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完整版)南京市城市绿地系统
(完整版)江苏省城市居住区和单位绿化标准及条文说明
江苏省城市居住区和单位绿化标准Standard for Greening of Residential District and Companiesin Jiangsu ProvinceDGJ32/TJ 169—2014为规范江苏省城市居住区和单位绿化的规划建设及管理,根据《省住房城乡建设厅关于印发〈2013年度江苏省工程建设标准和标准设计编修订计划〉的通知》(苏建科[2013]586号),江苏省住房和城乡建设厅风景园林处在《江苏省城市居住区和单位绿化标准》(DB32/139–95的基础上,以国家、行业现行标准规范和有关规定为依据,经广泛调研、征求意见和反复修改,编制了本标准。
本标准共7章,主要内容包括:1 总则;2 术语;3 居住区绿化;4 单位绿化;5 园林式居住区;6 园林式单位;7 绿地面积计算。
本标准由江苏省住房和城乡建设厅负责管理,江苏省住房和城乡建设厅风景园林处负责具体条文内容的解释。
各单位在执行过程中若有修改意见或建议,请反馈至江苏省工程建设标准站(地址:南京市江东北路287号银城广场B座4楼;邮政编码:210036)。
本标准主编单位、主要起草人员和主要审查人员:主编单位:江苏省住房和城乡建设厅风景园林处主要起草人:王健张勤郭利萍贾莲莲主要审查人:李蕾相西如李浩年赵毅郎倩芦建国周俊杨1 总则 (1)2 术语 (2)3 居住区绿化 (4)3.1 建设要求 (4)3.2 管理及维护 (6)4 单位绿化 (7)4.1 建设要求 (7)4.2 管理及维护 (8)5 园林式居住区 (9)5.1 建设要求 (9)5.2 管理及维护 (9)6 园林式单位 (11)6.1 建设要求 (11)6.2 管理及维护 (11)7 绿地面积计算 (12)条文说明 (17)1.0.1 为加强城市居住区和单位的绿化工作,创造优美的生活、工作环境,依据《城市绿化条例》、《江苏省城市绿化管理条例》、《城市居住区规划设计规范(2002年版)》、《城市绿地分类标准》等法规标准,结合江苏省实际,对《江苏省城市居住区和单位绿化标准》DB32/139-95进行了修订,制定本标准。
(完整版)城市规划资料集电子版
城市规划资料集电子版篇一:城市规划资料集内容详述(第1分册总论概论)目录第一部分城市规划概述第二部分城市规划体系第三部分城市规划重要文件、法规资料索引附件《开发区规划管理办法》(1995年6月1日建设部令第43号发布)各章引据的文件、法规和技术标准目录后记(第2分册城镇体系规划与城市总体规划)目录第一部分城镇体系规划 1 概述2 全国城镇体系规划3 跨行政区域城镇体系规划4 省域城镇体系规划实例简介5 市县域城镇体系规划第二部分城市总体规划 1 城市总体规划的编制 2 城市发展条件分析 3 城市性质、城市规模 4 城市总体布局 5 城市用地规划第三部分城市分区规划 1 概述 2 常用表格 3 实例第四部分城市总体规划实例共计60个实例附录城市空间发展战备规划研究(或称“概念规划”)1 概述2 城市空间发展战略规划研究实例后记(第3分册小城镇规划)目录1 小城镇界定、类型和发展 1.1 小城镇界定 1.2 小城镇的类型1.3 小城镇的作用、发展理论和现状1.4 国外小城镇建设2 小城镇规划特点、依据和原则 2.1 小城镇规划特点2.2 小城镇规划依据 2.3 小城镇规划原则 2.4 小城镇建设指导思想3 小城镇规划的内容、程序与审批 3.1 小城镇规划的一般任务 3.2 小城镇规划编制程序3.4 小城镇镇域规划的任务、内容、深度和成果3.5 镇区总体规划任务、内容、深度和成果3.6 镇区控制性详细规划的任务、内容、深度和成果3.7 小城镇修建性详细规划任务、内容、深度和成果3.8 小城镇规划的编制管理与审批主体4 小城镇规范的基础资料 4.1 基本要求4.2 小城镇总体规划阶段基础资料4.3 其他相关资料 4.4 详细规划基础资料 5 镇(乡)域村镇体系规划5.1 镇域村镇体系5.2 镇域村镇发展条件的评价 5.3 镇城镇化发展水平预测 5.4 镇域职能结构5.5 镇域村镇体系规模等级结构 5.6 镇域村镇空间分布结构5.7 镇域村镇体系规划与土地利用总体规划5.8 镇域基础设施及社会设施 6 小城镇的性质与规模6.1 小城镇的性质 6.2 小城镇规模 6.3 小城镇总体布局7 小城镇总体布局 8 小城镇专项规划9 小城镇详细规范(建设规划) 10 小城镇建设与管理附录一:《村庄和集镇规划建设管理条例》附录二:《村镇用地分类》参考文献(第4分册控制性详细规划)目录第一部分论述1 控制性详细规划生产的背景及其发展1.1 控制性详细规划产生的背景 1.2 我国控制性详细规划的发展 2 国外、港台地区类似控制性详细规划的理论、方法与实践2.1 德国的区划法 2.2 美国的区划法 2.3 英国2.4 日本城市规划法和建筑基本法 2.5 香港的“契约”控制2.6 国外及港台地区类似控制性详细规划阶段的立法3 我国控制性详细规划的基本特征和内容3.1 控制性详细规划的涵义和作用 3.2 控制性详细规划的内容 3.3 确定土地使用强度的因素 4 控制性详细规划的成果4.1 规划文件 4.2 规划图纸第二部分附件1 土地使用与建筑管理技术规定实例——上海市城市规划管理技术规定2 建筑容量确定的参考资料2.1 南京市建筑容量控制确定的办法2.2 南京市场建筑容量一览表 2.3 有关土地使用强度的资料 3 深圳市法定图则3.1 前言3.2 法定图则的定义、内容及编制的基础条件3.3 深圳法定图则在控制详细规划阶段立法的进展3.4 深圳法定图则的实施评价4 控制性详细规划技术经济分析理论与实例4.1 控制性详细规划技术经济分析理论与实例4.2 温州市控制性详细规划技术经济分析实例4.3 泉州古城控制性详细规划经济分析实例5 国外及香港地区类似于控制性详细规划的实例5.1 德国的地区详细规划基本规划 5.2 英国的地方规划(地区规划)基本规划5.3 香港西九龙填海区分区计划大纲第三部分实例1 控制性详细规划完整成果实例——嘉兴市南湖新区控制性详细规划2 控制性详细规划分类实例(第5分册城市设计(上、下))目录上册 