人民医院开展新技术新项目规定
医院新技术新项目准入制度
医院新技术新项目准入制度为了适应社会发展和医学科技的进步,医院需要引进新技术和新项目,以提高医疗质量和服务水平。
然而,由于新技术和新项目的风险较高,医院需要建立一套准入制度,以确保引进的新技术和新项目具有一定的安全性和有效性。
以下是医院新技术、新项目准入制度的一些建议。
首先,医院应根据自身的实际情况和发展需求,制定科学合理的新技术、新项目引进计划。
该计划应该明确新技术、新项目引进的目标和方向,确定引进的优先级和时间节点。
同时,医院还应建立一个专门的技术评估团队,由相关科室的专家组成,负责对新技术、新项目进行评估和筛选。
其次,医院应对引进的新技术、新项目进行风险评估和效果评价。
风险评估主要包括对新技术、新项目可能存在的医疗风险、安全风险和经济风险进行评估和预测,以评估引进新技术、新项目的可行性和安全性;效果评价主要包括对新技术、新项目的临床效果、经济效益和社会效益进行评价,以评估引进新技术、新项目的有效性和价值。
再次,医院应制定严格的准入标准和程序。
准入标准应根据风险评估和效果评价的结果确定,包括对新技术、新项目的相关要求和指标进行规定。
准入程序应包括申请、评估、审批、试点和全面推广等环节,以确保新技术、新项目的引进过程透明公正,并能够及时发现和解决问题。
此外,医院还应加强与社会各界的沟通和合作。
医院可以与高校、科研机构、医疗器械企业等建立合作关系,共同开展科研与临床试验,加强新技术、新项目的研发和应用。
同时,医院还可以组织专家进行相关培训和学术交流,提高医务人员的专业水平和技术熟练度。
最后,医院应建立健全的跟踪监测机制和质量控制体系。
引进新技术、新项目后,医院应对其进行监测和评估,及时掌握其使用情况和效果,发现和解决问题。
同时,医院还应建立质量控制体系,对新技术、新项目的操作和应用进行规范和监督,确保其在临床实践中的安全性和有效性。
综上所述,医院新技术、新项目准入制度的建立对于提高医疗质量和服务水平至关重要。
新技术新项目准入制度
新技术、新项目准入管理制度医疗新技术是指近年来在国内外医学领域具有发展趋势的新项目(即通过新手段取得的成果),在本院尚未开展过的项目和尚未使用的临床医疗新手段。
第一章医疗新技术准入及管理一、医疗新技术准入及临床应用管理组织《医疗质量与安全管理委员会》全面负责新技术的准入及临床应用管理工作;科室医疗质量与安全管理小组负责科室拟开展新技术的初审及新技术开展的日常监督工作;医务科具体负责新技术的申报登记及新技术临床应用情况的动态管理。
二、新技术准入管理(一)医疗新技术准入管理按照卫生部《医疗技术临床应用管理办法》的要求实行分类管理。
具体分为:第一类医疗技术是指安全性、有效性确切,医疗机构通过常规管理在临床应用中能确保其安全性、有效性的技术。
第二类医疗技术是指安全性、有效性确切,涉及一定伦理问题或者风险较高,卫生行政部门应当加以控制管理的医疗技术。
第三类医疗技术是指具有下列情形之一,需要卫生行政部门加以严格控制管理的医疗技术:涉及重大伦理问题;高风险;安全性、有效性尚需经规范的临床试验研究进一步验证;需要使用稀缺资源;卫生部规定的其他需要特殊管理的医疗技术。
(二)新技术准入必备条件1.拟开展新技术应符合相应国家的相关法律法规和各项规章制度;2.有卫生行政部门批准的相应诊疗科目;3.拟开展新技术的主要人员为具有执业资格并在本院注册、能够胜任该项医疗技术临床应用的专业人员;4.有与开展该项新技术相适应的设备、设施和其他辅助条件,并具有相应的资质证明;5.医院《伦理委员会》审查通过;6.新技术承担科室及主要人员近3年相关业务无不良记录;7.有拟开展新技术相关的管理制度和质量保障措施;8.符合卫生行政部门规定的其他条件。
(三)新技术准入审批流程凡引进本院尚未开展的新技术、新项目,首先需由所在科室进行可行性研究,在确认其安全性、有效性及具备相应的技术条件、人员和设施的基础上,经科室集中讨论和科主任同意后,填写《开展新技术新项目申请表》(以下简称“申请表”)交医务科组织审核和集体评估。
医院新技术、新项目应用、监督与评估制度
医院新技术、新项目应用、监督与评估制度(一)新技术、新项目经审批后必须按计划实施,凡增加或撤销项目需经医院医疗技术管理委员会审核同意,报院长批准后方可进行。
(二)医院医务科负责实施全院医疗技术准入的日常监督管理,定期监督检查,包括对已申报和开展的医疗新技术进行跟踪,了解其进展、协助培训相关人员、邀请院外专家指导,解决进展中的问题和困难等。
医务科与医院医疗技术管理委员会每半年对全院开展的新项目例行检查1 次,对项目实施情况予以评估。
项目负责人每半年向医务科书面报告新项目的实施情况:接受该项目的患者数量、临床疗效,经济效益和社会效益,产生的不良后果及处理措施,存在的问题及改进意见。
(三)对不能按期完成的新项目,项目申报人须向医务科详细说明原因。
医院医疗技术管理委员会有权根据具体情况,对项目申报人提出质疑批评或处罚意见。
(四)新技术、新项目准入实施后,应将有关技术资料妥善保存好;新项目验收后,应将技术总结、论文复印件交医务科存档备案。
要制定技术规范,以及相对应的新技术应急预案,有切实可行的应急措施。
认真执行技术风险预警实施方案,及时采取措施,消除安全隐患,降低技术风险,防止技术损害和医疗事故发生。
