小学道德讲堂系列之法律讲堂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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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小学道德讲堂系列之法律讲堂
做一个知法、守法的合格人民教师
尊敬的各位老师、同行们:
大家下午好。“身边人讲身边事,身边事教身边人”欢迎大家来到******小学道德讲堂,大家好我是主讲人*****。中国自古以来就被称为是礼法之国,大到国际间的交流、小到亲友之间各种交往,可以说法律无处不在,渗透着生活的方方面面。我们从小就受过这样教育,要遵守国家的各项法律法规,特别是我们小学老师这个职业,作为社会基础教育的直接实施者和引导者,总是被赋予太多的期望,老师们也总是对自己有很多的要求,今天我们的道德讲堂和大家谈一谈“做一个知法、守法的合格人民教师”。本期的道德讲堂包含讨论一些案例、看一段视频、学一点法律常识、诵一段法律经典、听一首专题歌曲五个环节。
一、讨论一些案例
有一些老师觉得我们都是兢兢业业、本本分分的,不会有违法和犯罪的行为出现的,下面我有两个案例和大家一起讨论一下,大家看看自己的认识是否到位,是否清楚呢?
[第一个案例:小学生骑自行车]
1、下面我讲第一个案例。有这样一个事情:河北某学校的小学高年级的一部分学生,因为学会了骑自行车并且家里也给买了自行车,就开始骑车上下学。有老师发现以后反映给学校。学校就发了一个规定,禁止学生骑车上学。有些家长听说以后,对禁止学生骑车上学有不同意见。那么学校这么是否正确?做有没有法律依据呢?
2、请一位老师对此事发表看法(或解答)。
3、评价、释法及正确做法:您请坐。我非常同意你的看法。是有法律依据的。
《未成年人保护法》规定:学校、幼儿园、托儿所应当建立安全制度,加强对未成年人的安全教育,采取措施保障未成年人的人身安全。
《道路交通安全法实施条例》规定:驾驶自行车、三轮车必须年满12周岁;驾驶电动自行车和残疾人机动轮椅车必须年满16周岁。
因此学校禁止小学生骑车上下学,就是为了保障小学生的人身安全。我们要争取家长和学生的理解,告诉他们:要骑自行车等上了初中基本就可以了。要骑电动车等上了高中基本就可以了。
[第二个案例:体罚学生]
1、讲第二个案例。话说山东某学校的一位老师,平时对工作还是很认真负责的。这天该老师上课时,因为对某个学生的表现不满意,就有点恨铁不成钢,再加上该老师今天心情也不太好。就忍不住骂该学生:……连畜生都不如,畜生还可以看家护院,你怎么不去死呢……边说边走过去照着头上给了一巴掌……事
后,该学生家长找到学校理论。因该老师及时的向家长道歉并做了大量的解释工作,得到了该家长的谅解。
2、请一位老师对此事发表看法(或解答)。
3、评价、释法及正确做法:请坐,你说的有道理。
根据《未成年人保护法》第二十六条规定:学校、幼儿园、托儿所的教职员工应当尊重未成年人的人格尊严,不得对未成年人实施体罚、变相体罚或者其他侮辱人格尊严的行为。
《教师法》第三十七条规定:如果教师体罚学生,经教育不改的;品行不良、侮辱学生,影响恶劣的;或者故意不完成教育教学任务给教育教学工作造成损失的等等,由所在学校或者教育行政部门给予行政处分或者解聘。情节严重,构成犯罪的,依法追究刑事责任。
因此不管是从职业道德角度,还是从法律规定角度,我们都应该注意自己的教学当中的言行,不说为了学生,就说为了我们自己也要适当克制自己的情绪并讲究一定的方式。我也理解,老师也有七情六欲,这些教学行为的出发点可能是好的,但是一旦发生类似事情,如果处理不好的话,后果恐怕会很严重。所以,这就让我想起歌手王麟唱的《伤不起》那首歌--伤不起,真的伤不起……。
法律不是万能的,不是像有人想象的那样,不管任何人、遇到任何事都能通过法律解决,比如说人的感情问题,就不能通过法律强制解决;但是没有法律也是万万不能的,法网恢恢、疏而不漏。所以我们必须要对法律要有一个正确的认识。
二、看一段视频
要做一个知法、守法的人,首先要知法,那么各位同事你知道吗?什么是我们国家的根本大法?现行的版本是什么时候公布的?它规定了中国公民的最基本的权利有哪些?请大家看一段视频资料。
三、学习一点法律常识。
1、你知道哪些和教育有关的国家法律、法规?
