化学技术监督制度.
中国国电集团公司化学技术监督实施细则
中国国电集团公司化学技术监督实施细则第一章总则第一条为加强化学技术监督工作,提高设备运行的可靠性,根据国家、电力行业和中国国电集团公司(以下简称集团公司)的有关标准、规程、制度、规定,特制定本细则。
第二条化学技术监督是保证发电设备安全、经济、稳定运行的重要环节之一。
采用适应电力生产发展的科学的管理方法、完善的管理制度和先进的检测手段,准确地对机组运行状况和设备状态进行监督判断,发现和消除设备隐患,防止事故发生。
第三条化学技术监督工作应坚持实事求是的科学态度,不断依靠科技进步,采用和推广成熟、行之有效的新技术,不断提高化学技术监督专业水平。
通过对水、汽、气(氢气、六氟化硫)、油及燃料等的质量监督,防止和减缓设备腐蚀、结垢、积集沉积物及油质劣化,及时发现变压器等充油(气)电气设备潜伏性故障,提高设备的安全性,延长使用寿命,提高机组运行的经济性。
第四条建立健全化学技术监督体系,实行专业管理和行政管理相结合,建立明确的分级、分工负责制和岗位责任制。
各单位、各有关专业都必须协调工作、共同努力切实做好这项工作。
第五条本细则适用于集团公司所属发电企业。
第二章化学技术监督机构与职责第六条集团公司化学技术监督实行三级管理,第一级为中国国电集团公司(技术监督中心),第二级为集团公司所属分(子)公司,第三级为集团公司所属各发电企业。
第七条技术监督中心职责(一)贯彻执行国家及行业有关技术监督的方针政策、法规、标准、规程和集团公司管理制度,监督指导集团公司系统内各发电企业开展化学技术监督工作,保障安全生产、节能减排、技术进步各项工作有序开展。
(二)负责集团公司系统内各发电企业化学技术监督档案管理,收集分析化学技术监督月报表,掌握设备的技术状况,提出优化运行指导意见和整改措施,指导、协调各发电企业完成日常化学技术监督工作。
(三)协助审核化学专业设备技术改造方案、评估机组大修和技改项目实施绩效。
(四)负责开展化学专业技术交流和培训,推广先进管理经验和新技术、新设备、新材料、新工艺。
化学技术监督实施细则范文(3篇)
化学技术监督实施细则范文一、概述本文旨在制定化学技术监督实施细则,以加强对化学技术的监督管理,保障人民群众的生命安全和健康。
化学技术是一项高风险的技术,而其应用范围广泛,因此对其进行有效的监督,对于遏制事故的发生,保护环境和社会稳定具有重要意义。
二、监督机构1.负责化学技术监督的机构为国家质量监督检验检疫总局,下设各地方市质量监督检验检疫局。
其中,质量监督检验检疫总局是全国性的机构,负责统筹协调全国范围内的化学技术监督工作,地方市质量监督检验检疫局则负责本地区的具体监督工作。
2.监督机构应建立健全的组织结构和职责分工。
其中,质量监督检验检疫总局负责制定相关监督政策和制度,指导和监督地方市监督机构的工作;地方市监督机构负责具体的监督工作和事故的应急处理。
三、监督范围1.化学品生产企业。
对于从事化学品生产的企业,监督机构应加强对其生产环节的监督,确保其生产过程安全可靠,产品质量合格。
2.化学品储存和销售企业。
对于从事化学品储存和销售的企业,监督机构应加强其仓储环境的监管,确保化学品的储存和销售符合相关要求,减少事故发生的风险。
3.化学品使用单位。
对于从事化学品使用的单位,监督机构应加强对其使用过程的监督,确保其遵守相关的安全操作规程,预防和控制事故的发生。
四、监督措施1.加强对企业的监测和评估。
监督机构应定期对化学品企业的生产过程和产品进行监测和评估,及时发现问题并采取相应措施。
2.加强对企业的培训和指导。
监督机构应加强对化学品企业的培训和指导工作,提高企业员工的安全意识和操作水平,减少事故的发生。
3.建立监督台账。
监督机构应建立化学品企业的监督台账,包括企业的基本信息和监督情况等内容,便于监督机构对企业进行持续的监督。
4.加强对重大事故的应急处理。
监督机构应建立健全的化学品事故应急预案和机制,确保在事故发生时能够迅速有效地进行处置,最大限度地减少事故造成的损失。
五、监督结果处理1.对于发现的违法行为,监督机构应及时采取相应措施,对违法企业进行罚款、责令停产停业等行政处罚。
化学技术监督实施方案
化学技术监督实施方案为了加强对化学技术的监督管理,保障人民群众生命财产安全,促进化学技术的健康发展,制定本方案。
一、监督范围。
本方案适用于所有涉及化学技术的生产、运输、储存、使用和处置环节,包括但不限于化工企业、实验室、化学品经营企业、危险化学品运输单位等。
二、监督内容。
1. 生产环节,对化工企业的生产工艺、原材料采购、产品质量等进行监督检查,确保生产过程安全、环保、合规。
2. 运输环节,对危险化学品的运输车辆、运输路线、运输工具等进行监督检查,确保运输过程安全可控。
3. 储存环节,对化学品的储存条件、储存设施、储存管理等进行监督检查,确保储存过程安全可靠。
4. 使用环节,对化学品的使用场所、使用方法、使用人员等进行监督检查,确保使用过程安全合规。
5. 处置环节,对废弃化学品的处置方式、处置设施、处置人员等进行监督检查,确保处置过程安全环保。
