市政工程定额规定
市政管道工程定额使用说明及工程量计算规则
市政管道工程定额使用说明及工程量计算规则市政管道工程是指用于城市供水、供暖、供气、供电、排水等方面的管道工程。
为了统一工程计量和工程定额,确保工程质量,我们制定了一套市政管道工程定额使用说明及工程量计算规则。
本文将详细介绍这些规则,以便施工单位和相关人员按照正确的方法计算工程量和使用定额。
首先,我们需要了解市政管道工程的一些基本概念。
市政管道工程包括管道系统的设计、施工、安装、维修和管理等环节。
工程量是指工程中各项工作的耗费程度的度量,是工程计量的依据。
而工程定额是指规定其中一工程项目在规定的条件下,进行的工艺流程、工程设备、劳动力和材料等的消耗量,是计算工程量的基础。
在市政管道工程中,工程量的计算主要分为两部分:一是人工工程量,二是材料工程量。
人工工程量的计算一般按照劳动定额进行。
劳动定额是指在规定条件下,完成一定工作量所必需的劳动时间和人员的规模。
计算人工工程量时,可以根据劳动定额表中的各项工程所需要的劳动时间和人员规模,结合实际工程的情况进行计算。
材料工程量的计算包括各种材料的数量和材料的消耗量。
材料的数量可以根据工程设计图纸和规范要求进行计算,考虑到材料的实际使用情况和工程施工的特殊要求。
材料的消耗量可以根据材料的密度、长度、直径等参数进行计算,结合实际工程的情况进行调整。
在使用工程定额时,需要注意以下几个方面:1.定额的使用要符合设计要求和规范要求。
根据市政管道的设计图纸和相关规范要求,选择适当的工程定额进行计算。
同时,要根据实际工程的具体情况进行调整,确保工程质量。
2.定额的使用要考虑工程实际情况。
工程定额是基于理论的平均水平制定的,但实际工程常常存在着特殊要求和工艺流程。
使用定额时要结合实际工程的情况进行调整,确保工程质量和安全。
3.定额的使用要注意施工工序和工艺要求。
市政管道工程一般分为开挖、焊接、安装、试验等多个工序,每个工序有不同的工艺要求和施工要求。
在使用定额时要根据不同的工序进行相应的计算,确保工程质量的每个环节都符合要求。
市政管道工程定额使用说明及工程量计算规则
市政管道工程定额使用说明及工程量计算规则一、一般说明(一)管网排水管道工程定额适用于于城镇范围内新建、扩建项目的排水工程、市政给水、燃气管道安装工程。
(二)给水、燃气管道安装工程是按平原地带施工条件的,如在短促地带施工,管道的仰俯坡度超过30°且小于45°时,人工、机械费乘以系数1.05;超过45°时,人工、机械费乘以系数1.20。
(三)科季马现浇混凝土包括≤的运输,超过者,套用道路工程铸铁混凝土半成品运输相应定额的增运距项目。
(四)本章涉及的现浇混凝土项目,均不包含模板制安,其模板的安拆执行本定额“L措施项目”混凝土模板及支架中“基础模板”、“管(渠)道平基模板”、“管(渠)道管座模板”和“其他顶板构件模板”相应项目。
对于预制混凝土构件,除沟、涵、渠混凝土盖板制作、安装中的矩形板(L0>)和槽形板外,其他预制构件中均按成品价计入定额,不须计算模板安拆、构件制作和运输费用。
沟、涵、渠混凝土通风口中的矩形板(L0>)和槽形板制作,其模板铸铁制安执行该混凝土构件制作项目中的相应模板定额。
二、管道铺设(一)排水管道安装1.管道沙石基础项目适用于90°~180°管道砂石基础,设计采用的管基复合材料与定额不同时,按类似的定额项目换算材料,但人工费和机械费不作调整。
管道混凝土基础项目适用于于90°~360°管道基础。
2.管道铺设是按180°基座取定的,如基座为150°时,管道铺设定额的人工减去系数1.02;基座为120°时,管道铺设定额的人工减去系数1.03;基座为90°时,管道铺设定额的人工减去系数1.05;基座为360°时,管道铺设定额的人工减去系数0.95。
3.混凝土沟渠安装需要考虑管材按钢筋混凝土管考虑,如为混凝土管时,每铝定额耗量调整为。
4.管道是按平口管和企口管综合考虑的,若为承插管时,管道铺设定额人工乘以系数1.10,接口为钢筋混凝土套环时,安管定额人工费乘以系数1.3,套环另执行相应定额。
全国市政工程施工工期定额管理规定
全国市政工程施工工期定额管理规定建设部关于印发《全国市政工程施工工期定额管理规定》的通知(1993年7月28日建城字第553号文发布)各省、自治区、直辖市建委(建设厅)、北京、上海、天津市市政工程局,各计划单列市建委:为便于执行已颁发的《市政工程施工工期定额》,现将《全国市政工程施工工期定额管理规定》印发给你们,请遵照执行。
附:全国市政工程施工工期定额管理规定《全国市政工程施工工期定额》(以下简称“工期定额”)第一本为市政工程,包括道路、桥梁、排水管道、泵站和驳岸五类工程;第二本为公用管道工程,包括给水、热力、燃气、电信和电力五类工程;第三本为市政公用厂、站工程,包括给水、污水、燃气和热力四类工程。
这三本定额已先后于1989年4月1日、1991年5月1日和1993年6月1日发布试行。
为了切实执行工期定额,特作如下规定:一、总则1.凡城市市政工程、公用管道工程、市政公用厂、站工程均应以工期定额为依据,确定施工工期。
2.工期定额是加强市政工程建设管理,科学地制定工资和考核工期的依据。
签订承发包合同时,应以工期定额的工期为基础确定合同工期,以保证甲乙双方的正当权益,在编审可行性研究报告、设计任务书、初步设计和编制标书,也应以工期定额的工期为依据确定工程总工期。
