2018年国家司法《民法》考试试题及答案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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2018年司法考试《民法》试题及答案第三套

2018年司法考试《民法》试题及答案第三套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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2018年司法考试《民法》试题及答案第三套一、单项选择题1.陈某与刘某二人达成如下协议:"双方如就祖传字画的继承权发生争议,则提交北京市仲裁委员会进行裁决,并将自动履行其裁决。

"后双方果然在继承问题上发生争议,试问双方解决争议的可行法律途径是什么?( )A.只能向有管辖权的人民法院起诉B.只能申请北京市仲裁委员会仲裁C.只能申请双方或一方住所地仲裁委员会仲裁D.既可向有管辖权的法院起诉,也可以申请仲裁参考答案:A参考答案:继承纠纷不是仲裁管辖事项,故仲裁协议无效,当事人可依法向法院起诉2.王某向A区人民法院起诉,要求"美乐"饮食店赔偿店内屋顶饰物坠落砸伤自己造成的损失3万元,并向法院提供证人李某。

"美乐"饮食店法定代表人张某对王某的伤情表示异议,申请医疗鉴定。

在本案诉讼过程中,哪项法律关系是民事诉讼法律关系?( )A.王某与"美乐"饮食店之间的法律关系B."美乐"饮食店与法定代表人张某之间的法律关系C.证人李某与人民法院之间的法律关系D.张某与鉴定人之间的法律关系参考答案:C参考答案:民事诉讼法律关系应当是人民法院与当事人、其他诉讼参与人之间的关系3.村民罗某与翟某因返还借款发生纠纷,后经人民调解委员会调解,双方达成协议;在翟某于调解协议达成后两个月内返还罗某借款10,000元。

人民调解委员会就此制作了调解书,并将调解书送给罗某与翟某。

两个月后,翟某未按该调解书履行义务。

在此种情况下,罗某可以怎么办?A.罗某应通过人民调解委员会向法院申请强制执行B.罗某可以直接到法院起诉C.罗某持由人民调解委员会出具的借款问题经调解委员会调解的证明到法院申请强制执行D.罗某可以直接到法院申请强制执行参考答案:B参考答案:《人民调解法》第32条4.下列有关民事诉讼起诉与受理的说法正确的是:( )A.赵某诉戚某偿还欠款一案,法院受理后查明其提出该诉讼请求已逾诉讼时效期限,且无中止、中断、延长事由的,应判决驳回赵某的起诉B.妻子王某向法院起诉,要求与周某离婚,后经法院调解和好。

2018年司法考试《民法》试题及答案第四套【2】

2018年司法考试《民法》试题及答案第四套【2】

2018年司法考试《民法》试题及答案第四套【2】二、多项选择题6.甲委托其在外地的好友乙代购药材,并汇去2万元钱。

因一时无货,乙便以甲的名义将钱暂存银行。

乙的好友丙因生产经营急需用钱,去找乙,乙便拿出甲的存折给丙,由丙的好友丁担保。

乙未将上述情况告知甲。

后丙因生产经营不善无力还款而引起纠纷,甲诉至法院。

本案中哪些法律关系有效?( )A.甲与乙之间的委托代理关系B.甲与银行之间的储蓄法律关系C.乙与丙之间的借款法律关系D.丁与乙、丙之间的担保法律关系参考答案:ABCD参考解析:本题涉及对法律关系的理解问题甲委托其在外地的好友乙代购药材,其与乙之间的委托代理关系明显成立乙以甲的名义将甲的钱存入银行,银行与存钱人之间的合同形式为存折,存折上的名义为甲,故甲为合同当事人,甲与银行之间的储蓄法律关系成立乙将钱借给丙,该行为属于无权处分行为,但银行是认存折不认人,谁拥有存折并知其密码,银行就将存折上的钱交付给谁丙从乙手中取得存折,其完全有理由认为乙对该存折享有处分权,故乙与丙之间的借款关系应为有效因乙与丙之间的借款合同有效,丁为其进行担保,故该担保合同有效综上所述,本题正确选项为ABCD7.甲、乙毗邻而居,乙得病需钱治疗,甲便给乙送去3000元,并对乙说:"你先用着,以后再说。

"乙接受,并表示谢意。

3年以后,甲、乙因口角闹翻,甲要求乙返还3000元,乙拒绝。

双方为此发生纠纷。

现问,下列表述哪些是不正确的?( )A.甲与乙之间构成不当得利关系B.甲与乙之间构成赠与关系C.甲与乙之间构成借贷关系D.甲与乙之间构成借贷关系,但甲因时效而丧失请求法院强制乙返还借款的权利参考答案:ABD参考解析:本题涉及对民事法律关系的理解问题不当得利,是指无法律上的根据使他人受损而取得的利益因不当得利而发生的债权债务关系为不当得利关系赠与关系是因赠与合同而形成的赠与人和受赠人之间的法律关系因赠与属无偿行为,故要求赠与人有明确的意思表示,否则不能视为赠与借贷关系是出借人和借款人之间因借款合同而形成的法律关系本题中的核心问题是甲给乙送去3000元,并对乙说:"你先用着,以后再说",应如何解释的问题对此,存在两种解释:一种是赠与;另一种是借贷因甲未明确表明该款是赠送给乙的,因此,不能推定甲与乙之间形成赠与关系既然甲与乙之间不存在赠与关系,根据中国人的语言具有含蓄性的特点,则可认定甲与乙之间形成借贷关系甲与乙之间的借贷关系是否因过3年丧失胜诉权,因甲与乙未约定还款期限,该时效期间只要不超过20年即未丧失胜诉权,故本题正确选项为ABD8.甲委托乙购买一批货物,乙因家中有事,便向甲提出终止该委托合同关系。

2018年司法考试三卷《民法》习题答案(4)

2018年司法考试三卷《民法》习题答案(4)

2018年司法考试三卷《民法》习题答案(4)2018年司法考试即将开始,小编在这里为考生们整理了2018年司法考试三卷《民法》习题答案,希望能帮到大家,想了解更多考试内容,请关注的及时更新哦。