三、监督措施。
1. 定期检查,由监督部门组织对各化学技术环节进行定期检查,发现问题及时整改。
2. 抽查检查,对化学技术环节进行抽查检查,提高监督的针对性和有效性。
3. 突击检查,对重点领域、重点企业进行突击检查,发现问题立即处理。
4. 监督记录,对监督检查情况进行详细记录,形成监督档案,便于追溯和总结经验。
四、监督责任。
1. 监督部门,负责组织制定监督计划,组织实施监督检查,对发现的问题进行处理。
2. 监督人员,按照监督计划,认真履行监督职责,对发现的问题及时报告并跟踪整改情况。
3. 监督对象,配合监督部门和监督人员进行监督检查,积极整改存在的问题,确保化学技术环节安全可控。
五、监督效果。
通过实施本方案,可以有效提高化学技术环节的安全生产水平,减少化学事故的发生,保障人民群众的生命财产安全,促进化学技术的健康发展。
六、监督改进。
监督部门要及时总结监督工作经验,发现问题及时改进监督方案,提高监督工作的科学性和有效性。
七、结语。
本方案的实施,是对化学技术监督管理工作的一次重要探索和尝试,希望能够得到各方的支持和配合,共同努力,为化学技术的安全发展保驾护航。
化学技术监督实施细则
化学技术监督实施细则1. 背景随着化学技术的发展和广泛应用,化学行业的规模不断扩大。
化学行业的快速发展不仅带来了经济效益,同时也给人民群众健康和安全带来了威胁。
因此,为了保障人民生命财产安全,加强管理,化学技术监督实施细则应运而生。
2. 监督实施化学技术监督实施细则是指监督和管理化学技术行业,以避免化学技术带来的危害和社会影响,保障人民、环境和国家安全。
3. 主要内容化学技术监督实施细则包括以下内容:3.1. 申报和审批制度进行化学技术行业的投资和业务需先进行申报,经主管部门审核批准后才可实施。
对于不合规的行为,可采取吊销许可证、停产整顿等措施。
3.2. 建设和运营规范化学企业在建设和运营过程中需严格遵守国家有关安全环保规定和检验标准,确保设施和生产环节的安全,减少事故发生率。
3.3. 职业健康和安全化学技术行业中,涉及很多有害物质,企业需为员工提供合适的防护设施和培训,保障职工健康和安全。
3.4. 废料和污染物处理化学企业需对其产生的废弃物和污染物采取规范的处理方式,减少对环境的影响。
3.5. 急救与应急处理措施化学技术行业存在着各种各样的安全隐患,化学企业要建立健全的应急救援机制,确保在事故发生时能快速、有效地进行应急处理,保障人民生命财产安全。
4. 监督机制为保证化学技术行业的合法性和规范性,需要建立健全的监督机制,定期对企业进行检查和审计,对于不符合要求的企业,严格惩处其违规行为。
同时,鼓励化学企业自我监管,加强内部管理,提高安全生产水平。
5. 结论化学技术监督实施细则是为了市场经济的发展和人民生命财产的安全,确保化学技术行业规范、健康、可持续发展的基础。
建立健全的化学技术监督实施细则,对于安全高效发展化学技术行业至关重要。
化学技术监督实施细则范本
化学技术监督实施细则范本第一章总则第一条为了加强对化学技术活动的监督管理,保障公众健康和环境安全,依照《中华人民共和国化学品管理条例》等相关法律法规,制定本细则。
第二条本细则适用于国内涉及化学技术的生产、销售、储存、运输和使用环节。
第三条化学技术监督的目标是保障化学技术的合规性、安全性和环保性,推动化学技术行业的健康发展。
第四条化学技术监督实施的原则包括全面性、科学性、公正性、公开性、有效性和协同性。
第五条化学技术监督实施应当坚持风险管控的原则,强化事前、事中和事后监管,确保化学技术活动的安全运行。
第六条地方政府应当建立健全化学技术监督管理机构,制定具体的监督措施和监督指标,加强对化学技术活动的监管。
第七条监督机构应当制定监督年度计划,加强对化学技术活动的抽检和检测,及时发现、处置和报告安全隐患。
第二章化学技术生产监督第八条化学技术生产企业应当具备相应的生产许可证,合理规划生产工艺、设备和场所,确保生产过程安全可控。
第九条化学技术生产企业应当建立健全生产管理制度和安全管理制度,组织相关人员接受安全培训和技术培训。
第十条化学技术生产企业应当配备必要的安全设备和防护设施,加强事故预防和应急处理能力建设,定期组织演练。
第十一条化学技术生产企业应当进行定期的环境监测和危险废物处理,防止污染和跨界污染的发生。
第十二条化学技术生产企业应当建立健全事故报告和调查制度,及时报告和处理化学技术事故,防止事故扩大和重复发生。
第十三条监督机构应当加强对化学技术生产企业的监督检查,发现生产环节存在的违法行为和安全隐患,及时进行纠正和处罚。
第三章化学技术销售监督第十四条化学技术销售企业应当具备相应的销售许可证,确保产品销售符合相关法律法规和标准要求。
第十五条化学技术销售企业应当建立健全销售管理制度和质量管理制度,规范产品采购、储存、销售和配送过程。
第十六条化学技术销售企业应当进行产品标识和标签的合规检查,确保销售产品信息真实、准确和完整。
某水电厂化学技术监督实施细则
