儿科病人细化及分级护理方法探讨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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1、细化分级护理方法
1.1护理部制定分级护理标准细化方法
通常情况下,住院病人的细化护理等级标准都是由护理部制定的,也就是说住院病人的生活护理等级标准的制定上可以将其标记成A,B,C,D四个等级,根据医生对病人的诊断来自百度文库病人自身的自理能力以及身体各项机能的恢复来对护理工作作出更加详细合理的要求。
1.2病区的护士长应该根据病人的治疗和护理特征对护理等级进一步细化
参考文献:
[1]张绍兰.对贯彻《综合医院分级护理指导原则》的思考[J].护理研究.2011(11)
[2]韩世范,张倩,程金莲,王益锵.分级护理决策护士的资质评定和培训提纲制订的研究[J].护理研究.2010(25)
[3]陈亚梅,施雁.对我国分级护理制度现状的思考[J].中华护理杂志.2008(09)
(3)根据各专科特有的特征和治疗以及检查特点和表1中所显示的内容是十分相似的,这样也就使得病人的生活护理等级得到了确定。
(4)各个专科疾病的住院患者生活会理等级标准都会受到一些规定的限制,在对项目进行细化之后还要在细化的项目后标明疾病诊断的具体情况。
1.3确定住院病人的护理等级
在这一工作中,需要由主治医师或者是在这一职称以上的医护人员对护理等级进行确认,同时还要将护理责任切实的落实到护士身上,责任护士负责执行和实施。
3、结束语
在儿科住院病人进行基础护理的基础上,对病人的生活护理等级进行详细的划分,可将生活护理等级和医嘱护理等级相互结合完成患者的日常护理工作,对细化分级护理过程中需要掌握的方法和关键事项进行详细的分析和探讨。护理部门在制定了细化的标准之后还要将这一工作切实的落实到实际的工作中,同时还要划分成ABCD四个等级。然后还要按照不同专科病人的实际特点以及病人的病情、年龄以及身体的各项功能指标来将护理等级细分成一级A,一级B,一级C,二级B,二级C等以此类推一共是8个等级,在护理的过程中应该由主管的医师或者是这一级别以上的医护人员来完成护理等级的确认工作。儿科住院患者年龄普遍较低,同时自理能力也不是很强,一般情况下医生会按照高级别的护理等级对其进行治疗和护理。而细化儿科护理等级对增强医护人员对护理等级的认识有着十分重要的积极作用,同时还能在工作中充分发挥自身的工作积极性。
1.4公示细化护理的等级标准
因为每一个病区的特点和实际状况都是不同的,所以住院病人的生活护理等级标准也存在着比较明显的差异,将护理部门制定的住院病人生活护理等级标准和病区范围内所制定的生活护理等级标准分成两个板块进行公示,这有利于护理工作的顺利开展。
2、体会
2.1护理级别应在医疗工作基础上进行细化
儿科病人是一个特殊的群体,其年龄跨度大(从0~18岁),除专科疾病外,还有早产儿、新生儿、婴幼儿以及学龄前儿童等处于生长发育过程中的特殊人群,其自理能力、合作性差,但病情变化快。此次调查结果显示,内科医生对所有的住院病人给出的护理级别均为一级护理。医生根据儿科病人的特殊性和疾病特征给出护理级别,是因为他们比护理人员更加了解病人的病情、疾病的发生发展、治疗及其观察、预后。国内文献也认为,医生从接诊、检查、询问病史到诊断治疗,整个过程对病人的各方面情况特别是潜在的病情变化要比护士更了解,且许多病例有其特殊的要求,所以由医生决定护理级别更为合适。但是,如果病人都是一级护理,其观察频率及基础护理内容相同,但病人的年龄、自理程度以及治疗频率不同。不同情况的病人具有相同的护理级别,会使护理人员对护理级别的认识模糊,从而失去对医嘱护理级别的敏感性,使护理工作处于被动状态。如果以疾病诊断作为细化护理分级的标准,应考虑到病人的病情有轻重之分,病人的自理能力不同,治疗各异,用单纯的疾病诊断细化护理级别不能满足病人的护理需求。也有文献指出,疾病是错综复杂、千变万化的,以疾病划分护理等级是不准确的。无论怎样细化护理级别都应以病人的护理需求为前提,以调动护理人员的积极性,主动为病人服务为根本出发点。