1 总论1.1 编写立意1.2 城市设计简史与范畴、理论和原则1.3 现代城市设计理念与渊源 1.4 我国当代城市设计进展 1.5 城市设计基本要素2 区域发展战略及总体城市设计:区域、城市、中心城、分区 2.1 概述2.2 秦皇岛西部滨海地带 2.3 深圳总体城市结构 2.4 广州城市发展战略概念 2.5 上海城市空间发展结构 2.6 上海城市空间发展结构2.7 澳大利亚堪培拉总体城市设计 2.8 美国旧金山城市设计研究 2.9 上海中心城总体城市设计研究 2.10 浙江金华总体城市设计2.11 上海中心城分区城市设计结构2.12 唐山市中心城区 2.13 宜昌中心城区2.14 昆明主城核心区概念规划 2.15 山东蓬莱中心城区3 城市局部范围的城市设计(一):中心、商业街、大道 3.1 概述3.2 上海虹桥新区 3.3 上海陆家嘴中心区 3.4 深圳中心区3.5 北京商务中心(CBD) 3.6 北京中关村西区 3.7 上海人民广场地区3.8 上海南京东路商业步行街 3.9 北京王府井商业街3.10 大连城市中轴——人民路、中山路3.11 大连星海湾商务中心 3.12 江阴新中心 3.13 嘉兴中心区3.14 哈尔滨中央大街步行街 3.15 厦门市府大道地区3.16 厦门旧城保护民中山路商业步行街3.17 中山孙文西路文化旅游步行街3.18 澳大利亚布进而斯班步行街 3.19 美国明尼阿波利斯尼可莱特步行街3.20 香港中环、湾仔步行系统 3.21 北京长安街 3.22 青岛东海路3.23 法国巴黎香榭丽舍大街 3.24 法国巴黎德方斯副中心区 3.25 美国华盛顿宾夕法尼亚大街 3.26 美国华盛顿中心区 3.27 德国柏林新行政中心下册4 城市局部范围城市设计(二):旧城保护、居住区4.1 旧城保护城市设计概述 4.2 北京中轴线4.3 北京什刹海历史文化保护区……5 城市局部范围的城市设计(三):滨水区6 节点的城市设计:中外城市节点实例本分册有关项目组稿撰稿者名单提供城市设计项目实例的机构参考文献后记(第6分册城市公共活动中心)目录 1 总论1.1 城市公共活动中心的概念 1.2 城市公共活动中心的分类 1.3 城市公共活动中心的分级结构 1.4 城市公共活动中心的分布和基本区位模式1.5 城市公共活动中心的选址 1.6 城市公共活动中心的规划布局 1.7 城市公共活动中心的交通组织 1.8 城市公共活动中心规范设计的发展趋势1.9 中国七城市公共活动中心布局比较2 城市综合性公共中心2.1 城市综合性公共中心概述及空间布局 2.2 城市综合性公共中心的结构形态2.3 城市综合性公共中心的交通组织2.4 实例3 城市行政、文化中心3.1 城市行政、文化中心的概念、内容构成和功能3.2 城市行政、文化中心的选址和分级3.3 城市行政、文化中心的规划布局3.4 城市行政、文化中心的景观和环境设计3.5 城市行政、文化中心规划设计的发展趋势 3.6 实例4 城市商业中心4.1 城市商业中心概述4.2 城市商业中心的内容和功能 4.3 城市商业中心的分级和规模 4.4 城市商业中心的规划布局 4.5 步行商业街的规划设计 4.6 城市商业中心的交通组织4.7 城市商业中心的环境和景观设计4.8 城市商业中心规划设计的发展趋势 4.9 实例5 城市商务中心5.1 城市商务中心的概念 5.2 城市商务中心的基本特征 5.3 城市商务中心的规模 5.4 城市商务中心的功能5.5 城市商务中心的空间结构 5.6 城市商务中心的交通5.7 城市商务中心的控制性详细规划5.8 实例6 城市体育中心6.1 城市体育中心概述6.2 城市体育中心的选址原则 6.3 城市体育中心的分类和构成 6.4 城市体育中心的交通组织 6.5 城市体育中心的功能分区规划 6.6 社会化、产业化的体育及体育设施6.7 实例7 城市博览、会展中心7.1 城市博览、会展中心的概述 7.2 城市博览、会展中心的功能构成及类型7.3 城市博览、会展中心的选址 7.4 城市博览、会展中心的规划布局和交通组织7.5 部分博览、会展中心的技术指标7.6 实例参考文献后记(第7分册城市居住区规划)内容提要本书包括城市居住区规划设计的相关内容,包括总论、住宅与住宅组群、公共服务设施、道路交通与停车设施、绿地、户外场地与环境设施、住区更新、市政公用设施、竖向设计、实例。
南京市绿地系统规划[整理版]
南京市绿地系统规划第一章基本情况和存在问题一、概况与自然条件1、南京市概况南京市位于江苏省西南部,处于北纬31°54′~32°16′,东经118°32′~119°24′之间;东邻仪征、句容、溧阳3县,北与安徽天长县交界,南接安徽郎溪、宣城二县,西面自北向南与安徽来安县、滁县、全椒县、和县、马鞍山市和当涂县相邻。
南京市是著名古都、江苏省省会,长江下游主要的中心城市。
南京建城于公元前472年,历经东吴、东晋、宋、齐、梁、陈、五代南唐、明、太平天国、中华民国十朝定都,史称“十代故都”。
南京市现辖10个区、五个县,面积6516平方公里,其中10区是玄武、白下、秦淮、建邺、鼓楼、下关、雨花台、栖霞、浦口、大厂区;5个县是江宁、江浦、六合、溧水和高淳县。
长江由西南到东北流贯南京市中部,分全市为江南、江北两个部分。
江南有8个区和江宁、溧水、高淳3县,江北有浦口、大厂2区和江浦、六合2县。
2.自然条件:(1)地形地貌:南京市平面位置南北长、东西窄,成正南北向;南北直线距离150公里,中部东西宽50~70公里,南北两端东西宽约30公里。
南面是低山、岗地、河谷平原、滨湖平原和沿江河地等地形单元构成的地貌综合体。
地貌区域为宁、镇、扬山地的一部分,低山山陵占全市总面积的64.52%。
长江南京段长度约95KM;江南有秦淮河,江北有滁河,为南京市境内两条主要的长江支流,其河谷平原为重要农业区。
水面占全市总面积11.4%,平原、洼地占24.08%。
南京山脉主要由3个背斜组成,地貌上形成宁镇山脉西段的3个分支:北支沿长江南岸向西延续,包括栖霞山——乌龙山——幕府山——狮子山,海拔130~286米;中支至南京东边城墙,脉延伸入市区,包括钟山——富贵山——九华山——北极阁——鼓楼岗——五台山——清凉山,海拔32~486米;南支绕城东南、南部,包括青龙山——方山——牛首山——三山——云台山,海拔95~382米。