某水电厂化学技术监督实施细则第一章总则第一条为加强对水电厂化学技术的监督管理,确保生产过程中的环境安全和产品质量,制定本实施细则。
第二条本实施细则适用于水电厂的化学技术监督工作。
第三条水电厂化学技术监督的目标是防范化学事故,保障生产过程的安全,提升产品的质量。
第四条水电厂化学技术监督的原则是科学、公正、公开和高效。
第五条水电厂应建立完善的化学技术监督管理制度,明确责任分工和工作流程。
第二章化学品管理第六条水电厂应建立化学品管理制度,对进厂、使用、储存和处置的化学品进行规范管理。
第七条水电厂应制定化学品使用计划,明确化学品的种类、用量、使用场所、用途和存放方式等信息。
第八条水电厂应建立化学品储存库房,保证储存设施的完好,并按照规定要求标识储存化学品。
第九条水电厂应定期对储存的化学品进行清理和检查,确保化学品的有效性和安全性。
第十条水电厂应建立化学品事故应急预案,定期组织演练,提高应急处置能力。
第三章化学过程监督第十一条水电厂应建立化学过程的监督记录制度,记录关键环节的工艺参数和操作情况。
第十二条水电厂应根据工艺流程和产品要求,制定化学过程监督指导方案。
第十三条水电厂应建立化学过程监督的值班制度,确保每个工序的监督责任人员在岗位上认真履职。
第十四条水电厂应定期对工艺设备进行检修和维护,确保其正常运行和安全性。
第四章产品质量监督第十五条水电厂应制定产品质量监督计划,明确产品质量监督的内容和要求。
第十六条水电厂应建立产品质量监督的检测方法和标准。
第十七条水电厂应设立产品质量监督实验室,配备必要的检测设备和人员。
第十八条水电厂应组织对产品质量进行抽检,及时发现和处理质量问题。
第十九条水电厂应建立产品质量监督的追溯体系,确保产品质量的可追溯性。
第五章管理和评估第二十条水电厂应建立化学技术监督的管理制度,明确责任部门和人员。
第二十一条水电厂应定期对化学技术监督工作进行评估,及时发现和纠正问题。
第二十二条水电厂应建立化学技术监督档案,保留相关信息和记录。
化学技术监督实施细则
化学技术监督实施细则一、前言化学技术是人类在生产和生活中不可缺少的紧要工具和资源。
但是,不合理的化学技术的应用,会对环境和人体健康造成严重影响。
因此,化学技术的监督和管理特别紧要。
化学技术监督是指对化学技术的生产、使用、转移、储存、运输等环节进行监督和管理,以保障化学技术的合理、安全、有效应用,并且防止环境的污染和人们的健康受到损害。
本文将分析化学技术的实在监督实施细则,包括化学品存放与运输、化学品生产与销售、应急处置和事故报告等方面。
二、化学品存放与运输化学品的储存和运输是化学技术监督的紧要环节。
在化学品存放和运输中,应注意以下几点:1.储存条件为了保证化学品的安全性和稳定性,化学品应存放在防火、防爆、防潮、通风良好的地方。
有害、易燃、易爆、毒性强的化学品应存放在单独的柜子或房间内,设置相应的报警及关闭系统。
指定专人管理,严防火源。
2.运输条件为了保证化学品的安全运输,必需先了解品质、货量、流向、运输工具等信息。
在装卸化学品的过程中,严格依照运输手册要求操作,保证安全。
同时,化学品运输必需经过专业人员的培训和考核,必需装备必要的报警系统和紧急迫断系统等安全装置,以确保运输过程中发生事故的时候能够适时地进行救援和处理。
三、化学品生产与销售化学品的生产与销售环节是化学技术监督的另一个紧要方面。
要确保生产企业合法且合规,销售企业合法且合规。
1.生产环节在生产环节中,必需依照规定进行生产,符合国家标准,保证产品质量达到国家指标,削减有害污染物质的排放。
必需遵守设备、工艺、能耗等方面的相关标准,并对生产过程进行监督,以确保生产环节的安全和稳定性。
2.销售环节在销售环节中,要确保卖方具备销售许可证书和生产许可证书,同时销售商必需在销售前检查货物、认真审查销售合同和货物标签,确保产品质量和安全性,以避开销售假冒伪劣产品,削减不安全产品流入市场。
四、应急预案与事故报告在化学技术监督中,应急预案和事故报告是必不可少的环节,下面将分别进行说明:1.应急预案应急预案是指预先订立的化学事故应急处理流程,以便处理意外情况,保护人民群众、环境和化学企业的安全。
化学技术监督实施细则
化学技术监督实施细则1. 前言1。
1 化学监督是保证热力设备和发电设备安全、经济、稳定运行的重要环节之一。
为了加强和提高我厂化学监督工作,提高安全、经济运行水平,根据部颁“化学监督制度SD246—88”、“DL/T561-95《火力发电厂水汽化学监督导则》"等结合我厂具体实际情况制定本实施细则。
1。
2 化学监督应坚持以“预防为主”的方针,加强对水、汽、油、燃料等质量监督,防止和减缓热力设备的腐蚀、结垢、积盐及油质劣化,及时发现变压器等充油电气设备潜伏性故障,提高设备安全经济性,延长使用寿命.1.3 化学监督工作必须坚持实事求是的科学态度,不断改进监督手段,提高化学监督的技术水平和管理水平,以适应科学技术和生产发展的要求.1。
