公司自主科技成果管理办法
科技成果管理办法
科技成果管理办法第一章总则第一条为提高公司自主创新能力,使公司科技成果管理工作规范化、科学化,建立科学技术成果(以下简称科技成果)管理的新体系,充分调动公司广大科技人员的积极性、创造性,促进科技成果转化,特制定本办法。
第二条本办法适用于国家、部、省、市及公司科技项目计划产生的科技成果和计划外项目产生的各类科技成果。
第三条公司科技成果归口管理部门为公司技术中心.公司技术中心下设科技成果管理办公室(以下简称成果办),负责公司的科技成果登记、组织科技成果申报评价及推广、科技成果数据库管理、科技成果统计分析、国内外科技信息跟踪等.各项目承担单位的技术管理部门,负责本单位科技成果的原始档案管理工作;负责向科技成果管理成果办报送本单位需要登记的科技成果有关材料。
第二章科技成果的登记第四条为规范科技成果登记工作,便于及时总结、评审、奖励科技成果,保证准确和完整地统计科技成果,为科技成果转化和科技决策服务,公司机关及下属各单位产生的科技成果,必须向成果办登记备案,未登记的科技成果不列入公司科技成果评奖体系。
第五条各项目承担单位在项目验收或鉴定之前,本单位的技术管理部门需汇总科技成果原始档案。
第六条科技成果的原始档案包括以下资料:(一)项目申报表;(二)计划任务书(开题报告);(三)项目目标责任书;(四)技术开发(服务)合同;(五)可行性研究报告( 包括主要图纸及预算书);(六)项目组活动记录:包括技术交流会议纪要、技术人员培训教材、操作规程、项目台帐及相关设备仪器采购合同复印件;(七)工业性试验报告,包括按技术开发项目验收要求提出的测试项目记录、故障记录、检测报告、试验结果等资料;(八)技术总结报告。
第七条项目承担单位需在项目通过鉴定后一个月内,到成果办办理科技成果登记手续,同时提交下列材料:1、完整的科技成果原始档案资料;2、项目验收(鉴定)表及公开刊物发表论文复印件;3、按合同书规定的关键科学数据、技术文件等相应的电子版;4、《科技成果登记表》两份。
科研成果管理办法
公司科研成果管理办法抄送:拟定:制度内容:1、总则2、科研成果定义3、科研成果确认4、科研成果推广5、科研成果奖励第一章总则第一条目的为提高公司(以下简称公司)自主创新能力,提升公司核心战略竞争力,使公司科技成果管理工作规范化、科学化,建立科学技术研究成果(以下简称科研成果)管理的新体系,充分调动公司广大科研人员的积极性、创造性,促进科技成果转化,特制定本办法。
第二条适用范围本办法适用于公司承担的国家、省(部)、市或公司自身科技项目产生的科技成果和计划外项目产生的各类科研成果。
本办法也适用于公司下属子公司取得科研成果。
第三条管理公司科研成果管理工作由公司科研管理部负责。
第二章科研成果定义第四条科研成果定义科研成果是指公司结合自身和客户的实际需求通过投入人力、物力、资金进行新理论、新产品、新工艺、新方法、新标准等研发活动或承担由政府相关部门下达的科研项目所取得的有形资产(如新产品)和无形资产(如专利证书、软件著作权、标准等)的总和。
第五条科研成果分类科研成果分为基础研究类和技术开发类。
基础研究类:为获取新知识、新原理、新方法而进行的科学研究活动取得的成果,展现形式主要为论文、著作、专利等技术开发类:从研究和实际经验中获得的现有知识或从外部引进技术,为生产新的产品、装置,建立新的工艺和系统而进行实质性的研发工作取得的成果,展现形式主要为:新产品、新工艺、新方法、专利、标准、著作、设计方案等。
第六条科研成果存在形式科研成果主要以技术报告、试验报告、论文、专利、标准、著作、试验方法、第三方检测报告、设计方案、工艺方案、样机(品)等形式存在。
第三章科研成果特征第七条科研成果特征科研成果需具备新颖性与先进性、实用性与可推广性等特征新颖性与先进性与已有的同类科技成果相比较,具有新的创见、新的技术特点、技术指标领先。
实用性与可推广性实用性:研发出来的科研成果可以指导公司的生产实践,为公司发展壮大、申报奖励提供有效支持。
公司科学技术成果管理制度
公司科学技术成果管理制度第一章总则第一条为贯彻落实国家科技创新战略,加强公司科学技术成果的管理和推广应用,提高科技创新能力,促进公司科技成果的产业化和转化,特制订本制度。
第二条本制度适用于公司所有科技成果的管理与运用。
第三条公司科技成果应遵循科学研究规范,依法合规。
第四条公司为加强科技成果的管理,特设科技成果管理委员会。
委员会成员由公司高管及相关科研人员组成。
委员会负责公司科技成果的管理和推广应用。
第五条公司科技成果应当符合法律法规和政策规定,并遵循科技成果管理相关规范。
第六条公司将制定科技成果管理的年度计划,拟定科技成果管理工作目标,明确科技成果的管理指导思想和措施。
第二章知识产权管理第七条公司应推动科技成果的转化和运用,重视科技成果的知识产权保护。
第八条公司聘请专业律师团队,建立完善的知识产权保护制度,对公司科技成果的知识产权进行登记和保护。
第九条公司对科技成果相关知识产权的实施和运用,应当遵循国家及公司的政策法规,保护研发人员的合法权益。