2018年司法考试三卷《民法》习题答案(4)1.甲欠乙20万元到期无力偿还,其父病故后遗有价值15万元的住房1套,甲为唯一继承人。

乙得知后与甲联系,希望以房抵债。

甲便对好友丙说:“反正这房子我继承了也要拿去抵债,不如送给你算了。

”二人遂订立赠与协议。

下列哪些说法是错误的?A.乙对甲的行为可行使债权人撤销权B.乙可主张赠与协议无效C.乙可代位行使甲的继承权D.丙无权对因受赠房屋瑕疵造成的损失请求甲赔偿答案及解析:CD 根据《合同法》第74条的规定,因债务人放弃其到期债权或者无偿转让财产,对债权人造成损害的,债权人可以请求人民法院撤销债务人的行为。

债务人以明显不合理的低价转让财产,对债权人造成损害,并且受让人知道该情形的,债权人也可以请求人民法院撤销债务人的行为。

撤销权的行使范围以债权人的债权为限。

债权人行使撤销权的必要费用,由债务人负担。

根据该条可知A项的说法是正确的。

《民通意见》第130条规定,赠与人为了逃避应履行的法定义务,将自己的财产赠与他人,如果利害关系人主张权利的,应当认定赠与无效。

所以B项说法也是正确的。

根据《合同法》第73条的规定,因债务人怠于行使其到期债权,对债权人造成损害的,债权人可以向人民法院请求以自己的名义代位行使债务人的债权,但该债权专属于债务人自身的除外。

代位权的行使范围以债权人的债权为限。

债权人行使代位权的必要费用,由债务人负担。

所以C项的说法是错误的。

《合同法》第191条第2款规定,赠与人故意不告知瑕疵或者保证无瑕疵,造成受赠人损失的,应当承担损害赔偿责任。

这里的瑕疵既包括权利瑕疵也包括物的瑕疵,所以D项的说法是错误的。

因此本题应选CD.2.下列关于合同解除的哪些说法是正确的?A.委托人或者受托人都可以随时解除委托合同B.不定期租赁合同的双方当事人可以随时解除合同C.承揽合同中的定作人可以随时解除合同D.在承运人将货物交付收货人之前,托运人可以解除运输合同答案及解析:ABCD 《合同法》第410条规定,委托人或者受托人可以随时解除委托合同。

2018年国家司法考试三卷民法习题答案(1)【2】

2018年国家司法考试三卷民法习题答案(1)【2】

2018年国家司法考试三卷民法习题答案(1)【2】二、多项选择题1.甲请A搬家公司搬家,A公司派出B、C、D三人前往。

在搬家过程中,B发现甲的掌上电脑遗落在一角,便偷偷藏入自己腰包;C与D 在搬运甲最珍贵的一盆兰花时不慎将其折断,为此甲与C、D二人争吵起来,争吵之时不知是谁又将甲阳台上的另一盆鲜花碰下,砸伤路人E。

B、C、D见事已至此便溜之大吉。

请问下面哪些说法是正确的?( )A.甲可以要求A公司赔偿名贵兰花被折断造成的损失B.甲可以要求A公司承担没有履行搬运任务的违约责任C.路人E可以要求甲、C以及D承担连带赔偿责任D.甲可以就丢失掌上电脑的损失要求A公司承担赔偿责任参考答案:ABC参考解析:本题涉及法人和其他组织的工作人员不履行合同义务及侵权损害法人承担责任的问题本题A选项所涉及的损失是法人工作人员履行职务过程中因过错造成的损失,故应由A公司承担本题B选项涉及的责任是由于A公司未尽到合同规定义务所应承担的违约责任本题C选项涉及共同致人损害的问题甲、C、D的行为导致花盆脱落致人损害,构成共同危险,因此,甲、C、D应负连带责任本题D选项所涉及的是履行职务过程中,个人的侵权行为或犯罪行为是否由法人和其他组织承担的问题对此,理论上有不同看法:一种观点认为,只要是履行职务过程中的行为,法人均应承担;另一种观点认为,履行职务过程中的行为必须是职务行为本身,与职务行为无关的行为,法人不承担责任本书作者认为,对履行职务过程中的侵权行为、犯罪行为造成的损失,法人应否承担责任应依具体情况而定:如果不知具体侵权行为人或具体犯罪人,应由法人承担为宜;如果具体侵权行为人或犯罪人十分确定,且侵害财产仍在或具有清偿能力,应由行为人或犯罪人承担责任为宜故本题中,掌上电脑的损失不应由A公司承担赔偿责任为妥故本题正确选项为ABC2.北京的甲公司书面授权其在上海的分公司乙公司,为上海的丙公司欠丁公司的20万元债务提供髁证,结果乙公司和丁公司签订保证合同,担保了丙公司欠丁公司的30万元债务。

2018年国家司法考试三卷《民法》习题(1)【2】

2018年国家司法考试三卷《民法》习题(1)【2】

2018年国家司法考试三卷《民法》习题(1)【2】二、多项选择题1.甲、乙各投资加万元盖了一栋二层楼房,楼房盖好登记在甲一个人的名下,甲、乙分别居住在一楼和二楼。

由于甲、乙二人均有汽车,于是甲、乙二人与邻居丙签订了为期10年的通行地役权合同,但未办理地役权登记。

一年后,甲将自己名下的份额全部转让给了丁。

下列说法正确的是:( )A.甲、乙自楼房竣工之日起取得该楼房的所有权B.甲、乙自办理初始登记之日起取得该楼房的所有权C.乙有权申请更正登记D.丁享有在丙的土地上通行的地役权【参考答案】ACD【参考解析】自建房屋,自建好便取得房屋所有权利害关系人可申请更正登记,地役权未登记的不能对抗供役地的受让人,而非供役地人因此,本题正确选项为ACD2.周某系某村村民,2005年其承包的耕地因为洪水被毁,遂请求村民委员会再分给其耕地。