第三章城市绿地系统规划布局结构ppt课件
绿地深入城市,市民极易 到达。就近进入绿地系统, 沿绿色的廊道到达目的地
发生自然灾害,绿地空间 提供避难场所和避难通道
环形绿带控制城市无序发 展,同时楔状绿地的放射性 又给城市发展提供空间。
为了规范 事业单 位聘用 关系, 建立和 完善适 应社会 主义市 场经济 体制的 事业单 位工作 人员聘 用制度 ,保障 用人单 位和职 工的合 法权益
块状
楔 状
带 状
混合式
为了规范 事业单 位聘用 关系, 建立和 完善适 应社会 主义市 场经济 体制的 事业单 位工作 人员聘 用制度 ,保障 用人单 位和职 工的合 法权益
•(1)点(块)状绿地 布局:
主要出现在旧城改建中, 利用一些宝贵的空间进行 绿化。
均匀分布,方便居民使用, 但对构成城市整体艺术风貌 作用不大,对改善城市小气 候条件的作用不明显。如上 海、武汉、大连。
(4)混合式绿地布局:点、线、面的结合。如北京、 深圳
为了规范 事业单 位聘用 关系, 建立和 完善适 应社会 主义市 场经济 体制的 事业单 位工作 人员聘 用制度 ,保障 用人单 位和职 工的合 法权益
为了规范 事业单 位聘用 关系, 建立和 完善适 应社会 主义市 场经济 体制的 事业单 位工作 人员聘 用制度 ,保障 用人单 位和职 工的合 法权益
为了规范 事业单 位聘用 关系, 建立和 完善适 应社会 主义市 场经济 体制的 事业单 位工作 人员聘 用制度 ,保障 用人单 位和职 工的合 法权益
本章主要内容:
• 城市绿地系统规划的目的与主要内容 • 城市绿地的分类与指标 • 城市绿地系统规划的依据与基本原则 • 绿地系统布局结构 • 城市绿化的树种规划 • 城市生物多样性与古树名木保护规划 • 城市绿地系统文件的编制
南京市人民政府办公厅关于科学绿化的实施意见
南京市人民政府办公厅关于科学绿化的实施意见文章属性•【制定机关】南京市人民政府办公厅•【公布日期】2022.04.14•【字号】宁政办发〔2022〕19号•【施行日期】2022.04.14•【效力等级】地方规范性文件•【时效性】现行有效•【主题分类】城乡规划正文市政府办公厅关于科学绿化的实施意见各区人民政府,市府各委办局,市各直属单位:为推动我市国土绿化高质量发展,根据《国务院办公厅关于科学绿化的指导意见》(国办发〔2021〕19号)、《省政府办公厅关于科学绿化的实施意见》(苏政办发〔2021〕66号)和《南京市城市绿化条例》,结合我市实际,经市政府同意,制定如下实施意见。
一、总体要求(一)指导思想深入贯彻习近平生态文明思想,强化国土空间规划,全面深入推行林长制,科学节俭开展国土绿化,有效发挥森林固碳作用,提升生态系统碳汇增量,向碳达峰碳中和迈出坚实步伐,在生态优先、绿色发展上做示范,为全面建设人民满意的社会主义现代化典范城市厚植绿色生态基底。
(二)基本原则——坚持生态优先,城乡统筹。
遵循山水林田湖草生命共同体理念,以提升生态碳汇能力为重点,系统推进生态保护和修复,建设符合现代城市生态要求的城乡一体绿化格局。
——坚持保护优先,尊重自然。
着眼人民群众关注的问题,着力提升森林综合效益,遵循生态系统内在规律,培育近自然的健康森林,兼顾发挥国土绿化的经济、社会和景观效益,提高人民群众的获得感、幸福感。
——坚持节约优先,因地制宜。
统筹生态合理性和经济可行性,务实节俭开展国土绿化。
把握树(品)种不同生物学特性,宜乔则乔、宜灌则灌、宜草则草、宜湿则湿,适地适树,构建健康稳定的生态系统。
二、主要任务(一)科学编制国土绿化规划各区要组织编制绿化规划,与国土空间规划相衔接,叠加至同级国土空间规划“一张图”,实现“多规合一”。
要按照城乡绿化一体化发展理念,合理确定规划范围、绿化目标任务,既要满足生态、经济和景观要求,也要满足健康、安全、宜居需求。
南京市城市绿化条例(2018年修正)-
南京市城市绿化条例(2018年修正)正文:----------------------------------------------------------------------------------------------------------------------------------------------------南京市城市绿化条例(2012年8月30日南京市第十四届人民代表大会常务委员会第三十二次会议制定2012年9月26日江苏省第十一届人民代表大会常务委员会第三十次会议批准根据2018年6月27日南京市第十六届人民代表大会常务委员会第四次会议通过,2018年7月27日江苏省第十三届人民代表大会常务委员会第四次会议批准的《关于修改〈南京市城市绿化条例〉等六件地方性法规的决定》修正)目录第一章总则第二章规划和建设第三章保护和管理第四章监督检查第五章法律责任第六章附则第一章总则第一条为了加强城市绿化管理,改善城市生态环境,彰显人文绿都特色,促进经济社会可持续发展,根据国务院《城市绿化条例》、《江苏省城市绿化管理条例》等有关法律、法规规定,结合本市实际,制定本第二条本条例适用于本市行政区域内城市绿化的规划、建设、保护和管理。
法律、法规规定由林业等部门和风景名胜区管理机构负责的绿化工作,依照有关法律、法规规定执行。
第三条市绿化行政主管部门负责全市城市绿化工作,区绿化行政主管部门在职责范围内负责辖区内城市绿化工作。
规划、住房和城乡建设、国土资源、城市管理、林业、交通运输等行政主管部门应当按照各自职责,协同做好城市绿化工作。
第四条市、区人民政府应当将城市绿化工作纳入国民经济和社会发展规划,确定本行政区域绿化覆盖率目标,保障城市绿化建设和养护所需经费。
镇人民政府(街道办事处)负责辖区内城市绿化工作。
第五条城市绿化应当因地制宜、生态优先、科学规划,注重绿地功能、生态效应和景观要求。
市、区人民政府及其绿化行政主管部门应当严格保护绿化成果,提高绿化覆盖率,加强对城市及其周边地区的山坡林地、河湖水系、湿地等自然生态敏感区域的保护,维持城市地域的自然风貌,构建城市绿化生态系统。
南京建设海绵城市措施
南京建设海绵城市措施1. 引言近年来,随着城市化进程的加快和气候变化的影响,城市面临着极大的挑战,如水资源短缺、城市内涝和自然生态系统被破坏等。
为了应对这些问题,南京市决定采取措施建设海绵城市。
