医院院内科研课题项目管理规定及办法
人民医院科研课题实施管理制度
人民医院科研课题实施管理制度
一、课题正式立项后,课题组应按要求及时与相关主管部门签定合同书,并报科教科备案。
二、立项课题必须按照合同书要求,有计划、分阶段实施,保证按时完成。
课题负责人每半年必须书面报告一次课题进展情况。
科教科会同有关部门随时根据合同要求对课题进展情况进行督促和检查,协助课题负责人保质保量完成课题。
三、不能按合同规定完成的课题,需由课题主要负责人形成书面说明材料,提交医院学术委员会申请延期。
四、院内立项课题根据课题需要更换或调整课题组成员排序时,应由课题负责人以书面形式提出,所在科室主要负责人同意、课题组其他成员认可签字后,报科教科经分管院长同意后备案。
院级以上立项课题更换或调整课题组成员排序时,除需履行上述程序外,还需符合上级主管部门相关规定。
原则上课题一旦立项,课题组成员无特殊情况不得随意增减。
五、在课题实施期间发现本课题无法完成或课题设计有误时,应及时提出书面说明报科教科,由科教科或报请上级主管部门申请注销,或重新设计课题,转下一年度申请计划内立项,否则按违约处理,该课题主要负责人三年内不得申请新的课题。
医院院级科研项目管理办法
医院院级科研项目管理办法第一章总则第一条为了促进我院科研工作深入开展,加快学科建设和人才培养,加强基础性研究,提高学术水平,根据《XX学院科研项目管理办法》,特设立XX学院院级科研项目。
简称院级科研项目。
第二条院级科研项目,面向全院在岗科研人员,研究期限一般为1—2年,单数年申报立项。
第三条院级科研项目,择优资助“自然科学研究〞、“工程科学研究〞、“社会科学研究〞、“教育科学研究〞等方面的基础研究和应用研究项目。
并根据每次的申报情况分为重点项目、一般项目进行立项。
原则上,一般项目不低于当年总立项课题数的50%。
第四条院级科研项目将优先考虑、重点倾斜院内中青年教师。
第二章院级科研项目申请第五条申请院级科研项目的基本条件和要求(一)主持人具有中级职称(含)以上或博士、硕士学位,能独立开展研究工作。
(二)学术思想活跃,有开拓、创新精神,学风端正,工作勤奋,本职工作完成良好。
(三)院级科研项目申请者可独立承担;亦可设项目组,项目组不得超过五人。
(四)已获得其他各类立项的项目,或相同内容的项目不得再次申报。
(五)同期只能申请一项项目。
(六)申报者须在项目申请书中写明立项承诺,每年度的最低承诺及考核标准由当年度具体确定。
第三章院级科研项目管理第六条立项申请者需填写《XX学院院级科研项目申请书》,由所在二级学院审查,并对申请书内容的真实性、申请资助的必要性、实现研究方案的可能性、经费预算的合理性等签署意见,加盖二级学院公章后上报科学研究处,由科学研究处组织评审,并报院长办公会议审批后下达。
一个职称段,主持人原则上只能负责一次项目研究。
第七条管理(一)院级科研项目管理由学院科学研究处负责。
(二)项目负责人必须按要求完成项目立项承诺。
(三)院级科研项目负责人不得替换,资助经费不得转让。
(四)因故不能按期完成项目计划时,项目负责人须向科学研究处提出申请延期报告(延期时间不得超过一年),不及时提交延期报告或无故拖延项目完成者,在2年内不得申报新的院级科研项目。
医院院级科研项目管理办法
医院院级科研项目管理办法院级科研项目管理办法第一章总则第一条为了大力推进“科教兴院”,培养优秀的中青年科研队伍,进一步提高医院的科研水平,促进我院学科人才发展,保证研究工作的顺利开展和经费的有效使用,结合我院实际,特制定本办法。
第二条鼓励医务人员通过所在科室部门申请院级项目。
第二章课题申报要求第三条为了鼓励广大中青年医务人员科研积极性,在项目立项中酌情优先考虑中级职称(含中级)以下(除3311临床项目外)且没有获得过院级以上课题立项的中青年医师、医技人员,不包括尚未完成规培人员及专职科研人员。
