内蒙古工业大学学生综合素质测评办法

合集下载

大学学生素质综合测评实施办法

大学学生素质综合测评实施办法

大学学生素质综合测评实施办法一、概述大学学生素质综合测评是为了全面了解大学生个人的学业表现、综合能力、自我发展、社会责任意识等各个方面情况所设计的一种评价机制。

该机制通过对大学生各项表现进行量化评估,并对评估结果进行分析、归纳和总结,以改善大学生的学习、生活和个人发展。

二、实施机制1.建立评价指标体系大学学生素质综合测评的指标体系应当包括学业表现、综合能力、自我发展、社会责任意识等多个方面因素,并根据不同专业和不同阶段的学生,设计不同的评价指标。

2.制定测评流程和规则为了保证测评的公正、客观、可信,测评流程和规则必须明确。

具体来说,测评规则应当包含测评时间、测评方式、测评工具、分数分配等。

3.选择测评工具测评工具是指用于测量、收集和处理原始数据的工具,通常包括问卷调查、实际操作等。

在选择测评工具时,应当充分考虑评价指标、测评对象的特点和测评目的等因素。

4.实施测评测评过程应当全程监督,并在测评后及时公布测评结果,并将结果反馈给被评测的学生和其辅导员。

三、具体措施1.针对不同专业和不同阶段的学生设置不同的评价指标和测评规则,并严格按照测评规则执行测评过程;2.加强测评工作宣传,提高学生、教师和学校的认识和意识,形成全员参与的测评氛围;3.鼓励学生在学习和生活中发挥自身优势,培养独立思考、创新意识和合作精神,提高学习能力和实践能力;4.在测评结果公布时,加强对学生的解释和引导,帮助他们了解自身优势和不足,并提供针对性的建议和帮助,促进学生个性化发展;5.建立常态化的测评机制,并将测评结果作为学生成绩考核、学生及家长指导、学生奖励和选拔人才的重要依据之一。

四、总结与展望大学学生素质综合测评是一项持久不断的工作,需要长期稳定的投入和不断创新。

在今后的工作中,需要加强对各阶段学生的测评,完善指标体系和测评规则,创新测评工具和手段,提高测评结果的科学性和客观性,以促进大学生全面而健康的发展。

内蒙古工业大学关于在应届本科毕业生中推荐

内蒙古工业大学关于在应届本科毕业生中推荐

内工大校发【2009】76号签发人:邢永明关于下发《内蒙古工业大学关于在应届本科毕业生中推荐免试攻读硕士学位研究生工作管理办法(修订)》的通知各有关部门、单位:为进一步做好我校在应届本科毕业生中推荐免试攻读硕士学位研究生工作,经2009年9月10日校长办公会研究通过,现将《内蒙古工业大学关于在应届本科毕业生中推荐免试攻读硕士学位研究生工作管理办法(修订)》下发给你们,请认真学习,遵照执行。

特此通知内蒙古工业大学二〇〇九年九月十日内蒙古工业大学关于在应届本科毕业生中推荐免试攻读硕士学位研究生工作管理办法(修订)推荐优秀应届本科毕业生免试攻读硕士学位研究生(以下简称推免生)制度,是我国硕士研究生招生制度的重要组成部分,是激励广大在校学生勤奋学习、全面发展的有效措施。

做好这项工作对于深化研究生招生制度改革,加大拔尖创新人才选拔培养力度,推动高等学校全面实施素质教育具有重要的意义。

为加强对推免生工作的管理,促进推免生工作的规范化和制度化,保证推免生的质量,使推荐工作顺利进行,根据教育部《全国普通高等学校推荐优秀应届本科毕业生免试攻读硕士学位研究生工作管理办法(试行)》(教学[2006]14号)文件精神,特制定本管理办法。

一、组织领导(一)学校成立由分管教学工作的副校长任组长,分管团学工作的副书记或副校长任副组长,教务处、研究生招生办公室、学生工作处、纪检监察等部门负责人以及专家教授代表组成的推免生遴选工作领导小组,负责学校推荐工作。

学校推免生遴选工作领导小组办公室设在教务处。

(二)学院成立由院长任组长,总支书记、分管教学的副院长、分管学生工作的副院长和教师代表组成的推免生遴选工作小组,具体实施本单位推荐工作。

二、申请条件(一)纳入国家普通本科招生计划录取的应届毕业生(不含专升本、第二学士学位、独立学院学生及留级学生)。

(二)具有高尚的爱国主义情操和集体主义精神,社会主义信念坚定,社会责任感强,遵纪守法,积极向上,身心健康。

综合素质拓展学分实施细则

综合素质拓展学分实施细则

综合素质拓展学分实施细则教育实践活动是学生素质教育不可缺少的一部分,也是培养人才的重要方面。

以培养全面发展的合格人才为目的,坚持学习和实践相结合的原则,引导帮助大学生完善智能结构,全面成长成才,为了能够更好的完善大学生的综合素质,学校推出了综合素质拓展学分——学生通过参加在第一课堂外实施的一系列综合教育实践活动所获得的学分。

一.综合素质拓展学分认定范围学生通过参加各类教育实践活动可获得相应的综合素质拓展学分。

教育实践活动包括:思想教育、学术、艺术讲座活动;担任学生干部、参加社团活动、社会实践、见义勇为等先进事迹;各类国家外语、计算机等级考试或职业资格认证;校园文化活动;体育类竞技活动;实验项目;学术竞赛;发表的学术论文或文学艺术类作品;科研项目或成果等。

