木料场所安全检查标准通用版
- 1、下载文档前请自行甄别文档内容的完整性,平台不提供额外的编辑、内容补充、找答案等附加服务。
- 2、"仅部分预览"的文档,不可在线预览部分如存在完整性等问题,可反馈申请退款(可完整预览的文档不适用该条件!)。
- 3、如文档侵犯您的权益,请联系客服反馈,我们会尽快为您处理(人工客服工作时间:9:00-18:30)。
管理制度编号:YTO-FS-PD681
木料场所安全检查标准通用版
In Order T o Standardize The Management Of Daily Behavior, The Activities And T asks Are Controlled By The Determined Terms, So As T o Achieve The Effect Of Safe Production And Reduce Hidden Dangers.
标准/ 权威/ 规范/ 实用
Authoritative And Practical Standards
木料场所安全检查标准通用版
使用提示:本管理制度文件可用于工作中为规范日常行为与作业运行过程的管理,通过对确定的条款对活动和任务实施控制,使活动和任务在受控状态,从而达到安全生产和减少隐患的效果。文件下载后可定制修改,请根据实际需要进行调整和使用。
1.0 目的:为了提供安全检查的依据及避免漏检不安全因素,特制订此标准。
2.0 适用范围:公司装箱作业区等木料场所的安全检查。
3.0 检查内容
3.1 木料堆放
3.1.1 木料堆场的主要通道应满足运输工具的基本要求。
3.1.2 木料堆垛应整齐、稳妥、无晃动,圆木必须有防止自行滚动的措施;分堆存放;堆放高度:机械装卸时不大于5米,人工装卸时不大于2米。
3.2 成品及木模仓库
3.2.1 仓库建筑耐火等级应符合要求,且库内照明充足,保持干燥,通风良好。
3.2.2 各类成品应分区、分架堆放;存放架应牢固、可靠;制成品及存放架均应布局合理,摆放整齐,通道畅通。
3.2.3 库房内严禁贮存其他易燃易爆物品。
3.3 安全标志:木料场所的所有出入口处及内部重点要害部位均有醒目的警示标志,消防器材存放及消防栓处应设置指示标志。
3.4 消防设施
3.4.1 木料场所应合理配置消防设施和消防器材。
3.4.2 消防设施和消防器材应定期维护保养,确保其可靠性,且设置地点合理,道路畅通。
3.5 电气设施
3.5.1 电气线路应能满足防尘要求,导线连接可靠等安全要求。
3.5.2 不允许使用插销、插座、闸刀等不封闭型电器。
3.5.3 照明及所有散热器具应与木料保持足够的间距。
3.6 及时清除木材加工过程中产生的木屑、粉尘等物质。现场不得存放油料及其它易燃物质。
4.0 检查人应根据本标准进行检查,并填写。
该位置可输入公司/组织对应的名字地址
The Name Of The Organization Can Be Entered In This Location