第四条院级项目分为一般项目、国基金培育项目、3311中长期临床研究项目等。
资助金额为:院级一般项目1-3万元,国基金培育项目5万元,3311临床研究项目20-30万元,其它项目根据具体情况确定。
各课题均应通过申报、评议、审批的程序方可立项。
第五条院级课题择优资助有利于学科建设、有利于医院发展、有利于带动地区医疗水平提升的基础研究、应用研究和开发研究。
第六条申请时间:院级项目申报时间原则上每年一次,具体时间视通知而定。
第七条申报条件:院级一般项目:1、中级及以下职称的中青年医师、医技人员。
2、经过评审具有研究价值和发展前景且未获得过各类上级单位科研项目资助的。
国基金培育项目:1、资助下一年度拟申请国家自然科学基金项目的我院职工(不包括尚未完成住院医师规培的人员。
但包括已与我院签约,拟于8月底前入职我院的硕士、博士生)。
2、申报者原则上须具有硕士或博士学位,至少有1篇与申报内容相关的SCI论文发表。
3、优先资助符合下一年度国家自然科学基金青年基金申报者(实际根据基金委申报指南要求)。
4、原则上目前有10万元人民币以上可使用科研经费者不得申报,如需申报,必须详细说明理由。
不符合国家自然科学基金项目申报条件者不得申报。
3311临床研究项目:1、“3311临床研究项目”为长期临床研究项目,主要支持具有一定的临床基础,针对单一问题扩大规模的临床单中心研究,或研究方案切实可行的临床多中心研究,支持回顾性或者前瞻性研究。
三甲医院科研管理规定
三甲医院科研管理规定为进一步落实科技兴院方针,创新和规范我院科研课题管理方式,促进医院可持续发展。
根据医院实际情况制定本规定。
一、课题分类本规定所指科研课题是特指经各级部门批准立项的纵向科学研究课题包括自然科学、社会科学、管理科学等。
根据立项机关的不同,分为以下几类:1、国家级课题,由国家科技部或国家自然科学基金委员会立项的课题;2、省部级课题,由国家卫计委、国家中医药管理局等机关立项的课题;3、厅局级课题,由广西卫计委、广西科技厅等立项的课题;4、市级课题,由贵港市科学技术委员会或贵港市卫计委立项的课题;5、院级课题,包括独立开展的新技术、新项目等。
二、课题申报1、申报人条件(1)课题申报者必须是实际主持和从事科研课题工作的专业技术人员。
(2)具有本科学历和中级以上专业技术职称人员。
(3)凡有违纪违法不良记录者不得申报。
2、申报程序。
(1)成立课题组。
以申报人为课题组组长,选择合适人员成立课题组,负责开展课题研究。
(2)课题选择原则上以现有人才、设备为基础,以方法研究和应用研究为主,重点研究疾病的诊断、治疗、预防、监测、预警和医学相关管理等,针对性解决疾病诊治工作中亟待解决的难点问题和实际问题。
3、选题事项。
各科室要认真组织科室人员选择合适课题,选题时应注重:①科研设想是否恰当,设计是否合理;②通过文献检索、查新了解课题是否有新意;③课题完成难度估计,能否按期结题;④课题研究的意义及效果评估。
4、申报(1)院内申报时间。
原则上下一年度课题在上一年度9月底以前申报题目,12月底以前完成申请书。
(2)申报方式。
①申报人事先拟定课题题目,科室集体讨论后上报(教务科)医务科;②(教务科)医务科组织人员对申报题目进行初审,初审合格后报医院伦理委员会和学术委员会评审;③评审通过后由申报人按照课题申报要求填写立项申请书等相关材料,由医务科(教务科)报院领导审定;④审定通过后报相应立项部门。
5、标书撰写要求(1)课题申请者撰写申请书时必须严肃、认真,应有完整的科研计划和设计方案,阐明立题依据、研究内容、拟采取的研究方法、技术路线、预期成果以及详细的经费预算。
(完整版)医院院内科研课题项目管理规定及办法
某三甲医院院内科研课题项目管理规定及办法第一章总则第一条依据“人才强院、科教兴院、制度立院、文化引院、勤俭办院”办院思路,为促进医院医学科技发展,加强医院科研管理,在医院目前国家级、省级、厅级、市级及局级的科研项目基础上,增设院内科研项目。