海绵城市的核心理念是模拟自然生态系统,通过利用自然的水循环和生态调控,最大限度地减少城市的水资源消耗和排水压力。
本文将介绍南京市建设海绵城市的措施。
2. 绿色屋顶作为建设海绵城市的关键措施之一,绿色屋顶是利用建筑物顶部空间,种植植物来降低雨水径流量,改善城市空气质量和景观环境。
南京市鼓励和支持居民和企事业单位在建筑物顶部种植绿化植物,以减少雨水径流,增加土壤保水能力,改善城市热岛效应。
在鼓励方面,南京市提供了财政补贴和税收优惠等政策;在支持方面,市政府给予技术指导和监管。
3. 雨水收集与利用南京市鼓励居民和企事业单位安装雨水收集系统,将雨水收集用于景观灌溉、公共绿地的养护和冲洗公共区域等。
这样可以减少城市的自来水消耗,并降低排水压力。
同时,南京市还为安装雨水收集系统的居民和企事业单位提供财政补贴和技术指导。
4. 城市绿地系统建设南京市积极推动城市绿地系统的建设,包括公共绿地、居住小区绿地和工业区绿地等。
这些绿地将被设计成可以吸收和储存雨水的区域,通过植物根系和土壤来过滤和净化雨水,减少水资源损耗和水污染。
此外,南京市还注重城市绿地的配套设施建设,如下沉式绿地、湿地公园和人工湖泊等,以增加城市的水容量和供养水源。
5. 道路渗透铺装为了促进城市降雨的渗透和补给地下水,南京市开始采用道路渗透铺装技术。
这种铺装材料可以让雨水在道路表面渗透到地下水层,从而减少道路排水系统的负荷。
此外,道路渗透铺装还具有改善城市热岛效应、提高道路安全性和降低交通噪声等优点。
南京市已经开始在一些道路上试点,效果显著。
6. 河湖水域生态修复南京市拥有丰富的河湖水域资源,但受到污染和人类活动的影响,生态环境严重破坏。
为了修复水域生态系统,南京市实施了多项措施,包括沿河湖湿地建设、水质改善和水生生态保护等。
南京市城市绿化条例(2018年发布)
【法规标题】南京市城市绿化条例(2018年发布)【发布部门】江苏省人民代表大会常务委员会【发文字号】【适用区域】南京市【发布时间】2018-07-27【生效时间】2018-09-01【关键词】环境,环保管理,市政市容及其它【有效性】有效【更替信息】【注:此文档于2018年12月由一点通平台导出】南京市城市绿化条例(2012年8月30日南京市第十四届人民代表大会常务委员会第三十二次会议制定 2012年9月26日江苏省第十一届人民代表大会常务委员会第三十次会议批准根据2018年6月27日南京市第十六届人民代表大会常务委员会第四次会议通过,2018年7月27日江苏省第十三届人民代表大会常务委员会第四次会议批准的《关于修改〈南京市城市绿化条例〉等六件地方性法规的决定》修正)目录第一章总则第二章规划和建设第三章保护和管理第四章监督检查第五章法律责任第六章附则第一章总则第一条为了加强城市绿化管理,改善城市生态环境,彰显人文绿都特色,促进经济社会可持续发展,根据国务院《城市绿化条例》、《江苏省城市绿化管理条例》等有关法律、法规规定,结合本市实际,制定本条例。
第二条本条例适用于本市行政区域内城市绿化的规划、建设、保护和管理。
法律、法规规定由林业等部门和风景名胜区管理机构负责的绿化工作,依照有关法律、法规规定执行。
第三条市绿化行政主管部门负责全市城市绿化工作,区绿化行政主管部门在职责范围内负责辖区内城市绿化工作。
规划、住房和城乡建设、国土资源、城市管理、林业、交通运输等行政主管部门应当按照各自职责,协同做好城市绿化工作。
第四条市、区人民政府应当将城市绿化工作纳入国民经济和社会发展规划,确定本行政区域绿化覆盖率目标,保障城市绿化建设和养护所需经费。
镇人民政府(街道办事处)负责辖区内城市绿化工作。
第五条城市绿化应当因地制宜、生态优先、科学规划,注重绿地功能、生态效应和景观要求。
市、区人民政府及其绿化行政主管部门应当严格保护绿化成果,提高绿化覆盖率,加强对城市及其周边地区的山坡林地、河湖水系、湿地等自然生态敏感区域的保护,维持城市地域的自然风貌,构建城市绿化生态系统。
南京市人民政府关于印发南京市生态红线区域保护规划的通知
南京市人民政府关于印发南京市生态红线区域保护规划的通知文章属性•【制定机关】南京市人民政府•【公布日期】2014.03.20•【字号】宁政发[2014]74号•【施行日期】2014.03.20•【效力等级】地方规范性文件•【时效性】现行有效•【主题分类】环境保护综合规定正文南京市人民政府关于印发南京市生态红线区域保护规划的通知(宁政发〔2014〕74号)各区人民政府,市府各委办局,市各直属单位:现将《南京市生态红线区域保护规划》印发给你们,请遵照执行。
南京市人民政府2014年3月20日南京市生态红线区域保护规划前言生态红线是指对维护国家和区域生态安全及经济社会可持续发展具有重要战略意义,必须实行严格管理和维护的国土空间边界线。
合理划定生态红线区域,构建与优化国土生态安全格局,对于有效加强生态环境保护与监管、保障生态安全、促进经济社会的协调可持续发展具有极为重要的历史意义和现实意义。
党的十八大报告指出,要优化国土空间开发格局,促进生产空间集约高效、生活空间宜居适度、生态空间山清水秀,构建科学合理的生态安全格局。
党的十八届三中全会明确提出要划定生态保护红线,将其作为加快生态文明制度建设的重要内容之一。
习总书记在主持中央政治局第六次集体学习时强调,要牢固树立生态红线的观念,在生态环境保护问题上,就是要不能越雷池一步,否则就应该受到惩罚。
国务院关于加强环境保护重点工作的意见提出,要在重要生态功能区、陆地和海洋生态环境敏感区、脆弱区等区域划定生态红线。
江苏省生态红线区域保护规划编制工作走在全国前列,2012年全面启动全省重要生态功能保护区区域规划优化调整工作,2013年8月省政府正式颁布《江苏省生态红线区域保护规划》,划定了占全省国土面积22.23%的生态红线保护区域面积,为全省生态保护与建设、自然资源有序开发和产业合理布局提供了有力支撑。
在新的历史时期,我市生态文明建设面临严峻挑战,突出表现在城市建设、经济发展需求与资源环境承载力不足的矛盾、生态基底良好与环境污染突出的矛盾、人民群众对优质生态产品的急迫需求与生态环境质量改善滞后的矛盾,迫切需要进一步优化人口、土地、产业、环境等要素配置,用创新的思路处理发展与保护的关系,加快构建安全格局。
《城市园林绿化评价标准》中有关公园绿地规划的评价体系研究以南京市为例
