中国胸痛中心认证体系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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胸痛中心认证实施方案

胸痛中心认证实施方案

胸痛中心认证实施方案胸痛中心认证是医院胸痛中心建设的重要内容,也是医院心血管科建设的重要组成部分。

胸痛中心认证的实施,对于提高医院心血管急救水平、提高心血管急救成功率、降低心血管急救死亡率具有重要意义。

本文将就胸痛中心认证的实施方案进行详细介绍。

一、认证标准。

1. 设施标准。

胸痛中心应具备完备的急诊科、心内科、心血管外科等相关科室,设有心电图、超声心动图、冠脉造影、血管内介入治疗等先进设备,并具备24小时心电监护、心血管急救团队的能力。

2. 人员标准。

心血管急救团队应由心内科、心外科、急诊科、心理科等多学科组成,医护人员需经过专业培训,具备心血管急救的实际操作能力。

3. 护理标准。

胸痛中心应建立规范的护理流程,对患者进行全程护理,包括病情评估、治疗方案制定、术后护理等环节。

二、认证流程。

1. 申请阶段。

医院向相关部门提交申请材料,包括医院概况、相关科室设置、人员配置等资料,并进行初步评估。

2. 筹备阶段。

医院组建胸痛中心建设工作小组,制定胸痛中心建设方案,明确时间节点和责任人,进行设备采购、人员培训等准备工作。

3. 实施阶段。

医院根据认证标准,开展设施建设、人员培训、护理流程制定等工作,确保胸痛中心的建设符合认证标准。

4. 审核阶段。

相关部门对医院提交的认证申请进行审核,对设施、人员、护理流程等进行现场核查,确保符合认证标准。

5. 颁发证书。

审核通过后,相关部门颁发胸痛中心认证证书,并进行公示,标志着医院的胸痛中心认证工作正式完成。

三、认证效益。

1. 提高急救水平。

胸痛中心认证的实施,能够提高医院心血管急救水平,缩短患者的急救时间,提高急救成功率。

2. 降低死亡率。

胸痛中心认证的实施,能够降低心血管急救患者的死亡率,提高患者的生存率。

3. 提升医院声誉。

胸痛中心认证能够提升医院的学科建设水平,提高医院的学术影响力和社会声誉。

四、认证注意事项。

1. 重视团队建设。

胸痛中心认证需要医院各相关科室密切合作,形成多学科的心血管急救团队。

中国胸痛中心认证标准

中国胸痛中心认证标准

中国胸痛中心认证标准
中国胸痛中心认证标准是指对医疗机构胸痛中心的建设和管理进行认证的一系
列标准。

胸痛中心是指专门为胸痛患者提供全方位、规范化、一体化诊疗服务的医疗机构。

胸痛中心的建设和认证标准是为了提高胸痛患者的诊疗水平,保障患者的权益,促进医疗机构的规范化管理和提高医疗质量。

首先,中国胸痛中心认证标准要求医疗机构必须具备完善的硬件设施和技术设备。

包括但不限于,拥有先进的医疗设备,如心电图、心肌酶、冠脉造影等,能够进行全面、快速、准确的诊断和治疗;拥有专业的医疗团队,包括心内科、心外科、急诊科等多学科的专业医生和护士,能够提供全方位的医疗服务;拥有规范的医疗流程和操作规范,确保医疗过程的科学、规范和安全。

其次,中国胸痛中心认证标准要求医疗机构必须具备完善的管理制度和服务体系。

医疗机构应建立健全的胸痛中心管理制度,包括但不限于,胸痛患者的快速诊断通道、规范的急救流程、胸痛患者的绿色通道、胸痛患者的健康档案管理等;医疗机构应建立健全的医患沟通机制,包括但不限于,提供全天候的医疗咨询服务、建立健全的医患沟通平台、建立健全的医患纠纷处理机制等。

最后,中国胸痛中心认证标准要求医疗机构必须具备良好的服务态度和医疗质量。

医疗机构应建立健全的服务质量评估机制,定期对胸痛中心的服务质量进行评估和监控,及时发现问题并进行改进;医疗机构应加强医护人员的培训和教育,提高医护人员的服务意识和专业水平,确保为胸痛患者提供优质的医疗服务。

总之,中国胸痛中心认证标准是为了规范和提高胸痛中心的建设和管理水平,
保障胸痛患者的权益,提高医疗机构的医疗质量。

医疗机构要严格按照认证标准进行建设和管理,不断提高医疗质量和服务水平,为胸痛患者提供更好的医疗服务。

国胸痛中心建设理念及认证要求

国胸痛中心建设理念及认证要求
•医院必须主动与院前急救系统合作以缩短救治时间
•对ACS患者的评估和救治
•强调是在临床实践中执行ACS指南:将指南流程化
•持续改进
•以缩短STEMI总缺血时间为目标,强调逐步改进流程
•培训与教育
•让胸痛急救的各个环节协调工作,形成合力
中国胸痛中心
China Chest Pain Center
基本条件与资质
– 所有介入诊疗技术相关人员每年至少接受一 次4学时以上的介入诊疗和ACS的新知识培训, 并获得证书;
中国胸痛中心
China Chest Pain Center
基本条件与资质——介入诊疗
• 院内绿色通道
– 有针对不同来院途径的STEMI患者的救治流程图 – 急诊医师直接或院前急救医师通过传输院前心电图后
China Chest Pain Center
基本条件与资质
• 数据库的建立和运行
—建立完善的急性胸痛患者数据库,包括各类因急性胸痛就 诊或入院的患者的基本信息和最后诊断;
• 应有包括各种途径入院的全部ACS患者的完整数据库, 应包括STEMI及NSTEMI/UA患者从发病开始到关键 诊疗手段的实施时间节点、来院方式、转归,有条 件者应有卫生经济学和长期随访信息;
区域协同救治模式的关键环节
• 建立区域协同机制
– 传输院前心电图 – 联络机制 – 制订统一的流程图
• 培训教育 • 快速转运机制
区域协同的流程优势
——实现院前-院内无缝连接
12导联ECG等 生命监测信息
患者未到,信息先到 ——院前诊断
院前启动 术前准备 知情同意 导管室准备
绕行急诊科 直接进入导管室
• 胸痛中心的组织机构
–胸痛中心委员会 –胸痛中心医疗总监 –胸痛中心协调员