2.2细化的护理标准应全面考虑病人治疗及护理的需求
医生、护理人员分别确定病人的护理级别和生活护理等级既可避免医生对护理级别的认知不足,又可发挥护理人员的主观能动性。标准的制定不仅要考虑病人的自理程度,还需要考虑病人的治疗频次等影响病人自理的其他因素。该领域的专家指出,医生没有系统接受过分级护理的教育或培训,对分级护理制度的认知不到位,应该由主治医生和责任护士分别根据病人病情和生活自理能力确定护理级别,由医生下达,如果二者不一致,责任护士要主动与医生协商重新确定护理级别。
(1)如果医嘱对患者的病情标明是危重,或者是病危的患者,无论患者本身有没有自理能力,有没有家人的陪伴都需要直接将其护理等级划分到一级A当中,而需要注意的是特级护理并不在细化分级的范围之内。
(2)一级B以下的患者主要是根据病人的年龄、治疗方向以及患者自身活动的受限程度来确定的,详见表1
表1医嘱护理级别与生活护理级别分类标准
儿科病人细化及分级护理方法探讨
摘要:本文主要探讨了儿科病人细化及分级护理方法,希望能够为儿科护理水平提升提供一定的帮助。
关键词:儿科;病人;护理分级
通常情况下,内科住院病人的医嘱护理级别都是一级护理,这是医生在治疗的过程中根据儿科病人的特征而制定的一个具体的护理方案,通常情况下是不能通过医生和患者的交流而发生变动的,细化分级护理标准应该在病人的医嘱护理级别的前提下进行,因此在实际的护理工作中也制定了比较科学和完善的住院病人生活护理的标准,它能够很好的达到护理的效果,同时也将病人的病情和护理相互结合,从而形成了一种更加先进和完善的护理模式。
每个病区的护士长都应该根据病区制定的护理等级标准和医生给病人开具的诊断为主要的参考和依据,将病人的医嘱护理等级和生活护理等级充分的结合在一起,医嘱护理等级是基础,所以在确定生活护理等级的时候应该充分的对医嘱护理等级予以重视。而在细化的过程中可以将患者标记成一级A,一级B,一级C,二级B,二级C,二级D,三级C和三级D。
1.1护理部制定分级护理标准细化方法
通常情况下,住院病人的细化护理等级标准都是由护理部制定的,也就是说住院病人的生活护理等级标准的制定上可以将其标记成A,B,C,D四个等级,根据医生对病人的诊断来自百度文库病人自身的自理能力以及身体各项机能的恢复来对护理工作作出更加详细合理的要求。
1.2病区的护士长应该根据病人的治疗和护理特征对护理等级进一步细化
参考文献:
[1]张绍兰.对贯彻《综合医院分级护理指导原则》的思考[J].护理研究.2011(11)
[2]韩世范,张倩,程金莲,王益锵.分级护理决策护士的资质评定和培训提纲制订的研究[J].护理研究.2010(25)
[3]陈亚梅,施雁.对我国分级护理制度现状的思考[J].中华护理杂志.2008(09)
(3)根据各专科特有的特征和治疗以及检查特点和表1中所显示的内容是十分相似的,这样也就使得病人的生活护理等级得到了确定。
(4)各个专科疾病的住院患者生活会理等级标准都会受到一些规定的限制,在对项目进行细化之后还要在细化的项目后标明疾病诊断的具体情况。
1.3确定住院病人的护理等级
在这一工作中,需要由主治医师或者是在这一职称以上的医护人员对护理等级进行确认,同时还要将护理责任切实的落实到护士身上,责任护士负责执行和实施。
3、结束语
在儿科住院病人进行基础护理的基础上,对病人的生活护理等级进行详细的划分,可将生活护理等级和医嘱护理等级相互结合完成患者的日常护理工作,对细化分级护理过程中需要掌握的方法和关键事项进行详细的分析和探讨。护理部门在制定了细化的标准之后还要将这一工作切实的落实到实际的工作中,同时还要划分成ABCD四个等级。然后还要按照不同专科病人的实际特点以及病人的病情、年龄以及身体的各项功能指标来将护理等级细分成一级A,一级B,一级C,二级B,二级C等以此类推一共是8个等级,在护理的过程中应该由主管的医师或者是这一级别以上的医护人员来完成护理等级的确认工作。儿科住院患者年龄普遍较低,同时自理能力也不是很强,一般情况下医生会按照高级别的护理等级对其进行治疗和护理。而细化儿科护理等级对增强医护人员对护理等级的认识有着十分重要的积极作用,同时还能在工作中充分发挥自身的工作积极性。