4 化学监督涉及到锅炉、汽机、电气和热工及燃料等专业,因此,要搞好化学监督工作各专业必须大力协作,密切配合,在副总经理的领导下由生产技术部负责,化学专业协作组织,贯彻实施共同做好化学监督工作。
化学技术监督网络图:副总经理生技部2。
管理职责2。
1 副总经理职责2。
1。
1 组织贯彻上级有关化学监督的各项规章制度和要求,领导化学监督工作,建立化学技术监督网,审批监督制度和措施,审批化学技术监督计划等.2。
1。
2 研究热力设备的腐蚀、结垢等问题,分析原因,明确分工,落实措施,不断提高设备健康水平,防止事故的发生。
2.1。
3 对化学监督有关的重大事故和设备缺陷,应组织查明原因,采取对策,并上报公司。
2.1。
4 组织有关单位做好主要设备调试和化学清洗工作,督促做好设备防腐防垢、防止油品劣化、降低水汽损失、油耗及燃料的质量监督.2。
1。
5 主设备大修时,组织好化学检查,针对存在的问题采取相应对策,并在检修后组织验收。
2。
2 生产技术部化学专工职责2。
2.1 组织和监督在运行中的化学监督工作。
2.2。
2 审核、监督大、小修化学监督工作项目.2.2。
3 对化学监督的日常工作进行检查、督促。
化学技术监督实施细则范文(二篇)
化学技术监督实施细则范文《化学技术监督实施细则》第一章总则第一条为加强对化学技术的监督,保障公众的生命安全和财产安全,促进化学技术的健康发展,制定本实施细则。
第二条本实施细则适用于我国境内从事化学技术研发、生产、经营和使用等活动的单位和个人。
第三条化学技术的监督部门为国家质量监督检验检疫总局,具体责任由各省级质量技术监督局承担。
第四条化学技术监督的目标是确保化学产品的质量和安全性,防范和减少事故发生的概率,促进行业的良性发展。
第五条化学技术的监管原则是依法、公平、公正、科学、高效。
第二章化学技术研发和生产监督第六条进行化学技术研发和生产的单位应当在建设前,向国家质量监督检验检疫总局申请建设审批,并提供相关材料和技术方案。
第七条化学技术研发和生产单位应当按照国家标准和相关规定,设计和建设符合安全要求的实验室和生产设施,并建立健全相应的管理制度和标准操作程序。
第八条化学技术研发和生产单位应当配备专业人员,确保研发和生产过程中的安全和质量。
第九条化学技术研发和生产单位应当定期进行安全检查和风险评估,发现问题及时整改,确保研发和生产过程的安全性。
第十条化学技术研发和生产单位应当建立完善的记录和档案,对关键参数和质量控制点进行记录和保存,以便监管部门进行抽查和审查。
第三章化学产品销售和使用监督第十一条化学产品销售和使用单位应当建立健全质量管理体系,确保销售和使用过程中的质量和安全。
第十二条化学产品销售和使用单位应当按照国家标准和相关规定,确保产品的合格和符合规定的标识标签。
第十三条化学产品销售和使用单位应当定期进行库存和使用情况的盘点,发现问题及时处理,确保产品的正常使用和销售。
第十四条化学产品销售和使用单位应当建立完善的客户投诉处理机制,及时处理客户的投诉和建议。
第四章化学事故应急管理监督第十五条化学技术研发、生产、销售和使用单位应当制定化学事故应急预案,明确各方责任和应急措施。
第十六条化学事故应急管理监督部门应当定期组织应急演练,提高事故应急处置的能力和水平。
化学技术监督实施细则
化学技术监督实施细则一、总则为加强和规范化学技术监督工作,提高化学技术水平,保障生产安全,根据相关法律法规和标准,制定本实施细则。
二、组织机构1. 设立化学技术监督委员会,负责化学技术监督工作的组织、协调、指导和监督。
2. 化学技术监督委员会由相关部门负责人、技术专家和操作人员组成。
三、监督内容1. 原料和产品的质量监督:对原料和产品的质量进行定期检测和评估,确保其符合国家标准和生产要求。
2. 生产过程的监督:对生产过程中的各项参数进行监测和控制,确保生产过程稳定、可靠。
3. 设备的维护和保养:对生产设备进行定期检查、维护和保养,确保设备正常运行。
4. 环境和安全监督:对生产过程中的环境和安全进行监督,确保符合环保和安全要求。
四、监督方法1. 定期检查:对原料、产品、设备和环境进行定期检查,及时发现和解决问题。
2. 现场监督:对生产过程进行现场监督,及时调整和控制各项参数。
3. 数据分析:对生产数据进行分析,及时发现异常情况并采取相应措施。
4. 培训和宣传:对操作人员进行培训和宣传,提高其技术水平和安全意识。
五、监督程序1. 制定监督计划:根据生产计划和实际情况,制定化学技术监督计划。
2. 实施监督:按照监督计划,对原料、产品、设备和环境进行监督。
3. 发现问题:及时发现和记录生产过程中的问题。
4. 解决问题:对发现的问题进行分析和解决,采取相应的措施。
5. 反馈和总结:对监督结果进行反馈和总结,不断提高化学技术水平。
六、奖励和惩罚1. 对在化学技术监督工作中做出突出贡献的个人和单位给予奖励。
2. 对违反化学技术监督规定的行为进行处罚,包括警告、罚款、停职等。
七、附则1. 本实施细则自发布之日起实施。
2. 本实施细则由化学技术监督委员会负责解释。
化学技术监督实施细则
化学技术监督实施细则
