电气安全教育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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电气安全
目录
一、一般要求 2
二、紧急处理 3
三、保证安全技术措施 4
四、临时用电设备 5
五、供配电装置 6
六、用电设备 8
七、单相用电设备 9
八、电缆 11
九、防雷 12
十、感应雷的防护 13
十一、防雷电侵入波 13
十二、防静电 15






一、一般要求
1.任何电器设备或线路在未经验电确认无电以前一律视为有电。
2.凡未办理停电手续之前,任何人不得触及带电设备或有关传动部分。
3.厂区内地下电缆等隐蔽工程较多,动土时必须征得有关部门同意。
4.电气工作人员工作时,基本安全用具,辅助安全用具等必须装备齐全。
5.进入有害,有毒场所工作时,应备有必要的防护用具,采取防护措施。
6.电气设备及线路的一切修理工作,必须由专责电工进行,参加上述工作的其
他人员,应在专责电工指挥下进行工作,严禁乱动。
7.任何电气设备上的标示牌,遮栏,非经有关领导允许,不准移动。
8.禁止使用自已不熟悉的电气工具,禁止操作非自已专责或不熟悉的电气设备,
在配电室或带电设备附近,禁止用钢卷尺等金属导体量具进行测量,以防触电。
9.使用喷灯,电气焊等明火作业时,必须认真执行安全动火制度,火焰与带电
部分距离不小于以下规定。
10千伏及以下 1.5米; 10千伏及以上 3.0米
10.必须采取措施,严防水汽,酸.碱盐等物质浸蚀电气设备,以免损坏绝缘而发
生事故.
11.电气设备选择,电气消防器材的配备,必须遵守防火防爆安全技术规程的有关
规定执行.
12.变配电装置,架空输电线路必须经常检查,及时消除鸟巢;变配电室的孔洞,门
窗应采取措施,严防动物入内造成事故.
13.电气设备根据其电压,划分为:
高压设备:设备电压1000伏及以上者
低压设备:设备电压1000伏以下者
安全电压:电压在42伏以下者
14.新工人和实习人员,须培训考试合格,方可下现场随同工作.
15.低压设备和车间电气设备检查,维护与操作
1.操作工如发现电气设备有问题,应及时通知电工,不得自行处理,在处理故障
时,应采取必要的安全措施.
2.装卸可熔保险器时,应当由电工进行.
二、紧急处理
1.电气设备及线路有破损,折断或带电部分绝缘损坏裸露,以及在运行中发现
异常情况危及人身设备安全时,应停止运行,待修复后才可继续使用。
2.发现有人触电未脱离电源时,可以不经批准立即切断电源进行抢救,但事后
应及时向上级报告。
3.发现有人触电,应立即切断电源,如为低压不能切断时,应用干燥不导电物
体,将触电者脱离电源,如为高压,必须切断电源后紧急抢救。
4.电气设备发生火灾时,必须首先切断电源,

然后用绝缘灭火器灭火,严禁使
用泡沫灭火器灭火。使四氯化碳灭火时,应站在上风侧以防中毒,充油设备宜
用干砂灭火。
5.厂房内大量泄漏易燃易爆气体需紧急停送电时,严禁在现场操作非防爆型开
关,按钮宜在配电室执行,以免扩大事故。
6.高压设备导电部分发生接地故障,切断电源前,如为室外设备,则不得进入
故障点8-10米范围,如为室内设备,则不得进入故障点4-5米的范围,抢救受
伤人员,不在此限,但必须穿绝缘靴,戴绝缘手套。
三、保证安全技术措施
1.在全部停电或部分停电的电气装置上进行工作,必须断开电源,即切断施工
设备导电部分。
2.在电气设备或线路上施工,人体连同使用工具的活动范围,与带电体的最小
距离
10千伏及以下 0.7米 20-35千伏 1.0米
44千伏 1.2米 63-110千伏 1.5米
3.导电部分必须在工作人员的前面或一侧,如果在后面或两侧,不允许进行工作.