(五)在实施新技术、新项目前必须征得病人或其委托代理人的同意并书面签名备案。
(六)医疗新技术评价及申报医疗新技术成果奖:1、医务科每年底对已经开展并取得成果的医疗新技术,组织医院医疗技术管理委员会专家采用高效、公正的程序进行评审,对其中非常有价值的项目授予奖励并向上级部门推介。
2、医务科每年底对以往已开展或已评奖的医疗新技术,组织医院医疗技术管理委员会专家进行回顾性总结和社会效益及经济效益的评估,对已失去实用价值或停止的医疗技术作出相应结论。
(七)违反本法规定,未经准人管理批准而擅自开展的医疗技术项目,按照《医疗机构管理条例》、《医疗机构管理条例实施细则》等相关法律法规进行处罚,并承担相应法律责任。
(八)违反本法规的医师,按《中华人民共和国执业医师法》等相关法律法规进行处罚,并承担相应法律责任。
新技术、新项目准入审批及临床应用管理制度
四川省医学科学院·四川省人民医院新技术、新项目准入审批及临床应用管理制度为促进我院持续发展,提高学科整体医疗技术水平,进一步规范新技术、新项目的申报和审批流程,完善新技术、新项目的临床应用质量控制管理,保障医疗安全,提高医疗质量,根据卫生部《医疗技术临床应用管理办法》及《三级综合医院评审标准(2011年版)》等文件精神,结合我院实际,特制定本制度,请遵照执行。
一、新技术、新项目:在本院范围内首次应用于临床的诊断和治疗技术。
包括创新技术的临床应用;新诊疗技术、方法的引进;新仪器设备在临床的应用等。
主要包括:(一)临床上新的诊疗技术方法或手段(包括新诊疗设备的临床应用,使用新试剂的诊断项目);(二)常规诊疗技术核心内容的改进和完善;(三)常规诊疗技术的新应用;(四)其他可能对人体健康产生影响的新的侵入性的诊断和治疗等。
注意:新技术、新项目的申报仅适用于已具备开展条件的第一类医疗新技术,第二、三类医疗新技术的管理继续执行卫生部、卫生厅的相关管理规定。
二、我院对新技术、新项目的临床应用实行三级分类管理。
(一)第一类医疗技术项目:安全性、有效性确切,由我院审批后可以开展的技术。
(二)第二类医疗技术项目:安全性、有效性确切,但涉及一定伦理问题或者风险较高,按卫生部《医疗技术临床应用管理办法》要求,必须报省卫生厅批准后才能开展的医疗技术项目。
(四川省卫生厅首批公布的二类技术目录详见附件1)(三)第三类医疗技术项目:安全性、有效性不确切,风险高,涉及重大伦理问题,或需要使用稀缺资源,按卫生部《医疗技术临床应用管理办法》要求必须报卫生部审批后才能开展的医疗技术项目(详见附件2)。
三、新技术、新项目准入申报程序。
(一)科室应有计划的组织开展年度新技术、新业务的申报工作。
对当年拟开展新技术、新项目的临床、医技科室,由新技术、新项目负责人在年初(相关时间由医务部另行通知)提交《四川省人民医院新技术、新项目准入申报表》(附件3),经科室“学科医疗技术管理小组”论证,由科主任签字同意后上报医务部。
新技术新项目准入原则_关于医疗新技术新项目应用准入管理办法
新技术新项目准入原则—关于医疗新技术新项目应用准入管理办法关于医疗新技术新项目应用准入管理办法为进一步规范医院医疗新技术新项目申报和审批流程,完善新技术新项目的临床应用质量控制管理,保障医疗安全,提高医疗质量,根据医疗技术管理相关法律法规,结合我院的实际,特制定医疗新技术新项目准入管理办法。
一、本办法中新技术是指首次在我院临床工作中应用的医疗技术,包括新的手术方式、新的介入治疗方法、新的医疗器材的应用以及专门针对某种疾病进行治疗的新的治疗方案。
本办法中新项目包括:1使用新试剂的诊断项目。
2、使用二三类医疗技术器械的诊断和治疗项目。
3、创伤性诊断和治疗项目。
4、生物基因诊断和治疗项目。
5、使用产生高能射线设备的诊断和治疗项目。
6、其他可能对人体健康产生重大影响的新技术新项目。
二、科教科对提交的医疗新技术、新项目进行审核,审核内容包括征求相关科室的意见;是否符合国家法律法规和诊疗操作指南;是否有科学性、可行性、先进性和安全性及效益性;参加人员的资质是否能满足发展的需要。
审核合格的项目提交医院学术委员会和伦理委员会进行论证,通过论证同意立项的新技术新项目,报主管院长,院长办公会研究批准。
三、批准立项的项目,科教科建立项目编号,制定管理项目书,一式三份,科教科、科室、项目负责人各一份,以备管理考核应用。
四、科教科对限制性临床应用的医疗技术和我院不能开展的医疗技术,按程序报上级卫生行政部门审核备案,审批通过后,通知科室可按计划进行。
五、严禁未经医院审核私自开展的新技术新项目的临床应用。
否则,将视为违规操作,由此引起的医疗和医学伦理上的缺陷纠纷事故,将由当事人及其科室负责人承担全部责任,六、批准后的医疗新技术新项目实行科主任和项目负责人负责制,按计划具体实施,科教科对其进行全过程的管理和监督,及时发现医疗风险。
督促相关科室采取措施,追踪项目的进展情况,评估经济效益、社会效益,对疗效、社会效益、经济效益不好、容易发生并发症或者医疗事故的项目,责令整改直至终止。
XX县人民医院新技术新项目临床应用管理制度(修订版)
(修订版)为加强医疗技术管理,促进我院临床医疗技术水平的提高,加快科技兴院的步伐,进一步规范新技术新项目准入管理及评选流程,激发专业技术人员临床应用新技术新项目的积极性和创造性,提高医疗质量,保障医疗安全。
