财经法规与会计职业第四章PPT课件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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财经法规与会计职业道德PPT课件(共5单元)04 财政法律制度
《预算法》是我国国家预算管理工作的根本性法律,是制定其他预算法规的基 本依据。
任务一
预算法律制度
一、 预算法律制度的构成
(二) 《中华人民共和国预算法实施条例》
1995年国务院颁布的行政法规《中华人 民共和国预算法实施条例》,该条例使《预 算法》更具操作性,为预算及其监督提供更 为具体明确的行为准则。
任务一
预算法律制度
三、 预算管理职权
各级人 民代表 大会的 预算管 理职权
3. 乡、民族乡、镇的人民代表大会的预算管理职权 (1) 审查和审批权:审查和批准本级预算和本级预算执行 情况的报告。 (2) 监督权:监督本级预算的执行。 (3) 审查和审批权:审查和批准本级预算的调整方案;审 查和批准本级决算。 (4) 撤销权:撤销本级政府关于预算、决算的不适当的决 定和命令。
任务一
预算法律制度
四、 预算收入与预算支出
③ 国有资源(资产)有偿使用收入。国有资源(资产)有偿使用收入是指矿藏、 水流、海域、无居民海岛以及法律规定属于国家所有的森林、草原等国有资源有偿使 用收入,按照规定纳入一般公共预算管理的国有资产收入等。
④ 转移性收入。转移性收入是指上级税收返还和转移支付、下级上解收入、调入 资金以及按照财政部规定列入转移性收入的无隶属关系政府的无偿援助。
任务一
二、 国家预算的概述
(四) 国家预算的体系及分类 1. 国家预算的体系 预算体系是依据国家
的政权结构形成的国家预 算的协调统一的整体。 《预算法》规定,国家实 行一级政府一级预算的制 度,即五级预算制度。
预算法律制度
中央预算 省、自治区、直辖市预算 设区的市、自治州预算 县、自治县、不设区的市、市辖区预算
任务一
预算法律制度
任务一
预算法律制度
一、 预算法律制度的构成
(二) 《中华人民共和国预算法实施条例》
1995年国务院颁布的行政法规《中华人 民共和国预算法实施条例》,该条例使《预 算法》更具操作性,为预算及其监督提供更 为具体明确的行为准则。
任务一
预算法律制度
三、 预算管理职权
各级人 民代表 大会的 预算管 理职权
3. 乡、民族乡、镇的人民代表大会的预算管理职权 (1) 审查和审批权:审查和批准本级预算和本级预算执行 情况的报告。 (2) 监督权:监督本级预算的执行。 (3) 审查和审批权:审查和批准本级预算的调整方案;审 查和批准本级决算。 (4) 撤销权:撤销本级政府关于预算、决算的不适当的决 定和命令。
任务一
预算法律制度
四、 预算收入与预算支出
③ 国有资源(资产)有偿使用收入。国有资源(资产)有偿使用收入是指矿藏、 水流、海域、无居民海岛以及法律规定属于国家所有的森林、草原等国有资源有偿使 用收入,按照规定纳入一般公共预算管理的国有资产收入等。
④ 转移性收入。转移性收入是指上级税收返还和转移支付、下级上解收入、调入 资金以及按照财政部规定列入转移性收入的无隶属关系政府的无偿援助。
任务一
二、 国家预算的概述
(四) 国家预算的体系及分类 1. 国家预算的体系 预算体系是依据国家
的政权结构形成的国家预 算的协调统一的整体。 《预算法》规定,国家实 行一级政府一级预算的制 度,即五级预算制度。
预算法律制度
中央预算 省、自治区、直辖市预算 设区的市、自治州预算 县、自治县、不设区的市、市辖区预算
任务一
预算法律制度
《财经法规与会计职业道德》第四章
构成犯罪的,依法追究刑事责任;尚不构成犯罪的,可以 处5 000元以上5万元以下的罚款;属于国家工作人员的,还 应当由其所在单位或者有关单位依法给予降级、撤职、开除 的行政处分
四、单位负责人对依法履行职责、抵制 违反本法规定行为的会计人员以降级、 撤职、调离工作岗位、解聘或者开除等 方式实行打击报复
行政处分的方式主要有警告、记过、记大过、降级、撤职、留用察 看和开除等惩罚性措施。
第一节
法律责任概述
(二)刑事责任
第7 页
— 7—
二、行政责任和刑事责任
刑事责任是指犯罪行为应承担的法律责任,即对犯罪分子依照刑事法律的
规定追究的法律责任,包括主刑和附加刑等刑罚处理方法。
(1)主刑。
是对犯罪分子适用的主要刑罚方法,只能独立适用,对犯罪分子只 能判处一种主刑,包括管制、拘役、有期徒刑、无期徒刑和死刑。
一、不依法设置会计账簿等会计违法行为的法律责任 (一)不依法设置会计账簿等会计违法行为 依据《会计法》规定,不依法设置会计账簿等会计违法行为包括:
(1)不依法设置会计账簿的行为。 (2)私设会计账簿的行为(俗称“两本账”“账外账”或“小金库”)。 (3)未按照规定填制、取得原始凭证或者填制、取得的原凭证不符合规定 的行为。 (4)以未经审核的会计凭证为依据登记会计账簿或者登记会计账簿不符合 规定的行为。 (5)随意变更会计处理方法的行为。
第4 页
— 4—
一、法律责任的概念和形式
法律责任是指违反法律规定的行为应承担的法律后果,也就是对违法者的制裁。 《会计法》规定的“法律责任”主要有两种形式:一是行政责任,二是刑事责任。
行政责任是行政法律关系主体在国家行政管理活动中因违反了行政法律 规范,不履行行政上的义务而产生的责任。它分为行政处罚和行政处分。
财经法规PPT第四章[1]解析
财经法规与会计职业道德 Caijingfaguiyukuaijizhiyedaode
第四章: 财政法律制度
ZJC-WCY
第一节 预算法律制度
一、预算法律制度的构成 (一)《预算法》 1994年全国人民代表大会表决通过; 是我国第一部财政基本法律; 财政法规体系中的核心法、骨干法。 (二)《预算法实施条例》 1995年国务院颁布实施。 (三)有关国家预算管理的其他法规制度
财经法规——第四章:财政法规制度
(6)
第一节 预算法律制度
三、预算管理的职权
(一)各级人民代表大会的预算管理职权(见后) 1、全国人民代表大会的职权; 2、县级以上地方各级人民代表大会的职权; 3、乡、民族乡、镇的人民代表大会的职权; (二)各级政府的预算管理职权 (三)各级财政部门的预算管理职权 1、国务院财政部门的职权; 2、地方各级政府财政部门的职权; (四)各部门、各单位的预算管理职权 1、各部门的职权; 2、各单位的职权。
财经法规——第四章:财政法规制度
(10)
2019/7/4
第一节 预算法律制度
(二)预算的审批 中央预算:全国人大审批; 地方预算:地方人大审批。 (三)预算的执行 政府组织执行、财政具体负责。 (四)预算的调整 中央预算调整方案:全国人大常委会审批; 地方预算调整方案:地方人大常委会审批; 乡镇预算调整方案:乡镇人大审批。
(5)
2019/7/4
第一节 预算法律制度
(四)国家预算的构成
各级预算都要实行“收支平衡”的原则。 1、中央预算:中央部门预算、地方上解、中央返还; 2、地方预算:本级部门预算、下级上解、上级返还; 3、总预算:财政部门汇总预算; 4、部门单位预算:分预算。 部门预算改革内容: 既包括行政单位预算、又包括事业单位预算; 既包括一般预算、又包括政府基金预算; 既包括正常经费预算、又包括专项支出预算; 既包括预算内收支计划、又包括预算外收支计划。
第四章: 财政法律制度
ZJC-WCY
第一节 预算法律制度
一、预算法律制度的构成 (一)《预算法》 1994年全国人民代表大会表决通过; 是我国第一部财政基本法律; 财政法规体系中的核心法、骨干法。 (二)《预算法实施条例》 1995年国务院颁布实施。 (三)有关国家预算管理的其他法规制度
财经法规——第四章:财政法规制度
(6)
第一节 预算法律制度
三、预算管理的职权
(一)各级人民代表大会的预算管理职权(见后) 1、全国人民代表大会的职权; 2、县级以上地方各级人民代表大会的职权; 3、乡、民族乡、镇的人民代表大会的职权; (二)各级政府的预算管理职权 (三)各级财政部门的预算管理职权 1、国务院财政部门的职权; 2、地方各级政府财政部门的职权; (四)各部门、各单位的预算管理职权 1、各部门的职权; 2、各单位的职权。
财经法规——第四章:财政法规制度
(10)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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第一节 预算法律制度
(二)预算的审批 中央预算:全国人大审批; 地方预算:地方人大审批。 (三)预算的执行 政府组织执行、财政具体负责。 (四)预算的调整 中央预算调整方案:全国人大常委会审批; 地方预算调整方案:地方人大常委会审批; 乡镇预算调整方案:乡镇人大审批。
(5)
2019/7/4
第一节 预算法律制度
(四)国家预算的构成
各级预算都要实行“收支平衡”的原则。 1、中央预算:中央部门预算、地方上解、中央返还; 2、地方预算:本级部门预算、下级上解、上级返还; 3、总预算:财政部门汇总预算; 4、部门单位预算:分预算。 部门预算改革内容: 既包括行政单位预算、又包括事业单位预算; 既包括一般预算、又包括政府基金预算; 既包括正常经费预算、又包括专项支出预算; 既包括预算内收支计划、又包括预算外收支计划。