经村民代表协商,全部20名村民代表中15人同意从吴某承包的耕地中调整部分耕地给周某。

该决议报经乡人民政府和县农业局批准。

吴某以有村民代表不同意调整为由,未将耕地交给周某。

2007年,周某诉至法院。

经查,吴某的承包合同中对是否调整承包地未有约定。

下列表述错误的有:( )A.吴某有权拒绝调整承包地,理由是承包地在承包期内不得调整B.吴某有权拒绝调整承包地,理由是调整承包地应经全体村民代表通过C.吴某有权拒绝调整承包地,理由是不得从其他成员承包的土地中调整D.周某有权请求吴某赔偿损失【参考答案】ABC【参考解析】本题涉及承包地的调整问题根据《物权法》第59条和《农村土地承包法》第27条之规定,承包期内,因自然灾害严重毁损承包地等特殊情形对个别农户之间承包的耕地和草地需要适当调整的,必须经本集体经济组织成员的村民会议2/3以上成员或者2/3以上村民代表的同意,并报乡(镇)人民政府和县级人民政府农业等行政主管部门批准承包合同中约定不得调整的,按照其约定本题中,承包地的调整已经2/3以上村民代表同意,并经行政许可,故承包地调整有效因此,ABC选项错误根据《农村土地承包法》第32条、第36条的规定,通过家庭承包取得的土地承包经营权可以依法采取转包、出租、互换、转让或者其他方式流转土地承包经营权流转的转包费、租金、转让费等,应当由当事人双方协商确定流转的收益归承包方所有,任何组织和个人不得擅自截留、扣缴本题中,吴某拒绝交付承包地,致使周某丧失了对该地应有的收益,故周某有权请求吴某支付该部分收益因此,本题正确选项为ABC3.设立下列建设用地使用权,应当采取出让方式的有:( )A.设立商业建设用地使用权B.设立娱乐建设用地使用权C.设立商品住宅建设用地使用权D.设立旅游建设用地使用权一【参考答案】ABCD【参考解析】本题涉及建设用地使用权的设立方式问题对于商业、旅游和娱乐、商品住宅等经营性用地,以及同一土地有两个以生意向用地者的,应当采取拍卖、招标等公开竞价的方式出让因此,本题正确选项为ABCD4.甲公司向乙银行贷款,以其所有的一栋大楼设定抵押担保,双方办理了房屋抵押登记。

2018全国司法考试《民法》考试题及答案

2018全国司法考试《民法》考试题及答案

2018全国司法考试《民法》考试题及答案1、王某因父亲重病急需现金50万元做手术,于是找到张某说,愿意把价值100万的房子卖给张某,可张某一时没有100万,只好对王某说自己的难处,实在无能为力。

于是,王某说那就60万卖给你,张某应允。

对于张、王之间的买买合同,下列说法正确的是;A、因乘人之危而可撤销B、完全有效C、因显失公平而可撤销D、因胁迫而可撤销【参考答案】B【参考解析】因为是王某主动提出请求,不存在意思表示不真实的问题。

2、甲经常在乙经营的酒店招待朋友,但常常拒付餐费离去,乙多次到甲家催要未果。

一日,甲又来乙的酒店就餐,用餐完毕未付餐费即欲离去,乙见状揪住他不让走。

对乙行为的如下说法正确的是?A、乙若以甲未付前几次餐费为由不让甲离去,属于自助行为B、乙若以甲未付此次餐费为由不让甲离去,属于自助行为C、无论乙以甲未付前几次餐费,还是以甲未付此次餐费为由不让甲离去,均属于自助行为D、无论乙以甲未付前几次餐费,还是以甲未付此次餐费为由不让甲离去,均不属于自助行为【参考答案】D【参考解析】因为乙知道甲的住址并曾经前去催要,因此,可以通过提起诉讼来救济。

3、赵某系全国知名演员,张某天生外形酷似赵某,时常参加一些营利性商业活动,外人难以辨认到底是赵某还是张某,张某对此一直保持沉默。

同时,张某还接拍了很多性药品的广告,赵某的朋友因此对其议论纷纷,赵某深受困扰。

下列哪一选项是正确的?A、张某的行为侵害了赵某的肖像权B、张某的行为侵害了赵某的姓名权C、张某的行为侵害了赵某的名誉权D、张某的行为不构成对赵某人格权的侵害【参考答案】C【参考解析】肖像权是对于肖像静态化的利用,因此此题不构成侵害肖像权;尽管导致外人难以分辨,但是张某并没有使用赵某的名义,因此,不构成侵害姓名权;接拍性药品广告,导致他人对于赵某的评价降低,构成名誉权的侵犯。

4、2006年王某嫁给了自由摄影爱好者李某。

起初,两人感情甚笃,亲密无间。

为给甜蜜的婚姻留下自认为有意义的纪念,李某为王某拍摄了几张人体写真照片。

2018年国家司法考试三卷《民法》习题(2)【3】

2018年国家司法考试三卷《民法》习题(2)【3】

2018年国家司法考试三卷《民法》习题(2)【3】21.大学生甲在寝室复习功课,隔壁寝室的学生乙、丙到甲寝室强烈要求甲打开电视观看足球比赛,甲只好照办。

由于质量问题,电视机突然爆炸,甲乙丙三人均受重伤。

关于三人遭受的损害,下列哪一选项是正确的?( )A.甲可要求电视机的销售者承担赔偿责任B.甲可要求乙、丙承担损害赔偿责任C.乙、丙无权要求电视机的销售者承担赔偿责任D.乙、丙有权要求甲承担损害赔偿责任【答案】A【考点】产品侵权责任【解析】选项A正确,选项C错误。

《侵权责任法》第43条第1款规定,因产品缺陷造成损害的,被侵权人可以向产品的生产者要求赔偿,也可以向产品的销售者请求赔偿。

本题中,甲乙丙都是受害人,他们既可以要求电视机的生产者承担赔偿责任,也可以要求电视机的销售者承担责任。

选项B、D错误。

损害是由电视机质量问题造成的,无论是甲的行为,还是乙丙的行为,都与损害的发生没有因果关系,不承担损害赔偿责任。

22.某“二人转”明星请某摄影爱好者为其拍摄个人写真,摄影爱好者未经该明星同意将其照片卖给崇拜该明星的广告商,广告商未经该明星、摄影爱好者同意将该明星照片刊印在广告单上。