根据《医疗技术临床应用管理办法》 (卫医政发[2022]18 号)、《河南省卫生计生委转发国家卫生计生委关于取销第三类医疗技术临床应用准入审批有关工作的通知》 (豫卫医[2022]37 号) 文件规定,结合我院的实际,现将我院新技术新项目临床应用管理制度修订如下。
一、新技术新项目概念新技术新项目是指近年来在国内外医学领域具有发展趋势的新技术新项目,在我院范围内首次应用于临床的诊断、治疗和护理技术及护理用具改良,称为新技术新项目。
二、新技术新项目分类根据《河南省卫生计生委转发国家卫生计生委关于取销第三类医疗技术临床应用准入审批有关工作的通知》 (豫卫医[2022]37 号) 文件精神,我院对开展的新技术新项目按照技术的安全性、有效性及科学性、先进性、实用性分为院级医疗技术、省级备案类医疗技术、国家限制类医疗技术三类。
1、院级医疗技术:安全性、有效性切当,通过常规管理能够保证其安全性、有效性的医疗技术。
近两年内在我院范围内首次应用于临床的诊断、治疗、护理等方面的院级医疗技术,包括下列项目:⑴、创伤性的诊断和治疗项目;⑵、使用二、三类医疗器械的诊断和治疗项目;⑶、生物基因诊断和治疗项目;⑷、使用产生高能射线设备的诊断和治疗项目;⑸、使用新试剂的诊断项目;⑹、其它可能对人体健康产生影响的新技术新项目。
2、省级备案类医疗技术:安全性、有效性切当,但技术难度较大、风险较高或者涉及一定伦理问题的医疗技术。
根据《河南省备案类医疗技术目录(2022 年版)》,对目录内所列的医疗技术按照省级备案类医疗技术进行管理。
3、国家限制类医疗技术:安全性、有效性切当,但技术难度大、风险高,对医疗机构的服务能力、人员水平有较高要求,需要限定条件;或者存在重大伦理风险,需要严格管理的医疗技术。
人民医院新技术新项目奖励办法
人民医院新技术新项目奖励办法
一、新技术新项目的界定
新技术、新项目指医院未开展的项目。
二、新技术新项目的核算
1(新技术、新项目绩效=[业务收入,业务支出,不含人力,,,药比、医保超支,]义新技术、新项目绩效分配比例,新技术、新项目优惠政策只保持一年,。
2(新技术、新项目在开展的当年内实行单独核算〜一年核算一次。
属省新技术、新项目的〜临床科室的绩效分配比例提高到35%,属市新技术、新项目的绩效分配比例提高到30%,属院级新技术、新项目的绩效分配比例提高2%0医技按照省、市、院级新技术、新项目的绩效分配比例分别提高3%、2%. 1%O
3(新技术、新项目绩效的70%由科室统一分配〜30%归开展的相关个人和小组。
三、新技术新项目的奖励,年终一次性奖励,
1(属省新技术、新项目的〜每项科室奖励2000元〜个人奖励800元。
年手术例数小于5例的〜科室奖励1500元〜个人奖励500元。
2(属市新技术、新项目的〜每项科室奖励1500元〜个人奖励500元。
年手术例数小于5例的〜科室奖励1000元〜个人奖励300元。
3(属院新技术、新项目的〜每项科室奖励1000元〜个人奖励300元。
年手术例数小于5例的〜科室奖励500元〜个人奖励200元。
新技术、新项目准入及应用管理制度-池州市第二人民医院
附件1池州市第二人民医院新技术、新业务、新方法准入及应用管理制度为提高我院学科整体医疗技术水平,进一步规范“三新项目”的申报和审批流程,完善新技术项目的临床应用质量控制管理,保障医疗安全,提高医疗质量,根据《医疗质量管理办法》(2016年版)》文件精神,医院结合实际,特制订我院“三新项目”准入及应用管理制度。
一、“三新项目”是指在在我院范围内首次开展的新技术、新业务、新方法,国内外比较成熟的诊疗技术项目,并具有一定的先进性和实用性。
包括:侵入性、非侵入性操作,检查、手术、治疗方式、药物等。
二、“三新项目”准入申报流程:(一)立项:每年度开展“三新项目”的科室,申请人收集拟开展项目的相关资料,认真填写《三新项目申请书》。
包括以下几个步骤:(1)新项目开展前应收集相关的资料。
(2)征求相关科室专家意见。
(3)评估新项目开展的意义。
(4)评估开展该项目所需人力、设备及空间资源。
(5)应核定该项目开展所需设备、仪器、药剂、试剂的《生产许可证》、《经营许可证》、《产品合格证》是否齐全。
(6)核定该项目的收费情况或在卫生与物价行政部门备案情况。
(二)论证:每项“三新项目”应在《三新项目申请书》中就以下内容进行详细的阐述。
1.立项依据(包括实施该项目的意义、国内外研究、开展的现状等);2.拟完成该技术项目的主要方法与技术路线、预期成果(相应学术成果或社会、经济效益);3.本技术项目执行过程中拟解决的关键问题(难点及解决办法);4.本技术项目完成后达到的技术水平;5.与该项目有关的设备;6.实施的时间安排。
(三)申报的“三新项目”需在我院执业机构许可证批准、登记的诊疗科目范围内。
不符合新技术开展原则的项目,临床不得开展。
三、“三新项目”准入审批流程;(一)医务科、护理部对科室申报的“三新项目”进行审查,审查内容包括:1、《三项项目申请表》;2、申报“三新项目”是否符合国家相关法律法规和规章制度、诊疗操作常规;3、申报的“三新项目”是否具有科学性、先进性、安全性、可行性和效益性;4、参加成员的科室、专业、职务、职称、相关研究成绩、分工及职责、是否能够满足开展需要;5、其他应当提交的材料。
县人民医院新技术新项目临床应用管理制度