财经法规及会计职业道德第四章
第二节 政府采购法律制度
六、政府采购当事人 包括采购人、供应商、采购代理机构。 (一)采购人 政府采购中货物、工程和服务的直接需求 者。 1.采购人的权利 (6条) 2.采购人的义务 (9条)
第二节 政府采购法律制度
(二)供应商
指向采购人提供货物、工程或者服务的法
人、其他组织或者自然人。
1. 供应商应当具备的条件(6条)
七、预算的监督执行 按时间
第一节 预算法律制度
事前监督 事中监督 事后监督
按监督主体
按监督内容
对预算编制的监督 对预算执行的监督 对预算调整的监督 对决算的监督
人大监督 政府监督 财政监督 审计监督
第二节 政府采购法律制度
一、政府采购法律制度的构成 (一)《政府采购法》 (二) 政府采购部门规章 (三) 政府采购地方性法规和政府规章 二、政府采购的概念 是指各级国家机关、事业单位和团体组织,使用财政性资金采购依法制定的集中采购目录以内的或者采 购限额标准以上的货物、工程和服务的行为。
第一算收入
是指在预算年度内,按照法定的形式和程序有计划的筹集和取得的有国家支配的资金。 划分为:中央预算收入
地方预算收入 中央和地方预算共享收入
第一节 预算法律制度
(二)预算支出 是指在预算年度内,根据实现国家职能的需要,按照法定的形式和程序,通过财政分配手段对筹集和
三、预算管理的职权 是指确定和支配国家预算的权力和对于国家预算的编制、审查、批准、执行、调整、监督权力的总称。
(一)各级人民代表大会的职权 1.全国人民代表大会的职权 审查、批准、撤销 2.县级以上地方各级人民代表大会的职权 审查、批准、改变、撤销
第一节 预算法律制度
3.乡、民族乡、镇人民代表大会的职权 ⑴ 审查和批准本级预算和本级预算执行情况的报告; ⑵ 监督本级预算的执行; ⑶ 审查和批准本级预算的调整方案; ⑷ 审查和批准本级决算; ⑸ 撤销本级政府关于预算、决算的不适当的决定和命令。
财经法规与会计职业道德培训之第四章PPT课件
决策的不适当的决议,
撤销本级政府关于预算、决算的不适当的
决定和命令。
乡镇人大:
➢ 审查和批准本级预算和本级预算执行 情况的报告,
➢ 监督本级预算的执行, ➢ 审查和批准本级预算的调整方案, ➢ 撤销本级政府关于预算、决策的不适
当的决议。
三、预算管理的职权 P.180-P.181
各级财政 部门
国务院财政部 地方各级财政部门
B.包括地方向中央上解的收入数额 C.包括中央对地方返还或者给予补助的 数额
D.不包括军队和政党组织的预算
【答案】ABC
四、预算收入和预算支出
(一)预算收入 ✓ 税收收入(最主要的国家预算收入) ✓ 依照规定应上缴的国有资产收益 ✓ 专项收入 ✓ 其他收入
P.182
(二)预算支出
经济建设支出(预算支出的主要部分) 教育、科学、文化、卫生等事业发展支出 国家管理支出 国防支出 各项补贴支出 其他支出
国家年度财政收支计划。包括中央预算和地方预算。 ▪ (二)国家预算的作用:财力保证作用、调节制约作用、
反映监督作用。
▪ (三)国际预算的级次划分
▪ 一级政府一级预算,共五级预算(中央、
省、市、县、乡。 ▪ (四)国家预算的构成 ▪ 中央预算:由中央各部门的预算组成。
▪ 地方预算:由各省、自治区、直辖市总预 算组成。地方各级预算由本级政府预算和 汇总的下一级总预算组成。
代表大会审查和批准。
国务院在全国人民代表大会举行会议
时,向大会作关于中央和地方预算草
案的报告。
地方各级政府在本级人民代表大会举
行会议时,向大会作关于本级总预算
草案的报告。
自下而上备案,及时批复。
五、预算组织程序
(三)预算的执行
撤销本级政府关于预算、决算的不适当的
决定和命令。
乡镇人大:
➢ 审查和批准本级预算和本级预算执行 情况的报告,
➢ 监督本级预算的执行, ➢ 审查和批准本级预算的调整方案, ➢ 撤销本级政府关于预算、决策的不适
当的决议。
三、预算管理的职权 P.180-P.181
各级财政 部门
国务院财政部 地方各级财政部门
B.包括地方向中央上解的收入数额 C.包括中央对地方返还或者给予补助的 数额
D.不包括军队和政党组织的预算
【答案】ABC
四、预算收入和预算支出
(一)预算收入 ✓ 税收收入(最主要的国家预算收入) ✓ 依照规定应上缴的国有资产收益 ✓ 专项收入 ✓ 其他收入
P.182
(二)预算支出
经济建设支出(预算支出的主要部分) 教育、科学、文化、卫生等事业发展支出 国家管理支出 国防支出 各项补贴支出 其他支出
国家年度财政收支计划。包括中央预算和地方预算。 ▪ (二)国家预算的作用:财力保证作用、调节制约作用、
反映监督作用。
▪ (三)国际预算的级次划分
