新机组整套启动试运后质量监督检查大纲

合集下载

整套启动试运质量监督检查汇报材料

整套启动试运质量监督检查汇报材料

整套启动试运质量监督检查汇报材料尊敬的领导:根据您的要求,我对我们公司的启动试运进行质量监督检查,并准备了以下汇报材料,详细介绍了我们的检查方法、结果和改进建议。

一、检查方法1.安排专业人员进行现场监督检查,包括质量管理人员、技术人员和工程师等。

2.结合已有质量管理体系,综合运用文件审查、现场考察、设备测试等方式,全面了解启动试运的各个环节。

3.根据相关标准和规范,检查和评估现场质量控制措施的合理性和有效性。

4.制作检查记录和拍摄照片,以备案。

二、检查结果1.设备安装:经检查,设备按照设计要求进行了安装,并经过了必要的测试和调试。

设备安装质量得到保障。

2.工艺控制:我们开展了现场工艺控制检查,发现了部分工艺控制不到位的问题,如温度、湿度等参数不符合要求。

我们已向相关责任人提出改进建议。

3.操作规程:我们对操作规程进行了审核,发现部分规程内容存在不合理或不明确的问题。

我们已向相关责任人提出改进建议。

4.质量控制体系:我们对质量控制体系进行了检查,发现了部分流程不完善或缺失,如不良品处理、质量记录等。

我们已向相关责任人提出改进建议。

5.安全措施:我们重点检查了安全措施的执行情况,发现了部分安全措施不到位或存在隐患。

我们已向相关责任人提出改进建议。

三、改进建议1.加强工艺控制:责任人应严格按照操作规程执行工艺控制,确保温度、湿度等参数符合要求。

2.完善操作规程:责任人对操作规程进行修订,确保规程内容合理、明确,并及时对操作人员进行培训。

3.完善质量控制体系:责任人应根据公司实际情况完善质量控制体系,包括不良品处理、质量记录等环节,确保质量可控。

4.加强安全措施:责任人应加强安全意识,完善安全措施,确保员工和设备的安全。

5.完善数据记录:责任人应及时、准确地记录相关数据,便于分析和问题处理。

总结:通过对启动试运质量监督检查,我们发现了一些存在的问题,并提出了改进建议。

我们将持续关注并监督改进情况,确保启动试运过程中的质量问题得到有效解决。

火电工程机组整套启动试运后质量监督检查报告及记录200

火电工程机组整套启动试运后质量监督检查报告及记录200

火电工程机组整套启动试运后质量监督检查报告及记录
200
质量监督检查报告
工程项目
工程规模 MW 机组号
监检机构
(盖章)
年月日
机组整套启动试运后
质量监督检查记录
工程项目
工程规模 MW 机组号
监检机构
年月日
工程机组整套启动试运后质量监督检查记录
受检资料目录
监检阶段:制表单位:
土建工程项目质量验评统计表
监检阶段:
质监站:监理单位:施工单位:
注1:分项工程应验收数在施工阶段指已开工的分项工程数。

注2:单位工程优良标准按DL/T5201.1—2005《电力建设施工质量验收及评定规程第1部分:土建工程》执行。

安装工程项目质量验评统计表
质监站:监理单位:施工单位:注1:分项工程应验收数指经监理单位验收的分项工程数。

注2:电气专业的分项工程只统计验收率,不统计优良率。

分系统调试项目质量验评统计表
质监站:监理单位:施工单位:
附表5
工程设计完善项目清单
质监站:监理单位:施工单位:
土建工程未完项目清单
质监站:监理单位:施工单位:
附表7
分系统调试未完项目清单
质监站:监理单位:施工单位:
安装工程未完项目清单
质监站:监理单位:施工单位:。