《城市园林绿化评价标准》中有关公园绿地规划的评价体系研究以南京市为例张青萍;冯佳;潘良;王琦【摘要】Setting the promulgation of the Evaluation Standard for Urban Landscaping and Greening (hereinafter referred to as the Standard) as research base, this paper focuses on the study of the evaluation system for urban park green space planning in the Standard. Taking park green space planning in Nanjing as a case study, the authors conducted a self-evaluation on the planning outcomes and summarized the problems and concerns encountered in the early stage practice of the Standard, such as ambiguous definition, measurement errors, controversy on data col ection, lack of fairness, etc. The authors’ goal is to make suggestions and improvements to the Standard to perform better guiding functions to the planni ng of a city’s park green space.%以《城市园林绿化评价标准》(以下简称《标准》)的颁布为研究背景,针对《标准》中与公园绿地规划相关的评价体系进行研究。
南京市绿地土壤养分特征及空间分布
櫄櫄櫄櫄櫄櫄櫄櫄櫄櫄櫄櫄櫄櫄櫄櫄櫄櫄櫄櫄櫄櫄櫄櫄櫄櫄櫄櫄櫄櫄櫄櫄櫄櫄櫄櫄櫄櫄櫄櫄櫄櫄櫄櫄櫄櫄[17]金梦野,黄 娟,侯 嫔,等.三种环境材料及其复合施用对盐碱化土壤的改良效果研究[J].农业环境科学学报,2020,39(1):118-124.[18]王 丹,黄 超,李小东,等.脱硫石膏配施不同量有机物料对盐碱土壤改良效果及作物产量的影响[J].干旱地区农业研究,2019,37(1):34-40.[19]孙兆军,赵秀海,王 静,等.脱硫石膏改良龟裂碱土对枸杞根际土壤理化性质及根系生长的影响[J].林业科学研究,2012,25(1):107-110.[20]邹 璐,范秀华,孙兆军,等.盐碱地施用脱硫石膏对土壤养分及油葵光合特性的影响[J].应用与环境生物学报,2012,18(4):575-581.[21]刘东洋,黄 超,刘 娟,等.脱硫石膏不同施用深度对盐碱土壤改良效果的影响[J].新疆农业大学学报,2017,40(4):301-307. [22]王小彬,闫 湘,李秀英,等.燃煤烟气脱硫石膏农用的环境安全风险[J].中国农业科学,2018,51(5):926-939.[23]童泽军,李取生,周永胜.烟气脱硫石膏对滩涂围垦土壤重金属解吸及残留形态的影响[J].生态环境学报,2009,18(6):2172-2176.王 红,徐 静,谢晓金,等.南京市绿地土壤养分特征及空间分布[J].江苏农业科学,2021,49(6):212-218.doi:10.15889/j.issn.1002-1302.2021.06.038南京市绿地土壤养分特征及空间分布王 红1,徐 静1,谢晓金2,李仁英2,邵 京1,沈 嘉2,央 宗2,简 静2,阿克居里·乌尔曼2[1.南京市园林和林业科学研究院(南京市园林绿化指导站),江苏南京210037;2.南京信息工程大学应用气象学院,江苏南京210044] 摘要:基于实地调查和室内分析,分析江苏省南京市主城区绿地表层土壤的pH值、电导率、碱解氮含量、有效磷含量、速效钾含量以及有机质含量,并基于ArcGIS10.4运用反距离权重法进行空间插值模拟土壤养分空间分布。
(完整版)江苏省城市居住区和单位绿化标准及条文说明
江苏省城市居住区和单位绿化标准Standard for Greening of Residential District and Companiesin Jiangsu ProvinceDGJ32/TJ 169—2014为规范江苏省城市居住区和单位绿化的规划建设及管理,根据《省住房城乡建设厅关于印发〈2013年度江苏省工程建设标准和标准设计编修订计划〉的通知》(苏建科[2013]586号),江苏省住房和城乡建设厅风景园林处在《江苏省城市居住区和单位绿化标准》(DB32/139–95的基础上,以国家、行业现行标准规范和有关规定为依据,经广泛调研、征求意见和反复修改,编制了本标准。
本标准共7章,主要内容包括:1 总则;2 术语;3 居住区绿化;4 单位绿化;5 园林式居住区;6 园林式单位;7 绿地面积计算。
本标准由江苏省住房和城乡建设厅负责管理,江苏省住房和城乡建设厅风景园林处负责具体条文内容的解释。
各单位在执行过程中若有修改意见或建议,请反馈至江苏省工程建设标准站(地址:南京市江东北路287号银城广场B座4楼;邮政编码:210036)。
本标准主编单位、主要起草人员和主要审查人员:主编单位:江苏省住房和城乡建设厅风景园林处主要起草人:王健张勤郭利萍贾莲莲主要审查人:李蕾相西如李浩年赵毅郎倩芦建国周俊杨1 总则 (1)2 术语 (2)3 居住区绿化 (4)3.1 建设要求 (4)3.2 管理及维护 (6)4 单位绿化 (7)4.1 建设要求 (7)4.2 管理及维护 (8)5 园林式居住区 (9)5.1 建设要求 (9)5.2 管理及维护 (9)6 园林式单位 (11)6.1 建设要求 (11)6.2 管理及维护 (11)7 绿地面积计算 (12)条文说明 (17)1.0.1 为加强城市居住区和单位的绿化工作,创造优美的生活、工作环境,依据《城市绿化条例》、《江苏省城市绿化管理条例》、《城市居住区规划设计规范(2002年版)》、《城市绿地分类标准》等法规标准,结合江苏省实际,对《江苏省城市居住区和单位绿化标准》DB32/139-95进行了修订,制定本标准。
