生产现场安全规定(最新版)
最新版建设工程安全生产管理条例
3.本条例的贯彻实施,对于提升建设工程安全生产水平,保障人民群众生命财产安全,维护社会稳定和经济发展具有重要意义。各级政府及有关部门应当高度重视,切实加强组织领导,确保本条例得到有效执行。
最新版建设工程安全生产管理条例是对我国建设工程安全生产管理的一次全面规范和提升。条例明确了建设工程各方主体的安全生产责任,规定了建设工程安全生产的条件、措施和管理制度,强化了监督管理和法律责任,同时注重先进技术的应用和国际合作交流。通过本条例的实施,将进一步增强建设工程安全生产意识,提高安全生产管理水平,为我国建筑业的持续健康发展提供坚实保障。各级政府及有关部门、建设工程各方主体应当严格遵守本条例,共同努力,确保建设工程安全生产形势稳定向好。
六、法律责任
1.违反本条例规定,造成生产安全事故的,依法承担赔偿责任;构成犯罪的,依法追究刑事责任。
2.政府有关部门及其工作人员在建设工程安全生产监督管理工作中滥用职权、玩忽职守、徇私舞弊的,依法给予处分;构成犯罪的,依法追究刑事责任。
七、附则
1.军事建设工程的安全生产管理,按照中央军事委员会的有关规定执行。
(4)对安全生产管理情况进行定期评估,及时改进安全生产管理措施。
五、监督管理(续)
4.政府有关部门应当采取以下措施加强监督管理:
(1)建立和完善建设工程安全生产监督管理制度,规范监督管理工作;
(2)对建设工程各方主体的安全生产资质、条件进行审查,依法发放相关许可证;
(3)对建设工程项目进行定期检查,对发现的安全生产违法行为依法予以处罚;
(4)阻碍、拒绝安全生产监督检查的。
6.法律、行政法规对建设工程安全生产违法行为另有处罚规定的,从其规定。
十五、过渡条款
1.本条例实施前已经开工的建设工程,应当自本条例施行之日起6个月内,补办本条例规定的相关手续。
生产现场检修作业安全规定(最新)
沙钢集团职业健康安全/环境管理体系作业文件SGEO.03.10.02-2007检修作业安全管理规定为切实加强检修施工安全管理,落实各项检修作业安全保障措施,明确各级安全责任,确保各项检修作业的安全顺利进行,特制定本规定。
1 主题内容本规定明确了我公司检修作业的安全管理基本原则、检修组织管理、检修准备工作、检修安全工作措施、检修竣工验收的安全管理规定。
2 适用范围本规定所涉及的检修作业,是指生产区域内的各类设备大(中)修、定修与抢修,以及技改、基建施工等作业。
3 部门职责3.1 动力设备环保处负责设备检修的综合协调、监督检查、竣工验收等工作。
3.2 安全保卫处负责对各检修项目检修安全方案的审定和检修作业现场的安全监管,以及与检修施工单位签订安全合同。
3.3检修车间、分厂负责本车间、本区域及外协单位检修的总体协调管理,做好所有进场检修人员的安全教育及交底,以及安全检查与考核等工作。
3.4 承修单位负责针对所承接的检修施工项目,制定详细的检修施工安全方案,提交检修车间、分厂及公司相关职能部门审核后予以实施,严格服从检修车间、分厂及公司职能处室管理,并对本单位所有检修人员的安全负责。
3.5煤气防护站负责煤气设备(设施)检修作业安全方案的审定,以及重大煤气作业前的安全确认和现场监护。
3.6 技改处负责技改项目安全方案的论证工作,主要针对技改项目是否符合国家相关标准,并负责对技改实施过程进行跟踪检查。
3.7 生产调度中心负责检修期间生产调度,以及检修施工现场的监督检查与协调工作。
3.8 综合工程部负责开挖施工、基建施工、油漆施工等作业方案的审核,督促施工单位及时与职能部门签订安全合同,并办理进场施工许可证,主动与检修车间、分厂协调,并对检修实施过程进行跟踪检查。
3.9 供应处负责外协检修单位的资质审查、合同签订,督促检修单位及时与职能部门签订安全合同,并办理进场施工许可证,主动与检修车间和分厂协调,并对检修实施过程进行跟踪检查。
最新建筑施工现场安全管理安全技术规范(标准全检查标准
建筑施工现场安全管理安全技术规范(标准)安全检查标准施工现场安全管理的基本要求安全生产需要制度保证,需要技术支撑,为了确保安全生产,减少伤亡事故的发生,建设部颁发了一系列相关的安全生产法规、技术规范、标准,对企业和施工现场安全管理、文明施工以及施工工艺、安全操作要求等方面均作出了明确的规定,为提升建筑施工安全生产管理水平,确保安全生产提供了可靠的依据和坚实的基础。
安全管理的核心内容就是要在生产的整个过程中遵循和落实以上要求。
第一节安全管理•建筑施工现场安全管理有十个方面的内容,(插入评分汇总表)安全管理是建筑施工现场安全生产的关键工作,也是建筑施工现场安全管理工作的综合体现。