第十条公司应积极开发科技成果的商业价值,严格保密科技成果的商业机密。
第三章科技成果评估和鉴定第十一条公司对科技成果的评估和鉴定应当依据科技成果基本情况、技术水平、经济效益等指标进行分析。
第十二条科技成果评估和鉴定应当由专业评估机构或者专业鉴定机构进行,确保公正、客观、准确。
第十三条公司鼓励科研人员开展高质量的科研工作,对具有创新性和重大意义的科技成果予以推广应用。
第十四条公司对科技成果的评估和鉴定结果,应当形成评估鉴定报告,并加强对科技成果的管理和推广。
第四章科技成果实施和运用第十五条公司应积极推动科技成果的产业化,促进科技成果的转化和运用。
第十六条公司科技成果的实施和运用应当遵循科技成果管理相关规定,确保科技成果的合法合规。
第十七条公司鼓励科研团队积极开展科技成果的推广应用,依法合规开展科技成果的合作开发。
第十八条公司应支持科研团队积极申请科技成果的专利,促进科技成果的商业化。
公司科学技术成果管理制度
公司科学技术成果管理制度第一章总则第一条为了规范公司科学技术成果管理工作,提高公司科学技术成果的转化效率,促进科技创新的发展,制定本制度。
第二条本制度适用于公司内所有科技研发部门和相关人员。
第三条公司科学技术成果包括但不限于专利、软件著作权、技术发明、研究报告等各类科技成果。
第四条公司科学技术成果管理应遵循公开、公平、公正的原则,保护知识产权,推动技术转移。
第五条公司科学技术成果管理属于公司知识产权管理的一部分,谨慎处理公司的专利、商标、著作权等相关事项。
第六条公司科学技术成果管理的目标是促进公司技术创新,推动科技成果向市场转化。
第七条公司科学技术成果管理制度的具体内容应当根据公司的实际情况不断完善和补充。
第二章科学技术成果申报第八条公司科技研发人员应当主动将其创新技术成果申报给公司,填写相关申报表格并提交申报材料。
第九条公司科技研发人员可以通过正式报告、实验报告、专利申请、发表论文等形式向公司申报科技成果。
第十条公司应当建立科技成果申报审核机制,对科技研发人员提交的成果进行评审、核准。
第十一条公司科技研发人员申报科技成果,应当真实、合法、完整地提供相关材料并及时更新。
第十二条公司应当鼓励科技研发人员积极创新,提高科技成果的创新性和实用性。
第十三条公司科技研发人员在申报科技成果时,须遵循公司保密规定,确保知识产权的安全。
第十四条公司应当设立专门的科技成果申报部门,负责受理、审核、管理科技成果申报事宜。
第十五条公司科技成果申报部门应当对申报的科技成果进行初审,确保符合公司管理规定后转交评审人员。
第三章科学技术成果评审第十六条公司应当聘请具有相关技术背景和丰富经验的专家对科技成果进行评审。
第十七条评审专家应当依法维护公司知识产权,对申报科技成果进行独立、公正的评审。
第十八条公司应当设立科技成果评审委员会,由公司高级管理人员和专家组成,对科技成果进行终审。
第十九条公司科技成果评审委员会应当就科技成果的创新性、实用性、技术先进性等方面进行评价,提出评审意见。
公司科技成果及新技术应用管理办法
公司科技成果及新技术应用管理办法一、概述公司在科技研究与开发中积累了许多科技成果,这些成果的应用可以提高企业竞争力以及创新能力。
但是在应用的过程中涉及到知识产权、技术转移、商业化等众多问题,因此需要制定一整套的科技成果及新技术应用管理办法,对科技成果与新技术的应用、转移、商业化等方面进行规范和管理。
二、科技成果归属1. 科技成果的归属权属于研发团队或发明人,公司享有该成果的使用权;2. 科技成果属于公司委托或外包开发的,公司拥有该成果的归属权和使用权;3. 科技成果中涉及到他人知识产权的,必须获得知识产权所有人的书面授权,否则不能应用。
三、科技成果及新技术应用申报1. 科技成果及新技术应用的申报应提前编制相关报告,报告包括技术报告、商业分析报告、成果贡献评估报告等;2. 对于申报的科技成果及新技术应用,应在公司内部进行评审,评审流程应明确,并由公司高层审批决策;3. 对于获得评审通过并获得公司批准的科技成果及新技术应用,应进行商业化、技术转移等工作。
四、技术转移及商业化1. 对于企业内部需要的技术成果,应优先进行技术转移的工作,并尽快实现应用,提高企业的生产效率;2. 对于外部市场的需求,应考虑技术转让和商业合作的方式,以实现成果应用、商业化等目标;3. 进行技术转让和商业化的方式应根据实际情况进行调整,可能采取的方式包括技术转让、股权投资、授权许可等;4. 技术转移和商业化过程中,必须考虑知识产权、商业机密等问题,确保公司的权益不被侵犯。
五、管理及监督1. 科技成果及新技术应用管理应实行科学化、系统化、程序化管理,确保管理效能;2. 对于涉及商业机密的科技成果及新技术应用,应进行保密工作,并采取一系列安全防护措施;3. 实施监督和检查,对于不合规的科技成果和新技术应用,要及时纠正和处理,确保企业合规经营。
六、总结科技成果和新技术应用是公司竞争力和创新能力的重要源泉。
公司应制定完善的管理办法,规范科技成果及新技术应用的管理过程,确保公司在应用、转移和商业化过程中的权益不受侵犯,从而促进公司的技术创新和商业发展。