二.综合素质拓展学分加分标准综合素质拓展学分加分标准详见《综合教育实践学分认定手册》中《本科生综合教育实践学分认定实施细则》。

三.综合素质拓展活动参加情况收录细则1. 思想教育、学术、艺术讲座活动及社会实践●学校组织的讲座及活动由参加讲座班级的班长统计参加人员名单并上报至工作人员处核实,各班名单上报后便不可修改。

●学院组织的讲座及活动以班级为单位,由各班长组织本班级同学签到并由工作人员进行收集整理并且核实人数。

●“8+3”主题团日活动与德育部配合,将每班的团日活动学生参加情况进行记录。

记录方式参见附表1。

●社会实践与青年志愿者服务部配合,青年志愿者服务部将评出每学期社会实践的优良中差。

纪检部负责记录每个人的得分以便在大四时进行综合素质拓展学分的录入。

●体育类竞技活动与体育部配合,将每次活动参与的学生名单进行统计,由纪检部进行记录保存。

在活动中获奖的学生,由各班班长将证书复印件收齐上交,纪检部成员进行统计并与体育部核实名单。

2.学生干部各班班长统计担任学生干部满一年的学生名单填写附表2 。

由纪检部负责核实并记录。

3.各类等级考试各班班长统计本班通过各类全国外语考试或获得各类职业资格证书的学生名单填写附表3并将各种证书复印件收齐上交,由纪检部进行统计。

大学学生综合素质测评办法

大学学生综合素质测评办法

XXXX大学学生综合素质测评办法为全面贯彻党的教育方针,进一步推进素质教育,促进大学生创新能力的培养和综合素质的提高,努力造就德、智、体等全面发展的社会主义建设者和接班人,根据《中共中央国务院关于深化教育改革全面推进素质教育的决定》和《中国普通高等学校德育大纲》、《普通高等学校学生管理规定》等文件精神,结合我院实际,制定本办法。

一、综合测评的指导思想和主要原则1、综合测评是对学生综合素质公正的、全面的、规范的、科学的评价。

2、综合测评为我院大学生的全面发展和成才提供重要导向和保证,鼓励学生在达到大学基本要求的前提下充分发展自己的个性和特长。

3、综合测评采取定量与定性相结合、记实与评议相结合、基本分和奖惩分相结合的原则,对学生的素质进行系统测评。

4、综合测评办法是各院(系)对学生进行综合测评的指导性办法。

具体操作时,各院(系)可根据不同专业的实际情况进行适当调整,报学生工作部(处)审核同意后施行。

二、测评的步骤及方法1、学生根据自己的表现写出详细的个人小结,按测评细则要求实事求是地进行个人自测。

2、由班委、团支部组成班级测评小组负责本班级的测评工作,审核学生个人小结和个人自测结果,对全班同学的记实分数进行公布,并对全班同学进行定性评分。

3、院(系)学生工作办公室审核班级测评情况,根据测评细则确定每个学生的最后得分,经公示无误后,将相关信息录入数据库,打出成绩清单,报学生工作部(处)备案。

4、学生综合素质测评工作每学年进行一次,于新学年开学后第一周进行。

综合测评的结果作为评选三好学生、优秀学生干部、优秀毕业生、评定奖学金、推荐“专升本”和推荐毕业生就业的重要依据。

三、指标体系及评分标准综合测评设立思想品德、专业素质、身心素质三个一级指标,其中“思想品德”和“身心素质”由“记实”和“评议”综合得出,“专业素质”依据必修课、选修课考试(考查)成绩及科技文化创新成绩计算得出。

综合测评成绩 = 思想品德成绩×30% + 专业素质成绩×60%+身心素质成绩×10%(最高分不得超过100分)(一)“思想品德”素质测评“思想品德”素质测评采取记实与评议相结合的办法进行,测评成绩分别占记实和评议部分的50%。

大学学生综合素质测评实施办法

大学学生综合素质测评实施办法

大学学生综合素质测评实施办法一、首先,测评的目的大学学生综合素质测评的目的在于全面评估学生的综合素质水平,以促进学生的全面发展和提高;同时也是高校教育的质量保证的一项重要措施。