•施工现场安全管理落实,是造成生产安全事故的主要原因之一,在生产安全事故的分析中有89%都不是因技术解决不了的问题而造成生产安全事故,都是因违章等原因而造成(违章指挥、违章操作、违反劳动纪律等)。
我国建设工程安全生产状况(总体情况)根据建设部的统计数据,2014年全国共发生房屋建筑和市政工程建筑施工事故859起、死亡1012人,与2006相比,事故起数下降了3.27%,死亡人数下降了3.44%,其中共发生建筑施工较大及以上事故(一次死亡3人及3人以上事故)35起、死亡144人(其中重大事故2起,死亡21人),与2006相比,事故起数下降了10.26%,死亡人数下降了1.37%,具体如图1.1和图1.2。
通过2006年和2007年的建筑施工安全生产事故统计对比表明:虽然我国建设工程安全生产整体状况有所好转,但建筑安全生产形势仍然比较严峻。
主要表现在:一是事故总量仍然较大;二是下降幅度趋减;三是重特大事故多发。
这表明我国仍处在建筑施工频繁发生的时期,建筑安全生产形势又将面临新的考验。
(多年的统计数据及变化规律在有关文献上有分析)(一)事故多发的主要类型:主要是高处坠落、坍塌、物体打击、触电、起重伤害等。
(图)(二)事故发生部位(图)(三)发生事故工程基本建设程序履行情况(一)安全生产责任制•(1)企业应建立健全安全生产责任制,规定和落实企业各级领导、各个部门、各类人员在各自职责范围内对安全生产履行的职责和应负的责任。
新安全生产法(2021版)第四十三条解读
第四十三条生产经营单位进行爆破、吊装、动火、临时用电以及国务院应急管理部门会同国务院有关部门规定的其他危险作业,应当安排专门人员进行现场安全管理,确保操作规程的遵守和安全措施的落实。
◆条文主旨本条是关于爆破、吊装、动火、临时用电等危险作业的现场安全管理的规定。
◆条文释义爆破、吊装、动火、临时用电作业具有较大的危险性,容易发生事故,而且一旦发生事故,将会对作业人员和有关人员造成较大的伤害。
因此,进行危险作业时,作业人员必须严格按照操作规程进行操作,同时生产经营单位应当采取必要的事故防范措施,以防止生产安全事故的发生。
一、爆破、吊装、动火、临时用电的危险性考虑到爆破、吊装、动火、临时用电等作业的危险性,在事故防范措施中,很重要的一项就是安排专门的人员进行作业场所的安全管理。
现场安全管理人员一方面可以检查作业场所的各项安全措施是否得到落实,另一方面可以监督从事危险作业的人员是否严格按有关操作规程进行操作。
同时,现场安全管理人员可以对作业场所的各种情况进行及时协调,发现事故隐患及时采取措施进行紧急排除。
需要注意的是,动火和临时用电是本次法律修改新增内容,主要考虑是吸取近些年有关生产安全事故的教训和经验。
2021年1月山东栖霞笏山金矿重大爆炸事故和2021年2月山东招远曹家洼金矿较大火灾事故,都是因为企业项目管理混乱,动火、临时用电等危险作业管理不规范,从而导致了事故灾难的发生。
二、爆破、吊装、动火、临时用电的安全要求爆破、吊装、动火、临时用电是比较常见的作业方式、特别是在矿山、建筑施工以及在大型机械制造等单位更是经常采用这几种作业方式。
由于爆破、吊装、动火、临时用电是危险作业,为达到既方便施工又保证安全的目的,必须规定一些特殊的安全管理要求,这也是实践中的一贯做法。
比如,申请从事爆破作业的单位,应当具备一定的条件,如有符合国家有关标准和规范的民用爆炸物品专用仓库,有具备相应资格的安全管理人员、仓库管理人员和具备国家规定执业资格的爆破作业人员,有符合国家标准、行业标准的爆破作业专用设备等。
安全生产管理制度(最新版)
安全生产管理制度(最新版)安全生产管理制度(最新版)一、施工组织设计与专项安全施工方案编审制度1. 施工组织设计应包含安全生产内容,明确施工过程中的安全措施及应急预案。
2. 专项安全施工方案需针对工程特点、施工方法及现场环境制定,包括但不限于:脚手架、电气、机械设备、防火、防爆、防尘、防毒、防雷、排水等安全措施。
3. 施工组织设计与专项安全施工方案由项目负责人组织编制,报企业技术负责人审批。
4. 施工组织设计与专项安全施工方案审批通过后,由项目安全管理部门负责监督执行,并对执行情况进行定期检查。
二、安全技术措施计划执行制度1. 施工单位应制定安全技术措施计划,明确安全生产目标、措施、责任人、完成时间等内容。
2. 安全技术措施计划应结合工程实际,针对施工过程中的安全隐患,制定相应的预防措施。
3. 安全技术措施计划由项目负责人负责组织编制,报企业安全管理部门审批。
4. 安全技术措施计划审批通过后,由项目负责人组织执行,项目安全管理部门负责监督。