对此,下列哪一选项是正确的?( )A.照片的著作权属于该明星,但由摄影爱好者行使B.广告商侵犯了该明星的肖像权C.广告商侵犯了该明星的名誉权D.摄影爱好者卖照片给广告商,不构成侵权【答案】B【考点】著作权的归属、著作权的保护、人格权【解析】选项A错误。

《著作权法》第17条规定,受委托创作的作品,著作权的归属由委托人和受托人通过合同约定。

合同未作明确约定或者没有订立合同的,著作权属于受托人。

本题中,照片的著作权属于受托人即该摄影爱好者,而不是该明星。

选项B正确。

《民法通则》第100条规定,公民享有肖像权,未经本人同意,不得以营利为目的使用公民的肖像。

本题中,广告商未经该明星的同意将其照片刊登在广告上,属于对被摄影者肖像权的侵害。

选项C错误。

2018年国家司法考试《民法》试题及答案三【3】

2018年国家司法考试《民法》试题及答案三【3】

2018年国家司法考试《民法》试题及答案三【3】16.2000年1月甲以分期付款的方式向乙公司购买潜水设备一套,价值10万元。

约定首付2万,余款分三期付清,分别为2万、3万、3万,全部付清前乙公司保留所有权。

甲收货后付了首付和第一期款,第二期款迟迟未付。

2000年8月甲以2万元将该设备卖给职业潜水员丙。

下列哪些选项是正确的?A.乙可以解除合同,要求甲承担违约责任B.乙解除合同后可以要求甲支付设备的使用费C.乙可以请求丙返还原物,但须支付丙2万元购买费用D.丙返还潜水设备后可以要求甲承担违约责任答案:ABD解析:《合同法》第167条规定:“分期付款的买受人未支付到期价款的金额达到全部价款的五分之一的,出卖人可以要求买受人支付全部价款或者解除合同。

出卖人解除合同的,可以向买受人要求支付该标的物的使用费。

”所以AB是正确的。

《物权法》第106条第1款规定:无处分权人将不动产或者动产转让给受让人的,所有权人有权追回;除法律另有规定外,符合下列情形的,受让人取得该不动产或者动产的所有权:(一)受让人受让该不动产或者动产时是善意的;(二)以合理的价格转让;(三)转让的不动产或者动产依照法律规定应当登记的已经登记,不需要登记的已经交付给受让人。

本题中,甲乙约定全部款项付清前乙公司保留所有权,所以甲将该设备卖给丙属于无权处分,乙有权追回;而且因为甲以2万元的价格转卖了10万元的设备,不属于合理价格转让,不符合善意取得的条件,也不构成善意取得,所以C 是错误的。

另外,因为甲丙进行潜水器材的买卖,买卖合同属于债权行为,跟甲是否有所有权没有关系,买卖合同成立有效,丙返还潜水设备后可以要求甲承担违约责任,所以D是正确的。

本题正确答案是ABD.17.甲向乙借款5000元,并将自己的一台笔记本电脑出质给乙。

乙在出质期间将电脑无偿借给丙使用。

丁因丙欠钱不还,趁丙不注意时拿走电脑并向丙声称要以其抵债。

下列哪些选项是正确的?A.甲有权基于其所有权请求丁返还电脑B.乙有权基于其质权请求丁返还电脑C.丙有权基于其占有被侵害请求丁返还电脑D.丁有权主张以电脑抵偿丙对自己的债务答案:ABC解析:《物权法》第34条规定:“无权占有不动产或者动产的,权利人可以请求返还原物”,本题中,甲乙是该台笔记本电脑的权利人,所以AB正确。

2018年司法考试三卷《民法》试题及答案一【5】

2018年司法考试三卷《民法》试题及答案一【5】

2018年司法考试三卷《民法》试题及答案一【5】21.关于保管合同和仓储合同,下列哪些说法是错误的?( )A.二者都是有偿合同B.二者都是实践性合同C.寄存人和存货人均有权随时提取保管物或仓储物而无须承担责任D.因保管人保管不善造成保管物或仓储物毁损、灭失的,保管人承担严格责任【答案】ABCD【考点】保管合同和仓储合同【解析】选项A错误。

保管合同既可以是有偿的,也可以是无偿的;仓储合同都是有偿合同。

选项B错误。

保管合同是实践性合同;仓储合同是诺成性合同。

选项C错误。

在保管合同中,寄存人可以随时领取寄存物而无须承担责任。

在仓储合同中,只有在当事人对储存期间没有约定或者约定不明确的情况下,存货人才可以随时提取仓储物。

选项D错误。

有偿保管合同中的保管人与仓储合同中的保管人承担的是严责责任,而无偿保管合同中的保管人承担的是过错责任,不是严格责任。

22.甲乙丙三人合作开发一项技术,合同中未约定权利归属。

该项技术开发完成后,甲、丙想要申请专利,而乙主张通过商业秘密来保护。

对此,下列哪些选项是错误的?( )A.甲、丙不得申请专利B.甲、丙可申请专利,申请批准后专利权归甲、乙、丙共有C.甲、丙可申请专利,申请批准后专利权归甲、丙所有,乙有免费实施的权利D.甲、丙不得申请专利,但乙应向甲、丙支付补偿费【答案】BCD【考点】合作开发的专利申请权、成果归属【解析】《合同法》第340条第3款规定,合作开发的当事人一方不同意申请专利的,另一方或者其他各方不得申请专利。

本题中,乙不同意申请专利,甲、丙不得申请专利,且乙也无需向甲、丙进行补偿。

23.甲影视公司将其摄制的电影《愿者上钩》的信息网络传播权转让给乙网站,乙网站采取技术措施防范未经许可免费播放或下载该影片。

丙网站开发出专门规避乙网站技术防范软件,供网民在丙网站免费下载使用,学生丁利用该软件免费下载了《愿者上钩》供个人观看。

对此,下列哪些说法是正确的?( )A.丙网站的行为侵犯了著作权B.丁的行为侵犯了著作权C.甲公司已经丧失著作权人主体资格D.乙网站可不经甲公司同意以自己名义起诉侵权行为人【司法部答案】BD【网校答案】AD【考点】著作权侵权【解析】选项A正确。