科技成果管理办法
科技成果管理方法2021集团公司科技成果管理方法第一章总那么第一条为提高集团公司自主创新能力,标准天津港科技成果管理,充分调动广阔科技人员积极性、创造性,促进科技成果推广转化,根据国家和地方法律、法规及上级文件精神,结合天津港实际情况,特制定本方法。
第二条本方法适用于集团公司及其所属单位科技成果管理工作。
各单位结合实际情况制定本单位科技成果管理方法。
第三条天津港科技成果包括:(一)新技术、新设备、新工艺、新材料的研发成果;(二)工程设计成果;(三)计算机软件开发应用成果;(四)国外先进技术再开发应用成果;(五)科技成果的推广、转化、应用成果;(六)知识产权。
第四条本方法所称知识产权是指已确权的知识产权。
知识产权应作为科技成果进行管理。
第五条集团公司科信设施部作为科技成果管理部门,负责集团公司科技成果管理工作,包括科技成果的鉴定、登记及推广应用。
天津港技术中心(以下简称“组织鉴定单位”)负责科技成果鉴定会议相关工作。
各基层单位负责本单位科技成果管理工 - 2 - 作。
第二章科技成果鉴定管理第六条科技成果鉴定是指组织鉴定单位聘请同行专家,按照规定形式和程序,对科技成果进行审查和评价,并做出相应结论。
第七条列入集团公司科技立项方案,已完成验收并实施的科技成果,按照本方法进行科技成果鉴定。
第八条开发应用类科技成果试用期为六个月至一年,其中规划建立类科技成果试用期为一年以上。
第九条申请科技成果鉴定应具备的条件:(一)已完成科技立项报告规定的任务要求或合同的约定;(二)不存在科技成果完成单位或人员名次排序异议及权属方面的争议; (三)技术资料齐全,并符合要求。
第十条经过验收、试运行,科技工程已到达设计要求或预期效果,工程完成单位科技管理部门(以下简称“科技成果完成单位”)可向科信设施部申请科技成果鉴定,填写《科技成果鉴定申请表》(附件 1)和科技成果鉴定工程汇总表》(附件 2)。
第十一条科信设施部在收到科技成果鉴定申请之日起三十日内,应对该科技成果进行形式审查,确定是否受理鉴定申请。
公司科技成果奖励管理办法.doc
公司科技成果奖励管理办法第一章总则第一条为增强公司的科研开发和技术创新能力,促进科技进步,充分激发广大科技人员的工作热情和积极性、创造力,根据相关政策,结合公司实际情况。
.制定本办法第二章奖励范围第二项围绕公司业务发展的相关科技成果或技术获得的科技进步奖。
第3条。
为围绕科技成果或与公司业务发展相关的技术获得技术创新奖第4条。
利用与公司业务发展相关的科技成果或技术获取相关资金第六条影响公司业务发展并给公司带来实际经济效益的发明、创造或获得发明奖的发明。
项第七条通过国家或省级、市级产品科技成果技术鉴定。
第八条科技成果获国家、省、市重点新产品认证。
第九条科技成果获国家或省、市。
项目第十条各地科技成果,给公司带来的经营或管理资质。
第三章奖励标准第十一条获得国家科学技术进步奖的,给予元奖励;获得省部级科技进步奖的,给予元奖励。
第十二条获得国家科技创新奖的,给予元奖励;获得省科技创新奖的,给予元奖励。
第十三条国家、省级资金,扣除相关费用后获得的资金额按。
奖励第十四条与公司经营发展相关的科技成果或技术得到改进或创新,并给公司带来实际经济效益的,给予人民币2+的奖励第十五条对公司经营发展有重大影响并给公司带来经济效益的发明创造,奖励人民币元;获得国家发明奖的给予元奖励;获得省级、市级发明奖给予元奖励。
第十六条获得国家重点新产品认证的给予元奖励;获得省级重点新产品认证的给予元奖励,获得市级重点新产品认证的给予元奖励,第十七条通过国家技术鉴定给予元奖励,通过省级技术鉴定给予元奖励。
第十八条科技成果获国家项目给予元奖励;获得省级项目给予元奖励,获得市级项目给予元奖励。
第十九条取得国家经营资格的给予元奖励,取得经营资格的给予元奖励;省部级企业资质奖励元,管理资质奖励元;市级经营资质给予元奖励,管理资质给予元奖励。
第四章奖励申报程序第二十条符合本办法第二章规定条件的集体或个人,应填写《科技成果奖励申请表》,提交公司总经理办公会议研究,然后提交公司董事会批准。
科技成果管理办法2020
集团公司科技成果管理办法第一章总则第一条为提高集团公司自主创新能力,规范天津港科技成果管理,充分调动广大科技人员积极性、创造性,促进科技成果推广转化,根据国家和地方法律、法规及上级文件精神,结合天津港实际情况,特制定本办法。
第二条本办法适用于集团公司及其所属单位科技成果管理工作。
各单位结合实际情况制定本单位科技成果管理办法。
第三条天津港科技成果包括:(一)新技术、新设备、新工艺、新材料的研发成果;(二)工程设计成果;(三)计算机软件开发应用成果;(四)国外先进技术再开发应用成果;(五)科技成果的推广、转化、应用成果;(六)知识产权。
第四条本办法所称知识产权是指已确权的知识产权。
知识产权应作为科技成果进行管理。
第五条集团公司科信设施部作为科技成果管理部门,负责集团公司科技成果管理工作,包括科技成果的鉴定、登记及推广应用。
