东北大学全日制硕士专业学位研究生专业实践实施办法(试行)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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全日制硕士专业学位研究生专业实践工作管理条例精选全文

全日制硕士专业学位研究生专业实践工作管理条例精选全文

精选全文完整版(可编辑修改)全日制硕士专业学位研究生专业实践工作管理条例(试行)专业实践是全日制硕士专业学位研究生培养过程中重要的教学和科研训练环节,充分的、高质量的专业实践是专业学位教育质量的重要保证。

根据《XX 大学全日制硕士专业学位研究生培养管理办法(试行)》、《XX大学全日制硕士专业学位研究生专业实践教学实施办法(试行)》和《全日制硕士专业学位研究生专业实践手册》的文件相关规定,为使我院全日制硕士专业学位研究生实践工作能够顺利开展,切实有效地对研究生的专业实践过程实施全过程管理,确保专业实践的质量,特制订本规定。

第一条本办法适用于信息学院专业学位研究生。

第二条实施细则(一)专业实践保障研究生辅导员要配合专业学位研究生导师,积极探索人才培养的供需互动机制,主动与工作站建立多种形式的联系,为我院全日制硕士专业学位研究生进行专业实践提供长效和稳定的实践平台。

(二)专业实践时间专业学位研究生在学期间,必须保证不少于半年的专业实践,其中应届本科毕业入学的专业硕士的实践教学时间原则上不少于1年。

(三)专业实践组织专业学位研究生原则上应进入我校与相关行业单位共同建立的研究生联合培养基地或企业研究生工作站进行专业实践,不得进入未与我校签订有效协议的单位进行专业实践。

专业实践的组织工作应贯彻和体现“集中实践与分段实践相结合”、“专业实践与论文工作”相结合的原则,拟采取以下两种方式进行。

1.依托于学校、学院建立的研究生联合培养基地、专业实践基地,由学院统一组织和选派学生去企业进行专业实践。

2.由校内导师结合自身所承担的与企业合作的科研课题,安排研究生的专业实践环节。

(四)专业实践管理1.研究生进站须服从学院的统一安排,在进行专业实践学习前,须认真阅读“XX大学研究生校外专业实践安全须知”,并签字确认。

2.导师应在研究生专业实践前为研究生制定详细的专业实践学习计划(时间,地点)。

3.派往实践的每个研究生工作站中的班级干部为研究生实践小组长,实践小组长负责学校与工作站单位的沟通和联系、学校有关通知的传达、工作站单位及研究生实践情况的反馈等。

大学专业学位硕士研究生培养方案实施纲要

大学专业学位硕士研究生培养方案实施纲要

前言目前我校使用的专业学位硕士研究生培养方案是2001年制定的,该培养方案对于指导我校专业学位硕士研究生的培养起到了积极的作用。

但是,近年来,我校相继增加了若干新的专业学位硕士研究生学科,委托单位对研究生的培养要求也发生了很多变化,因此,原来的培养方案已经不完全适用新的情况。

此外,国务院学位委员会办公室决定委托全国工程硕士专业学位教育指导委员会分期分批对各工程硕士培养单位的培养质量进行评估,作为迎接该评估工作的一个重要环节,研究生院在征求多方意见、充分调研的基础上,决定对现行专业学位硕士研究生培养方案进行修订。

专业学位硕士研究生培养方案是专业学位硕士研究生培养过程的指导性文件,是制定培养计划、实施教学管理、质量评估和学位授予的主要依据,具有相对的稳定性,一般要实施3年。

在修订过程中有关学院高度重视,认真组织有关人员进行调研、讨论,结合本学院的科学研究方向、师资授课情况、委托单位要求,参考国内外知名大学相关学科的专业学位硕士研究生培养方案,制定了各专业领域的具体培养方案。

本培养方案包括:公共管理硕士研究生培养方案、工商管理硕士研究生培养方案、工程硕士研究生培养方案、高等学校教师在职攻读硕士学位研究生培养方案。

本培养方案包括了我校33个专业学位学科(领域)的基本介绍和培养目标,学制和学分,论文工作的基本要求,必修课程和选修课程,每门课程的学时和学分。

本培养方案由研究生院整理汇编,参加编辑整理的人员有:刘春明、马士军、于采宏、董成杰、孙毅。

各有关学院参加编辑的人员有:王忠安、王大海、吕兴仁、陈亚男、芦宙新、郝玉玲、高英、孟繁元等。

整个培养方案由杨国权、马士军统稿,刘春明、王殿元主审。

研究生院 2005年1月25日东北大学专业学位硕士研究生培养方案实施纲要一、修订培养方案的原则1.培养方案的修订在符合国家有关规定的前提下,要体现专业学位硕士研究生教育的发展要求。

2.培养方案的内容包括本专业领域简介、培养目标、学习年限及学分要求、学位论文、研究方向、课程设置等。

高校全日制专业学位硕士研究生专业实践管理办法

高校全日制专业学位硕士研究生专业实践管理办法

高校全日制专业学位硕士研究生专业实践管理办法为了加强我校全日制专业学位硕士研究生培养环节管理,规范专业实践的有关要求,保证专业实践活动效果,提高专业学位研究生培养质量,根据教育部《关于做好全日制硕士专业学位研究生培养工作的若干意见》以及《关于深入推进专业学位研究生培养模式改革的意见》有关精神,特制订本办法。