4.断开电源时,必须将各方面的电源完全断开,有明显的断开点,如使变压器和电
压互感器停电,应从高,低两侧断开,防止向施工设备反送电.
5.停电的程序是:先低压后高压,即先拉掉低压开关,然后依次序断开全部开关和
隔离开关,此时主开关和隔离开关的远方控制回路保险器必须取下,操作把手必
须可靠锁住或采取其它措施.
6.在一经合闸即可送电到工作地点的刀闸和开关操作把手上,均应悬挂“禁止合
闸,有人工作”等明显的警示牌。
7.低压带电作业一般不允许,如必须带电作业时,应办理带电作业证,并应遵
守下列规定:
7.1.必须由两个有经验电工进行,一人监护,一人操作。
7.2.工作人员必须穿长袖衣,绝缘鞋,戴清洁干燥的手套,站在合格的绝缘物
上,使用有绝缘柄的工具。
7.3.工作前应采取防止相间短路和单相接地的隔离措施。
7.4.工作中不准用手直接接触不同电位导电部份,接线时,应将两个线头搭
实,再缠绕接好,严防通过人身接通两根导线,身体各部位不准与周围接地
体接触。
7.5.带电作业必须在无负荷时进行,带电接线,应先将待接开关及引线连接可
靠,然后接至电源。接线时,应先接地线后接火线,逐根进行,拆线顺序与此
相反,如为裸导线,应做好接头时的隔离工作。
7.6.在架空线上带电操作,严禁接地引下线,拉线通讯线,路灯线等触及身体。
7.7.雷雨:浓雾及周围潮湿时,不准带电作业。
7.8.使用验电器验电时,应谨慎小心,以免造成接地等事故。
四、临时用电设备
1.安装临时用电设施使用厂内电源,必须经厂有关领导同意,使用电力部门或
外单位电源时,应按当地

电力部门规定办理手续。
2.移动或电气设备导线,应采用四芯橡套电缆,其中一芯接地或接零;若架空
敷设不过道时,离地高度不得低于2.5米,沿地面敷设过道时,应加金属保护,
经免损伤造成事故.
3.临时线用其它电线时离地高度如下:室内为2.5米以上,室外为3米以上(穿越
横道遵照有关规定)架空线长度不准大于500米.
4.临时用电机,变压器电焊机等机具的金属外壳必须有可靠的接地线,禁止多台
串联后接地.
5.凡人易接触而有触电危险的设备(装在地面上的变压器)周围应设围栏,并挂
上警告牌.
6.设备的电源部分必须设置分开关,加箱设锁,固定在一定高度或安全地方,不
准搭挂,应一闸一用,禁止一闸多用.
7.临时用电的设备,机械和照明等拆除后,不应留有可能带电的导线,如必须保
留,应将电源切断,将线头包以绝缘布带.
8.地下隧道或沟通等处的照明应采用30伏以下的电压
9.临时线应有专人严加管理,临时线的使用期限,一般不应超过三个月,使用完
毕应及时拆除.
五、供配电装置
1.对于室内安装变压器,为减少火灾危险,变压器室应是耐火建筑,其耐火等级
为一级变压器室内的门应用耐火材料制成,且应向外开.
2.变压器外壳与变压器室内四壁距离不应小于下值
20KV以下 320-1000KV 1000KV以上
至后,测壁净距 0.3米 0.6米 0.6米
至门净距 0.6米 0.8米 1.0米
3.单独安放在室外地面上的变压器,其周围应设高度不低于1.7米固定栅栏,其
外壳与栅栏净距离不应小于0.7米.
4.柱上变压器底部距地面不应小2.5米,柱上跌落开关断开后,其带电部分距变
压器底部垂直距离不应小于2米.
5.变压器其它配电设备的外壳均应可靠接地,对于采用接地零的低压系统,变压
器低压侧中性点直接接地,而对采用保护接地的系统,中性点应通地击穿保险
器接地.
6.变压器呼吸器应经常检查,发现干燥剂变色应予以更换.
7.变压器运行时,电压,电流,上层油温不得超过允许值,油位必须正常.发现有下
列情况之一时应停止运行.