5. 项目安全管理部门应定期对安全技术措施计划的执行情况进行检查,发现问题及时整改,确保措施落实到位。
6. 施工过程中,如需调整安全技术措施计划,应按原审批程序报批,经批准后方可实施。
三、安全技术交底制度1. 施工前,项目负责人应对施工人员进行安全技术交底,确保每位施工人员了解工程特点、施工方案、安全措施及应急预案。
2. 技术交底应包括施工过程中的关键工序、特殊作业环节、潜在安全风险及应对措施。
3. 技术交底记录应由施工人员签字确认,并存档备查。
4. 技术交底应定期进行,以适应施工进度和现场环境变化。
四、架体、设备安装验收制1. 架体和设备安装完成后,必须由项目负责人组织专业人员进行验收。
2. 验收内容包括架体、设备的稳定性、安全性、功能性及与施工方案的符合性。
3. 验收合格后,由验收人员签字确认,并出具验收报告。
4. 验收不合格的架体和设备,应立即整改,直至验收合格后方可投入使用。
施工现场安全生产责任体系规范【最新版】
1 总则1.0.1 为了建立施工现场安全生产责任体系,促进安全生产责任体系的科学化、规范化、制度化,以适应施工现场安全生产管理的需要,制定本规范。
1.0.2 规范合用于本企业所承建的建设工程施工现场安全生产责任体系的建立及管理。
1.0.3 建立施工现场安全生产责任体系必须坚持全员参预、责任明确、注重实效、持续完善的原则。
1.0.4 施工现场安全生产责任的建立及管理除遵循本规范外,还应符合有关国家法律、行政法规及强制性标准的规定。
2 术语2.0.1 企业本规范制定和发布单位,不泛指其他生产经营单位。
2.0.2 第一责任人企业法定代表人在承包建设工程施工项目上的委托代理人,通常称项目经理或者项目负责人,对施工现场安全生产管理负全面责任。
2.0.3 其他项目负责人在承包建设工程施工项目上,受项目经理或者项目负责人领导并协助其工作的项目副经理、项目技术负责人等。
2.0.4 专职安全生产管理人员由企业委派负责对施工现场安全生产进行监督管理的专职管理人员。
2.0.5 责任份内应做的事情;没有做好份内的事,于是应当承担的过失。
2.0.6 安全生产责任安全生产方面应当做的事情;没有做好安全生产方面应做的事,于是应当承担的过失。
2.0.7 文件企业及施工现场管理所需的包括管理规章、通知书、任命书、合同、协议书、责任状、检查记录及考核记录等所有文字资料。
2.0.8 程序企业及施工现场以制度、规章、规程等形式确定的办事规则。
2.0.9 第一负责部门施工现场管理中承担相关安全生产责任的牵头负责部门或者主要负责部门,并以文件形式予以确认。
2.0.10 第一负责人施工现场管理中承担相关安全生产责任的主要部门负责人或者牵头负责人,并以文件形式予以确认。
2.0.11 管理层施工现场直接受项目经理或者项目负责人领导并协助其工作的项目副经理、项目技术负责人岗位及相关部门。
2.0.12 操作层在施工现场管理层领导下的各部门(含分包单位)、作业班组及各岗位。
施工现场用火作业安全管理规定【最新版】
施工现场用火作业安全管理规定1.总则1.1. 为了确保施工进度和装置生产安全,防止火灾、爆炸事故的发生,根据公司用火作业安全管理规定特制定本专项管理规定。
1.2. 本规定适用于公司施工现场预制、加工场所和安装现场内的承包商的动火作业管理。
1.3. 在施工区域内一般用火只需办理固定用火作业票。
1.4. 在装置区域动火作业时,需执行公司相关动火规定。
1.5. 施工装置与生产装置碰管作业动火和施工区域与生产装置间距少于15米的用火作业比照1.4执行。
1.6. 本规定未尽事宜或存在与国家和行业有关规定相抵触之处,则按国家和行业有关规定执行。
2.职责2.1. 公司HSE职责对施工作业现场承包商的动火作业进行检查监督。
2.2. 总包商/监理公司职责负责现场的动火检查、监护。
3. 用火作业内容3.1. 各种焊接、切割作业;3.2. 喷灯、火炉、液化气炉、电炉;3.3. 防腐、衬里作业;3.4. 化学清洗及脱脂作业;3.5. 热处理作业和化学检测作业;3.6. 火焰煨管,熬制沥青作业;3.7. 爆破作业和锤击作业;3.8. 机动车辆进入施工现场。