二、相关基础大学学生综合素质测评的实施,需要以下基础条件:1. 学校应建立科学合理的评估体系和流程,明确测评的指标和标准。

2. 学校应提供必要的信息和支持,如学生的学习成绩、社会实践成果、参与社团的情况等等,以便为评估做好准备。

3. 学生自己主动积极参与,配合学校的要求,全面展示自己的素质水平。

三、测评指标大学学生综合素质测评的指标应综合考虑学生的知识水平、人文素养、职业能力、人际交往和创新能力等方面。

具体指标包括以下几个方面:1. 学业成绩。

学生的学习成绩是评估一个学生学习能力和努力程度的重要依据。

2.社会公益服务。

学生参加社会公益服务活动,展现个人价值的同时,也是社会责任的体现。

3. 实践能力。

学生参加实践活动的情况反映了学生的实践能力,包括实习、科研、创业等方面。

4. 社团活动。

学生参加校内外课外活动,体现了个人综合素质、团队合作能力等各种素养。

5. 学术科研。

学生参加学术活动和科研项目等方面,展示了个人的学术水平和创新精神。

四、测评标准大学学生综合素质测评的标准必须明确、合理、科学。

标准可分为三个层面:1. 给出总分的评估标准或综合素质总评成绩计算公式。

2. 对各项指标制定权重,以体现各指标的重要程度。

3. 按照不同的指标要求制定得分标准。

五、测评方案具体实施细则需要根据学校特定的情况制定。

测评方案应当明确以下事项:1.测评流程。

包括:测评时间、流程、负责人、各相关部门等事项。

2. 测评指标和标准。

具体标准和指标应当明确可操作可衡量。

3. 信息采集和记录。

要保证信息的准确性和真实性。

对于学生提供的材料和信息,应当进行核实和审查。

4. 涉及到的奖惩措施。

加强正面激励,给予学生更多的鼓励和肯定,同时也要开展一些惩罚措施以防止学术不端和作弊行为。

最新内蒙古工业大学自主招生综合素质测试面试试题答题技巧 - 副本

最新内蒙古工业大学自主招生综合素质测试面试试题答题技巧 - 副本

内蒙古工业大学自主招生综合素质测试面试试题指导内蒙古工业大学自主招生综合素质测试面试指导;一、内蒙古工业大学综合素质测试面试形式介绍近几年的;在单独面试中,最常用的就是三对一个人陈述答辩方式;群体面试就是若干个考生一起接受主考官的面试,群体;(一)个人陈述答辩方式面试;面试时按10-20人分成大组,每次进入1名考生,;如果面试的时间比较充足的话,就会进入到考生基本素;(二)、辩论面试;参加这种面试方式的考生一、内蒙古工业大学综合素质测试面试形式介绍近几年的面试方式呈现不同的特点,主要有单独面试和群体面试两种方式。

单独面试就是考生一个人单独的面对主考官的面试;群体面试就是由多名考生共同参与的面试。

在单独面试中,最常用的就是三对一个人陈述答辩方式的面试方式,即由三位主考官共同面试一个考生,面试过程中,考官提出问题,学生作答,然后考官根据考生的回答情况,给出相应的面试分数。

在大多数情况下,考官也会给考生提问的机会。

考官提的问题一般都有很强的综合性,交叉考核考生的多方面的能力。

群体面试就是若干个考生一起接受主考官的面试,群体面试一般有对话式、讨论式、情景式和辩论式几种方式。

(一)个人陈述答辩方式面试面试时按10-20人分成大组,每次进入1名考生,接受3-5名面试官的集体面试,面试时间为每人10分钟。

一般也要先进行自我介绍,考官会问一些最基本的问题,一般都从考生的基本情况开始提问。

如:在学校学习情况如何,家里有没有兄弟姐妹,为什么要报考这所学校,在学校和同学的关系如何等等,这些问题考生如实作答即可。

有的学校,在考生较多的情况下,可能只有时间问这些最基本的情况,一般对考生基本情况的了解不会超过十五分钟。

如果面试的时间比较充足的话,就会进入到考生基本素质的测试阶段。

主考官会就考生的知识储备、学习能力、心理素质等诸多方面的问题进行提问。

大多数的学校都采取考官临场提问的方式,这些问题都比较开放,不需要考生思考和计算就能回答的问题。

内蒙古工业大学学生综合素质测评办法

内蒙古工业大学学生综合素质测评办法

内蒙古工业大学学生综合素质测评办法(试行)第一章总则第一条为了加强学生的教育管理,完善学生的素质结构,提高学生的创新意识和实践能力,充分调动学生全面发展的积极性和自觉性,培养学生个性与特长发展,结合我校学生实际,制订本办法。

第二条本办法适用于在我校接受普通高等学历教育的本科、专科(高职)学生。

第二章综合素质测评的构成与评分办法第三条学生综合素质测评项目由思想道德素质、专业素质与能力、身体素质和其他素质与能力四部分组成,详见表一。

表一学生综合素质测评项目构成表第四条思想道德素质评价由思想道德表现和行为表现奖惩两部分组成,旨在引导学生学会做人、学会自律、学会乐群。

思想道德表现分=《内蒙古工业大学学生思想道德考核办法》评定分值×15% 行为奖惩由评优表彰奖励、宿舍达标奖励、违纪处罚和宿舍不良表现处罚四部分组成。

先分项计算奖励加分,再进行合算。

合算时,累计奖励加分满5分后,对超出的分值按20%折算加分。

减分项目直接累计,不进行折算。

第五条评优表彰奖励和宿舍表现奖励旨在鼓励学生争优创先,增强集体荣誉感,促进个人全面发展。

加分标准见表三、表四。

表三评优表彰奖励加分标准注:1、先进集体包括“先进班集体”、“红旗团支部”等各级组织表彰的6人以上的学生团体。

先进个人包括“三好学生”、“优秀学生干部”、“十佳大学生”、“优秀大学生”等受各级组织表彰的学生个体(不包括获得各级各类奖学金的个人),具体加分范围及等次由学生工作处和校团委共同议定并公布。

2、同一学期获得多项集体奖励的,取最高项加分后,每多一项集体奖按其奖项对应分值的10%进行累计加分。

3、同一学期获得多项先进个人个人奖项的学生取最高项加分后,每多一项个人奖励按其奖项对应分值的10%进行累计加分。

4、在2、3基础上,同一学期兼获先进集体和先进个人荣誉的,直接进行累计加分。

表四宿舍达标奖励加分标准第六条违纪处罚和宿舍不良表现处罚旨在警示和教育学生严格遵守校纪校规,学会自律、懂得慎独。

大学学生学年综合测评办法

大学学生学年综合测评办法

大学学生学年综合测评办法第一章总则第一条为全面贯彻党的教育方针,提高教育质量,加强对学生的教育管理及考评工作,使对学生的综合评估工作科学化、规范化和制度化,引导学生全面发展,特制定本办法。