结合医院实际情况,特制定本办法。
第二条院内科研课题管理办法包括课题申报要求、申报程序、项目实施管理、结题与请奖及奖励。
第三条根据医院制定KPI考核指标,院内科研课题等同于市卫生计生委立项课题进行考核。
第四条科研项目周期:应用研究项目一般不超过二年,基础理论研究项目一般不超过三年。
第五条医院将采取倾斜政策,大力发展重点专科,扶持市级以上学科带头人项目培养,提倡纵向、横向科研合作,保持科研的连续性及先进性,同时医院给予研究经费支持,逐渐形成医院的科研优势。
第二章申报要求第六条申请院内科研课题必须满足以下条件:1、研究目的明确,内容具体。
2、研究内容新颖,有科学性、创新性、实用性。
3、立题前充分查阅资料,课题设计科学严密,4、承担科室及协作科室的技术力量强,能胜任研究工作,具备基本的实验研究条件和已有一定的工作基础,进度安排切合实际,经费预算合理。
第三章申报程序第七条每年十月份,在科教科统一下发下一年度的科研课题申报通知,申报者填写科教科提供的《科研立项查新申请表》。
第八条课题人立项查新可自行前往省医学信息研究所(或有关部门认定的其他检索机构)进行立项查新,并开具检索证明,也可交科教科统一送交查新。
课题人根据查新结论填写《科技计划项目申报表》并经所在科室组织评审、讨论,由科室同意推荐上报(须科室负责人签字并加盖科室公章),然后连同查新检索报告一同交科教科进行立题答辩。
第九条依据答辩得票率选取60%以上作为年度立项课题(科教科统一组织医院学术委员会对课题研究方案及预算经费进行审核、组织医院伦理委员会对课题进行伦理审核),其中得票率高的课题推荐为上级部门立项课题,未推荐为上级部门的课题作为院内科研课题进行研究。
医院院内科研课题项目管理规定及办法
某三甲医院院内科研课题项目管理规定及办法第一章总则第一条依据“人才强院、科教兴院、制度立院、文化引院、勤俭办院”办院思路,为促进医院医学科技发展,加强医院科研管理,在医院目前国家级、省级、厅级、市级及局级的科研项目基础上,增设院内科研项目。
结合医院实际情况,特制定本办法。
第二条院内科研课题管理办法包括课题申报要求、申报程序、项目实施管理、结题与请奖及奖励。
第三条根据医院制定KPI考核指标,院内科研课题等同于市卫生计生委立项课题进行考核。
第四条科研项目周期:应用研究项目一般不超过二年,基础理论研究项目一般不超过三年。
第五条医院将采取倾斜政策,大力发展重点专科,扶持市级以上学科带头人项目培养,提倡纵向、横向科研合作,保持科研的连续性及先进性,同时医院给予研究经费支持,逐渐形成医院的科研优势。
第二章申报要求第六条申请院内科研课题必须满足以下条件:1、研究目的明确,内容具体。
2、研究内容新颖,有科学性、创新性、实用性。
3、立题前充分查阅资料,课题设计科学严密,4、承担科室及协作科室的技术力量强,能胜任研究工作,具备基本的实验研究条件和已有一定的工作基础,进度安排切合实际,经费预算合理。
第三章申报程序第七条每年十月份,在科教科统一下发下一年度的科研课题申报通知,申报者填写科教科提供的《科研立项查新申请表》。
第八条课题人立项查新可自行前往省医学信息研究所(或有关部门认定的其他检索机构)进行立项查新,并开具检索证明,也可交科教科统一送交查新。
课题人根据查新结论填写《科技计划项目申报表》并经所在科室组织评审、讨论,由科室同意推荐上报(须科室负责人签字并加盖科室公章),然后连同查新检索报告一同交科教科进行立题答辩。
第九条依据答辩得票率选取60%以上作为年度立项课题(科教科统一组织医院学术委员会对课题研究方案及预算经费进行审核、组织医院伦理委员会对课题进行伦理审核),其中得票率高的课题推荐为上级部门立项课题,未推荐为上级部门的课题作为院内科研课题进行研究。
医院科研项目管理制度
