学院图书馆行政人文楼管理规章制度汇编
学院图书馆管理制度范本
学院图书馆管理制度范本第一章总则第一条为了加强图书馆管理,提高图书资源的利用率,促进学院教学、科研和学术创新,特制定本制度。
第二条图书馆是学院内学术研究和教学的中心,是提供图书信息资源和服务的机构。
第三条图书馆应按照学院的发展要求和教学科研需要,不断完善服务和管理,提高效果。
第四条图书馆服务对象为学院师生、行政人员以及外聘专家。
第五条图书馆应积极参加与图书类有关的学术交流和合作,并鼓励学术研究和学生创新活动。
第二章馆藏第六条图书馆的馆藏应涵盖学院主要教学科研专业领域和发展方向,并根据需要不断更新。
第七条图书馆对馆藏图书进行分类、编码和标注,以便读者快速定位和借阅。
第八条图书馆应根据馆藏情况定期进行清理,淘汰过时和损坏的图书。
第九条图书馆应提供各类学术期刊、电子资源和数据库,以满足读者的学术研究需求。
第十条图书馆应保护馆藏图书的完整性和安全性,严禁偷窃损坏。
第三章开馆第十一条图书馆应按照学院教学科研需要确定开馆时间,做到早开晚关。
第十二条图书馆应保持良好的阅览环境,提供舒适的座位和书桌。
第十三条图书馆应配备充足的电脑和互联网设备,以方便读者的信息检索和学术交流。
第十四条图书馆应设立借阅台和咨询台,方便读者借阅书籍和获取相关服务。
第四章借阅第十五条图书馆应制定借阅规定,详细规定读者借阅书籍的流程和要求。
第十六条读者可以在图书馆内借阅书籍,也可以借阅外借书籍,但需要办理借阅手续。
第十七条读者借阅书籍应在借阅台办理手续并出示有效证件,如学生证、教职工证等。
第十八条图书馆应制作借阅卡,并对读者的借阅情况进行记录和管理。
第十九条借阅期限一般为一个月,过期未还者需要缴纳逾期费用。
第二十条图书馆应定期进行借阅统计,以了解读者需求和图书利用情况。
第五章阅读第二十一条图书馆应提供良好的阅览环境,包括安静、明亮的阅览室和舒适的座位。
第二十二条图书馆应提供阅览引导和咨询服务,帮助读者找到所需图书和信息资源。
第二十三条图书馆应定期举办学术讲座和阅读推广活动,提高读者的阅读兴趣和水平。
图书馆规章制度汇编
图书馆规章制度汇编图书馆规章制度汇编目录一、行政管理管理制度1、图书馆大楼管理制度2、图书馆安全管理制度3、图书馆卫生管理制度4、图书馆借阅制度5、图书馆工作人员岗位规范6、图书馆职工考核办法二、业务管理制度1、学院图书情报工作委员会工作条例2、入馆须知3、读者办证规则4、图书馆书库开架借阅规则5、图书采购工作细则6、图书分类规则7、编目工作细则8、书库工作细则9、报刊管理工作细则10、图书馆藏书剔除制度11、电子阅览室管理制度二、图书馆各岗位工作职责1、图书馆职责范围2、图书馆馆长工作职责3、图书馆副馆长工作职责4、采编人员工作职责(一)5、采编人员工作职责(二)6、图书管理人员职责7、阅览室(自修室)管理人员职责第一部分:行政管理制度一、图书馆大楼管理制度图书馆是我院服务育人、管理育人和精神文明建设的窗口,是校风建设示范区和消防安全保卫工作重点单位。
为加强对大楼的管理,特作如下规定。
(一)门卫制度1、值班人员要坚守岗位,根据《入馆须知》和有关规定,管理好进出人员。
2、管理好钥匙,除外事活动外,非工作时间不得开启大门。
3、每晚闭馆前,应对所有门窗进行一次巡查。
(二)用火管理1、书库、阅览室、自修室和分编工作室严禁吸烟、用火。
2、严禁将易燃易爆品带入馆内。
3、严禁在馆区内焚烧纸张、垃圾。
(三)消防器材管理制度1、定期由学院组织安委会成员对各部门设置的各种消防设备和器材进行检查。
2、严禁在消防器材附近堆放物品。
3、一旦发生火情、水情、盗情,应立即向馆长办公室和学院安保部门报告,并采取相应急救措施。
(四)水电管理1、馆办公室应经常检查馆内水、电设备运转情况,发现问题应及时报告后勤部门维修或更换。
2、加强用电管理,严禁在馆内私自乱接电线。
3、下班前要关好门窗、水、电,晚班下班时拉掉电闸。
(五)清洁卫生制度1、实行专人负责和各部门包干相结合的管理办法,各工作室、阅览室(自修室)及书库的清洁卫生工作由该室(库)工作人员负责,馆内公共场所由专人负责。
学院图书馆管理制度(三篇)
学院图书馆管理制度学院图书馆是大学教育的重要组成部分,图书馆管理制度是保证图书馆正常运转和服务质量的重要保障。
以下是一个典型的学院图书馆管理制度的内容:1. 开馆时间:学院图书馆的开馆时间应根据学生和教师的需求确定,并在学校网站或其他途径及时公布。
2. 借阅服务:借阅服务是图书馆最基本的服务之一,学院图书馆应提供借书证办理、借阅流程和借阅期限等相关信息,同时规定借阅规则,包括借书证的申领条件、借书数量限制、借书期限和续借规定等。
3. 馆内阅览:学院图书馆应提供充足的阅览座位,并确定阅览规则。
规定馆内阅览区域的安静要求,保持良好的阅读环境。
4. 图书捐赠:鼓励教职员工、学生和社会爱心人士对图书馆进行图书捐赠。
图书馆应制定图书捐赠的收入、整理和管理制度。
5. 图书选购和订购:图书馆负责根据学院教学和研究需要,定期进行图书选购和订购。
确定图书选购的原则和标准,如关注学科前沿、注重经典著作等。
6. 预约服务:学院图书馆可提供图书预约、咨询预约、研修室预约等服务,以便读者能够在需要时得到便捷的服务。
7. 图书馆违规处理:对于恶意破坏、盗窃、损坏图书等行为,学院图书馆应制定违规处理制度,包括处罚措施和相应的申诉机制。
8. 图书馆活动:学院图书馆应定期或不定期举办各类读者活动,如阅读分享会、图书展览、学术讲座等,以提高读者的阅读兴趣和参与度。
9. 反馈渠道:学生和教师对图书馆服务的意见和建议是改进和提升图书馆管理的重要依据,因此学院图书馆应设立相应的反馈渠道,如意见箱、网上反馈平台等。
10. 环境管理:学院图书馆应保持图书馆环境的整洁和安全,定期进行清洁和维修,并提供相关设施,如复印机、打印机、电脑等。