中国基层胸痛中心认证标准(第三版)

中国基层胸痛中心认证标准(第三版)

中国基层胸痛中心认证标准(第三版)中国基层胸痛中心认证标准第3版(中国胸痛中心联盟、中国胸痛中心执行委员会修订,2020年05月)中国基层胸痛中心是中国胸痛中心建设体系的重要部分,也是提高基层医疗机构心血管急危重症救治能力的有效手段,能够有效的提升急性心肌梗死的救治能力和效率。

但我国现阶段医疗资源分布不均,很多地区尚不具备开展直接经皮冠状动脉介入治疗(PPCI)的条件。

对于不具备PPCI条件的基层医院(包括已经开展PCI技术但无法达到中国胸痛中心认证标准(标准版)的医院),建立规范化胸痛中心对及时明确诊断、减少发病后早期延误、及时实施转运PCI或溶栓治疗具有重要的意义,这也是我国急性心肌梗死区域协同救治体系的重要组成部分。

为更好地引导基层医院进行规范化胸痛中心建设,中国胸痛中心联盟、中国胸痛中心执行委员会根据目前中国胸痛中心的发展制定了中国基层胸痛中心认证标准。

该标准包含五大要素,分别是:基本条件与资质、对急性胸痛患者的评估和救治、院前急救系统与院内绿色通道的整合、培训与教育以及持续改进。

要素一基本条件与资质基层胸痛中心申请认证单位必须满足此要素的全部条件。

一、胸痛中心的组织机构(10分)胸痛中心是通过整合院内外相关优势技术和力量为急性胸痛患者提供快速诊疗通道的机构,既可以是在不改变现有组织架构基础之上实体运作的虚拟机构,也可以是重新组建的实体机构。

但不论何种方式,胸痛中心的建设均要涉及到医院内外许多部门,必须有一套相应的组织机构进行协调和管理。

组织机构的形式可以因不同医院的实际情况而定,但基本要求和任务是相同的。

1.医院发布正式文件成立胸痛中心及胸痛中心委员会,要求:(材料4分)(1.10)(1)由医院院长或分管医疗的副院长担任胸痛中心委员会主任委员,主持胸痛中心的工作和重大决策,成员应包括与急性胸痛诊疗相关的学科、医疗及行政管理等部门的负责人;(2)医院发布正式文件明确胸痛中心委员会的工作职责;(3)明确胸痛中心委员会具有调动医院所有资源为胸痛中心建设和运行提供保障的权力;(4)胸痛中心成立并高质量运行至少6个月以上才能申请认证。

中国基层胸痛中心认证标准解读

中国基层胸痛中心认证标准解读

异性纤溶酶原激活剂
训练有素的溶栓团队,应由急诊和心血管内科/ICU专业人员组成 ,能熟练掌握STEMI的诊断、溶栓适应症、禁忌症、溶栓药物使

用方法、溶栓注意事项、溶栓结果判定标准、各种并发症的处理
以及心肺复苏能力
时钟统一
时钟统一方案及管理
已建立时钟统一方案,以确保各关键诊疗环节的时间节点
适应证 有创策略指征: • GRACE评分>140,或至少伴有1个高危因素 • 症状反复发作. • 负荷实验诱发缺血 早期有创策略(<24 h): GRACE评分 >140,或伴有多个高危因素 建议级别 I 证据水平 A
I
A A
延期有创策略(72 小时内) GRACE评分<140,或无高 I 危因素,但症状反复发作,或运动实验诱发缺血 缺血风险高(复发心绞痛,与心衰心律失常相关,或血 流动力学不稳定) 可以行急诊CAG (<2 h). 有创策略禁忌证: • 低危病例. • 有创诊断和介入可能发生并发症的高危病例 IIa III
记录的准确性
已制订了时钟统一管理制度,确保关键时间节点所涉及的 各类时钟、诊疗设备内置系统时间、各类医疗文书记录时
间的高度统一
能提供落实时钟统一管理制度的客观记录,如时钟校对记 录等(落实)
数据库填报与管理
数据库的填报和管理
已开始启用认证云平台数据库,并至少提供6个月的数据 供认证时评估 制定了数据库的管理规范、使用细则及监督管理制度,

管 血 心 国
医 层 基
训 培 师
除开展运动心电图外,尚应开展至少一项以上其它心脏负荷试验
对于从急诊直接出院的低危胸痛患者,医师应根据病情制订后续诊疗和 随访计划,并进行冠心病的知识宣传教育 未完成全部评估流程而提前离院的患者,急诊医师应告知潜在的风险、

中国胸痛中心认证标准(第五版)

中国胸痛中心认证标准(第五版)

中国胸痛中心认证标准(中国胸痛中心认证工作委员会,2015年11月修订)胸痛中心的建设目标是要建立“在最短的时间内将急性胸痛患者送至具有救治能力的医院接受最佳治疗”的机制,通过对我国急性心肌梗死救治现状的分析,中国胸痛中心认证工作委员会所确立的我国胸痛中心建设的基本理念是:以具备直接经皮冠状动脉介入治疗(PPCI)能力的医院为核心,通过对医疗资源的整合建立起区域协同快速救治体系,以提高急性胸痛患者的整体救治水平。

为实现此目标,中国胸痛中心认证标准共包含五大要素,分别是:基本条件与资质、对急性胸痛患者的评估和救治、院前急救系统与院内绿色通道的整合、培训与教育、持续改进。

要素一基本条件与资质胸痛中心申请认证之前必须满足此要素的全部条件。

一、胸痛中心的组织机构(10分)由于胸痛中心是通过整合院内外相关优势技术和力量为急性胸痛患者提供快速诊疗通道的机构,既可以是在不改变现有结构基础之上实体运作的虚拟机构,也可以是重新组建的实体机构。