一、专业实践基本要求1.专业实践是指全日制专业学位硕士研究生到本专业领域的校内外单位相关岗位进行实践实习活动,以提高研究生综合运用科学理论、方法和技术解决实际问题的能力为目标。

2.专业学位硕士研究生在学期间原则上必须保证不少于半年的专业实践,应届本科毕业生的专业实践时间原则上不少于1年。

可采用集中实践与分段实践相结合的方式,以集中实践的方式为主。

3.专业学位研究生实践场所主要依托学校或学院与政府机关、企事业单位共建的实践基地,也可根据需要到导师的科研协作单位或其他相关实践单位进行专业实践。

二、专业实践过程管理1.研究生应于第一学年结束前与校内外导师共同制定个人专业实践计划,提交《高校全日制专业学位研究生专业实践申请表》(附件1),经导师、学院审核同意后,方可进入实践环节。

2.专业学位研究生在进入实践单位之前须与实践单位、所在学院、校内导师签订《高校全日制硕士专业学位研究生专业实践协议书》(附件2),未签订协议书的研究生不得进入相关实践单位开展专业实践。

3.专业实践由校内外导师共同指导,学院负责开展研究生安全、保密及知识产权等方面的教育,指定专人负责日常管理与联系,建立专业学位研究生实践档案。

三、专业实践考核1.研究生在专业实践结束后,必须经考核合格方可获得专业实践学分。

2.专业实践结束时,研究生应向校内外导师提交专业实践书面总结报告并填写《高校全日制专业学位研究生专业实践考核》表(见附件3),经校内外导师考核后,按“合格”或“不合格”给予专业实践成绩。

3.专业实践考核合格者方能申请毕业及学位论文答辩。

东北大学关于硕士研究生培养方案的具体实施办法(补充说明)

东北大学关于硕士研究生培养方案的具体实施办法(补充说明)

关于硕士研究生培养方案的具体实施办法(补充说明)机械工程与自动化学院2016年4月针对硕士研究生培养方案(2014年9月版)中所列出的一些特殊课程及必修环节的实施办法,特做如下规定和说明:一、“学术道德与论文写作”(2014580001)课程此课程每学年面向同一年级所有硕士研究生分四次以讲座形式集中完成,一般安排在每学年的第二学期,学生成绩以四次讲座结束后提交大作业的方式最终评定(无故缺席2次不予评定成绩)。

二、“学术报告与讲座” (2014580002)课程此课程由各研究所或指导教师的课题组负责组织安排,以参加学术会议、听专题学术报告、做学术报告等形式进行。

学生的成绩由学生所在各研究所集中评定,并在第5学期(每年10月底之前)集中上报到学院教学办。

三、“补修课”课程本科就读非机械类的硕士研究生,以及以同等学力身份录取的硕士生,各专业培养方案中都明确列出了需要补修的课程名称。

此类学生入学后需要本人提出补修课程的申请,由学院批准后便可持批准的申请书与相应授课老师取得联系后直接听相应的本科课程,课程结束后由授课老师给出相应的成绩并报学院备案。

补修课程修读合格后方可正常毕业。

四、“专业实践”(y2014587001)全日制工程硕士研究生“专业实践”(y2014587001)课程由实践教学和专业实践项目两部分构成。

1、实践教学由指导教师根据学位论文需要,对研究生的实验技能、实验仪器设备操作使用、工程软件使用等进行培训。

2、专业实践项目主要包括以下至少一项内容:(1)学校、学院与相关企业联合建立的研究生科研实习基地的实践工作;(2)导师横向科研项目所涉及的现场实验和实践工作;(3)利用现有校内教学科研资源,在学院的实验室、工程训练中心等校内实践基地进行专业实践工作。

研究生在专业实践项目前,需填写《全日制工程硕士研究生专业实践计划表》,并由导师审核通过后,方可进入实践环节。

研究生进入相关企业实习,需与企业签署相关的协议,协议内容应明确双方的职责、义务以及研究生在企业实习期间的安全和有关知识产权等方面的问题。

xx大学全日制专业学位硕士研究生专业实践管理办法.docx

xx大学全日制专业学位硕士研究生专业实践管理办法.docx

xx大学全日制专业学位硕士研究生专业实践管理办法(xx大研字[20xx]9号)专业实践是全日制专业学位硕士研究生培养过程中重要的环节,是提高专业学位硕士研究生培养质量的重要保证。

为保证我校全日制专业学位硕士研究生实践工作的顺利进行,切实有效地对研究生的专业实践进行全过程管理、服务和评价,确保专业实践质量,特制订本管理办法。

一、各培养单位和指导教师应高度重视全日制专业学位硕士研究生的专业实践工作,在国家和学校政策的指导下,整体规划,统筹协调,主动与企事业单位建立多种形式的合作,积极推进专业学位硕士研究生培养与用人单位实际需求的紧密联系,为学校全日制专业学位硕士研究生提供长期、稳定的专业实践基地。

