青海西部矿业股份有限公司重组方案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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青海西部矿业股份有限公司重组方案西部矿业有限责任公司系原锡铁山矿务局整体改制而成的大型矿业资产经营公司,成立于2000年5月8日,是本公司的主发起人,持有本公司85.86%的股份,公司法定代表人毛小兵,注册资本为15802万元,其中:青海省国有资产管理委员会出资13504万元,占注册资本的85.46%;青海省重工物资供销公司出资2298万元,占注册资本的14.54%。
锡铁山矿务局是国家“六五”计划重点建设项目,始建于1982年8月,曾先后隶属于中国有色金属工业总公司、国家有色金属工业局、中国铜铅锌有限公司。2000年4月19日,经原中国铜铅锌有限公司以中铜资字[2000]019号“关于锡铁山矿务局建立现代企业制度实施方案的批复”,同意将锡铁山矿务局改制为有限责任公司。2000年7月,依据国务院有关文件,中国铜铅锌有限公司解散,西部矿业有限责任公司移交青海省地方管理。
公司主营业务为:铜、铅锌矿采矿、选矿、冶炼、加工及其产品的销售;有色金属矿产品贸易;地质勘查、主营产品的化学分析,硫精矿、回流铅锌、铜、锂及阳极泥和铅锌、锂合金产品的生产与销售、硝酸银及相关的银化工产品的生产与销售(国家有专项规定的除外)。
西部矿业有限责任公司为了进一步转换企业的经营机制,建立现代企业制度,充分利用现代资本市场,开辟广阔的直接融资渠道,以期进一步提高公司的社会知名度,扩大公司产品的市场占有率,以国家西部大开发为历史契机,以实现跳跃式大发展的宏伟目标,联合鑫达金银开发中心、株洲冶炼厂、长沙有色冶金设计研究院、广州保税区瑞丰实业有限公司四家单位,拟以西部矿业有限责任公司所拥有的优质经营性资产为主体,共同发起设立青海西部矿业股份有限公司。青海西部矿业股份有限公司筹委会经过审慎考虑,提出以下公司重组方案。
一公司重组的目的
一家公司在上市之前对现有资产进行重新组合,是世界各国通行的做法。
之所以要进行资产重组,主要是为了达到以下目的:
1、提高资本利润率,实现本次资本筹集最大化,兼顾企业长期融资能力,满足企业发展对资金投入的不断需求;
2、建立产权明晰,政企分开,权责明确,管理科学的现代企业制度,学习、引进先进管理技术和经验,提高公司总体管理水平;
3、实施企业生产经营职能和社会职能分离,改变企业办社会状况,提高主体经营效果。
二公司重组的原则
由于企业的股份制改制及募股上市工作处于国家有关法律法规的严格控制和规范之下,同时,证券市场也根据投资者的一般认同趋势对上市企业有着各方面的基本要求,因此改制重组方案的设计遵循了以下原则:
1、完善主体架构,符合法律法规要求,推进现代企业制度的建立;
2、凸现主营业务,如实反映股份公司经营能力,强化企业的核心竞争力;
3、整合资产配置,为股份公司今后业务发展夯实资产基础,并保障控股股东未上市部分与股份公司之间的协调发展;
4、避免同业竞争,有利于股份公司顺利上市和未来健康发展;
5、减少关联交易,有利于维护所有投资者合法权益;
6、规范内部管理,有利于增强股份公司整体对外发展能力。
三、改制重组的目标
根据以上改制原则,新建立的股份公司必须达到的目标是:
(1)实现产权多元化
通过此次改制上市,组建由控股股东控股的股份公司,达到产权多元化,形成明确的资产受益主体,实现资产的保值增值。
(2)突出主营业务
通过将控股股东业务归类,将其中优质资产投入股份公司,使其成为专业从事采矿、选矿、地质勘测、质检的公司,以保证股份公司的连续和快速发展,增强公司抵抗风险能力。
(3)增强赢利能力
股份公司改制重组以采矿、选矿资产为主体,非经营性资产及部分赢利能力差的资产留在控股股东,吸收控股股东内优质资产,使股份公司具有较高的赢利水平,有利于树立良好的市场形象。
(4)建立完善的法人治理结构
股份公司设立后按照《公司法》的要求建立完善的法人治理结构,具体包括股东大会、董事会、监事会和经营管理层,董事会包括独立董事;建立健全董事会、监事会、经营管理层决策程序和决策制度,从而减少公司经营风险。
(5)建立完善的财务管理制度
股份公司严格执行《股份制财务会计制度》(《现为企业会计制度》)及财政部、证监会具体规定,在组织上建立独立的内部审计部门,建立完善的内部控制制度,有效防范财务风险。
四、改制重组方案
(一)业务重组
控股股东将采矿、选矿、地质勘测、质检等业务全部投入股份公司,将不再从事该等业务。
(二)资产重组
控股股东将与采矿、选矿、地质勘测、质检等有关的管理机关、锡铁山二矿、锡铁山铅锌矿(含选矿厂、铁路)、质检中心及北京鑫泉科贸有限公司、锡铁山矿产地质勘查有限责任公司的相关权益等主要生产经营性资产(含采矿权但不包括土地使用权及部分房屋建筑物)、相应的负债投入股份公司,以上资产截至2000年8月31日的账面资产价值为:总资产31162万元,净资产9590万元。根据北京中锋资产评估有限责任公司评估并出具中锋评报字(2000)第029号资产评估报告,并经青海省财政厅青财企字第[2000]1341号文确认,评估后的资产价值为:总资产34277万元,总负债21826万元,净资产12450万元。
资产评估结果汇总表
单位:万元
(三)债务重组
重组之前控股股东拥有的资产和承担的负债在重组完成后由控股股东和股份公司分别拥有和承担。该等资产和负债在控股股东和股份公司之间划分的基本原则是:划入股份公司的生产经营单位所占用的资产及与该单位有关的负债全部划归股份公司,因股份公司业务直接发生的负债全部划归股份公司,与股份公司业务无关的负债留在控股股东。
(四)人员重组
进入股份公司的人员遵循随资产、随岗位进入的原则,不包含离退休人员。设立时进入股份公司员工共有660人,其中高级职称6人,中级职称33人,具大专以上学历的68人。人员的专业构成情况如下:
在具体的人事管理上,股份公司按照国家有关规定,给予每个员工住房、