4. 一般规定4.1. 用火作业施工人员上岗前,必须按规定进行上岗前的用火安全教育,掌握用火作业的安全基础知识,并会使用消防器材;4.2. 用火作业的施工现场,必须配置消防器材,并保持消防道路畅通;4.3. 用火前必须进行施工交底,熟悉工作范围、周围环境、撤离路线;4.4. 按规定办理动火票,明确监护人;4.5. 用火作业部位附近有可燃、易燃、易爆物品,在未作清理或未采取有效的安全防范措施(即用火作业部位附近必须放置有效的灭火器材)前,不得动火;4.6. 与外部相连的管道与设备,在未查清有无险情之前,不得动火;4.7. 附近有与明火作业相抵触的工种在作业时,不得动火;4.8. 在有可燃、易爆气体的区域进行爆破和锤击作业时,应先对现场的可燃、易爆气体含量进行分析,分析合格后,方可进行作业;4.9. 油漆作业地点周围的30米半径内,作业时及作业完毕后的24小时以内,不得动用明火;4.10. 在设备、容器内进行防腐、衬里作业时,作业人员不得穿产生火花的钉子鞋和衣服,不得携带火种,严禁在衬里作业的同时进行电火花检测及针孔检测;4.11. 进行化学清洗、脱脂和防腐涂料涂刷作业的场所应严禁烟火;4.12. 进行静电喷漆作业时,应进行静电接地,防止产生静电火花;4.13. 施工完毕,应仔细检查清理现场,熄灭火种、切断电源后方可离开;5. 高处作业用火规定5.1. 高处作业用火时,必须设置防止火花飞溅坠落的设施,并对其下方的可燃物、易燃物、机械设备、电缆、气瓶等采取可靠的防护措施,否则不准动火;5.2. 高处作业用火时,不得与防腐施工同时进行垂直交叉作业;5.3. 高处电焊、氩弧焊作业人员在未到达作业位置之前,不得开启电源;5.4. 高处交叉动火作业时,应设专人监护;5.5. 风力大于5级时禁止高处作业用火。
《中华人民共和国安全生产法》(最新版)
2023年度:中华人民共和国安全生产法第一章总则第一条为了加强安全生产工作,防止生产安全事故,保护人民群众的生命财产安全,制定本法。
第二条国家实行安全生产的方针是:预防为主、安全第一;综合治理、综合防护;依法管理、分类施策;责任落实、各负其责。
第一节法律地位第三条国家保障安全生产,鼓励和支持安全生产科学技术的研究和应用。
第四条生产经营单位应当符合国家安全标准、规程和有关安全生产的法律、法规的规定,落实安全生产责任,采取必要的技术措施和其他措施,确保安全生产。
第二节安全生产的基本原则第五条安全生产工作必须坚持的原则是:(一)安全第一;(二)预防为主;(三)综合治理;(四)责任制。
第六条企业应当确定安全生产方针和目标,制定安全生产规章制度和操作规程,加强生产场所、设备、生产工艺、劳动保护等方面的管理,促进安全生产。
第三节安全生产的组织领导第七条国务院负责全国安全生产工作的领导和管理。
第八条国家建立安全生产委员会制度,明确安全生产委员会的职责和组成。
第九条生产经营单位应当建立健全安全生产管理机构,明确安全生产管理人员的职责和权限。
第十条安全生产管理人员应当具有专业知识和管理能力,在日常工作中起带头作用。
第四节安全生产的职责第十一条生产经营单位的主要负责人对本单位的安全生产工作负总责。
第十二条企业应当设立安全生产管理机构,配备必要的安全部门,并在每个班次聘请专职安全生产管理人员。
第十三条安全生产管理人员应当认真履行职责,发现存在安全生产隐患和违章行为时,有权制止并报告上级主管部门。
第十四条生产经营单位应当建立安全生产责任制。
企业主要负责人、生产经营单位的安全生产管理人员、生产一线员工、外来承包单位和个体工商户等,应当按照各自的职责,共同参与安全生产工作。
第五节安全生产的监督检查第十五条国家建立安全生产监督管理制度,依法加强安全生产监督检查,保障人民群众生命财产安全。
第十六条安全生产监管部门对生产经营单位进行监督检查时,有权进入该单位的生产经营场所及其他地点,核实有关安全生产的情况,并向被检查单位和有关责任人员了解有关情况。
施工现场安全生产责任体系规范【最新版】
施工现场安全生产责任体系规范1总则1.0.1 为了建立施工现场安全生产责任体系,促进安全生产责任体系的科学化、规范化、制度化,以适应施工现场安全生产管理的需要,制定本规范。
1.0.2 规范适用于本企业所承建的建设工程施工现场安全生产责任体系的建立及管理。
1.0.3 建立施工现场安全生产责任体系必须坚持全员参与、责任明确、注重实效、持续完善的原则。
1.0.4 施工现场安全生产责任的建立及管理除遵循本规范外,还应符合有关国家法律、行政法规及强制性标准的规定。
2术语2.0.1 企业本规范制定和发布单位,不泛指其他生产经营单位。
2.0.2 第一责任人企业法定代表人在承包建设工程施工项目上的委托代理人,通常称项目经理或项目负责人,对施工现场安全生产管理负全面责任。
2.0.3 其他项目负责人在承包建设工程施工项目上,受项目经理或项目负责人领导并协助其工作的项目副经理、项目技术负责人等。
2.0.4 专职安全生产管理人员由企业委派负责对施工现场安全生产进行监督管理的专职管理人员。