天津港技术中心(以下简称“组织鉴定单位”)负责科技成果鉴定会议相关工作。
各基层单位负责本单位科技成果管理工- 1 -作。
第二章科技成果鉴定管理第六条科技成果鉴定是指组织鉴定单位聘请同行专家,按照规定形式和程序,对科技成果进行审查和评价,并做出相应结论。
第七条列入集团公司科技立项计划,已完成验收并实施的科技成果,按照本办法进行科技成果鉴定。
第八条开发应用类科技成果试用期为六个月至一年,其中规划建设类科技成果试用期为一年以上。
第九条申请科技成果鉴定应具备的条件:(一)已完成科技立项报告规定的任务要求或合同的约定;(二)不存在科技成果完成单位或人员名次排序异议及权属方面的争议;(三)技术资料齐全,并符合要求。
第十条经过验收、试运行,科技项目已达到设计要求或预期效果,项目完成单位科技管理部门(以下简称“科技成果完成单位”)可向科信设施部申请科技成果鉴定,填写《科技成果鉴定申请表》(附件1)和科技成果鉴定项目汇总表》(附件2)。
第十一条科信设施部在收到科技成果鉴定申请之日起三十日内,应对该科技成果进行形式审查,确定是否受理鉴定申请。
中国核工业集团公司科技成果管理办法
中国核工业集团公司科技成果管理办法中核科发〔2000〕47号(2000年1月26日发布)第一章总则第一条为了加强科学技术成果(以下简称科技成果)的管理,鼓励技术创新,推动科技进步和科技成果转化,促进中国核工业集团公司(以下简称集团公司)科技、经济的发展,根据《中华人民共和国科学技术进步法》、《中华人民共和国科技成果转化法》、《国家科学技术奖励条例》和国家科技部、国防科工委的相关法规,以及《中国核工业集团公司章程》,制定本办法。
第二条本办法管理的科技成果包括:(一)阐明自然现象、特征、规律及其内在联系的,在学术上有新见解,并对核科技发展具有指导意义的基础研究和应用研究理论成果;(二)解决国民经济、国防建设、核工业生产中的科学技术问题,并具有创造性、先进性和实用价值的新产品、新技术、新工艺、新材料、新设计和新品种等;(三)国防预先研究成果;(四)对推动决策科学化和管理现代化,促进集团公司科技与经济协调发展起积极作用的科技管理、科技情报成果和软科学研究成果(不包括社会科学研究成果)。
第三条科技成果管理工作,应包括科技成果的申报、鉴定、登记、归档、奖励、保密、宣传交流、推广应用及知识产权保护。
第二章机构和职责第四条科技与国际合作部是集团公司科技成果管理的主管部门,归口管理集团公司及成员单位的科技成果。
集团公司科技成果与专利管理办公室是科技成果管理的办事机构,该机构设在核科学技术情报研究所。
第五条科技与国际合作部的职责是:(一)宣传贯彻国家及国防科工委有关成果管理的方针政策、法律法规等;(二)研究、制定集团公司科技成果管理的政策、规章制度及其实施办法;(三)负责科技成果的鉴定、登记、奖励、推广应用及知识产权保护等业务工作;(四)对集团公司各单位成果管理机构及人员进行业务指导;(五)组织评审集团公司的科技奖励项目,推荐国家级和国防科工委级科技奖励项目;(六)组织科技成果(包括军转民技术)推广应用及专利(包括国防专利)技术的实施;(七)受国防科工委委托组织评审军核、民核、核技术应用领域的科技奖励项目;(八)承办集团公司科技成果管理的有关事宜。
公司科研成果管理制度
第一章总则第一条为加强公司科研成果的管理,提高科研工作效率,促进科研成果的转化与应用,根据国家有关法律法规,结合公司实际情况,制定本制度。
第二条本制度适用于公司内部所有科研项目、科技成果及其相关管理工作。
第三条公司科研成果管理制度遵循以下原则:1. 鼓励创新,支持科研;2. 严格管理,规范流程;3. 保障权益,促进转化;4. 提高效益,服务发展。
第二章管理机构与职责第四条公司设立科研成果管理办公室(以下简称“办公室”),负责公司科研成果的管理工作。
第五条办公室的主要职责:1. 制定和修订公司科研成果管理制度;2. 组织开展科研成果的申报、评审、鉴定、奖励等工作;3. 监督检查科研成果的实施与转化;4. 负责科研成果的知识产权保护;5. 开展科研成果的宣传、推广和应用;6. 完成公司领导交办的其他工作。
第三章科研项目管理第六条科研项目管理分为项目申报、项目实施、项目验收和项目结题四个阶段。
第七条项目申报:1. 科研项目申报应遵循自愿、公开、公正、择优的原则;2. 项目申报人应具备一定的科研能力,有明确的科研目标和计划;3. 项目申报人应提交完整的申报材料,包括项目申请书、可行性研究报告等。
第八条项目实施:1. 项目实施期间,项目负责人应按照项目计划执行,确保项目进度和质量;2. 项目实施过程中,项目负责人应定期向办公室汇报项目进展情况;3. 办公室负责对项目实施过程进行监督和检查。
第九条项目验收:1. 项目验收分为中期验收和结题验收;2. 中期验收主要检查项目进展情况和经费使用情况;3. 结题验收主要检查项目完成情况、成果质量、经济效益和社会效益等。
第十条项目结题:1. 项目结题后,项目负责人应提交项目总结报告;2. 办公室对项目总结报告进行审核,并提出验收意见。