2018年国家司法考试《民法》试题及答案三

2018年国家司法考试《民法》试题及答案三

2018年国家司法考试《民法》试题及答案三2017年司法考试已经结束,为考生们整理了2018年国家司法考试《民法》试题及答案,希望能帮到大家,想了解更多资讯,请关注我们,小编会第一时间更新哦。

2018年国家司法考试《民法》试题及答案三1.关于民事法律行为,下列哪些选项是错误的?A.某演员将其演出收入捐赠给慈善机构的行为是单方行为B.陈某去世前设立遗嘱的行为是身份行为C.王某以自己的房屋为他人设立抵押权的行为是负担行为D.李某受领赵某错误交付标的物的行为是实践行为答案:ABCD解析:以是否由当事人一方的意思表示即可成立为标准,民事法律行为可以分为单方行为和双方行为。

单方行为是指仅由一方意思表示就能成立的民事法律行为,例如遗嘱、代理权授予、无权代理的追认、抛弃所有权等。

双方行为是当事人双方意思表示一致才能成立的民事法律行为。

根据“恩惠不能滥施于人”的理论,赠与实际上需要赠与方和受赠方意思表示一致才能成立,选项A中的捐赠行为应属于双方行为,故A项说法错误。

根据发生的效果是身份关系还是财产关系,民事法律行为分为身份行为和财产行为。

身份行为是指发生身份变动效果的民事法律行为,如辞去委托监护、收养等。

财产行为是发生财产变动效果的民事法律行为,包括物权行为,如抛弃、交付等;也有债权行为,如买卖、承揽合同等。

B项中陈某设立遗嘱的行为并没有发生身份变动的效果,而是发生了财产变动的效果,因此属于财产行为,故B项说法错误。

根据效力区分,民事法律行为分为处分行为和负担行为。

处分行为是直接发生财产权转移或者消灭的行为,处分行为的结果是权利的转移、权利内容的缩小或改变、权利上设定负担以及权利消灭等。

负担行为是发生给付义务效果的行为,负担行为的结果是权利不能直接实现,须经义务人的履行才能实现。

C项王某的行为为自己的所有权设立了限制,因此属于处分行为,故C项说法错误。

以意思表示之外是否以标的物的交付为成立要件,可以把民事法律行为分为诺成性行为和实践性行为。

司法考试三卷《民法》习题答案(2).doc

司法考试三卷《民法》习题答案(2).doc

司法考试三卷《民法》习题答案(2)2018年司法考试三卷《民法》习题答案(2)1.关于民事权利,下列哪些选项是正确的?A.甲公司与乙银行签订借款合同,乙对甲享有的要求其还款的权利不具有排他性B.丙公司与丁公司协议,丙不在丁建筑的某楼前建造高于该楼的建筑,丁对丙享有的此项权利具有支配性C.债权人要求保证人履行,保证人以债权人未对主债务人提起诉讼或申请仲裁为由拒绝履行,保证人的此项权利是抗辩权D.债权人撤销债务人与第三人的赠与合同的权利不受诉讼时效的限制答案:ABCD解析:民事权利根据作用划分,可以分为:支配权、请求权、抗辩权和形成权。

所谓的支配权是指权利人可以直接支配其权利客体,而具有的排他性的权利,物权是典型的支配权,知识产权、人格权也是支配权;请求权是指权利人要求他人为特定行为的权利,债权是典型的请求权,A中要求还款的权利就是债权请求权,不具有排他性,说法正确,当选;B中丁公司享有的权利是地役权,是物权的一种,具有支配性,说法正确,当选;抗辩权是指对抗他人行使权利的权利,抗辩权分为永久性抗辩权和延期性抗辩权,C中一般保证人以债权人未对主债务人提起诉讼或申请仲裁为由拒绝履行,行使的就是先诉抗辩权,C正确,当选;形成权是指权利人依自己的单方意思,使民事法律关系发生、变更或者消灭的权利,D中撤销权即是形成权,对于形成权,适用的除斥期间,而不是诉讼时效,所以D的说法正确,当选,本题正确答案是ABCD.2.关于诉讼时效,下列哪些选项是正确的?A.诉讼时效仅适用于请求权B.一般诉讼时效期间属可变期间C.诉讼时效期间均从权利人知道或应当知道权利被侵害时起计算D.诉讼时效期间届满后所受领的给付构成不当得利答案:AB解析:《民法通则》第135条规定,向人民法院请求保护民事权利的诉讼时效期间为二年,法律另有规定的除外。

由此,A选项正确,诉讼时效仅适用于请求权;第137条规定,诉讼时效期间从知道或者应当知道权利被侵害时起计算。

2018年司法考试三卷《民法》试题及答案一【3】

2018年司法考试三卷《民法》试题及答案一【3】

2018年司法考试三卷《民法》试题及答案一【3】11.甲将10吨大米委托乙商行出售。

双方只约定,乙商行以自己名义对外销售,每公斤售价两元,乙商行的报酬为价款的5%.下列哪些说法是正确的?( )A.甲与乙商行之间成立行纪合同关系B.乙商行为销售大米支出的费用应由自己负担C.如乙商行以每公斤2.5元的价格将大米售出,双方对多出价款的分配无法达成协议,则应平均分配D.如乙商行与丙食品厂订立买卖大米的合同,则乙商行对该合同直接享有权利、承担义务答案:ABD解析:本题考核行纪合同的相关规定。

