广州市教育评估和教师继续教育指导中心关于2017年广州市幼儿园园长
广州市成立教育评估和教师继续教育指导中心
广州市成立教育评估和教师继续教育指导中心
佚名
【期刊名称】《教育导刊:上半月》
【年(卷),期】2005()5
【总页数】1页(P55-55)
【关键词】教师继续教育;教育评估;教育评价;指导;广州市
【正文语种】中文
【中图分类】G4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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广州市教育局、广州市人力资源和社会保障局关于做好2017年中小学教师继续教育学时验证工作的通知
广州市教育局、广州市人力资源和社会保障局关于做好2017年中小学教师继续教育学时验证工作的通知文章属性•【制定机关】广州市人力资源和社会保障局,广州市教育局•【公布日期】2018.01.09•【字号】•【施行日期】2018.01.09•【效力等级】地方规范性文件•【时效性】现行有效•【主题分类】继续教育正文广州市教育局广州市人力资源和社会保障局关于做好2017年中小学教师继续教育学时验证工作的通知广州大学,广州市广播电视大学,各区教育局,市直属有关单位:根据《广州市人力资源和社会保障局关于做好2017年度专业技术人员继续教育学时验证工作的通知》(穗人社函〔2018〕26号)(见附件1)要求,现就做好2017年我市中小学教师继续教育学时验证工作通知如下:一、验证对象公办和民办的普通中学、中等职业学校、特殊教育学校、小学、幼儿园的专任教师及中小学实验教师(实验管理员)与图书管理员;市、区两级教研机构,科研机构,电教机构,少年宫和教师进修学校,以及其他事业机构中具有中小学教师专业技术资格的在职人员(上述人员以下统称“中小学教师”)。
校内医护人员如果参加教育系统教师专业技术职称序列评审的请按照此文件要求执行;如参加卫生系统医卫专业技术人员职称序列评审的,请以卫生行业主管部门与市人力资源和社会保障局的要求执行。
二、验证内容专业技术人员每年须完成累计不少于12天或72学时的继续教育任务。
其中,公需科目不少于3天或18学时,专业科目不少于7天或42学时。
(一)公需科目公需科目以省、市人力资源和社会保障部门公布的公需科目目录中的有效课程(见附件)为准。
重复选学同一门公需科目的仅按1门公需科目计算学时。
(二)专业课科目2017年教师继续教育专业课以《广州市教育局关于印发广州市中小学教师继续教育管理办法的通知》(穗教发〔2017〕80号)要求的专业课程范围为准。
三、验证平台中小学教师继续教育学时年度验证统一在“广州市专业技术人员继续教育管理系统”(以下简称“系统”)上进行。
广州市教育局关于批准越秀区红苹果幼儿园等4所幼儿园为广州市一级幼儿园的通知-
广州市教育局关于批准越秀区红苹果幼儿园等4所幼儿园为广州市一级幼
儿园的通知
正文:
---------------------------------------------------------------------------------------------------------------------------------------------------- 广州市教育局关于批准越秀区红苹果幼儿园等4所幼儿园为广州市一级幼儿园的通知
越秀、天河、番禺区教育局:
根据幼儿园督导评估管理的有关规定,经幼儿园申报和区教育局推荐,我局委托市教育评估和教师继续教育指导中心组织专家进行实地评估,以及审定评估结果和公示,现批准越秀区红苹果幼儿园、天河区华彦幼儿园、番禺区南村镇锦绣香江丹桂幼儿园和番禺区华南碧桂园中英文幼儿园为广州市一级幼儿园。
希望各幼儿园根据评估组提出的意见和建议,总结成绩,改正不足,不断提高办学水平与质量,为加快广州教育现代化建设作出更大贡献。
广州市教育局
2018年8月20日——结束——。
广州市教育评估和教师继续教育指导中心_企业报告(业主版)
1.3.1 规模结构 近 1 年广州市教育评估和教师继续教育指导中心的项目规模主要分布于小于 10 万区间,占项目总数 的 73.0%。500 万以上大额项目 0 个。 近 1 年(2022-03~2023-02):
本报告于 2023 年 02 月 20 日 生成
2/18
1.4 行业分布
(2)办公消耗用品及类似物品(7)
重点项目
项目名称
中标单位
中标金额(万元) 公告时间
TOP1
广州市教育评估和教师继续教育 广州市骏锋办公设
指导中心复印纸采购
备有限公司
1.4
TOP2
广州市教育评估和教师继续教育 指导中心复印纸电子反拍项目结 果公告
广州市骏锋办公设 备有限公司
1.4
TOP3
广州市教育评估和教师继续教育 广州超彩商贸有限
企业基本信息
单位名称: 营业范围:
广州市教育评估和教师继续教育指导中心
一、采购需求
1.1 总体指标
近 1 年(2022-03~2023-02):
项目数(个)