以上内容是一个基本的学院图书馆管理制度的概述,具体的制度内容和管理方式可以根据学院实际情况进行调整和完善。
学院图书馆管理制度(二)是指学院内部对图书馆的管理、使用、借阅和归还等方面的规定和制度。
以下是一个学院图书馆管理制度的范例:1. 图书馆开放时间:图书馆每天开放时间为上午8:00至晚上10:00,周末和节假日照常开放,夏季和寒暑假根据实际情况进行调整。
图书馆管理规章制度(四篇)
图书馆管理规章制度第一章总则第一条为加强图书馆管理,保障读者权益,提供良好的学习环境,特制定本规章制度。
第二条图书馆是专门收藏、整理、服务图书资料的机构,是学校教育科研的重要组成部分,是师生学习、科研的重要场所。
第三条图书馆的管理宗旨是“资源共享,服务至上”,努力为读者提供高质量的图书资料和优质的服务。
第四条图书馆的开放时间为每天8:30-22:00,法定节假日按照学校规定执行。
第五条图书馆内禁止吸烟、饮食、喧哗、打闹等影响学习环境和休息秩序的行为。
第六条读者在图书馆内应遵守社会公德,文明礼仪,尊重图书馆工作人员,共同维护图书馆的秩序和环境。
第二章馆内服务第七条图书馆为读者提供以下服务:1. 借还图书服务:读者持有效证件到图书馆前台借还图书。
2. 检索服务:读者可以咨询图书馆工作人员,进行图书检索、资料查询等。
3. 阅览服务:读者可以在阅览区域阅读图书,但须保持安静,不得批注、涂抹或损坏图书。
4. 电子资源服务:图书馆提供电子资源的获取、使用服务,读者可通过图书馆网站或相应设备使用。
5. 教育培训服务:图书馆定期开展读书分享会、培训讲座等活动,提供教育培训服务。
第八条读者应按照图书馆规定的归还期限归还借阅的图书,逾期未归还者,图书馆有权采取相应的催还措施。
第九条读者损坏、遗失图书的,应按照图书馆规定赔偿相应的费用,欠款达到一定金额的,图书馆有权限制其借书权利。
第十条读者须自觉保护好图书馆内的设施设备,不得损坏、污损图书馆内的物品。
如有损坏,应赔偿相应的费用。
第三章安全管理第十一条图书馆应建立健全安全管理制度,确保师生的人身安全和财产安全。
第十二条图书馆内禁止酒后进入、吸毒、赌博等违法违规行为。
第十三条图书馆内设有监控设备,对图书馆的开放区域进行监控,以维护读者的安全和秩序。
第十四条读者在图书馆内如发现可疑人员、物品,应及时报告图书馆工作人员。
第十五条图书馆工作人员应按照图书馆安全管理制度,做好安全巡查工作,及时发现和处理危险情况。
校图书馆的规章制度
校图书馆的规章制度第一条:为了更好地管理和利用校图书馆资源,维护校园学习环境,保障读者权益,校图书馆制定本规章制度。
第二条:校图书馆面向全校师生及其他读者开放,读者需要携带有效证件在规定时间内进入图书馆,并遵守相关规定。
第三条:进入校图书馆的读者应主动出示有效学生证或借书证,经工作人员检验后方可入内。
第四条:读者在借阅图书时应严格按照借阅流程办理手续,如发现有意或无意的违规行为,一经查实将受到相应处罚。
第五条:读者在图书馆内严禁吸烟、喧哗、嬉戏或其他影响他人学习的行为,保持图书馆内的安静和整洁。
第六条:读者在图书馆内应爱惜书籍和设施,不得随意涂抹、破坏或盗窃图书和其他物品,如有破坏行为将承担相应责任。
第七条:读者应遵守借阅图书的期限,并按照规定时间归还借阅图书,逾期的读者将被追究责任并受到相应处罚。
第八条:读者应保护个人财产,不得随意将私人物品留置在图书馆内,如果有财物遗失应及时报告图书馆工作人员。
第九条:读者可在图书馆内使用电脑和网络资源,但应遵守国家相关法律法规,不得浏览和传播违法信息,保护网络安全和信息安全。
第十条:读者在图书馆内需维护良好的阅读秩序,不得占用他人阅读位置或干扰他人学习,合理使用阅览室和阅览设备。
第十一条:读者在图书馆内发现任何违规行为或问题,应及时向图书馆工作人员报告,保障图书馆环境和秩序。
第十二条:校图书馆工作人员有权对违反规定的读者进行劝阻和处理,情节严重者可暂停进入图书馆或者其他相应处罚。
第十三条:校图书馆将不定期进行规章制度宣传和教育,以提高读者的自觉遵守意识和减少违规现象的发生。
第十四条:本规章制度经校图书馆确认后即刻生效,并对所有进入校图书馆的读者具有约束力。
校图书馆保留对本规章制度的最终解释权和修改权。
希望全体读者能够遵守并共同维护校园图书馆的良好秩序。
学校图书馆规章制度(11篇)
学校图书馆规章制度(11篇)学校图书馆规章制度(精选11篇)学校图书馆规章制度篇1一、图书室、阅览室规则:1、图书室、阅览室应保持绝对安静,不得大声喧哗,保持安静的学习环境。
2、进入图书室、阅览室严禁抽烟。
3、阅览室内陈列的杂志及参考书、工具书只能在阅览室内阅读,不得携出室外,也不出借。
4、学校确定的贵重书籍、绝版本,只准在图书室查阅,一律不出借。
5、外单位如需向本校图书室借阅图书,须经教导主任同意,出具借据,写明归还日期,方可提书。
二、教职工借还书规则:1、教师借业务书借期为一学期,期末将所借的用书及时归还图书室。
2、教职工借阅其它书籍每次限借二本,期限为一个月。
三、图书室需对图书资料分类、编号、登记、建卡。
1、凡调离本校的教职工和毕业生、转学生必须归还所借图书方能离校。
2、各人所借图书,应妥善保管,如有涂污、撕损或遗失者,酌情赔偿。
三、学生借还书规则:1、凭图书室发放的借书证借书,不得代借。
学生离校时应办理还书手续。
2、学生按规定日期凭借书证借阅图书,每次限借一本。
3、毕业班学生于毕业考试前一个月停止借书。
四、赔偿制度:1、读者应爱护图书,因污损但不影响流通的,按损坏程度酌情赔偿;不能修补者按原价赔偿。
2、遗失图书原则上必须赔偿相同版本的原书,如无法购到原书,则按原价加倍赔偿,贵重书和绝版本须以4—5倍价格赔偿。
3、成套多卷书(二本以上)如遗失一本,按成套书价赔偿,但原书仍由图书室收藏。
五、剔除旧书原则:1、属内容不健康书刊,一经发现,立即剔除。