南京市城市绿化管理条例
南京市城市绿化管理条例(1999年5月28日南京市第十二届人民代表大会常务委员会第九次会议制定1999年6月18日江苏省第九届人民代表大会常务委员会第十次会议批准根据2004年5月27日南京市第十三届人民代表大会常务委员会第十次会议通过,2004年6月17日江苏省第十届人民代表大会常务委员会第十次会议批准的《关于修改〈南京市城市绿化管理条例〉的决定》修正)第一章总则第一条为了加强城市绿化管理,促进城市绿化事业的发展,改善生态环境,美化生活环境,根据有关法律、法规,结合本市实际,制定本条例。
第二条本条例适用于本市行政区域内的城市绿化规划、建设、保护和管理。
法律、法规另有规定的,从其规定。
第三条市人民政府城市绿化行政主管部门(以下称市城市绿化行政主管部门),负责全市的城市绿化管理工作。
区、县城市绿化行政主管部门在规定的职责范围内负责辖区内的城市绿化管理工作。
建设、规划、公安等有关部门应当按照各自的职责,协同做好城市绿化管理工作。
第四条各级人民政府应当把城市绿化建设纳入国民经济和社会发展计划,加大对绿化事业的投入,组织群众开展义务植树活动;鼓励和加强城市绿化的科学研究,提高城市绿化的科学技术和艺术水平。
第五条任何单位和个人都应当依照国家有关规定履行城市绿化义务,并有权举报和制止损害城市绿化及绿化设施的行为。
各级人民政府对在城市绿化工作中做出显著成绩的单位和个人,应当给予表彰和奖励。
第二章规划和建设第六条市城市绿化行政主管部门会同市规划部门依据城市总体规划,共同组织编制城市绿地系统规划,报市人民政府批准后,纳入城市总体规划。
城市绿地系统规划一经批准,任何单位和个人不得擅自调整或者变更;确需调整或者变更时,应当按原审批程序报批。
第七条城市绿地系统规划应当安排与城市性质、规模和发展需要相适应的绿化用地面积。
城市新建区绿地应当不低于总用地面积的百分之三十,旧城改造区绿地应当不低于总用地面积的百分之二十五。
第八条工程建设项目的绿化用地面积与总用地面积的比率应当符合下列规定:(一)城市新建居住区不得低于百分之三十;(二)学校、医院、休(疗)养院、机关、团体、部队等单位和公共文化设施不得低于百分之三十五;(三)主干道不得低于百分之二十,次干道不得低于百分之十五;(四)产生有害气体及污染的工厂不得低于百分之三十,并根据国家标准设立防护林带;(五)其他工程建设项目,地处城区的不得低于百分之二十五,地处郊区、县的不得低于百分之三十。
南京市城市绿地系统
南京市还注重提高市民的绿化意识和参与度,通过宣传教育、志愿服务等方式,鼓 励市民积极参与城市绿地系统的养护管理。
南京市城市绿地系统的养护管理在实践中取得了显著成效,不仅提高了城市绿化覆 盖率和景观效果,还有效改善了城市生态环境,为市民提供了更好的生活环境。
绿地建设与城市发展不协调:部 分地区的绿地建设与城市发展需 求不匹配,导致绿地的功能和价 值无法得到充分发挥
发展建议
优化绿地系统 规划,提高绿 地覆盖率和绿
化质量。
加强城市绿地 的生态修复和 保护,提高生 态服务功能。
推进城市绿化 建设与文化遗 产保护相结合, 提升城市文化
内涵。
加强城市绿地 的社会参与和 共建共享,提 高市民的绿化 意识和参与度。
绿地分类
公园绿地:包括公园、动物园、植物园等,是城市绿地系统的核心组成部分。
广场绿地:包括城市广场、街道广场等,是城市绿地系统的重要组成部分,具有休闲、娱乐、交 通等多种功能。
街道绿地:包括道路两侧的绿化带、行道树等,是城市绿地系统的重要组成部分,具有美化城市、 改善城市环境质量的作用。
居住区绿地:包括住宅小区、公寓等居住区的绿地,是城市绿地系统的重要组成部分,具有改善 居住环境、提高居民生活质量的作用。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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南京市城市绿地系 统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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南京市城市绿 地系统的历史 与现状
城市规划实例之南京市主城绿地系统规划
《南京市主城绿地系统规划》是由南京市规划局、南京市园林局共同组织,南京市园林规划设计院和南京市规划设计研究院于2000年5⽉共同编制完成的。
2000年11⽉,南京市⼈民政府正式批复同意该规划(宁政复[2000]97号)。
《南京市主城绿地系统规划》的规划范围为南京主城,即长江以南、绕城公路以内的地域。
西北抵长江,东北⾄笆⽃⼭,东⾄马群,南⾄双龙街,西南⾄双闸,⾯积约243平⽅公⾥。
规划期限为近期⾄2005年,远期⾄2010年,远景为2020年。
该规划的⽬标和原则是要充分体现以⼈为本,探求⼈与环境、环境绿化与社会、经济的结合;按照城乡结合、公共绿地与附属绿地结合、⼤中⼩结合、点线⾯结合、发展与巩固结合的原则,形成各类园林绿地布置均匀、络结构合理、⽣态环境优良、⼭⽔特征明显、城林关系协调并独具古城特⾊的城市园林绿地系统;并最终达到:布局合理、指标先进、功能完备、环境优越、特⾊显著、国内⼀流的⽣态园林城市。
主城绿地系统规划布局以钟⼭、夹江、幕燕、⾬花台四⼤风景名胜区为主体,以明城墙风光带为绿⾊内环,以绕城公路绿带与主城滨江绿带为绿⾊外环、主城中各种⼤⼩公园、街头绿地星罗棋布;以内外秦淮河、⾦川河、护城河等滨河⽔系和路组成城市⽣态廊道和绿⾊纽带,形成环带相连、点线⾯结合的园林绿地体系。
主城绿地系统主体结构是以"⼭⽔相依、城林交融、环带围绕、点⾯结合、⼤⼩配置、组群分布、绿廊连接"等⼿法,构成"节点——星座——环"状布局结构。
"节点"为散点在主城内的⼩游园和城市绿化⼴场,以⼩、多、匀为特⾊。
"星座"为分布在主城内相对集中、类似星座的公园绿地,以组、群为特⾊。
"环"为贯穿在主城内的明城墙、道路、⽔系等绿地,以廊、带为特⾊。
主城绿地系统表现特征是城东、城南、城北以⼭林绿地为主要特征,城西以滨江绿地为主要特征,城中以明城墙贯穿绿地为主要特征。
(整理)南京市城市绿化条例.