2.0.5 责任分内应做的事情;没有做好分内的事,因而应当承担的过失。
2.0.6 安全生产责任安全生产方面应当做的事情;没有做好安全生产方面应做的事,因而应当承担的过失。
2.0.7 文件企业及施工现场管理所需的包括管理规章、通知书、任命书、合同、协议书、责任状、检查记录及考核记录等所有文字资料。
2.0.8 程序企业及施工现场以制度、规章、规程等形式确定的办事规则。
2.0.9 第一负责部门施工现场管理中承担相关安全生产责任的牵头负责部门或主要负责部门,并以文件形式予以确认。
2.0.10 第一负责人施工现场管理中承担相关安全生产责任的主要部门负责人或牵头负责人,并以文件形式予以确认。
2.0.11 管理层施工现场直接受项目经理或项目负责人领导并协助其工作的项目副经理、项目技术负责人岗位及相关部门。
2.0.12 操作层在施工现场管理层领导下的各部门(含分包单位)、作业班组及各岗位。
施工现场安全生产管理制度
施工现场安全生产管理制度施工现场安全生产管理制度施工现场安全生产管理制度1安全设施禁止乱动和拆除,违者处以50—500元罚款,并赔偿所有损失。
10.团结工友,关心他人,严禁打架、斗殴。
否则见一起打架、斗殴事件罚班组20xx元;造成伤害他人的责任有班组长和当事责任人承担,并与肇事者解除合同,将其开除出施工队伍,造成严重后果的送交司法机关处理。
11.不按操作规程操作机具、不听整改指令的,处以50-100元的罚款。
违章操作引起的安全事故,由其班组和本人负全部责任。
12.职工安全罚款次数和金额累计最多的班组,班组长将受到管理不力处罚,罚款为500—10000元。
13.班组长上班前要做好安全技术交底,并做好记录,每月发放工资要对班前记录检查后签发。
14.检查人员对违章人员的违章行为,采取现场拍照取证,按项目部各项管理规章制度开具罚款通知单,交财务科实施,在当月施工队进度款或劳务费中扣除。
15.对在项目工程施工全过程中,遵章守法表现突出,且没有被处罚过或是被处罚次数和金额较少的班组和个人,在工程竣工结算时项目部将给予一定的奖励。
工程质量管理奖罚条例“质量是企业的生命”,“企业以质量取胜”。
为了搞好工程质量,使工程顺利完工,特制定以下管理处罚条例。
一.工程技术负责人,质量员应向班组进行安全技术、质量交底。
未经交底致使班组盲目施工,并造成返工的,将追究有关人的责任;班组长接到交底,应及时按交底内容向每位职工进行岗前教育,并做好记录。
二.每位职工操作必须严肃认真,细致负责,严格按广东省质量验收规范操作,每天由工程质量员、施工员进行检测验收,发现不符合要求的现象按以下条例进行罚款。
1.砼浇捣需指定专人浇捣,出现蜂窝麻面和漏振现象,每出现一处处以10-500元罚款,严重造成返工者,浪费材料由班组或个人承担,每层不出现蜂窝麻面和漏振现象奖励10-500元。
2.有炸模现象由木工班负责凿平,每出现一处罚款20-500元,炸模严重而造成砼浪费,浪费的材料由班组支付人工费和材料费,截面尺寸不符合标准罚款5元/处。
最新版《山东省安全生产条例》全文
Management is a serious love•悉心整理助您一臂(页眉可删)最新版《山东省安全生产条例》全文第一章总则第一条为了加强安全生产监督管理,防止和减少生产安全事故,保障人民群众生命和财产安全,根据《中华人民共和国安全生产法》等有关法律、法规,结合本省实际,制定本条例。
第二条在本省行政区域内从事生产经营活动的单位的安全生产,适用本条例;法律、行政法规另有规定的,从其规定。
前款所称单位,包括法人单位、产业活动单位和个体经营户O第三条安全生产管理,坚持安全第一、预防为主、综合治理的方针。
第四条生产经营单位是安全生产工作的主体,其主要负责人是本单位安全生产的第一责任人,对安全生产工作全面负责。
生产经营单位的从业人员有依法获得安全生产保障的权利,并应当依法履行安全生产义务。
第五条各级人民政府应当加强对安全生产的领导,加大安全生产投入,支持、督促各有关部门依法履行安全生产监督管理职责。
县级以上人民政府负责安全生产监督管理的部门(以下简称安全生产监督管理部门),对本行政区域内安全生产工作实施综合监督管理;其他有关部门在各自职责范围内对安全生产工作实施监督管理。
第六条乡(镇)人民政府和街道办事处应当指导管辖区域内村民委员会、居民委员会开展安全生产活动,落实安全生产措施。
乡(镇)人民政府和街道办事处承担安全生产监督管理职责的机构受县级人民政府安全生产监督管理部门的委托,负责职责范围内的安全生产监督管理工作,并接受其业务领导。
