房地产中介代理销售合同模板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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销售代理合同

甲方:乙方:营业执照号:营业执照号:联系地址:联系地址:法定代表:法定代表:

联系电话:传真:联系电话:传真:

甲方为“XXX ”项目之开发商,现委托乙方为该项目之外围联合销售代理。为明确双方责任和义务,根据《中华人民共和国合同法》及有关法律规定,经双方友好协商一致,现达成如下协议,供双方共同遵守:

第一条联合销售代理之项目概况

1.1、项目名称:XXX (以下简称“本项目”);

1.2、项目位置:XXXX ;

1.3、受托项目范围:XXX。本项目分期开发,分期推售,各期的实际推售时间和推售量,以甲方书面通知为准。结算面积以甲方与客户签订的《XX市商品房买卖合同》约定为准;

1.4、受委托物业类型为:高层。

第二条本合同服务代理期限

2.1、甲方委托乙方项目期限为: 年月日至年月日。

2.2、代理期满后,甲方视市场情况及乙方工作态度、服务质量、销售业绩等综合表现,可延长合作期限并另行签署合作合同。

第三条合作方式及客户归属

3.1、甲方委托乙方外围联合销售代理本项目,乙方负责对可售住宅进行宣传销售,并跟踪服务认购后的所有流程。

3.2、乙方销售团队必须严格遵守《现场管理条例》,乙方派专人负责乙方销售人员的管理。

3.3、在销售代理中乙方保证向客户提供良好服务,不以欺诈、胁迫等不正当手段损害客户的利益以及甲方的利益和声誉。在市场开拓中,对甲方提供的信息、文件资料中明确提示为保密资料的,乙方应予保密。

3.4、甲方现场派出一名指定人员进行总体销控工作,以保证销控工作的真实、公平及透明。

3.5、甲方指派工作人员负责乙方销售团队的培训工作,以保持对外资料的统一。

3.6、乙方与甲方现有销售代理团队销售该项目的价格、折扣及其它销售条件须保持一致,最终销售价格由甲方书面确认。

3.7、客户归属:乙方转介客户到达现场后与甲方签订《客户确认函》,并保证所填写信息真实、有效,即视为该客户为乙方客户资源。双方约定客户保护期为30天,在有效的保护期内,乙方客户资源如由非乙方销售人员成交(交付认购定金),佣金仍由乙方全部收取。

3.8、经未成交的乙方报备客户转介绍的新客户,未通过乙方渠道成交的,不计入乙方有效客户,甲方不支付相关费用。但在成交前有该新客户报备记录的,计入乙方有效客户。

第四条双方权责

4.1 甲方权责:

4.1.1、甲方有权监督、督促乙方完成本合同约定的事项,涉及事项包含但不限于服务内容、销售计划、策划方案、服务团队、现场管理、工作流程等,并有权对上述事项进行验收、考核,有权要求乙方及时纠正履行义务不符合合同约定的情形;

4.1.2、甲方负责该项目所有销售策略、广告计划、销售数据(含销售定价和折扣)、销售收费、对外宣传口径等文件资料的签字确认,任何其他个人或单位签署均属无效;

4.1.3、甲乙双方如在项目销售中存在客户认定异议,甲方有权参考《现场管理条例》中的相关条款进行处理,乙方应予以积极配合,且甲方具有最终裁决权;

4.1.4、甲方应当保证对该物业拥有完全的所有权,并保证其项目的合法性,可依法销售。甲方按规定申办与本项目销售相关的法律文件,并向乙方提供进行代理销售本项目所必需的法律文件及相关资料之副本,以便乙方全面、准确和清晰的向购房者进行介绍(因代理销售而依法需要乙方提供的营业执照、代理资质等由乙方提供);

4.1.5、甲方须对乙方每月提供的《成交确认清单》、《签约清单》、《退房及挞定清单》进行核对,核对无误后须盖章确认交回乙方;

4.1.6、甲方应当按合同第六条的约定向乙方支付报酬;

4.1.7、相关费用承担:

a)甲方负责协调案场工程类施工及维修工作;

b)甲方负责委派财务人员收取诚意金、定金、房款等所有费用;

c)甲方承担有关策划、推广、销售资料及现场包装等所需的各项费用;

d)甲方与各广告公司、制作公司、装修公司及媒体等签订合约并承担相关费用。

4.2乙方权责:

4.2.1、乙方承诺并保证具备履行本合同的各项法定资格、资质(销售代理资质),并提供相关证明

文件;

4.2.2、乙方不得安排人员在XXX路段截客,包括但不限于以下区域:公交巴士站、XXX街周边区域及项目停车场等。一经发现,甲方有权予以处罚;屡次不改的,甲方有权解约。

4.2.3、乙方应按照双方确认之《现场管理条例》、销售策略、促销方案、折扣办法等执行有关现场

接待、销售认购等工作,非经甲方同意,乙方不得更改执行任何有关规定或决议;

4.2.4、乙方需确保按照有关法律、法规的规定,进行推广策划、宣传、现场接待和销售认购工作。

在销售过程中不得存有欺瞒、抬价、擅自收佣等不法销售行为。乙方应根据甲方提供的项目特性和状况向客户作如实介绍,尽力促销,不得夸大、隐瞒、虚假或过度承诺,否则需承担因此导致的一切责任;

4.2.5、销售现场使用的《认购书》,由乙方的销售人员统一填写,经甲方主管人员审核后签署盖章;

4.2.6、乙方对其聘用人员承担用工主体责任,其聘用人员与甲方无劳动关系或雇佣关系,由其承担

所聘用人员的劳动报酬、社会保险、奖金福利、交通费、办公费及其他费用开支。

4.2.7、乙方有义务利用其自身的客户资源和渠道,全力拓展客户,确保完成甲方下达的各期销售任

务。

4.2.8、严格按照甲方委托事项和委托范围从事代理销售活动,不得为实现销售对客户作出超过甲方

委托及许可范围的书面或口头承诺。

4.2.9、负责跟踪《认购协议书》及《珠海市商品房买卖合同》的履行,督促引导客户及时签约和办

理按揭手续,及时支付各期房款和税费等一系列售后服务工作。

4.2.10、按甲方要求完成并提交销售接待情况的汇总,具体指销售接待工作的日结、周结、月结等。

4.2.11、乙方应严格按照双方约定开展工作,主要内容包含但不限于以下情形:

a)乙方应当提前向甲方索取工作所需的相关资料,包括但不限于:宣传海报、宣传单张、楼书、户型图、价目表、项目统一说辞等;

b)乙方应就甲方发起的流程和事项(如任务单、撤销单、变更单、评估表、改进意见等)及时响应、协商调整或纠正;

c)乙方必须至少指定一名专职联系人与甲方对接,全力配合完成成交的转介客户的售后服务,包括:准时签约、按时付款、资料完善、价格申报等工作。

d)乙方须应甲方要求对客户信息进行收集,并于每日下班前将当日客户来访、接待及成交情况汇总报甲方专职人员。

4.2.12、乙方应当尽早促成意向客户对该项目进行实地考察,与甲方洽谈投资购买等合作的相关事宜。并确保在合作期间,每周客户到访量不少于50批。

4.2.13、如乙方因故需撤销、变更本合同约定之事项,应在拟撤销、变更七个工作日前以书面形式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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