电力建设工程质量监督检查典型大纲》(火电、送变电部分)新大纲

电力建设工程质量监督检查典型大纲》(火电、送变电部分)新大纲

电力建设工程质量监督总站文件电建质监[2005]57号关于印发《电力建设工程质量监督检查典型大纲》(火电、送变电部分)的通知各电力建设工程质量监督中心站:为进一步加强和规范电力建设工程质量监督工作,明确职责,规范工作内容及工作程序,依据《电力建设工程质量监督规定(暂行)》(电建质监[2005]52号),总站对原电力部建设协调司1994年9月印发的《火电、送变电工程重点项目质量监督检查典型大纲》进行了修订,经过广泛征求意见、研讨、审查,完成了修订工作。

现印发审定后的《电力建设工程质量监督检查典型大纲》(火电、送变电部分)共11个阶段性质量监督检查大纲,请认真贯彻执行。

原《火电、送变电工程重点项目质量监督检查典型大纲》同时废止。

附件:电力建设工程质量监督检查典型大纲(火电、送变电部分)电力建设工程质量监督总站二○○五年十月十九日主题词:电力工程质量监督大纲通知抄送:国家发展和改革委员会经济运行局,国家电网公司,中国南方电网有限公司,中国华能集团公司,中国大唐集团公司,中国电力投资集团公司,中国华电集团公司,中国国电集团公司,中国电力企业联合会。

2005年10月20日印发电力建设工程质量监督检查典型大纲(火电、送变电部分)电力建设工程质量监督总站二○○五年十月修订说明原国家电力公司电源建设部于2001年11月,委托华北电力建设工程质量监督中心站负责组织河北、山西、天津和内蒙古等五个电力建设工程质监中心站,对原电力部建设协调司于1994年9月颁发的《火电、送变电工程重点项目质量监督检查典型大纲》进行修订,使其能适应社会主义市场经济、适应电力工业管理体制改革,适应当前建设工程质量监督工作深化改革的要求。

原94年版“质监大纲”颁发执行十多年来,在规范质量监督工作、推动工程质量管理和工程实体质量从而全面提高工程投产水平方面发挥了重要作用。

本次修订工作是以94年版“质监大纲”为基础,本着在继续做好工程实体质量监督的基础上,加强对工程建设各责任主体的质量行为和“强制性条文”执行情况的监督,促进工程质量管理和投产水平不断提高的原则进行的。

电建质监【2005】57号文

电建质监【2005】57号文

电力建设工程量督质监总站文件电建质监[2005]57号关于印发《电力建设工程质量监督检查典型大纲》(火电、送变电部分)的通知各电力建设工程质量监督中心站:为进一步加强和规范电力建设工程质量监督工作,明确职责,规范工作内容及工作程序,依据《电力建设工程质量监督规定(暂行)》(电建质监[2005]52号),总站对原电力部建设协调司1994年9月印发的《火电、送变电工程重点项目质量监督检查典型大纲》进行了修订,经过广泛征求意见、研讨、审查,完成了修订工作。

现印发审定后的《电力建设工程质量监督检查典型大纲》(火电、送变电部分)共11个阶段性质量监督检查大纲,请认真贯彻执行。

原《火电、送变电工程重点项目质量监督检查典型大纲》同时废止。

附件:电力建设工程质量监督检查典型大纲(火电、送变电部分)电力建设工程质量监督总站二○○五年十月十九日主题词:电力工程质量监督大纲通知抄送:国家发展和改革委员会经济运行局,国家电网公司,中国南方电网有限公司,中国华能集团公司,中国大唐集团公司,中国电力投资集团公司,中国华电集团公司,中国国电集团公司,中国电力企业联合会。

2005年10月20日印发电力建设工程质量监督检查典型大纲(火电、送变电部分)电力建设工程质量监督总站二○○五年十月修订说明原国家电力公司电源建设部于2001年11月,委托华北电力建设工程质量监督中心站负责组织河北、山西、天津和内蒙古等五个电力建设工程质监中心站,对原电力部建设协调司于1994年9月颁发的《火电、送变电工程重点项目质量监督检查典型大纲》进行修订,使其能适应社会主义市场经济、适应电力工业管理体制改革,适应当前建设工程质量监督工作深化改革的要求。