第四章科技成果管理第十一条科技成果管理包括科技成果的申报、鉴定、奖励和转化等工作。
第十二条科技成果申报:1. 科技成果申报应遵循自愿、公开、公正、择优的原则;2. 科技成果申报人应提交完整的申报材料,包括成果鉴定报告、推广应用方案等。
公司科技成果管理制度
第一章总则第一条为加强公司科技成果的管理,促进科技成果的转化与应用,提高公司核心竞争力,特制定本制度。
第二条本制度适用于公司内部科技成果的申请、鉴定、奖励、保护、转化、应用等各个环节。
第三条公司科技成果管理制度遵循以下原则:(一)公开、公平、公正原则;(二)鼓励创新、保护知识产权原则;(三)科技成果与市场需求相结合原则;(四)经济效益与社会效益相统一原则。
第二章科技成果的申请与鉴定第四条公司员工在完成科研项目、技术创新、技术改造等方面取得显著成果,均可申请科技成果。
第五条科技成果申请应当具备以下条件:(一)具有创新性、实用性、先进性;(二)具有明确的成果形式,如技术成果、产品成果、管理成果等;(三)具有明确的成果完成人及主要贡献者;(四)已通过公司内部技术评审。
第六条科技成果鉴定程序:(一)申请鉴定单位填写科技成果鉴定申请表,提交相关材料;(二)公司组织专家对申请鉴定的科技成果进行评审;(三)评审结果经公司领导批准后,予以公布。
第三章科技成果的奖励与保护第七条公司设立科技成果奖励基金,对获奖科技成果及其完成人给予奖励。
第八条科技成果奖励分为以下类别:(一)科技成果一等奖;(二)科技成果二等奖;(三)科技成果三等奖;(四)科技成果优秀奖。
第九条科技成果奖励的评定标准:(一)科技成果的创新性、实用性、先进性;(二)科技成果的经济效益和社会效益;(三)科技成果完成人的贡献程度。
第十条公司对科技成果实行知识产权保护,鼓励科技成果的专利申请、软件著作权登记等。
第四章科技成果的转化与应用第十一条公司鼓励科技成果的转化与应用,支持科技成果产业化。
第十二条科技成果转化程序:(一)科技成果完成人提出转化申请;(二)公司组织评估、论证;(三)确定转化方案,签订转化合同;(四)组织实施科技成果转化。
第十三条公司设立科技成果转化基金,支持科技成果转化项目的实施。
第五章附则第十四条本制度由公司科技管理部门负责解释。
第十五条本制度自发布之日起施行。
技术成果管理制度
技术成果管理制度一、总则1.1 为了规范公司技术成果的管理,促进技术成果的转化和应用,保护知识产权,根据《中华人民共和国专利法》、《中华人民共和国技术合同条例》等相关法律法规,结合公司实际情况,制定本制度。
1.2 本制度适用于公司所有技术成果的管理活动,包括技术研发、成果转化、知识产权保护等。
1.3 公司技术成果管理应遵循创新引领、市场导向、保护知识产权、共享成果的原则。
二、技术研发管理2.1 公司应设立技术研发部门,负责组织和技术研发工作。
2.2 技术研发部门应制定研发计划和项目申报,确保研发工作的顺利进行。
2.3 公司应鼓励员工积极参与技术研发,对研发成果给予适当的奖励和激励。
三、技术成果转化管理3.1 公司应建立技术成果转化机制,推动技术成果的产业化应用。
3.2 技术成果转化应按照市场规律和合同约定进行,确保各方权益。
3.3 公司应与技术成果转化相关的合作伙伴建立长期稳定的合作关系,共同推进技术成果的转化和应用。
四、知识产权保护管理4.1 公司应重视知识产权保护,对研发成果及时申请专利、著作权等知识产权。
4.2 公司应建立健全知识产权管理体系,加强对知识产权的管理和保护。
4.3 公司应定期对知识产权进行排查和维护,确保知识产权的有效性和合法性。
五、技术成果分享与激励5.1 公司应建立技术成果分享机制,促进技术成果的内部交流和共享。
5.2 公司应对技术成果转化和应用做出突出贡献的员工给予适当的奖励和激励。
六、违规处理6.1 对违反本制度的部门或个人,公司将依据相关规定进行处理。
6.2 涉及违规行为的,依法承担相应法律责任。
七、附则7.1 本制度自发布之日起实施。
7.2 本制度的解释权归公司技术研发部门所有。
科技成果管理规定
科技成果管理规定文稿归稿存档编号:[KKUY-KKIO69-OTM243-OLUI129-G00I-FDQS58-科技成果管理办法第一章总则第一条为提高公司自主创新能力,使公司科技成果管理工作规范化、科学化,建立科学技术成果(以下简称科技成果)管理的新体系,充分调动公司广大科技人员的积极性、创造性,促进科技成果转化,特制定本办法。
第二条本办法适用于国家、部、省、市及公司科技项目计划产生的科技成果和计划外项目产生的各类科技成果。
第三条公司科技成果归口管理部门为公司技术中心。
公司技术中心下设科技成果管理办公室(以下简称成果办),负责公司的科技成果登记、组织科技成果申报评价及推广、科技成果数据库管理、科技成果统计分析、国内外科技信息跟踪等。
各项目承担单位的技术管理部门,负责本单位科技成果的原始档案管理工作;负责向科技成果管理成果办报送本单位需要登记的科技成果有关材料。