▪ 一级政府一级预算,共五级预算(中央、
省、市、县、乡。 ▪ (四)国家预算的构成 ▪ 中央预算:由中央各部门的预算组成。
▪ 地方预算:由各省、自治区、直辖市总预 算组成。地方各级预算由本级政府预算和 汇总的下一级总预算组成。
代表大会审查和批准。
国务院在全国人民代表大会举行会议
时,向大会作关于中央和地方预算草
案的报告。
地方各级政府在本级人民代表大会举
行会议时,向大会作关于本级总预算
草案的报告。
自下而上备案,及时批复。
五、预算组织程序
(三)预算的执行
《财经法规与会计职业道德》课件【2020年修订】 第四章 财政法律制度
(3)国有资本经营预算。是对国有资本收益作出支出安排的收支预算。 (4)社会保险基金预算。是对社会保险缴款、一般公共预算安排和其他 方式筹集的资金,专项用于社会保险的收支预算。
第四章 财政法律制度
16
三、预算管理的职权
明确划分各级权力机关、各级政府、各级 财政部门以及各部门、各单位在预算活动中的 职权,是保障依法管理预算的前提条件,也是将各级预算编制、 预算审批、预算执行、预算调整和预算决算的各个环节纳入法制化、 标准化轨道的必要措施。 根据统一领导、分级管理、权责结合的原那么,?预算法?明确地 规定了各级人民代表大会及其常务委员会、各级政府、各级财政部门 以及各部门、各单位的预算管理职权。
第四章 财政法律制度
20
三、预算管理的职权
〔二〕各级人民政府的职权
1.国务院的职权
(1)编制中央预算、决算草案。 (2)向全国人民代表大会作关于中央和地方预算草案的报告。 (3)将省、自治区、直辖市政府报送备案的预算汇总后报全国人民代表大会常务委 员会备案。 (4)组织中央和地方预算的执行。 (5)决定中央预算预备费的动用。 (6)编制中央预算调整方案。 (7)监督中央各部门和地方政府的预算执行。 (8)改变或者撤销中央各部门和地方政府关于预算、决算的不适当的决定、命令。 (9)向全国人民代表大会、全国人民代表大会常务委员会报告中央和地方预算的执 行情况。
国家预算既是履行政府职能, 反映国家经济开展目标的方案, 同时又是约束政府收支行为的手 段。因此,国家预算的编制必须 遵循一定的原那么。
第四章 财政法律制度
8
二、国家预算概述
国家预算的 各项收支的来龙
去脉都应当清楚, 完整性
不得假定或估算, 更不能任意伪造。
各级预算应设
第四章 财政法律制度
16
三、预算管理的职权
明确划分各级权力机关、各级政府、各级 财政部门以及各部门、各单位在预算活动中的 职权,是保障依法管理预算的前提条件,也是将各级预算编制、 预算审批、预算执行、预算调整和预算决算的各个环节纳入法制化、 标准化轨道的必要措施。 根据统一领导、分级管理、权责结合的原那么,?预算法?明确地 规定了各级人民代表大会及其常务委员会、各级政府、各级财政部门 以及各部门、各单位的预算管理职权。
第四章 财政法律制度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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三、预算管理的职权
〔二〕各级人民政府的职权
1.国务院的职权
(1)编制中央预算、决算草案。 (2)向全国人民代表大会作关于中央和地方预算草案的报告。 (3)将省、自治区、直辖市政府报送备案的预算汇总后报全国人民代表大会常务委 员会备案。 (4)组织中央和地方预算的执行。 (5)决定中央预算预备费的动用。 (6)编制中央预算调整方案。 (7)监督中央各部门和地方政府的预算执行。 (8)改变或者撤销中央各部门和地方政府关于预算、决算的不适当的决定、命令。 (9)向全国人民代表大会、全国人民代表大会常务委员会报告中央和地方预算的执 行情况。
国家预算既是履行政府职能, 反映国家经济开展目标的方案, 同时又是约束政府收支行为的手 段。因此,国家预算的编制必须 遵循一定的原那么。
第四章 财政法律制度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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二、国家预算概述
国家预算的 各项收支的来龙
去脉都应当清楚, 完整性
不得假定或估算, 更不能任意伪造。
各级预算应设
财经法规与会计职业道德课件.ppt
概念:从事代理记账业务的社会中介机构接受委托人的委 托办理会计业务。 2005年1月22日部长令《代理记账管理办法》
(一)申请设立的条件
批准机关:所在地县级以上人民政府财政部门。具体审批机 关由省级和计划单列市人民政府财政部门确定。
