多媒体教室管理制度(15篇)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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多媒体教室管理制度(15篇)

多媒体教室管理制度1

一、各校应建立以班主任负责制为核心的教室多媒体教学设备班级管理员制度。即每个班级确定一名由班主任本人(小学)或由班主任委任的学生(中学)担任本班的教室多媒体教学设备管理员,负责本班教室内的网络端口、多媒体教学终端、讲台中控、背投电视机等所有现代教学设备的日常管理。全班同学均有责任共同保管好教室内的多媒体教学设备。

二、教室内所有保管多媒体教学设备的桌、柜钥匙均由班主任或班级管理员收管,由班级管理员在上课时根据教学安排协助上课教师开启和关闭相关多媒体教学设备。除学校统一规定的收看电视节目或浏览网络信息时间外,必须经班主任批准,且有教师在场,才能开启多媒体教学设备。未使用设备时要关闭电源,锁好机柜。中午、晚上、休息日要锁闭教室门窗。

三、学校应组织对每位教师和班级管理员进行相关培训,使他们掌握现有教室多媒体教学设备的操作使用和日常维护知识,明确管理、使用职责,严格遵照操作规程进行操作。设立教室多媒体设备使用登记册,每次使用后都必须由班级管理员认真填写使用记录,以便统计设备使用率,帮助维修人员掌握设备的使用情况。未经允许,学生不得擅自使用教室多媒体教学设备。

四、必须严格按照要求保管教室多媒体教学设备,经常对多媒体设备进行清洁卫生工作,做好防火、防盗等日常管理。特别是要加强对背投电视机屏幕的保护,不要在背投电视机屏幕前嬉戏。严禁碰撞、敲打或用玻璃、小刀等锐器与硬物触划背投电视机屏幕。发现设备故障要及时上报学校主管部门联系维修并做好设备故障及维修记录。如发生设备人为损坏,要查清责任,由责任人全额赔偿。

五、建立管理、使用教室多媒体设备的校、班两级考核制度,每学期由区教育局主管部门对学校教室多媒体设备的管理、使用情况进行相关考核,由学校对

本校各班级的教室多媒体教学设备管理情况、设备使用记录、教师使用教室多媒体教学设备和制作多媒体教学资源的情况进行考核验收,考核结果相应列入学校、班级、教师工作的学期考核指标体系。

多媒体教室管理制度2

1、学生进音乐室上课,应提前排好队,有序进入教室。下课时依次离开教室,不得拥挤。

2、爱护音乐教室设备物品,如遇损坏,立即通报音乐组负责人并上报相关部门解决。

3、音乐教室设备未经负责管理的教师同意,其它教师、学生不得使用。

4、任课教师要爱护和负责保管音乐教室内所有公物,不得随意外借和转移,如有损坏要及时查清原因,并令其照价赔偿。

5、学生进入音乐教室时,脚步要轻,不拥挤,不大声喧哗。上课时,不做与音乐课无关的事。

6、授课后,学生应有秩序地离开教室。做好卫生清扫工作,教师检查,确定公物,设施无损,环境整洁,关好门窗,方能离开教室。

7、音乐教室为音乐教学场所,主要功能为音乐教学及相关活动、其他人,部门借用须申请登记、归还时要及时检查,人为损坏必须照价赔偿。

__中学音体美组

多媒体教室管理制度3

为了加强多媒体教室的管理,保障教学的顺利进行,合理利用多媒体设备,降低使用成本,更好地服务于教学、科研和校园文化建设,制定本规定。

第一条管理体制

(一)多媒体教室内仪器设备的安装、维护、技术支持等由现代教育技术部负责。

(二)多媒体教室内的仪器设备等固定资产由现代教育技术部管理。

第二条多媒体教室使用申请程序

(一)各部门开展活动申请使用多媒体教室或投影机的,需填写《临时使用教室申请表》(《临时使用教室申请表》在教务处“表格与文件”里下载),经部门中层领导审批并签字同意,报教务处和现代教育技术部审批。学生组织(社团)开展活动申请使用多媒体教室或投影机,系级的由系领导审批,校级的由院团委领导审批,并在《申请表》“备注”栏填写此次活动的负责人姓名、部门、班级、联系电话。

(二)申请表须至少提前一个工作日,先交现代教育技术部审批。现代教育部根据多媒体教室的教学任务、设备状况,决定是否同意申请。现代教育部批准后,再到教务处办理教室安排手续。

(三)为了保证正常的教学活动,每个学生组织(社团)每学期可以申请使用多媒体教室的次数为2次,超过2次的不再批准。多媒体教室不对班级组织的活动开放。学生组织(社团)申请使用多媒体教室或投影机,须提交相关的PPT、音像资料一并审批。只有简单内容的PPT(如替代横幅、活动议程、节目单等)不批准使用投影机。

(四)外单位或系部、社团举办的各类收费活动,经批准后,须按规定向学校缴纳管理费,方可使用。

(五)多媒体教室设备使用申请经批准后,申请表交教务处、现代教育部和教室管理人员各一份。经审批后,活动时间、地点不准擅自改动,如有变更须经教务处重新安排教室,并提前通知教室管理员。

(六)多媒体教室开放时间:7:30-12:00,14:20-18:00,19:00-22:00(周六晚上不开放)。

第三条使用者应遵守以下规定

(一)严格按操作规程使用多媒体设备,不准擅自移动控制台、设备和接线。

(二)使用完毕后,要及时关闭投影仪、扩音机和计算机,切断电源,锁好控制台,填写《多媒体教室使用登记表》。

(三)使用期间,使用者应对设备的安全负责。

(四)如遇设备故障或其他问题,不准更改硬件的连接或设置,请及时与管理人员联系,不能擅自处理。

(五)不得擅自安装与卸载计算机的操作系统或应用软件,因教学需安装软件,须提前与管理人员联系。

第四条日常维护和管理

(一)多媒体教室的仪器设备由现代教育技术部指定专人负责日常的保养、维护和故障处理。

(二)管理员上课前提前10分钟开机,将设备调试至正常使用状态;下课后对设备进行检查,发现故障要及时报修,确保教学的正常进行。

第五条多媒体教室教师守则

(一)凡利用多媒体教室上课的教师,使用本教室教学媒体之前,必须经教务处、现代教育技术部培训合格后方可使用。

(二)任课教师必须按照教务处统一安排的课表时间上课,不得擅自调整时间或教室。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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