第二章科技成果的登记第四条为规范科技成果登记工作,便于及时总结、评审、奖励科技成果,保证准确和完整地统计科技成果,为科技成果转化和科技决策服务,公司机关及下属各单位产生的科技成果,必须向成果办登记备案,未登记的科技成果不列入公司科技成果评奖体系。
第五条各项目承担单位在项目验收或鉴定之前,本单位的技术管理部门需汇总科技成果原始档案。
第六条科技成果的原始档案包括以下资料:(一)项目申报表;(二)计划任务书(开题报告);(三)项目目标责任书;(四)技术开发(服务)合同;(五)可行性研究报告(包括主要图纸及预算书);(六)项目组活动记录:包括技术交流会议纪要、技术人员培训教材、操作规程、项目台帐及相关设备仪器采购合同复印件;(七)工业性试验报告,包括按技术开发项目验收要求提出的测试项目记录、故障记录、检测报告、试验结果等资料;(八)技术总结报告。
第七条项目承担单位需在项目通过鉴定后一个月内,到成果办办理科技成果登记手续,同时提交下列材料:1、完整的科技成果原始档案资料;2、项目验收(鉴定)表及公开刊物发表论文复印件;3、按合同书规定的关键科学数据、技术文件等相应的电子版;4、《科技成果登记表》两份。
公司科学技术成果管理制度(3篇)
第1篇第一章总则第一条为加强公司科学技术成果的管理,促进科技成果转化,提高公司科技创新能力,根据国家有关法律法规和公司实际情况,特制定本制度。
第二条本制度适用于公司内部所有科学技术成果的管理工作,包括研发、试验、应用、推广、保护等各个环节。
第三条公司科学技术成果管理遵循以下原则:1. 鼓励创新,保护知识产权;2. 实用为主,注重效益;3. 科学管理,规范流程;4. 公开透明,公正合理。
第二章组织机构与职责第四条公司设立科学技术成果管理委员会(以下简称“委员会”),负责公司科学技术成果的管理工作。
第五条委员会组成如下:1. 主任:由公司总经理担任;2. 副主任:由公司副总经理或相关部门负责人担任;3. 成员:由公司相关部门负责人、技术专家、法律顾问等组成。
第六条委员会职责:1. 制定公司科学技术成果管理制度;2. 审核和批准重大科学技术成果;3. 组织科学技术成果的评审、鉴定和奖励;4. 监督科学技术成果的应用和推广;5. 处理科学技术成果管理中的争议。
第三章研发与试验第七条公司鼓励员工进行科技创新,研发新技术、新产品、新工艺。
第八条研发项目应制定详细的项目计划,明确项目目标、技术路线、时间节点、经费预算等。
第九条研发项目实施过程中,应做好以下工作:1. 完善技术档案,记录研发过程;2. 定期进行项目评估,确保项目按计划推进;3. 及时解决项目实施过程中遇到的技术难题;4. 加强与相关部门的沟通协作。
第十条研发成果应进行试验验证,确保其性能符合预期目标。
第四章应用与推广第十一条科学技术成果应优先在公司内部应用,提高公司生产效率和产品质量。
第十二条公司应制定科学技术成果推广应用计划,明确推广应用的范围、方式、时间等。
第十三条推广应用科学技术成果应做好以下工作:1. 对推广应用人员进行培训,确保其掌握相关技术;2. 制定推广应用方案,明确推广应用的具体措施;3. 建立推广应用考核机制,确保推广应用效果;4. 及时收集推广应用过程中遇到的问题,并予以解决。
科技成果管理制度
科技成果管理制度第一章总则一、为了加强公司科研成果的管理,组织好公司科研成果的申报、应用、推广、交流和奖励,强化公司科技开发和技术创新能力,促进公司可持续发展,特制订本办法。
二、凡本公司员工(含试用、实习、特聘、返聘人员)在工作期间研究完成的科研成果,外单位人员利用公司工程项目所取得的科研成果所有权均属公司,属于公司知识产权保护的重要内容。
公司与其他单位联合开发取得的科研成果,按照项目合作协议约定执行。
三、科研成果包含的内容为:包括但不限于:新技术、新工艺、新材料、新设备、专利、鉴定成果、论文、转让或获奖的成果、著作、研究与咨询报告、调查与试验报告,除上述以外的其它智力成果。
第二章管理职责一、公司成立科技成果管理领导小组,由公司总经理任组长,技术技术部负责人任付组长,其他部门负责人为成员,必要时可外聘专家参加。
领导小组主要负责拟定公司科研计划、政策、实施办法以及奖励方案报总经理审批;监督检查研发项目的进展并提出指导性意见;推进公司科技成果在本公司的应用。
二、技术技术部为公司科研成果的日常归口管理部门,负责项目立项、实施、验收过程中的各项活动(会议、评审、验收、论文编选等)的组织与管理;负责公司科研成果、技术专利的申报工作;负责各项目任务书、计划、总结、汇报与报表的搜集与汇总;负责科研成果原始文档的收集与整理;组织项目实施进展的监督、检查,协调并处理项目执行过程中出现的有关问题。
三、生产部负责制定本部门管理范围内的科研发展计划、确定研发项目、与技术部共同推进公司科技成果在工程上的推广应用,负责督促检查部门内各科研项目的进展情况,负责科研成果的收集整理。
四、综合管理部负责科研成果奖励措施的组织与实施,同时结合科研成果研发计划,根据现有工程技术人员职称晋升需要,推荐和上报研发人员名单及位次,经总经理批准后执行。