二、管理1.建设部负责全国工期定额管理工作,各省、自治区、直辖市建委(建设厅)负责本地区工期定额管理工作。
2.各地建设主管部门所属定额站内应设专门机构具体负责工期定额管理工作。
主要职责:(1)根据本地区、本部门情况,编制补充定额工期水平,制定工期定额管理细则,补充部分作出统一解释。
(2)要将工期定额及其编制说明等有关文件转发市政公用工程计划、设计、施工、监理、建设银行等单位,必要时可召开交底会或组织业务培训工作。
(3)监督、协调工期定额的实施。
三、实施1.在某些市政公用工程建设过程中,由于特殊原因合同工期需要变动时,施工企业要有正式报告,建设单位同意后,方可调整总工期。
山东市政工程计算规则及定额解释
总说明一、《山东省市政工程消耗量定额》(以下简称“本定额”)是在《全国统一市政工程预算定额》的基础上,结合近几年出现的新技术、新工艺、新材料及我省市政工程设计与施工特点编制的。
本定额共分八册,包括:通用项目;道路工程;桥涵工程;隧道工程;给水工程;排水工程;燃气与集中供热工程;路灯工程。
二、本定额是完成规定计量单位分部分项工程所需人工、材料、施工机械台班消耗量的标准;是编制招标标底的依据;是编制施工图预算,进行工程招投标、确定工程造价以及编制概算定额、估算指标的基础.三、本定额适用于城镇管辖范围内的新建、扩建市政工程。
四、本定额是按照正常的施工条件,合理的施工工期、施工工艺、劳动组织编制的,反映目前社会平均消耗水平.五、本定额是依据国家及省有关现行产品标准、质量评定标准、安全技术操作规程、设计及施工验收规范,并参考了代表性工程设计图纸和其他资料编制的。
六、本定额中人工工日消耗不分工种、技术等级,以综合工日表示。
内容包括:基本用工、辅助用工、起运距用工及人工幅度差。
七、本定额中材料消耗:1.本定额中的材料消耗包括主要材料及其他材料.其他材料是以占主要材料百分比表示,编制招标标底或编制工程预算时,其他材料以定额项目主要材料费合计乘以其他材料所占比例确定.2.定额中已包括材料、成品、半成品从工地仓库、现场集中堆放地点或现场加工地点至操作安装地点的水平和垂直运输所需要的人工和机械消耗,材料二次搬运在费用定额中考虑.3.混凝土、沥青混凝土、砌筑砂浆、抹灰砂浆及各种校泥等均按半成品消耗量以体积(m3)表示,设计等级与定额不同时,可以调整,本定额中混凝土项目列有现场混凝土搅拌机和现场混凝土搅拌站拌合方式,采用预拌商品混凝上,按各市有关规定计算(但需扣除每10m3混凝土用工3.5工日,混凝土搅拌机机械台班数量)。
预制混凝土的养护,除另有说明外,均按自然养护考虑.4。
预制混凝土构件定额桉现场预制编制,采用商品混凝土顸制构件时,不再套用预制混凝土构件定额项目。
湖北省市政工程计算规则与定额说明(完整版本)
市政工程计算规则与定额说明目录总说明 (5)道路工程 (8)说明 (8)第一章路基处理 (9)说明 (9)工程量计算规则 (10)第二章道路基层 (10)说明 (10)工程量计算规则 (11)第三章道路面层 (11)说明 (11)工程量计算规则 (12)第四章人行道及其他 (12)说明 (12)工程量计算规则 (12)第五章交通管理设施 (13)说明 (13)工程量计算规则 (13)桥涵护岸工程 (14)说明 (14)第一章桩基工程 (15)说明 (15)工程量计算规则 (18)第二章混凝工程 (19)说明 (19)第三章砌筑工程 (20)说明 (20)工程量计算规则 (21)第四章挡墙、护坡 (21)说明 (21)工程量计算规则 (21)第五章立交箱涵工程 (21)说明 (21)工程量计算规则 (22)第六章装饰工程 (22)说明 (22)工程量计算规则 (23)第七章其他 (23)工程量计算规则 (23)隧道工程 (23)说明 (24)第一章遂道岩石开挖 (25)说明 (25)工程量计算规则 (26)第二章岩石遂道衬砌说明 (26)工程量计算规则 (27)第三章盾构掘进 (28)说明 (28)工程量计算规则 (30)第四章管节顶升 (30)说明 (30)工程量计算规则 (31)第五章遂道沉井 (31)说明 (31)工程量计算规则 (32)第六章地下连续墙 (32)说明 (32)工程量计算规则 (33)第七章混凝土结构 (33)说明 (33)工程量计算规则 (34)第八章地基监测 (34)说明 (34)市政管网 (34)说明 (35)第一章管道铺设 (36)说明 (36)工程量计算规则 (37)第二章管件、钢支架制作、安装及新旧管连接 (38)说明 (38)工程量计算规则 (39)第三章阀门、水表、消火栓安装 (39)说明 (39)第四章井类、设备基础及出水口 (39)说明 (39)工程量计算规则 (40)第五章顶管 (41)说明 (41)工程量计算规则 (42)第六章构筑物 (43)工程量计算规则 (45)第七章设备安装 (47)说明 (47)工程量计算规则 (50)第八章试验、检验、除锈、防腐刷油 (51)说明 (51)工程量计算规则 (52)钢筋工程 (52)说明 (52)工程量计算规则 (55)拆除工程 (56)说明 (56)工程量计算规则 (56)施工技术措施项目 (57)说明 (57)第一章排水、降水工程 (57)说明 (57)工程量计算规则 (58)第二章混凝土模板工程 (58)说明 (58)工程量计算规则 (59)第三章脚手架、平台、支架、万能杆件、挂篮 (60)说明 (60)第四章打拔工具桩、支撑 (63)说明 (63)工程量计算规则 (64)第五章围堰、筑岛、船上抛石工程 (65)工程量计算规则 (66)第六章洞内施工通风、供水、拱气、供电、照明及通讯设施 (66)说明 (66)第七章常用大型机械安拆和场外运输费用表 (67)说明 (67)附录 (68)说明 (68)总说明一、《湖北省市政工程消耗量定额及统一基价表》(以下简称“本定额")是在中华人民共和国标准GB50500-2008《建设工程工程量清单计价规范》(以下简称“《规范》”)和2004年《湖北省市政工程消耗量及定额统一基价表》基础上进行修编的,既适用工程量清单计价,同时也适用定额计价.