二、全日制专业学位硕士研究生在学期间,要求进行半年至一年的专业实践。

专业实践应在完成全部课程学习后进行,特殊情况下可采取课程学习与专业实践交替进行的方式。

三、专业实践必须是面向本专业类别或领域的实际工作,内容包括科学研究、专业调研、专业实验、专业实习等。

四、专业实践应贯彻和体现“集中实践与分段实践”相结合、“校内实践和校外实践”相结合、“专业实践与论文工作”相结合的原则。

专业实践可采取以下几种方式灵活进行。

(一)由学科组织和选派学生进入学校研究生校外培养基地或研究生工作站,结合论文工作进行专业实践。

(二)由导师结合自身所承担的企事业单位科研课题,安排学生结合论文工作到现场进行专业实践。

(三)进入企事业单位,参与科研或工程项目,或从事技术岗位、管理岗位、案例模拟训练以及其他形式的实践等。

(四)在校内参与导师的科研项目,参与调研与实验等活动。

五、全日制专业学位硕士研究生应于第二学年开学初,按照所在专业类别或领域的专业培养方案要求,与导师一起制订专业实践计划,包括实践的目的及意义、实践的主要内容及要求、实践的地点及进度安排等内容,由所在学院审查同意后开始专业实践。

专业实践结束后填写专业实践考核登记表。

考核登记表内容包括专业实践的主要内容、计划执行情况、主要成果及收获等。

大学全日制专业学位研究生专业实践管理试行办法

大学全日制专业学位研究生专业实践管理试行办法

广东财经大学全日制专业学位研究生专业实践管理试行办法专业实践是全日制专业学位研究生培养过程中的重要环节,充分、高质量的专业实践是专业学位教育质量的重要保证。

为提高专业实践的针对性和有效性,强化专业学位研究生实践能力和创新能力的培养,促进专业学位研究生教育持续健康发展,根据《教育部关于做好全日制硕士专业学位研究生培养工作的若干意见》(教研〔2009〕1号)、《教育部人力资源社会保障部关于深入推进专业学位研究生培养模式改革的意见》(教研〔2013〕3号)等文件精神,制定本办法。

第一条专业实践是全日制攻读硕士专业学位研究生的必修环节,专业学位研究生在学期间,必须参加由学校认可的实践项目,累计实践时间不少于半年。

第二条在专业实践过程中,应注重实践与课程教学和学位论文工作的紧密结合,注重社会责任感、创新精神和运用所学解决实际问题能力的培养。

第三条研究生的专业实践内容必须与其专业学位类别密切相关。

学校认可的专业实践项目为:(一)依托于学校、培养单位与相关企事业单位建立的研究生联合培养基地、专业实践基地,由各培养单位统一组织的专业实践工作;(二)导师承担企事业单位应用型科研项目所涉及的现场实验和实践工作;(三)由校外实践导师推荐安排的实践工作;(四)研究生结合本人的就业意向,自行联系的经导师及所在培养单位批准的实践工作;(五)其他由学校、各培养单位组织开展的暑期实践、境外交流等项目。

第四条研究生可以采用集中实践和分段实践相结合的方式参加上述一种或一种以上实践项目,其中集中实践次数不少于一次。

集中实践系指在同一单位连续实践时间不少于3个月。

第五条各培养单位须加强对专业实践的全过程管理,确保专业实践的完成质量。

(一)研究生需填写“全日制硕士专业学位研究生专业实践计划”,由导师和培养单位审核;审核通过后,方可进入实践环节。

(二)研究生进入相关单位实践,需与实践单位签署相关的协议。

协议应明确双方的权利和义务、研究生在单位实践期间的安全和有关知识产权等方面的问题。

大学全日制专业学位硕士研究生专业实践管理办法

大学全日制专业学位硕士研究生专业实践管理办法

大学全日制专业学位硕士研究生专业实践管理办法为做好我校全日制专业学位硕士研究生的培养工作,切实有效地对研究生专业实践进行全过程管理、服务和评价,保证专业实践环节的质量,根据教育部有关文件精神,结合学校实际,特制定本办法。

一、专业实践时间1.全日制专业学位硕士研究生完成个人培养计划的课程学习方可进入专业实践阶段,如有特殊情况需以书面形式提出申请,经所在学院审批通过后方可进行专业实践。

2.我校全日制专业学位硕士研究生在读期间必须参加不少于半年的专业实践,应届本科毕业生原则上不少于一年。

二、专业实践方式专业实践的组织工作应贯彻和体现“集中实践与分段实践”相结合、“校内实践和企业实践”相结合、“专业实践与学位论文工作”相结合的原则。

1.专业实践可采取以下几种方式灵活进行:(1)由导师结合自身所承担的科研课题,安排研究生进行专业实践。

(2)依托于学校建立的实习实训中心等平台,由学院统组织研究生进行专业实践。

(3)进入学校与企事业单位联合建立的实践基地,利用企事业单位的科研资源,由导师与实践基地指导教师共同负责安排相应的专业实践。

(4)研究生结合本人的就业去向,自行联系实践单位进行专业实践。

2.不同实践方式对指导教师的具体要求如下:(1)选择方式(1)、(2)进行专业实践的研究生,导师作为指导学生专业实践的责任教师,并由导师学生专业实践的指导教师,可以是导师本人或其他教师。