但不论何种方式,胸痛中心的建设均要涉及到医院内外许多部门,必须有一套相应的组织机构进行协调和管理。

组织机构的形式可以因不同医院的实际情况而定,但基本要求和任务是相同的。

1.医院发布正式文件成立胸痛中心及胸痛中心委员会,要求:1)由医院院长或分管医疗的副院长担任胸痛中心委员会主任委员,主持胸痛中心委员会的建设和重大决策;(2分,资料)(1.10)2)书面文件明确胸痛中心委员会的工作职责;(1分,资料)(1.11)3)明确胸痛中心委员会具有调动医院所有资源为胸痛中心建设和运行提供保障的权力;(1分,资料)(1.12)4)胸痛中心成立并实际运作至少6个月以上才能申请认证。

(1分,资料)(1.13)说明:1.10-1.13 需上传医院正式文件的扫描件。

2. 任命胸痛中心医疗总监,要求:1)医院正式任命一名具有心血管内科专业背景的高级职称医师担任胸痛中心医疗总监,且该医师应具备较强的组织协调能力,专业技能必须具备对急性冠状动脉综合征(ACS)、急性主动脉夹层、肺动脉栓塞等急性胸痛患者进行诊断、鉴别诊断及紧急救治能力;(1分,资料)(1.14)2)正式文件明确胸痛中心医疗总监的职责;(1分,资料)(1.15)说明:1.14-1.15需上传以下材料:1医疗总监任命文件的扫描件2明确医疗总监职责的正式文件3 医疗总监的专业资质文件:资格证书和职称证书3. 任命胸痛中心协调员,要求:1)指定一名具有急诊或心血管内科专业背景的医师担任胸痛中心协调员,协调员必须具备正确处理ACS及其它急性胸痛的能力;(1分,资料)(1.16)2)书面文件明确协调员的具体工作职责;(1分,资料)(1.17)(1分,资料)(1.18) 3)协调员每年至少参加ACS和胸痛中心相关的培训不少于10学时。

胸痛中心认证标准

胸痛中心认证标准

胸痛中心认证标准胸痛中心认证标准是指对医疗机构进行胸痛中心认证的一系列规定和要求,旨在提高医疗机构对胸痛患者的诊疗水平和服务质量,确保患者能够得到及时、准确的诊断和治疗。

胸痛中心认证标准的制定和执行对于保障患者的生命安全和健康至关重要。

首先,胸痛中心认证标准要求医疗机构必须具备一定的诊疗设备和技术力量。

医疗机构应当配备先进的心电图、超声心动图、血液检测设备等,以确保对胸痛患者进行全面、及时的检查和评估。

此外,医疗机构还应当拥有经验丰富、技术娴熟的医护人员,能够迅速、准确地判断胸痛患者的病情,并采取相应的治疗措施。

其次,胸痛中心认证标准要求医疗机构必须建立完善的诊疗流程和标准化的治疗方案。

医疗机构应当根据胸痛患者的病情特点和诊断要求,制定相应的诊疗流程和治疗方案,并确保医护人员能够严格执行,做到每一步都符合规范要求。

同时,医疗机构还应当建立胸痛患者的病历档案,记录患者的病情、诊疗过程和治疗效果,为患者的后续治疗提供参考依据。

此外,胸痛中心认证标准还要求医疗机构必须具备应急救治能力。

胸痛是一种症状,可能是心脏疾病、肺部疾病、消化系统疾病等多种疾病的表现,有些病情可能危及患者的生命。

因此,医疗机构应当建立完善的胸痛急救团队,能够迅速响应、快速处置,确保对胸痛患者进行及时、有效的急救治疗。

最后,胸痛中心认证标准还要求医疗机构必须进行定期的评估和改进。

医疗机构应当建立胸痛中心认证评估机制,定期对诊疗流程、治疗效果、医护人员技术水平等进行评估,发现问题及时进行改进,不断提高对胸痛患者的诊疗水平和服务质量。

总之,胸痛中心认证标准的制定和执行对于保障患者的生命安全和健康至关重要。

医疗机构应当严格遵守认证标准的要求,不断提高自身的诊疗水平和服务质量,为胸痛患者提供更好的医疗服务和护理。

希望各医疗机构能够重视胸痛中心认证标准,确保患者能够得到及时、准确的诊断和治疗,最大限度地保障患者的生命安全和健康。

胸痛中心建设认证流程及常见问题(共101张PPT)优秀

胸痛中心建设认证流程及常见问题(共101张PPT)优秀
✓ 每年接诊/转诊的急性心肌梗死患者不少于30例
第三十四页,共101页。
人员资质及专科救治条件(20分)
心血管专科条件(基层胸痛中心)选择溶栓策略
✓ 有专用的溶栓场所,具备抢救能力,常备溶栓药物,最好备用特异性 纤溶酶原激活剂
✓ 训练有素的溶栓团队,应由急诊和心血管内科/ICU专业人员组成,能熟练
录入全部急性胸痛患者数据 建立数据核查和管理制度
标识与指引 时钟统一及时间管理方案 急性胸痛快速诊疗机制(分诊流程、诊疗流程、优先及
先救治后收费机制) ACS的评估流程 STEMI再灌注流程(一键启动及导管室激活机制) 全员培训
合作协议 联络机制 培训、演练实施记录 改进效果(传输心电图及绕行急诊直达导管室比例)
报名参加 认证培训会
建设过程中 同步上传认证材料
第三页,共101页。
最好的业务介入时 间点
申请
认证
文书和培训,医生 最苦恼的两个事项
五大要素及其主要目的
第四页,共101页。
中国基层胸痛中心认证标准
第五页,共101页。
胸痛中心认证标准详述
第六页,共101页。
胸痛中心的注册
中国胸痛中心总部官网注册
第三十页,共101页。
人员资质及专科救治条件(20分)
人员资质(PCI医院胸痛中心)
✓ 至少有2名接受过规范培训、具备急诊PCI能力的副高级职 称的心血管专科医师,且每人年PCI手术量不低于75例
✓ 具有3名经过专门介入辅助技术培训、熟悉导管室工作流程 的导管室专职护士,且每年至少接受一次4学时以上的介入 诊疗和ACS的新知识培训,并获得证书
时钟统一常见问题
以各自的手机为时钟统一方案 各设备未能做到时钟统一 工作人员在实际工作中没有明确的时间记