条件(4): 有3名以上持有会计从业资格证书的专职从业人员 主管代理记账业务的负责人必须具有会计师以上专业技术
2024/4/2
26
行政处分与行政处罚的不同
不同 形式
对象
对象的 属性
行政处分 国家工 个人 作人员
形式
荣誉、 资格、 职位
执行机 关
内部行 为
行政处罚 各种违 个人、 荣誉、 外部行 法者 单位 财产、 为 人身
2024/4/2
27
二、违反会计法律应承担的法律责任
(一)违法行为(经常有多选题)
2024/4/2
13
(五)会计从业资格管理机构实施监督检查 的内容
持有证书及注册登记情况 从事会计工作和执行会计制度的情况 遵守职业道德情况 接受继续教育情况
2024/4/2
14
四、会计专业职务与资格
▪ 会计专业职务与会计专业技术资格 1、区别:
▪ 职务 → 相当于“职称”;单位聘任、在后
▪ 资格 → 担任职务的资格;考试取得、在前
2024/4/2
总会计师﹡
1、国有资产占控股地位或主导地位的大、中型 企业必须设置总会计师,任免总会计师应当符合 规定,总会计师行使规定的职权; 2、凡是设置总会计师的单位,不应当再设置与总 会计师职责重叠的行政副职; 3、会计人员的任用、晋升、调动、奖惩,应当事 先征求总会计师的意见;财会机构负责人或者会 计主管人员的人选,应当由总会计师进行业务考 核,依照有关规定审批。
(一)申请设立的条件
批准机关:所在地县级以上人民政府财政部门。具体审批机 关由省级和计划单列市人民政府财政部门确定。
条件(4): 有3名以上持有会计从业资格证书的专职从业人员 主管代理记账业务的负责人必须具有会计师以上专业技术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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行政处分与行政处罚的不同
不同 形式
对象
对象的 属性
行政处分 国家工 个人 作人员
形式
荣誉、 资格、 职位
执行机 关
内部行 为
行政处罚 各种违 个人、 荣誉、 外部行 法者 单位 财产、 为 人身
2024/4/2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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二、违反会计法律应承担的法律责任
(一)违法行为(经常有多选题)
2024/4/2
13
(五)会计从业资格管理机构实施监督检查 的内容
持有证书及注册登记情况 从事会计工作和执行会计制度的情况 遵守职业道德情况 接受继续教育情况
2024/4/2
14
四、会计专业职务与资格
▪ 会计专业职务与会计专业技术资格 1、区别:
▪ 职务 → 相当于“职称”;单位聘任、在后
▪ 资格 → 担任职务的资格;考试取得、在前
2024/4/2
总会计师﹡
1、国有资产占控股地位或主导地位的大、中型 企业必须设置总会计师,任免总会计师应当符合 规定,总会计师行使规定的职权; 2、凡是设置总会计师的单位,不应当再设置与总 会计师职责重叠的行政副职; 3、会计人员的任用、晋升、调动、奖惩,应当事 先征求总会计师的意见;财会机构负责人或者会 计主管人员的人选,应当由总会计师进行业务考 核,依照有关规定审批。
财经法规与会计职业道德完整ppt课件
(3)季节性生产的单位,也应当以1月1日至12月31日为一
个会计年度
.
35
5、记账本位币
可以是人民币,也可以是外币作为记账本位币,但编 制财务会计报告应当折算为人民币
6、会计电算化必须符合国家统一的的规定
7、正确使用会计文字记录
我国境内的国家机关、社会团体、公司、企业、事业 单位和其他组织,应当使用中文,民族自治地区可以 同时使用民族文字
财经法规与会计职业道德
毕业找工作的面试的时候,面试人问你会不会 做假账,你应该如何回答?
我觉得比较好的回答是:
我会依据国家的财经法规,为公司合理避税, 适当调整收入和费用,因为为了公司的利益, 公司的账目必须经得起考验,这也是会计的职 责之一。
.
2
学习财经法规的好处
1、学习了财经法规,你懂得了相关法律,你在会计 工作中就可以不触犯法律。
(2)担任单位会计机构负责人的, 除取得会计从 业资格证书外,还应当具备会计师以上专业技术 职务资格或从事会计工作三年以上经历。”
这两个是会计人员的任职要求
.
28
第三节 会计核算 考试重点,分值高
会计核算包括7项内容: 1、会计核算的总体要求 2、会计核算的其他要求 3、会计凭证 4、会计账簿 5、财务会计报告 6、财产清查 7、会计档案的管理
关系的法律规范。( × )
.