庆云县人民医院新技术、新项目临床应用管理制度为促进我院持续发展,提高学科整体医疗技术水平,进一步规范新技术、新项目的申报和审批流程,完善新技术项目的临床应用质量控制管理,保障医疗安全,提高医疗质量,根据卫生部2009年颁布的〔2009〕18号《医疗技术临床应用管理办法(试用)》文件精神,结合我院的实际,特制定我院新技术、新项目临床应用管理制度。
一、新技术、新项目是指在我院范围内首次应用于临床的诊断和治疗技术,包括:(一)、使用新试剂的诊断项目;(二)、使用二、三类医疗器械的诊断和治疗项目;(三)、创伤性诊断和治疗项目;(四)、生物基因诊断和治疗项目;(五)、使用产生高能射线设备的诊断和治疗项目;(六)、其它可能对人体健康产生重大影响的新技术、新项目。
二、我院对新技术项目临床应用实行三类管理。
(一)、第一类医疗技术项目:安全性、有效性确切,由我院审批后可以开展的技术。
(二)、第二类医疗技术项目:安全性、有效性确切,但涉及一定伦理问题或者风险较高,必须报省卫生厅批准后才能开展的医疗技术项目。
(三)、第三类医疗技术项目:安全性、有效性不确切,风险高,涉及重大伦理问题,或需要使用稀缺资源,必须报卫生部审批后才能开展的医疗技术项目。
三、新技术、新项目准入申报流程:(一)、开展新技术、新项目的临床、医技科室,项目负责人应具有主治医师以上专业职称的本院职工,认真填写《新技术、新项目准入申报表》(附件1),经科室讨论审核,科主任签字同意后报送医务科。
(二)、在《申报表》中应就以下内容进行详细的阐述:1、拟开展的新技术、新项目目前在国内外或其它省、市医院临床应用基本情况;2、临床应用意义、适应症和禁忌症;3、详细介绍疗效判定标准、评价方法,对有效性、安全性、可行性等进行具体分析,并对社会效益、经济效益进行科学预测。
4、技术路线:技术操作规范和操作流程;5、拟开展新技术、新项目的科室技术力量、人力配备和设施等和各种支撑条件;6、详细阐述可预见的风险评估以及应对风险的处理预案。
新技术和新项目准入制度
新技术和新项目准入制度1.目的:落实《医疗质量管理办法》《医疗质量安全核心制度要点》要求,规范临床应用新技术和新项目准入管理,保障患者安全,提高学科医疗技术水平,促进医院持续发展。
2.适用范围:全院临床科室、医技科室3.定义:3.1 新技术和新项目准入制度,指为保障患者安全,对于本医疗机构首次开展临床应用的医疗技术或诊疗方法实施论证、审核、质控、评估全流程规范管理的制度。
3.2 新技术和新项目,是指在本院范围首次应用于临床的诊断和治疗技术。
主要包括但不限于以下几点。
(1)临床上新的诊疗技术方法或手段(包括新诊疗设备的临床应用,使用新试剂的诊断项目)。
(2)常规开展的诊疗技术的新应用。
(3)其他可能对人体健康产生影响的新的侵入性的诊断和治疗等。
4.内容:4.1 新技术和新项目准入原则:应当遵循科学、安全、先进、实用、合法以及符合社会伦理规范的原则;并具有较大的经济效益和社会效益。
4.2 我院对医疗新技术、新项目临床应用按照卫健委《医疗技术临床应用管理办法》实行非限制类、限制类、禁止类三个类别进行医疗新技术管理。
4.2.1 非限制类医疗技术:安全性、有效性确切的常规技术;安全性、有效性确切但涉及一定伦理问题或者风险较高的需医院自主重点监管的高风险技术和新技术。
4.2.2 限制类医疗技术是指具有下列情形之一,需要卫生行政部门加以严格控制管理的医疗技术:技术难度大、风险高,对医疗机构的服务能力、人员水平有较高专业要求,需要设置限定条件的;需要消耗稀缺资源的;涉及重大伦理风险的;存在不合理临床应用,需要重点管理的,必须报卫生行政部门备案后才能开展的医疗技术项目。
限制类医疗技术的申报,按《限制类医疗技术备案管理制度》执行。
4.2.3 禁止类医疗技术是指临床应用安全性、有效性不确切;或存在重大伦理问题;该技术已经被淘汰或未经临床研究论证的医疗新技术。
禁止开展国家或本省禁止类技术。
4.3准入条件为保障患者安全,本院对临床应用的新技术和新项目实行论证、审核、质控、评估全流程规范管理。
新技术、新项目准入审批及临床应用
新技术、新项目准入审批及临床应用管理制度四川省医学科学院·四川省人民医院新技术、新项目准入审批及临床应用管理制度为促进我院持续发展,提高学科整体医疗技术水平,进一步规范新技术、新项目的申报和审批流程,完善新技术、新项目的临床应用质量控制管理,保障医疗安全,提高医疗质量,根据卫生部《医疗技术临床应用管理办法》及《三级综合医院评审标准(2011年版)》等文件精神,结合我院实际,特制定本制度,请遵照执行。
一、新技术、新项目:在本院范围内首次应用于临床的诊断和治疗技术。
包括创新技术的临床应用;新诊疗技术、方法的引进;新仪器设备在临床的应用等。
主要包括:(一)临床上新的诊疗技术方法或手段(包括新诊疗设备的临床应用,使用新试剂的诊断项目);(二)常规诊疗技术核心内容的改进和完善;(三)常规诊疗技术的新应用;(四)其他可能对人体健康产生影响的新的侵入性的诊断和治疗等。
注意:新技术、新项目的申报仅适用于已具备开展条件的第一类医疗新技术,第二、三类医疗新技术的管理继续执行卫生部、卫生厅的相关管理规定。
二、我院对新技术、新项目的临床应用实行三级分类管理。
(一)第一类医疗技术项目:安全性、有效性确切,由我院审批后可以开展的技术。