7.1.音响不均匀或有爆炸声
7.2.漏油致使油位低于油面计下限,并持续下降
7.3.油枕喷油或防爆管喷油
7.4.正常条件下温度过高且继续上升
7.5.油色变深,油内出现炭质
7.6.套管有严重裂纹和放电现象.
8.为了便于工作于识别和防腐作用,三相母线扫ABC三相分别涂以黄绿红色,三
线排列应有一定顺序.垂直布置者,A,B,C三相应由上向下排列,水平布置
者.A,B,C,三相应由里向外排列;母线引下线,A,B,C三相应由左向右排列;
9.母线连接要接触良好,铜母线连接应当涂锡软母线连接应用压接或线夹连接,
软母线档距内不准有接头

,应经常检查线及接头温度不准超过允许值.
10.熔断器,熔丝额定电流视其保护对象正确选择,过大不能及时切除故障,过小会
误动作,甚至因断流容量不足而爆炸;
11.装卸高压熔断器,必须先切断电源验明无电,装卸时必须戴眼镜,绝缘手套,穿绝
缘靴站在绝缘垫上,严禁带电装卸.
12.装卸低压熔断器,至少应将其保护的用电设备断开,工作时戴眼镜,绝缘手套或
使用绝缘钳,如RTO型熔断器,应使用操作把柄装卸.
13.熔丝不准用其它金属丝代替
14.闸刀开关只能用于500伏以下,直接操动用电负荷必须在3KW以下.
15.拉合刀闸时,应戴护目镜,手套并应站在开关侧方以防烧伤.
16.闸刀开关及保险丝应有保护罩,在室外应有防水保护.
17.铁壳开关及铁制开关箱外壳均应接地或接零.
18.开关设备的额定电流,额定电压,断流能力必须与回路用电设备相匹配.
19.自动空气开关的灭弧装置应保持完好,防止跳闸时发生相间短路,联锁装置应
齐全,脱扣机构和操作机构应灵活可靠,其保护整定值不准任意调整,应定期试验,保证灵敏可靠,
20.若低压开关灭弧时,听到“噗噗”声为灭弧时间延长现象,应检查修理.
21.电气触头的接触压力,断开距离必须调整好以防过热,振动或卡住,使触头烘焦
或很快损坏.
22.一般照明配电箱不应装在潮湿,灰尘多或有腐蚀性物质等场所.
六、用电设备
1.必须根据生产场所,环境条件和负荷特点选择电动机的结构型式.
2.电动机的联轴器,传动皮带,必须有防护罩.
3.电动机外壳应可靠的接地(接零)
4.电机起动前应进行盘车,检查是否灵活,有无扫膛卡阻现象.
5.新安装和大修后的电动机各项试验必须合格,非逆转电机转动方向必须与机械
上指示旋转方向一致,方可拖动机械空负荷运转.
6.电动机内不准有油泥和显著灰尘
7.电动机温度不准超过允许温升,电流电压均不准超过允许值.
8.电机轴承温升较高,应按规定更换油脂,轴承温度不准超过允许值,滑动轴承不超
过65℃,滚动轴承不超过75℃.
9.水冲洗地面时严禁向电机上喷水,以防对地短路或触电.
七、单相用电设备
1.单相设备在中性点不接地系统中应采用保护接地.在中性点接地系统中应采取
保护接零但保护零线与工作零线分开.接在同一系统中单相设备,禁止保护接地和保护接零兼用.
2.单相线路分布广,相零线易混淆异错,因此相线和零线都应装设熔断器,以减轻火
灾危险.
3.手持电动工具使用时,应遵守以下各项规定:
3.1.在使用手持电动工具的过程中,必须经常注意电源线的完整,电源线与电动工
具之间要有防拉脱线头的紧固装置.
3.2.新装或大修后的手持电动工具,绝缘电阻不应低于5兆欧,使用中也不应低于2

兆欧
3.3.手持电动工具均采用橡皮绝缘导线,单相采用三芯,三相采用四芯.