(2)选择方式(3)、(4)进行专业实践的研究生,导师只作为指导学生专业实践的责任教师,而不能作为专业实践的指导教师。

专业实践指导教师的人选由实践单位指派。

三、专业实践申请研究生应于第一学年的第2学期结束前提出专业实践申请,在认真阅读“XX大学全日制专业学位硕士研究生校外实践学习须知”的基础上,填写《XX大学全日制专业学位硕士研究生外出实践学习申请表》(附件1);与指导教师一起制定个人专业实践计划,填写《XX大学全日制专业学位硕士研究生专业实践计划表》(附件2,以下简称《专业实践计划表》)。

东北大学全日制工程硕士研究生培养方案实施纲要-东北大学-信息

东北大学全日制工程硕士研究生培养方案实施纲要-东北大学-信息

全日制工程硕士研究生培养方案研究生院二O一二年六月目录东北大学全日制工程硕士研究生培养方案实施纲要 (1)电气工程 (5)电子与通信工程 (13)控制工程 (20)计算机技术 (29)全日制工程硕士研究生公共类课程一览表 (36)东北大学全日制工程硕士研究生培养方案实施纲要一、培养方案的制订原则(一)全日制工程硕士研究生培养方案的制订应在符合教育部有关规定和要求的前提下,立足于培养高层次应用型人才的目标,充分体现专业领域的实践性和应用性特点,突出专业学位研究生教育的特色。

(二)培养方案的内容包括专业领域简介、培养目标、培养方式及学习年限、研究方向、课程设置及要求、学位论文工作等。

(三)培养方案应由本专业领域所在学院学位评定分委员会讨论通过,报研究生院审核备案后实施。

二、培养方案的内容及要求(一)专业领域简介主要介绍本专业领域所包含的学科以及师资、科学研究情况等。

(二)培养目标工程硕士专业学位是与工程领域任职资格相联系的专业性学位,培养应用型、复合式高层次工程技术和工程管理人才,具体要求:1.拥护党的基本路线和方针政策;热爱祖国,遵纪守法,具有良好的职业道德和敬业精神,具有科学严谨和求真务实的学习态度及工作作风,身心健康。

2.掌握从事领域的基础理论、先进技术方法和手段,在领域的某一方向具有独立从事工程设计、工程实施、工程研究、工程开发、工程管理等能力。

3.具备熟练阅读本专业领域外文资料及初步利用外语进行国际交流的能力。

(三)培养方式及学习年限1.采用课程学习、实践教学和学位论文相结合的培养方式。

课程设置应体现厚基础理论、重实际应用、博前沿知识,着重突出专业实践类课程和工程实践类课程。

实践教学是全日制工程硕士研究生培养中的重要环节,应积极组织工程硕士研究生到企业实习,可采用集中实践和分段实践相结合的方式。

工程硕士研究生在学期间,必须保证不少于半年的实践教学。

学位论文选题应来源于工程实际或具有明确的工程技术背景。

东北大学硕士研究生培养方案实施纲要

东北大学硕士研究生培养方案实施纲要

东北大学硕士研究生培养方案实施纲要一、培养目标硕士学位研究生培养目标的基本要求:1、掌握马列主义、毛泽东思想和邓小平理论,拥护中国共产党的领导,拥护社会主义制度,热爱祖国,遵纪守法,具有良好的道德品质,积极为社会主义建设服务。

2、掌握坚实的学科领域内的基础理论和系统的专门知识。

3、具有从事科学研究工作或独立担负专门技术工作的能力。

4、具有健康体魄。

二、培养方式研究生入学后,在两周之内进行指导教师和研究生的双向选择。

指导教师根据研究生的来源、去向、导师的科研项目等情况确定培养类型、制定培养计划。

在培养过程中研究生的课程学习和论文工作可以分阶段、也可以平行或交叉进行。

三、学习年限与学分为适应研究生扩招的形势并与国际接轨,逐步缩短硕士研究生培养年限势在必行。

但在目前的过渡阶段,每位硕士研究生的具体学习年限应从实际出发,一般为2.0~2.5年。

硕士研究生的学习实行学分制,答辩前每位硕士研究生至少应取得30以上的学分,具体学习年限及学分见各学科培养方案。

四、研究方向1、研究方向是本学科领域的发展方向与自身优势和特点的结合。

2、在拟定研究方向时,应注意其先进性与引导作用,充分凝炼和概括,不应重复和重叠,不应是研究课题的罗列,也不应是导师学术兴趣的组合。

3、鼓励不同学科的结合、交叉,在跨学科的边缘和前沿领域上寻找突破口,开拓新的研究方向;鼓励基础学科向应用方向延伸,产生新的研究方向。

五、课程设置1、课程设置原则上按二级学科进行。

2、加强课程层次建设,避免重复设课,杜绝在硕士研究生培养方案中再设已在本科阶段开设的课程。

3、参考国家的有关要求,对有学科综合课考试的学科,课程设置要覆盖学科综合课所要求的课程。

4、必修课强调了基础性,是大多数研究方向都适用的课程,一般为共性课程和平台课程,且要相对稳定,不能因人设课。

必修课一般包括:科学技术哲学30学时2学分必修科学社会主义理论与实践20学时1学分必修外语140/188学时4/6学分必修计算机应用基础(I) 60学时3学分必修计算机应用基础(II) 60学时3学分必修两门工程数学40~60学时2~3学分必修学术报告与讲座40学时2学分必修两门专业必修课程40~60学时2~3学分必修二外英语120学时4学分必修(小语种硕士)注:工商管理学院、文法学院、外国语学院、体育部必修计算机应用基础(II),其它学院必修计算机应用基础(I)。