《合同法》第414条规定,行纪合同是行纪人以自己的名义为委托人从事贸易活动,委托人支付报酬的合同。

本题中,乙是受托人,且是以自己的名义从事贸易活动的,而非是以委托人甲的名义从事贸易活动的,故甲乙之间属于行纪合同关系。

因此,A项正确。

《合同法》第415条规定,行纪人处理委托事务支出的费用,由行纪人负担,但当事人另有约定的除外。

本题中,甲乙对处理委托事务支出的费用没有另外约定,根据法律的规定应由乙商行自己承担。

因此,B项正确。

《合同法》第418条第2款规定,行纪人高于委托人指定的价格卖出或者低于委托人指定的价格买入的,可以按照约定增加报酬。

没有约定或者约定不明确,依照本法第六十一条的规定仍不能确定的,该利益属于委托人。

因此,C项错误。

《合同法》第421条规定,行纪人与第三人订立合同的,行纪人对该合同直接享有权利、承担义务。

因此,D项正确。

12.甲公司非法窃取竞争对手乙公司最新开发的一项技术秘密成果,与丙公司签订转让合同,约定丙公司向甲公司支付一笔转让费后拥有并使用该技术秘密。

乙公司得知后,主张甲丙间的合同无效,并要求赔偿损失。

下列哪些说法是正确的?( )A.如丙公司不知道或不应当知道甲公司窃取技术秘密的事实,则甲丙间的合同有效B.如丙公司为善意,有权继续使用该技术秘密,乙公司不得要求丙公司支付费用,只能要求甲公司承担责任C.如丙公司明知甲公司窃取技术秘密的事实仍与其订立合同,不得继续使用该技术秘密,并应当与甲公司承担连带赔偿责任D.不论丙公司取得该技术秘密权时是否为善意,该技术转让合同均无效答案:CD解析:本题考核技术秘密转让合同。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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国家司法考试《民法》试题及答案一2018年国家司法考试《民法》试题及答案一1.关于宣告死亡,下列哪些选项是正确的?()A.宣告死亡的申请人有顺序先后的限制B.有民事行为能力人在被宣告死亡期间实施的民事行为有效C.被宣告死亡的人与其配偶的婚姻关系因死亡宣告的撤销而自行恢复D.被撤销死亡宣告的人有权请求依《继承法》取得其财产者返还原物或给予适当补偿答案:AD解析:本题考核宣告死亡的相关知识点。

宣告死亡的申请人范围与宣告失踪的申请人范围完全相同,不同的是,宣告死亡的申请人有顺序先后的限制,即顺序在前的申请人之申请权,有排他效力。

第一顺序为配偶,如无配偶的,下一个顺序递增为第一顺序,以此类推;第二顺序为父母、子女;第三顺序为兄弟姐妹、祖父母、外祖父母、孙子女、外孙子女;最后一个顺序是其他有民事权利义务关系的人。

对于宣告死亡的申请人顺位,主要是为了优先保护配偶、父母和子女的身份利益、伦理利益和情感利益。

申请人的顺序效力是,有在先顺序时排除在后顺序,同顺序****利平等。

因此,A项说法正确。

《民法通则》第24条第2款规定,有民事行为能力人在被宣告死亡期间实施的民事法律行为有效。

据此可知,应该是在被宣告死亡期间实施的“民事法律行为”而非“民事行为”,“民事法律行为”指的是合法的民事行为,而不包括违法的民事行为,也就是说不是实施的所有的民事行为都有效,而是实施的合法的民事行为才有效。

因此,B 项说法错误。

《民诉意见》第37条规定,被宣告死亡的人与配偶的婚姻关系,自死亡宣告之日起消灭。

死亡宣告被人民法院撤销,如果其配偶尚未再婚的,夫妻关系从撤销死亡宣告之日起自行恢复;如果其配偶再婚后又离婚或者再婚后配偶又死亡的,则不得认定夫妻关系自行恢复。

因此,C项说法错误。

《民法通则》第25条规定,被撤销死亡宣告的人有权请求返还财产。

依照继承法取得他的财产的公民或者组织,应当返还原物;原物不存在的,给予适当补偿。

因此,D项正确。

2018年国家司法考试三卷民法习题答案(5)【2】

2018年国家司法考试三卷民法习题答案(5)【2】

2018年国家司法考试三卷民法习题答案(5)【2】二、多项选择题1.甲、乙、丙等人购买了丁公司开发的月桂小区中的商品房,丁公司在售楼广告中明确表示,保证每一户都能拥有至少一个车位。

入住后,丁公司将小区地下车位以及地面部分道路和绿地改造的车位全部出售,被业主一抢而光。

等到甲、乙、丙等人购买了汽车后,发现已经没有车位可供停车了,为此与丁公司发生纠纷。

经查,该小区的车位仅为业主户数的一半,在商品房买卖合同中对于地下车位的归属和使用未有明确约定。

对此,下列表述正确的是( )A.甲、乙、丙等人有权请求丁公司承担违约责任B.道路和绿地改造的车位应归业主共有C.甲、乙、丙等人有权请求重新分配车位D.丁公司无权将地下车位全部出售【参考答案】AB【参考解析】根据《物权法》第74条的规定可知,B选项正确对于地下车位的归属,应依照约定本题中,商品房买卖合同中对此未有约定,故开发商将车位出售给业主并无不妥之处,CD选项错误根据最高人民法院《关于审理商品房买卖合同纠纷案件适用法律若干问题的解释》(以下简称《商品房解释》)第3条规定:"商品房的销售广告和宣传资料为要约邀请,但是出卖人就商品房开发规划范围内的房屋及相关设施所作的说明和允诺具体确定,并对商品房买卖合同的订立以及房屋价格的确定有重大影响的,应当视为要约该说明和允诺即使未载入商品房买卖合同,亦应当视为合同内容,当事人违反的,应当承担违约责任"本题中,丁公司在售楼广告中明确保证车位数量,构成要约,其最终车位数量达不到约定数量,应承担违约责任,故A选项正确因此,本题正确选项为AB2.下列事项中,需经村民会议决定的是:( )A.张家因人口减少,李家因人口增多,需调整张家和李家的承包地B.张家因外出打工,将自家的承包地出租给李家耕种C.因资金原因将原村属企业转让给王某个人D.张村因土地被征收所获得土地补偿费的分配【参考答案】ACD【参考解析】本题涉及集体所有权的行使问题调整承包地,改变村办企业的属性,决定土地补偿费的分配,需经村民会议决定将承包地出租,属于农户土地承包经营权的流转权的范畴,不需村民会议决定因此,本题正确选项为ACD3.甲因店铺,将自家一幅名人字画委托好友乙保管。