医院科研项目管理制度为了加强科研项目管理工作,有效地开展我院的科研工作,造就和培养一批基础知识扎实、科研成果显著的科研队伍,现将科研项目管理作如下规定:1.1每年年底由课题负责人将设计的课题上报科教科,由科教科负责汇总,然后经院长审定后由课题负责人在指定查新单位进行文献查新。
1.2确定课题后,课题负责人对课题设计向医院学术委员会进行开题报告,经论证后报上级科委审批,立项后与医院签订合同并组织实施,经上级部门批准立项的课题医院将按1:1及时启动匹配资金,列入计划无资助资金项目医院给予启动资金0、5万元,以利于开展工作。
1.3科研项目实行课题负责人负责制,课题负责人对课题进度,各个环节要严加监控,科研过程必须真实、正确,各课题必须按批准的合同要求、按计划如期完成。
每年六月底和十二月底前,应对课题进展及经费使用情况进行小结;填报执行报表上报科教科。
1.4与外单位协作或合作的课题,须有协议或合同书且报科教科审核备案并征得院长同意。
1.5科研课题立项后,各承担科室应尽可能为课题组开展科研工作创造必要的工作条件(包括科研时间、仪器设备使用等)。
需科室间协作完成的,应本着团结协作精神,以大局为重,项目完成后,成果共享。
个别情况如不愿在成果上署名的,可采用支付适当的研制经费的办法,保证试验任务的完成。
对需请院外协作的,医院将大力提倡和支持,其研制费用,根据合同按比例支付,研制结束后,写出试验报告交委托方在本试验论文中可署名发表,但不享受科研成果。
1.6科教科对立项实施的科研项目及时督查,了解课题完成的进展情况;协调处理有关问题,保证课题顺利完成。
1.7科研项目研制后,课题组负责人要及时作出总结报告,撰写发表论文、听取、回答技术委员会提出的各种问题,院学术委员会作出相应结论,按规定顺序报上级鉴定。
1.8对不能按时完成的项目或遇不可抗拒的因素或其它客观原因经确认课题工作无法继续开展的应由项目负责人及时向管理部门提出书面报告或书面申请中止。
医院院内科研课题项目管理规定及办法
某三甲医院院内科研课题项目管理规定及办法第一章总则第一条依据“人才强院、科教兴院、制度立院、文化引院、勤俭办院”办院思路,为促进医院医学科技发展,加强医院科研管理,在医院目前国家级、省级、厅级、市级及局级的科研项目基础上,增设院内科研项目。
结合医院实际情况,特制定本办法。
第二条院内科研课题管理办法包括课题申报要求、申报程序、项目实施管理、结题与请奖及奖励。
第三条根据医院制定KPI考核指标,院内科研课题等同于市卫生计生委立项课题进行考核。
第四条科研项目周期:应用研究项目一般不超过二年,基础理论研究项目一般不超过三年。
第五条医院将采取倾斜政策,大力发展重点专科,扶持市级以上学科带头人项目培养,提倡纵向、横向科研合作,保持科研的连续性及先进性,同时医院给予研究经费支持,逐渐形成医院的科研优势。
第二章申报要求第六条申请院内科研课题必须满足以下条件:1、研究目的明确,内容具体。
2、研究内容新颖,有科学性、创新性、实用性。
3、立题前充分查阅资料,课题设计科学严密,4、承担科室及协作科室的技术力量强,能胜任研究工作,具备基本的实验研究条件和已有一定的工作基础,进度安排切合实际,经费预算合理。
第三章申报程序第七条每年十月份,在科教科统一下发下一年度的科研课题申报通知,申报者填写科教科提供的《科研立项查新申请表》。
第八条课题人立项查新可自行前往省医学信息研究所(或有关部门认定的其他检索机构)进行立项查新,并开具检索证明,也可交科教科统一送交查新。
课题人根据查新结论填写《科技计划项目申报表》并经所在科室组织评审、讨论,由科室同意推荐上报(须科室负责人签字并加盖科室公章),然后连同查新检索报告一同交科教科进行立题答辩。
第九条依据答辩得票率选取60%以上作为年度立项课题(科教科统一组织医院学术委员会对课题研究方案及预算经费进行审核、组织医院伦理委员会对课题进行伦理审核),其中得票率高的课题推荐为上级部门立项课题,未推荐为上级部门的课题作为院内科研课题进行研究。