是指在化学技术领域中,为了保障技术安全、环境安全和人身安全,制定的一系列监督管理措施和规定。
下面是一些可能包含在化学技术监督实施细则中的内容:
1. 化学品注册和批准管理:规定化学品的注册和批准程序,包括提交申请材料、审批流程和条件等,确保化学品的合规性和安全性。
2. 化学品生产和使用管理:制定化学品生产和使用的相关规定,包括生产工艺要求、设备安全、操作规程等,确保化学品生产和使用的安全性和环境友好性。
3. 化学品贮存和运输管理:规定化学品的贮存和运输条件,包括仓库设施、货运工具、包装容器等,确保化学品的安全贮存和运输。
4. 处理和处置废弃化学品:制定废弃化学品的处理和处置程序,包括分类、包装、标识、运输等,确保废弃化学品的安全处理和处置。
5. 化学事故应急管理:建立化学事故应急预案,包括事故预警、应急处置、救援措施等,确保化学事故的及时应对和处理。
6. 监督执法和违法行为处罚:设立化学技术监督执法机构和相应监督手段,对违法行为进行查处和处罚。
7. 信息公开和技术交流:建立化学技术信息公开制度,发布相关技术资料和信息,促进技术交流和合作。
细则的具体内容可能因不同国家、地区或组织的法律法规和监管需求而有所差异,但总体目的都是为了保障化学技术的安全和可持续发展。
化学技术监督
1.总工程师职责
领导化学监督工作,建立化学监督网,贯彻上级有关化学监督的各项规章制度和要求;审批本单位有关实施细则和措施;定期主持化学监督网会议;检查、协调、落实本厂(局)化学监督工作。
组织有关部门认真做好主要设备在基建、安装、调试、运行及停、备用中的化学监督工作,督促做好化学清洗、设备防腐防垢、防止油质劣化、降低汽水损失、油耗及燃料的质量监督等工作。并协调各专业各部门努力提高全厂水、汽、油(汽轮机油、变压器油、抗燃油)、气(H2、SF6)、燃料和灰等的质量和各项技术措施。
(6)对主管范围内的化学监督工作进行检查与现场抽查。定期提出化学监督总结和下一阶段的工作安排,协助主管局召开化学监督工作会议,进行技术交流及协调攻关课题。
(二)发电厂、供电局的职责
各发电厂、供电局等单位要建立化学监督网,在总工程师领导下进行电力生产和建设的化学监督工作,并责成化学监督专职(责)人落实各项具体工作。
5.发电厂锅炉专业的职责
配合化学专业做好锅炉热力化学试验和其他有关试验,确定运行工况、参数,并订入锅炉有关规程,发现与化学监督有关的异常情况时应及时通知化学人员,共同研究处理。
保证汽水分离器、蒸汽减温器和启动帝路系统的检修质量;会同化学人员切实执行锅炉排污,努力降低汽水损失。
负责做好与化学监督有关设备的维护工作及灰、渣的取样工作。
会同有关部门,通过热力设备调整试验确定合理的运行工况、参数及监督指标,做好化学清洗及停、备用设备防腐保护中的监督工作。
参加主要设备的大修检查和验收工作,做好检查后的详细记录和取样化验,参加机、炉、电主要设备的考核和定级工作。
加强化学仪表的管理,提高化学仪表的投入率和准确率,实现水、汽等质量的仪表连续监督,提高水处理系统自动化水平。
化学技术监督制度
化学技术监督制度化学技术监督制度是指针对化学技术产业的监督和管理制度。
化学技术是现代工业中广泛应用的一种重要技术,涉及到诸多领域,如化工、医药、食品、环保等。
然而,由于化学技术的特殊性,其安全风险也较大,因此需要建立相应的监督制度以确保其安全可靠性和合规性。
首先,化学技术监督制度应包括合规性监管。
通过对化学技术产业的管理和监督,落实法律法规、标准和规范,从而确保化学技术活动的合法性和合规性。
制定和完善相关的法规和标准,加强对化学技术企业的许可和备案制度,对于违法违规行为及时进行处罚和整治,形成强有力的法律保障。
其次,化学技术监督制度需要强化质量安全监管。
化学技术的生产和应用涉及到很多危险物质,容易对环境和人体健康造成危害。
因此,化学技术监督制度应加强对企业的质量管理和安全控制,确保产品的质量标准符合要求,并建立相关的事故应急预案,快速响应和处置突发事件。
此外,化学技术监督制度还应加强环境保护监管。
作为一种高污染行业,化学技术的生产和应用往往会对环境造成污染。
因此,在监管制度中应强化对化学技术企业排污的管理,建立和完善相关的环境保护标准和监测体系,加大对环境违法行为的处罚力度,确保环境安全和可持续发展。
此外,化学技术监督制度还应加强对从业人员的培训和管理。
化学技术是一项专业性很强的技术,需要专业知识和经验的支撑。
因此,化学技术监督制度应建立健全从业人员的资格认证制度,并定期进行培训和考核,加强对从业人员的管理,提升其专业水平和技能。
最后,化学技术监督制度还应加强信息公开和公众参与。
化学技术的监督工作应透明公开,提供给公众相关的信息,增加公众对化学技术产业的了解和接受度。
此外,化学技术监督制度还应建立公众参与的机制,鼓励公众对化学技术活动提出意见和建议,加强社会共治,形成广泛的监督共识。
总之,化学技术监督制度是确保化学技术安全可靠的重要措施,包括合规性监管、质量安全监管、环境保护监管、从业人员管理和信息公开等方面。
2024年化学技术监督实施细则