(二)第二类医疗技术项目:安全性、有效性确切,但涉及一定伦理问题或者风险较高,按卫生部《医疗技术临床应用管理办法》要求,必须报省卫生厅批准后才能开展的医疗技术项目。
(四川省卫生厅首批公布的二类技术目录详见附件1)(三)第三类医疗技术项目:安全性、有效性不确切,风险高,涉及重大伦理问题,或需要使用稀缺资源,按卫生部《医疗技术临床应用管理办法》要求必须报卫生部审批后才能开展的医疗技术项目(详见附件2)。
三、新技术、新项目准入申报程序。
(一)科室应有计划的组织开展年度新技术、新业务的申报工作。
对当年拟开展新技术、新项目的临床、医技科室,由新技术、新项目负责人在年初(相关时间由医务部另行通知)提交《四川省人民医院新技术、新项目准入申报表》(附件3),经科室“学科医疗技术管理小组”论证,由科主任签字同意后上报医务部。
新技术(新项目)准入及临床应用管理制度
新技术(新项目)准入及临床应用管理制度医疗新技术是指近年来在国内外医学领域具有发展趋势的新项目(即通过新手段取得的成果),在本院尚未开展过的项目和尚未使用的临床医疗新手段。
1.医疗新技术准入及临床应用管理组织医院医疗质量与安全管理委员会全面负责新技术的准入及临床应用管理工作;科室医疗质量与安全管理小组负责科室拟开展新技术的初审及新技术开展的日常监督工作;医务科具体负责新技术的初步审核、登记及新技术临床应用情况的动态管理。
2.新技术准入管理2.1医疗新技术准入管理按照卫生部《医疗技术临床应用管理办法》的要求实行分类管理。
具体分为:2.1.1一类医疗技术是指安全性、有效性确切,医疗机构通过常规管理在临床应用中能确保其安全性、有效性的技术。
2.1.2二类医疗技术是指安全性、有效性确切,涉及一定伦理问题或者风险较高,卫生行政部门应当加以控制管理的医疗技术。
2.1.3三类医疗技术是指具有下列情形之一,需要卫生行政部门加以严格控制管理的医疗技术,涉及重大伦理问题,高风险,安全性、有效性尚需经规范的临床试验研究进一步验证,需要使用稀缺资源,卫生部规定的其他需要特殊管理的医疗技术。
2.2新技术准入必备条件2.2.1拟开展新技术应符合相应国家的相关法律法规和各项规章制度。
2.2.2有卫生行政部门批准的相应诊疗科目。
2.2.3拟开展新技术的主要人员为具有执业资格并在本院注册、能够胜任该项医疗技术临床应用的专业人员。
2.2.4有与开展该项新技术相适应的设备、设施和其他辅助条件,并具有相应的资质证明。
2.2.5医院伦理委员会审查通过。
2.2.6新技术承担科室及主要人员近3年相关业务无不良记录。
2.2.7有拟开展新技术相关的管理制度和质量保障措施。
2.2.8符合卫生行政部门规定的其他条件。
2.3新技术准入审批流程凡引进本院尚未开展的新技术、新项目,首先需由所在科室进行可行性研究,在确认其安全性、有效性及具备相应的技术条件、人员和设施的基础上,经科室集中讨论和科主任同意后,填写《第一人民医院科研或新技术、新业务开展申请表》(以下简称“申请表”)、《第一人民医院医疗新技术临床试用准入申请书》(以下简称“申请书”),同时将开展相关技术项目的“风险评估与防治方案”、“知情同意书模板”提交医务科初步审核、登记,医务科每季度统一转报科研科,科研科组织伦理委员会、医疗质量与安全管理委员会专家组讨论,报分管院长审批。
新技术、新项目准入制度
新技术、新项目准入制度一、新技术、新项目是指本医疗机构范围内首次应用于临床的诊断和治疗技术。
主要包括但不限于以下几点:临床上新的诊疗技术方法或手段(包括新诊疗设备的临床应用,使用新试剂的诊断项目)。
常规开展的诊疗技术的新应用。
其他可能对人体健康产生影响的新的侵入性的诊断和治疗等。
二、该制度适用于医院范围内临床、医技、护理开展新技术、新项目的管理。
开展新技术、新项目要与医院的等级、功能任务、核准的诊疗科目和专业技术能力相一致,各科室开展的医疗新技术、新项目必须对应相应诊疔科目,医师开展的新技术、新项目应与其执业范围相一致。
三、医疗技术委员会负责对新技术、新项目的准入审查、鉴定审批、动态监管、腌收审核。
医学伦理委员会负责对新技术、新项目的医学伦理审查。
医务科承担医疗技术委员会办公室职能。
各职能科室按照《成都市第五人民医院医疗新技术、新项目管理办法(2019年修订)》文件要求履行相关职责。
四、立项管理(一)医院对新技术、新项目实行立项审核制度,经医学伦理委员会、医疗技术委员会批准立项的新技术、新项目方可在医院内实施。
(二)医院对新技术、新项目实行分级管理,按照项目的科学性、先进性、安全性分为国家级、省级、市级、院级等四级。
国家级:具有国际先进水平的新成果,在国内医学领域里尚未开展或尚未使用的医疗技术、项目。
省级:具有国内先进水平的新成果,在省内尚未开展或尚未使用的医疗技术、项目。
市级:具有省内先进水平的新成果,在市内尚未开展或尚未使用的医疗技术、项目。
院级:具有市内先进水平,在本院尚未开展或尚未使用的医疗技术、项目。
(三)开展的新技术和新项目属于国家和省级卫生健康行政部门规定的“限制性技术”目录之中的,应按照国家和省级卫生健康行政部门相关规定执行。
开展该技术的科室需要向全国医疗技术临床应用信息化管理平台助理报送“限制类技术”开展情况。
五、准入条件医院鼓励研究、开发、引进和应用国内外先进医疗技术。
