2005年北京大学古代汉语考研真题(回忆版)-考研真题资料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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考研试题
年北京大学古代汉语考研试题
2005年北京大学古代汉语
一、名词解释(5×8=40分)
①《甲骨文合集》②《资治通鉴》③《说文解字》④《经典释文》
⑤《书目问答》⑥理校法⑦《水经注》⑧《日知录》
二、简答(15×2=30分)
①写出二十四史各部书名;
②《毛诗正义·邶风·燕燕》“燕燕於飛,下上其音。

(飛而上曰上音,飛而下曰下音。

箋雲:“下上其音”,興戴嬀將歸,言語感激,聲有小大。

○激,經歷反。

)之子於歸,遠送于南。

(陳在衛南。

○南,如字,沈雲:“協句宜乃林反。

今謂古人韻緩,不煩改字。

”)瞻望弗及,實勞我心。

(○實,是也,本亦作“”。


上文中“協句宜乃林反”是什么意思?反映了什么现象?
三、解释下文中括号中的字词(3×10=30分)
大唐貢士之法,多循隋制。

上郡歲三人,中郡二人,下郡一人,有才能者無常數。

其常貢之科,有秀才,有明經,有進士,有明法,有書,有算。

自京師郡縣皆有學焉。

並具學篇。

每歲仲冬,郡縣館監課試其成者,長吏會屬僚,設賓主,陳俎豆,備管絃,牲用(少牢),行鄉飲酒禮,歌鹿鳴之詩,徵(耆艾)、敘少長而觀焉。

既餞,而與(計)偕。

其不在館學而舉者,謂之鄉貢。

舊令諸郡雖一、二、三人之限,而實無常數。

到尚書省,始由戶部集閱,而(關)于考功課試,可者為第。

武德舊制,以考功郎中監試貢舉。

貞觀以後,則考功員外郎專掌之。

律曰:「諸貢舉非其人,謂德行乖僻,不如舉狀者。

及應貢舉而不貢舉者,謂才堪利用,蔽而不言也。

一人徒一年,二人加一等,罪止徒三年。


初,秀才科等最高,試方略策五條,有上上、上中、上下、中上,凡四等。

貞觀中,有舉而不第者,(坐)其州長,由是廢絕。

開元二十四年以後,復有此舉。

其時以進士漸難,而秀才本科無帖經及雜文之限,反易於進士。

主司以其科廢久,不欲收獎,應者多落之,三十年來無及第者。

至天寶初,禮部侍郎韋陟始奏請,有堪此舉者,令官長特薦,其常年舉送者並停。

自是士族所趣嚮,唯明經、進士二科而已。

其初止試策,貞觀八年,詔加進士試讀經史一部。

至調露二年,考功員外郎劉思立始奏二科並加(帖經)。

其後,又加老子、孝經,使兼通之。

永隆二年,詔明經帖十得六,進士試文兩篇,識文律者,然後試策。

武太后載初元年二月,策問貢人於洛城殿,數日方了。

殿前試人自此始。

長壽三年制,始令舉人獻歲(元會),列於(方物)前,以備充庭。

因左拾遺劉承慶上疏奏:「四方珍貢,列為庭實,而舉人不廁,甚非尊賢之意。

」上從之。

長壽二年,太后自製臣軌兩篇,令貢舉習業,停老子。

長安二年,教人習武藝,其後每歲如明經、進士之法,行鄉飲酒禮,送於兵部。

開元十九年,詔武貢人與明經、進士同行鄉飲酒禮。

其課試之制,畫帛為五規,置之於垛,去之百有五步,內規廣六尺,橛廣六尺;餘四規,每規內兩邊各廣三尺。

懸高以三十尺為限。

列坐引射,名曰「長垛」。

弓用一石力,箭重六錢。

又穿土為埒,其長與垛均,綴皮為兩鹿,歷置其上,馳馬射之,名曰「馬射」。

鹿子長五寸,高三寸。

弓用七斗以上力。

又斷木為人,戴方版於頂。