南京市城市绿化条例(2012年8月30日南京市第十四届人民代表大会常务委员会第三十二次会议制定2012年9月26日江苏省第十一届人民代表大会常务委员会第三十次会议批准)第一章总则第一条为了加强城市绿化管理,改善城市生态环境,彰显人文绿都特色,促进经济社会可持续发展,根据国务院《城市绿化条例》、《江苏省城市绿化管理条例》等有关法律、法规规定,结合本市实际,制定本条例。
第二条本条例适用于本市行政区域内城市绿化的规划、建设、保护和管理。
法律、法规规定由林业等部门和风景名胜区管理机构负责的绿化工作,依照有关法律、法规规定执行。
第三条市绿化行政主管部门负责全市城市绿化工作,区、县绿化行政主管部门在职责范围内负责辖区内城市绿化工作。
规划、住房和城乡建设、国土资源、城市管理、林业、交通运输等行政主管部门应当按照各自职责,协同做好城市绿化工作。
第四条市、区、县人民政府应当将城市绿化工作纳入国民经济和社会发展计划,确定本行政区域绿化覆盖率目标,保障城市绿化建设和养护所需经费。
镇人民政府(街道办事处)负责辖区内城市绿化工作。
第五条城市绿化应当因地制宜、生态优先、科学规划,注重绿地功能、生态效应和景观要求。
市、区、县人民政府及其绿化行政主管部门应当严格保护绿化成果,提高绿化覆盖率,加强对城市及其周边地区的山坡林地、河湖水系、湿地等自然生态敏感区域的保护,维持城市地域的自然风貌,构建城市绿化生态系统。
第六条市、区、县人民政府应当组织、推动全民义务植树等群众性城市绿化活动。
机关、企事业单位应当开展植树工作,并组织适龄市民参加社会义务植树活动。
鼓励单位和个人以投资、捐资、认种、认养等方式,参与城市绿化建设和养护工作。
鼓励社会组织和志愿者开展城市绿化服务工作,引导市民参与城市绿化保护活动。
第七条机关、企事业单位应当加强绿化科学知识、法律法规和建设环境友好型社会的宣传,增强市民履行绿化义务和保护绿化成果的意识。
第八条任何单位和个人有权对破坏绿化和绿化设施的行为进行投诉和举报。
南京现代化城市规划导则指标体系一览表
新建建筑实施65%节能标准的百分比
在新建地块中,达到65%节能标准的建筑面积占地块总建筑面积的比例应达到100%。
定量指标
新建建筑可再生能源利用率
新建筑要求使用具有自我恢复原有特性、并可持续利用的能源,包括太阳能、水能、生物质能、氢能、风能、地热能等。可再生能源利用率不低于60%。
定量指标
新建建筑屋顶绿化比重
定量指标
电子政务
政务公开信息网上发布率达到100%,政府部门普遍实现网上办公,90%以上的行政许可、行政处罚事项可通过网络办理.网上申报纳税额占纳税总额的70%。城市管理100%实现网格化.推进政务数据中心和综合政务平台等一批电子政务重点项目,完善城市管理、城市安全和应急指挥等信息化工程,使政府运行、服务和管理更加高效和智慧,成为全国电子政务领先城市。
指标类型
指标名称
指标要求
指标属性
一、土地使用
城市用地增长边界控制
近期新增城镇建设用地应符合城市总体规划所确定的建设用地范围界限,不得突破2020年规划城市建设用地增长边界。确需调整的,应按规定程序从严审批.