44
同比增长:10.0%
项目总金额(万元)
(不含费率与未公示金额)
¥544.88
同比增长:65.8%
平均金额(万元)
¥14.73
同比增长:74.7%
\
TOP7
广州市教育评估和教师继续教育 指导中心复印纸电子反拍项目结 果公告
广州博易办公用品 有限公司
\
*按近 1 年项目金额排序,最多展示前 10 记录。
2022-05-05 2022-05-05 2022-05-19 2022-05-20 2022-05-19 2022-05-19 2022-05-05
【幼儿园】幼儿园等级评估工作指南
【关键字】幼儿园幼儿园评估工作指南为做好幼儿园等级评估工作,为评估组开展评估提供指引,为受评幼儿园迎接评估提供参考,依据《省幼儿园督导评估方案》(二〇〇八年六月版)和省教育发展研究与评估中心的《省一级幼儿园评估工作指南》,结合本市特点,制定本工作指南。
一、评估组的组成和分工(一)评估组的组成评估组受市教育局委派,由本市教育评估和教师继续教育指导中心根据评估工作的需要,从督学、特约教育督导员和教育评估员库中选调评估人员,必要时邀请符合条件的有关人员参加,每个评估组由7-8名成员组成,设组长1名,副组长1-2名。
(二)评估组分工评估组分为三个指标组,每个指标组由2人组成。
1.办园条件、卫生保健组。
该指标组由2人组成,负责查实和核对14个条目(第2条—第8条、第20条-第26条)的到达度,负责体能测查,统计家长调查问卷结果,在呈报书上填报他评分,计算和填报总分;按要求负责全组评估资料的收集、汇总。
2.教育教学组。
该指标组由2人组成,负责查实和核对11个条目(第27条—第37条)的到达度,负责一日生活的考察,组织教职工座谈会和教职工问卷调查,统计调查问卷结果,计算获奖加分。
3.管理、班子队伍组。
该指标组由2人负责,负责查实和核对14个条目(第1条、第9条—第19条、第38条—第39条)的到达度,组织家长、社区人士座谈会。
4.其他工作:各指标组负责核实呈报书中与本指标组相关条目对应表格的内容,撰写相应指标组的反馈意见。
二、评估组成员工作职责(一)评估组组长工作职责1.全面负责评估组的评估工作,并就评估工作的过程和结果,对市教育局全面负责。
2.与幼儿园商定有关评估事宜,审定评估工作计划和日程安排;根据评估要求,合理安排评估组成员分工,并负责组织实施。
3.评估过程中,根据工作进展情况,及时调整评估组成员任务。
4.召开评估意见讨论会, 组织评估组成员汇报分工条目的评价意见,然后集体讨论对幼儿园的综合评价意见,最后根据各成员提交的书面材料和评估组讨论的结果,汇总撰写对幼儿园的《评估意见》,代表评估组向学校及其主管部门反馈评估意见,并认真听取他们对评估意见的反映。
广州市教育局关于印发广州市中小学教师继续教育管理办法的通知
广州市教育局关于印发广州市中小学教师继续教育管理办法的通知文章属性•【制定机关】广州市教育局•【公布日期】2017.11.14•【字号】•【施行日期】2017.11.14•【效力等级】地方规范性文件•【时效性】现行有效•【主题分类】继续教育正文广州市教育局关于印发广州市中小学教师继续教育管理办法的通知各区教育局,局属各有关单位:为进一步规范我市中小学教师继续教育管理工作,提高中小学教师队伍建设水平,我局制定了《广州市中小学教师继续教育管理办法》。
现印发给你们,请认真贯彻落实。
广州市教育局2017年11月14日(联系人:金冬明,联系电话:22083741)广州市中小学教师继续教育管理办法第一章总则第一条为了提高广州市中小学教师队伍整体素质,促进教师专业发展,适应广州经济及社会发展,进一步加强广州市中小学教师继续教育制度化、规范化建设,建立继续教育学时管理制度,加强对我市中小学教师继续教育培训机构、培训项目、培训课程、培训质量等管理,构建完善的市、区、校三级的中小学教师继续教育管理体系,依据国家教育部《中小学教师继续教育规定》、《关于大力推行中小学教师培训学分管理的指导意见》,国家人力资源和社会保障部《专业技术人员继续教育规定》,省人大《广东省专业技术人员继续教育管理条例》等文件精神,特制定本办法。
第二条本办法适用于广州市中小学教师继续教育各环节的相关主体。
本办法所指的“中小学教师”是指广州区域内政府办学与社会力量办学相关机构中具有中小学教师资格的各级各类在职教师。
包括公办与民办的普通中学、中等职业学校、特殊教育学校、小学、幼儿园的专任教师及中小学实验教师(实验管理员)与图书管理员;市、区两级教研机构,科研机构,电教机构,少年宫,教师培训机构和校外教育机构中具有教师资格的在职人员(以下统一简称“中小学教师”)。
第三条参加继续教育是中小学教师的权利和义务,是中小学教师资格定期再注册、专业技术职务资格晋升、年度考核和评优评先等的重要条件。
《广州师训》二ΟΟ七年征订通知
《广州师训》二ΟΟ七年征订通知贵校希望在教育评估和学校升级的天平上增添砝码吗?希望与兄弟学校交流信息吗?您希望在职称评定上增强信心吗?希望与同行分享科研、教研成果吗?