2、复本过多和流通量过低的。
3、陈旧、破损严重。
学校图书馆规章制度篇2馆长工作职责1、在主管校长、主任领导下,把握办馆方向,负责全馆工作。
处理日常业务和对外事务。
2、组织全馆工作人员的政治、业务学习及学术交流活动。
3、主持馆务会议,遵照领导指示,参照学校工作意见确定本馆任务,制订工作计划。
4、每学期结束前,向领导书面报告工作,提出下学期初步打算。
5、不定期修订本馆各项规章制度,岗位职责,使之行之高效,工作人员职责分明。
校园图书馆规章制度范本
校园图书馆规章制度范本第一章总则第一条为了规范校园图书馆管理,维护学术秩序,提升学术氛围,保障图书馆资源的有效利用,特制定本规章制度。
第二条校园图书馆是服务全校师生学习、科研和生活的重要场所,所有师生都必须遵守图书馆的管理规定。
第三条校园图书馆的管理实行“公开、平等、自愿、有序”原则,对大家开放。
第四条图书馆管理工作由图书馆管理委员会负责,具体由图书馆管理委员会下设的办公室进行管理。
第五条图书馆的工作时间为每天早上8:00至晚上10:00,节假日照常开放。
具体开放时间以图书馆通知为准。
第二章进馆规定第六条进入图书馆必须凭借有效证件,如学生证、工作证等。
第七条进入图书馆时,需要将个人物品寄存于寄存柜中,不得携带包或书包进入阅览室。
第八条进入图书馆的师生必须遵守安静、无烟、无香味、无吃食等规定。
第九条禁止携带易燃易爆、放射性、有毒有害等危险物品进入图书馆。
第十条进入图书馆的师生应服从工作人员的管理,配合进行安全检查。
第三章阅览规定第十一条图书馆内的图书、资料、设备等资源,是为广大师生学术交流和学习服务的,不得擅自携离图书馆。
第十二条在图书馆内阅读时要保持安静,不得大声喧哗,不得打电话,不得影响他人阅读。
第十三条在图书馆内阅读时要文明用语,不得谩骂、辱骂、挑衅他人。
第十四条在图书馆内阅读时要保持阅读环境整洁,不得乱扔垃圾。
第十五条在图书馆内阅读时要尊重图书馆工作人员,服从工作人员的管理要求。
第四章借阅规定第十六条图书馆的借阅服务只对校园内的师生开放,外校师生不得借阅图书。
第十七条借阅图书时要凭有效证件,并按照规定办理借阅手续。
第十八条借阅的图书,应按照规定的借阅期限归还,逾期不还将被处以相应的罚款。
第十九条借阅图书时要爱护图书,不得涂写、折叠、撕毁图书。
第二十条借阅的图书如发生丢失、损坏等情况,需依照规定进行赔偿或处理。
第五章罚则第二十一条对于违反校园图书馆规章制度的行为,将按照情节轻重给予批评教育、警告、暂停借阅权、停止借阅权等处罚。
最新图书馆规章制度汇编
最新图书馆规章制度汇编第一章总则第一条为了更好地管理图书馆,保障读者的权益,提高图书馆服务质量,制定本规章。
第二条图书馆是学校的文化阵地和知识殿堂,是广大师生进行文献检索和学习研究的场所。
第三条图书馆服务对象为在校学生、教职工及社会人士。
第四条图书馆的开放时间为每天上午8:00至晚上21:00,节假日按照通知公告执行。
第五条图书馆的借阅证件包括学生证和教职工证,借阅证件必须在办理之日起核查有效,否则不予受理。
第六条图书馆实行借阅、阅览和参考咨询等服务机制,具体规定如下。
第七条图书馆内不准随意乱放、毁坏图书资料,否则按办法处理。
第二章开放服务第八条图书馆资料室、阅览室、报刊室、计算机室等均对外开放,读者凭借阅证件可进入使用。
第九条阅览室内保持安静,不得随意大声喧哗,影响他人阅读。
第十条图书馆内严禁吸烟,进入图书馆的读者必须遵守参观秩序,否则将被劝阻出馆。
第十一条图书馆不定期开展各类文化活动,欢迎广大师生踊跃参加。
第三章借阅服务第十二条图书借阅分为教师和学生两类,借阅时间不得超过30天,逾期需续借或归还。
第十三条图书馆开设自助借还书服务台,读者可自行办理借阅手续。
第十四条图书损坏、遗失、遗弃等情况,需按照规定承担相应责任。
第四章计算机服务第十五条图书馆设有计算机室供读者免费使用,每次使用时间不得超过1小时。
第十六条使用计算机时,请遵守相关规定,不得利用网络传播不良信息或进行非法活动。
第十七条计算机室内保持整洁,使用完毕后请自觉关机。
第五章参考咨询服务第十八条图书馆设有参考咨询服务台,提供检索、咨询等服务,读者如有疑问可寻求帮助。
第十九条参考咨询服务员有责任解决读者问题,同时保护读者隐私信息。
第二十条参考咨询服务员应保持服务热情、耐心,提供优质服务。
第六章其他规定第二十一条读者对图书馆服务有任何意见或建议,可通过指定渠道反馈,图书馆将及时处理。
第二十二条图书馆禁止带入大件物品,如背包、笔记本电脑等,如有需要,可存放在指定地点。
高校 图书馆 规章制度
高校图书馆规章制度一、进馆规定1. 持有效学生证的本校学生和教职工可以进入图书馆。
2. 非本校学生可凭有效证件(身份证、护照等)办理临时读者证方可入馆。
3. 各类陌生人员、小孩以及带宠物的人员不得进入图书馆。
4. 进馆人员需接受图书馆工作人员的检查,不得携带易燃、易爆等危险物品进入图书馆。
二、图书借阅规定1. 所有读者借书前必须进行实名认证,违者视为盗借图书。
2. 本科生借书数量不超过5本,借期为30天,可续借一次,续借期限为15天。
3. 硕士研究生、博士研究生和教职工借书数量不超过10本,借期为60天,可续借两次,每次续借期限为30天。
4. 图书丢失、损坏需要按照规定进行赔偿或修复。
5. 图书逾期未还,每天将产生一定的逾期费用。
6. 图书被借走后,发现有问题或遗漏的内容,需在借书当天或第二天进行报告。
三、图书馆行为规范1. 保持安静,不得大声喧哗、聊天。
2. 禁止在图书馆内吸烟、喝酒、嚼食等行为。
3. 禁止在图书馆内践踏、污损书籍、损害设施设备。
4. 不得随意移动图书馆内的桌椅。
5. 使用电脑、手机等电子设备需保持音量适中,不影响其他读者。
6. 不得在图书馆内进行商业活动。
7. 严禁抄袭、偷窥他人、破坏安静的行为。