拟开展的新技术、新项目应符合国家相关法律法规和各项规章制度,符合社会伦理规范,应遵循国家卫健委《医疗技术临床应用管理办法》等法规,执行医院《医疗技术临床应用管理制度》、《手术分级管理制度》、《医疗高风险技术资格许可与授权管理制度》、《重大手术报告审批制度》等管理规定。
医院新技术、新项目管理制度
新技术、新项目管理制度为加强医疗技术管理,促进卫生科技进步,提高医疗服务质量,保障医疗安全和人民身体健康,进一步规范我院医疗新技术、新项目的临床应用及其管理,根据《医疗机构管理条例》、《医疗技术临床应用管理办法》、《执业医师法》、《护士法》等国家有关法律法规,结合我院过去实施情况,特对我院《医疗技术新技术、新业务准入管理制度》[2006年试行]进行修订为《医疗技术新技术、新项目准入管理制度》.现公布实施。
1。
新技术、新项目的概念凡是近年来在国内外医学领域具有发展趋势的新项目(即通过新手段取得的新成果),在本院尚未开展过的项目和尚未使用的临床医疗(包括预防、诊断和治疗等)、护理新手段,称为新技术、新项目。
2。
新技术、新项目的分类分级对拟开展的新技术、新项目,严格按照《医疗技术临床应用管理办法》规定,实行分类、分级管理。
医疗技术分为三类:第一类医疗技术是指安全性、有效性确切,医疗机构通过常规管理在临床应用中能确保其安全性、有效性的技术.第二类医疗技术是指安全性、有效性确切,涉及一定伦理问题或者风险较高,卫生行政部门应当加以控制管理的医疗技术。
第三类医疗技术是指具有下列情形之一,需要卫生行政部门加以严格控制管理的医疗技术:(1)涉及重大伦理问题;(2)高风险;(3)安全性、有效性尚需经规范的临床试验研究进一步验证;(4)需要使用稀缺资源;(5)卫生部规定的其他需要特殊管理的医疗技术。
手术分为四级:一级手术是指风险较低、过程简单、技术难度低的普通手术;二级手术是指有一定风险、过程复杂程度一般、有一定技术难度的手术;三级手术是指风险较高、过程较复杂、难度较大的手术;四级手术是指风险高、过程复杂、难度大的重大手术。
根据新技术、新项目的科学性、先进性、实用性、安全性,引进我院实施性质水平分为国家级、省级、市级、院级。
国家级具有国际先进水平的新成果,在国内医学领域里尚未开展的项目和尚未使用的医疗、护理新业务.省级具有国内先进水平的新成果,在省内尚未开展的新项目和尚未使用的医疗、护理新业务。
三甲医院新技术、新项目准入管理制度
三甲医院新技术、新项目准入管理制度一、为促进我院持续发展,提高学科整体医疗技术水平,进一步规范新技术、新项目的申报和审批流程,完善新技术、新项目的准入管理,保障医疗安全,提高医疗质量,根据卫生部颁布的《医疗技术临床应用管理办法(试用)》(卫医政发〔2009〕18号)文件精神,结合我院实际,特修定我院新技术、新项目准入管理制度。
二、新技术、新项目是指我院未开展过的,属国际、国内或区内、市内前沿的医疗技术项目。
三、新技术、新项目的准入申请必须符合以下条件:1、为临床诊断、治疗、护理方面所需要的实用性技术项目;2、学术思想先进、具有创新性,目标明确,能够提升我院学术地位的项目,具有较好社会效益及一定经济效益;3、具备技术或项目的开展所需人员、技术、时间、场地、设备等条件;4、不违反相关法律法规、规章制度、诊疗常规;不违反医学伦理原则;5、申报的新技术、新项目须在我院执业机构许可的诊疗科目范围内;6、开展新技术、新项目的项目负责人需是具有中级及以上职称的本院医护人员。
四、新技术、新项目准入管理组织机构及主要职责:1、“学术委员会”为新技术、新项目评审组织,负责医院新技术、新项目的论证及准入工作;2、诊疗技术许可授权考评专家库专家作为参与新技术、新项目评审的专业成员;3、医务科作为主要管理部门,负责新技术、新项目准入申请材料的预审、抽取相应专业的专家库成员(5-9人/次),提请“诊疗技术许可授权考评委员会”召开评审会议,对新技术、新项目的开展情况进行监督管理等。
五、新技术、新项目的准入实行分类管理:1、属于第一类医疗技术的新技术、新项目由医院诊疗技术许可授权考评委员会审批;2、属于第二类、第三类医疗技术的项目由医务科按规定组织“诊疗技术许可授权考评委员会”进行可行性论证通过后报上级主管部门审批;六、新技术、新项目准入申请需提交的材料:1、在医务科共享下载《覃塘区人民医院新技术、新项目申报(备案)表》填写完善后递交医务科;2、申报的新技术、新项目需附查新资料;3、项目相关的诊疗指南、技术操作规范、实施方法、技术风险处置预案等;4、拟开展的新技术、新项目相关技术成员的培训证书和相关资质证书复印件。
新技术和新项目准入制度
新技术和新项目准入制度为进一步加强医院医疗新技术及新项目临床应用的管理,促进本院医疗技术水平进步,提高医疗服务质量,保障人民身体健康,根据《医疗机构管理条例》、《医疗技术临床应用管理办法》等国家有关法律法规和卫计委相关要求,结合我院实际情况,制定本医疗技术准入制度。
凡引进本院尚未开展的新技术、新项目,均应严格遵守本准入制度。
一、新医疗技术分为以下三类:(一)探索使用技术,指医疗机构引进或自主开发的在国内尚未使用的新技术。
(二)限制使用技术(高难、高新技术),指需要在限定范围和具备一定条件方可使用的技术难度大、技术要求高的医疗技术。
(三)一般诊疗技术,指除国家或省卫生行政部门规定限制使用外的常用诊疗项目,具体是指在国内已开展且基本成熟或完全成熟的医疗技术。