五、技术技术部负责科技成果全套原始资料、证书的集中建档、统一管理。
第三章立项和实施一、科研项目立项范围1、公司制定的主要技术政策和科技发展规划、年度计划;2、对生产经营影响面大、作用明显、经济效益和社会效益明显的新技术、新产品的推广应用;3、营销中关键技术难题;二、科研项目计划的编制程序1、选项:各项目部根据所管辖的研发生产实际,有针对性地对关键技术、新技术、新设备等筛选,确定需要申报的科研项目。
公司自主科技成果管理办法
***科技成果管理办法(试行)第一章总则第一条为尽快规范本公司工作成果物管理路径,有效保护个人及团体科研成果价值,加强公司科研开发和业务创新能力,促进科技进步,充分激发业务人员的工作热情和积极性、创造性,根据有关国家政策,结合本公司实际情况,制定本办法。
第二条本办法管理的科技成果包括:(一)阐明产品开发、项目管理、产业链规律及其内在联系的,在企业运营上有新见解,并对公司发展具有指导意义的基础研究和应用研究理论成果;(二)围绕产品应用中解决的技术研发与规划设计问题 ,并具有创造性、先进性和实用价值的新产品、新技术、新设计和新业态等;(三)申报国家项目所需的专利技术及项目成果物,包括产品著作权、学术论文、关键技术、核心专利等;(四)对推动决策科学化和管理现代化,促进公司科技与经济协调发展起积极作用的科技管理、科技情报成果和软科学研究成果。
第三条科技成果管理工作,应包括科技成果的登记、归档、奖励、保密、宣传、交流、推广应用及知识产权保护。
第二章管理部门及职责第一条 **部是公司科技成果管理的主管部门,归口管理公司层面及部门级的科技成果。
第二条主管部门的职责是:(一)研究、制定公司科技成果管理的政策、规章制度及其实施办法;(二)负责科技成果的登记、推广应用及知识产权审核等业务工作;(三)对公司各部门成果管理机构及人员进行业务指导;(四)组织评审公司的科技项目及奖励办法;第三章管理制度第一条各部门协助**部完成成果登记、推广应用及专利管理等业务工作;第二条各部门负责人承担成果管理方面的信息统计和审查工作。
第三条部门在各项工作中所取得的科技成果为公司贡献重大经济效益,可向公司申报科技成果奖励,公司以部门为单位发放成果奖金,个人奖金分发金额由各部门负责人根据工作贡献情况决定,原则上个人奖励不得超过奖金总额的80%。
第四条成果完成单位和各级管理部门应努力促使科技成果的经济导向转化和业务导向推广。
第五条科技项目根据公司的计划安排,结合公司发展规划及公司研发、运营、推广等方面的需要,科技项目计划及前瞻性成果物,实行立项管理。
公司知识产权科技成果使用管理制度
公司知识产权科技成果使用管理制度随着现代科技不断进步,知识产权在企业中越来越重要,特别是对于高科技企业来说。
公司知识产权科技成果使用管理制度是一项非常重要的制度,旨在保护企业的技术成果和创意发明,同时鼓励员工做出更好的创新成果。
本文将探讨公司知识产权科技成果使用管理制度的意义、内容、管理流程等方面的内容。
一、意义制定公司知识产权科技成果使用管理制度主要是为了保护公司的知识产权和技术成果,防止他人侵犯和抄袭。
这不仅可以促进公司的发展和创新,还可以更好地保障企业在市场竞争中的利益。
此外,制度的存在也可以鼓励员工创新,提高公司的核心竞争力。
在制度的引导下,员工可以更加自由地展现个人的想法和能力,形成更多的有效创新成果。
二、内容1. 知识产权申请制度公司应该建立专门的知识产权申请制度,明确知识产权申请的程序和标准。
在制度的引导下,员工可以积极提出自己的创意发明,并进行申请。
同时,公司也可以及时地将合适的技术成果转化为实际的商业价值。
2. 技术成果共享和交流制度公司可以设立技术平台,提供技术交流和共享的场所。
技术平台不仅可以提供前沿技术研究的平台,更可以促进技术人才之间的互动和合作。
3. 知识产权保护制度知识产权保护是公司知识产权管理的重要环节。
公司应该严格执行知识产权保护制度,包括如何防止知识产权被侵犯、如何保护知识产权和如何处理侵权行为等方面。
4. 保密制度保密制度是保护企业知识产权的一项重要制度,它规定了保密的标准、流程和责任。
制度的完善可以有效地保护企业的商业秘密和技术成果,防止商业情报的泄露和企业数据的失窃。
三、管理流程在制定公司知识产权科技成果使用管理制度时,应该遵循严谨的流程,包括制定、发布、执行和监督等几个步骤。
1. 制定制度的制定需要考虑公司的具体情况和需求,明确监管部门的职责和权限。
同时,还需要考虑防范侵权行为的措施和惩罚措施,确保制度的有效实施,同时也够符合市场和法律的要求。
2. 发布制度的发布需要根据企业的实际情况进行确定,可以通过内部通知、公司官网以及各种沟通方式发布。
XX央企集团科技成果管理办法V20(DOC)
科技成果管理办法(讨论稿)第一章总则第一条科技成果是设计及科研人员辛勤劳动的结晶,是企业的宝贵财富。
及时做好科技成果的总结、评优、推广应用及兑现奖励,对激发我公司员工创新热情、增强员工荣誉感、提高业务水平和提高产品质量,促进我公司科技工作发展等具有重要意义。