四、图书馆安全管理规定1. 防火安全:严禁在图书馆内吸烟、使用明火。
2. 突发事件:如果发生紧急情况,请听从工作人员的指挥,有序撤离。
3. 保护财物:携带贵重物品应妥善保管,一切遗失概不负责。
4. 图书馆内禁止带宠物入内,儿童需在家长或监护人陪同下进入。
五、处罚规定1. 违反图书馆规定的人员,根据情节轻重处以警告、记过、记大过等处分措施。
2. 恶性违规者将被限制使用图书馆服务,直至取消借书资格。
以上就是高校图书馆的一系列规章制度,目的是为了维护图书馆的秩序,提高图书馆服务质量,让广大读者在安静、整洁的环境中进行学习和研究。
希望广大读者严格遵守规定,共同维护图书馆的良好秩序。
校图书馆规章制度
校图书馆规章制度第一章总则第一条为了规范校图书馆管理,保障图书馆秩序,提供良好的学术环境,制定本规章。
第二条校图书馆是全校师生学习、科研的重要场所,是为全校师生提供学习资源和信息服务的中心。
第三条学校图书馆设立读者服务部、文献资源部、技术部等职能部门,负责图书馆的日常管理工作。
第四条学校图书馆的开放时间为每周一至周日,早上8:00至晚上20:00,节假日根据学校安排。
第五条所有进入图书馆的人员都应遵守本规章制度,并接受馆方工作人员的管理和监督。
第二章读者登记和借阅规定第六条凡有本校学生、教师、职工证的人员,均可办理图书馆借阅证,凭借阅证可在图书馆借阅图书。
第七条借阅图书的方式包括实体书借阅和电子资源下载,借阅期限为30天,可续借一次,逾期需缴纳逾期费用。
第八条读者在借阅图书时应当妥善保管,如发生遗失或损坏,应照价赔偿。
第九条图书馆禁止携带食品进入馆内,不得在馆内吸烟,嬉闹或扰乱秩序,否则将被清场。
第三章阅览室和电子资源使用规定第十条图书馆设有阅览室供读者阅读学习,借阅人员应在规定的桌椅上正确使用,不得私自调换。
第十一条阅览室内禁止大声喧哗,禁止使用手机通话,影响他人学习的行为。
第十二条读者在使用电子资源时,应遵守计算机网络管理规定,不得下载非法内容或恶意软件,不得私自更改系统设置。
第四章违规处理第十三条对于违反图书馆规章制度的读者,将视情节轻重采取警告、禁闭、暂停借阅等处罚措施。
第十四条对于严重破坏图书馆设施或盗窃图书的行为,将依法追究刑事责任。
第十五条图书馆管理人员在执法过程中有权要求读者出示借阅证,如有抗拒执法的行为,将报警处理。
第五章附则第十六条本规章制度解释权归学校图书馆所有。
第十七条本规章制度自发布之日起生效,如有需要可根据实际情况进行调整。
以上为校图书馆规章制度,希望广大读者遵守,共同维护图书馆的良好秩序和学习环境。
学院总务管理制度行政楼管理办法
学院总务管理制度行政楼管理办法第一章总则为了规范学院行政楼的管理,提高行政楼的使用效率,保障行政人员的办公环境,制定本行政楼管理办法。
第二章行政楼使用范围1. 行政楼仅供学院行政人员使用,严禁非行政人员进入,如有特殊情况需要非行政人员进入,必须事先向行政办公室提出申请,并经过批准方可进入。
2. 各部门在行政办公室进行会议、研讨等活动时,需提前预约,并在会前10分钟到达会议室。
第三章行政楼使用规定1. 行政楼办公时间为每天上午8点至下午5点,所有行政人员必须在规定时间内到达办公室并开始工作。
2. 行政人员在进入行政楼之前,需要上报行政办公室,得到核准后方可进入,离开行政楼时同样需要上报行政办公室。
3. 行政人员不得在行政楼内从事与工作无关的活动,如打牌、聊天等。
4. 使用行政楼的各部门需要保持环境整洁,垃圾需及时清理并分门别类投放。
5. 行政人员需按照规定的位置就座,不得私自更换座位。
第四章行政办公设备管理1. 学院将配备足够数量的办公设备,包括电脑、打印机、传真机等,部门成员需妥善保管设备,严禁私自调拨或私自带离行政办公室。
2. 使用办公设备时需注意节约用电,避免长时间待机或私自调整设备设置。
3. 办公设备出现故障时,需立即报修并配合维修人员进行维修。
第五章文件管理1. 行政人员需按照学院文件管理制度对文件进行管理,包括文件的归档、整理、借阅等。
2. 行政人员申请借阅文件时需填写借阅申请单,并经过上级主管审核批准才能借阅。
3. 借阅的文件必须按时归还,严禁私自带离行政办公室。
4. 对于保密文件,行政人员必须加强保密意识,严禁将保密文件带离行政办公室,并需按照规定的方式进行存储和销毁。
第六章安全管理1. 行政楼内严禁携带易燃易爆、危险品等物品进入。
2. 行政楼内应设置监控设备,保障行政人员的人身安全。
3. 行政楼内发生紧急情况时,行政人员需立即按照应急预案进行疏散,不能私自离开或固守行政办公室。
第七章处罚规定1. 对于违反行政楼管理办法的行为,将根据情况轻重给予相应的处罚,包括警告、记过、降级等。
学校图书馆规章制度模版
学校图书馆规章制度模版第一章总则为了规范学校图书馆的管理,提供良好的学习和阅读环境,保护图书馆资源,提高学生信息素养和学术能力,制定本规章制度。
第二章图书馆的开放时间1. 图书馆工作日的开放时间为上午8时至晚上10时,周末及法定节假日的开放时间为上午8时至晚上10时。
2. 图书馆暑假期间开放时间根据实际情况另行安排。
第三章馆内秩序和行为准则1. 学生应保持安静,不得高声喧哗,以维护良好的学习氛围。
2. 学生禁止在馆内吸烟、喧哗、打闹或进行影响他人学习的活动。
3. 未经允许,禁止私自将图书馆内的书籍和资料带出馆。
4. 学生应当爱护图书馆设施设备,不得损坏或破坏。
5. 学生禁止在图书馆内摄影、录音、录像或擅自拍照。
第四章图书的借阅和归还1. 学生可以凭借阅证在图书馆借阅图书。
借阅证的办理和使用按照学校规定的流程和要求进行。
2. 借阅时间为30天,如有特殊借阅需求,可与图书馆管理员协商延长借阅时间。
3. 借阅的图书应妥善保存,不得私自乱涂乱写或擅自更改书籍的状态。
4. 学生应按时归还借阅图书,逾期未归还者,将根据学校规定的规章处罚。
