招投标细则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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上海中锐地产集团公司

项目公司发包、采购实施细则

1发包、采购基本原则

1.1公平、公正、公开原则。

1.1.1规范采购程序,确保采购过程的“三公原则”

1.1.2以公司利益为重,工作积极主动,并严格遵守公司系统化运作规

章制度。

1.2廉洁自律原则。

1.2.1自觉遵守国家和公司有关反腐倡廉的规章制度,不得以公谋私,

收受礼品贿赂。

1.2.2坚持对外交涉至少两人以上参加,恪守商业机密。

1.3回避原则

1.3.1与供应商有利害关系的发包,采购的经办人员及相关人员应主动

说明情况并回避。

1.3.1.1前款所称相关人员,包括参与发包、采购业务的公司专业

部门和技术评标人员。

1.3.1.2前款所指利害关系,是指对发包、采购经办人员及相关人

员根据国家相关法规及公司规章制度履行岗位职责产生影

响的各种关系。

1.4成本控制原则

1.4.1严格按照集团批准的《上海中锐地产集团公司成本管理制度》、

《项目发包、采购分工及控制》等文件,在确保安全、质量等的

前提下求得最佳成本控制效果。

1.4.2深入了解市场信息,同行成本控制水平,力求最佳性价比。

1.4.3做好业务资料信息积累、提供业务水平。

2项目发包、采购主要控制节点

2.1项目招标计划及集团批准的半年度项目招标工作计划表―――项

目公司及业务部门编制

2.2提出《项目招标提请单》----项目公司

2.3提出《工程项目招标方式报审表》―――超过100万元以上的工

程,审核部填写

2.4提出《考察单位名录确定表》―――审核部填写,附《资格预审

表》

2.5提出《招标文件流转审核表》---审核部组织,其中技术条款由规

划设计部、项管中心及项目公司共同负责编制,工程管理条款由项目公司负责,商务条款由审核部负责

2.6提出《投标入围单位名录确定表》---

2.7提出《投标单位考察表》---审核部组织,项管中心、项目公司及

相关业务单位参与

2.8《中标单位审批表》----附综合评标报告

2.9发出《中标通知书》、《未中标通知书》

2.10提出《合同审批表》---审核部组织合同商谈、签订工作,项管中

心、项目公司及相关业务单位参与。

上述按《中锐地产集团成本管理制度》规定进行节点报批时须附前一工作节点的批准文件复印件。

3项目发包、采购实施细则

3.1启动招标工作

3.1.1发包、采购工作的实施以经审核批准的《招标提请单》为起点。

项目公司和地产集团公司相关业务部门根据《项目发包、采购分

工及控制》、《项目招标工作计划表》的规定,提起相应的《招标

提请单》。

3.1.2地产集团公司审核部及驻项目公司审核部按发包采购分工进行

发包采购工作,未列入《发包采购分工》的项目,审核部应在集

团领导批准后启动招标工作。其中预估费用5万元及以上的项目

由集团审核部负责,5万元以下的项目由驻项目公司审核部负

责,驻项目审核部负责发包采购的项目在立项前及发包采购工作

结束后交集团审核部备案。

3.1.3集团审核部、驻项目审核部应登记发包采购工作管理台帐。

3.1.4对于预估合同金额超过100万元以上的项目,审核部负责提出

《工程项目招标方式报审表》,表中主要内容包括预估金额、招

标方式、付款条件等。

3.1.5审核部招标工作启动前须组织完善发包、采购必备条件,包括图

纸、技术标准等。若不具备招标相关条件,审核部应在启动招标

工作前以内部工作联系单的形式提请相关单位在规定期限内提

交。发包、采购技术条件、进场或交货时间等,包括其补充和变

更,均必须由项目公司及相关部门以《工作联系单》形式确认、

传递,以保证发包、采购工作的准确性。

3.2提出《考察单位名录确定表》---招标小组组织推荐

3.2.1是否需考察及在何时考察由招标小组讨论决定。

3.2.2列入地产集团合格供应商名录的单位是确定单位的基础。如需增

加新的供应商由审核部提前以电子邮件的形式请相关业务部门

推荐或媒体查询方式,项目公司、业务部门应提供两家以上的供

应商参与资格预审,审核部负责组织资格预审工作;

3.2.3资格预审有效期为提出资格预审结论报告日起90天,有效期内

的承包商、供应商可省略资格预审。

3.2.4审核部根据资格预审资料组织项管中心、项目部及相关部门进行

资格预审。

3.2.5下述资格预审项目必须满足:

3.2.5.1具有独立订立合同的权利:指具备有效、完整的工商登

记、营业许可和税务登记等文件;

3.2.5.2具备履约能力:指拥有专业技术资质、专业技术人员、

设备装备、经验及管理能力等;

3.2.5.3具备实绩:指在以往三年中,拥有成功承担类似业务的

业绩;

3.2.5.4没有处于被责令停产停业、财产被接管、冻结、破产状

态;

3.2.5.5无骗取中标、严重违约及重大工程质量问题;

3.2.5.6对于须具备专项资质的发包、采购,参与单位须具备相

应的资质。

3.2.6审核部组织对通过资格预审未列入合格供应商名录的的单位进

行现场考察,审核部事先拟定考察目的、内容,并于考察结束后,

填写《项目考察意见表》。

3.3招标小组在上述资料的基础上填写《投标单位确定表》报集团领导审

批。

3.4组织编写招标文件:

3.4.1审核部组织编制招标/询价文件。招标文件的范本由审核部提供。商务

条款有审核部负责编写,技术条款由地产集团规划设计部和项管中心负责编写,工程配合及相关条款由项目公司或业务部门负责编写,并在规定的时间内编制完成交审核部汇总上报审批。

3.4.2招标文件由下述部分组成:

3.4.2.1《招标书》;

3.4.2.2《招标须知》;

3.4.2.3《项目概况》;

3.4.2.4《合同主要商务条款》;

3.4.2.5《合同主要技术条款》;

3.4.2.6工作量清单;

3.4.2.7其它需要在招标文件中明确的事项及相关的附件。

3.4.3审核部在集团领导批准后,向邀请招标/询价对象发放招标/询价文件。

3.4.4招投标过程中对招标文件内容的调整须根据招标文件审核、批准程序

报批,并以《招标澄清函》形式发至所有投标单位。

3.4.5招标文件可视标的大小酌情收取150-1000元/份的工本费。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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