为加强科技成果的管理工作,根据国家和地方的法律、法规以及上级有关文件精神,结合公司实际情况,特制定本办法。
第二条本办法适应公司科技成果的保护、新产品(技术、设备、工艺、材料)、发明专利推广应用(内部使用和对外转让)管理。
第三条公司科技成果包括:新技术、新设备、新工艺、新材料的研发成果;优秀工程咨询和工程设计成果;计算机软件开发应用成果;国外先进技术与产品的消化、吸收、开发应用成果;技术标准、规程、规范的编制成果;科技信息、科技档案等科技基础性成果;为决策科学化与管理现代化的软科学研究成果;科技成果的转化、推广、应用及产业化成果;优秀技术与管理专著和论文成果;发明专利及优秀专利成果;环保、节能、资源利用等社会公益性成果。
第二章职责第四条技术管理部为公司科技成果管理职能部门,负责组织公司科技成果申报以及科技成果保护及管理、成果推广应用管理。
第五条公司各部门是科技成果推广应用管理、实施部门。
国际、国内业务部是科技成果的推介和转让的管理部门。
设计管理部是科技成果工程设计应用管理部门,各专业室和各工程设计项目组是科技成果工程设计实施部门。
技术管理部是科技成果装备化管理部门,振兴公司是成果装备化实施部门。
第六条技术管理部组织公司技术委员会对公司科技成果进行评审,评审结果报公司总经理会议批准。
第七条成果完成者为成果申报申请文件的组织者和主要答辩者。
第三章科技成果保护第八条执行公司任务,或主要利用公司的物质条件所完成的科技成果,属职务成果。
职务科技成果的使用权、转让权归公司所有。
成果完成人员依法享有署名权和受益等权利。
对于公司的职务科技成果,完成人员必须采用适当的形式标明该成果是公司成果。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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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科技成果管理办法
(试行)
第一章总则
第一条为尽快规范本公司工作成果物管理路径,有效保护个人及团体科研成果价值,加强公司科研开发和业务创新能力,促进科技进步,充分激发业务人员的工作热情和积极性、创造性,根据有关国家政策,结合本公司实际情况,制定本办法。
第二条本办法管理的科技成果包括:
(一)阐明产品开发、项目管理、产业链规律及其内在联系的,在企业运营上有新见解,并对公司发展具有指导意义的基础研究和应用研究理论成果;
(二)围绕产品应用中解决的技术研发与规划设计问题 ,并具有创造性、先进性和实用价值的新产品、新技术、新设计和新业态等;
(三)申报国家项目所需的专利技术及项目成果物,包括产品著作权、学术论文、关键技术、核心专利等;
(四)对推动决策科学化和管理现代化,促进公司科技与经济协调发展起积极作用的科技管理、科技情报成果和软科学研究成果。
第三条科技成果管理工作,应包括科技成果的登记、归档、奖励、保密、宣传、交流、推广应用及知识产权保护。
第二章管理部门及职责
第一条 **部是公司科技成果管理的主管部门,归口管理公司层
面及部门级的科技成果。
第二条主管部门的职责是:
(一)研究、制定公司科技成果管理的政策、规章制度及其实施办法;
(二)负责科技成果的登记、推广应用及知识产权审核等业务工作;
(三)对公司各部门成果管理机构及人员进行业务指导;
(四)组织评审公司的科技项目及奖励办法;
第三章管理制度
第一条各部门协助**部完成成果登记、推广应用及专利管理等业务工作;
第二条各部门负责人承担成果管理方面的信息统计和审查工作。
第三条部门在各项工作中所取得的科技成果为公司贡献重大经济效益,可向公司申报科技成果奖励,公司以部门为单位发放成果奖金,个人奖金分发金额由各部门负责人根据工作贡献情况决定,原则上个人奖励不得超过奖金总额的80%。
第四条成果完成单位和各级管理部门应努力促使科技成果的经济导向转化和业务导向推广。
第五条科技项目根据公司的计划安排,结合公司发展规划及公司研发、运营、推广等方面的需要,科技项目计划及前瞻性成果物,实行立项管理。
第六条一切职务智力劳动成果均属于商业机密,任何个人未经允许不得以任何形式转让、销售、使用或侵吞本公司一切职务智力劳动成果。
第四章科技成果知识产权保护与保密
第一条对具备自主产权的科技成果应及时申请归档处理;对涉及企业信息安全的科技成果,应按有关法律法规制定密级、时限和科技成果的推广应用范围。
既要确保企业信息安全,又要有利于科技成果的转化和推广。
第二条各级管理部门负责人有义务针对本部门科技成果实行保密审查,带密级的科技成果需要公开发表、展示、借用时,由各级管理部门承担科技保密审查事宜。
第三条在不涉及企业机密,核心技术的前提下,公司所有员工自主研发的科技成果均享有独立知识产权, 公司及他人共享、利用、转移其科技成果,需征得产权人同意方可使用,未经产权人同意私自使用者,按照相关法律规定进行纠纷处理。
第五章附则
第一条本办法由***有限公司**部负责解释。
第二条本办法自发布之日起(试)施行。