5. 如果借阅的图书遗失或损坏,学生应照价赔偿。
第五章阅览区域和电子资源的使用1. 学生可以在图书馆内阅读图书,但不得在阅览区域内食物,禁止喧哗和打闹。
2. 学生在使用电子资源时,应遵守版权法,不得违反相关法律法规。
3. 使用电子资源的学生应正确操作设备,不得故意损坏或删除资源。
第六章图书馆文化活动1. 图书馆将组织各类文化活动,学生可根据自己的兴趣参与相关活动。
2. 学生参与文化活动需遵守活动规则,文明礼貌参与活动。
第七章违反规定的处理1. 对于违反图书馆规章制度的学生,图书馆有权采取相应的处罚措施,如口头警告、暂停借阅资格、书籍损坏赔偿等。
2. 对于严重违反规定的学生,图书馆将报告学校有关部门进行纪律处分。
第八章附则本规章制度的解释权归学校图书馆所有,如有需要,学校可根据实际情况对规章制度进行修改和补充。
学院图书馆管理制度
学院图书馆管理制度
是为了提高图书馆服务质量、规范图书馆管理行为而制定的一套规章制度。
下面是一些常见的学院图书馆管理制度的内容:
1. 借阅规定:规定借阅者的身份要求、借阅流程、借阅期限、续借规定、预约借阅、归还方式等。
同时也规定了借阅者的责任,如妥善保管借阅图书、按时归还等。
2. 违规处理措施:规定了借阅者违反借阅规定的处理措施,例如超期未归还图书的罚款、拒绝借阅、暂停图书馆使用权等。
3. 座位管理:规定了图书馆的座位使用规定,如预约座位、禁止占座、尊重他人使用权、保持安静等。
4. 自习室管理:规定了自习室的使用规定,如开放时间、座位分配、使用须知(禁止吸烟、禁止大声喧哗等)等。
5. 图书管理:包括图书采购、编目、标识、分类、借还管理、馆际互借等。
6. 设备管理:规定了图书馆设备的使用规定,如电脑、打印机、复印机、扫描仪等。
7. 服务规范:规定了图书馆工作人员的服务态度、工作时间、服务项目、服务流程等。
8. 安全管理:规定了图书馆的安全管理措施,包括防火措施、防盗措施、应急处理等。
9. 读者建议与投诉处理:规定了借阅者提出建议和投诉的渠道和处理方式。
10. 其他相关规定:如损坏图书的赔偿、丢失借阅证的补办、携带食物饮品的限制等。
学院图书馆管理制度的具体内容会根据学院图书馆的实际情况而有所差异,以上是一些常见的内容。
制订和执行这些制度,可以有效管理图书馆的资源和服务,确保图书馆能够更好地满足师生的需求。
校园图书馆规章制度汇编
校园图书馆规章制度汇编第一章总则第一条为了提高学生的阅读兴趣,扩大知识面,丰富课余生活,图书馆制定本规章制度。
第二条图书馆为全校师生提供图书借阅、阅读、参考、复印等服务,是学校学习和自我提升的重要场所。
第三条图书馆的开放时间为每天上午8:00至晚上21:00,具体开放时间以图书馆公告为准。
第四条图书馆的读者应当遵守本规章制度,爱护图书资料,共同维护图书馆内部秩序。
第二章图书馆开放服务第五条图书馆开放免费借阅图书,学生可凭学生证件办理借阅手续。
第六条图书馆提供电子书籍借阅服务,学生可在指定终端机进行下载阅读。
第七条图书馆设有自习室和阅览室,供学生学习和阅读之用。
第八条图书馆设有电子阅览室,提供电脑、打印机等设备,学生可自行使用。
第三章图书馆秩序管理第九条学生进入图书馆前需出示学生证,并接受图书馆工作人员检查。
第十条学生应在图书馆内保持安静,不得大声喧哗,吸烟,吃东西。
第十一条学生在图书馆内不得私自移动桌椅,损坏设施。
第十二条学生应爱护图书资料,不得擅自涂写、撕毁书刊。
第十三条学生应按规定归还借书,逾期不归还的书籍将按规定赔偿。
第十四条学生应珍惜图书馆环境,保持图书馆卫生清洁。
第十五条学生应遵守图书馆的借阅规定,不得擅自带出馆外。
第十六条学生在图书馆内如发现有不文明行为或其他违规行为,应及时向工作人员举报。
第四章图书馆安全管理第十七条学生应自觉维护图书馆内部的安全,在发现火灾、泄漏等危险情况时,应立即向工作人员报告并配合处理。
第十八条学生在图书馆内不得携带易燃易爆物品,不得私自拆动电器设备。
第十九条学生在图书馆内不得私自进入工作区,不得随意翻动档案资料。
第二十条学生应配合工作人员进行安全检查,接受安全培训。
第五章图书馆奖惩制度第二十一条学生如发现他人违规行为,积极向工作人员举报,将受到表扬,并可获得一定奖励。
第二十二条学生如违反本规章制度,将受到警告、记过、留校察看等处分。
第二十三条学生如严重违规行为,将被取消借书资格,甚至被暂时或永久关闭图书馆权限。
图书馆规章制度汇编
图书馆规章制度汇编为了保证图书馆的秩序和服务质量,以下是图书馆的规章制度汇编:1.开放时间图书馆的开放时间是每周一至周五上午9点到下午5点,周末和法定节假日休息。
如需延长开放时间,需提前申请并得到图书馆管理人员的批准。
2.借阅规定读者需要办理借阅卡才能借阅图书。
每位读者最多借阅5本书,借阅期限为30天。
如需续借,需在到期前到图书馆办理。
逾期未还书籍的读者将被罚款。
3.使用规定读者在图书馆内需保持安静,不得大声喧哗或使用手机。
如需使用电脑或其他设备,需提前预约并得到图书馆管理人员的批准。
禁止在图书馆内吸烟或饮食。
4.损坏赔偿读者在使用图书馆设施时需注意保护,如有损坏需及时报告并承担相应的赔偿责任。
5.其他规定禁止在图书馆内进行商业活动或宣传。
禁止将图书馆内的书籍、资料等带出图书馆。
如有违反规定的行为,图书馆有权采取相应的惩罚措施。
为了维护图书馆的秩序和服务质量,下面是图书馆的规章制度汇编:1.开放时间图书馆的开放时间为周一至周五上午9点至下午5点,周末和法定节假日休息。
如果需要延长开放时间,必须提前申请并得到图书馆管理人员的批准。
2.借阅规定借阅图书需要办理借阅卡。
每个读者最多可以借阅5本书,借阅期限为30天。
如需续借,必须在到期前到图书馆办理。
逾期未还书籍的读者将被罚款。
3.使用规定读者在图书馆内必须保持安静,不得大声喧哗或使用手机。