全日制硕士专业学位研究生专业实践管理规定

全日制硕士专业学位研究生专业实践管理规定

大学全日制硕士专业学位研究生专业实践管理规定(试行)专业实践是全日制硕士专业学位研究生培养的重要环节,高质量的专业实践是专业学位研究生教育质量的重要保证。

根据《教育部关于做好全日制硕士专业学位研究生培养工作的若干意见》(教研〔2009〕1号)等文件精神,为做好我校全日制硕士专业学位研究生(以下简称“专业学位研究生”)专业实践工作,确保专业实践质量,结合我校实际情况制订本规定。

一、基本要求应用性和实践性是专业学位研究生培养的突出特点,科学有效的专业实践是专业学位研究生培养的重要环节,是专业学位研究生教育质量的重要保证。

通过专业实践,使专业学位研究生具有较强的解决实际问题能力,具备良好的综合素质和职业素养。

全日制专业学位研究生完成全部个人培养计划的课程学习方可进入专业实践阶段,如有特殊情况学生须以书面形式提出申请,经学院审批通过后方可进行专业实践。

我校全日制硕士专业学位研究生在校期间必须参加不少于半年的专业实践,应届本科毕业生的实践教学时间原则上不少于一年。

相关学院和指导教师应高度重视专业学位研究生的专业实践工作。

在学校研究生处总体布置和协调下,整体规划,统筹协调,主动与企事业单位等建立多种形式的实践基地或联合培养基地,加强专业学位研究生培养与用人单位实际需求的紧密联系,积极探索人才培养的供需互动机制。

二、组织管理全日制硕士专业学位研究生的实践环节由各学院落实和实施。

各学院须制定相关实施细则和方案,对专业实践的项目、模式、组织、管理和考核等问题作出规定,并由专门人员负责管理和联络。

三、实践模式专业实践的组织工作应贯彻和体现集中实践与分段实践相结合、校内实践和企业实践相结合、专业实践与论文工作相结合的原则。

专业实践可采取以下几种方式灵活进行,学生可参加多种实践方式,实践时间可以累加。

1、由校内导师结合自身承担的科研课题,安排学生的专业实践环节。

2、进入学校与企事业单位联合建立的实践基地,利用企事业单位的科研资源,由校内导师与实践基地辅导教师共同负责安排相应的专业实践。

全日制硕士专业学位研究生专业实践管理 与考核暂行办法

全日制硕士专业学位研究生专业实践管理 与考核暂行办法

全日制硕士专业学位研究生专业实践管理与考核暂行办法总则第一条专业实践是重要的教学环节,充分的、高质量的专业实践是专业学位教育质量的重要保证。

为规范管理我校研究生专业实践工作,加强对研究生实践实行全过程的管理、服务和质量评价,确保实践教学质量。

根据《教育部关于做好全日制硕士专业学位研究生培养工作的若干意见》(教研〔2009〕1号)和《教育部人力资源与社会保障部关于深入推进专业学位研究生培养模式改革的意见》(教研〔2013〕3号)等文件精神,结合学校实际,特制定本暂行办法。

第二条本办法所称研究生是指除临床医学硕士、口腔医学硕士和护理硕士专业学位研究生外的全日制硕士专业学位研究生。

专业实践是指研究生到本专业领域相关的校内外单位进行的实践教学活动,其主要目的是提高研究生综合运用科学理论、方法和技术解决实际问题的能力。

学校将参加“全国研究生创新系列活动”主题赛事以及其他同等水平的全国赛事(以下简称“学科竞赛”)作为专业实践的重要形式之一。

管理第三条学院应严格按照研究生培养方案要求,安排研究生专业实践教学。

必须保证累计不少于6个月,应届本科毕业生原则上不少于12个月。

可采用集中实践与分段实践相结合的方式。

研究生专业实践考核通过后,获得相应学分。

对于未获得专业实践学分的研究生,学院不得受理其毕业和学位申请。

第四条学院应成立专业实践教学工作组(成员至少3人,包括负责人和专家,可含1名教务人员),具体负责建立健全专业实践管理制度,开展专业实践教学研究,改革创新实践教学模式,明确案例教学和实践教学的内容、学时和比例,规范教学程序,提高教学质量;建立研究生专业实践管理档案,定期检查研究生专业实践情况,及时处理研究生专业实践中出现的有关问题,保障专业实践效果。

第五条学院应加强对研究生的安全教育,增强其安全意识,提高自我防护能力。

研究生在专业实践期间的医疗费用及人身伤害事故赔偿等,依据国家的法律法规和学校的相关规定处理。

大学全日制硕士专业学位研究生专业实践管理办法

大学全日制硕士专业学位研究生专业实践管理办法

大学全日制硕士专业学位研究生专业实践管理办法专业实践是全日制硕士专业学位研究生培养的重要环节,高质量的专业实践是专业学位研究生教育质量的重要保证。

根据《关于做好全日制硕士专业学位研究生培养工作的若干意见》等文件精神,为做好我校全日制硕士专业学位研究生(以下简称“专业学位研究生”)专业实践工作,确保专业实践质量,特制定本办法。