2018年国家司法考试三卷《民法》试题及答案(一)

2018年国家司法考试三卷《民法》试题及答案(一)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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2018年国家司法考试三卷《民法》试题及答案(一)一、单项选择题1.甲男、乙女于。

1994年在广州认识,后因工作关系二人于1996年一起调至北京,并于次年4月在北京结婚。

1998年,甲男赴美国学习,留下乙女一人在深圳居住,2000年乙女去探亲,后二人在美国纽约州定居。

由于性格不合等原因,2008年,乙女向美国当地法院提起离婚诉讼,但该法院不予受理,乙女遂向我国人民法院提出离婚诉讼,此案应由哪地法院管辖?( )A.只能由北京市中级人民法院管辖B.只能由深圳某基层人民法院管辖C.我国法院不予受理D.由北京或深圳的基层人民法院管辖参考答案:D参考解析:考查涉外离婚案件的管辖法院《民诉意见》第13条规定:在国内结婚并定居国外的华侨,如定居国法院以离婚诉讼须由婚姻缔结地法院管辖为由不予受理当事人向人民法院提出离婚诉讼的,由婚姻缔结地或一方在国内的最后居住地人民法院管辖北京为婚姻缔结地,深圳为一方在国内的最后定居地,只能选D项,ABC项均不正确2.A区法院受理了一起刑某诉何某著作权侵权的案件,下列关于该案的管辖说法正确的有:( )A.如果A区法院和B区法院对此案都有管辖权,而前者在审查过程中发现后者已经立案,应该由院长或庭长作出决定,将此案移送到B 法院管辖B.如果A区法院和B区法院对此案都有管辖权,而前者在审查过程中发现后者已经立案,那么就不应再立案C.如果被告何某在答辩时提出管辖异议,认为自己的住所地B区比侵权行为发生地A区更适合作为本案的管辖地,那么A区法院应该认为异议成立,并将案件依法移送到B区法院D.如果在审判前,被告住所地由A区迁到了B区,那么A区法院就应该将此案移送到B区法院参考答案:B参考解析:移送管辖用的是裁定不是决定,A错误依据《民诉意见》第33条规定,B正确C项的管辖异议理由不能成立,错误依据《民诉意见》第34条规定,D错误3.A市A区的甲饮食城和B市B区的乙公司签订了一份水产买卖合同,约定在未来的3个月内由乙公司为甲方每月提供大闸蟹100公斤。

2018年国家司法考试三卷民法习题答案(1)

2018年国家司法考试三卷民法习题答案(1)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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2018年国家司法考试三卷民法习题答案(1)一、单项选择题1.企业法人依法被撤销、解散、宣告破产或其他原因而进行清算时,企业法人( )。

A.主体资格消灭,不能进行民事活动B.主体资格不消灭,但不能进行民事活动C.主体资格不消灭,仍然可以进行各种民事活动D.主体资格不消灭,但不能进行清算范围以外的民事活动参考答案:D参考解析:本题涉及清算法人的法律地位问题清算法人仍然具有民事主体资格,仍然具有民事权利能力,但其民事权利能力受到以清算为目的的范围的限制,不能进行清算范围外的民事活动法人的主体资格,依照《民法通则》的规定,应为办理了注销登记,方为消灭故本题正确选项为D2.装修公司甲在完成一项工程后,将剩余的木地板、厨卫用具等卖给了物业管理公司乙,但甲营业执照上的核准经营范围并无销售木地板、厨卫用具等业务。

甲、乙的买卖行为法律效力如何?( )A.属于有效法律行为B.属于无效民事行为C.属于可撤销民事行为D.属于效力待定民事行为参考答案:A参考解析:本题涉及法人超范围经营的行为效力问题依照最高人民法院《关于适用(中华人民共和国合同法)若干问题的解释(一)》(以下简称《合同法解释(一)》)第10条的规定,当事人超越经营范围签订合同,人民法院不因此认定合同无效,但违反国家限制经营、特许经营以及法律、行政法规禁止经营规定的除外故本题正确选项为A3.甲公司为张某家装修新房,派丙、丁两人具体施工。

房子装修好之后,丙踩在丁的肩上安装灯泡,丙对丁说:"准备好了,你转圈吧。

"丁不明所以。

丙说:"笨!灯泡是螺旋口的,你不转圈,我怎么能拧上呢?"丁大笑,丙跌落受伤,花去医药费500元。

对此损害,应如何承担?( )A.由张某承担B.由丁承担C.由甲公司承担D.由丙和丁共同承担参考答案:C参考解析:本题涉及法人责任问题根据《民法通则》第43条的规定,企业法人对它的法定代表人和其他工作人员的经营活动,承担民事责任同时根据最高人民法院《关于审理人身损害赔偿案件适用法律若干问题的解释》(以下简称《人身损害赔偿解释》)第11条的规定,雇员在从事雇佣活动中遭受人身损害,雇主应当承担赔偿责任本题中,丙、丁为甲公司工作人员,丙在从事公司交办的工作过程中遭受损害,应由甲公司承担责任,故C选项正确4.南昌建筑安装公司从邻省的安电设备制造厂购进了2000只电源开关,但回来一检测,发现有1/3的质量不合格。

2018年司法考试《民法》试题及答案第二套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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2018年司法考试《民法》试题及答案第二套一、单项选择题1.二审人民法院在对上诉案件审理过程中,发现该案一审陪审员李某是原告王某的配偶,而李某并未自行回避,双方当事人也没有申请回避。

请问二审人民法院应当如何处理?( )A.视为当事人放弃申请回避的权利,继续审理B.裁定终止诉讼C.判决撤销原判,裁定发回重审D.裁定撤销原判,发回重审参考答案:D参考解析:根据《民事诉讼法》第153条规定,原判违反法定程序,可能影响案件正确判决的,二审法院应当裁定撤销原判,发回重审2.甲因向乙借款2万元过期未还而发生纠纷,被乙诉至法院。