如需使用电脑或其他设备,必须提前预约并得到图书馆管理人员的批准。
在图书馆内禁止吸烟或饮食。
4.损坏赔偿读者在使用图书馆设施时必须注意保护,如有损坏需及时报告并承担相应的赔偿责任。
5.其他规定在图书馆内禁止进行商业活动或宣传。
不得将图书馆内的书籍、资料等带出图书馆。
如有违反规定的行为,图书馆有权采取相应的惩罚措施。
一、图书馆职责范围图书馆是学院的图书文献情报中心,其职责包括搜集、保存、整理、利用书刊资料,为教学和科研服务。
为此,图书馆需要根据学院的教学、科研、学科建设和培养学生综合素质的需要,开展国内外图书、期刊、资料等的采集、分类、编目、流通、阅览和管理等工作。
学院图书馆管理制度范本(2篇)
学院图书馆管理制度范本一、引言图书馆是学院教育和科研工作的重要支撑力量,为了更好地管理图书馆资源,提供高质量的服务,制定了以下管理制度。
二、图书借阅规定1. 学生借阅图书需凭借阅卡,每人每次最多借阅5本,借阅期限为30天(可续借一次,续借期限为15天)。
2. 职工借阅图书需凭工作证,每人每次最多借阅10本,借阅期限为60天(可续借一次,续借期限为30天)。
3. 外借图书即借即还,借阅期限最长为2小时。
4. 丢失或损坏图书应立即赔偿,并支付相应的违约金。
三、图书馆开放时间1. 工作日(周一至周五)开放时间:上午8:00-晚上10:00。
2. 周末(周六、周日)开放时间:上午9:00-晚上9:00。
四、自习室管理规定1. 自习室提供给学生使用,每位学生需要出示学生证方可入内。
2. 学生须遵守自习室纪律,保持安静,严禁吸烟、大声喧哗。
3. 自习室内禁止食品进入,只允许饮用水。
4. 使用自习室的学生须自觉维护环境卫生,离开时应将座位及周围位置整理整齐。
五、违规行为处理1. 对于恶意损坏图书、盗窃图书或有干扰他人学习行为的学生,将按照学校有关规定进行严肃处理,给予违纪处分。
2. 对于有恶意违规行为的职工,将依据职工管理规定进行处理,包括警告、记过等处罚。
六、图书馆服务创新1. 图书馆建设电子阅览室,提供电子图书资源供学生和职工阅读。
2. 图书馆建设在线预约系统,方便用户查询图书馆资源和预约借阅。
3. 图书馆开展读书分享和主题推介活动,丰富读者的阅读体验。
4. 图书馆设立咨询台和网络咨询平台,为读者提供及时的咨询服务。
七、图书采购及更新1. 图书馆应根据学院专业需求和读者的阅读需求,定期更新图书馆收藏。
2. 图书馆要加强与出版社、书店等单位的合作,及时采购新书。
3. 图书馆应加强图书选购工作的市场调研,确保选购的图书质量和适用性。
八、图书馆设施维护1. 图书馆设施由专业人员维护,如遇故障,应及时修理或更换。
各高校图书馆规章制度
各高校图书馆规章制度第一章总则第一条为了规范高校图书馆的管理和运作,营造良好的学习环境,保障广大师生的学习和研究需求,制定本规章制度。
第二条高校图书馆是为师生提供学习、研究和咨询服务的重要场所,所有使用者应该遵守相关规定,文明礼仪地使用图书馆资源。
第三条高校图书馆的管理机构为图书馆馆长,负责图书馆的日常管理和运作。
第二章开放时间第四条高校图书馆每天开放时间为8:00-22:00,周末和节假日适当延长开放时间。
第五条开放时间内,全校师生和外来读者都可以进入图书馆,阅览馆藏书籍和使用电子资源。
第三章借阅规定第六条师生借阅图书需要凭借一卡通或读者证办理借书手续,外来读者需提供有效证件并缴纳押金后方可借书。
第七条图书借阅期限为30天,到期未还可续借一次,续借期限为15天。
第八条超过借阅期限未归还的图书将按照一定的逾期罚款标准进行处罚。
第九条处于封存状态的书籍和重要文献不得外借。
第四章阅览规定第十条阅览室内不得大声喧哗,不得在座位上吃东西和喝饮料,不得在图书馆内吸烟。
第十一条阅览室内手机静音,不得接打电话,如需接打电话应前往专门区域接听。
第十二条在阅览室内应保持书籍和桌面整洁,不得私自调整座位,如需临时离开座位应通知工作人员。
第五章电子资源使用规定第十三条电子资源使用需提前在电脑终端登录账户,确保合法使用。
第十四条不得利用图书馆电子资源进行盗版、非法下载和传播行为,一经发现将依法处罚。
第十五条对于违反相关规定的师生,将取消相应的借书及使用电子资源资格。
第六章知识产权和学术规范第十六条对于涉及知识产权的电子资源和图书,所有使用者应当尊重作者的知识产权,不得利用他人作品进行侵权行为。
第十七条在学术研究中,应当遵循学术规范,尊重学术版权,不得抄袭和剽窃他人研究成果。
第十八条图书馆工作人员应当积极开展学术交流活动,提供相关学术信息和咨询服务,促进科研成果的共享。
第七章外来读者规定第十九条外来读者需提供有效证件和申请表格,经过图书馆审核后方可办理借书手续。
学院图书馆规章制度
学院图书馆规章制度第一章总则第一条为了提升学校图书馆服务水平,保障师生的学习科研需求,维护学校图书馆正常秩序,制定本规章制度。
第二条本规章适用于全校师生和访问读者,均应严格遵守。
第三条学校图书馆是学校师生学习、科研、教学和文化活动的重要场所,每位师生应当爱护学校图书馆环境,共同维护其良好秩序。
第四条学校图书馆应当依法、及时、准确地为师生服务,对于文献资料的借阅、馆藏管理、读者咨询等工作应当认真负责。
第五条学校图书馆的开馆时间应当符合师生的学习需求,保障师生的使用权益。
第六条学校图书馆应当建立健全管理制度,加强学科分类、馆藏管理、信息检索等工作,保障师生的学术研究需要。
第七条学校图书馆应当建立规范的服务流程,提供多种形式的文献服务,激发师生的学习激情。
第八条学校图书馆应当建立健全的安全管理制度,加强安全防范,保障图书馆资源的安全。
第二章图书馆开馆时间第九条学院图书馆开馆时间为每天早上8:00至晚上10:00,周末及法定节假日照常开放。
第十条学院图书馆暑期及寒假开放时间另行通知,师生可根据具体情况查阅学校官网或咨询图书馆相关工作人员。