中国胸痛中心认证体系及标准

中国胸痛中心认证体系及标准

• 胸痛中心的管理制度
–联合例会制度 –质量分析会制度 –典型病例分析会制度 –培训制度 –其它制度:如奖惩制度、值班制 度等
中国胸痛中心
China Chest Pain Center
基本条件与资质
• 医院对CPC的支持与承诺
– – – – 由院主要领导担任CPC委员会领导 书面承诺全力支持CPC建设与认证 充分授权 与EMS联合救治协议,并定期培
中国胸痛中心认证体系及标准
CCPC
CCPC
中国胸痛中心
China Chest Pain Center
为什么要进行中国自主认证
• 国外CPC认证促进了ACS的救治水平 • 中国ACS救治水平亟待提高 • 中国CPC建设的初步成效显著但处于起 步-快速发展期,急需规范 • 国外认证标准与中国的实际有差距 • 中国已经积累了一定的经验
– 基本设备要求和介入诊疗资质; – 过去3年冠脉介入治疗手术量平均200 例/年 – 365天/24小时全天候开放能力; – 导管室从启动到开放时间30分钟; – 导管室暂时不可用的备用方案和程序
中国胸痛中心
China Chest Pain Center
基本条件与资质——介入诊疗
• 人员基本资质
中国胸痛中心
China Chest Pain Center
基本条件与资质
• 胸痛诊断及鉴别诊断的基本支持条件
– 必备的辅助检查条件
• 具备多排螺旋CT及全天候开放能力,启动CT室 时间30分钟;如果目前无法达到,则应有具体 的改进措施 • 具备急诊超声诊断的条件,启动时间30分钟 • 运动心电图正常工作时间内随时可用 • 快速检验:急性胸痛鉴别诊断所需要的肌钙蛋 白、D-二聚体、BNP等检验项目应可以在20分钟 内获得检查结果,且为全天候开放项目。

中国胸痛中心认证标准第五版72914

中国胸痛中心认证标准第五版72914

中国胸痛中心认证体系(第五版)目录第一章前言第二章认证的组织机构第三章认证的组织程序及实施规则第四章认证标准第一章前言胸痛中心就是为降低急性心肌梗死的发病率与死亡率而提出的概念,通过多学科(包括急救医疗系统、急诊科、心内科与影像学科等)合作,提供快速而准确的诊断、危险评估与恰当的治疗手段,从而提高早期诊断与治疗急性冠状动脉综合征(ACS)的能力,降低心肌梗死发生的可能性或者减少心肌梗死面积,并准确筛查出心肌缺血低危患者,达到减少误诊与漏诊及过度治疗,以改善患者临床预后的目的。

全球第一家“胸痛中心”于1981年在美国巴尔地(的)摩St、ANGLE医院建立,至今美国“胸痛中心”已经发展到5000余家。

目前全球多个国家如英国、法国、加拿大、澳大利亚、德国等国家在医院内设立有“胸痛中心”。

美国胸痛中心协会通过对胸痛中心的认证工作大大推动了美国胸痛中心的标准化进程,推动了专业指南尤其就是ACS相关指南在临床实践中的落实,使美国对ACS的整体急救水平大大提高。

除美国之外,德国心血管病学会也启动了德国胸痛单元的认证工作,德国胸痛单元的认证对推动全德甚至部分欧洲其它国家的ACS的救治水平发挥了极其重要的作用。

我国的ACS救治的总体水平与发达国家及指南的要求仍有很大的差距,主要体现在患者发病后就诊时间延误与就诊以后医疗系统内的延误过长,使许多患者错过了最佳救治时间,从而导致ACS的死亡率较高与长期预后较差,这与我国尚未广泛开展胸痛中心的建设有着密切的联系。

2010年发表的《胸痛中心建设中国专家共识》对我国胸痛中心的建设起到了积极的推动作用,全国先后有十余家胸痛中心挂牌成立,并有两家胸痛中心通过了美国胸痛中心协会的认证。

总体来瞧,我国的胸痛中心建设刚刚起步,各家胸痛中心的运作模式、管理机制与实际运作效果差别很大,其中很重要的原因就是我国还没有自己的认证标准,多数就是按照自己对美国胸痛中心的认识结合自身条件而设计。

为使我国的胸痛中心建设达到规范化要求,急需建立中国自己的认证标准。

中国胸痛中心认证标准(第五版)

中国胸痛中心认证标准(第五版)

中国胸痛中心认证标准(中国胸痛中心认证工作委员会,2015年11月修订)胸痛中心的建设目标是要建立“在最短的时间内将急性胸痛患者送至具有救治能力的医院接受最佳治疗”的机制,通过对我国急性心肌梗死救治现状的分析,中国胸痛中心认证工作委员会所确立的我国胸痛中心建设的基本理念是:以具备直接经皮冠状动脉介入治疗(PPCI)能力的医院为核心,通过对医疗资源的整合建立起区域协同快速救治体系,以提高急性胸痛患者的整体救治水平。

为实现此目标,中国胸痛中心认证标准共包含五大要素,分别是:基本条件与资质、对急性胸痛患者的评估和救治、院前急救系统与院内绿色通道的整合、培训与教育、持续改进。

要素一基本条件与资质胸痛中心申请认证之前必须满足此要素的全部条件。

一、胸痛中心的组织机构(10分)由于胸痛中心是通过整合院内外相关优势技术和力量为急性胸痛患者提供快速诊疗通道的机构,既可以是在不改变现有结构基础之上实体运作的虚拟机构,也可以是重新组建的实体机构。

但不论何种方式,胸痛中心的建设均要涉及到医院内外许多部门,必须有一套相应的组织机构进行协调和管理。

组织机构的形式可以因不同医院的实际情况而定,但基本要求和任务是相同的。

1. 医院发布正式文件成立胸痛中心及胸痛中心委员会,要求:1)由医院院长或分管医疗的副院长担任胸痛中心委员会主任委员,主持胸痛中心委员会的建设和重大决策;(2分,资料)(1.10)2)书面文件明确胸痛中心委员会的工作职责;(1分,资料)(1.11)3)明确胸痛中心委员会具有调动医院所有资源为胸痛中心建设和运行提供保障的权力;(1分,资料)(1.12)4)胸痛中心成立并实际运作至少6个月以上才能申请认证。