一、专业实践的组织与管理(一)研究生部负责指导、管理和协调专业学位研究生专业实践能力培养工作,并提供相应的保障。

(二)各学院成立由分管领导牵头组织本领域专家和教授共同负责专业学位研究生专业实践指导及考核等相关工作,积极建设并管理本单位专业学位研究生实践基地。

(三)专业学位研究生在校内实践基地或其他校外实践单位(以下统称实践单位)实践期间,由实践单位负责日常管理工作。

研究生部或各学院与实践单位应建立定期沟通机制,及时处理本单位专业学位研究生在专业实践过程中出现的问题。

二、专业实践基本要求(一)专业实践以培养研究生综合运用科学理论、方法和技术解决实际问题的能力为目标。

专业实践的内容应具有明确的职业背景,包含必要的技能训练,体现所学的专业知识,达到职业性与专业性的统。

(二)专业学位研究生进行专业实践所修学分按照专业学位研究生培养方案要求(一般为4学分)执行。

(三)全日制硕士专业学位研究生在学期间,必须保证不少于一年的实践教学。

可采用集中实践与分段实践的方式。

(四)学校和各学院与机关、企事业单位、社会团体通过协商,以协议方式建立的专业学位研究生实践基地是专业学位研究生进行专业实践的主要场所。

专业学位研究生也可根据需要到学校具有实训、实践教学能力的单位、导师的科研协作单位或其他相关实践单位进行专业实践。

三、专业实践前期准备(一)离校实践三个月以上的专业学位研究生须签订《XX大学研究生合作培养三方协议》。

(二)全日制专业学位研究生应在校内外导师的指导下做好详尽的实践计划,并按照计划开展专业实践活动。

全日制硕士专业学位研究生专业实践管理办法.doc

全日制硕士专业学位研究生专业实践管理办法.doc

中石大京研〔2019〕31号中国石油大学(北京)关于印发《全日制硕士专业学位研究生专业实践管理办法》的通知校属各部门、单位:《全日制硕士专业学位研究生专业实践管理办法》已经2019年第24次校长办公会讨论通过,现印发给你们,请认真贯彻执行。

中国石油大学(北京)2019年12月16日全日制硕士专业学位研究生专业实践管理办法第一章总则第一条为进一步强化全日制硕士专业学位研究生(简称“研究生”)实践能力和创新能力的培养,规范专业实践活动,促进研究生教育持续健康发展,根据《教育部人力资源社会保障部关于深入推进专业学位研究生培养模式改革的意见》(教研〔2013〕3号)、《教育部关于加强专业学位研究生案例教学和联合培养基地建设的意见》(教研〔2015〕1号)和国务院学位委员会办公室下发的《关于制订工程类硕士专业学位研究生培养方案的指导意见》(学位办〔2018〕14号)等文件精神,结合我校实际情况,特制定本办法。

第二条专业实践是研究生获得实践经验,提高实践能力和职业素养的重要环节。

充分、高质量的专业实践是研究生教育质量的重要保证。

第三条各专业学位类别(领域或方向)应制定专业实践大纲,开展专业实践。

专业实践大纲内容应包括专业实践目标、基本要求、实践方式、主要实践环节以及能力实现矩阵。

第二章专业实践基本要求第四条现场实践是专业实践的主要环节,校内实践可作为现场实践的补充。

专业实践可采用集中实践与分段实践相结合、专业实践与论文工作相结合的方式进行。

第五条研究生可依托以下联合培养基地(简称“基地”)开展现场实践:1.校级基地(研究生工作站);2.院级基地(研究生工作站);3.导师所承担横向科研课题的委托单位;4.研究生自行联系的实践单位。

工程类研究生原则上应选择前三种方式开展现场实践,如选择第四种方式自行联系实践单位,应提请研究生院组织论证,方可实施。

第六条专业实践实行导师组指导制,导师组须根据专业实践大纲的要求,共同制定研究生专业实践计划和内容,共同指导研究生开展专业实践。

东北大学全日制工程硕士研究生培养方案

东北大学全日制工程硕士研究生培养方案

全日制工程硕士研究生培养方案研究生院二OO九年七月前言为更好地适应国家经济建设和社会发展对高层次应用型人才的迫切需要,积极发展具有中国特色的专业学位教育,教育部自2009年起,扩大招收以应届本科毕业生为主的全日制硕士专业学位范围,在此背景下,学校开展了全日制工程硕士研究生招生工作。

为保证全日制工程硕士研究生的培养质量,根据《教育部关于做好全日制硕士专业学位研究生培养工作的若干意见》(教研〔2009〕1号)和《国务院学位办关于转发全日制硕士专业学位研究生指导性培养方案的通知》(学位办〔2009〕23号)的文件精神,研究生院在征求多方意见、充分调研的基础上,制定了东北大学全日制工程硕士研究生培养方案实施纲要,编辑、整理、出台了《东北大学全日制工程硕士研究生培养方案》。

