民小组同意并办理相关手续后,进行登记。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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乡镇农村土地流转服务中心规章制度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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一、岗位责任制度
1、主任职责:主持中心的全面工作,提出本乡镇土地承包及土地流转工作的目标、任务及实现目标的措施并组织实施;组织搞好土地纠纷调处工
作。
2、副主任职责:负责中心日常管理,协助主任抓好中心的全面工作;作好土地流转合同鉴证及纠纷的调解工作;搞好农户土地承包经营权证申办手续的审查,并登记土地承包台帐;及时上报有关信息情况;完成上级交办的任务。
3、土地流转管理员职责:负责土地承包有关法律法规和政策的宣传、贯彻和落实;建立、管理土地流转信息库,指导双方当事人签订规范的流转合同;开展土地承包有关问题调研,及时提出对策建议;负责土地承包来信来访的调查处理工作;收集发布土地流转的信息;完成上级交办的任务。
4、纠纷调解员职责:负责受理、登记、调解土地承包流转纠纷;宣传土地承包有关法律法规和
政策;负责土地承包来信来访的调查处理工作;完
成上级交办的任务。
5、档案资料员职责:负责农村土地承包和土地流转档案资料的收集、整理、建档和管理;负责建立有关土地承包及流转政策和信息资料库;指导各村土地流转合作社和土地流转信息联络员建立健全农村土地承包和土地流转台账;完成上级交办
的任务。
6、信息联络员职责:负责本村土地流转信息的调查、传递、登记、上报;负责本村土地流转的指导和管理等;指导村土地流转合作社建立健全土地流转台帐及会计帐目;参与流转土地收益评估,帮助土地流转供求双方签订土地流转合同。
二、信息发布制度
定点收集、定期发布、定时上报土地流转信息;即时更新信息发布栏内容;运用计算机管理手段,实现土地流转信息联网。
指导、培训村级信息员,及时采集信息资源,扩大信息服务功能。
三、备案审查制度
加强对土地流转合法性的审查,把好政策关口。
明确审查和调查核实的方法、原则,保证流转
程序和内容真实、完整、合法有效。
对申请合同鉴
证的,依法鉴证。
四、档案管理制度
根据档案法规要求,规范档案管理,明确收集、整理、使用档案的内容、责任、程序和要求,做到内容完整、整理规范、使用有序、保管安全。
五、纠纷调解制度
落实乡镇、村级调解人员职责,调解的程序、调解时限,及时调查和调处矛盾纠纷,把矛盾消化在萌芽状态,提高调处质量和调处效果。
六、风险预警制度
对大户业主、企业进行跟踪管理,随时掌握土地流转后的生产经营、双方履约状况,建立预案,发现问题,及时预警,妥善处理。
七、土地流转交易程序
1、信息采集。
由各村信息员将农户自愿流转土地的情况进行登记,向流转土地农户发放并填写《农村土地流出意向登记表》,乡镇土地流转中心对流出、流入信息进行分类并存档。
2、建立信息库。
流转信息来源包括农户在村填写签字确认的《农村土地流出意向登记表》;农
户直接到中心进行登记;土地流转合作社集中将对外招租的土地;村集体将对外发包的“四荒”地、
堰塘等。
3、发布信息。
中心定期和不定期在土地流转信息发布栏和市县土地流转信息平台(土地流转交易市场)上发布土地流转相关信息。
4、查询信息。
农户和经营主体可以在中心交易大厅或市县土地流转网络平台(土地流转交易市
场)查询流转信息。
5、双方洽谈。
有流转意向的双方当事人应在中心工作人员的主持下进行洽谈,并作好详细记
载。
6、签订合同。
在流转双方洽谈达成一致意见后,由中心工作人员提供流转合同,并指导双方填写合同一式四份,双方当事人签字盖章。
转让合同必须由承包农户书面申请并经发包方同意。
流转双方各执一份,中心和发包方各执一份。
7、登记台帐。
发包方对承包方流转土地的,应当及时登记到《土地流转台帐》,并到乡镇中心备案。
乡镇中心应准确登记土地流转情况。
8、合同鉴证。
乡镇农村土地承包管理部门对
提交的流转合同进行审核,并加盖公章。
流转面积30亩以上的流转合同,应报县管理中心备案。
三、农村土地流转须知
1、农村土地流转应当在坚持农户家庭承包经营制度和稳定农村土地承包关系的基础上,遵循平等协商、依法、自愿、有偿的原则。
2、农村土地流转不得改变承包土地的农业用途,流转期限不得超过承包期的剩余期限,不得损害利害关系人和农村集体组织的合法权益。
3、承包方依法取得的农村土地承包经营权可以采取股份合作、转包、出租、互换、转让、委托代耕以及其他符合法律法规规定的方式流转。
4、承包方流转农村土地承包经营权,应当与
受让方在协商一致的基础上签订书面合同。
5、发包方对承包方提出的流转土地的要求,应当及时备案,并转交土地流转合作社办理托管手续,同时报乡镇土地流转中心进行登记。
承包农户不按有关程序办理土地托管手续,而造成土地连续两年抛荒的,原发包方应当终止承包合同,收回发
包的土地。
6、农村土地流转服务中心应当及时向达成流
转意向的双方提供统一文本格式的流转合同,并指
导签订、鉴证。
7、土地流转中心在指导流转合同签订或流转合同鉴证中,发现流转双方有违反法律法规的约
定,要及时予以纠正。
8、通过招标、拍卖和公开协商等方式承包荒山、荒沟、荒丘、荒滩等农村土地,经依法登记取得农村土地承包经营权证的也可以流转。
9、农村土地承包经营权流转发生纠纷,当事人应当依法协商解决;协商不成的,可以请求乡镇农村土地承包管理委员会进行调解;调解不成的,向县农村土地承包纠纷仲裁委员会申请仲裁,也可
以向人民法院起诉。