(1分,资料)(1.13)说明:1.10-1.13 需上传医院正式文件的扫描件。

2. 任命胸痛中心医疗总监,要求:1)医院正式任命一名具有心血管内科专业背景的高级职称医师担任胸痛中心医疗总监,且该医师应具备较强的组织协调能力,专业技能必须具备对急性冠状动脉综合征(ACS)、急性主动脉夹层、肺动脉栓塞等急性胸痛患者进行诊断、鉴别诊断及紧急救治能力;(1分,资料)(1.14)2)正式文件明确胸痛中心医疗总监的职责;(1分,资料)(1.15)说明:1.14-1.15需上传以下材料:1医疗总监任命文件的扫描件2明确医疗总监职责的正式文件3 医疗总监的专业资质文件:资格证书和职称证书3. 任命胸痛中心协调员,要求:1)指定一名具有急诊或心血管内科专业背景的医师担任胸痛中心协调员,协调员必须具备正确处理ACS及其它急性胸痛的能力;(1分,资料)(1.16)2)书面文件明确协调员的具体工作职责;(1分,资料)(1.17) 3)协调员每年至少参加ACS和胸痛中心相关的培训不少于10学时。

中国胸痛中心认证标准

中国胸痛中心认证标准

中国胸痛中心认证标准(中国胸痛中心认证工作委员会,2015年11月修订)胸痛中心的建设目标就是要建立“在最短的时间内将急性胸痛患者送至具有救治能力的医院接受最佳治疗”的机制,通过对我国急性心肌梗死救治现状的分析,中国胸痛中心认证工作委员会所确立的我国胸痛中心建设的基本理念就是:以具备直接经皮冠状动脉介入治疗(PPCI)能力的医院为核心,通过对医疗资源的整合建立起区域协同快速救治体系,以提高急性胸痛患者的整体救治水平。

为实现此目标,中国胸痛中心认证标准共包含五大要素,分别就是:基本条件与资质、对急性胸痛患者的评估与救治、院前急救系统与院内绿色通道的整合、培训与教育、持续改进。

要素一基本条件与资质胸痛中心申请认证之前必须满足此要素的全部条件。

一、胸痛中心的组织机构(10分)由于胸痛中心就是通过整合院内外相关优势技术与力量为急性胸痛患者提供快速诊疗通道的机构,既可以就是在不改变现有结构基础之上实体运作的虚拟机构,也可以就是重新组建的实体机构。

但不论何种方式,胸痛中心的建设均要涉及到医院内外许多部门,必须有一套相应的组织机构进行协调与管理。

组织机构的形式可以因不同医院的实际情况而定,但基本要求与任务就是相同的。

1、医院发布正式文件成立胸痛中心及胸痛中心委员会,要求:1)由医院院长或分管医疗的副院长担任胸痛中心委员会主任委员,主持胸痛中心委员会的建设与重大决策;(2分,资料)(1、10)2)书面文件明确胸痛中心委员会的工作职责;(1分,资料)(1、11)3) 明确胸痛中心委员会具有调动医院所有资源为胸痛中心建设与运行提供保障的权力;(1分,资料)(1、12)4)胸痛中心成立并实际运作至少6个月以上才能申请认证。

(1分,资料)(1、13)说明:1、10-1、13 需上传医院正式文件的扫描件。

2、任命胸痛中心医疗总监,要求:1)医院正式任命一名具有心血管内科专业背景的高级职称医师担任胸痛中心医疗总监,且该医师应具备较强的组织协调能力,专业技能必须具备对急性冠状动脉综合征(ACS)、急性主动脉夹层、肺动脉栓塞等急性胸痛患者进行诊断、鉴别诊断及紧急救治能力;(1分,资料)(1、14)2)正式文件明确胸痛中心医疗总监的职责;(1分,资料)(1、15)说明:1、14-1、15需上传以下材料:1医疗总监任命文件的扫描件2明确医疗总监职责的正式文件3 医疗总监的专业资质文件:资格证书与职称证书3、任命胸痛中心协调员,要求:1)指定一名具有急诊或心血管内科专业背景的医师担任胸痛中心协调员,协调员必须具备正确处理ACS及其它急性胸痛的能力;(1分,资料)(1、16)2)书面文件明确协调员的具体工作职责;(1分,资料)(1、17)3)协调员每年至少参加ACS与胸痛中心相关的培训不少于10学时。

中国胸痛中心认证标准的设计理念及建设规范(全文)

中国胸痛中心认证标准的设计理念及建设规范(全文)

中国胸痛中心认证标准的设计理念及建设规范(全文)急性心肌梗死绿色通道的概念早已耳熟能详。

从某种意义上说,院内绿色通道就是胸痛中心的初步雏形。

而广义的胸痛中心,或者说规范建设的胸痛中心,从一开始就不仅仅着眼于院内绿色通道,而是把重点放在整个医疗系统内部的绿色通道建设上。

所以,目前我国胸痛中心的建设目标就是从缩短D-to-B到缩短FMC-to-B,最后期望能缩短S-to-B(发病到再灌注时间)。

这就要求在胸痛中心建立之初,就要将院前120急救、基层医院救治环节纳入胸痛中心的统一管理流程之中,致力于实现院前急救与院内救治体系的无缝衔接,打造区域协同救治体系,促进整个区域内的胸痛患者救治水平的提高。

胸痛中心可以是新成立的实体机构,但更多的表现形式是实体运作的虚拟机构。

在不改变医院整体架构、不增加过多设备和人员投入的情况下,通过整合现有资源,通过流程的运作和制度的管理,打造出一种针对胸痛患者的特定医疗模式。

这种模式不仅仅能有效缩短救治时间,而且注重质量管理和数据积累,也为其他急危重症的救治模式提供了借鉴。

在胸痛中心的建设过程当中,首先要理顺的是医院内部绿色通道的规范化救治,这一点很容易理解,但并不是十分容易做到,主要问题是我国目前医疗管理体制中,不注重流程的管理和质量的监控,规章制度多是一纸空文,临床实践和模式运作均按照旧有习惯,缺乏改变的动力和愿望;其次是院前急救系统与院内救治的无缝衔接,这要求本地120系统能实行现场分诊,并通过多次培训和演练,使明确诊断为STEMI的患者绕行最近但不具备救治能力的基层医院以及PPCI医院的急诊科和心内科CCU,直达导管室,实践证明这是最有效地缩短救治时间方式之一。