我国制定的与将与有关的法律法规有:《中华人民共和国教育法》、《中华人民共和国教师法》、《中华人民共和国义务教育法》、《中华人民共和国民办教育促进法》、《中华人民共和国职业教育法》、《中华人民共和国高等教育法》、《中华人民共和国国家通用语言文字法》、《中华人民共和国民办教育促进法实施条例》、《中华人民共和国高等教育法》、《教师资格条例》、《扫除文盲工作条例》、《中小学德育工作规程》、《普通话水平测试管理规定》、《学生伤害事故处理办法》、《中国汉语水平考试(HSK)办法》等等。
2、你知道《中华人民共和国教师法》中规定的教师的权利和义务嘛?
中华人民共和国教师法》中规定教师享有的权利有:1、进行教育教学活动,开展教育教育改革和实验;2、从事科学研究、学术交流,参加专业学术团体,在学术活动中充分发表意见;3、指导学生的学习和发展,评定学术的品行和学业成绩;4、按时获取工资报酬,享受国家规定的福利待遇以及寒暑假期的
带薪休假;5、对学校教育教学、管理工作和教育行政部门的工作提出意见和建议,通过教师职工代表大会或者其他形式,参与学校民主管理;6、参加进修或者其他方式的培训。
教师应尽的义务有:1、遵守宪法、法律和职业道德,为人师表;2、贯彻国家的教育方针,遵守规章制度,执行学校的教学计划,履行教师聘约,完成教育教学工作任务;3、对学生进行宪法所确定的基本原则的教育和爱国主义、民族团结的教育、法制教育以及思想品德、文化、科学技术教育,组织、带领学生开展有益的社会活动;4、关心、爱护全体学生,尊重学生人格,促进学生在品德、智力、体质等方面全面发展;5、制止有害于学生的行为或者其他侵害学生合法利益的行为,批评和抵制有害于学生健康成长的现象;6、不断提高思想政治觉悟和教育教学业务水平。
这些都是国家法律赋予我们每个人民教师的职责,希望老师们知道,铭记,做一个知法、守法的教师。
四、诵一段法律经典
古人关于法律的论述有许多,今天我给大家介绍两句,请大家和我一起诵读,请老师们全体起立!
1、礼者,禁于将然之前;而法者,禁于已然之后。-----《汉书·贾谊传》
这句话的意思是,礼仪、道德都是在事情还没有发生之前发挥作用的,而法令只在事情发生之后才起作用。
2、故治国无法则乱,守法则弗度则悖。---《吕氏春秋·察今》
这句是说治理国家如果没有法制,就会天下大乱,死守旧法而不变革,就必然违反实际,没有法律或死守旧法都是不能治理好国家的。就是说治理国家的大前提是必须依法治国。同时又指出法并不是一成不变的,必须与时俱进,使法不断变革、完善以适应社会实际。
五、听一首专题歌曲
最后我要用一首歌曲结束今天的法律讲堂,希望老师们从歌曲中收获更多对法律的认知,以及依法治国、依法执教、依法治校的正确认识,人人都“做一个知法、守法的合格人民教师”
(播放歌曲视频《法律-托起祖国的行为》、《法律》)
道德讲堂,传递道德的力量。在本期道德讲堂即将结束前,我要由衷的感谢刚才参与讨论的这些老师们,也希望更多的老师参与到道德讲堂的活动中来,每一个老师都是道德讲堂的支持者、参与者和聆听者,相信通过我们大家的共同参与和共同努力,我校的道德讲堂活动会越来越好。谢谢您的聆听,真诚的向您鞠躬!