第十一条周末及法定节假日的开馆时间根据实际情况进行调整,相关通知将提前发布在学校官网及图书馆门口。
第十二条开馆时间外需延长服务时间的情况,学院图书馆将提前发布通知。
第三章图书馆借阅规定第十三条师生可凭有效的学生或教师证件办理借书手续,如有丢失需重新补办。
第十四条借书期限为30天,逾期需按照规定缴纳延期费用。
第十五条图书借阅数量不得超过5本,超过部分需交纳超期费用。
第十六条借书期满的图书可续借两次,续借费用按照规定标准收取。
第十七条图书续借时需在借书期限到期前进行操作,逾期续借需按规定交纳逾期费用。
第十八条图书流通期间如有严重破损或丢失需按照规定标准赔偿。
第十九条在图书馆借书过程中如发生纠纷,可向图书馆管理人员投诉,相关问题将及时处理。
第四章图书馆阅览规定第二十条图书馆提供免费的阅览服务,师生可根据需求进入图书馆阅览室使用。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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南京医科大学康达学院《图书馆/行政人文楼》项目管理制度汇编编制人:审核人:批准人:南通建工集团股份有限公司2012.年3月28日目录1、工地治安综合治理奖惩制度2、安全治理处罚条例3、质量治理处罚条例4、门卫制度5、夜间值班制度6、人员进出场制度7、夜间施工报批规定8、关于发放每月生活费及工资的规定9、项目部职工守则10、工地宿舍及卫生治理制度11、施工现场落手清制度12、泥工操作班落手清检查制度13、钢筋班落手清检查制度14、水电班落手清检查制度15、水电班落手清检查制度16、油漆玻璃班落手清检查制度17、场容场貌治理制度18、食堂治理制度19、家属探亲制度20、临时探亲访友检查制度21、项目财会治理制度22、施工现场用电检查制度23、定期安全检查制度24、安全生产教育制度25、机械使用保养治理制度26、现场防火治理制度27、重点部位防火制度28、定期防火检查制度29、防火领导小组职责30、防火领导小组名单31、文明施工治理制度32、项目经理岗位制33、项目主管岗位责任制34、施工员岗位责任制35、质量员岗位责任制36、资料员岗位责任制37、预算员岗位责任制38、安保人员岗位责任制39、安全员岗位责任制40、材料员岗位责任制41、财会员岗位责任制42、门卫岗位责任制43、塔吊岗位责任制44、人货电梯操作岗位责任制45、防火检查制度46、建筑工地安全防火制度47、木工间防火制度48、食堂防火制度49、项目办公用品、财产治理制度50、请假制度51、办公制度52、仓库保管制度53、材料入库制度54、器材领取制度55、厕所治理制度56、浴室治理制度57、集体宿舍制度58、专门工种治理制度59、安全活动日制度60、标准养护治理制度61、劳保用品发放治理制度62、各工种班组长岗位责任制63、三级动火作业审批制度64、食堂卫生治理制度65、门卫文明卫生治理制度66、办公室文明卫生治理制度工地治安综合治理奖惩制度为了进一步加强两个文明建设,不断提高职工队伍素养,健全工地治安的综合治理,使工地生产顺利进行,使工地内的生活纳入正常轨道,特制定此制度:1、全体职工都必须遵守项目部规定的“七不”规范,及项目部职工守则,做一名合格职工。
2、每个职工必须热爱自己所在单位,安心工作,服从领导,听从指挥,圆满完成上级下达的各项施工任务。
3、职工之间,班组之间要互敬互爱,团结友好,发生矛盾时,大伙儿都要互相尊重,互相让步,以共同方便施工作业为原则,解决不了时,要及时报请班组长或上级领导协调解决,严禁轻易发生骂人、打人等粗暴行为。
打架都要不得事前因起的先后,是非程度及认错态度好坏,视情处以50-30元的罚款。
对团伙性的群架行为,带头闹事者处以200-1000元的罚款,并对所在班组的班组长进行经济处罚,情节恶劣者,呈报公安部门处理。
4、严禁在工地内赌博,或者讲娱乐为借口的变相性赌博活动,否则,一经查实,不管赌博程度大小,一律没收其赌具、赌资,并视情处以50-500元的罚款。
5、为了确保工地内和生活区的用电安全,全体职工都不得使用电炒锅电炉,否则,一经查实,电炉没收,并视态度好坏处罚款50-500元。
6、严禁使用钢锯条等土制品接电烧开水,违者,一经查实,处以当事人罚款式100-500元,若出现问题,一切后果自行负责。
7、本工地内和生活区的任何临时用电,必须有本工地的固定值班电工负责安装,任何人都不得私接乱拉电线及私装灯头或插座,如专门情况需临时装用,须经工程部批准后,由工程部派人安装,违者,视情处当事人罚款项20-200元,如出现任何问题,一切后果都由当事人自负。
8、严禁在灯头上或电线中段上挂钩用电,违者每次给当事人处罚20-100元,如出现问题,一切后果自行负责。
9、在新建高层或多层楼梯间及其它通道的照明灯泡,除本工地固定值班电工外,任何人都不得随意摘取,违者每次处罚款200-500元罚款。
10、每个职工都要护工地和他人的财物,对偷窃工地和他人财物者,处以偷窃价值5-20倍的罚款,情节严峻者,送交公安部门处理并遂出工地。
11、全体人员都要有高度的集体主义思想,公私分明,严禁把工地材料随意拿做它用或私做家具和个人用具,违者视情处罚50-200元,严峻者加倍处罚。
12、全体人员都要爱护安全防护、防盗设施,破坏本工地防盗及安全防护设施者,视情节轻重处以罚款50-300元,情节恶劣者,呈报公安部门处理。
13、本工地全体人员,应为本工地的工程施工,工程材料及工程安全尽心尽力,如和工地外社会上的流浪人员里应外合进行盗窃者,或给工程施工造成不利后果者,除按本制度第十条规定处理外,再视情处罚款300-1000元。
情节严峻者,呈报公安部门处理。
14、本工地职工不管是在工地内或在工地外,都要亲友工地外社会上违法乱纪,兄弟单位或司法部门查至本工地,除一切后果由当事人承担外,本工地也要视情按本地工的前工规定作用相应的处罚。