11
1.1会计法律制度的构成
会 ( (2由生计12、国活))会行务中《 《计政院某企 总行法有些业 会政规关方财 计法包部面规务师门括会—会条拟计:—计例定关是》报并系指告经的由条国法国务律例务院规》院批范制准。定发制《并布订会发,依计布调据法,整是》或经者济
学习的重点在于: 1、制定机关 2、组成部分 3、法律效力等级 4、会区分哪些属于会计法律、会计行政法规和国家统一 的会计制度
财经法规与会计职业道德第四章
六、决算 决算制度包括决算草案的编制和审批
决算草案由各级政府、各部门、各单位在每 一预算年度终了后按国务院规定的时间编制。
编制原则:合法、准确完整、报送及时。 财政部根据中央各部门决算草案汇总编制中 央决算草案,报国务院审定后,由国务院提请全 国人民代表大会常务委员会审查和批准。 县级以上地方各级政府财政部门编制本级预 算草案,报本级政府审查后,由本级政府提请本 级人民代表大会常务委员会审查和批准。 乡、民族乡、镇政府编制本级决算草案,提 请本级人民代表大会审查和批准。
(2)属于地方预算的政府采购项目,其集中采购 目录由省、自治区、直辖市人民政府或者其授权的机构
确定并公布。 2.政府采购限额标准 (1)属于中央预算的政府采购项目,由国务院确
定并公布; (2)属于地方预算的政府采购项目,由省、自治
区、直辖市人民政府或者其授权的机构确定并公布。
(四)政府采购的对象范围
『正确答案』ACD 『答案解析』组织中央和地方预算执行是 国务院财政部的职权。
四、预算收入与预算支出 国家预算由预算收入和预算支出组成。 07年我国实施了政府收支分类改革。 (一)预算收入(6类)
包括:税收收入、社会保险基金收入、非税 收入、贷款转贷回收本金收入、债务收入、转移 性收入等。
(二)预算支出
政府采购的对象包括货物、工程和服务。
三、政府采购的原则
(一)公开透明原则 (二)公平竞争原则 (三)公正原则 公正原则是为采购人与供应商之间在政府采 购活动中出于平等地位而确立的。 公正原则要求政府采购要按照事先约定的条 件和程序进行,对所有供应商一视同仁,不得有 歧视条件和行为。 (四)诚实信用原则 公平竞争是核心、公开透明是体现,公正和 诚实信用是保障。
四、政府采购的功能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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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 3、如文档侵犯您的权益,请联系客服反馈,我们会尽快为您处理(人工客服工作时间:9:00-18:30)。
(二)作用---具有分配、调控和监督职能
1.财力保证作用; 2.调节制约作用; 3.反映监督作用。
(三)国家预算的级次划分
我国国家预算实行一级政府一级预算,设立 中央,省(自治区、直辖市),设区的市(自治 州),县(不设区的市、市辖区),乡(镇)5 级预算。如,中央——广西省——南宁市——青 秀区——大沥镇 5 级
定程序审查和批准的预算收支计划。 (1)编制依据:应当参考上一年预算执行情况和本年度收
支预测进行编制。 (2)编制内容:按照复式预算编制,分为政府公共预算、
国有资本经营预算、社会保障预算和其他预算。
12
第一节 预算法律制度
中央预算的编制内容: ①本级预算收入和支出;②上一年度结余用于本年度
安排的支出;③返还或者补助地方的支出;④地方上解 的收入。 【提示】中央财政本年度举借的国内外债务和还本付息数额 应当在本级预算中单独列示。 地方各级政府预算的编制内容:
①本级预算收入和支出;②上一年度结余用于本年度 安排的支出;③上级返还或者补助的收入;④返还或者 补助下级的支出;⑤上解上级的支出;⑥下级上解的收 入。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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第一节 预算法律制度
(二)预算的审批:
概念:预算的审批是指国家各级人大对同级政府所提出的预 算草案进行审查和批准的活动。预算草案经审批生效, 就成为正式的国家预算,并具有法律约束力,非经法定 程序,不得改变。
(二)预算支出 从内容上看:
1.经济建设支出 2.事业发展支出,如教育、科学、文化、卫生、体育 等。 3.国家管理费用支出 4.国防支出 5.各项补贴支出,如农业生产资料价差补贴。——这 两年的惠农政策很多,以旧换新等等。 6.其他支出,如:抚恤和社会福利救济费支出;实行 归口管理的行政事业单位离退休经费支出等。
国有资产收益:指各部门和各单位占有、使用和依
法处分境内外国有资产产生的收益,按照国家有关规定 应当上缴预算的部分;
专项收入:是根据特定需要由国务院批准或者经国
务院授权由财政部批准,设置、征集和纳入预算管理、 有专项用途的收入。
分为中央预算收入、地方预算收入、中央和地 方预算共享收入。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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第一节 预算法律制度
审批:中央预算由全国人民代表大会审查和批准。国务院在 全国人民代表大会举行会议时,向大会作关于中央和地 方预算草案的报告。地方各级政府预算由本级人民代表 大会审查和批准。地方各级政府在本级人民代表大会举 行会议时,向大会作关于本级总预算草案的报告。
批复:各级政府预算经本级人民代表大会批准后,本级政府 财政部门应当及时向本级各部门批复预算。各部门应当 及时向所属各单位批复预算。
从主体上讲:
预算支出分为中央预算支出和地方预算支出。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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第一节 预算法律制度
五、预算组织程序
预算组织程序,即国家在预算管理方面依序进行的各 个工作环节所构成的有秩序活动的总体,主要包括预算 的编制、审批、执行和调整。
(一)预算的编制
1.预算年度:自公历1月1日起,至l2月31日止。 2.预算草案,是指各级政府、各部门、各单位编制的未经法
第四章 财政法律制度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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第四章 财政法律制度