第七条新闻、出版、广播、影视、网络等媒体单位应当通过播发公益性广告、开办专题栏目等形式,积极开展安全生产宣传教育活动,对安全生产违法行为进行舆论监督。
第八条各级人民政府及其有关部门对在改善安全生产条件、防止生产安全事故、参加抢险救护、报告重特大事故隐患、举报安全生产违法行为、研究和推广安全生产科学技术与先进管理经验等方面取得显著成绩的单位和个人,应当给予表彰和奖励。
第二章保障措施第九条生产经营单位应当具备有关法律、法规和国家标准或者行业标准规定的安全生产条件,建立健全有关安全生产的规章制度;不具备安全生产条件的,不得从事生产经营活动。
新安全生产法(2021版)第五十九条解读
新安全生产法(2021版)第五十九条解读第五十九条从业人员发现事故隐患或者其他不安全因素,应当立即向现场安全生产管理人员或者本单位负责人报告;接到报告的人员应当及时予以处理。
◆条文主旨本条是关于从业人员对事故隐患和不安全因素的报告义务的规定。
◆条文释义从业人员处于安全生产的第一线,最有可能及时发现事故隐患或者其他不安全因素,因此,本条规定从业人员发现事故隐患或者其他不安全因素,应当立即向现场安全生产管理人员或者本单位负责人报告,这也符合职工参与安全生产工作的机制要求。
同时,本条还规定现场安全生产管理人员或者本单位负责人接到报告的,应当及时予以处理,及时消除生产安全事故隐患。
一、生产安全事故隐患根据国家安全生产监督管理总局《安全生产事故排查治理暂行规定》第3条规定,安全生产事故隐患,是指生产经营单位违反安全生产法律、法规、规章、标准、规程和安全生产管理制度的规定,或者因其他因素在生产经营活动中存在可能导致事故发生的物的危险状态、人的不安全行为和管理上的缺陷。
事故隐患分为一般事故隐患和重大事故隐患。
一般事故隐患,是指危害和整改难度较小,发现后能够立即整改排除的隐患。
重大事故隐患,是指危害和整改难度较大,应当全部或者局部停产停业,并经过一定的时间整改治理方能排除的隐患,或者因外部因素影响致使生产经营单位自身难以排除的隐患。
如《国务院关于预防煤矿生产安全事故的特别规定》第8条第2款规定,煤矿有下列重大安全生产事故隐患和行为的,应当立即停止生产,排除隐患:(1)超能力、超强度或者超定员组织生产的;(2)瓦斯超限作业的;(3)煤与瓦斯突出矿井,未依照规定实施防突出措施的;(4)高瓦斯矿井未建立瓦斯抽放系统和监控系统,或者瓦斯监控系统不能正常运行的;(5)通风系统不完善、不可靠的;(6)有严重水患,未采取有效措施的;(7)超层越界开采的;(8)有冲击地压危险,未采取有效措施的;(9)自然发火严重,未采取有效措施的;(10)使用明令禁止使用或淘汰的设备、工艺的;(11)年产六万吨以上的煤矿没有双回路供电系统的;(12)新建煤矿边建设边生产,煤矿改扩建期间,在改扩建的区域生产,或者在其他区域的生产超出安全设计规定的范围和规模的;(13)煤矿实行整体承包生产经营后,未重新取得安全生产许可证和煤炭生产许可证从事生产的,或者承包方再次转包的,以及煤矿将井下采掘工作面和井巷维修作业进行劳动承包的;(14)煤矿改制期间,未明确安全生产责任人和安全管理机构的,或者在完成改制后,未重新取得或者变更采矿许可证、安全生产许可证、煤炭生产许可证和营业执照的;(15)有其他重大安全生产隐患的。
建设工程安全生产管理条例最新版安全生产
建设工程安全生产管理条例最新版1、建设工程安全生产管理条例最新版是哪年修订的《建设工程安全生产管理条例》是国务院根据《中华人民共和国建筑法》、《中华人民共和国安全生产法》制定的法规,目的是加强建设工程安全生产监督管理,保障人民群众生命和财产安全。
于2003年11月24日发布,自2004年2月1日起施行。
共计8章71条。
至目前为止,该条例没有进行修订。
(1)建设工程安全生产管理条例最新版扩展资料:建设单位的安全责任第六条建设单位应当向施工单位提供施工现场及毗邻区域内供水、排水、供电、供气、供热、通信、广播电视等地下管线资料,气象和水文观测资料,相邻建筑物和构筑物、地下工程的有关资料,并保证资料的真实、准确、完整。
建设单位因建设工程需要,向有关部门或者单位查询前款规定的资料时,有关部门或者单位应当及时提供。
第七条建设单位不得对勘察、设计、施工、工程监理等单位提出不符合建设工程安全生产法律、法规和强制性标准规定的要求,不得压缩合同约定的工期。
第八条建设单位在编制工程概算时,应当确定建设工程安全作业环境及安全施工措施所需费用。
第九条建设单位不得明示或者暗示施工单位购买、租赁、使用不符合安全施工要求的安全防护用具、机械设备、施工机具及配件、消防设施和器材。