二、新技术、新项目准入的必备条件:(一)拟开展新技术、新项目应符合国家相关法律法规和各项规章制度。
(二)拟开展的新项目应具有科学性、先进性、安全性、创新性和效益性。
(三)拟开展的新技术、新项目所使用的医疗仪器须有《医疗仪器生产企业许可证》、《医疗仪器经营企业许可证》、《医疗仪器产品注册证》和产品合格证,并提供加盖企业印章的复印件备查。
使用资质证件不齐的医疗仪器开展新项目,一律拒绝进入。
(四)拟开展的新项目所使用的药品须有《药品生产许可证》、《药品经营许可证》和产品合格证,进口药品须有《进口许可证》,并提供加盖企业印章的复印件备查。
使用资质证件不齐的药品开展新项目,一律拒绝进入。
(五)人员有相关的学习经验,有些技术需有上岗证明或资格证书。
三、新技术及项目的审批程序(一)申报新项目的主持人应具有副主任医师或相当副主任医师及以上专业技术职称的本院临床、医技及护理人员。
(二)申报新技术及项目首先要组织科内讨论,涉及相关科室的要邀请相关科室参加讨论。
(三)在确认其安全性、有效性及包括伦理等方面评定的基础上,本着实事求是的科学态度指导临床实践,同时要具备相应的技术条件、人员和设施,经科室集中讨论和科主任同意后,填写《紫阳县人民医院新技术新项目申请表》,交医务科组织专家组评鉴。
新技术新项目管理规定
新技术、新项目临床应用管理办法为加强对新技术、新项目临床应用的管理;规范新技术、新项目在临床的应用;提高医疗技术水平和医疗质量;保障医疗安全;根据执业医师法、医疗机构管理条例和医疗事故处理条例等法律、法规制定本办法..一、定义新技术、新项目是指我院尚未开展的新医疗技术和项目;医院鼓励研究、开发和应用医疗新技术、新项目;鼓励引进国内外先进医疗技术..新技术、新项目应当遵循科学、安全、合法以及符合社会伦理规范的原则..禁止开展已明显落后或不再适用;需要淘汰或技术性、安全性、有效性、经济性、伦理及法律等方面与保障公民健康不相适应的技术和项目..新技术、新项目的认定时间为自批准之日起一年内..分级:1、技术改进项目:在原开展的项目上有所改进..2、院级新项目:本院未开展;其他医院已开展的技术项目..3、市级新项目:本市未开展;省内其他地市已开展的技术项目..4、省级新项目:省内未开展;国内其他省市已开展的技术项目..5、国家级新项目:国内未开展;国外已开展的技术项目..6、国际新项目:在国内外均未开展的技术项目..二、开展新技术、新项目的条件:开展新技术人员必须是中级以上职称人员;第一例新技术施行者必须接受该技术省级医院培训的经历;经科室同意;报医务科;经医院批准后方可开展该项新技术;医院其他人员开展该项技术必须在新技术临床试用期结束后;经医院批准临床推广应用;在已掌握该项技术人员的指导下开展5例以上;经科室同意;报医务科;经医院批准后方可独立开展该项新技术..三、申报与评审程序1、拟开展新技术、新项目的科室或个人;需向学术指导管理委员会申请进行技术评价;并向医务科提交以下材料:1新技术、新项目临床应用专业技术评价申请书见附件一2开展新技术、新项目相关人员执业证书复印件3拟开展新技术、新项目临床应用的可行性报告;包括:①开展新技术、新项目的目的、意义和实施方案;②开展新技术、新项目的设备、设施及其他相应辅助支持条件;③主要技术人员的资质、履历;④该新技术、新项目目前国内、外的应用情况;风险评估及应急方案;⑤适应证、禁忌症和疗效判定标准;⑥技术路线、质量控制措施和疗效评价指标及方法;⑦应用新技术、新项目与其他技术治疗同种疾病的风险、疗效、费用及疗程比较;⑧卫生行政主管部门规定的其他材料..2、医务科对科室所报的技术项目的创新性、先进性进行审核;医务科对开展该技术项目的人才、技术、设备及其他条件的相适应、相配套等方面进行审核..3、经医务科审核后的技术、项目;应及时提交医院学术委员会审查..对所报技术、项目的目的、意义、实用性、可行性以及实施的方法、步骤、风险、应用价值、推广前景、伦理与法律等方面进行论证和评估;对项目主持人进入准入资格评审..4、医院学术指导管理委员会应当自受理之日起2周内进行技术评价;并在评价工作结束后10日内;将技术评价结论书送达申请的科室或个人..四、实施要求1、新技术、新项目的主持人必须就开展该技术项目的目的、意义、适用范围、操作规程、可能出现的并发症及防范措施等制定实施方案及实施计划含预期目标和考核期内完成例数;并按阶段向医务科书面汇报实施情况..2、各有关科室应积极支持开展新技术、新项目;必要时可集中科内的人力、物力及病例资源;或申请科间、院间协作;统一实施..3、对于高难度、突破性的新技术、新项目可借助外力实施;对于系列化、需增加投入的新技术、新项目应遵循“先易后难、先简后繁、先点后面”的原则逐步实施..4、开展新技术、新项目不但要“求新”;而且要力争“做久”;要有长远的发展规划;努力缩短技术成熟周期和注重培养新人;达到尽快掌握和常规应用的目的..5、职能科室应做好组织、实施、协调工作;实行跟踪评价制度..新技术施行者应定期向医务科汇报开展情况;包括诊疗病例数、应用效果、并发症、不良反应等..医务科应当加强医疗新技术临床适用的质量控制;建立技术档案;内容包括:开展新技术新项目申请表、实施计划、汇报材料、考核资料以及其他有关材料..6、对已认定而未按期开展的技术项目要查明原因;半途而废给医院所造成的浪费或损失应追究责任..