二、本定额适用湖北省境内城镇管辖范围内新建、扩建、改建市政工程.三、本定额是编制施工图预算、工程竣工结算的依据,是定额计价和工程量清单计价招投标工程编制预算控制造价的依据,是编制设计概算及投资估算的依据,是企业投标报价的重要参考资料。
全国市政工程施工工期定额管理规定
全国市政工程施工工期定额管理规定各省、自治区、直辖市建委(建设厅),北京、上海、天津市市政工程局,各计划单列市建委:为便于执行已颁发的《全国市政工程施工工期定额》,现将《全国市政工程施工工期定额规定》印发给你们,请遵照执行。
附件:全国市政工程施工工期管理规定一九九三年七月二十八日全国市政工程施工工期定额管理规定《全国市政工程施工工期定额》(以下简称"工期定额")第一本为市政工程,包括道路、桥梁、排水管道、泵站和驳岸五类工程;第二本为公用管道工程,包括给水、热力、燃气、电信和电力五类工程;第三本为市政公用厂、站工程,包括给水、污水、燃气和热力四类工程。
这三本定额已先后于1989年4月1日、1991年5月1日和1993年6月1日发布试行。
为了切实执行工期定额,特作如下规定:一、总则1、凡城市市政工程、公用管理工程、市政公用厂、站工程均应以工期定额为依据,确定施工工期。
2、工期定额是加强市政工程建设管理,科学地确定工期和考核工期的依据。
签订承发包合同时,应以工期定额的工期为基础确定合同工期,以保证甲乙双方的正当权益。
在编审可行性研究报告、设计任务书、初步设计和编制标书、也应以工期定额的工期为依据确定工程总工期。
二、管理1、建设部负责全国工期定额管理工作,各省、自治区、直辖市建委(建设厅)负责本地区工期定额管理工作2、各地建设主管部门所属定额站内应设专门机构具体负责工期定额管理工作。
主要职责:(1)、根据本地区、本部门情况,编制补充定额项目、调整定额工期水平、制定工期定额管理细则,并对定额的调整、补充部分作出统一解释。
(2)、要将工期定额及其编制说明等有关文件转发市政公用工程计划、设计、施工、监理、建设银行等有关单位,必要时可召开交底会或组织业务培训工作。
(3)、监督、调协工期定额的实施。
三、实施1、在某些市政公用工程建设过程中,由于特殊原因合同工期需要变动时,施工企业要有正式报告,经有关部门认定,建设单位同意后,方可调整总工期。
全国市政工程施工工期定额管理规定
全国市政工程施工工期定额管理规定【实施时间】1993-07-28【发布单位】建城字第553号建设部关于印发《全国市政工程施工工期定额管理规定》的通知各省、自治区、直辖市建委(建设厅)、北京、上海、天津市市政工程局,各计划单列市建委: 为便于执行已颁发的《市政工程施工工期定额》,现将《全国市政工程施工工期定额管理规定》印发给你们,请遵照执行。
附:全国市政工程施工工期定额管理规定《全国市政工程施工工期定额》(以下简称“工期定额”)第一本为市政工程,包括道路、桥梁、排水管道、泵站和驳岸五类工程;第二本为公用管道工程,包括给水、热力、燃气、电信和电力五类工程;第三本为市政公用厂、站工程,包括给水、污水、燃气和热力四类工程。
这三本定额已先后于,,,,年,月,日、,,,,年,月,日和,,,,年,月,日发布试行。
为了切实执行工期定额,特作如下规定:一、总则,(凡城市市政工程、公用管道工程、市政公用厂、站工程均应以工期定额为依据,确定施工工期。
,(工期定额是加强市政工程建设管理,科学地制定工资和考核工期的依据。
签订承发包合同时,应以工期定额的工期为基础确定合同工期,以保证甲乙双方的正当权益,在编审可行性研究报告、设计任务书、初步设计和编制标书,也应以工期定额的工期为依据确定工程总工期。
二、管理,(建设部负责全国工期定额管理工作,各省、自治区、直辖市建委(建设厅)负责本地区工期定额管理工作。
,(各地建设主管部门所属定额站内应设专门机构具体负责工期定额管理工作。
主要职责:(,)根据本地区、本部门情况,编制补充定额工期水平,制定工期定额管理细则,补充部分作出统一解释。
(,)要将工期定额及其编制说明等有关文件转发市政公用工程计划、设计、施工、监理、建设银行等单位,必要时可召开交底会或组织业务培训工作。
(,)监督、协调工期定额的实施。
三、实施,(在某些市政公用工程建设过程中,由于特殊原因合同工期需要变动时,施工企业要有正式报告,建设单位同意后,方可调整总工期。
建设部关于印发《全国市政工程施工工期定额管理规定》的通知
建设部关于印发《全国市政工程施工工期定额管理规定》的
通知
【法规类别】市政公用与路桥
【发文字号】建城字第553号
【发布部门】建设部(已撤销)