第十条建设单位在申请领取施工许可证时,应当提供建设工程有关安全施工措施的资料。
依法批准开工报告的建设工程,建设单位应当自开工报告批准之日起15日内,将保证安全施工的措施报送建设工程所在地的县级以上地方人民政府建设行政主管部门或者其他有关部门备案。
2、根据什么制定建设工程安全生产管理条例根据《建筑法》、《百安全生产法》,制定本条例。
建设工程安全生产管理条例第一章总则第一条为了加强建设工程安全生产监督管理,度保障人民群众生命和财产安全,根据《中华人民共和国建筑法》、《中华人民共和国安全生产法》,制定本条例。
第二条在中华人民共和国境内从事建设工程内的新建、扩建、改建和拆除等有关活动及实施容对建设工程安全生产的监督管理,必须遵守本条例。
施工安全最新版(五牌一图)
安全生产六大纪律一、进入现场必须戴好安全帽、扣好帽带;并正确使用个人劳动防护用品。
二、在2米以上的高处悬空作业,无安全防护设施的,必须戴好安全带、扣好保险钩。
三、高处作业时,不准往下或向上乱抛材和工具等物件。
四、各种电动机械设备必须有可靠有效的安全接地高空作业设施必须设有防雷装置,方能使用。
五、不熟悉电气和机械性能,无岗位技能证书或上岗资格证的人员,严禁擅自维修操纵机电设备。
六、吊装区域非操作人员严禁入内,吊装机械必须完好,把杆垂直下方不准站人文明施工牌一、工地四周应按规定设置围档,大门口处设置企业标志,悬挂“五牌一图”,实行封闭式管理。
二、建立门卫制度,进入施工现场必须佩证上岗。
三、施工场地四周道路畅通,地面应当硬化,排水、排污设施有效,无积水现象,温暖季节有绿化布置。
四、材料、构件、机具应按总平面布局堆放,要有条有理,料堆应挂上名称、品种、规格等标牌。
五、施工现场的落地灰、砖头等建筑垃圾要做到天天清扫,垃圾堆放应整齐,标明名称品种。
六、施工作业区与办公、生活区要分开,在建工程不能兼作住宿。
七、宿舍内门窗洁净,地面无垃圾,厕所卫生有专人负责打扫,保持地面清洁无积水.。
八、生活区设施必须齐全有效应当设置学习和娱乐场所,提供卫生健康的饮用水,有文明卫生公约,有急救措施。
九、食堂人员持健康证上岗,工作时穿戴统一的工作服、工作帽,搞好食堂内部卫生。
十、爱护公物,对场内一切公共设施不得任意损坏,注意成品及半成品的保护。
安全生产牌一、进入施工现场必须遵守各项安全生产规章制度。
二、进入现场,必须戴好安全帽,扣好帽带,并正确使用个人劳动保护用品。
三、2M以上的高处、悬空作业,无安全设施的,必须戴好安全带、扣好保险钩。
四、机操女工必须戴压发防护帽。
不准带小孩入施工现场。
五、施工现场不准赤脚、不准穿拖鞋、高跟鞋、喇叭裤。
高处作业不准穿硬底或带钉易滑的鞋靴。
六、操作前不准喝酒。
不准在施工现场打闹。
七、非有关操作人员不准进入危险区域。
建设工程安全生产管理条例最新版
3.各省、自治区、直辖市可以根据本条例制定具体实施办法。
本条例旨在加强建设工程安全生产管理,保障人民群众生命财产安全,通过明确安全生产责任制、强化安全生产管理、规范安全生产行为、加强监督检查、严格法律责任等措施,构建完善的安全生产管理体系。各建设单位、施工单位和监理单位应严格遵守本条例,不断提高安全生产水平,确保建设工程活动安全顺利进行。同时,通过国际合作与交流,提升我国建设工程安全生产管理的国际竞争力,为我国建筑业的持续健康发展提供有力保障。
建设工程安全生产管理条例最新版
一、总则
1.为了加强建设工程安全生产管理,保障人民群众生命财产安全,根据《中华人民共和国安全生产法》等法律法规,制定本条例。
2.本条例适用于在我国境内从事建设工程的新建、扩建、改建和拆除等活动(以下简称建设工程活动)的安全生产管理。
3.建设工程安全生产管理应当坚持安全第一、预防为主、综合治理的方针,实行企业负责、政府监管、行业自律、社会监督的原则。
2.建设工程应当制定安全生产目标和指标,并纳入施工合同。
3.建设工程应当建立安全生产管理机构,明确安全生产管理人员职责。
4.施工现场应当实行封闭管理,设置明显的安全警示标志,采取有效措施,保障周边环境和人员安全。
5.施工单位应当对施工现场进行定期安全检查,并作好记录。
四、建设工程安全生产事故处理
1.发生建设工程安全生产事故,应当立即启动应急预案,采取措施控制事故发展,并及时报告有关部门。
(1)安全生产投入应当用于施工安全防护用具、设施的采购和更新;
(2)安全生产投入应保障安全生产管理、安全教育、事故防范和应急救援等需要;
(3)安全生产投入不足的,应当立即整改,整改合格后方可继续施工。
住建委发布最新版《危险性较大的分部分项工程安全管理实施...