原94年版“质监大纲”颁发执行十多年来,在规范质量监督工作、推动工程质量管理和工程实体质量从而全面提高工程投产水平方面发挥了重要作用。

本次修订工作是以94年版“质监大纲”为基础,本着在继续做好工程实体质量监督的基础上,加强对工程建设各责任主体的质量行为和“强制性条文”执行情况的监督,促进工程质量管理和投产水平不断提高的原则进行的。

火电工程整套启动试运后质量监督检查典型大纲

火电工程整套启动试运后质量监督检查典型大纲

火电工程整套启动试运后质量监督检查典型大纲1总则1.1根据电力部《电力基本建设工程质量监督规定》和火力发电厂基本建设工程启动及竣工验收规程》的要求,为提高机组投产水平,促使机组投产后安全、经可靠运行,及时形成生产能力,发挥投资效益,对整套启动试运后进行质量监督检查,特制定本典型大纲。

1.2本大纲适用于电力部归口管理的(或受外系统委托实施质量监督的)新建、扩建、改建火电厂机组整套启动试运后的质量监督检查。

1.3新机组整套启动试运阶段按照《火电发电厂基本建设工程启动及竣工验收规程》的有关条文来定义。

即指从炉、机、电第一次联合启动开始,至完成72小时加24小时,或168小时(对300MW及以上机组),或合同规定的时间止。

2监督检查依。

2.1有关国家标准、制造厂厂标、图纸、质量保证书、制造厂的有关技术文件、说明书、设计和调试有关文件、会议纪要等;2.2《电力工业技术管理法规(试行)》;2.3《火力发电厂基本建设工程启动及竣工验收规程》;2.4《电力基本建设工程质量监督规定》;2.5《电力建设施工及验收技术规范》;2.6《火电施工质量检验及评定标准》;2.7《蒸汽锅炉及压力容器安全技术监察规程》;2.8《电力工业锅炉监察规程》;2.9《电力基本建设热力设备化学监督导则》;2.10《火电工程启动调试工作条例》;2.11国家技术监督局颁发的热控设备及仪表装置的检定规程.3应提供的技术文件、资料3.1各有关单位应按《火力发电厂基本建设工程启动及竣工验收规程》及《电力建设施工及验收技术规范》的规定准备好有关的技术文件、资料,一般包括下列各项:3.1.1据以施工电位的整套设计图纸(最终版)、技术文件、设计变更单、竣工图纸(包括电气、热控二次线、地下管线、电缆埋设和接地装置等竣工图)。

本条应具备的图纸在整套启动试运行完毕后至少应有目录清单,并提供日期,根据情况也可以提供草图;3.1.2整套启动试运行调试方案和措施(或作业指导书)、技术记录、小结和实施情况;3.1.3整套启动试运行期间主辅机运行日志、技术记录(包括手工记录和计算机打印的),满负荷的实际运行小时和平均试运行负荷;3.1.4整套启动试运行期间暴露的主要设计缺陷、设备缺陷、施工缺陷一览表处理情况、施工和调试未完项目及处理计划;3.1.5整套启动试运行期间设备投用情况(按系统分)一览表;3.1.6整套启动试运行期间保护、程控装置投用情况一览表;3.1.7整套启动试运行期间数采系统、监视系统和自动调节装置投用情况一览表(包括投入率统计),开关量、模拟量清单,投用率和精度校验统计表;3.18整套启动试运行期间异常运行、故障情况和处理记录;3.1.9整套启动期间煤质分析、汽水品质、化学监督技术记录和分析报告;3.1.10由质检中心站主持的各阶段质量监督检查中提出问题的处理报告。