4.行灯使用应符合以下各项规定
4.1.行灯电压不得超过36伏,在潮湿场所及塔,罐等金属容器内,行灯电压不得超
过12伏.
4.2.安全电压应由双圈变压器供给,不准用自耦变压器或串联电阻降压供电.
4.3.在中性点接地系统中,变压器外壳必须接零,同时为防止火灾和爆炸以及高
压串入低压,变压器低压一端必须有接零.对中性点不接地系统,变压器外壳必须接地.
4.4.为防止短路事故,行灯变压器,原副边均应装设熔断器.
5.照明应遵守以下各项规定:
5.1.照明电源应独自配置,与生产用电设备电源,仪表电源分开;
5.2.灯头对地距离应不小于以下规定,室外3米,生产车间2.5米,一般室内2米.
在危险场所灯具的安装高度在2.2米以下,又无防止触电措施的局部照明及
在各种场所的手提灯使用电压不得超过36伏.
5.3.螺扣灯头应采用具有安全护罩的胶木灯头接线应正确.
5.4.密闭式电灯及150瓦以上的灯泡应采用瓷灯头,不准使用胶木灯头,灯头不宜有开关和插座.
5.5.用于室外的路灯及露天的壁灯均应单独装设保险器.
5.6.采用36V或12V照明,变压器一次侧应采用有护套的三芯软线长度一般不
应超过2米,对于移动不大的局部照明,二次侧应采用0.75平方毫米以上软
铜线,对于大范围移动的行灯二次侧也应采用有护套的软线,行灯应有完整
的保护网.
5.7.可移动的照明器具的导线,应用移动(耐磨)电缆.禁止使用线头代替插头直
接插入插座内.
5.8.灯具,日光灯的整流器等发热设备安装,应离开可燃物体,整流器应装在明显
易检修的地方,不准设于顶棚内.
5.9.灯具安装应牢固可靠,室外灯具安装除要考虑承受本身重量外,还要考虑风力的影响.
5.10.照明装置,应采取保护接零(或接地)措施.保护零线(或地线)与工作零线应分开.
5.11.照明线路的开关应能同时切断相线和零线,只有在危险性较小的场所,才允
许单刀开关装在相线,照明开关应有明显的开合位置;相邻开关或插座的相
零线的配置,以及开合位置都应当一致,不同电压等级的插座应有明显区别,
以免弄错.
5.12.当工作照明因故障或停电而熄灭后,由于正常工作的中断,会造成误操作,
以致发生爆炸,火灾,人身伤立或生产秩序混乱等事故的场所,应装设事故照
明当只须装设少量的事故照明时,可采用成套应急照明灯.
5.13.所有照明,金属管支持物,照明箱,照明盘均应接地.
5.14.电线管布线时,同一回路电线敷设在同一管内
5.15.电线管路不准在烟道和其他发热体上装设;与暖气管,上下水通管交叉时,
距离不小于0.15米,平行敷设距离不小于0.5米.
八、电缆
1.电缆的截面选择应满足用电

负荷,经济电流密度和热稳定性的要求.
2.直埋地的电力电缆直线段每隔100米及转角处,电缆接头处与公路交叉处的地
面上,应设置明显的标志,当需要在埋有电缆的附近地方动土时,必须对工作人
员交待清楚电缆所在位置和深度.
3.为防止火灾,在电缆沟和电缆隧道内不准有麻包电缆,电缆沟道必须与其他沟道
分开,电力电缆的金属包皮,接线盒和终端盒的金属部分必须良好接地或接零.
4.电力电缆相线间电容较大,停电检修时,应先进行各相放电,当确认无残留电压
后,方可进行工作.
5.重型车辆通过电缆敷设区,应办理手续,挖掘出电缆坑道,须设遮栏,挂警告牌,夜
间设红灯示警.
6.电缆沟道应有排水沟,常检查及时排水,清理油污.
7.直接埋地电缆埋设深度不应小于0.7米,与一些工程设施最小距离遵照有关规定.
8.电缆穿入,穿出建筑物的孔洞必须堵死,以切断通向配电盘,开关柜控制室的火源
通道.