另外,我国绝大多数急性胸痛患者首诊均在基层医院,在打造区域协同救治体系时,胸痛中心所在医院要扩大自身的影响力和辐射力,在本区域内不同级别医院之间要建立及时联络和快速反应机制,使广大直接就诊于不具备救治能力医院的急性胸痛患者能及时被转运到具备救治能力的医院,并优化转运机制,简化救治环节,做到快速规范转诊;最后还要从培训和教育角度,大力提高普通民众对急性胸痛的认知水平,提高急救和自救意识,缩短发病至呼救时间(拨打120时间)以及缩短患者家属的知情同意时间。

中国胸痛中心再认证标准(标准版)

中国胸痛中心再认证标准(标准版)

中国胸痛中心再认证标准(标准版)(胸痛中心执行委员会 2020年5月)持续改进是胸痛中心规范运行的精髓。

在通过初次认证后,胸痛中心应继续按照认证标准,保持高效的流程运作,执行精确的数据管理,进一步提高胸痛相关疾病的救治效率和水平。

为了对已通过认证的单位进行持续的后续监督和管理,胸痛中心执行委员会设置了再次认证机制。

根据胸痛中心认证标准的设置要求,首次通过认证的有效期为3年,3年后应当组织再认证。

申请再认证的胸痛中心应在最后有效期达到前4个月在线提交再认证申请,再认证通过者继续使用认证标志,再认证的有效期延长为5年,以后每5年进行一次再认证,未通过者将收回认证标志。

一、数据库的评估与核查(20分)一、数据库在线审查要求①数据填报:急性高危胸痛填报例数与医院规模明显不相称,年数据填报总量或者月分布趋势呈明显的不正常波动或缺失,且无法合理解释1. 急性胸痛病例上报完整性:坚持中国胸痛中心认证云平台数据库的填报,能提供认证有效期内的全部数据供再认证时评估,若不能提供有效期内的连续数据或存在明显的数据造假行为,则不能通过再认证;若具备以下条件之一者视为数据库的病例上报完整性不合格或流程落实存疑,可根据缺陷性质由胸痛中心总部组织的再认证工作联席会议决定实施飞行检查或微服私访(在线审查)(总分10分,得分6分以下,本条判为不合格):;(4分) ②数据管理:在再认证周期内高危胸痛病例的时间节点记录存在明显的逻辑错误≥3次或急性心肌梗死患者关键时间节点缺失≥3例或者存在数据造假嫌疑;(3分)③质控指标:核心质控指标(认证标准中必须达标)趋势未达标。

(3分)2. STEMI 病例的时间节点填报准确性:在数据库后台随机抽取10份/年(涵盖有效期内的每一年度)行急诊PCI 的STEMI 数据,关键时间节点的准确性(可溯源且正确)应≥90%,其中院内时间节点记录的准确性应达到100%,不允许有缺失或错误。

达不到以上要求者的病例判断为不合格病例,若不合格病例 抽查病例数的10%,则判断为STEMI 病例的准确性不合格。

中国胸痛中心认证体系(第5版)

中国胸痛中心认证体系(第5版)

中国胸痛中心认证体系(第5版)中国胸痛中心认证体系(第五版)目录第一章前言第二章认证的组织机构第三章认证的组织程序及实施规则第四章认证标准(标准版)第一章前言胸痛中心是为降低急性心肌梗死的发病率和死亡率而提出的概念,通过多学科(包括急救医疗系统、急诊科、心内科和影像学科等)合作,提供快速而准确的诊断、危险评估和恰当的治疗手段,从而提高早期诊断和治疗急性冠状动脉综合征(ACS)的能力,降低心肌梗死发生的可能性或者减少心肌梗死面积,并准确筛查出心肌缺血低危患者,达到减少误诊和漏诊及过度治疗,以改善患者临床预后的目的。

全球第一家“胸痛中心”于1981年在美国巴尔地(的)摩St.ANGLE医院建立,至今美国“胸痛中心”已经发展到5000余家。

目前全球多个国家如英国、法国、加拿大、澳大利亚、德国等国家在医院内设立有“胸痛中心”。

美国胸痛中心协会通过对胸痛中心的认证工作大大推动了美国胸痛中心的标准化进程,推动了专业指南尤其是ACS相关指南在临床实践中的落实,使美国对ACS的整体急救水平大大提高。

除美国之外,德国心血管病学会也启动了德国胸痛单元的认证工作,德国胸痛单元的认证对推动全德甚至部分欧洲其它国家的ACS的救治水平发挥了极其重要的作用。

我国的ACS救治的总体水平与发达国家及指南的要求仍有很大的差距,主要体现在患者发病后就诊时间延误和就诊以后医疗系统内的延误过长,使许多患者错过了最佳救治时间,从而导致ACS的死亡率较高和长期预后较差,这与我国尚未广泛开展胸痛中心的建设有着密切的联系。

2021年发表的《胸痛中心建设中国专家共识》对我国胸痛中心的建设起到了积极的推动作用,全国先后有十余家胸痛中心挂牌成立,并有两家胸痛中心通过了美国胸痛中心协会的认证。

总体来看,我国的胸痛中心建设刚刚起步,各家胸痛中心的运作模式、管理机制和实际运作效果差别很大,其中很重要的原因是我国还没有自己的认证标准,多数是按照自己对美国胸痛中心的认识结合自身条件而设计。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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中国胸痛中心认证体系 (第五版)目录第一章前言第二章认证的组织机构第三章认证的组织程序及实施规则第四章认证标准(标准版)第一章前言胸痛中心就是为降低急性心肌梗死的发病率与死亡率而提出的概念,通过多学科(包括急救医疗系统、急诊科、心内科与影像学科等)合作,提供快速而准确的诊断、危险评估与恰当的治疗手段,从而提高早期诊断与治疗急性冠状动脉综合征(ACS)的能力,降低心肌梗死发生的可能性或者减少心肌梗死面积,并准确筛查出心肌缺血低危患者,达到减少误诊与漏诊及过度治疗,以改善患者临床预后的目的。