2024年化学技术监督实施细则第一章总则第一条为了加强对化学技术的监管,保障公众的生命财产安全,促进化学技术的可持续发展,制定本细则。
第二条本细则适用于我国所有从事或涉及化学技术活动的单位和个人。
第三条基于化学技术监督的原则,本细则将督促从业单位建立健全化学技术管理体系,加强化学品的安全生产和质量监督,推动化学技术的创新和应用。
第四条化学技术监督机构应当依法履行化学技术监督职责,对化学技术活动进行监督和检查,发现问题及时处理。
第二章化学品安全生产第五条从业单位应当建立与其化学品生产、储存、销售等环节相适应的安全管理体系,确保化学品的安全使用和生产。
第六条从业单位应当加强对使用化学品的人员的培训和教育,提高其安全意识和应急处置能力。
第七条储存和运输化学品的单位应当按照规定的标准和要求设置合适的储存设施和运输工具,确保化学品的安全储存和运输。
第八条从业单位应当建立事故应急预案,并定期进行演练,确保在发生事故时能够及时有效地应对,减少损失和危害。
第三章化学品质量监督第九条化学品生产企业应当建立标准化的质量管理体系,确保产品质量符合国家标准和行业标准。
第十条化学品质量监督机构应当加强对化学品的抽样检验和测试,对不合格产品进行处理,并公开抽检结果。
第十一条化学品生产企业应当加强对原材料和中间产品的质量检验,确保生产过程中的质量控制。
第十二条化学品质量监督机构应当加强对化学品生产过程的监督和检查,发现问题及时采取措施进行整改。
第四章化学技术创新第十三条国家应当对化学技术创新给予支持和鼓励,加大对科研机构和科研人员的投入。
第十四条化学技术创新单位应当加强对新技术的评估和审查,确保新技术的安全性和可持续性。
第十五条化学技术创新单位应当加强知识产权保护,鼓励技术创新成果的转化和应用。
第十六条化学技术创新单位应当开展科技成果的宣传和推广,推动化学技术的应用和推广。
第五章法律责任第十七条对违反化学技术监督规定的行为,将依法进行处罚,包括警告、罚款、责令停产停业、吊销许可证等。
化学技术监督导则
化学技术监督导则篇一:化学技术监督实施细则附件:青海大唐国际直岗拉卡水电开发有限公司化学技术监督实施细则【制度摘要】业务类别生产管控类适用范围公司生产部门废止说明无内容摘要为保证绝缘油、汽轮机油、抗磨液压油、六氟化硫(SF6)气体等监督对象得到有效监测、控制,不发生因监督对象老化、劣化和泄漏导致的非计划停运和设备损坏。
特制订本细则。
第一章化学监督目的第一条监督目的保证绝缘油、汽轮机油、抗磨液压油、六氟化硫(SF6)气体等监督对象得到有效监测、控制,不发生因监督对象老化、劣化和泄漏导致的非计划停运和设备损坏。
第二条化学监督适用范围本规则适用于青海大唐国际直岗拉卡水电开发有限公司。
第三条化学监督专责人职责(一)执行国家、行业、上级单位有关化学技术监督政策、法规、标准、制度和技术措施等,并制定化学技术监督实施规则。
(二)负责全厂绝缘油、透平油、抗磨液压油、六氟化硫气体的检测和故障治理。
(三)编制监督对象的定期检测计划,定期组织检测,并对检测结果进行分析,提出治理措施。
(四)对技术监督设施的维护和检修进行质量监督,建立健全设备技术档案,并及时向湖南省电力公司科学研究院报送季报表和年终总结报告,同时录入五凌公司集中生产管理系统。
(五)出现重大油质、六氟化硫气体泄漏、劣化、老化等事故及时报告公司生产技术部和湖南省电力公司科学研究院化学所,并按规定上报事故调查报告。
(六)发现油质、六氟化硫气体泄漏、劣化、老化时,负责跟踪检测和采取处理措施。
(七)督促绝缘油、汽轮机油、六氟化硫检修过程中的回收、处理及利用,废油、废气妥善处理。
第四条化学监督专责人资质(一)监督工程师应具有相当于大专及以上学历并有2年以上水电厂工作经历。
(二)取得湖南省电力公司科学研究院颁发的化学技术监督资格证。
第五条化学监督范围与内容(一)绝缘油质监督1. 检测对象:油浸式变压器、电压互感器、绝缘油库备用油、新油。
2. 检测项目:定期进行主变色谱检测;设备投运前或大修后进行全分析包括:外状、水溶性酸(PH)、酸值、闪点、水分、界面张力介损、击穿电压、体积电阻率9个项目;正常情况下,外状、水溶性酸(PH)、酸值、闪点、介损、耐压的检测每年至少一次。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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哈密煤电有限公司化学技术监督管理办法第一章总则第一条为规范化学技术监督管理工作,加强对水、汽、油、氢和燃料的质量监督,防止和减缓热力设备的腐蚀、结垢、积盐,及时发现和消除与化学技术监督有关的隐患,防止事故发生,根据相关化学监督导则,结合实际,制定本办法。
第二条本办法明确了化学技术监督的机构与职责、范围和内容、定期工作、指标异常告警等主要业务内容的要求。
第三条术语和定义异常:是指没有按照相关国家和行业标准、工作规程开展试验、检定和操作;监督指标不满足国家和行业标准,或偏离正常范围。