第二条综合测评的内容包括学生的德育、智育、文体三个方面的表现。

综合测评的成绩是学生评优、享受奖学金及学院向用人单位择优推荐毕业生就业的主要依据。

第三条综合测评分由德育测评分、智育测评分和文体测评分三个单项之和构成。

构成比例是:综合测评总成绩=德育成绩x25%+智育成绩x65%+文体成绩X 10%第四条各班级按学生的学年综合测评成绩排定名次。

各学年的综合测评成绩之和为综合测评总分,毕业生按总分排定名次。

第二章德育测评第五条思想品德表现分由基本分、加分和扣分三部分构成。

第六条思想品德表现的基本分为70分,遵守各项规章制度的学生均先得到此分,再在此基础上进行加分和扣分。

第七条德育测评加分的有以下七项。

(一)担任校三会学生干部满一年,履行职责,经主管部门考核合格者,对主要负责人、部门负责人、委员分别给予8分、6分、3分。

担任院系学生干部满一年,履行职责,经主管部门考核合格者,对主要负责人、部门负责人、委员分别给予6分、4分、2分。

担任班级学生干部满一年,履行职责,经主管部门考核合格者,分别给予4分、2分。

(注:班长和团支书加4分,其他加2分)。

担任学生党支部学生干部满一年,履行职责,经主管部门考核合格者,对学生党支部书记(副书记)、委员分别给予5分、3分。

心理健康教育协会学生干部满一年,履行职责,经主管部门考核合格者,酌情加分(另见条例)。

(二)凡有为集体服务、热心公益事业、助人为乐、见义勇为、舍己救人等为学校争得荣誉者,酌情加分。

其中受院系通报表彰奖励者加3分;受其他县处级通报表彰奖励者加5分;受学校或市(厅)级表彰奖励者加10分;受省部级以上表彰奖励者加15分。

(三)获各类国家级优秀个人、省优秀个人、市优秀个人、校优秀个人、院系优秀个人称号的,分别加15分、10分、8分、5分、3分。

大学学生综合成绩测评细则

大学学生综合成绩测评细则

大学学生综合成绩测评细则第一条为了全面贯彻和落实党的素质教育方针,培养德、智、体、美、劳全面发展的中国特色社会主义事业建设者和接班人,激励学生刻苦学习,奋发向上,做合格的大学生,考察其在校期间全面发展的情况,特制定本细则。

第二条学生综合成绩是指学生在一个学期思想政治道德素质、专业理论素质、身心素质、创造精神和实践能力诸方面全面考核评定的成绩。

第三条对学生的考核,应把思想政治道德素质放在首位,以专业理论素质为主,全面考核评定。

综合成绩测评结果是评定三好学生标兵、三好学生、优秀学生干部、优秀学生奖学金的主要依据。

第四条综合测评每学期进行一次。

每学期的综合测评均须在下学期开学初的四周内完成。

第五条学生综合成绩测评工作由学院(系)学生思想政治工作领导组领导,以年级进行。

(一)各学院(系)可根据《XXXX大学学生综合成绩测评细则》,结合本学院(系)情况制定评分细则(每项规定的满分不能突破),在征求各方面意见后,由年级综合测评小组按细则实施评分。

某些特殊专业(如体育、音乐、美术等)可根据本细则精神,做个别调整和规定,但必须广泛征求各方面的意见,并报学生工作部(处)审定后方可执行。

(二)各年级成立综合测评小组,成员包括:辅导员、任课教师代表、班团干部代表、学生代表,由辅导员任组长。

综合测评小组依据本细则对全年级学生进行测评,并指定专人填写综合成绩测评登记表一式三份。

经学院(系)学生思想政治工作领导组审核后,盖学院(系)党委(党总支)章。

一份报学生工作部(处);一份存学院(系);一份在年级内公布。

第六条测评要做到认真、合理、公正、任何人不得徇私情,坚决杜绝不正之风。

凡发现弄虚作假等情况,要视情节轻重,分别给以党纪校纪处分。

各学院(系)学生思想政治工作领导组要广泛听取群众意见,接受师生监督,发现问题,立即解决。

第七条本细则适用于XXXX大学具有正式学籍的学生。

第八条本细则由学生工作部(处)负责解释。

内蒙古工业大学本科学生综合教育实践学分认定办法

内蒙古工业大学本科学生综合教育实践学分认定办法

内蒙古工业大学本科学生综合教育实践学分认定办法(修订)第一章总则第一条为实施综合实践教育,鼓励学生积极开展综合教育实践活动,根据《内蒙古工业大学本科人才培养方案》要求,学校决定设立综合教育实践学分,对学生在第一课堂外实施的一系列综合教育实践活动给予一定的学分,本科生在校期间,必须取得不少于10个综合教育实践学分。

第二条综合教育实践学分认定范围及内容包括:学术、思想教育讲座;社团活动、社会实践、见义勇为等先进事迹;各类国家外语考试或职业资格认证;校园文化活动;体育类竞赛活动;实验项目;学术竞赛;发表的学术论文或文学艺术类作品;科研项目或成果等。

第二章学分认定范围及标准第三条学术、思想教育讲座的学分认定参加各种学术、思想教育讲座的学分认定范围及标准见表1。

表1 学术、思想教育讲座的学分认定范围及标准第四条社团活动、社会实践、见义勇为等先进事迹的学分认定(一)参加各种学校社团活动计1学分,累计不超过1学分。

(二)参加各种社会实践(青年志愿者活动等),或因见义勇为(其他先进事迹)而受到表彰可获得相应学分,学分认定范围及标准见表2。

表2 社团活动、社会实践的学分认定范围及标准第五条各类全国外语考试、各种职业资格认证考试的学分认定通过各类全国外语考试或者获得各种职业资格证书,可获得相应学分,其认定范围及标准见表3。