全球第一家“胸痛中心”于1981年在美国巴尔地(的)摩St、ANGLE医院建立,至今美国“胸痛中心”已经发展到5000余家。

目前全球多个国家如英国、法国、加拿大、澳大利亚、德国等国家在医院内设立有“胸痛中心”。

美国胸痛中心协会通过对胸痛中心的认证工作大大推动了美国胸痛中心的标准化进程,推动了专业指南尤其就是ACS相关指南在临床实践中的落实,使美国对ACS的整体急救水平大大提高。

除美国之外,德国心血管病学会也启动了德国胸痛单元的认证工作,德国胸痛单元的认证对推动全德甚至部分欧洲其它国家的ACS的救治水平发挥了极其重要的作用。

我国的ACS救治的总体水平与发达国家及指南的要求仍有很大的差距,主要体现在患者发病后就诊时间延误与就诊以后医疗系统内的延误过长,使许多患者错过了最佳救治时间,从而导致ACS的死亡率较高与长期预后较差,这与我国尚未广泛开展胸痛中心的建设有着密切的联系。

2010年发表的《胸痛中心建设中国专家共识》对我国胸痛中心的建设起到了积极的推动作用,全国先后有十余家胸痛中心挂牌成立,并有两家胸痛中心通过了美国胸痛中心协会的认证。

总体来瞧,我国的胸痛中心建设刚刚起步,各家胸痛中心的运作模式、管理机制与实际运作效果差别很大,其中很重要的原因就是我国还没有自己的认证标准,多数就是按照自己对美国胸痛中心的认识结合自身条件而设计。

为使我国的胸痛中心建设达到规范化要求,急需建立中国自己的认证标准。

为此,由中华医学会心血管病分会牵头制订中国胸痛中心认证标准,以指导全国胸痛中心的建设与发展。

第二章认证的组织机构胸痛中心的认证就是一个复杂、系统与持续性的工作,主要目的就是推动胸痛中心工作质量的持续改进。

同时,必须有权威性的常设机构负责认证工作,引导全国胸痛中心的建设。

胸痛中心的建设涉及到多学科,因此应当由多个学科共同组成的机构负责胸痛中心的认证。

但就是鉴于目前我国的实际情况,多学科的联合实施条件尚不成熟。

为尽早推动认证工作的开展,现阶段由中华医学会心血管病分会成立专门的《胸痛中心认证专家委员会》负责组织与实施全国的胸痛中心认证工作。

待时机与条件成熟时,将成立更具有代表性的多学科联合的全国性胸痛中心组织及认证机构。

认证专家委员会下设认证工作委员会与办公室,工作委员会负责认证标准的制订与组织实施的具体工作,常设办公室负责认证工作的日常事务,其人员组成由中华医学会心血管病分会任命,实行动态管理第三章认证的组织程序及实施规则凡在中国境内注册的医院所建立的胸痛中心在实际运行至少6个月后可以申请中国胸痛中心的认证,申请认证的基本程序如下(见图1):1.1、拟申请认证的胸痛中心在中国胸痛中心认证专用网站(http://www、chinacpc、org)上注册为机构会员。

2.2、在线填写认证资质基本条件进行自我评估。

网站工作人员进行初步核实并评估就是否确实符合基本条件。

符合基本条件并且愿意进行认证的机构,上传加盖医院公章的医院承诺函。

3.3、认证办公室工作人员分配认证申请编号。

4.4、输入申请编号后,可下载“中国胸痛中心认证标准”与“中国胸痛中心认证评分细则”(同时也能够在线瞧到评分细则)。

5.5、仔细阅读“中国胸痛中心认证标准”,按照其中的说明对“中国胸痛中心认证评分细则”进行详细填写(2种方式均要填写,一就是在线填写:对每一条款进行自我评估,若自评符合要求,在每个条款后面的方框内进行勾选,并点击“材料”链接,此时会弹出一个对话框,其中会有对此条款证明材料的具体说明。

然后上传相应的证明文件,上传成功后,“材料”二字将变为绿色,若为蓝色,则说明此条款的证明材料没有上传齐全,请再次核对。

标有“现场”字样的条款无需上传材料。

二就是填写下载的“细则”word文档,在相应条款的得分栏进行自评打分,分数就是“全”与“无”两种状态,要么满分,要么零分。

把所有的证明材料整理成册,并在页码栏填写反映此条款在证明材料位置的页码,便于专家翻阅。

)6.6、在截止时间之前,提交在线填写的“中国胸痛中心认证评分细则”。

同时把2份文档(中国胸痛中心认证评分细则word文档、证明材料文档)的电子版也发送至胸痛中心网站的专用认证邮箱webmaster@chinacpc、org。

7.7、工作人员进行初步形式审查,不合格的将给予反馈,各单位再次进行材料修改。

在截止日期之前再次提交修改后的材料。

随后请把与电子版完全一致的纸质材料寄送至胸痛中心办公室。

8.8、认证工作办公室负责进行认证材料的再次审查,不合格的将终止继续参与认证的资格。

合格的材料将会提交给认证工作委员会的三名专家对申请材料进行全面评估(网上评审与纸质版材料审核)。

9.9、评估专家在指定的时间内完成对认证材料的全面评估,并作出以下二种结论之一:①基本符合认证标准,同意进行现场核查;②不符合认证基本条件。

10.10、由认证办公室汇总三名专家意见,按照少数服从多数的原则决定就是否进行现场核查,两名以上专家认为基本符合认证标准时则启动现场核查及微服私访程序。

对基本符合认证条件的申请单位,微服私访团队会择时派出专家进行微服私访,考察申请单位胸痛中心的实际运行情况。

11.11、对基本符合认证条件的申请单位,微服私访团队会择时派出专家进行微服私访,考察申请单位胸痛中心的实际运行情况。

12.12、三名认证专家及一名办公室工作人员共同进行现场核查。

核查的内容包括认证标准中的所有评审项目,重点就是查阅需要核实的原始资料、现场访谈以及模拟演练,并进行细化评分,按照三名专家的平均分作为最后评分。

13.13、认证办公室汇总专家在线评审、现场核查及微服私访的情况与分数,提交执委会讨论,经无记名投票后决定就是否通过认证。

14.14、对于现场核查通过的胸痛中心授予认证标志,未通过或材料审查不合格者可以在整改至少半年后再次提出申请。

再次认证时申请单位可以要求1-2名认证专家回避。

15.15、认证有效期为3年,申请再认证的胸痛中心应在最后有效期达到前4个月在线提交再认证申请,再认证通过者继续使用认证标志,再认证的有效期延迟至5年,未通过者收回认证标志。