科室对新技术、新项目的项目主持人及具体实施者必须严格遴选;从严把关..五、考核1、经认定后实施的新技术、新项目由医务科负责考核..组织学术委员会对各科新技术项目进行审核;评选出一、二、三等奖;上报医院审批后予以表彰..2、对未能按期完成且无合理理由的;取消其下年度申报新技术的资格..3、每项新技术或新项目的考核期为一年..六、激励措施1、为开展新技术、新项目而必须添置或更新的仪器设备;在一年内不计成本折旧率..2、奖励:经考核后得分在80分以上的项目;符合奖项条件的按分数高低评定一、二、三等奖..1一等奖:有重大经济效益和社会效益诊疗病例数在60例以上;年纯收入在30万元以上;每项奖励5千元..2二等奖:有较好经济效益、社会效益诊疗病例数在30例以上;年纯收入在15万元以上;每项奖励3千元..3三等奖:有一定经济、社会效益诊疗病例数在10例以上;年纯收入在5万元以上;每项奖励1千元..七、出现下列情形之一的;医院学术指导管理委员会应立即责令相关科室或个人终止应用该项目或医疗技术;并依照执业医师法;医疗机构管理条例和医疗事故处理条例的有关规定对科室和有关医务人员予以处罚;情节严重构成犯罪的;移送司法部门处理..对该科室或个人的新技术、新项目临床应用申请;3年内不予受理..1、未通过院新技术、新项目管理委员会的批准;擅自开展本办法规定的新技术、新项目的;2、滥用新技术、新项目或导致人体伤害的;3、在评价申请过程中弄虚作假的;4、应用新技术、新项目过程中发生严重不良后果或发现存在重大质量、安全隐患未及时上报的;5、擅自在其他医疗机构开展本办法规定的新技术、新项目的;6、卫生行政部门作出暂停或终止临床应用决定后仍继续应用的;7、卫生行政主管部门规定的其他情形..八、本办法由医院学术管理委员会负责解释;自下发至日起执行..附件一新技术、新项目临床应用专业技术评价申请书附件二实施新技术新项目考核评分表玉屏侗族自治县人民医院二○一一年十二月二十六日附件一新技术、新项目临床应用专业技术评价申请书项目名称:申报科室:协作科室:项目负责人:申请日期:年月日注:本表一式四份附件二实施新技术新项目考核评分表项目名称:主持人得分:年月日。
新技术、新业务评估、中止、重开的制度
1.新业务、新技术评估、终止与重新开展制度一、目的为了加强技术管理,确保全院诊疗项目和各类诊疗措施安全有效,最大限度地提高医疗质量,降低医疗风险,制定本制度。
二、对象本院正式注册并已正常开展的诊疗项目,因技术项目本身应用效果不确切或存在医疗质量和安全隐患、发生与技术项目本身直接相关的严重不良后果,或存在社会伦理道德缺陷,或本院因人员、设备等主要技术保障条件出现困难,短时间内又难以解决,致使该技术项目无法正常开展时,执行本制度。
卫生行政机关通知淘汰的诊疗项目不在此列。
三、运行程序(一)诊疗项目终止。
诊疗项目需要终止或中止时,一般情况下,首先由项目所属科室向医务科书面提出终止报告,说明情况,申明理由,提出建议;医务科召集医院评估小组集体讨论认定后,由医务科书面通知科室终止该项目的开展。
对于问题比较明确、有可能影响医疗质量和医患安全的诊疗项目,必要时可以简化程序,由院长或主管副院长或医务科长口头通知停开,并需记录在案;科室或专业技术人员发现诊疗项目存在缺陷严重影响医疗质量或医患安全时,紧急情况下应当立即停止操作,报告科主任,或直接报告医务科做出相应处理。
(二)评估与重开。
对于终止或停开的诊疗项目,条件具备后,由医务科或项目所属科室提出重开意见,经医院评估小组集体讨论通过后,由医务科书面通知所属科室重新开展。
(三)全院已经开展的诊疗项目,未经履行上述程序,操作岗位不得任意终止;已经终止的诊疗项目,未履行评估与重开认定程序,操作岗位不得擅自重新开展。
四、评估组织与评估职责(一)评估小组由医务科从相关临床医疗、医技、药学、护理专业学科带头人和设备、管理人员中抽选组成,必要时抽取医疗保险、财务、安全方面负责人参加,每次评估会议成员不少于 7人。
评估会议由主管副院长或医务科长主持。
(二)评估职责依据法律法规和规章制度,从确保医疗质量与医患安全出发,认真分析所评诊疗项目,全面权衡全院设施条件,认真进行评估讨论,对下列事项提出明确意见:1 、认定所评项目是否终止,并明确相应理由;2 、对于认定终止、待机复开的项目,提出恢复准备工作的意见和要求,经院长办公会讨论后安排执行。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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人民医院开展新技术新项目规定
人民医院开展新技术新项目的规定
1、科室开展和引进新项目新技术,须填报本院新技术新项目申报表,经分管院长批示后,方能正式开展。
2、各科室在年初报计划,课题负责人作开题报告,由科主任签署意见,经院学术委员会讨论审定。
3、未经申报,擅自开展新项目,如发生不良意外,由主持人负全责。
4、开展有创伤新技术新项目,须获得病人或家属知情同意。
第一次诊疗要有科主任、业务指导及医务科相关人员到现场。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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