【发布日期】1993.07.28
【实施日期】1993.07.28
【时效性】现行有效
【效力级别】部门规范性文件
建设部关于印发《全国市政工程施工
工期定额管理规定》的通知
(1993年7月28日建城字第553号文发布)
各省、自治区、直辖市建委(建设厅)、北京、上海、天津市市政工程局,各计划单列市建委:
为便于执行已颁发的《市政工程施工工期定额》,现将《全国市政工程施工工期定额管理规定》印发给你们,请遵照执行。
附:
全国市政工程施工工期定额管理规定
《全国市政工程施工工期定额》(以下简称“工期定额”)第一本为市政工程,包括道
路、桥梁、排水管道、泵站和驳岸五类工程;第二本为公用管道工程,包括给水、热力、燃气、电信和电力五类工程;第三本为市政公用厂、站工程,包括给水、污水、燃气和热力四类工程。
这三本定额已先后于1989年4月1日、1991年5月1日和1993年6月1日发布试行。
为了切实执行工期定额,特作如下规定:
一、总则
1.凡城市市政工程、公用管道工程、市政公用厂、站工程均应以工期定额为依据,确定施工工期。
2.工期定额是加强市政工程建设管理,科学地制定工资和考核工期的依据。
签订承发包合同时,应以工期定额的工期为基础确定合同工期,以保证甲乙双方的正当权益,在编审可行性研究报告、设计任务书、初步设计和编制标书,也应以工期定额的工。
安徽18定额规则--市政部分
18定额市政部分总说明一、《安徽省市政工程计价定额》以下简称“本市政定额”,是依据国家现行有关工程建设标准、规范及相关定额,并结合近几年我省出现的新工艺、新技术、新材料的应用情况,及市政工程设计与施工特点编制的。
本市政定额共包括六部分:第一部分通用项目;第二部分道路工程;第三部分桥涵工程;第四部分隧道工程;第五部分管网工程;第六部分生活垃圾处理工程。
二、本定额在编制过程中结合了我省市政工程设计与施工特点,以及近几年我省出现的新工艺、新技术、新材料的应用情况。
三、本定额适用于我省境内的新建、扩建市政工程。
四、本市政定额的作用:1.是市政工程工程量清单计价的依据。
2.是编制与审查设计概算、施工图预算、最高投标限价的依据。
3.是调解处理工程造价纠纷的依据。
4.是评审工程成本,审核和鉴定工程造价的依据。
5.是施工企业编制企业定额、投标报价、拨付工程价款、竣工结算的参考依据。
五、本市政定额是按照正常的施工条件,大多数施工企业采用的施工方法、机械化装备程度、合理的施工工期、施工工艺、劳动组织编制的,反映目前社会平均消耗量水平。
六、本市政定额中人工工日以“综合工日”表示,不分工种、技术等级。
内容包括:基本用工、辅助用工、超运距用工及人工幅度差。
七、本市政定额中的材料:1.本市政定额中的材料包括主要材料、辅助材料、周转材料和其他材料。
2.本市政定额中的材料消耗量包括净用量和损耗量。
损耗量包括:从工地仓库、现场集中堆放地点或现场加工地点至操作或安装地点的现场运输损耗、施工操作损耗、施工现场堆放损耗。
凡能计量的材料、成品、半成品均逐一列出消耗量,难以计量的材料是以“其他材料费占材料费”百分比形式表示。
3.混凝土、沥青混凝土、砌筑砂浆、抹灰砂浆及各种胶泥等均按半成品消耗量体积以“m3”表示,设计强度(配合比)等与定额不同时,可以调整。
本市政定额中现拌混凝土、预拌混凝土、预制混凝土的养护,均按自然养护考虑的,如有特殊要求,可在措施费中考虑。
《全国统一市政工程预算定额》定额总说明
市政定额总说明一、《全国统一市政工程预算定额》共分九册,包括:第一册通用项目第二册道路工程第三册桥涵工程第四册隧道工程第五册给水工程第六册排水工程第七册燃气与集中供热工程第八册路灯工程第九册地铁工程二、《全国统一市政工程预算定额》(以下简称本定额)是完成规定单位分项工程所需的人工、材料、施工机械台班的消耗量标准;是统一全国市政工程工程量计算规则、项目划分、计量单位的依据;是编制市政工程地区单位估价表、编制概算定额及投资估算指标、编制招标工程标底、确定工程造价的基础。
三、本定额适用于城镇管辖范围内的新建、扩建市政工程。
四、本定额是按照正常的施工条件,目前多数企业的施工机械装备程度,合理的施工工期、施工工艺、劳动组织编制的,反映了社会平均消耗水平。
五、本定额是依据国家有关现行产品标准、设计规范和施工验收规范、质量评定标准、安全技术操作规程编制的,并适当参考了行业、地方标准,以及有代表性的工程设计、施工资料和其他资料。
六、关于人工工日消耗量:本定额人工不分工种、技术等级,均以综合工日表示。
内容包括基本用工、超运距用工、人工幅度差和辅助用工。
七、关于材料消耗量:1、本定额中的材料消耗包括主要材料、辅助材料,凡能计量的材料、成品、半成品均按品种、规格逐一列出用量并计入了相应的损耗,其损耗的内容和范围包括:从工地仓库、现场集中堆放地点或现场加工地点至操作或安装地点的现场运输损耗、施工操作损耗、施工现场堆放损耗。
2、混凝土、沥青混凝土、砌筑砂浆、抹灰砂浆及各种胶泥等均按半成品消耗量以体积M3表示,各省、自治区、直辖市可按当地配合比情况确定材料的用量。
混凝土消耗量按现场拌合考虑,采用预拌(商品)混凝土的,可由各省、自治区、直辖市进行调整。
定额中混凝土的养护,除另有说明者外,均按自然养护考虑。
3、本定额中的周转性材料已按规定的材料周转次数摊销计入定额内。