表3 通过全国外语考试、获得各种职业资格证书学分认定范围及标准第六条校园文化活动、体育类竞赛活动的学分认定(一) 校园文化活动包括演讲、辩论、音乐、舞蹈、作文、戏曲、书法、摄影、DV、多媒体设计等。

体育类竞赛活动包括足球、排球、篮球、田径、游泳等。

(二) 参加各种校园文化活动或体育类竞赛活动可获得相应学分,学分认定范围及标准见表4。

表4 校园文化活动、体育类竞赛活动的学分认定范围及标准第七条实验项目的学分认定利用各类实验室完成教学计划外提高性实验且提交实验报告的学生,每项可获得1学分。

第八条校极以上(含校级)学术或科技竞赛的学分认定(一)学术或科技竞赛包括大学生数学建模竞赛、大学生电子设计竞赛、大学生广告艺术大赛、大学生英语竞赛、ACM/ICPC(国际大学生程序设计竞赛)、大学生物理实验竞赛、大学生化学实验技能竞赛、计算机程序设计竞赛、“挑战杯”大学生课外学术科技作品竞赛、“挑战杯”大学生创业计划竞赛及其他由各高校或市级以上部门组织的学术或科技竞赛。

大学生素质综合测评办法

大学生素质综合测评办法

大学生学生素质综合测评办法为切实加强学生思想政治教育和管理工作,培养具有创新精神和实践能力的高素质技能型专门人才,在突出职业知识传授和职业技能训练的同时激励和引导学生全面提升综合素质,推动和促进学生全面可持续发展,根据《普通高等学校学生管理规定(试行)》和《高等学校学生行为准则》,结合我院实际,特制定本办法。

一、综合测评内容及积分方法1、综合测评主要包括德育素质、智育素质、体育素质和综合能力素质四项。

2、综合测评计算方法综合测评总积分=德育素质积分×15%+智育素质积分×40%+体育素质积分×10%+综合能力素质积分×35%。

二、德育素质测评内容及积分方法(满分100分)1、学生德育素质测评主要从政治素质、思想素质、道德素质、行为规范四个方面进行测评,在平时考核记录的基础上,对以下10项指标进行评分:(1)政治立场和政治表现。

主要包括:坚持四项基本原则,拥护党的路线、方针、政策,具有坚定的社会主义信念;认真学习马列主义、毛泽东思想、邓小平理论及“三个代表”重要思想,运用马克思主义的立场、观点、方法认识问题、分析问题、解决问题,抵制各种错误思潮,同错误思想作斗争。

(2)人生态度和进取精神。

主要包括:热爱祖国,热爱人民,热爱生活;用科学理论武装头脑,树立正确的世界观、人生观、价值观;积极进取,奋发向上,乐观豁达。

(3)学习态度和学习成效。

主要包括:专业思想牢固,学习态度端正,学习目的明确,学风严谨扎实;勤于学习、善于思考、学习成绩进步明显。

(4)集体观念。

主要包括:集体荣誉感强,热心为集体服务,积极参加集体活动,维护集体利益;顾全大局,正确处理国家、集体和个人利益之间的关系。

(5)法制观念。

主要包括:法制观念强,遵守国家法律,遵守校规校纪,敢于同违法违纪行为作斗争。

(6)劳动观念。

主要包括:热爱劳动,积极参加各种公益活动;搞好个人卫生和环境卫生;尊重他人劳动成果。

内蒙古工业大学推荐免试攻读硕士学位研究生工作管理办法

内蒙古工业大学推荐免试攻读硕士学位研究生工作管理办法

内蒙古工业大学推荐免试攻读硕士学位研究生工作管理办法内蒙古工业大学关于在应届本科毕业生中推荐免试攻读硕士学位研究生工作管理办法(修订)校发〔〕55号推荐优秀应届本科毕业生免试攻读硕士学位研究生(以下简称推免生)制度,是中国硕士研究生招生制度的重要组成部分,是激励广大在校学生勤奋学习、全面发展的有效措施。

做好这项工作对于深化研究生招生制度改革,加大拔尖创新人才选拔培养力度,推动高等学校全面实施素质教育具有重要的意义。

为加强对推免生工作的管理,促进推免生工作的规范化和制度化,保证推免生的质量,使推荐工作顺利进行,根据教育部《全国普通高等学校推荐优秀应届本科毕业生免试攻读硕士学位研究生工作管理办法(试行)》(教学〔〕14号)文件精神,特修订本管理办法。

一、组织领导(一)学校成立由分管教学工作的副校长任组长,分管团学工作的副书记或副校长任副组长,教务处、研究生学院、学生工作处、纪检监察等部门负责人以及专家教授代表组成的推免生遴选工作领导小组,负责学校推荐工作。

学校推免生遴选工作领导小组办公室设在教务处。

(二)学院成立由院长任组长,总支书记、分管教学的副院长、分管学生工作的副院长和教师代表组成的推免生遴选工作小组,具体实施本单位推荐工作。

二、申请条件(一)纳入国家普通本科招生计划录取的应届毕业生(不含专升本、第二学士学位、独立学院学生及留级学生)。

(二)具有高尚的爱国主义情操和集体主义精神,社会主义信念坚定,社会责任感强,遵纪守法,积极向上,身心健康。

(三)勤奋学习,刻苦钻研,成绩优秀;学术研究兴趣浓厚,有较强的创新意识、创新能力和专业能力倾向。

(四)诚实守信,学风端正,品行表现优良,无任何违纪受处分记录。

(五)按照《内蒙古工业大学学生综合素质测评办法》(以下简称“综合测评”)测评成绩排序位于同年级所在专业学生的前1/3之内。

(六)截止到申报时,申请人只允许有一门课程补考,且补考或重修后成绩合格。

参加自治区级大学生“挑战杯”竞赛一等奖获得者,参加全国大学生“挑战杯”竞赛二等奖及以上获得者,参加自治区级及以上体育比赛获得团体前三名的主力队员或个人项当前六名的优秀运动员,参加全国文艺比赛为学校争得特殊荣誉者,允许有两门课程补考,且补考或重修后成绩合格。