凡四偶人,互列埒上,馳馬入埒,運槍左右觸,必版落而人不踣,名曰「馬槍」。

槍長一丈八尺,徑一寸五分,重八斤。

其木人上版,方三寸五分。

皆以儇好不失者為上。


有步射、(穿札)、翹關、負重、身材、言語之選,通得五上者為第。

其餘復有平射之科,不拘(色役),高第者授以官,其次以類升。

又制為土木馬於里閭閒,教人習騎。

天寶六載正月制:「文武之道,既惟並用,宗敬之儀,不可獨闕。

其鄉貢武舉人上省,先令謁太公廟。

每拜大將及行師剋捷,亦宜告廟。


——《通典·选举典·历代制下“大唐”》
(原文无标点——录者注)
1、少牢
2、耆艾
3、計
4、關
5、坐
6、帖經
7、元會
8、方物9穿劄10、色役
四、标点下文(50分)
或有問於予曰:「《詩》何為而作也?」予應之曰:「人生而靜,天之性也。

感於物而動,性之欲也。

夫既有欲矣,則不能無思;既有思矣,則不能無言;既有言矣,則言之所不能盡,而發於咨嗟詠歎之餘者,必有自然之音響節族(奏)而不能已焉,此《詩》之所以作也。

」曰:「然則其所以教者,何也?」曰:「詩者,人心之感物而形於言之餘也。

心之所感有邪正,故言之所形有是非。

惟聖人在上,則其所感者無不正,而其言皆足以為教。

其或感之之雜,而所發不能無可擇者,則上之人必思所以自反,而因有以勸懲之,是亦所以為教也。

昔周盛時,上自郊廟朝廷,而下達於鄉黨閭巷,其言粹然無不出於正者;聖人固已協之聲律,而用之鄉人,用之邦國,以化天下。

至於列國之詩,則天子巡狩,亦必陳而觀之,以行黜陟之典。

降自昭穆而後,寖以陵夷至於東遷,而遂廢不講矣!孔子生於其時,既不得位,無以行勸懲黜陟之政,於是特舉其籍而討論之。

去其重複,正其紛亂,而其善之不足以為法,惡之不足以為戒者,則亦刊而去之,以從簡約。

示久遠,使夫學者即是而有以考其得失,善者師之,而惡者改焉。

是以其政雖不足以行於一時,而其教實被於萬世。

是則《詩》之所以為教者,然也!」
曰:「然則風雅頌之體,其不同若是,何也?」曰:「吾聞之,凡《詩》之所謂風者,多出於里巷歌謠之作,所謂男女相與詠歌,各言其情者也。

惟周南召南,親被文王之化以成德,而人皆有以得其性情之正,故其發於言者,樂而不過於淫,哀而不及於傷。

是以二篇獨為《風詩》之正經。

自邶而下,則其國之治亂不同,人之賢否亦異,其所感而發者,有邪正是非之不齊;而所謂先王之風者,於此焉變矣!若夫雅頌之篇,則皆成周之世,朝廷郊廟樂歌之辭,其語和而莊,其義寬而密,其作者往往聖人之徒,固所以為萬世法程而不可易者也。

至於雅之變者,亦皆一時賢人君子,閔時病俗之所為,而聖人取之。

其忠厚惻怛之心,陳善閉邪之意,尤非後世能言之士所能及之。

此《詩》之為經,所以人事浹於下,天道備於上,而無一理不具也。


曰:「然則其學之也當奈何?」曰:「本之二南,以求其端;參之列國,以盡其變;正之於雅,以大其規;和之於頌,以要其止,此學《詩》之大旨也。

於是乎章句以綱之,訓詁以紀之,諷詠以昌之,涵濡以體之。

察之以情性隱微之閒(間),審之言行樞機之始,則修身齊家平均天下之道,其亦不待他求而得之此矣。


問者唯唯而退,余時方輯《詩》傳,因悉次是語以冠其篇云。

(原文当然无标点,亦不分段——录者注)。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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