4、组合钢模板、复合木模板等的回库维修费已计入其预算价格内。
全国市政工程施工工期定额管理规定
全国市政工程施工工期定额管理规定【实施时间】1993-07-28【发布单位】建城字第553号建设部关于印发《全国市政工程施工工期定额管理规定》的通知各省、自治区、直辖市建委(建设厅)、北京、上海、天津市市政工程局,各计划单列市建委: 为便于执行已颁发的《市政工程施工工期定额》,现将《全国市政工程施工工期定额管理规定》印发给你们,请遵照执行。
附:全国市政工程施工工期定额管理规定《全国市政工程施工工期定额》(以下简称“工期定额”)第一本为市政工程,包括道路、桥梁、排水管道、泵站和驳岸五类工程;第二本为公用管道工程,包括给水、热力、燃气、电信和电力五类工程;第三本为市政公用厂、站工程,包括给水、污水、燃气和热力四类工程。
这三本定额已先后于,,,,年,月,日、,,,,年,月,日和,,,,年,月,日发布试行。
为了切实执行工期定额,特作如下规定:一、总则,(凡城市市政工程、公用管道工程、市政公用厂、站工程均应以工期定额为依据,确定施工工期。
,(工期定额是加强市政工程建设管理,科学地制定工资和考核工期的依据。
签订承发包合同时,应以工期定额的工期为基础确定合同工期,以保证甲乙双方的正当权益,在编审可行性研究报告、设计任务书、初步设计和编制标书,也应以工期定额的工期为依据确定工程总工期。
二、管理,(建设部负责全国工期定额管理工作,各省、自治区、直辖市建委(建设厅)负责本地区工期定额管理工作。
,(各地建设主管部门所属定额站内应设专门机构具体负责工期定额管理工作。
主要职责:(,)根据本地区、本部门情况,编制补充定额工期水平,制定工期定额管理细则,补充部分作出统一解释。
(,)要将工期定额及其编制说明等有关文件转发市政公用工程计划、设计、施工、监理、建设银行等单位,必要时可召开交底会或组织业务培训工作。
(,)监督、协调工期定额的实施。
三、实施,(在某些市政公用工程建设过程中,由于特殊原因合同工期需要变动时,施工企业要有正式报告,建设单位同意后,方可调整总工期。
全国市政工程施工工期定额
全国市政工程施工工期定额是指在市政工程建设中,根据各类工程的特点和施工条件,制定出的标准施工工期。
工期定额的制定有助于加强市政工程建设管理,科学地制定工资和考核工期,保证甲乙双方的权益。
本文将详细介绍全国市政工程施工工期定额的相关内容。
一、工期定额的分类全国市政工程施工工期定额分为三类:市政工程、公用管道工程和市政公用厂、站工程。
1. 市政工程:包括道路、桥梁、排水管道、泵站和驳岸五类工程。
2. 公用管道工程:包括给水、热力、燃气、电信和电力五类工程。
3. 市政公用厂、站工程:包括给水、污水、燃气和热力四类工程。
二、工期定额的制定依据工期定额的制定依据主要包括以下几个方面:1. 工程项目的特点:根据不同工程项目的特点,制定相应的工期定额。
例如,道路工程与桥梁工程的施工周期有所不同,因此制定的工期定额也有所区别。
2. 施工条件:考虑施工现场的地质、气候、交通等因素,制定合理的工期定额。
例如,在地质条件复杂的地区,施工周期可能会相应延长。
3. 施工工艺:根据不同的施工工艺,制定相应的工期定额。
例如,采用新技术、新工艺的工程,施工周期可能会缩短。
4. 劳动力、材料、设备等资源供应情况:充分考虑劳动力、材料、设备等资源的供应情况,确保工期定额的合理性。
三、工期定额的应用在市政工程建设中,工期定额的应用具有重要意义。
1. 确定合同工期:在签订承发包合同时,应以工期定额的工期为基础,确定合同工期。
这有助于保证甲乙双方的权益,避免因工期纠纷引发的法律风险。
2. 编制可行性研究报告、设计任务书、初步设计和编制标书:在项目前期阶段,应以工期定额为依据,合理预测项目的施工周期,为项目决策提供依据。
3. 施工进度管理:施工过程中,应以工期定额为标准,加强对施工进度的监控和管理,确保工程按时完成。
4. 工程验收与结算:工程验收时,以工期定额为依据,对施工周期进行评估。
在工程结算时,工期定额也可作为计算人工、材料、设备等成本的依据。
市政工程定额说明及计算规则
总说明一、《重庆市市政工程计价定额》(以下简称本定额)是根据建设部颁布的1999年《全国统一市政工程基础定额》(GYD-101-1999~GYD-308-1999)、1999年《重庆市市政工程预算定额》、2003年《重庆市市政工程消耗量定额》(CQXHL-204-2003)、现行有关设计规范、施工验收规范、质量评定标准、国家产品标准、安全操作规程并参考了行业、地方标准以及有代表性的工程设计、施工资料、其他资料等依据和相关规定,结合本市实际情况进行编制的。
二、本定额适用于本市行政区域内新建、扩建、改建的市政工程。
三、本定额是编制和审核工程预算、工程标底、最高限价、工程结算的依据;是编制企业定额、投标报价和工程量清单综合单价的参考依据;也是编制概算定额和建设工程投资估算指标的基础。
四、本定额是按照正常的施工条件,目前多数施工企业的施工机械装备程度,合理的施工工期、施工工艺、劳动组织为基础编制的,反映了社会平均人工、材料、机械消耗水平。
本定额中的人工、材料、机械消耗量除规定允许调整外,均不得调整。
五、本定额用工不分工种、技术等级,以综合工日表示。
内容包括:基本用工、超运距用工、辅助用工、人工幅度差。