信息工程学院综合测评办法

信息工程学院综合测评办法

信息工程学院学生综合素质测评办法(其他素质与能力)(试行)为了加强我院学生的教育管理,完善《内蒙古工业大学学生综合素质测评办法》,充分调动我院学生全面发展的积极性和自觉性,结合我院学生实际,制定本办法。

一、社会实践活动:大学生暑期“三下乡”社会实践是学生深入了解社会的有效途径,对学生的自身发展起着积极作用。

在社会实践活动中,学生保质保量完成校院两级布置的任务,由学院团总支视学生在活动中的表现给予评定表现分,加分计入社会实践活动一栏。

加分情况见下表注:在分队中担任队长的在上表所列表现分基础上再附加0.3分,担任通讯员的再附加0.15分。

二、其他各类活动:(一)学生干部组织学校、学院各类活动,在活动中表现突出的,视其表现情况由团总支酌情奖励附加分(最高奖励分值不得高于3分),并计入学生参与各类活动获奖情况一栏。

(二)学生参加学校、学院组织的各类活动(未设置奖项且属于非教学类),按0.2分/次——0.5分/次由学院团总支酌情加分。

代表学校、学院参加比赛,奖励加分=名次分+训练次数×0.2分。

(三)学生参加学校、学院组织的各类活动,不听从工作人员安排且造成负面影响的按下表扣分。

(四)受院级表彰的先进集体和先进个人按下表加分。

注:1、先进集体包括“先进班集体”、“红旗团支部”等学院组织表彰的6人以上的学生团体。

先进个人包括“三好学生”、“优秀学生干部”等学院组织表彰的学生个体。

2、同一学期获得多项集体奖励的,取最高项加分后,每多一项集体奖按其奖项对应分值的10﹪进行累计加分。

3、同一学期获得多项先进个人奖项的学生,取最高项加分后,每多一项个人奖励按其奖项对应分值的10﹪进行累计加分。

4、在2、3基础上,同一学期兼获先进集体和先进个人荣誉的,直接进行累计加分。

(五)获得院级科研及创新能力奖励加分标准见下表。

注:1、学生参加学院科技学术活动集体项目或个人项目竞赛的决赛获奖均按本表标准加分。

2、特等奖、一等奖按第一名加分,二等奖按第三名加分,三等奖按第四名加分,优秀奖(或优胜奖)按第六名加分。

内蒙古工业大学学生思想道德考核评价办法

内蒙古工业大学学生思想道德考核评价办法

内蒙古工业大学学生思想道德考核评价办法(试行)第一章总则第一条为全面贯彻落实中共中央国务院《关于进一步加强和改进大学生思想政治教育的意见》,促进大学生德、智、体、美全面发展,提高大学生思想道德素质,把他们培养成中国特色社会主义事业的建设者和接班人,根据《内蒙古工业大学学生管理规定》和《内蒙古工业大学学生行为规范》,制定本办法。

第二条在我校学习的全日制本科、专科(高职)学生均应该进行思想品德考核。

第二章考核评价原则与内容第三条学生思想品德考核评价坚持实事求是,民主公开的原则,以学生在校期间学习、生活和社会活动中的思想品德实际表现为依据,实行量化考核,定性综合评定。

第四条学生思想品德考核评价主要包括思想政治表现、志愿者服务表现、遵纪守法、社会公德、集体观念等五个方面,总分为100分。

考核内容详见《内蒙古工业大学学生思想道德考核评价标准及分值》(附表一)。

第三章考核评价要求与程序第五条学生思想道德考核评价是学生综合素质测评工作的重要组成部分,按学期进行。

各学院可按照本办法制订相应实施细则。

第六条学生思想道德考核评价的组织实施与学生综合素质测评相关要求一致,由班级综合测评考评组负责。

第七条学生思想品德考核是一项严肃而复杂的工作。

各班级要建立考核制度,班团干部要明确职责,准确掌握第一手材料,实事求是地记载每个学生各方面的情况,为考核评价提供事实依据。

第八条每学期开学后各班级考评组根据班级相关记录材料对学生进行评议,如实填写《内蒙古工业大学学生思想道德考核评价结果汇总表》(附表二,以下简称《汇总表》)。

第九条《汇总表》应向学生公布,学生无异议后确认签字。

学生对考核评价结果有异议,班主任应接受学生咨询。

咨询后仍有异议的,可向学院学生工作领导小组提出申诉,学院学生工作领导小组负责组织复核并予以答复。

第十条《汇总表》报学院学生工作领导小组审定。

第四章考核评价的运用第十一条思想品德考核评价成绩以15%进行折算,作为学生综合素质测评中思想道德素质评价的一项内容。

  1. 1、下载文档前请自行甄别文档内容的完整性,平台不提供额外的编辑、内容补充、找答案等附加服务。
  2. 2、"仅部分预览"的文档,不可在线预览部分如存在完整性等问题,可反馈申请退款(可完整预览的文档不适用该条件!)。
  3. 3、如文档侵犯您的权益,请联系客服反馈,我们会尽快为您处理(人工客服工作时间:9:00-18:30)。