请订阅《广州师训》
本刊为广东省新闻出版局批准出版发行的刊物,刊号为粤A-第1056号。
为搞好该刊的出版发行工作,请有关单位鼎力支持,积极做好订阅工作。
在本刊发表文章对教师培训机构、中等职业学校、中学、小学和幼儿园教师的高级、中级职称评定及学校升等级、复评等均有一定作用。
一、栏目安排
主要栏目有:继续教育、校长之声、教师培训机构教育教学、中学教育教学研究、小学教育教学研究、幼儿教育教学研究、职业教育教学研究等等。
二、刊物特点
非营业性质,双月刊,16开,64页,逢2、4、6、8、10、12月下旬出版。
三、主管、主办单位
主管单位:广州市教育局
主办单位:广州市教育评估和教师继续教育指导中心
四、通讯方式:
地址:广州市环市东路天胜村16号之二广州市教育评估和教师继续教育指导中心谢晓冬收。
电话:83495217 邮政编码:510095
电子邮箱:**************传真:83495265
五、订购办法:
1、填好订单后,自行到本编辑部交款或汇款。
2、杂志发放方式:邮寄(亦可自行领取)
广州市教育评估和教师继续教育指导中心
《广州师训》编辑部
二〇〇六年十一月二十五日
存根
订购单位:详细地址:
联系人:电话:
邮政编码:单位盖章:
订单(报订联)
订购单位:详细地址:
联系人:电话:
邮政编码:单位盖章:。
广州市教育局、广州市财政局关于印发广州市中小学教育专家、名校(园)长和名教师工作室管理办法的通知
广州市教育局、广州市财政局关于印发广州市中小学教育专家、名校(园)长和名教师工作室管理办法的通知文章属性•【制定机关】广州市教育局,广州市财政局•【公布日期】2019.02.13•【字号】穗教规字〔2019〕1号•【施行日期】2019.02.13•【效力等级】地方规范性文件•【时效性】失效•【主题分类】教师队伍建设正文广州市教育局广州市财政局关于印发广州市中小学教育专家、名校(园)长和名教师工作室管理办法的通知穗教规字〔2019〕1号各区教育局、财政局,市属各单位:现将《广州市中小学教育专家、名校(园)长和名教师工作室管理办法》印发给你们,请遵照执行。
广州市教育局广州市财政局2019年2月13日广州市中小学教育专家、名校(园)长和名教师工作室管理办法为进一步加强我市中小学教育专家、名校(园)长、名教师工作室(以下简称教师工作室)建设,充分发挥工作室主持人的示范引领和辐射带动作用,根据《中共中央国务院关于全面深化新时代教师队伍建设改革的意见》《广东省委广东省人民政府关于全面深化新时代教师队伍建设改革的实施意见》《广东省教育厅、广东省财政厅关于中小学名教师、名校(园)长工作室的管理办法》(粤教继函〔2018〕19号)和《广东省教育厅广东省财政厅关于印发<中小学幼儿园教师、校(园)长省级培养培训及保障能力建设项目经费管理的暂行办法>的通知》(粤教继〔2018〕2号)等要求,结合我市工作实际,制定本办法。
第一条教育专家、名校(园)长、名教师工作室是在教育专家、名校(园)长、名教师工作室主持人主导下,围绕教育专家、名校(园)长、名教师工作室主持人的教育理念和教育思想,以同一学科、同一学段的优秀中青年教师和校长为工作室成员,以师带徒为主要培养形式,依托广州市中小学教师继续教育网(以下简称“继教网”)建设成网络工作室,共同开展基于线上和线下的学科研究、教改探索、教学反思、学校管理实践的实体与网络相结合的新型工作室,以促进我市教师专业成长和提升教育质量为核心,发挥工作室主持人的示范辐射作用,领航中青年优秀人才成长,为加快推进广州教育现代化,办好人民满意的教育,提供坚实的师资保障。
对话:幼儿教育的发展与评估
对话:幼儿教育的发展与评估作者:来源:《广东教育·综合》2013年第01期刘景容:欢迎广东省督学、幼儿教育中学高级教师黄志斌老师,欢迎广州市教育评估与教师继续教育指导中心评估部主任陈海玉老师。
两位都参加过广东省幼儿园督导评估制度建设的相关工作,对幼儿园的评估工作非常熟悉。
今天,我们就来谈谈“幼儿教育的发展与评估”这个话题。
黄志斌:对幼儿园实行督导评估制度是国家对幼儿教育加强宏观调控、保证教育法律法规和方针政策得以落实的重要机制。
《中华人民共和国教育法》第二章“教育基本制度”第24条规定:“国家实行教育督导制度和学校及其它教育机构教育评估制度。
”《国家中长期教育改革和发展规划纲要(2010-2020年)》(以下简称《发展规划纲要》)第三章要求:“教育行政部门加强对学前教育的宏观指导和管理,相关部门履行各自职责,充分调动各方面力量发展学前教育。
” 幼儿教育属于非义务教育,幼儿园数量多、分布广,社会力量办园占大多数;而幼儿教育行政管理人员配备较少,政府对幼儿园的管理处于一种较为松散的状态。
同时,由于没有固定的课程、统一的教材,也没有教育质量监测制度,导致了幼儿园在某种程度上以市场需求为导向、迎合家长盲目要求来争取生源的现状,淡化了幼儿教育的本质。
因此,对幼儿园实施督导评估尤为迫切与重要。
广东省人民政府教育督导室于20世纪90年代创建了“等级幼儿园”的督导评估模式。
陈海玉:督导评估制度既是国家意志的体现,也是管理科学的必然,意义也很重大。
现代管理分为决策、执行、控制三个部分,监督是控制中非常重要的一环。
基于教育中儿童成长过程的不可逆性以及教育成果显现的长期性,督导评估就显得尤为重要。
以幼儿园督导评估为例,其作用显现在以下五个方面,一是有利于督促幼儿园贯彻执行有关教育的法律、法规、方针、政策,强化依法管理意识,促进办园行为的规范化;二是有利于指导幼儿园遵循教育规律,深化教育教学改革,促进幼儿身心健康发展,提高保教质量;三是有利于引导幼儿园树立内涵发展、自主发展的意识,整体提升办园水平,促进幼儿园可持续发展;四是有利于营造幼儿教育事业的有序化、规范化、公平竞争的良性发展环境;五是有利于引导社会、家长用正确标准评价幼儿园的办园水平,关心和支持幼教事业发展。