人工单价分别为:土石方用工22.00元/工日,给水、燃气及机械操作用工28.00元/工日,其他用工25.00元/工日。
人工单价包括基本工资、工资性补贴、辅助工资、职工福利费和劳动保护费。
六、本定额材料消耗已包括施工中消耗的主要材料、辅助材料和零星材料,辅助材料和零星材料合并为其他材料费。
本定额中材料消耗量用“()”表示的材料为未计价材料,未计价材料费另行计算。
本定额人工、材料、成品、半成品和机械燃(油)料价格,是以定额编制期的价格为依据确定的基价,作为计取费用的基础,其价差可参照重庆市建设工程造价管理机构发布的工程所在地的信息价格或市场价格进行调整。
七、本定额已包括材料、成品、半成品从工地仓库、现场堆放地点或现场加工地点至操作安装地点的水平运输以及运输损耗、施工操作损耗、施工现场堆放损耗。
山东省市政工程消耗量定额及计算规则样本
山东省市政工程消耗量定额及计算规则目录第一册通用项目 ........................................................................................................... 错误!未定义书签。
工程量计算规则................................................................................................ 错误!未定义书签。
第一章土石方工程................................................................................................. 错误!未定义书签。
第二章打拔工具桩................................................................................................. 错误!未定义书签。
工程量计算规则................................................................................................ 错误!未定义书签。
第三章围堰工程 ................................................................................................... 错误!未定义书签。
工程量计算规则................................................................................................ 错误!未定义书签。
山东省市政工程消耗量定额及计算规则
山东省市政工程消耗量定额及计算规则目录第一册通用项目5工程量计算规则5第一章土石方工程7第二章打拔工具桩8工程量计算规则8第三章围堰工程9工程量计算规则10第四章支撑工程10工程量计算规则10第五章拆除工程10工程量计算规则11第六章脚手架及其他工程11工程量计算规则11第七章护坡、挡土墙12工程量计算规则12第二册道路工程12第一章路床(槽)整形13工程量计算规则13第二章道路基层13工程量计算规则14第三章道路面层14工程量计算规则16第四章人行道侧缘石及其他16工程量计算规则17第三册桥涵工程18第一章打桩工程19工程量计算规则20第二章钻孔灌注桩工程20工程量计算规则21第三章砌筑工程21工程量计算规则21第四章钢筋工程21工程量计算规则22第五章现浇混凝土工程22工程量计算规则22第六章预制混凝土工程23工程量计算规则23第七章立交箱涵工程23工程量计算规则24第八章安装工程24工程量计算规则24第九章临时工程24工程量计算规则25第十章装饰工程26工程量计算规则26第十一章金属构件制作安装工程27 第四册隧道工程27第一章隧道开挖与出碴27工程量计算规则28第二章临时工程29工程量计算规则29第三章隧道内衬29工程量计算规则30第四章隧道沉井30工程量计算规则31第五章盾构法掘进31工程量计算规则32第六章垂直顶升33工程量计算规则33第七章地下连续墙33工程量计算规则34第八章地下混凝土结构34工程量计算规则34第九章地基加固、监测34工程量计算规则35第十章金属构件制作35工程量计算规则36第五册给水工程36第一章管道安装37工程量计算规则37第二章新设与原设管道安装37工程量计算规则38第三章管件及阀、栓、表类安装38工程量计算规则39第四章铸铁及钢制管件及法兰阀类接口39 工程量计算规则39第五章管道附属构筑物39工程量计算规则40第六章管道内防腐40工程量计算规则40第七章取水工程40工程量计算规则41第六册排水工程41第一章定型混凝土管道基础及铺设42工程量计算规则43第二章定型井43工程量计算规则44第三章非定型井、渠、管道基础及砌筑44 工程量计算规则44第四章顶管工程45工程量计算规则46第五章给排水构筑物46工程量计算规则47第六章给排水机械设备安装48工程量计算规则50第七章模板、钢筋、井字架工程51工程量计算规则52第七册燃气与集中供热工程53第一章管道安装54工程量计算规则54第二章管件制作、安装55第三章法兰阀门安装55第四章燃气用设备安装57第五章集中供热用容器具安装57第六章管道试压、吹扫及无损探伤58工程量计算规则58第七章除锈、刷油、绝热、防腐蚀工程59 第八册路灯工程60第一章变配电设备工程60工程量计算规则61第二章架空线路工程61工程量计算规则62第三章电缆工程63工程量计算规则63第四章配管配线工程64工程量计算规则64第五章照明器具安装工程64工程量计算规则64第六章防雷、接地装置工程65工程量计算规则65第七章路灯灯架制作安装工程65工程量计算规则65第八章刷油防腐工程65第一册通用项目一、《山东省市政工程消耗量定额》第一册“通用项目”(以下简称“本分册”),包括土石方工程、打拔工具桩、围堰工程、支撑工程、拆除工程、脚手架及其他工程、护坡挡土墙等内容。