15、安全帽是职工用来防护安全用的任何人都不得随意借给外来人员使用,如因借戴本工地的安全帽而后,混入本工地的外来人员,一经查实,视情处理出借安全帽的本工地当事人罚款50-100元。
16、全体人员都有责任做好工程的成品爱护工作,如破坏已粉刷好的内墙、踏步、门窗及玻璃、已安装好的各种管子,已穿好的各种电线及其它,一经查实,除损坏的材料和人工工资由其当事人承担外,再视情况罚款50-200元,情节严峻者送公安机关处理。
17、为了确保每个职工的正常就餐,严禁在食堂乱拿他人饭盒,不注意拿错的应及时送回食堂,否则,视偷窃论处,每只饭盒处罚款50-200元。
认识态度较差者加倍处罚或开除。
18、严禁无关人员随意动用机械设备,擅自开动或损坏机械设备者每次处罚款10-50元,损坏者照价赔偿,态度较差者视情重罚。
19、为了确保工地和宿舍区的防火安全,严禁在楼内烧柴火做菜饭,或用烧火及小太阳灯取暖,违者每次罚招待30-100元或视情节处罚。
20、严禁在男(女)大宿舍内男女混住,甚至过夜,违者处当事人罚款每次20-50元,造成严峻阻碍者严加惩处。
21、要爱护楼内的清洁卫生,严禁在楼内随地大小便,违者小便每次罚款10-30元,大便每次罚款50元,并清扫所有大便。
不听劝阻,屡教不改,态度恶劣严加惩处。
22、禁止随地乱倒剩饭菜及其它废水、废物,严禁在阳台窗口往外泼水及倒废物,违者每次罚款20-50元,态度恶劣者加倍处理。
23、家用电器,如电炒锅、电饭锅、电水壶、电热杯、热得快等,未经审批,严禁使用,擅自使用者发觉后,视情处罚款50-200元。
24、严禁用饮用开水洗脸、洗脚等不正常的随意乱用开水现象,违者每次处罚款10-30元,或视情处理。
25、每个职工都必须严格遵守本工地的作息时刻,宿舍内无专门情况,每晚11:30点必须关灯,否则,一经查实,每次处同室人罚款5-30元。
26、严禁翻大门或翻围墙进入工地,违者生次罚款50元,情节严峻者交治安部门处理。
27、临时来本工地探亲访友人员未经门卫许可,私自进入的被访人应及时把来访人带到门卫登记,办好手续后再进入,否则一经查实,视情处被访人罚款20-50元,或视情处理。
28、非本工地施工人员严禁进入施工现场,不听劝阻者视情论处。
29、女工及本单位职工的家属,一律不得留宿项目部宿否则劝其退场或视情处理。
30、未成年人,原则上不予进场,专门情况要求进场者,必须由法定监护人上报安全监护书或保证书,经工程项目经理批准后,方可进入本工地。
31、女工、家属及未成年儿童,未经审批而班组长自行接收者,一切后果由接收班组长承担。
职工自己擅自叫其进场者,视情处罚或责令其退场。
32、班组长应榜样贯彻执行各项规章制度,在职工中以身作则,做好表率作用,积极支持,主动配合项目部的各项工作。
33、班组长要努力履行自己的职责,在职工中特不是新收职工中及时传达本工地各项规章制度和条例,使工地的各项规章制度人人皆知。
34、班组长如发觉自己班组的职工有违法乱纪现象要及时罅或纠正。
如有违纪事实,职工中不愿供出违纪人,则处违纪的有关人员、同组人员或同室人每人罚款50-500元,或视坭程度大小酌情处理。
35、各班组长必须按公安部下达的社会治安综合汉理的要求,管好自己的人,办好自己的事,及时安全圆满地完成工程部下达的各项施工指标及任务,否则,将按有关规定给予经济处罚。
36、班组长如触犯本工地的有关规章制度,除按有关规定处外,再视认识态度好坏,另处罚招待30-100元,事故节严峻,造成重大后果者,呈报司法机关,追究其刑事责任。
37、全体人员都必须积极支持,主动配合门卫、炊事员、固定值班电工、工程部清洁工的工作。
干扰其正常工作或与其无理取闹者,按本条例第三条规定处理外,再视情处理。
38、对检举违章的举报人员进行打击报复者处罚款50-300元,或视情严加惩处。
39、全体人员都要养成做好人好事的良好风气,要有敢于同坏人坏事作斗争的勇气,对检举揭发或抓获坏人坏事的有人员,工程部要按其功绩大小,给序相应的经济奖励和精神奖励。
40、奖励细则:(1)抓获破坏防盗及安全设施者,发给奖金30-100元或视情奖励。
(2)抓获偷窃工地材料者,奖给被偷窃价值的20%,不足30元的以30元计发。
(3)抓获偷窃私人财物者,奖给被偷价值的50%(以新品计价),不足20元的以20元计发。
(4)抓获破坏工程成品,(如已砌好的主体,已粉刷好的内外墙,已做好的地坪,已装好的门窗玻璃等)者,发给奖金30-100元或视情奖励。
****项目部2012年3月安全治理处罚条例为了认真贯彻“安全第一,预防为主”的方针,以安全生产为宗旨,实施施工现场标准化治理,做到安全生产,文明施工,特制定本条例。
1、进入施工现场必须戴好安全帽,并扣好帽带,如发觉不戴安全帽上班者罚款20元/人次,不扣帽带10元/人次,班组长治理人员加倍罚款。
2、施工中上下乱抛掷材料或工具者,罚违章人10元/次。
3、不明白电器设备而玩弄者,使用电炉,乱接乱挂电线出现事故,责任自负,并罚款50-200元。
4、酒后作业罚款按有关条款处理。
5、穿拖鞋,高跟鞋,赤脚赤膊操作者罚款10元/次。
6、未经施工负责人同意而擅自拆除脚手架、防护设施、安全标志、警告牌、脚手架连接铅丝或连接者,处以每处100元罚款。
7、一旦发觉对坐在脚手架护栏上休息和脚手架上睡觉者罚款30元/次。
8、未经项目负责人的同意,施工现场禁止使用明火,违者罚款20元/次。
9、木工棚,仓库等禁烟场所内吸烟处以罚款20元/人次。
10、在宿舍区,施工现场设置的灭火器等消防器材及安全设施禁止乱动和拆除,违者处以50-300元罚款,作赔偿所有损失。
11、为保证安全用电,本工地每个职工一律不得使用电炒锅及以其它用电器,严禁电炉进工地,一经发觉,没收电炉并罚款50-500元,宿舍内除队部拉接的电线外,一律不得私自接电线,违者罚5-100元。