广东省教育厅关于开展幼儿园园长培训机构资质评估认定工作的通知-粤教继函[2011]6号
广东省教育厅关于开展幼儿园园长培训机构资质评估认定工作的通知正文:---------------------------------------------------------------------------------------------------------------------------------------------------- 广东省教育厅关于开展幼儿园园长培训机构资质评估认定工作的通知(粤教继函〔2011〕6号)各地级以上市及顺德区教育局,有关高等学校:为进一步加强我省幼儿园园长培训工作,提高培训质量和水平,根据教育部《关于大力加强中小学教师培训工作的意见》(教师〔2011〕1号)和我厅《关于进一步加强和规范幼儿园园长培训工作的意见》(粤教继函〔2009〕4号)的有关精神,决定于2011年上半年开展幼儿园园长培训机构资质评估认定工作。
现将有关事项通知如下:一、评估认定目的通过评估认定一批具备培训条件和能力的培训机构,承担幼儿园园长培训任务,改变目前园长培训管理职责不清,培训行为不规范等问题,进一步提高培训的质量和水平,促进培训机构建设。
二、评估认定条件根据广东省幼儿园园长专家委员会制定的《广东省幼儿园园长培训基地评估标准》(以下简称《评估标准》)(附件1),对申请资质认定的培训机构进行评估打分,根据评分和培训工作需要,由我厅确定一批省级和市县级园长培训基地。
三、申请认定范围承担幼儿园园长培训的教师进修学校、幼儿师范学校及参与园长培训的有关高等学校(须设有学前教育专业并开展过相关培训)。
四、评估程序和时间安排评估认定工作分两步进行:第一步先由各地级市教育行政部门,依据《评估标准》对申报单位进行初评和申报工作(高校直接向我厅申报);第二步由我厅组织专家组进行复评和认定。
这项工作从发文之日开展至今年6月底结束。
五、申报材料各申报单位须提交《广东省幼儿园园长培训机构资质评估认定申请表》一式两份、近三年开展幼师和园长培训工作总结一式两份、培训机构法人资格证书(复印件一份)。
广州市教育局关于印发《广州市中小学教师继续教育学分管理规定》的通知
广州市教育局关于印发《广州市中小学教师继续教育学分管理规定》的通知文章属性•【制定机关】广州市教育局•【公布日期】2003.10.20•【字号】穗教发[2003]37号•【施行日期】2003.10.20•【效力等级】地方规范性文件•【时效性】现行有效•【主题分类】高等教育正文广州市教育局关于印发《广州市中小学教师继续教育学分管理规定》的通知(穗教发[2003]37号)各区、县级市教育局,市、区和县级市各中小学教师培训机构、少年宫,局属各单位:为认真贯彻落实《2003-2005年广州市中小学教师继续教育规划》(穗教发〔2003〕16号)和《2003-2005年广州市中小学教师继续教育规划实施细则》(穗教发〔2003〕18号)的精神,进一步做好我市中小学教师继续教育管理工作,我局制定了《广州市中小学教师继续教育学分管理规定》,现印发给你们,请认真遵照执行。
二OO三年十月二十日广州市中小学教师继续教育学分管理规定根据《2003-2005年广州市中小学教师继续教育规划实施细则》(穗教发[2003]18号)的规定,我市中小学教师继续教育在新的周期,市与区(县级市)之间、区(县级市)与区(县级市)之间实行学分互认。
为了规范我市中小学教师(以下称学员)继续教育的学分管理工作,特制定本规定。
一、使用广州远程教育中心教务管理平台进行学分管理本周期,我市中小学教师继续教育的教学管理使用广州远程教育中心的教务管理平台(以下简称平台),平台赋予各级培训机构不同的权限进行管理。
(一)学员注册根据市、区和县级市所分配的学员学号,学员所在单位指定管理员把参加继续教育的学员名单输入平台。
(二)登记学分任课教师必须在学分登记表上签署姓名,学分登记表应该长期保留。
市和区(县级市)级教师培训机构负责把学员经培训获得的学分录入平台。
开设校本培训的学校,负责把学员取得校本培训课程的学分录入平台,经市或区(县级市)级培训机构确认后生效。
平台可以显示学员每门课程的单科学分登记表,并且有教师培训单位的公章和负责人的签名(见附件1)。
广州市教育局关于印发广州市卓越中小学校长促进工程培养对象培养期满考核办法的通知
广州市教育局关于印发广州市卓越中小学校长促进工程培养对象培养期满考核办法的通知文章属性•【制定机关】广州市教育局•【公布日期】2017.12.08•【字号】•【施行日期】2017.12.08•【效力等级】地方规范性文件•【时效性】现行有效•【主题分类】教师队伍建设正文广州市教育局关于印发广州市卓越中小学校长促进工程培养对象培养期满考核办法的通知华南师范大学、广东第二师范学院、广州大学,白云区、黄埔区、番禺区、花都区、南沙区、从化区、增城区教育局:根据《广州市教育局关于印发市卓越中小学校长促进工程实施方案的通知》(穗教师资〔2016〕53号)要求,结合我市基础教育发展和校长队伍建设的实际,为提高培训绩效,促进校长专业成长,推动我市外围城区中小学的优质均衡发展,我局制定了《广州市卓越中小学校长促进工程培养对象培养期满考核办法》,现印发给你们,请认真贯彻实施。
广州市教育局2017年12月8日(广州市教育评估和教师继续教育指导中心联系人:熊小艳,联系电话:83494392)广州市卓越中小学校长促进工程培养对象培养期满考核办法一、指导思想该培养工程以促进校长专业素质的提升、学校办学水平的提升、区域教育质量的整体提升为目标,为促进项目目标的实现,建立健全培养对象考核评价机制,充分发挥考核对培养对象的推动和引导作用,提高培养对象专业水平,深入推进从化、增城等七区教育领军人才队伍建设,进一步促进我市城乡教育一体化发展。