10.第9部分:机组整套启动试运前监督检查

10.第9部分:机组整套启动试运前监督检查

火力发电工程质量监督检查大纲第9部分:机组整套启动试运前监督检查目次1. 总则2. 监督检查依据3. 监督检查应具备的条件4.责任主体质量行为的质量监督检查4.1 建设单位质量行为的质量监督检查4.2 设计单位质量行为的质量监督检查4.3 监理单位质量行为的质量监督检查4.4 施工单位质量行为的质量监督检查4.5 调试单位质量行为的质量监督检查4.6 生产运行单位质量行为的质量监督检查5. 工程实体质量的监督检查5.1 土建专业和试运环境的监督检查5.2锅炉专业的监督检查5.3 汽机专业的监督检查5.4 电气专业的监督检查5.5热控专业的监督检查5.6化学专业的监督检查5.7 调整试验的监督检查5.8生产运行准备的监督检查6. 质量监督检测附表1土建工程未完工项目清单附表2安装工程未完工项目清单附表3分系统调试未完项目清单1 总则1.0.1 本部分适用于火力发电工程机组整套启动试运前阶段的质量监督检查。

1.0.2 本部分所列检查内容应逐条检查,检查方式为重点抽查验证。

1.0.3本阶段监督检查有采用新技术、新工艺、新流程、新装备、新材料的具体情况时,可根据相应的批准文件补充编制监督检查细则。

2 监督检查依据监督检查组在开展本部分监督检查工作时,监检人员英担按照专业划分,熟练掌握以下标准。

引进国外设备的工程,还需要熟悉和掌握合同约定的其他标准。

《电气装置安装工程电气设备交接试验标准》(GB 50150)《钢结构工程施工质量验收规范》(GB 50205)《建筑工程绿色施工评价标准》(GB/T 50640)《电力建设施工技术规范》(DL 5190.1~9系列标准)《火电建设项目文件收集及档案整理规范》(DL/T 241)《火电工程项目质量管理规程》(DL/T 1144)《火力发电厂保温油漆设计规程》(DL/T 5072)《火电施工质量验收及评价规程》(DL/T 5210.1~8系列标准)《火力发电建设工程机组调试技术规范》(DL/T 5294)《火力发电建设工程启动试运及验收规程》(DL/T 5437)3 监督检查应具备的条件3.0.1机组整套启动试运应投入的设备和工艺系统及相应的建筑工程已按设计完成施工,并验收合格。

火电质量监查大纲

火电质量监查大纲

火电建设工程质量监督检查典型大纲(报批稿)华北电力建设工程质量监督中心站2003年2月编制说明为进一步贯彻《建设工程质量管理条例》,适应新形势下国家对建设工程质量监督管理转轨的要求,保证电力建设工程质量,受国电公司电力建设工程质量监督总站委托,华北电力建设工程质量监督中心站组织华北五省(市、区)中心站负责编写《电力建设工程质量监督检查典型大纲》。

其中,《火电工程整套启动试运前质量监督检查典型大纲》和《火电工程整套启动试运后质量监督检查典型大纲》由华北电力建设工程质量监督中心站执笔;《火电工程首次质量监督检查典型大纲》、《火电工程验收移交生产后质量监督检查典型大纲》和《火电工程锅炉水压前质量监督检查典型大纲》由山西省电力建设工程质量监督中心站执笔;《火电土建工程质量监督检查典型大纲》由内蒙古电力建设工程质量监督中心站执笔;《火电工程汽机扣盖前质量监督检查典型大纲》由河北电力建设工程质量监督中心站执笔;《火电工程分部试运前质量监督检查典型大纲》由天津电力建设工程质量监督中心站执笔。

目前,《火电建设工程质量监督检查典型大纲》已形成报批稿,经总站同意,在华北地区试点运行。

2003年2月火电工程首次质量监督检查典型大纲华北电力建设工程质量监督中心站2003年2月1、总则1.0.1 依据《建设工程质量管理条例》、《专业建设工程质量监督管理暂行规定》、《建设工程质量监督规定》和《电力建设工程质量监督规定》,为统一火电、送变电建设工程的质量监督工作程序、方法和内容,规范工程建设各方主体的质量行为,加强电力建设工程质量管理,保证电力建设工程质量,确保电网安全,保障人民的生命、财产安全,保护环境,维护社会公共利益,充分发挥工程项目的经济效益和社会效益,制定电力建设工程质量监督检查典型大纲。