9.在电缆沟道内使用喷灯作业时,要在工作地点放置灭火器材,一旦着火时,便于及
时扑灭.
九、防雷
1.直击雷防护主要措施是装设避雷针,避雷线,避雷网和避雷带.
2.直击雷防护:
2.1.防直击雷设施装设在建筑物和构筑物易受雷击部位.
2.2.各种接闪器(包括金属屋面)应互相可靠连接并和建筑物和构筑物金属结构
连成一个整体.
2.3.独立避雷针应离开建筑物单独装设,其接地装置一般应单设,严禁设在人经常
通行的地方.当利用照明灯塔作独立避雷针支柱时,照明电源线必须采用铅皮
电缆或穿入铁管,并将铅皮电缆或铁管直焊10米以上(水平距离)埋入地下
0.5-0.8米,方可引入室内,以防止雷电冲击电压进室内.
2.4.装有避雷针避雷线的构筑物上,严禁架设通讯线,广播线,和低压线.
2.5.避雷针可直接装设在建筑物上并可与建筑物的其它接地采用共同的接地装
置,此时接地电阻应小于1-2欧;如利用自然接地体,还应装设人工接地体,且流散电阻应小于5欧.
2.6.易燃物罐区的避雷针不应装设在罐体上,应装设独立避雷针.
十、感应雷的防护
1.感应雷分静电感应和电磁感应两种.感应雷能产生很高的冲击电压,使电力系统
过电压,在建筑物和构筑物中,主要是造成反击引起爆炸和火灾事故.
2.防止静电感应措施
2.1.将建筑物内金属设备,金属管通,结构钢筋接地,接地装置可与其它接地装置
共用.
2.2.金属屋顶,应可靠接地.
2.3.钢筋混凝土屋顶,应将屋面钢筋焊成6-12格,连成通路予以接地,
2.4.非金属屋顶,应在屋顶上加装边长6-12米,金属网格予以接地.
2.5.上述接地不得少于两处,且其间隔距离不得超过18-20米.
3.电磁感应防护措施
3.1.平行管道相距小于100毫米时,每隔20-30米必须用ф8毫米园钢跨接。
3

.2.交叉管道间管道与金属设备或金属结构之间距离小于100毫米时应用金属
线跨接。
3.3.该接地装置可与其它接地装置共用。
十一、防雷电侵入波
1.在低压系统雷电侵入波沿线进入室内易造成人身事故。
2.10千伏以下变电所进线雷电侵入波防护措施,主要是安装阀式避雷器。
3.低压线路终端保护对于一般用户,将进户线处绝缘子铁脚接地。一类负荷用
户宜用电缆供用,并将电缆金属外皮接地,条件不允许,可由架空线接50米以上直埋电缆供电,并在其换线杆处装一组阀型避雷器、金属氧化物避雷器,应当电缆金属外皮和绝缘子铁脚一起接地,二类负荷用户,可用架空线供电,在进户线处装一组低压阀型避雷器、金属氧化物避雷器,并与绝缘子铁脚一起接地(邻近三根电杆上绝缘子铁脚也接地)本保护接地均可与电气设备接地装置共用。
4.避雷针一般用镀锌圆钢或钢管制成,对于高空腐蚀严重的避雷针可用其它金
属制作针长1米以下,圆钢直径不小于12毫米,铜管直径不小于20毫米,针长1-2米,圆钢直径不得小于16毫米,钢管直径不小于25毫米,装在烟囱上圆钢直径不得小于20毫米。
5.避雷网可用镀锌圆钢和扁钢,圆钢直径不小于8毫米,扁钢厚度不小于4毫
米,截面不小于48平米毫米,如装地烟囱上,圆钢直径不小于12毫米,扁钢厚度不小于4毫米,截面积不小于100毫米
6.避雷线一般采用截面不小于35毫米镀锌钢绞线
7.接闪器截面锈蚀30%以上时应更换。
8.