1.4公示细化护理的等级标准
因为每一个病区的特点和实际状况都是不同的,所以住院病人的生活护理等级标准也存在着比较明显的差异,将护理部门制定的住院病人生活护理等级标准和病区范围内所制定的生活护理等级标准分成两个板块进行公示,这有利于护理工作的顺利开展。
2、体会
2.1护理级别应在医疗工作基础上进行细化
儿科病人是一个特殊的群体,其年龄跨度大(从0~18岁),除专科疾病外,还有早产儿、新生儿、婴幼儿以及学龄前儿童等处于生长发育过程中的特殊人群,其自理能力、合作性差,但病情变化快。此次调查结果显示,内科医生对所有的住院病人给出的护理级别均为一级护理。医生根据儿科病人的特殊性和疾病特征给出护理级别,是因为他们比护理人员更加了解病人的病情、疾病的发生发展、治疗及其观察、预后。国内文献也认为,医生从接诊、检查、询问病史到诊断治疗,整个过程对病人的各方面情况特别是潜在的病情变化要比护士更了解,且许多病例有其特殊的要求,所以由医生决定护理级别更为合适。但是,如果病人都是一级护理,其观察频率及基础护理内容相同,但病人的年龄、自理程度以及治疗频率不同。不同情况的病人具有相同的护理级别,会使护理人员对护理级别的认识模糊,从而失去对医嘱护理级别的敏感性,使护理工作处于被动状态。如果以疾病诊断作为细化护理分级的标准,应考虑到病人的病情有轻重之分,病人的自理能力不同,治疗各异,用单纯的疾病诊断细化护理级别不能满足病人的护理需求。也有文献指出,疾病是错综复杂、千变万化的,以疾病划分护理等级是不准确的。无论怎样细化护理级别都应以病人的护理需求为前提,以调动护理人员的积极性,主动为病人服务为根本出发点。
2.2细化的护理标准应全面考虑病人治疗及护理的需求
医生、护理人员分别确定病人的护理级别和生活护理等级既可避免医生对护理级别的认知不足,又可发挥护理人员的主观能动性。标准的制定不仅要考虑病人的自理程度,还需要考虑病人的治疗频次等影响病人自理的其他因素。该领域的专家指出,医生没有系统接受过分级护理的教育或培训,对分级护理制度的认知不到位,应该由主治医生和责任护士分别根据病人病情和生活自理能力确定护理级别,由医生下达,如果二者不一致,责任护士要主动与医生协商重新确定护理级别。
(1)如果医嘱对患者的病情标明是危重,或者是病危的患者,无论患者本身有没有自理能力,有没有家人的陪伴都需要直接将其护理等级划分到一级A当中,而需要注意的是特级护理并不在细化分级的范围之内。
(2)一级B以下的患者主要是根据病人的年龄、治疗方向以及患者自身活动的受限程度来确定的,详见表1
表1医嘱护理级别与生活护理级别分类标准
儿科病人细化及分级护理方法探讨
摘要:本文主要探讨了儿科病人细化及分级护理方法,希望能够为儿科护理水平提升提供一定的帮助。
关键词:儿科;病人;护理分级
通常情况下,内科住院病人的医嘱护理级别都是一级护理,这是医生在治疗的过程中根据儿科病人的特征而制定的一个具体的护理方案,通常情况下是不能通过医生和患者的交流而发生变动的,细化分级护理标准应该在病人的医嘱护理级别的前提下进行,因此在实际的护理工作中也制定了比较科学和完善的住院病人生活护理的标准,它能够很好的达到护理的效果,同时也将病人的病情和护理相互结合,从而形成了一种更加先进和完善的护理模式。
每个病区的护士长都应该根据病区制定的护理等级标准和医生给病人开具的诊断为主要的参考和依据,将病人的医嘱护理等级和生活护理等级充分的结合在一起,医嘱护理等级是基础,所以在确定生活护理等级的时候应该充分的对医嘱护理等级予以重视。而在细化的过程中可以将患者标记成一级A,一级B,一级C,二级B,二级C,二级D,三级C和三级D。