内蒙古工业大学学生综合素质测评办法第一章总则第一条为了加强学生的教育管理,完善学生的素质结构,提高学生的创新意识和实践能力,充分调动学生全面发展的积极性和自觉性,培养学生个性与特长发展,结合我校学生实际,制订本办法。

第二条本办法适用于在我校接受普通高等学历教育的本科、专科(高职)学生。

第二章综合素质测评的构成与评分办法第三条学生综合素质测评项目由思想道德素质、专业素质与能力、身体素质和其他素质与能力四部分组成,详见表一。

表一学生综合素质测评项目构成表第四条思想道德素质评价由思想道德表现和行为表现奖惩两部分组成,旨在引导学生学会做人、学会自律、学会乐群。

思想道德表现分=《内蒙古工业大学学生思想道德考核办法》评定分值×15%行为奖惩由评优表彰奖励、宿舍达标奖励、违纪处罚和宿舍不良表现处罚四部分组成。

先分项计算奖励加分,再进行合算。

合算时,累计奖励加分满5分后,对超出的分值按20%折算加分。

减分项目直接累计,不进行折算。

第五条评优表彰奖励和宿舍表现奖励旨在鼓励学生争优创先,增强集体荣誉感,促进个人全面发展。

加分标准见表三、表四。

表三评优表彰奖励加分标准注:1、先进集体包括“先进班集体”、“红旗团支部”等各级组织表彰的6人以上的学生团体。

先进个人包括“三好学生”、“优秀学生干部”、“十佳大学生”、“优秀大学生”等受各级组织表彰的学生个体(不包括获得各级各类奖学金的个人),具体加分范围及等次由学生工作处和校团委共同议定并公布。

2、同一学期获得多项集体奖励的,取最高项加分后,每多一项集体奖按其奖项对应分值的10%进行累计加分。

3、同一学期获得多项先进个人个人奖项的学生取最高项加分后,每多一项个人奖励按其奖项对应分值的10%进行累计加分。

4、在2、3基础上,同一学期兼获先进集体和先进个人荣誉的,直接进行累计加分。

表四宿舍达标奖励加分标准第六条违纪处罚和宿舍不良表现处罚旨在警示和教育学生严格遵守校纪校规,学会自律、懂得慎独。

扣分标准见表五、表六。

表五违纪处罚扣分标准注:学生仅在受处分学期接受扣分处罚。

表六宿舍不良表现处罚扣分标准注:若经查实,宿舍不达标属某学生个人原因,扣该学生个人1.5分,其他成员扣分情况由宿舍所在公寓办公室酌定,并将扣分情况报所属公寓管理中心。

第七条专业素质与能力评价由学习成绩、学习研究能力表现两部分组成,旨在引导学生学会学习、学会思考、学会创造和创新。

学习成绩分=平均学分绩点数×75%平均学分绩点数=[学期内Σ(必修课成绩×该门课学分)/Σ学分]必修课成绩以第一次考核成绩计算,考试作弊、缺考的课程以0分计算,采取等级记分的课程分数折算方法见表七。