在审理过程中双方达成调解协议,约定延期偿还,并由丙为甲偿还提供担保,双方签字盖章记入笔录,并制作了调解书。

但在送达时丙拒绝签收。

后乙因甲拒不还款而向法院申请强制执行担保财产,对此法院应当:( )A.依法执行B.向丙送达调解书后再执行C.以调解书没有生效为由,拒绝执行D.以调解协议违反丙的意愿为由,拒绝执行参考答案:A参考解析:根据《最高人民法院关于人民法院民事调解工作若干问题的规定》(以下简称《调解规定》)第11条规定,调解协议可以约定由第三人提供担保,法院应当将调解书送交担保人担保人不签收调解书的,不影响调解书生效3.当事人临时提出回避申请,下列处理哪一项是正确的?( )A.撤销案件B.裁定诉讼终结C.延期审理D.裁定中止诉讼参考答案:C参考解析:参见《民事诉讼法》第132条4.关于我国的民事诉讼制度,下列哪一项说法是错误的?( )A.当事人对人民法院回避决定不服可以申请复议一次,复议期间被申请回避的人员不停止本案的工作B.除了非诉讼案件外,我国对诉讼争议案件一律实行两审终审制C.简易程序案件可以实行独任审理,但是独任审理的并不一定都是简易程序D.离婚案件中,当事人对是否公开审理有处分权,但涉及个人隐私的除外参考答案:B参考解析:两审终审制的两种例外:(1)依特别程序、公示催告程序、督促程序审理的案件;(2)最高人民法院审理的一审案件故B错误离婚案件属于依申请不公开审理的案件范畴,但若涉及个人隐私,则应属于法定不公开审理的案件范畴5.甲向法院起诉,要求判决乙赔偿名誉损失费2万元。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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2018年国家司法《民法》考试试题及答案
一、单项选择题
1以下占有为恶意占有的是:( )
A甲和乙出去玩,乙托甲照看自己的行李
B甲拾到一个钱包,于是坐在附近等候失主
C甲喜欢乙的钢笔,趁乙不载,甲拿了乙的笔
D妈妈甲收拾孩子乙的房间,发现了乙借同学的一本书,以为是乙自己买的,便放在自己房间里
2以下关于占有的说法正确的有:( )
A甲散步时拾得一个小包,拿回家后,发现里面装的是手枪,甲获得对手枪的占有
B甲善意占有一个彩电,后将彩电移转于乙,乙必须合并占有C甲将自己偷来的电脑放在家中,一个月后,转手给乙,乙如果合并占有,可以承受甲占有时的瑕疵,也可以不承受
D乙通过继受取得对房屋的占有,其前手甲占有有瑕疵,如果乙要合并占有,必须承受其瑕疵
3一列哪种情况不属于占有:( )
A甲从乙处捡到手表一块
B丙从商店买到手机一部
C乙的自行车存放在戊家中
D丁帮别人提包、但不知道包内有毒品
4承租人对承租物的占有属于( )
A自主占有
B他主占有
C善意占有
D恶意占有
5刘小五将自己的电脑交由小赵保管,刘小五是( )占有人,小赵是( )占有人
A直接,间接
B间接,直接
C直接,直接
D间接,间接
6下列人属于间接占有人的是( )
A质权人
B承租人
C出质人
D贸宜权人
7以下属于自主占有的是:( )
A甲占有其现有房产
B乙占有甲出质的彩电
C甲受委托负责保管乙的财产而形成的占有
D承租人占有房屋及设施
8下列人员中,可以行使自力防御权的有:( )
A出租人
B出质人
C寄存人
D留置权人
9甲去朋友家做客,不慎将手机遗忘在乙家,乙发现后没有通知甲,而是自用。

1周后,乙将手机丢失,后来甲得知此事,要求乙返还手机,乙不愿返还,为此引起纠纷。

以下说法正确的是:( ) A甲无权请求赔偿,因为乙是无因管理
B甲无权请求赔偿,因为乙是善意占有人
C甲无权请求赔偿,因为乙是保管人
D甲有权请求赔偿,因为乙是恶意占有人
10在现代民法上,占有作为一种独立于所有权和他物权的法律制度,其下列表述正确的是:( )
A所有权的占有不受占有制度的保护
B只有非所有人的占有受占有制度的保护
C所有权人的占有及非所有权人的合法占有、非法占有均受占有制度的保护
D只有非法占有受占有制的的保护
二、多项选择题
1以下关于占有的说法,正确的有哪些?( )
A善意占有人只需要返还权利人原物
B恶意占有人需要返还权利人原物及其孳息
C善意占有人可以要求权利人支付必要费用
D恶意占有人不仅不可以要求权利人支付必要费用,造成占有物损害的,还要赔偿损失
2下列受法律保护的占有类型有:( )
A侵占人对物的占有
B恶意取得人对物的占有
C善意取得人对物的占有
D所有人占有其所有物
3下列占有中,属于间接占有的是:( )
A出质人对质物的占有
B寄存人对保管物的占有
C承租人对承租房屋的占有
D质权人对质物的占有
4下列占有中,属于有权占有的是:( )
A典权人对典物的占有
B留置权人对留置物的占有
C拾得人对遗失物的占有
D质权人对于质物的占有
5下列占有属于善意占有的是:( )
A甲受乙之托照看乙的自行车
B甲捡到钱包后等待失主前来认领
C母亲在收拾孩子的房间时发现一本新书,以为是自己的孩子买的(其实是自己的孩子向他人借的),便放在自己的房间里
D甲趁乙不在,将乙的笔拿回自己的家中
6下列属于自主占有的是:( )
A质权人对质物的占有
B承租人对租赁物的占有
C所有人对其所有物的占有
D盗赃人对盗赃物的占有
7 质权人对质物的占有属于:( )
A有权占有
B无权占有
C自主占有
D他主占有
8以下属于有权占有的情形有:( )
A乙占有甲出质的笔记本电脑
B甲称自己盗窃得来的财物为自己经营所得而交由乙保管,乙深信不疑为其保管
C甲擅自将丙委托保管的彩电转卖给乙
D乙因甲不支付修理费而留置甲送修的表
9典权人对典物的占有属于:( )
A直接占有
B间接占有
C自主占有
D他主占有。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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