1.0.2 本大纲适用于电力建设质量监督中心站(以下简称“中心站”)对火电建设工程正式开工后的首次质量监督检查工作。

“首次检查”是指本期工程的第一次检查,每期工程只进行一次“首次检查”。

《电力建设质量监督检查典型大纲》(风力发电部分)

《电力建设质量监督检查典型大纲》(风力发电部分)

附件1:电力建设工程质量监督检查典型大纲(风力发电部分)电力建设工程质量监督总站发布2009年5月编制说明为适应风力发电建设工程质量监督工作的需要,加强对工程建设各责任主体的质量行为和“工程建设标准强制性条文”执行情况的监督,促进工程质量管理和投产水平不断提高,电力建设工程质量监督总站组织编制了《电力建设工程质量监督检查典型大纲(风力发电部分)》。

本大纲是在山西省电力建设工程质量监督中心站编制并试用的基础上,吸纳了由江苏省电力建设工程质量监督中心站、内蒙古电力建设工程质量监督中心站分别编制的《风电建设工程质量监督检查大纲》中机务专业的相关内容而形成的.电力建设工程质量监督总站于2009年4月28日,在南京组织部分电力建设工程质量监督中心站的代表和专家,对本大纲进行了正式审查。

根据审查意见,对大纲进行了修改、完善,形成了本版本。

《电力建设工程质量监督检查典型大纲(风力发电部分)》包括《风电场首次及土建工程质量监督检查典型大纲》、《风电场升压站受电前及首批风机并网前工程质量监督检查典型大纲》和《风电场整套启动试运前工程质量监督检查典型大纲》三个阶段性监检大纲,适用于接入公用电网的风电工程。

由于风电工程主要是由升压站和若干台风力发电机组组成,不同地区的建设特点存在差异,本大纲引入了风机“批”的概念,即可以是1-N台的任意数量.第一阶段的监检在首批风机基础完成后即可进行,后续完成的其它风机基础可在下一阶段再进行抽检。

同样,第二阶段的监检在首批风机基本具备并网条件后进行,其它批次的风机可在下一阶段再进行抽检;当风机数量较多、建设周期较长或工程责任主体发生变化时,可按“批”增加巡检。

第三阶段“整套启动试运前”的监检,是指本期工程最后一台风机调试试运验收结束后进行的监督检查。

关于场内架空电力线路工程和电力电缆工程,各中心站可视具体情况酌定工程质量监督检查办法.中心站可自行监督,也可授权现场质监站监督,质检依据可参照总站2005年颁发的《送电线路工程质量监督检查典型大纲》,GB 50173-1992《电气装置安装工程35kV及以下架空电力线路施工及验收规范》、DL/T 5161。