定性指标
工业项目投资强度
栖霞、雨花台、江宁区总投资低于1亿元人民币,浦口、六合两区低于8000万元人民币,溧水、高淳两县低于6000万元人民币的工业项目,原则上不予单独供地。栖霞、雨花台、江宁区新增工业用地亩均投资强度不低于550万元,其他郊区县不低于350万元,低于标准的项目核减用地规模或进入标准厂房。对科技(文化)含量高、成长性高的创业项目,可适当降低标准。
定性指标
商业商务办公布局
结合“多心开敞、轴向组团”的城市总体布局结构,在强有力的轨道交通的支撑作用下,构建高覆盖率和高可达性的公共服务体系,引导都市区公共服务的扁平化、均质化发展。商业商务办公功能应纳入城市公共活动中心体系建设,高端的区域服务功能引导向“新街口—河西中心—城南中心"构成的市级中心、江北中心和东山、仙林和雄州三个副城中心集聚,地区(新城)中心主要以本地区(新城)居民生活、生产服务功能为主。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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规划结构 在市域生态格局的基础上,结合水系格局、山林格局、交 通格局、城镇格局、古都格局、绿道格局等,系统构建南京 市域绿地系统结构。
“一江两河”展锦带——长 江、秦淮河、滁河
“四环六楔”显格局——明 城墙风光带、明外郭-秦淮新河 风光带以及绕城公路、绕城公路 沿线绿地形成的四个绿色环带, 以及从市域楔入主城的六条生态 绿楔。
江北副城绿地系统结构 “两轴三带六廊七园”
城市绿地防灾避险规划
规划目标:规划建设防灾绿 地5处、新增固定防灾公园4 处;原有一般防灾公园及广 场7处,新增12处。 规划布局:固定防灾公园9处, 用于灾害发生后的避难、救 援、恢复建设等活动的基地, 一般防灾公园及广场49处, 保证每个城市组团均有一处 防灾避险绿地。
环境风貌独特,南京充分发挥山水城林 优势,形成了独具特色的城市绿地系统。 当前,南京市正加快推进国家生态市、 国家生态园林城市、国家森林城市等 “三城同创”工作,努力把南京建设成 为经济生态高效、环境生态优美、社会 生态文明、自然生态与人类文明高度和 谐统一的现代化生态型城市。
规划基础
自然资源丰富多元:南京市具有良好的山水景观格局。 城市绿地建设基础良好:南京市先后荣获“国家园林城市”、“全国 绿化先进单位”、“全国绿化模范城市”、“全国文明城市”、“国 家卫生城市”、“国家森林城市”等荣誉称号,并被建设部确定为全 国首批“国家生态园林城市”的试点城市。 历史文化积淀深厚:南京历史文化资源丰富,有着近2500年的建城史 和250年建都史。
“九道十八射”秀景观—— 在市域层面组织生态休闲绿道, 串联整合自然山水、历史人文资 源,引导开展休闲旅游、体育健 身活动。同时结合由主城向外放 射的高速公路、高速铁路、国道、 省道等对外交通道路构筑景观绿 带。
规划布局 1、生态基质 市域范围内以农耕地及农田林 网构成城市生态基质。 2、生态斑块 ——山林绿地 自然保护区、风景名胜区、森 林公园、地质公园、郊野公园 ——滨水绿地 湿地公园、饮用水源保护区、 水源涵养区
3、生态廊道 ——蓝带:滨水 林带 ——绿带:交通 防护绿地
中心城区绿地系统规划
中心城区绿地系统结构 “一园凝聚绿心,一江襟带 南北,两环延续格局,五轴 串联副城,十片凸显特色” 的绿地系统结构。
主城绿地系统结构 “两环四片十线多点”
东山副城绿地系统结构 “一带两园三廊七线”
仙林副城绿地系统结构 “一区两带三廊六园”
城市绿地特色景观规划
特色定位:山林城市、人文绿都 规划目标:以城市各类绿色空间为依托,整合 城市自然山水、历史文化、旅游休闲、体育健 身等特色要素,通过有序的组织和串联,形成 “文化引领、特色彰显、功能复合”的文化特 色景观脉络体系。 市域休闲绿道、中心城区绿道、林荫道系统规 划、水系特色景观规划
评价
1、通过对南京市自然山水、历史文化、旅游休闲、体育 健身等要素的梳理,总结出南京“山、水、城、林、文” 的城市特色,融合城市绿色空间建设,形成“文化引领、 特色彰显、功能复合”的城市绿地系统特色,并发展演 绎至绿地系统的宏观、中观及微观层面。 2、以多项专题研究作为规划的支撑 以《城市湿地资源保护规划》、《区域植物与引种育种 规划》、《生物多样性保护规划》专题研究为支撑。其 中《区域植物引种育种规划》是此次《规划》中的一大 亮点,将历史文化融入植物配置。充分注重特色风貌的 彰显与传承
近期建设规划
近期建设重点“12345” 1玄武湖、紫金山及古城墙一 体化主体的“中央公园”建设 2绕城公园、绕城公路两条绿 色廊道; 3滨江风光带、秦淮河风光带、 秦淮新河-明外郭百里风光带; 4青奥体育公园、南京南站站 前广场、大报恩寺遗址公园、 浦口中央公园; 5幕燕风景区、栖霞山风景区、 老山森林公园、牛首山-将军 山森林公园、青龙山森林公园。 总面积2513.51公顷。
指导思想及规划目标
以生态学原理和可持续发展理论为指导,突出南京市 的自然山水、历史人文优势,彰显南京“山水城林”融 于一体的城市特色,构筑布局合理、层次丰富、生物多 样、景观优美、特色鲜明的城市绿地系统。
努力将南京建设成经济生态高效、环境生态优美、社 会生态文明、自然生态与人类文明和谐统一的现代化国 际性人文绿都。
南南京京市(市(城2城02市10市31绿-3绿2-地02地20系02系)0统)统规规划划
目录
案例分析 评价
建议及理由
案例分析
规划背景及编制基础 指导思想及规划目标 规划范围及指标 市域绿地系统规划 中心城区绿地系统规划 城市绿地防灾避险规划 城市绿地特色景观规划 近期建设规划
规划背景
江苏省省会 长江下游主要的中心城市 中国四大古都之一
规划思路 因地制宜——充分结合地形地貌 条件、以等高线、坡度分析为依据, 连接孤立、分散的绿地资源。 串联结合——在现状山林水系的 基础上,整合风景区、森林公园、 地址景观、湿地景观、历史景观等 资源,形成与区域生态系统相衔接 的绿地系统。 用地协调——保证基本农田、生 态保护用地、重要水域和湿地、城 市建设用地的规模、建设用地、农 田、水域和林地大致按照1:2:3比 例控制。
50%,绿地率达到45%,人均公园绿地
面积达到16平方米,森林覆盖率达到
28%。
2012年,绿化覆盖率44.6%,绿
地率为40.09%;人均公园绿地面
积14.2平方米。
市域绿地系统规划
规划理念 突出生态性——借鉴景观生 态学理论建立市域生态绿地网 架; 彰显特色性——融入文化景 观休闲网络彰显市域绿地特色 风貌。
规划范围及指标
市域——即南京市行政辖区范围,总 面积6582平方千米。 中心城区——由主城和东山、仙林、 江北三个副城组成,总面积约为834 平方千பைடு நூலகம்。城镇人口规模670万左右。
至2015年——城镇绿化覆盖率达到
45%,绿地率达到42%,人均公园绿地
面积达到15平方米,森林覆盖率达到
26%。
至2020年——城镇绿化覆盖率达到
区域植物引种育种规划
规划目标:优先引种驯化乡土植物,适当引种外来植物 新品种,合理进行植物新品种育种,提高园林绿化植物 的品种数量,丰富本地种质资源,以提高城市单位绿地 面积的植物多样性。