第四条本办法提出了公司化学技术监督管理的机构及职责、技术监督的范围和内容、执行与考核。
本制度适用于公司化学技术监督管理工作。
第二章组织与职责第五条公司化学技术监督工作实行三级管理, 第一级为生产技术部,第二级为运行部、检修维护部等部门,第三级为各执行班组及设备负责人。
第六条总工程师技术监督职责(一)负责贯彻落实国家电力主管部门及集团公司各项有关化学技术监督的政策、法规及制度,行使化学技术监督机构的领导职能。
(二)负责对化学技术监督工作提出要求,审批上报集团公司的化学技术监督总结、报表等。
(三)负责审批化学监督年度计划、总结、技术监督相关措施及技术服务项目。
第七条副总工程师技术监督职责协助总工程师开展化学技术监督工作。
第八条生产技术部主任职责协助总工程师、副总工程师做好各项工作。
组织制定全厂化学技术监督工作年度计划、总结。
指导检查生产技术部化学技术监督专工完成各项监督工作。
对技术监督相关措施及技术服务项目进行审核。
第九条生产技术部主管职责(一)贯彻执行国家、行业、电网公司有关化学技术监督的方针、政策、法规、标准、规程、制度等。
(二)掌握各主要设备有关化学技术监督的技术状况,督促专业人员建立健全主要设备的化学技术监督档案,发现问题及时提出建议和措施。
(三)参加重大设备事故的调查,对有关技术问题提出反事故措施及处理意见。
(四)参加扩建、改建电力工程设计审查、主要设备选型、监造以及安装、调试、试生产过程的技术监督和质量验收工作。
(五)依据《火电厂化学技术监督百分制考核评价细则》、集团公司《化学技术监督动态考核表》等查评标准,定期自查,并对二、三级化学技术监督开展执行情况进行检查、指标考核、奖惩核准。
(六)组织召开技术监督专业工作会,定期向集团公司技术研究院、电科院报送技术监督各专业报表、年度计划及总结,报告技术监督异常情况、有关调查分析资料与建议。
(七)负责编制公司与技术监督服务签订合同中化学监督所涉及的技术服务项目。
(八)负责对化学技术监督制度及《哈密大电厂化学监督定期工作》进行修编完善。
(九)负责审核大修化学监督项目、机组停炉保护等重要措施。
(十)负责对化学监督过程中的异常进行告警、提出建议及考核。
第十条运行部技术监督职责(一)贯彻执行上级有关技术监督的各项规程、制度、导则和技术措施。
(二)建立部门、班组各级岗位的技术监督责任制,按责任制的要求,一级对一级负责,责任到位、责任到人,做好各项技术监督的日常工作。
(三)负责供应合格的除盐水,供给质量合格、数量足够的氢气,严格监督水、汽、油、氢气和燃煤质量,做好废水、水汽的加药调整,发现问题及时与值长及有关部门联系,妥善处理,必要时向生技部化学技术监督主管、副总工程师、总工程师及上级领导汇报。
(四)编制机组停炉保护措施,做好机组停备用期间防腐蚀保养工作,严格按照《机组启动汽水监督措施》执行。
(五)在机组检修前,负责向检修部各班组下发机组检修监督通知单,检修过程中参加主要设备的大、小修检查和验收工作,进行热力设备腐蚀、结垢评价,(不具备条件申请外委立项)针对存在的问题,提出相应的措施和改进意见。
(六)负责建立、完善化学监督相关台账(机组检修台账、仪器仪表计量台账、化学药品消耗台账、在线化学仪表维护档案、超滤、反渗透化学清洗方案、总结及验收表,停炉保护效果评价报告、实验室设备使用维护档案等)负责强检计量仪器的检定、按照生产技术部定期工作要求,负责水、油、煤、废水、石灰石送检工作,送检前在生产技术部留档。
(七)负责修编运行规程、系统图、监督报表等。
(八)负责制定部门化学监督年度计划、编制年度、半年度工作总结,按生产技术部要求上报技术监督月报、工作总结(九)负责对大宗材料进行入厂检验,并建立健全验收记录和检验报告。
(十)根据生产实际,进行技术服务项目的申请上报。
(十一)负责制定化学监督培训计划,负责水、煤、油、在线仪表人员取证培训,做好人员100%持证上岗。
(十二)负责配合生产技术部做好上级单位现场检查的迎检工作。
(十三)严格执行公司下发的《哈密大电厂化学监督定期工作》。
(十四)推广和采用技术监督新技术、新方法,根据标准要求配置各种技术监督检测仪器和标准计量设备,建立健全各类合格的试验室。
努力做好专业技术培训,不断提高技术监督人员的主人翁责任感和业务水平,使之适应监督工作的要求。
第十一条燃料部技术监督职责(一)贯彻执行上级有关技术监督的各项规程、制度、导则和技术措施。
(二)建立部门、班组各级岗位的技术监督责任制,按责任制的要求,一级对一级负责,责任到位、责任到人,做好各项技术监督的日常工作。
(三)负责入厂煤、入炉煤的采制工作、负责飞灰、炉渣的制备工作。
(四)负责采制人员的取证培训工作。
(五)负责机械采制装置、采制仪器的检定工作。
(六)负责重要辅机用油(斗轮机等)油样的取样工作。
第十二条检修部技术监督职责(一)贯彻执行上级有关技术监督的各项规程、制度、导则和技术措施。
(二)建立部门、班组各级岗位的技术监督责任制,按责任制的要求,一级对一级负责,责任到位、责任到人,做好各项技术监督的日常工作。