二、考核指标要求培养期满考核以对培养对象学习表现的考评为核心,在培养周期结束时进行期满考核工作。
期满考核指标(附件1)由以下6个指标综合计算确定:(一)理论学习阶段,培养对象提交的一份个人现状分析报告、一份所在学校现状分析报告。
(二)调研考察阶段,培养对象提交的一份调研考察报告。
(三)跟岗学习阶段,培养对象提交的一份跟岗学习报告。
(四)返岗实践阶段,培养对象提交的一份学校整体或专项发展方案和一份学校管理类论文。
广州市教育局关于广州市中小学教师继续教育校本培训示范基地评审结果的通报
广州市教育局关于广州市中小学教师继续教育校本培训示范基地评审结果的通报文章属性•【制定机关】广州市教育局•【公布日期】2004.12.24•【字号】穗教发[2004]48号•【施行日期】2004.12.24•【效力等级】地方规范性文件•【时效性】现行有效•【主题分类】机关工作正文广州市教育局关于广州市中小学教师继续教育校本培训示范基地评审结果的通报(穗教发〔2004〕48号)各区、县级市教育局及广州市经济技术开发区教育局,市、区教师培训机构,局属中小学、幼儿园:根据《2003-2005年广州市中小学教师继续教育校本培训实施方案》(穗教发〔2003〕36号)和《关于开展我市中小学教师继续教育校本培训示范基地评审工作的通知》(穗教组人〔2004〕50号)的要求,经学校申报,培训机构推荐,各区(县级市)教育部门审核,我局组织考核、评审和审批,评定了22所学校为广州市中小学教师继续教育校本培训示范基地,18所学校为广州市中小学教师继续教育校本培训实验学校(具体名单见附件),现予以通报表扬。
请各区、县级市教育局认真做好广州市中小学教师继续教育校本培训示范基地及实验学校建设,进一步规范中小学教师继续教育校本培训工作,全市中小学校要积极向校本培训示范基地学习,不断提高教师校本培训工作的质量和水平,加快我市中小学教师继续教育校本培训工作的发展步伐,促进学校的可持续发展和教师的专业化成长。
附件:1.广州市中小学教师继续教育校本培训示范基地名单2.广州市中小学教师继续教育校本培训实验学校名单二○○四年十二月二十四日附件1广州市中小学教师继续教育校本培训示范基地名单广州市执信中学广州市培正中学广东仲元中学广州市培英中学广州市芳村区金道中学广州市第一中学广州市第四中学广州市第十中学广东第八十九中学广州市花都区职业技术学校广州市东山区东风东路小学广州市东山区培正小学广州市荔湾区人民中路小学广州市荔湾区乐贤坊小学广州市海珠区实验小学广州市芳村区大策直街小学广州市天河区华景小学广州市天河区先烈东小学增城市荔城街第二小学广州经济技术开发区笔岗小学广州市东山区东方红幼儿园广州市黄埔区华联外语实验幼儿园附件2广州市中小学教师继续教育校本培训实验学校名单广州市旅游商贸职业学校广州市南武中学广州市第八十六中学从化市第七中学增城市增城中学广州市东山区文德路小学广州市越秀区东风西路小学广州市越秀区教育路小学广州市海珠区同福中路第一小学广州市黄埔区怡园小学广州市天河区中海康城小学广州市白云区京溪小学广州市白云区教师进修学校附属小学广州市番禺区市桥中心小学广州市番禺区大岗镇中心小学广州市花都区新华棠澍小学从化市流溪小学广州市幼儿师范学校附属幼儿园。
广州市教育局关于开展广州市第六批中小学骨干教师遴选认定工作的通知
(二)竞争择优原则。通过全市中小学(含中等职业学校)、 幼儿园、各区教育行政部门择优遴选、逐级推荐、市级认定的方 式选拔。
(三)公平公正公开原则。严格遵守遴选条件和工作程序,严 格执行公示制度,确保遴选结果公正公平公开。
学校单位上报的推荐人选材料进行审核,提出市级骨干教师认定 建议名单。
我局研究确定广州市第六批市级中小学骨干教师正式名单,经 公示无异议后发文认定,颁发市级骨干教师认定电子证书,并分 批组织培训。
四、工作要求 (一)各区要完成全区教师总人数 7%的区级骨干教师认定 和培养工作,各中小学校、各区教育局要认真做好本校、本区教 师队伍的建设规划,做好校级、区级骨干教师培养工作和市级骨 干教师的推荐工作,在区域建立一支有一定教学风格、在教育教 学岗位上起示范带头作用的骨干教师队伍。 (二)各区教育局,市、区属学校和申报者要严格按照文件 要求的时间完成审核、提交或材料申报工作。
《新时代中小学教师职业行为十项准则》《新时代幼儿园教师职 业行为十项准则》的行为,在推荐、审核过程中严格执行“师德 一票否决制”,申报者需在“广州市中小学教师继续教育网”(以 下简称“平台”)上传个人手写签名的《中小学教师职业准则承诺 书》(电子版在平台申报页面下载);
(二)教龄 6 年以上,年龄不超过 45 周岁(1974 年 1 月 1 日及以后出生),身心健康;中学(含中等职业学校)教师必须 具有本科及以上学历,小学教师必须具有本科及以上学历,具有 中小学一级教师以上职称;幼儿园教师必须具有大专及以上学 历,具有中小学二级教师以上职称;
附件 1
广州市第六批中小学骨干教师名额分配表
对话:幼儿教育的发展与评估——以广东省幼儿园评估为例
育 ,构建 的是 以示范性幼儿园为中 心 的 网 络 管 理 机 制 。 国 办 发 [ 2 0 0 3 ]1 3号文 《 关于幼儿教 育改 革 与发展 的指导意 见》第 1 5条 指
出 “ 形成 以省 、地 、县 、乡各 级示 范性幼儿 园为 中心 .覆盖各级各类 幼儿 园的指导 和服务 网络 ” ;第 1 6 条指 出 “ 定期对示范性幼儿园进行
评估方 案》 ,首先是 幼儿 园的 自评
蓝本 ,其次是幼儿园发展指引 ,对 区一级 、市一级、省一级呈现 阶梯 性标准 。 刘景容 :现在的幼儿园评估是 自愿 申报的 .接受评 估的幼儿园是 少数 ,而且往往是代表 着当地 学前 教育最好的那一小部 分.这能反映
出面 上 的 问题 吗 ?