表七按等级记分课程分数折算表第八条学习研究能力表现主要考察外语、计算机等专业相关技能水平和学生参与科技学术活动情况,并予以加分鼓励。

加分标准见表八、表九和表十。

先分项计算奖励加分,再进行合算。

各学院可根据专业特点及要求,参照相应加分标准,在学院实施细则中制订其他与专业相关的职业技能水平奖励标准。

表八外语水平奖励加分标准注:1、其他语种参照上表根据等级考试级别及难度情况进行相应加分。

2、外语专业学生通过专业外语等级考试参照上表加分,如第二外语也通过国家外语等级考试,继续参照上表加分。

3、学生仅在首次通过四(六)级考试的学期享受奖励加分。

表九计算机水平奖励加分标准注:学生仅在首次通过计算机级考试的学期享受奖励加分。

表十科研及创新能力奖励加分标准注:1、学生参加各级科技学术活动集体项目或个人项目竞赛的决赛获奖均按本表标准加分。

2、在国家核心期刊上发表科研学术论文,按国家级竞赛一等奖加分;在其它国内正式出版发行的期刊上发表科研学术论文,按国家级竞赛三等奖加分。

3、特等奖、一等奖按第一名加分,二等奖按第三名加分,三等奖按第四名加分,优秀奖(或优胜奖)按第六名加分。

4、获发明专利按国家级竞赛第二名加分,获实用新型专利按国家级竞赛第四名加分。

5、同一学期获得多次奖励的取其中最高分项加分后,每多一项按其奖项对应分值的10%折算后累计加分。

第九条身体素质评价由体育课成绩和体育运动能力表现两部分组成,旨在鼓励学生学会健身,积极参加体育运动,增强体质。

有体育课的年级,身体素质表现分=体育课成绩×5%;无体育课的年级,身体素质表现分=《学生体质健康标准》测试成绩×5%,《学生体质健康标准》测试不合格的按零分计。

体育运动能力表现主要考察学生参加各级各类体育竞技比赛获奖情况,并予以加分鼓励。

加分标准见表十二。

第十条其他素质与能力是指学生的文学艺术修养、审美素质、社会工作与实践能力、组织协调能力、沟通能力等多项素质与能力。

鼓励学生积极参与社会实践和各类素质培养、拓展活动,旨在引导学生学会审美、学会生活、学会劳动。

社会实践分=社会实践成绩×5%其他素质表现奖励加分按照表十一、表十二、表十三的标准进行。

先分项计算奖励加分,再进行合算。

合算时,累计奖励加分满5分后,对超出的分值按20%折算加分。

表十一文字表达能力加分标准注:1、担任校、院、系刊物记者、编辑的学生在工作规定篇目内不予加分,超出篇目按上述分值加分。

2、同一学期发表多篇文章的,取最高项加分后,每多一篇按其对应分值的10%折算后累计加分。

表十二文学、艺术、体育特长表现加分标准注:1、学生参加演讲赛、辩论赛、各类文学、艺术、体育比赛的集体项目和个人项目的决赛获奖均按本表标准加分。

2、担任校级大型活动的主持人,由活动组织主管部门提供证明,学院根据活动的规模、主持难度酌情加分。

3、特等奖、一等奖按第一名加分,二等奖按第三名加分,三等奖按第四名加分,优秀奖(或优胜奖)按第六名加分。

4、陪练可按参赛加分,在陪练中担任本职工作的学生干部不加分。

5、同一学期获得多次奖励的取其中最高分项加分后,每多一项按其奖项对应分值的10%折算后累计加分。

6、学院组织的此类活动由学院在实施细则中制订加分标准。

表十三社会工作奖励加分标准注:1、兼职学生干部取最高项加分。

2、学生干部任期至少三个月,且按期、按质、按量完成工作,无渎职行为,可得分基本分,根据其工作情况及效果酌情评定绩效分,两项合计为总分。

3、校、院两级学生干部分别由校团委、学生工作处及学院团总支、学生工作办公室评定加分分值。

4、班级干部由班级考评组评定加分分值。

5、宿舍长、宿舍团小组组长由班级考评组结合星级宿舍等级评定绩效分。

第三章综合素质测评资料的提供与收集第十一条学校有关部门负责提供综合素质测评资料,并在校园局域网本部门网站公布,以便班级考评组查询。

1、教务处负责提供学生各科学习成绩。

2、体育部负责提供学生体育课成绩和《学生体质健康标准》测试成绩。

3、学生工作处、校团委和学院学生工作办公室、团总支负责提供学生相应社会工作奖励分值。

4、学生工作处、校团委根据不同时期的具体情况,共同负责确定并公布可予加分的校级以上(含校级)评优表彰、大型学生科技学术活动、文体活动奖励范围及相应等次。

5、学校各职能部门举办学生参加的各类竞赛活动,应将活动范围、规模、评奖等次等情况报学生工作处和校团委,三方共同议定加分奖励范围及等次。

6、校学生工作处公寓管理中心、金川校区管理委员会学生工作办公室和东区学生公寓管理中心负责提供学生星级宿舍奖励分、不达标宿舍处罚分。

第十二条班级考评组利用校园局域网收集综合素质测评资料后实施测评。

要注重附加分评分依据的规范性、统一性。

1、评优表彰学生奖励加分以校学生工作委员会文件或上级表彰文件(学校网站首页)为依据。

2、学生外语学习奖励加分、计算机学习奖励加分、文字表达能力加分以学生个人提供的获奖证书或刊物为依据。

3、语言表达能力、文体特长、创新能力加分以学生工作处、校团委公布的活动范围及相应等次为准,以学生的获奖证书为依据。

4、违纪处罚分以学校处分文件为依据(学校网站办公自动化网)。

学生公寓宿舍表现奖惩分从相应公寓管理部门网站查询或以纸制版名单(需加盖公章)为依据。

第四章综合素质测评的实施第十三条学校学生综合素质测评工作在校学生工作委员会统一领导下,按学期进行,校学生工作处负责组织实施。

第十四条学院学生工作领导小组全面负责本学院学生综合素质测评工作,并结合本学院具体情况制订相应实施细则,报学生工作处备案。

第十五条各班级组成由班主任任组长,班长、团支书、班团干部和2-3名学生代表为成员的考评组(一般为7-9人),根据本学期的学习、生活等情况和班级相关原始记录,对本班学生进行民主测评。

第十六条班级考评组要坚持“公平、公正、公开”的原则,严肃认真地做好测评工作,要注意听取其他学生意见和建议,改进工作。

第十七条班主任根据对本班全体学生综合表现情况的了解,具有对学生加减1分的权限。

班主任综合奖惩分应在《内蒙古工业大学学生综合素质评价表》中注明,经学院学生工作领导小组审定。

第十八条班主任负责向全班学生公布综合素质测评结果,每个学生确认自己的测评结果并签字后,测评结果报送学院学生工作领导小组审定。

第十九条学院综合测评工作须在每学期开学后三周内完成,在第四周将测评结果报送校学生工作处。

第六章附则第二十条本办法自2008年月日起执行。

第二十一条本办法有学生工作处负责解释。

内蒙古工业大学学生综合素质评价表学院(盖章):班级:2、行为表现奖惩参照表三、表四、表五和表六评定;3、学习成绩分=平均学分绩点数×75%,平均学分绩点数=[学期内Σ(必修课成绩×该门课学分)/Σ学分];4、学习研究能力表现依据表八、表九和表十评定;5、体育成绩=体育课成绩×5%,无体育课年级,体育成绩=《学生体质健康标准》测试成绩×5%;班主任签字:6、体育运动能力表现依据表十二评定;7、社会实践分=社会实践成绩×5%学生8、学生参与各类活动获奖奖励依据表十一、表十二、表十三评定;9、综合素质测评成绩=思想道德素质分+专业素质与实践能力分+身体素质分+其他素质与能力分。

学院分管领导签字:10、此表一式三份,统一用A3纸打印(注:可编辑下载,若有不当之处,请指正,谢谢!)。

相关文档
最新文档