新机组整套启动试运后质量监督检查大纲

新机组整套启动试运后质量监督检查大纲

新机组整套启动试运后质量监督检查大纲一、检查的目的新机组整套启动试运是电力工程建设的重要环节,为保障电力系统的可靠、安全、经济运行,必须严格进行质量监督检查。

本文档旨在为新机组试运后的质量监督检查提供一个大纲,以保证该过程的顺利进行。

二、检查的对象范围及检查内容1. 对象范围本文档所述检查对象为新机组整套启动试运后的质量监督检查,包括新机组的各个系统、设备等,以及各项运行参数和运行记录。

2. 检查内容1.机组系统的安全性:检查机组转速、电压、电流等运行参数是否达到设计值。

检查机组各元件是否正确安装、接好电缆、连接松紧是否适当等。

2.运行设备的性能:检查各部位的设备、控制系统、电气设备是否正常运行。

3.环境保护:检查新机组运行是否满足相关环保标准要求,检查处理新机组尾气、残余水处理是否符合国家环保要求。

4.运行系统稳定性:检查机组运行是否顺畅,各系统间的协调性是否良好,如机组与变电站接线、过渡电阻性能是否正常等。

5.待验事项:主要是机组发电功率、转速、振动、电气性能等方面的检查。

三、检查步骤1. 前期准备1.制定检查计划,2.确定检查人员及其职责分工,3.准备检查工具,如万用表、示波器、测量仪等。

2. 开始检查1)机组安全性检查检查机组运行参数是否达到设计要求,判断各元件是否正确安装、接好电缆,连接松紧是否适当。

2)运行设备性能检查检查各部位的设备、控制系统、电气设备是否正常运行,发现故障及时处理。

3)环境保护检查新机组运行是否满足相关环保标准要求,检查处理新机组尾气、残余水处理情况。

4)运行系统稳定性检查机组运行是否顺畅,各系统间的协调性是否良好,运行记录是否详细。

3. 结束检查根据检查结果制定具体的修复、改进方案,确保问题得到及时解决。

四、注意事项1.检查人员应具备专业知识和丰富的检查经验。

2.检查过程中应注意保障检查人员的人身安全和设备安全。

3.检查应全面、严密、细致,避免因疏漏而造成质量安全事故。

火电建设工程燃气一蒸汽联合循环发电机组整套启动试运后质量监督检查典型大纲

火电建设工程燃气一蒸汽联合循环发电机组整套启动试运后质量监督检查典型大纲

火电建设工程燃气一蒸汽联合循环发电机组整套启动试运后质量监督检查典型大纲1、项目背景火电建设工程是国家重点建设项目,燃气一蒸汽联合循环发电机组是其中的重要设备之一。

该设备的启动试运是项目建设过程中的重要环节,对于保障设备正常运行和电力供应具有重要意义。

为确保设备质量和运行安全,对启动试运过程进行监督和检查也是必要的。

2、启动试运的意义和目的通过启动试运,可以发现设备和系统运行中的问题,及时调整、改进和完善相关设备,为项目后续的投运运行提供有力的保障。

检验和验证设备的技术参数和性能指标,确保设备满足设计要求,保证供电质量和安全。

3、启动试运的监督和检查内容3.1 设备安全检查在进行试运之前,需要对设备进行安全检查,包括主要设备和辅助设备的检测和调整,例如锅炉、汽轮机、循环水系统、蒸汽系统、泵阀、仪表系统等。

检查过程中需注意保证工作环境整洁、卫生、安全,避免意外事故的发生。

3.2 设备性能检查设备性能检查包括对设备的各项性能参数进行测量和检验,如锅炉的蒸汽产量、汽轮机的转速、电机的功率、电流、电压等。

通过对这些参数的测量和检验,可以验证设备是否符合设计要求和性能指标,为运行后的设备调整提供依据。

3.3 系统运行测试在设备性能检查完成后,还需要对整个系统进行运行测试。

通过对系统的正常运行、紧急停机、再启动、设备轮换等测试,验证设备和系统的运行稳定性和可靠性,为后续运行管理和维修保养提供数据支持。

3.4 安全保障和故障处理在启动试运过程中,需要注意安全保障和故障处理工作。

在试运过程中发现安全隐患和故障时,要及时报告,进行紧急处理,确保设备和人员的安全。

检查结束后要制定运行维护计划,对可能出现的故障和问题进行预警和预防。

4、启动试运过程中的关键技术问题启动试运中存在很多技术难点和关键问题,需要在实践中摸索和解决。

其中主要问题包括:锅炉水化学控制、锅炉水垢清除、管道氢氧化物腐蚀控制、设备升压运行试验、设备负荷逐步调整、自动化控制系统的调试和锅炉停炉保护调试等。

电力建设工程质量监督检查典型大纲》(火电、送变电部分)新大纲

电力建设工程质量监督检查典型大纲》(火电、送变电部分)新大纲

电力建设工程质量监督总站文件电建质监[2005]57号关于印发《电力建设工程质量监督检查典型大纲》(火电、送变电部分)的通知各电力建设工程质量监督中心站:为进一步加强和规范电力建设工程质量监督工作,明确职责,规范工作内容及工作程序,依据《电力建设工程质量监督规定(暂行)》(电建质监[2005]52号),总站对原电力部建设协调司1994年9月印发的《火电、送变电工程重点项目质量监督检查典型大纲》进行了修订,经过广泛征求意见、研讨、审查,完成了修订工作。