医院科研计划管理制度
汉寿县妇幼保健院科研计划管理制度第一章总则第一条为加强我院医学科研计划管理,增进医学科技发展,根据上级计划下达部门旳规定和规定,结合我院实际状况,特制定本措施。
第二条科学技术研究项目旳计划管理包括课题申报与立项、实行与管理、结题与审查。
第三条我院将采用倾斜政策,大力支持和发展重点、优势学科,注意保持科研旳持续性及先进性,努力提高课题层次,逐渐形成我院旳科研优势。
第四条科研项目周期:应用研究项目一般不超过三年,基础理论研究项目一般不超过五年。
第五条科学研究项目来源如下:1、市科技局和卫生局下达旳科学研究任务。
2、与社会各单位合作旳项目(包括委托、协作、联合、攻关、征询等)。
3、医院自选旳科学研究项目(包括院创新、攻关课题、院一般课题等)。
第二章申报规定第六条申请研究项目必须满足如下条件:1、研究目旳明确,内容详细,题目与内容相一致。
2、先进性研究内容新奇,有发明性,有一定技术难度。
所用指标先进,研究起点高。
3、科学性立题有足够旳信息量和充足旳根据,课题设计科学严密,技术措施先进可行、试验手段、动物、试剂符合原则,样本量满足记录学规定,分析、判断、推理合乎逻辑,研究成果具有可反复性。
4、可行性项目承担单位及协作单位旳技术力量强,能胜任研究工作,具有基本旳试验研究条件和已经有一定旳工作基础,进度安排切合实际,经费预算合理,组织措施贯彻。
第七条基础及应用基础研究旳选题要结合自身特色及学科优势,突出创新性,并应具有一定旳研究基础;临床应用及开发研究要向高新技术、大项目及产、学、研结合方向倾斜,重视开发及推广应用。
第八条院自选课题旳选题与立项工作按照《汉寿县妇幼保健院新技术、新项目建档制度》执行。
已承担院自选课题,研究状况较理想者,鼓励申报上级部门课题。
第九条申请者条件与资格:1、具有中级以上职称旳医、药、护、技及管理人员,有硕士及硕士以上学位者不受职称限制。
2、已经有2项立项课题(不包括院自选课题)旳课题负责人原则上不得再申报厅、市级以上课题;无合法理由未执行计划进度或主线无法进行研究旳课题负责人,自取消年度起三年内不得再申报课题。
医院科研项目管理办法
医院科研项目管理办法第一条为规范我院科研项目的管理,充分利用有限的科技资源,加大对我院科技力量扶持、培养,促进医院整体科研实力的不断提升,扩大医院学术影响力,特制定本办法。
第二条本办法中规定的科研项目包括:1、国家、省、部级科技攻关项目和自然科学基金项目;2、市厅级科技计划项目;3、湖北科技学院科研计划项目;4、院级科研基金专项;5、横向项目。
二、申报条件与要求第三条科学研究以国家及省级重点科技攻关项目指南为重点,着重研究对人民健康危害较大的和临床第一线亟待解决的防病治病的关键问题,适当安排一定的基础理论研究和医药卫生管理学理论研究。
第四条参加申报科研项目必须具备以下条件:1、申请项目的主持人,普通应具有中级以上职称,或者硕士研究生毕业及以上学历;2、旨在解决当前医药卫生工作中的关键、疑难问题,应用前景广泛,或者有较高的学术价值,对卫生事业的管理有积极促进作用;3、水平较高,是国内研究较少或者国外正在研究的课题,成果鉴定须有由湖北省科技情报所检索中心提供的项目查新报告;4、科学性强,勇于创新,具有科学、严谨的课题设计方案、技术思路和可行性;5、能够产生良好的社会效益和经济效益。
第五条申报要求:1、重点(省市级)专科每周期(2 年)内申报 1 项省级以上课题,其它专科申报 1 项市级以上课题,课题申报与科主任年度综合目标考核挂钩,具体参照科教部科主任年度综合目标考核评分标准执行。
2、博士要求每周期(2 年)内至少申报一项省级以上课题,项目申报可获得省医学级领军人材经费支撑,并可作为省医学领军人才后备梯队培养。
具体参照人力资源部相关制度执行。
三、评审程序第六条科研计划项目的评审遵循公开、公平、公正和有利于卫生科技事业发展的原则。