全日制工程硕士研究生培养方案是全日制工程硕士研究生培养过程的指导性文件,是制定培养计划、实施教学管理和学位授予工作的主要依据。

本培养方案立足于培养高层次应用型人才的目标,充分体现全日制工程硕士专业领域的实践性和应用性特点,突出工程硕士专业学位研究生教育的特色。

培养方案的内容包括专业领域简介、培养目标、培养方式及学习年限、研究方向、课程设置及要求、学位论文工作等,还包括有关专业领域的实践教学大纲。

培养方案包含我校在2009年招生的七个专业领域内容。

本培养方案从2009级全日制工程硕士研究生开始执行。

目录东北大学全日制工程硕士研究生培养方案实施纲要 (1)电气工程 (5)电气工程实践教学大纲 (11)电子与通信工程 (13)电子与通信工程实践教学大纲 (18)控制工程 (20)控制工程实践教学大纲 (26)计算机技术 (28)计算机技术实践教学大纲 (33)全日制工程硕士研究生公共类课程一览表 (35)东北大学全日制工程硕士研究生培养方案实施纲要一、培养方案的制订原则(一)全日制工程硕士研究生培养方案的制订应在符合教育部有关规定和要求的前提下,立足于培养高层次应用型人才的目标,充分体现专业领域的实践性和应用性特点,突出专业学位研究生教育的特色。

关于做好2018级全日制硕士专业学位研究生专业实践.doc

关于做好2018级全日制硕士专业学位研究生专业实践.doc

关于做好2018级全日制硕士专业学位研究生专业实践工作安排的通知各学院及2018级全日制专业学位研究生:根据《华南理工大学关于全日制硕士专业学位研究生专业实践的管理规定》要求,为做好我校全日制硕士专业学位研究生专业实践工作,切实有效地对研究生的专业实践进行全过程管理、服务和评价,确保专业实践质量,现就2018级全日制硕士专业学位研究生专业实践工作通知如下:一、专业实践的方式专业实践的方式应体现“集中实践与分段实践”相结合、“校内实践和校外现场实践”相结合、“专业实践与论文工作”相结合的原则。

专业学位研究生可在校内导师的安排下从以下两种方式中选择其中一种进行专业实践:1.依托校内导师自身所承担的应用型科研课题,充分发挥校内导师与企业、行业的联系,聘请符合条件的专业学位硕士研究生校外合作导师,由校内外导师协商安排专业实践。

2.依托学校(或学院)与企业、行业和政府部门等联合建立的专业学位研究生培养基地,由学院统一组织和安排研究生去培养基地进行专业实践,在校内外导师的共同指导下开展相关研究工作。

全日制硕士专业学位研究生实行双导师的培养模式,校内和校外指导教师共同负责专业实践环节的指导和管理。

全日制硕士专业学位研究生的专业实践累计时间一般不少于6个月,其中必须到合作企(事)业开展累计不少于3个月的专业实践。

二、专业实践的内容专业实践的内容可根据不同的实践形式由校内导师和校外导师协商决定,必须从事本行业领域相关的技术研究工作以及在实践单位所从事的职业体验活动及职业素养提升等内容,如工程硕士研究生可以从事产品设计、技术攻关、工艺研究、工程管理等。

各学院应按本类别领域实际情况制定专业实践实施细则,实施细则主要包括的专业实践目标、专业实践内容、时间、方式和考核要求等。

三、专业实践外派工作程序1.所有进入实践单位专业实践的研究生,在离校前须认真阅读《华南理工大学全日制硕士专业学位研究生校外实践安全须知》,填写《华南理工大学全日制硕士专业学位研究生校外专业实践申请表》(见附件1),交所在学院备案,并由学校统一购买意外伤害保险,否则将不被允许进行专业实践。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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东北大学全日制硕士专业学位研究生
专业实践实施办法(试行)
(征求意见稿)
专业实践是全日制硕士专业学位研究生(以下简称“专业学位研究生”)培养过程中的重要教学环节,高质量的专业实践是专业学位研究生教育质量的重要保证。

根据《教育部关于做好全日制硕士专业学位研究生培养工作的若干意见》(教研…2009‟1号)、《教育部人力资源社会保障部关于深入推进专业学位研究生培养模式改革的意见》(教研[2013]3号)等有关文件精神,为进一步推动我校专业学位研究生专业实践工作的有效开展,确保专业学位研究生专业实践质量,特制定本办法。

一、专业实践基本要求
(一)专业实践是专业学位研究生必修环节,所有专业学位研究生都必须参加专业实践。

专业学位研究生在学期间,必须保证不少于半年的专业实践,其中以应届本科毕业生身份考取的专业学位研究生,专业实践时间原则上不少于1年。

专业实践可采用集中实践与分段实践相结合的方式。

(二)专业学位研究生一般应于第二学期在校内和校外导师共同指导下制定专业实践计划,并从二年级开始进入专业实践阶段;也可根据实际情况采取课程学习、专业实践、学位论文工作交替方式进行。