第一节 预算法律制度 第二节 政府采购法律制度 第三节 国库集中收付制度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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第一节 预算法律制度
一、预算法律制度的构成
预算法律制度由《预算法》和《预算法实施 条例》构成。
《预算法》是调整在国家进行预算资金的筹集、 分配、使用和管理过程中发生的经济关系的法律 规范的总称。备案:预算批准后要及时向上源自政府和本级人大常委会备案。14
第一节 预算法律制度
(三)预算的执行
1.各级预算在批准后由本级政府组织执行,具体工作 由本级政府财政部门负责。包括预算收入和预算支出的 执行,在执行的过程中必须坚持依法、及时、足额。
2.国库的设置与管理:预算的收入和支出必须通过国 库进行。国库是办理预算收入的收纳、划分、留解和库 款支拨的专门机构,分为中央国库和地方国库。县级以 上各级预算必须设立国库;具备条件的乡、民族乡、镇 也应当设立国库。
编制、执行本部门、本单位预算、决算,并向本级政 府财政部门报告预算的执行情况、按照国家规定上缴预 算收入,安排预算支出,并接受国家有关部门的监督。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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第一节 预算法律制度
四、预算收入与预算支出
(一)预算收入
税收收入;依照规定应当上缴的国有资产收益;专 项收入;其他收入。 除预算收入外,各地方、部门、各 单位还有一部分预算外资金,也是国家的财政收入。
预算)和汇总的下一级总预算组成;没有下一级 预算的,总预算即指本级预算。如乡级预算没有 下一级预算,因此总预算就是它的本级预算。
4.部门单位预算 各部门预算是由本部门所属各单位预算组成。
单位预算是指列入部门预算的国家机关、社会团 体和其他单位的收支预算。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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第一节 预算法律制度
三、预算管理的职权
(一)各级人民代表大会的职权 各级人民代表大会的职权有审查权、批准权(对本级
3.预算执行情况的报告:政府财政部门每月向本级政 府报告预算执行情况。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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第一节 预算法律制度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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第一节 预算法律制度
(四)国家预算的构成
国家预算按预算的级次分类——中央预算和地 方预算。
1.中央预算 中央政府预算(简称中央预算)由中央各部
门(含直属单位)的预算组成。 2.地方预算 地方预算由各省、自治区、直辖市总预算组
成。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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第一节 预算法律制度
3.总预算 地方各级总预算由本级政府预算(简称本级
和下级)、变更撤销权(对本级常委会); 各级人大常委会的职权有:监督权、审批权(对本级
政府)、撤销权(对本级政府和下级人大)。 特殊:设立预算的乡、民族乡、镇,由于不设立人大
常委会,因而其职权中还包括由人大常委会行使的监督 权等。 (二)各级财政部门的职权
编制权、执行权、提案权、报告权。 (三)各部门、各单位的职权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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第一节 预算法律制度
二、国家预算
(一)概念:国家预算,是经法定程序批准的 国家对会计年度内的收入和支出的预先计划,是 实现财政职能的基本手段,反映国家的施政方针 和社会经济政策,规定政府活动的范围和方向, 包括中央预算和地方预算。 编制原则: 公开性、可靠性、完整性、统一性、年度性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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第一节 预算法律制度
1.财力保证作用; 2.调节制约作用; 3.反映监督作用。
(三)国家预算的级次划分
我国国家预算实行一级政府一级预算,设立 中央,省(自治区、直辖市),设区的市(自治 州),县(不设区的市、市辖区),乡(镇)5 级预算。如,中央——广西省——南宁市——青 秀区——大沥镇 5 级
定程序审查和批准的预算收支计划。 (1)编制依据:应当参考上一年预算执行情况和本年度收
支预测进行编制。 (2)编制内容:按照复式预算编制,分为政府公共预算、
国有资本经营预算、社会保障预算和其他预算。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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第一节 预算法律制度
中央预算的编制内容: ①本级预算收入和支出;②上一年度结余用于本年度
安排的支出;③返还或者补助地方的支出;④地方上解 的收入。 【提示】中央财政本年度举借的国内外债务和还本付息数额 应当在本级预算中单独列示。 地方各级政府预算的编制内容:
①本级预算收入和支出;②上一年度结余用于本年度 安排的支出;③上级返还或者补助的收入;④返还或者 补助下级的支出;⑤上解上级的支出;⑥下级上解的收 入。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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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二)预算的审批:
概念:预算的审批是指国家各级人大对同级政府所提出的预 算草案进行审查和批准的活动。预算草案经审批生效, 就成为正式的国家预算,并具有法律约束力,非经法定 程序,不得改变。
(二)预算支出 从内容上看:
1.经济建设支出 2.事业发展支出,如教育、科学、文化、卫生、体育 等。 3.国家管理费用支出 4.国防支出 5.各项补贴支出,如农业生产资料价差补贴。——这 两年的惠农政策很多,以旧换新等等。 6.其他支出,如:抚恤和社会福利救济费支出;实行 归口管理的行政事业单位离退休经费支出等。
国有资产收益:指各部门和各单位占有、使用和依
法处分境内外国有资产产生的收益,按照国家有关规定 应当上缴预算的部分;
专项收入:是根据特定需要由国务院批准或者经国
务院授权由财政部批准,设置、征集和纳入预算管理、 有专项用途的收入。
分为中央预算收入、地方预算收入、中央和地 方预算共享收入。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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第一节 预算法律制度
审批:中央预算由全国人民代表大会审查和批准。国务院在 全国人民代表大会举行会议时,向大会作关于中央和地 方预算草案的报告。地方各级政府预算由本级人民代表 大会审查和批准。地方各级政府在本级人民代表大会举 行会议时,向大会作关于本级总预算草案的报告。
批复:各级政府预算经本级人民代表大会批准后,本级政府 财政部门应当及时向本级各部门批复预算。各部门应当 及时向所属各单位批复预算。
从主体上讲:
预算支出分为中央预算支出和地方预算支出。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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第一节 预算法律制度
五、预算组织程序
预算组织程序,即国家在预算管理方面依序进行的各 个工作环节所构成的有秩序活动的总体,主要包括预算 的编制、审批、执行和调整。
(一)预算的编制
1.预算年度:自公历1月1日起,至l2月31日止。 2.预算草案,是指各级政府、各部门、各单位编制的未经法
第四章 财政法律制度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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第四章 财政法律制度
第一节 预算法律制度 第二节 政府采购法律制度 第三节 国库集中收付制度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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一、预算法律制度的构成
预算法律制度由《预算法》和《预算法实施 条例》构成。
《预算法》是调整在国家进行预算资金的筹集、 分配、使用和管理过程中发生的经济关系的法律 规范的总称。备案:预算批准后要及时向上源自政府和本级人大常委会备案。14
第一节 预算法律制度
(三)预算的执行
1.各级预算在批准后由本级政府组织执行,具体工作 由本级政府财政部门负责。包括预算收入和预算支出的 执行,在执行的过程中必须坚持依法、及时、足额。
2.国库的设置与管理:预算的收入和支出必须通过国 库进行。国库是办理预算收入的收纳、划分、留解和库 款支拨的专门机构,分为中央国库和地方国库。县级以 上各级预算必须设立国库;具备条件的乡、民族乡、镇 也应当设立国库。
编制、执行本部门、本单位预算、决算,并向本级政 府财政部门报告预算的执行情况、按照国家规定上缴预 算收入,安排预算支出,并接受国家有关部门的监督。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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第一节 预算法律制度
四、预算收入与预算支出
(一)预算收入
税收收入;依照规定应当上缴的国有资产收益;专 项收入;其他收入。 除预算收入外,各地方、部门、各 单位还有一部分预算外资金,也是国家的财政收入。
预算)和汇总的下一级总预算组成;没有下一级 预算的,总预算即指本级预算。如乡级预算没有 下一级预算,因此总预算就是它的本级预算。
4.部门单位预算 各部门预算是由本部门所属各单位预算组成。
单位预算是指列入部门预算的国家机关、社会团 体和其他单位的收支预算。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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第一节 预算法律制度
三、预算管理的职权
(一)各级人民代表大会的职权 各级人民代表大会的职权有审查权、批准权(对本级
3.预算执行情况的报告:政府财政部门每月向本级政 府报告预算执行情况。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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第一节 预算法律制度
(四)国家预算的构成
国家预算按预算的级次分类——中央预算和地 方预算。
1.中央预算 中央政府预算(简称中央预算)由中央各部
门(含直属单位)的预算组成。 2.地方预算 地方预算由各省、自治区、直辖市总预算组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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第一节 预算法律制度
3.总预算 地方各级总预算由本级政府预算(简称本级
和下级)、变更撤销权(对本级常委会); 各级人大常委会的职权有:监督权、审批权(对本级
政府)、撤销权(对本级政府和下级人大)。 特殊:设立预算的乡、民族乡、镇,由于不设立人大
常委会,因而其职权中还包括由人大常委会行使的监督 权等。 (二)各级财政部门的职权
编制权、执行权、提案权、报告权。 (三)各部门、各单位的职权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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第一节 预算法律制度
二、国家预算
(一)概念:国家预算,是经法定程序批准的 国家对会计年度内的收入和支出的预先计划,是 实现财政职能的基本手段,反映国家的施政方针 和社会经济政策,规定政府活动的范围和方向, 包括中央预算和地方预算。 编制原则: 公开性、可靠性、完整性、统一性、年度性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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第一节 预算法律制度