涵发展 、 自主发展 的意识 ,整体提
升办 园水平 .促进幼儿 园可持续发
一 一 一 一 一 一 一 一 一 一 一 一 一 一 学前教育 。 ” 幼儿教育属于非义务
会力量办园 占大多数 :而幼儿教育 行政管理人员 配备 较少 。政府对幼
儿园的管 理处 于一种较 为松散 的状
于督促 幼儿 园贯彻执行有关教育 的 法律 、法规 、方针 、政策 ,强化依
法管理 意识 .促进办 园行为 的规范 化 :二是有利于指导幼儿 园遵循教 育规律 ,深化教 育教学改革 ,促进
园督导评估是以评估促进 幼儿 园的 整体发展 ,是过程和手段 ,而非终
极 目的 。评估 中既有 自评 也 有他 评 ,他评是 以 自评为基础 .而有效 的 自评更能推动幼儿园的发展 。因 此 ,2 0 0 8年 出台 的 《 幼 儿 园督导
过程 可 以做 到对 幼儿 园的 资金 投
价 ,取信家长 、社会 ,借此获得发 展 的内外动力 ,使幼儿 园走上 自我 约 束 、 自我 完 善 、 自我发 展 的轨
广州市教育局关于印发《广州市中小学教师继续教育网络远程教育课程评审办法》的通知
广州市教育局关于印发《广州市中小学教师继续教育网络远程教育课程评审办法》的通知文章属性•【制定机关】广州市教育局•【公布日期】2004.07.22•【字号】穗教组人[2004]32号•【施行日期】2004.07.22•【效力等级】地方规范性文件•【时效性】现行有效•【主题分类】信访正文广州市教育局关于印发《广州市中小学教师继续教育网络远程教育课程评审办法》的通知(穗教组人〔2004〕32号)各区、县级市教育局及广州经济技术开发区教育局,市、区和县级市各中小学教师培训机构、少年宫,局属各单位:现将《广州市中小学教师继续教育网络远程教育课程评审办法》印发给你们,请认真遵照执行。
二00四年七月二十二日附件:广州市中小学教师继续教育网络远程教育课程评审办法为推进广州市中小学教师继续教育网络课程的建设,提高网络课程开发的质量,进一步满足我市中小学教师终身学习的要求,根据我市中小学教师继续教育网络课程建设的特点、有关网络课程制作规范要求和《广州市中小学教师继续教育网络课程制作指引》,结合广州的实际情况,特制定本评审办法。
一、评审的原则(一)全面性原则网络课程的评审要依据系统科学理论与方法,从整体出发,考察网络课程各个部分的关联情况和综合性能。
(二)客观性原则对网络课程进行评审时,依据评审标准,客观、公正地按照指标体系给定相应分数,对网络课程的质量进行评价。
(三)以学为主的原则对网络课程进行评审时,要将学习者的学习作为评审的出发点,重点考察网络课程中的功能和资源是否与学习活动相关,是否能满足学习者学习的需要。
(四)实用性原则对中小学教师继续教育网络远程教育课程评审时要突出实用性、理论与实践相结合等成人教育的特点。
二、评审的组织(一)网络课程的评审由“广州市教育评估和教师继续教育指导中心”负责组织。
(二)网络课程由“广州市中小学教师继续教育网络远程教育课程评审组”负责评审。
四、评审及其标准的说明(一)评审工作的说明1.网络课程是网络教育的基础,是网络教育质量的保证。
广州市教育局关于印发《广州市中小学骨干教师选拔和培养实施方案》的通知
广州市教育局关于印发《广州市中小学骨干教师选拔和培养实施方案》的通知文章属性•【制定机关】广州市教育局•【公布日期】2006.09.29•【字号】穗教发[2006]10号•【施行日期】2006.09.29•【效力等级】地方规范性文件•【时效性】现行有效•【主题分类】教师队伍建设正文广州市教育局关于印发《广州市中小学骨干教师选拔和培养实施方案》的通知(穗教发〔2006〕10号)广州大学,市教育评估和教师继续教育指导中心,各区(县级市)教育局、教师进修学校,市属各中等职业学校,局属各中小学:为了进一步加强我市中小学骨干教师队伍建设,我局制定了《广州市中小学骨干教师选拔和培养实施方案》,现印发给你们,请认真贯彻落实。
在执行过程中,若有意见,径直向我局组织人事处反映。
二〇〇六年九月二十九日广州市中小学骨干教师选拔和培养实施方案根据广东省教育厅《广东省中小学教师继续教育工作计划(2004-2007年)》(粤教继〔2004〕16号)和《2006-2007年广州市中小学教师继续教育规划》(穗教组人〔2006〕3号)的精神,为进一步加强我市中小学(含幼儿园,下同)骨干教师队伍建设,促进中小学教师队伍整体素质的提高,现就开展中小学骨干教师选拔和培养工作提出如下意见:一、指导思想和培养目标(一)指导思想:以邓小平理论、“三个代表”重要思想和科学发展观为指导,通过选拔认定一批市、区(含县级市,下同)、校三级中小学骨干教师,并采取相应的培养措施,建立起一支具有良好的思想政治素质与职业道德、扎实的专业知识、较高的教育教学水平、较强的教育科研能力、显著的教学成果、在教育教学岗位上起到指导、示范、带头作用的骨干教师队伍,以此促进和提高我市中小学教师队伍的整体素质。
(二)培养目标:市级中小学骨干教师选拔的数量为500名左右,区级骨干教师选拔的数量分别占本区中小学专任教师总数的5%左右,校级骨干教师选拔的数量分别占本校中小学专任教师总数的20%左右。
广州市教育局关于聘请广州市第四届特约教育督导员和第二届广州市督学的决定-穗教[2005]60号