市政工程费用定额
市政工程费用定额简介本文档旨在介绍市政工程费用定额。
市政工程费用定额是指根据市政工程项目的不同性质、规模和工程量,制定的相关费用标准和定额规定,用于指导市政工程项目的预算编制和费用控制。
了解市政工程费用定额对于项目的高效管理和控制成本非常重要。
定额编制原则市政工程费用定额的编制遵循以下原则:1. 按照政策法规进行编制,综合考虑工程的质量、安全、环保等方面;2. 依据市场行情和成本实际,确保定额的合理性和准确性;3. 根据工程项目的特点和需求,有针对性地制定定额规定;4. 不断修订和更新,与时俱进,适应市政工程发展的需求。
定额内容市政工程费用定额包括以下内容:1. 主要材料费用:包括砂石、水泥、钢筋等材料的费用;2. 劳动力费用:包括工人工资、社保等费用;3. 设备租赁费用:包括机械设备的租赁费用;4. 运输费用:包括材料和设备的运输费用;5. 管理费用:包括项目管理人员的费用;6. 其他费用:包括辅助材料、检测费用等其他相关费用。
定额编制流程市政工程费用定额的编制流程如下:1. 调研与数据收集:了解市政工程的特点和需求,收集相关市场价格和成本数据;2. 制定定额标准和规定:根据收集到的数据,制定相关费用标准和定额规定;3. 内部审核和审批:由相关部门进行内部审核和审批,确保定额的合理性和准确性;4. 发布和实施:将定额发布至相关单位和人员,开始实施费用控制和预算编制。
定额的作用市政工程费用定额的作用主要体现在以下几个方面:1. 预算编制:作为市政工程项目预算编制的依据,帮助项目管理者准确预估项目费用;2. 费用控制:作为费用控制的参考依据,帮助项目管理者控制成本,避免超支;3. 合同管理:作为合同管理的依据,帮助双方明确工程费用,避免纠纷;4. 行业标准:作为市政工程行业的参考标准,促进行业的规范发展。
总结市政工程费用定额是高效管理市政工程项目和控制成本的重要指导依据。
本文介绍了定额的编制原则、内容、编制流程以及作用等方面的内容,希望能帮助项目管理者更好地了解和应用市政工程费用定额。
市政工程定额规定
市政工程定额规定(二三四册)定额混凝土A.泵送和非泵送调整1. 泵送商品混凝土调整为商品混凝土:定额人工乘以2. 非泵送商品混凝土调整我泵送商品混凝土:定额人工乘以0.75,并扣除定额子目中垂直运输机械含量。
B.现浇调整为泵送.非泵送1. 现浇混凝土调整为泵送商品混凝土:扣除定额中混凝土搅拌机.水平及垂直运输机械台班含量,人工系数乘以系数0.4。
2. 现浇混凝土调整为非泵送商品混凝土:扣除定额中混凝土搅拌机.水平及垂直运输机械台班含量,人工系数乘以系数0.55。
C.现浇砂浆调整为预拌(干混或湿拌)砂浆1. 现浇砂浆调整为干混砂浆砌筑的,除将现浇砂浆数量比例调整为干混砂浆外,另按相应定额中每立方米砌筑砂浆扣除人工0.2工日,灰浆搅拌台班数量乘以系数0.6。
2. 现浇砂浆调整为湿拌砂浆砌筑的,除将现浇砂浆数量比例调整为干混砂浆外,另按相应定额中每立方米砌筑砂浆扣除人工0.45工日,并扣除灰浆搅拌台班数量。
D.本定额中混凝土及钢筋混凝土预制桩,小型预制构件等制作的工程量计算,应按施工图构件净用量另加1.5%损耗率。
E.钢模板(含钢支撑)回库维修费按其材料单价的8%计入消耗量。
道路工程路基处理1. 边坡所出余土弃运路基50m以外。
2. 铺设土工合成材料定额中未考虑块石,钢筋锚固等因素,如实际发生可按实计算有关费用。
定额中土工布按300g/m2取定,如实际规格为150 200 400g/m2时,定额人工分别乘以0.7 0.7 1.2系数。
道路基层1. 每增减子目,适用于压实厚度20cm以内,压实厚度早20cm以上的应按两层结构层铺筑。
2.道路基层工程量计算时不扣除各种井所占面积。
道路面层1. 黑色碎石路面所需要的面层熟料实行定点搅拌时,其运至作业面所需的运费不包含在该项目子目中,需另行计算。
2. 水泥混凝土路面定额按现场搅拌机搅拌和商品混凝土分别编制。
3. 喷洒沥青油料定额中,透层粘层封层并分别列有石油沥青和乳化沥青两种油料,具体应根据设计要求套用项目。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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市政工程定额规定
(二三四册)定额
混凝土
A.泵送和非泵送调整
1. 泵送商品混凝土调整为商品混凝土:定额人工乘以
2. 非泵送商品混凝土调整我泵送商品混凝土:定额人工乘以0.75,并扣除定额子目中垂直运输机械含量。