现印发审定后的《电力建设工程质量监督检查典型大纲》(火电、送变电部分)共11个阶段性质量监督检查大纲,请认真贯彻执行。

原《火电、送变电工程重点项目质量监督检查典型大纲》同时废止。

附件:电力建设工程质量监督检查典型大纲(火电、送变电部分)电力建设工程质量监督总站二○○五年十月十九日主题词:电力工程质量监督大纲通知抄送:国家发展和改革委员会经济运行局,国家电网公司,中国南方电网有限公司,中国华能集团公司,中国大唐集团公司,中国电力投资集团公司,中国华电集团公司,中国国电集团公司,中国电力企业联合会。

2005年10月20日印发电力建设工程质量监督检查典型大纲(火电、送变电部分)电力建设工程质量监督总站二○○五年十月修订说明原国家电力公司电源建设部于2001年11月,委托华北电力建设工程质量监督中心站负责组织河北、山西、天津和内蒙古等五个电力建设工程质监中心站,对原电力部建设协调司于1994年9月颁发的《火电、送变电工程重点项目质量监督检查典型大纲》进行修订,使其能适应社会主义市场经济、适应电力工业管理体制改革,适应当前建设工程质量监督工作深化改革的要求。

原94年版“质监大纲”颁发执行十多年来,在规范质量监督工作、推动工程质量管理和工程实体质量从而全面提高工程投产水平方面发挥了重要作用。

本次修订工作是以94年版“质监大纲”为基础,本着在继续做好工程实体质量监督的基础上,加强对工程建设各责任主体的质量行为和“强制性条文”执行情况的监督,促进工程质量管理和投产水平不断提高的原则进行的。

风电场整套启动试运前工程质量监督检查实施大纲

风电场整套启动试运前工程质量监督检查实施大纲

风电场整套启动试运前工程质量监督检查实施大纲广西电力建设工程质量监督中心站二○一一年九月风电场整套启动试运前工程质量监督检查实施大纲1 总则1.0。

1依据《建设工程质量管理条例》、《工程质量监督工作导则》和《电力建设工程质量监督规定》,为统一广西风电场建设工程(以下简称风电工程)的质量监督工作程序、方法和内容,规范工程建设各责任主体及有关机构的质量行为,加强电力建设工程质量管理,保证工程质量,确保电网安全,保障人民的生命、财产安全,保护环境,维护社会公共利益,充分发挥工程项目的经济效益和社会效益,制定风电工程3个阶段性质量监督检查实施大纲.凡接入公用电网的风电工程项目,包括各类投资方式的新建、扩建、改建的工程,均应按上述相关大纲的规定进行质量监督检查。

1。

0.2《风电场整套启动试运前工程质量监督检查实施大纲》(以下简称本“大纲”)适用于广西电力建设工程质量监督中心站(以下简称中心站)对以110kV及以上电压等级接入电网的风电工程整套启动试运前的质量监督检查。

对以110kV以下电压等级接入电网的风电工程,可参照执行。

1。

0.3风电场整套启动试运前工程质量监督检查,是指本工程最后一台风力发电机组(以下简称风机)调试试运结束后所进行的监督检查,其内容包括升压站受电前和首批风机并网前阶段性监督检查后的所有工作。

本次检查是对相关的建筑、安装工程的设计、设备和施工质量的动态考核;也是对风机和升压站调整试验工作质量的考核.是判定风电工程质量是否符合设计规定,符合国家和行业的相关标准,能否保证机组安全、可靠、稳定连续的运行并移交生产的重要环节和手段。