广州市教育局关于聘请广州市第四届特约教育督导员和第二届广州市督学的决定正文:---------------------------------------------------------------------------------------------------------------------------------------------------- 广州市教育局关于聘请广州市第四届特约教育督导员和第二届广州市督学的决定(穗教〔2005〕60号)为了进一步贯彻、实施《中华人民共和国教育法》,完善教育督导和评估制度,加强对我市教育工作的行政监督和民主监督,发挥教育督导在推进素质教育工作中的保障和导向作用,保证国家有关教育方针、政策、法规的贯彻执行,经研究,现聘请程悦等15位同志为广州市第四届特约教育督导员,聘请邓秀钏等27位同志为第二届广州市督学,任期均为3年。
希望以上同志认真学习国家的教育法律法规,掌握教育督导与评估的理论、方法和技术,坚持依法督导,探求教育规律,为我市的教育改革和发展,为创建教育强市做出新的贡献。
附件:广州市第四届特约教育督导员、第二届广州市督学名单二○○五年五月十日附件广州市第四届特约教育督导员名单程悦女民革广州市第四十七中学教师姚学宗男民盟广州市执信中学教师姚红女民盟广州医学院医管处处长张凤娟女民盟广州市荔湾区沙面小学校长黄维新男民建广州经济贸易中等专业学校教师唐绮红女民进广州市第二十七中学副校长李伟成男民进广州市教育局教研室教研员谢小萍女民进广州市第七中学副校长陈玉萍女农工党广州市教育局教研室教研员郑秀清女致公党广州市越秀区教育局教研室教研员冯华女九三学社广州大学信息与机电工程学院教师林华女台盟广州市轻工中专学校教师崔建州女工商联广州市工商业联合会助理调研员李麦浪女无党派广州市教育科学研究所学前教育室主任姚中东女无党派广东华侨中学教师第二届广州市督学名单邓秀钏女广州市教育局原助理巡视员龙伯达男广州市教育局原督导室正处级督学李悦富男广州市教育局原督导室正处级督学何锡全男广州市教育局原督导室副主任王远祥男广州市教育局原职教处副处长余松阜男广州市教育局原小教处副处长陈晓红女市教育评估与教师继续教育指导中心中学高级教师黄志斌女市教育评估与教师继续教育指导中心中学高级教师毕家懿女海珠区教育局原局长范达男白云区教育局原局长何名欢男东山区教育局原副局长李鸣彬男越秀区教育局原副局长黄炽荣男海珠区教育局原副局长凌达文男白云区教育局原副局长何沃桓男从化市教育局原副局长陈美霞女东山区教育局原督导室主任林卓群男海珠区教育局原督导室主任麦敬男白云区教育局原督导室主任邓庆达男芳村区教育局原督导室主任龙德浩男番禺区教育局原督导室主任欧海英女荔湾区教育局原督导室副主任黎丽华女海珠区教育局教育评估中心副主任黄立通男广州市第六中学原校长黄俊勇男广州市第七中学原校长钟旭槐男广州市第十六中学原校长李子松男广东广雅中学原副校长、温钻儿女广州市幼儿师范学校附属幼儿园原园长——结束——。
广州市教育局关于印发《广州市中小学校长和教师继续教育基地管理办法》的通知
广州市教育局关于印发《广州市中小学校长和教师继续教育基地管理办法》的通知文章属性•【制定机关】广州市教育局•【公布日期】2011.09.16•【字号】穗教发[2011]65号•【施行日期】2011.09.16•【效力等级】地方规范性文件•【时效性】现行有效•【主题分类】教师队伍建设正文广州市教育局关于印发《广州市中小学校长和教师继续教育基地管理办法》的通知(穗教发〔2011〕65号)各区(县级市)教育局,市、区(县级市)两级教师培训机构,局属各单位:为规范广州市中小学校长和教师继续教育基地的管理工作,我局制定了《广州市中小学校长和教师继续教育基地管理办法》,现印发给你们,请按照执行。
二〇一一年九月十六日广州市中小学校长和教师继续教育基地管理办法第一条为加强我市中小学校长和教师继续教育基地建设和管理,充分发挥继续教育基地在教育改革、课程改革、校本培训、教学研讨、校企合作等教育教学方面的优势,加强校长队伍和教师队伍建设的力度,有效地提高我市中小学校长和教师的思想道德素质、专业素质和实践能力,逐步形成高质量、有特色的广州市中小学校长和教师培训实践体系,特制定本办法。
第二条市中小学校长和教师继续教育基地是以学校(包括中小学校、高等院校、社会教育机构等,下同)为依托,对原有学校或机构功能进行拓展,为校长和教师参加继续教育,提高教师和校长道德素质、专业素质和实践能力的重要场所。
本管理办法中的中小学校长和教师继续教育基地分培训基地与实践基地两种类型,其中培训基地是指市中小学校长培训基地、市中小学教师培训基地、市中等职业学校教师培训基地,实践基地是指市中小学校长实践基地、市中小学教师实践基地、市中等职业学校教师实践基地。
第三条基地条件(一)培训基地的条件:1.具有法人资格,或受法人正式委托,能独立开展校长培训或教师培训工作。
2.有与培训工作相适应的教学场所、设施、设备;有与培训任务相适应的教学、管理人员;能根据培训工作的需要和特点,聘请具有相应理论水平、实践经验的在行业具有相应资格的教授、专家、工程师或技术人才作为培训基地的教育管理人员和教学人员;在培训工作方面有自己的特色和方法。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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刘静