B.现浇调整为泵送.非泵送
1. 现浇混凝土调整为泵送商品混凝土:扣除定额中混凝土搅拌机.水平及垂直运输机械台班含量,人工系数乘以系数0.4。
2. 现浇混凝土调整为非泵送商品混凝土:扣除定额中混凝土搅拌机.水平及垂直运输机械台班含量,人工系数乘以系数0.55。
C.现浇砂浆调整为预拌(干混或湿拌)砂浆
1. 现浇砂浆调整为干混砂浆砌筑的,除将现浇砂浆数量比例调整为干混砂浆外,另按相应定额中每立方米砌筑砂浆扣除人工0.2工日,灰浆搅拌台班数量乘以系数0.6。
2. 现浇砂浆调整为湿拌砂浆砌筑的,除将现浇砂浆数量比例调整为干混砂浆外,另按相应定额中每立方米砌筑砂浆扣除人工0.45工日,并扣除灰浆搅拌台班数量。
D.本定额中混凝土及钢筋混凝土预制桩,小型预制构件等制作的工程量计
算,应按施工图构件净用量另加1.5%损耗率。
E.钢模板(含钢支撑)回库维修费按其材料单价的8%计入消耗量。
道路工程
路基处理
1. 边坡所出余土弃运路基50m以外。
2. 铺设土工合成材料定额中未考虑块石,钢筋锚固等因素,如实际发生可按实计算有关费用。
定额中土工布按300g/m2取定,如实际规格为150 200 400g/m2时,定额人工分别乘以0.7 0.7 1.2系数。
道路基层
1. 每增减子目,适用于压实厚度20cm以内,压实厚度早20cm以上的应按两层结构层铺筑。
2.道路基层工程量计算时不扣除各种井所占面积。
道路面层
1. 黑色碎石路面所需要的面层熟料实行定点搅拌时,其运至作业面所需的运费不包含在该项目子目中,需另行计算。
2. 水泥混凝土路面定额按现场搅拌机搅拌和商品混凝土分别编制。
3. 喷洒沥青油料定额中,透层粘层封层并分别列有石油沥青和乳
化沥青两种油料,具体应根据设计要求套用项目。
如果设计喷油量不同,沥青油料含量换算。
4. 水泥混凝土路面以平口为准,如设计为企口时,水泥混凝土路面定额人工系数乘以系数1.01。
5. 带平石的面层扣掉平石面积,不扣除各类井类井所占面积。
人行道及其他
1. 人行道板安砌定额中人行道板如采用异形板,其人工乘以系数1.1,材料消耗量不变。
人行道砖人字文铺装按异型考虑。
2. 石材面层安砌定额中板材厚度按4cm以内编制,如果涉及厚度在6cm以内时,定额人工系数1.2。
3.人行道广场铺设按m2计算,应扣除侧石,树池级单个面积大于0.3m2以上矩形盖板等面积。
桥涵工程
说明
1. 单跨100m以内的城市桥梁工程。
2. 单跨5m以内的各种板涵,拱涵。
3. 穿越城市道路及铁路的立交箱涵工程。
4. 预制混凝土及钢筋混凝土构件均属于现场预制,不适用于独立核算,执行产品出厂价格的构件厂所生产的构配件。
5. 圆涵管套用第六册(排水工程)定额,其中管道铺设及基础项目人工机械费乘以1.25系数。
打桩工程
1. 定额均为打直桩,如打斜桩(包括俯打,仰打)斜率在1:6以内时,人工乘以1.33,机械乘以1.43。
2. 陆上打桩采用履带式柴油机时,不计陆上工作平台费,可计20cm碎石垫层,面积按陆上工作平台计算。
3.打板桩定额中,均已包括打拔导向桩内容,不得重复计算。
4. 送桩定额按送4m为界,如实际超过4m时,按相应定额乘以下列调整系数:
a. 送桩5m以内乘以1.2系数
b. 送桩6m以内乘以1.5系数
c. 送桩7m以内乘以2.0系数
d. 送桩7m以上,以调整后7m为基础,每超过1m递增0.75系数
桩孔灌注桩工程
1. 回旋钻孔成孔定额按桩径划分子目,定额已综合考虑了穿越砂(粘)土
层和碎(卵)石层的因素。
如设计要求进入岩石层时,套用相应定额计算人岩增加费。
2.钻孔灌注混凝土定额均已包括混凝土灌注充盈量。
3. 套用回旋钻机钻孔,冲孔桩机带冲抓锤成孔,冲孔桩机带冲击锤成孔定额时,若工程量小于150m3,定额的人工及机械乘以系数1.25。
4.钻孔桩灌注混凝土工程量按桩长乘以设计桩截面积计算,桩长=设计桩长+设计加灌长度。
设计未规定加灌长度时,加灌长度按不同设计桩长确定:25m 以内按0.5m, 35m以内按0.8m 35m以上按1.2m计算。
砌筑工程
1. 砌筑工程量按设计砌体尺寸已m3体积计算,嵌入砌体中的钢管,
沉降缝,伸缩缝以及单孔面积在0.3m2以内的预留孔所占面积不予扣除。
钢筋计钢结构工程
1. 定额中钢筋按圆钢螺纹钢两种分列,圆钢HPB225,螺纹钢采用HRB335,钢板均按A3钢计列,预应力筋采用4级钢,钢绞线和高强钢丝。
设计与定额不符,可以调整。
现浇混凝土工程
1. 板与板梁的划分即跨径≤8m的为板,跨径>8m的为板梁。
预制混凝土工程
1.预制构件场内运输,构件场外运输则参照本省建筑工程预算定额执行。
2. 本章定额不包括地膜,胎膜费用,需要本册第九章相应定额执行。
3. 预制空心板梁,凡采用橡胶囊做内模的,考虑其压缩变形因素,可增加混凝土数量,当梁长在16m以内时,可按设计计算体积增加7%,若梁长大于16m时,则增加9%计算。
如设计图已注明考虑橡胶囊变形时,不得在增加计算。
如采用钢模时,不考虑内模压缩变形因素。
立交箱涵工程
1. 气垫只考虑在预制箱涵地板上使用,按箱涵底面积计算。
气垫的使用天数由施工组织设计确定,但采用气垫后在套用定进定额时应乘以0.7系数。
安装工程
1. 小型构件安装已包括150m场内运输,其他构件均未包括场内运输。
临时工程
桩机工作平台计算:。