具体参照《XX市中心医院同济XX科研立项评审办法》执行。
第七条医院科研项目的评审遵循以下程序:1、根据国家的卫生工作方针、政策和国内外医学技术的发展状况,针对我市人民群众亟待解决的医学关键性问题,按上级有关部门要求,结合科技项目指南,及本科工作特点,积极参加科研项目的申报工作。
医院院内科研课题项目管理规定及办法
某三甲医院院内科研课题项目管理规定及办法第一章总则第一条依据“人才强院、科教兴院、制度立院、文化引院、勤俭办院”办院思路,为促进医院医学科技发展,加强医院科研管理,在医院目前国家级、省级、厅级、市级及局级的科研项目基础上,增设院内科研项目。
结合医院实际情况,特制定本办法。
第二条院内科研课题管理办法包括课题申报要求、申报程序、项目实施管理、结题与请奖及奖励。
第三条根据医院制定KPI考核指标,院内科研课题等同于市卫生计生委立项课题进行考核。
第四条科研项目周期:应用研究项目一般不超过二年,基础理论研究项目一般不超过三年。
第五条医院将采取倾斜政策,大力发展重点专科,扶持市级以上学科带头人项目培养,提倡纵向、横向科研合作,保持科研的连续性及先进性,同时医院给予研究经费支持,逐渐形成医院的科研优势。
第二章申报要求第六条申请院内科研课题必须满足以下条件:1、研究目的明确,内容具体。
2、研究内容新颖,有科学性、创新性、实用性。
3、立题前充分查阅资料,课题设计科学严密,4、承担科室及协作科室的技术力量强,能胜任研究工作,具备基本的实验研究条件和已有一定的工作基础,进度安排切合实际,经费预算合理。
第三章申报程序第七条每年十月份,在科教科统一下发下一年度的科研课题申报通知,申报者填写科教科提供的《科研立项查新申请表》。
第八条课题人立项查新可自行前往省医学信息研究所(或有关部门认定的其他检索机构)进行立项查新,并开具检索证明,也可交科教科统一送交查新。
课题人根据查新结论填写《科技计划项目申报表》并经所在科室组织评审、讨论,由科室同意推荐上报(须科室负责人签字并加盖科室公章),然后连同查新检索报告一同交科教科进行立题答辩。
第九条依据答辩得票率选取60%以上作为年度立项课题(科教科统一组织医院学术委员会对课题研究方案及预算经费进行审核、组织医院伦理委员会对课题进行伦理审核),其中得票率高的课题推荐为上级部门立项课题,未推荐为上级部门的课题作为院内科研课题进行研究。
医院课题科研管理制度
医院课题科研管理制度一、总则为了规范医院科研工作,提高科研项目的质量和效益,本制度根据国家相关法律法规和医院实际情况制定。
科研项目包括基础研究、临床研究、转化医学研究等,涉及医护人员、科技人员、行政人员等多个部门和人员,需要全院共同参与,加强科研项目管理的规范性和系统性,确保科研工作的顺利推进。
二、科研项目立项1. 遴选项目负责人:科研项目立项应首先确定项目负责人,项目负责人应具有一定的科研能力和经验,有能力领导项目组进行科研工作。
2. 编制项目计划书:项目负责人根据科研项目的需求编制项目计划书,包括研究背景、研究目的、研究方法、研究进度、预期成果等内容,经院内相关部门审核后提交院科研办公室进行审批。
3. 立项审批:院科研办公室对项目计划书进行严格审查,确保项目具有科学性、可行性和创新性,并提交医院管理层进行最终审批。
经审批通过后,项目正式立项。
4. 配备项目经费:医院应根据科研项目的需求分配经费,确保项目的顺利进行,同时建立经费监督制度,加强对经费使用的监控和评估。
三、科研项目实施1. 组建科研团队:项目负责人根据科研项目的需求组建科研团队,明确各成员的职责和工作要求,加强团队合作和协调,提高项目实施效率。
2. 开展科研工作:科研团队根据项目计划书的要求开展科研工作,遵循科学的研究方法和规范的操作流程,确保科研数据的准确性和可靠性。
3. 定期汇报进展:项目负责人应定期向医院管理层和科研办公室报告项目进展情况,及时解决项目遇到的困难和问题,确保项目顺利进行。