8.1引下线用圆钢或扁钢制成,用钢绞线,其截面积不小于25平方毫米
8.2宜取最短途径,不准弯曲,建筑物和构筑物的金属结构可作引下线,但连接必须可靠。
8.3引下线地面以上2米至地下0.2米应使用角钢或钢管保护,引下线应连接可靠,并在距地面高约2米处应设断接卡。
8.4建筑物或构筑物屋顶如无互相连接避雷针线网或带则其引下线不小于2
根,其间距不大于18-30米。
9.铝线不能做防雷引下线
10.接地装置为了限制防雷装置时对地电压,其材料尺寸如下:
圆钢最小直径为10毫米,扁钢最小直径厚度为4毫米,最小截面为100平米毫米角钢最小壁厚为3.5毫米
11.防雷设备的接地电阻,应据防雷设备的类别及系统运行情况等因素而定一般应
小于等于10欧.
十二、防静电
1.防静电必须采取以下三类防护措施
1.1.泄漏法:即采取接地,增湿,加入抗静电添加剂等措施,使静电很快泄漏和
消散,避免静电积累产生高电压。
1.2.中和法:即采用静电中和器或其它产生与原有静电极性相反的电荷方法,中和静电。
1.3.工艺控制法;即从材料选择,工艺尺寸,设备结构,控制流体流速等方法,

制静电的产生使其不超过危险的程度。
2.电阻率为1011-1012欧?厘米的绝缘体上静电的消除应采用有效办法,使绝级体
与大地之间的电阻保持在106-109欧姆
3.在火灾和爆炸危险场所,为避免静电火花造成事故以下设备和装置必须接地,
用来加工,贮存,运输各种易燃液体,气体和粉尘易燃品的设备,贮存地,
贮存罐以及产品输送设备,封闭的运输设备,排污设备,混合器过滤器干燥
器,升华器,吸附器,袋形过滤器,如用纺织品或类似物品制成应使用金属丝穿
缝并予以接地。
4.管道接地应符合以下要求
4.1.厂区和车间的氧气,乙炔等管道必须接地
4.2.空气压缩机,通风设置和空气管道特别是局部排风的空气管道应予接地。
4.3.由非导电材料制成管道,应在管内或管外饶以金属丝并予接地.非导电管上的
金属接头应接地.
4.4.产生静电的较长管道,两端及每隔200-300米予以接地.
4.5.法兰之间接触电阻不应大于0.03欧,如法兰螺柱拧紧达到上述数值,则不需用
跨拉线否则必须跨接.
5.汽车油槽行驶时,同于轮胎与路面摩擦,底盘上可能产生危险静电电压,因而必须
在底盘上装上链条,或导电带并使其一端接地.
6.某此危险性较大场所,为使转轴可靠接地可使用导电性滴滑油或用滑环,碳刷接地.
7.应采取橡胶材料,而不得使用金属地面,采用导电橡胶或在普通橡胶上喷以导电
涂料方法消除静电危险,导电橡胶与接地体的接触面积不应小于10平米厘米.
8.导电地面静电接地装置可以单独装设,也可与其它接地装置相连时,则采用其中
数最小者.
9.采取增湿措施,消除静电,相对湿度应保持在70%以上,允许按生产技术要求.
10.静电中和法,可采用感应中和器(消电器)外接电源中和器,放射性中和器,离子
风中和器等消除静电,但使用中必须严格遵守有关安全规定.
11.应尽可能从工艺上采取措施,限制静电的产生如用齿轮传动代替皮带传动,降
低气体,液体和粉尘和流速,从容器底部注入液体,减少冲击,禁止使用喷射蒸汽加热易燃液体,禁止用绝缘软管插入易燃液体槽内移动,液体经装入搅拌等操作后应静置一段时间才能进行取样测温计量等操作.铁路的汽车槽车装车完毕,必须静置2分钟,以后才能进行取样,测温和计量工作对于金属贮罐内单相液体,松驰时间100秒即可,如液体内是浮有不相容第二相物质,松驰时间在30分以上,使第二相液体降电势成弱,避免投掷接地金属投掷物落入罐内,否则导致放电引燃。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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