16.16、中国胸痛中心认证专用网站实时公布获得或取消认证资格的胸痛中心名称,并同步向社会公布。

第四章中国胸痛中心认证标准中国胸痛中心认证工作委员会, 2015年11 月修订)胸痛中心的建设目标就是要建立“在最短的时间内将急性胸痛患者送至具有救治能力的医院接受最佳治疗”的机制,通过对我国急性心肌梗死救治现状的分析,中国胸痛中心认证工作委员会所确立的我国胸痛中心建设的基本理念就是:以具备直接经皮冠状动脉介入治疗(PPCI)能力的医院为核心,通过对医疗资源的整合建立起区域协同快速救治体系,以提高急性胸痛患者的整体救治水平。

为实现此目标,中国胸痛中心认证标准共包含五大要素,分别就是:基本条件与资质、对急性胸痛患者的评估与救治、院前急救系统与院内绿色通道的整合、培训与教育、持续改进。

要素一基本条件与资质胸痛中心申请认证之前必须满足此要素的全部条件。

一、胸痛中心的组织机构(10分)由于胸痛中心就是通过整合院内外相关优势技术与力量为急性胸痛患者提供快速诊疗通道的机构,既可以就是在不改变现有结构基础之上实体运作的虚拟机构,也可以就是重新组建的实体机构。

但不论何种方式,胸痛中心的建设均要涉及到医院内外许多部门,必须有一套相应的组织机构进行协调与管理。

组织机构的形式可以因不同医院的实际情况而定,但基本要求与任务就是相同的。

1、医院发布正式文件成立胸痛中心及胸痛中心委员会,要求:1)由医院院长或分管医疗的副院长担任胸痛中心委员会主任委员,主持胸痛中心委员会的建设与重大决策;(2分,资料)(1、10)2)书面文件明确胸痛中心委员会的工作职责;(1分,资料)(1、11)3) 明确胸痛中心委员会具有调动医院所有资源为胸痛中心建设与运行提供保障的权力;(1分,资料)(1、12)4)胸痛中心成立并实际运作至少6个月以上才能申请认证。

(1分,资料)(1、13)说明:1、10-1、13 需上传医院正式文件的扫描件。

2、任命胸痛中心医疗总监,要求:1)医院正式任命一名具有心血管内科专业背景的高级职称医师担任胸痛中心医疗总监,且该医师应具备较强的组织协调能力,专业技能必须具备对急性冠状动脉综合征(ACS)、急性主动脉夹层、肺动脉栓塞等急性胸痛患者进行诊断、鉴别诊断及紧急救治能力;(1分,资料)(1、14) 2)正式文件明确胸痛中心医疗总监的职责;(1分,资料)(1、15)说明:1、14-1、15需上传以下材料:1、医疗总监任命文件的扫描件2、明确医疗总监职责的正式文件3、医疗总监的专业资质文件:资格证书与职称证书3、任命胸痛中心协调员,要求:1)指定一名具有急诊或心血管内科专业背景的医师担任胸痛中心协调员,协调员必须具备正确处理ACS及其它急性胸痛的能力;(1分,资料)(1、16)2)书面文件明确协调员的具体工作职责;(1分,资料)(1、17)3)协调员每年至少参加ACS与胸痛中心相关的培训不少于10学时。

(1分,资料)(1、18)说明:1、16-1、18需上传以下材料:1 协调员的任命文件的扫描件2 专业资格证书及职称证书的扫描件3 近1年的培训或继续教育证书的扫描件4 协调员的资质介绍与工作职责二、医院对胸痛中心的支持与承诺(6分)胸痛中心建设需要医院的大力支持,医院在成立胸痛中心时应发布正式文件做出全力支持胸痛中心建设的承诺,该文件必须包括以下内容:(以下必须满足条目实行单项扣分制,每缺一项扣1分)1、全力支持胸痛中心的建设与认证,承诺分配相应人力、设备与财政资源,并做好监察、考核、质量控制等工作,确保胸痛中心规范化运行;(1分)(1、19)2、对胸痛中心在优化诊疗流程过程中所涉及到的院内外标识与指引、急诊及抢救区域的布局等进行改造、对医院各部门的工作流程、管理制度进行相应的调整以适应胸痛中心流程优化需求,承诺在分诊、就诊、检验、收费、发药等环节实行急性胸痛优先原则,在急性胸痛患者就诊时首份心电图、肌钙蛋白等辅助检查、ACS的抗血小板药物、STEMI患者的抗凝、溶栓、介入治疗环节等实行先救治后收费的原则,以适应优化诊疗流程、最大限度缩短救治时间的需要;(1分)(1、20)3.承诺与院前急救系统签署联合救治协议,以实现院前救治与院内救治的无缝连接;(1分)(1、21)4、承诺与基层转诊医院、社区医疗机构等签署联合救治ACS患者的协议;(1分)(1、22)(1、21)5、承诺支持并协助胸痛中心实施各类培训计划;(1分)(1、23)6、承诺不能因无床位、人力紧张、患者无力支付医疗费用等原因将ACS患者转诊到其它医院,以防延误救治;(1分)(1、24)7.若救护车归属医院管理,承诺对救护车救治能力进行改造,包括人员培训及设备更新,以满足转运急性胸痛患者的需求。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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