4. 完成科研成果:项目完成后,科研团队应及时整理科研成果,提交相关论文、专利、发明等,以及在学术会议和期刊上发布成果,促进科研成果的传播和应用。
四、科研项目评估1. 定期评估项目效果:医院科研办公室应定期对科研项目的效果进行评估,包括项目进展、成果产出、经费使用等方面,评估结果作为科研项目绩效考核的依据。
2. 评优奖励制度:医院应建立科研项目评优奖励制度,对在科研工作中表现突出的个人和团队进行奖励,激励科研人员投身科研事业。
医院科研课题管理办法
医院科研课题管理办法1.目的:明确科研课题全过程的主要工作和内容,对科研课题全过程进行管理,提高本院科研课题质量,确保科研课题顺利完成。
2.适用范围:本程序适用于本院科研课题管理全过程。
3.职责:3. 1科研管理部门(科教科)对科研工作实施组织协调及考核。
3. 2各科室负责人负责本程序在本科室内正确、有效地运行。
3. 3课题组组长负责组织本课题组人员按程序有效地实施科研。
3. 4课题组组长负责向医教科提供科研课题设想和要求,课题实施完成情况,并接受考核。
3. 5相关科室负责在各自工作范围内按本程序要求配合工作。
3. 6学术委员会:负责对科研课题(包括课题变更事项)的技术水平和推广、开发应用前景进行评估,核定可行性的课题。
3. 7医院科技领导小组组长负责对本程序的有效运行实施检查、监督。
科技领导小组负责对医院每年度科研计划的规划,诸如资助总金额、建议课题方向、审核批准课题及课题变更事项等进行核定。
4.定义:4. 1院级项目:由课题负责人提出申请,经院学术技术委员会讨论通过、院科技领导小组审核批准,列为医院科研计划的科研课题。
4.2学院级项目:医院作为第一申请,送学院科研处审核批准,列为其科研计划的科研课题。
4.3省厅级项目:医院作为第一申请,送学院科研处审核批准,列为其申报的科研课题,送省厅相关部门审核批准,列为省厅科研计划的科研课题。
4. 4协作项目:医院是非为主单位的科研课题。
4.5上述「3项皆列入医院课题管理工作中。
5.内容:5. 1科研课题申请5. 1. 1课题申请人需具备中级及以上专业技术职称。
5. 1. 2课题立项应密切联系医院实际情况,注意题意新颖,目标明确,设计合理,可行性强,经费使用合理。
5. 1. 3课题申请由课题负责人填写申请表,经科教科初审,院学术委员会评审合格后填写计划任务书。
5. 2科研课题立项5. 2. 1院内课题由医院科技领导小组参照院学术委员会意见审核批准。
5. 2. 2院外课题由科技领导小组审核定为申请课题,课题立项按照学院及上级部门有关规定审核批准。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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医院院内科研课题项目管理规定及办法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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某三甲医院院内科研课题项目管理规定及办法第一章总则
第一条依据“人才强院、科教兴院、制度立院、文化引院、勤俭办院”办院思路,为促进医院医学科技发展,加强医院科研管理,在医院目前国家级、省级、厅级、市级及局级的科研项目基础上,增设院内科研项目。
结合医院实际情况,特制定本办法。
第二条院内科研课题管理办法包括课题申报要求、申报程序、项目实施管理、结题与请奖及奖励。
第三条根据医院制定KPI考核指标,院内科研课题等同于市卫生计生委立项课题进行考核。
第四条科研项目周期:应用研究项目一般不超过二年,基础理论研究项目一般不超过三年。
第五条医院将采取倾斜政策,大力发展重点专科,扶持市级以上学科带头人项目培养,提倡纵向、横向科研合作,保持科研的连续性及先进性,同时医院给予研究经费支持,逐渐形成医院的科研优势。