(三)专业实践须有具体的实践目的、任务、时间安排及明确的实践场所和预期目标,实施校内和校外导师共同指导。

专业
实践内容应是面向本专业类别(领域)的实践工作,主要包括专业实验、专业调研、专业实习、岗位实训及技术研究等。

(四)专业学位研究生的专业实践经考核合格后,获得相应的专业实践学分。

二、专业实践开展形式
专业学位研究生专业实践的形式包括:
(一)学院(部)根据培养需要,结合校外专业学位研究生专业实践基地提供的条件,组织学生赴专业实践基地进行专业实践。

(二)依托校内导师承担的横向科研课题,组织学生到科研课题的委托单位或科研课题合作单位等科研基地进行专业实践。

(三)利用校外导师提供的专业实践场所及条件,安排研究生进行专业实践。

(四)符合要求的其它方式的校外专业实践。

专业学位研究生专业实践可采取校外、校内相结合的方式进行,在利用校外场所进行专业实践的同时,可将校内实习实践资源作为补充进行相关内容的专业实践训练。

三、专业实践组织与安排
(一)专业学位研究生的专业实践应于第三学期10底前实施,第五学期9底前完成。

(二)专业学位研究生应在校内和校外导师的指导下,按照所在专业类别(领域)的要求,结合技术研究或管理研究的实际问题以及学位论文工作开展的需要,制定专业实践计划,填写《东
北大学全日制硕士专业学位研究生专业实践计划表》(见附件1)。

专业实践计划由学院(部)审核批准后实施。

(三)专业学位研究生参加专业实践期间,要做好专业实践写实记录,填写《东北大学全日制硕士专业学位研究生专业实践记录表》(见附件2),按专业实践所在场所的属地原则,由相应的导师负责考核认定。

(四)专业学位研究生在专业实践结束后一周内,将校内和校外导师给出具体评价意见的《东北大学全日制硕士专业学位研究生专业实践考核表》(见附件3)交至所在学院(部),同时须另交全面、详尽的《个人专业实践总结报告》,包括专业实践计划执行情况、专业实践期间开展的主要工作、专业实践取得的成果等内容,字数一般不少于5000字。

(五)学院(部)成立考核小组,负责对专业学位研究生专业实践考核及成绩评定。

考核小组成员由校内专家及校外行(企)业专家组成,人数不少于3人。

考核采取专业实践总结报告会的形式,考核小组根据专业学位研究生专业实践工作量、专业实践计划完成情况、专业实践成效、导师评价等,按百分制进行成绩评定。

最终成绩由学院(部)专业学位研究生专业实践领导小组审核认定。

(六)专业实践成绩达到60分及以上分数为合格,成绩合格者获得6学分。

专业实践成绩不合格的专业学位研究生,需重新申请进行专业实践。

不参加专业实践或专业实践考核不合格的硕士生不能进行学位论文答辩和申请毕业。

(七)学院(部)应在专业学位研究生申请论文答辩前将专业实践成绩报至研究生院。

同时将专业学位研究生提交的《东北大学全日制硕士专业学位研究生专业实践计划表》、《东北大学全日制硕士专业学位研究生专业实践记录表》、《东北大学全日制硕士专业学位研究生专业实践考核表》留存(保存期三年)。

四、其它
(一)学院(部)负责对专业学位研究生的专业实践进行全过程的管理、服务和质量评价。

学院(部)成立由主管研究生工作负责人为组长的专业学位研究生专业实践领导小组,负责本学院(部)专业学位研究生专业实践的组织与管理工作,包括专业学位研究生专业实践基地设立与建设、专业实践制度建设、专业实践安排、专业实践成绩考核等工作。

(二)学院(部)根据《东北大学研究生安全教育及管理暂行规定》等要求,负责开展专业学位研究生专业实践安全教育和安全管理,组织研究生购买医疗保险,为研究生购买人身意外伤害保险。

对于安全、保密和知识产权等事宜,学院(部)或学院(部)委托导师与校外单位通过签订相关协议予以明确。

(三)专业学位研究生专业实践期间,校内导师应加强与校外导师的联系,共同督促、指导研究生按计划完成专业实践任务,并对研究生进行经常性的安全教育,及时掌握学生动态,妥善处理相关问题,对于重大问题应及时向学院(部)、学校汇报。

(四)专业学位研究生参加专业实践,需严格履行申批手续,在签订安全承诺并经导师和学院(部)同意且在研究生辅导员处
备案后方可出行。

专业实践期间研究生应强化安全意识,提高自我防范能力,遵守法律法规和实践单位的规章制度;主动与导师保持沟通和联系,汇报有关情况,按计划完成专业实践任务。

(五)同校外单位共建专业学位研究生专业实践基地的协议签订一般由学院(部)完成。

对于涉及多个专业类别(领域)的专业学位研究生专业实践基地的协议可由学校签订,学院(部)可在此基础上签订具体协议。

(六)学校以工作量的形式拨付到学院(部)的专项经费,用于专业学位研究生专业实践经费补贴,具体使用办法由学院(部)制定。

(七)学院(部)应依据本办法具体制定本单位专业学位研究生专业实践工作实施细则。

本办法从2014级全日制硕士专业学位研究生开始实施。

附件1:东北大学全日制硕士专业学位研究生专业实践计划表附件2:东北大学全日制硕士专业学位研究生专业实践记录表附件3:东北大学全日制硕士专业学位研究生专业实践考核表
东北大学研究生院
二○一五年四月十六日。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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