广州市荔湾区育星和平幼儿园
28
谭敏霞
广州市荔湾区芳村幼儿园
天河区
29
符静思
广州市天河区珠江新城猎德幼儿园
30
何小丽
广州市天河区学前教育指导中心
31
张伟英
广州市幼儿师范学校附属幼儿园
32
邢演
广州市幼儿师范学校附属幼儿园
33
曾梦霏
华南师范大学附属幼儿园
34
李冬梅
华南师范大学附属幼儿园
35
陈旺
华南师范大学附属幼儿园
广州市从化区街口街沙贝小学
88
吴银开
广州市从化区城郊街中心小学
89
杨少玲
广州市从化区托斯卡纳幼儿园
90
崔红
广州市从化区太平镇金苹果幼儿园
增城区
91
阮艳萍
广州市增城区新塘镇中心幼儿园
92
徐芳
广州市增城区新塘镇官湖村幼儿园
93
郭柳清
广州市增城区石滩镇龙地村幼儿园
94
张芷婷
广州市增城区中新社区蓝天幼儿园
95
79
林秋燕
广州市番禺区洛浦街西二幼儿园
80
陈均茹
广州市番禺区小谷围街中心幼儿园
南沙区
81
潘嘉文
广州市南沙区大坳村幼儿园
82
黄锦芬
广州市南沙区第一幼儿园
83
肖颖
广州市南沙区第二幼儿园
84
麦结文
广州市南沙区黄阁镇麒麟新城幼儿园
85
林嘉
广州市南沙区童真幼儿园
86
傅舒婷
广州市南沙区东晖幼儿园
从化区
87
谢爱环
广州市轻工业局幼儿园
10
徐佃伟
广州市越秀区云台里幼儿园
11
王晓
广州市越秀区未来教育培训中心
海珠区
12
萧秀薇
广州市海珠区海珠幼儿园
13
梁丽红
广州市海珠区海鸥幼儿园
14
赵改霞
广州市海珠区蓝色康园幼儿园
15
黄慧涛
广州市海珠区金碧第一幼儿园
16
李晓珺
广州市海珠区福安街幼儿园
17
周丽琼
广州市海珠区穗花幼儿园
18
71
陈建婷
广州市番禺区洛浦街中心幼儿园
72
李园莉
广州市番禺区沙头街中心幼儿园
73
刘琳
广州市番禺区大石街朝阳东幼儿园
74
吴小屏
广州市番禺区南村镇雅居乐佰利山幼儿园
75
杨静
广州市番禺区荣达幼教集团东怡幼儿学校
76
陈丽红
广州市番禺区东环街左边幼儿园
77
雷小菊
广州市番禺区市桥街金色童年幼儿园
78
陈洁玲
广州市番禺区珊瑚湾畔加拿达幼儿园
附件1
学员名单汇总表
区域
序号
姓名
单位
越秀区
1
梁艳芬
广州铁路(集团)公司第一幼儿园
2
丁红艳
广州铁路(集团)公司第一幼儿园
3
侯捷敏
广州铁路(集团)公司第一幼儿园
4
李深平
广州机务段幼儿园
5
吴佩绮
广州越秀区五羊幼儿园
6
吴娟
广州越秀区五羊幼儿园
7
刘宇红
广州市越秀区恒福幼儿园
8
庞芦凤
广州市越秀区穗华幼儿园
9
梁韻怡
54
黄妙航
广州市白云区唐阁幼儿园
55
岑少毅
广州市白云区艺阳幼儿园
56
彭倩文
广州市白云区石井环滘幼儿园
57
曾婷
广州市白云区三元里第二幼儿园
58
李敏
广州市白云区人和镇人和村幼儿园
黄埔区
59
李卫敏
广州文船实业有限公司幼儿园
60
陈瑞璇
广州市黄埔泰景幼儿园
61
陈艳霞
广州市黄埔区龙光幼儿园
62
钟丽
广州开发区第一幼儿园
姚晓欣
广州市增城区正果镇幼儿园
96
邹海燕
广州市增城区永宁街翟洞欢乐幼儿园
97
蓝伟珍
广州市增城区大埔育英幼儿园
98
王碧玲
广州市增城区阳光幼儿园
99
罗金益
广州市增城区增江街凤塔社区幼儿园
100
徐向英
广州市増城区朱村街中心幼儿园
附件2
培训时间安排表
培训时间
培训安排
6月4日至10日
集中理论学习
6月11日至25日
63
许晶
广州市黄埔区九龙中心幼儿园
番禺区
64
廖丽文
广州市番禺区市桥街沙墟一幼儿园
65
刘洲
广州市番禺区东城幼儿园
66
林春梅
广州市番禺区沙湾镇紫坭幼儿园
67
周等新
广州市番禺区洛浦街洛城幼儿园
68
梁燕群
广州市番禺区钟村街祈福新邨半山幼儿园
69
黄宇华
广州市番禺区南村镇新基幼儿园
70
马媛
广州市番禺区钟村街祈福倚湖湾幼儿园
45
黄俊杰
广州市白云区广园第三幼儿园
46
唐雪莉
广州市白云区富力半岛艺术幼儿园
47
郑红娣
广州市白云区棠涌幼儿园
48
谭翠云
广州市白云区快乐宝贝幼儿园
49
梁超勤
广州市白云区旭日幼儿园
50
刘利娣
广州市白云区启思幼儿园
51
黎燕芸
广州市白云区艺智幼儿园
52
张惠芬
广东外语外贸大学幼儿园
53
李巧儿
广州市白云区广园第三幼儿园
麦颖婵
广州市海珠区晓港中马路幼儿园
19
李水清
广州市海珠区瑞宝街穗华幼儿园
20
庾燕珍
广州市海珠区昌岗街朝圣托儿所
21
姚嘉瑜
广州市海珠区赤岗街汇美景台幼儿园
荔湾区
22
黎文辉
广州市二商幼儿园
23
郑旖旎
广州市荔湾区协和幼儿园
24
石锐
广州市荔湾区荔贤艺术幼儿园
25
吕健
广州钢铁企业集团有限公司幼儿园
26
李秀玲
广州市荔湾区广雅幼儿园
36
张俊卿
广州市天河区岭南中英文幼儿园
37
陈优雪
广州市天河区岭南中英文幼儿园
38
叶蔚
广州市爱学教育信息咨询有限公司
白云区
39
刘萍
广州市白云区大大托儿所
40
黎秋银
广州市白云区韵苗幼儿园
41
廖庆
广州市白云区孙瑞雪实验幼儿园
42
林丹
广州市白云区孙瑞雪实验幼儿园
43
王晓丽
广州市白云区雅怡幼儿园
44
曾思前
广州市白云区博海小学
市内跟岗实践
6月26日至30日Leabharlann 集中理论学习7月2日至8日
集中理论学习
7月10日至15日
集中理论学习
7月17日至21日
案例研究
6月10日至7月10日
网络研修