第二章申报要求
第六条申请院内科研课题必须满足以下条件:1、研究目的明确,内容具体。
2、研究内容新颖,有科学性、创新性、实用性。
3、立题前充分查阅资料,课题设计科学严密,
4、承担科室及协作科室的技术力量强,能胜任研究工作,具备基本的实验研究条件和已有一定的工作基础,进度安排切合实际,经费预算合理。
第三章申报程序
第七条每年十月份,在科教科统一下发下一年度的科研课题申报通知,申报者填写科教科提供的《科研立项查新申请表》。
第八条课题人立项查新可自行前往省医学信息研究所(或有关部门认定的其他检索机构)进行立项查新,并开具检索证明,也可交科教科统一送交查新。
课题人根据查新结论填写《科技计划项目申报表》并经所在科室组织评审、讨论,由科室同意推荐上报(须科室负责人签字并加盖科室公章),然后连同查新检索报告一同交科教科进行立题答辩。
第九条依据答辩得票率选取60%以上作为年度立项课题(科教科统一组织医院学术委员会对课题研究方案及预算经费进行审核、组织医院伦理委员会对课题进行伦理审核),其中得票率高的课题推荐为上级部门立项课题,未推荐为上级部门的课题作为院内科研课题进行研究。
院内科研课题在研究过程中,有重大创新发现可于下一年重新申请立项,若答辩后仍未进入上级部门立项者,继续纳入院内科研课题管理,但课题负责人需承担立项评审中产生的所有费用。
第四章项目实施管理
第十条确立为院内科研课题后,统一填写《某三甲医院科研项目申请书》,签署科室意见,一式三份交科教科备案;同时由科教科统一制定项目编号并下发《科研项目实施记录本》,课题人按要求认真进行记录。
第十一条要求课题组认真按研究计划开展实施,积极撰写课题相关论文公开发表。
科教科将定期(每季度一次)对院内在研课题进行进度检查,检查所得结果将作为科研经费配备、是否继续支持研究等的重要参考依据。
第十二条合理使用科研经费,必须按照计划预算的经费方案开展研究。
在科教科及财务科监督管理下,课题负责人对课题经费有支配使用权。
科研经费专款专用。
第十三条在院内科研课题的实施过程中,若涉及变动研究内容与指标、延长时间、更换题目或课题负责人变动等情况,课题组须向科教科提交书面报告,详细说明理由,提出调整方案或拟采取的措施,经科教科审查获得批准后再行变动。
若遇不可抗拒原因造成课题不能开展,则填写《科研项目终止研究申请表》报科教科审核后批准终止。
无故不按计划实施者,课题人必须负责科研开展以来所有由医院支付的经费。
第五章结题与请奖
第十四条每年十月份,医院组织科研成果结题评价工作。
院内科研课题按计划完成后,课题负责人要认真整理研究成果资料,撰写科研成果总结报告,并由
科教科统一进行成果查新检索,填写相关申请表格、收集研究过程原始数据及病例号等资料,经科教科审查合格后,方可申请结题评价。
项目负责人必须对课题的学术、技术、经费及研究任务的完成等全面负责,课题组成员做到科学分工,团结合作,完成人员排名无争议,不参加实际工作的人员不得在课题组挂名,排名顺序一经提交科教科后将不得再行更改。
第十五条科教科统一组织院内科研课题进行评价,程序依照市卫生计生委课题评价流程进行。
成果评奖设立某三甲医院科学技术进步奖一、二、三等奖。
成果评价达省内领先者将优先报送省卫生科技教育管理协会组织的省卫生科技成果奖及其他部门设置的成果奖。
第六章奖励
第十六条对于纳入院内自选的课题予以立项奖励,奖励规定与玉溪市卫生计生委立项课题一致。
第十七条医院设立的某三甲医院科学技术进步奖,获奖奖励金额等同于玉溪市卫生计生委奖励金额。
第十八条科研的最终目的是为了推广和应用所取得的成果,使其尽快转化为生产力,发挥其社会效益和经济效益。
医院对院内科研课题的获奖者,在获奖第三年,组织专家组对获奖课题进行应用评价,应用情况良好者将予以奖励。
奖励力度按各级获奖金额进行1:1匹配奖励。