(三)设备(特指机组检修化学监督项目中所列设备)解体检修时,在清扫和检修前,事先通知化学专业,对设备的腐蚀、结垢、积盐情况进行检查、取样。
设备检修完毕后,在设备封闭前、部件回装前、通知化学专业,对设备及部件的的清扫、清理情况进行检查验收。
按照化学专业的要求负责锅炉受热面的割管工作,并注明位置、标高等送交化学专业。
(四)大于100L的油系统补油或换油时,应通知化学监督班进行油质化验,听取化验监督班意见。
主机补油时,需办理审批手续。
负责做好运行中汽轮机油和抗燃油、绝缘油的管理、净化和防劣工作。
(五)确保与化学专业有关的各种流量表、压力表、水位表、温度表等配备齐全、准确可靠,做好维护和定期校验工作。
(六)校验与化学技术监督有关设备的程控和自动调节装置。
(七)建立汽轮机油和抗燃油、绝缘油补油、换油月度台账,月底上报生产技术部。
(八)建立、健全各设备用油台账,当某设备油牌号更换时,上报生产技术部。
(九)建立制氢设备检修档案、化学补给水预处理设备检修档案、除盐设备检修档案、精处理设备检修档案、给水、炉内加药设备检修档案、循环水加药设备检修档案,每月月底上报生产技术部。
第十三条物资部技术监督职责(一)贯彻执行上级有关技术监督的各项制度。
(二)大宗材料入厂时,通知运行部化学监督班进行检验。
(三)严格按照机组油品领取要求,进行油品出库,油品领用申请单签字手续不完整,未见油品化验合格报告单,不得进行油品出库。
第三章监督范围与要求第十四条机组在基建阶段和试运行过程中的化学技术监督(一)机组在基建阶段的化学技术监督应严格执行《电力建设施工验收规范》(火力发电厂化学篇)和《电力基本建设热力设备化学技术监督导则》。
(二)热力设备启动试运前,应尽量缩短锅炉水压试验至化学清洗的间隔时间,水压试验用水应符合相应要求,经水压试验合格的锅炉,放置2周以上不能进行试运行的,应进行防锈蚀保护。
(三)锅炉及热力系统化学清洗的工期应安排在机组即将整套启动前,清洗结束至启动前的停放时间不应超过20天,若20天内不能投入运行,应采取防锈蚀措施。
(四)锅炉吹管结束,锅炉系统恢复正常后,应进行防锈蚀保护。
(五)按要求在锅炉启动点火前,对热力系统进行冷态、热态冲洗。
严格执行机组启动时的水、汽质量标准,必要时应采取限负荷、降压等措施,蒸汽质量不合格时不准带负荷。
(六)油系统尽量提前充油,以便有充分的时间进行过滤、冲洗,油质不合格不允许机组启动。
第十五条启动阶段的化学技术监督(一)机组启动前首先要解除保养,拆除与保养有关的临时系统,清除设备内的保养液或干燥剂。
(二)在机组启动、锅炉点火前,要尽最大可能多储存除盐水、对系统进行冷热态水冲洗。
热井、低压给水系统冷态冲洗过程中当除氧器冲洗排水铁<1000μg/L,建立热井和除氧器之间的循环冲洗,循环冲洗至除氧器冲洗排水铁<200μg/L时,低压给水系统冲洗结束。
冲洗过程应采用变流量方式,控制流量为凝结水满负荷运行流量的30%--60%之间,采取多次变流量冲洗,可以收到节约水量,冲洗时间短的效果。
(三)低压给水系统冲洗结束后,启动给水泵上水,进行高加及锅炉本体的冷态冲洗,冲洗至水冷壁集箱排污水铁≤200μg/L,高加及锅炉本体冷态冲洗结束。
冲洗过程采用变流量方式,控制给水泵流量在满负荷流量的30%以上。
(四)机组冷态冲洗结束,进行热水冲洗,要求投入除氧器辅助蒸汽加热系统,将除氧器出水水温提高到80℃左右,提高铁锈和其它附着物的的冲洗效果,以节约点火热态冲洗时间。
冲洗至水冷壁集箱排污水铁≤200μg/L,高加及锅炉本体热水冲洗结束。
(五)高加及锅炉本体热水冲洗结束后,机组点火,进行热态冲洗,冲洗至炉水铁≤200μg/L,热态冲洗结束。
冲洗过程加强排污。
(六)对于有旁路系统的机组,可以在冲机前,利用旁路系统对过热器和再热器中进行冲洗净化。
蒸汽走旁路至排汽装置到热井,期间加强凝结水、蒸汽化验,凝结水铁≤800μg/L时,投入凝结水精处理过滤器,强化炉水排污,保证凝结水二氧化硅≤80μg/L,铁≤80μg/L,铜≤30μg/L,蒸汽标准应控制主蒸汽的品质达到启动控制指标后才能进行冲转。
(七)机组整套启动带负荷初期,应将高、低压加热系统投入,精处理过滤器运行正常时,疏水铁≤800μg/L,全部回收至热井,精处理过滤器不能投运时,疏水铁≤400μg/L,方可回收。
(八)若停炉保护方式允许精处理过滤器在机组启动期间尽早投运,则在机组启动前,确保精处理覆盖过滤器全部良好备用,铺膜时合理调整树脂粉和纤维粉比例,利于去除系统中铁含量。
第十六条运行中的化学技术监督(一)机组正常运行时,化学仪表及微机应投入运行,两小时抄表一次,每班至少进行一次校对试验。
(二)当水质异常时或对分析数据有疑异时,要增加分析项目和缩短分析间隔时间。
(三)机组正常运行时,各种水处理药剂必须按要求均匀地加入系统,不得采用瞬间(间断)大剂量的方式加入。
根据炉水及冷却水水质情况决定排污方式,并严格执行(四)对疏水、生产返回水的质量要加强监督,不合格或不经处理不得直接进入系统。