1.0.4质量监督检查以重点抽查的方法进行。

检查工程建设各责任主体质量行时,对各“大纲”中重复性的条款一般只抽查一次。

凡经检查符合规定,在后续工程中又未发生情况变化者,一般不再重复检查。

2 质量监督检查的依据见附件“风电工程主要技术文件清单"。

3 质量监督检查应具备的条件3。

  1. 1、下载文档前请自行甄别文档内容的完整性,平台不提供额外的编辑、内容补充、找答案等附加服务。
  2. 2、"仅部分预览"的文档,不可在线预览部分如存在完整性等问题,可反馈申请退款(可完整预览的文档不适用该条件!)。
  3. 3、如文档侵犯您的权益,请联系客服反馈,我们会尽快为您处理(人工客服工作时间:9:00-18:30)。

火电工程机组整套启动试运后
质量监督检查典型大纲
1总贝y
1.0.1依据《建设工程质量管理条例》、《工程质量监督工作导则》和《电力建设工程质量监督规定》,为统一电力建设工程质量监督工作程序、方法和内容,规范工程建设各责任主体①和有关机构②的质量行为,加强电力建设工程质量管理,保证工程质量,确保电网安全,保障人民生命、财产安全,保护环境,维护社会公共利益,充分发挥工程项目的经济效益和社会效益,制定火电、送变电工程11个阶段
性质量监督检查典型大纲。

凡接入公用电网的电力建设工程项目,包括各类投资方式的新建、扩建、改建的火电建设工程,均应按上述相关典型大纲的规定进行质量监督检查。

1.0.2《火电工程机组整套启动试运后质量监督检查典型大纲》(以下简称本“大纲”适用于各电力建设工程质量监督中心站(以下简称中心站)对火电建设工程机组整套启动试运后的工程质量进行监督检查。

1.0.3 机组整套启动试运是机组按《火力发电厂基本建设工程启动及竣工验收规程》(以下简称“启规”和《火电工程调整试运质量检验及评定标准》(以下简称“调试验标”规定的启动试运条件、调试工作内容和质量标准,完成空负荷调试、带负荷调试和满负荷试运等三个阶段全部调试工作的全过程;是对机组相关的建筑、安装工
①工程建设各责任主体,是指参与工程建设的,建设、勘察、设计、施工、调试、监理及生产运行等单位。

②有关机构,是指工程施工过程中,参与试验、检测工作的各类试验室。

程的设计、设备和施工质量的动态考核;也是对机组调整试验工作质量的考核。


组整套启动试运后的质量监督检查,是判定工程质量是否符合设计规定,符合国家和行业的相关标准,能否保证机组安全、可靠、稳定地移交生产的重要环节和手段。

1.0.4 质量监督检查以重点抽查的方法进行。

检查工程建设各责任主体质量行为时,对火电工程各“大纲”中重复性的条款一般只抽查一次。

凡经检查符合规定、在后续工程中又未发生情况变化者,一般不再重复检查;
1.0.5 根据工程设计中采用新设备和新技术的具体情况,电力建设质量监督中心站(以下简称中心站)可结合工程的实际特点,补充编制其具体的监督检查细则,也可编制对本工程监督检查的“实施大纲”,保证监督检查的针对性和全面性。

1.0.6 对国外引进设备工程质量监检的技术标准,按供货技术合同约定执行;在合同中未作规定或规定不明确或国内、外技术标准有较大差异时,按由建设单位组织相关单位协商确定,并报主管部门批准的标准执行。

1.0.7 受社会监督的工程项目( 4.3.1)由相关专业小组分别检查。

2 质量监督检查的依据
下列文件中的条款通过本大纲的引用而成为本大纲的条款。

凡是注日期的引用文件,其随后所有的修改单(不包括勘误的内容)或修订版均不适用于本大纲,然而,鼓励根据本大纲达成协议的各方研究是否可使用这些文件的最新版本。

凡是不注日期的引用文件,其最新版本适用于本大纲。

《建设工程质量管理条例》中华人民共和国国务院令第279 号电建质监[2005]52 号《电力建设工程质量监督规定》(暂行)。

相关文档
最新文档