住建委发布最新版《危(wei)险性较大的分部份项工程安
全管理实施...
危(wei)险性较大的分部份项工程安全管理实施细则
第一章总则
第二章分部份项工程安全管理
第三章施工
第四章管理
第五章组织
第六章培训
第七章奖惩
第八章法律
第九章附则
1、本文档所涉及简要注释如下:
(1)危(wei)险性较大的分部份项工程:指施工过程中可能存在较大危(wei)险的分部份项工程,例如高处作业、起重吊装、电气设施等。
(2)安全管理:指在施工过程中对危(wei)险性较大的分部份项工程进行安全措施和管理的过程。
(3)施工单位:指承载施工任务的企事业单位。
(4)建设单位:指责任主体,为投资、管理建设工程的单位,可为政府机构或者企事业单位等。
(5)监理单位:指建设单位委托对建设工程进行监管的单位,包括监理机构和监理人员。
2、本文档所涉及的法律名词及注释:
(1)《建造法》:中华人民共和国法律,对建造工程的规划、设计、施工、验收、使用和管理做出了详细规定。
(2)《建设工程质量安全监督条例》:中华人民共和国国务院令,对建设工程的质量、安全监督等方面做出了规定。
(3)《企业安全生产标准化》:国家标准化管理委员会发布,对企业进行安全生产标准化评价和认证。
(4)《施工现场安全生产管理规定》:中华人民共和国住房和城乡建设部令,对施工现场的安全管理做出了规定。
建设工程施工现场安全技术操作规程(最新版)
( 操作规程 )单位:_________________________姓名:_________________________日期:_________________________精品文档 / Word文档 / 文字可改建设工程施工现场安全技术操作规程(最新版)Safety operating procedures refer to documents describing all aspects of work steps and operating procedures that comply with production safety laws and regulations.建设工程施工现场安全技术操作规程(最新版)第一条:建设工程形式的基本条件是:(1)制定了各项安全生产规章制度和保证施工安全的各项措施。
(2)施工组织设计和各专项安全施工组织设计(或安全技术措施方案)已按规定程序进行了审批。
(3)具备执业资格的各关键岗位人员已按规定要求配备。
(4)按《中华人民共和国建筑法》的规定为作业人员办理了意外伤害保险。
第二条:在建工程不得在高、低压电力线路下方施工。
不得在高、低压电力线路的下方搭设作业棚、建造生活设施或堆放构件、材料及其他杂物等。
第三条:施工现场采取的各种安全防护措施,应符合施工组织设计或专项安全技术措施的要求,并由专业人员搭设或安装。
搭设或安装完毕,施工负责人应组织有关人员验收,合格后方可投入使用,并保持记录。
第四条:施工现场的洞、坑、沟、升降口、漏斗及高处临边等危险作业处,应按规定设置安全防护设施,挂设符合规定的各类安全标志牌,夜间设红灯示警。
第五条:施工现场必须设置符合要求的安全通道,供作业人员通行。
安全通道必须保持畅通,设置规定的标志并提供安全和足够的照明。
第六条:施工现场各种安全防护设施、安全标志和警告牌等,不得擅自拆动。
确因作业需要临时折动的,应经施工现场负责人同意并采取相应措施,方可拆除。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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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 安全管理 )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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生产现场安全规定(最新版)
Safety management is an important part of production management. Safety and production are in
the implementation process
生产现场安全规定(最新版)
安全口号:质量是企业的生命安全是职工的生命
生产现场必须遵守十二项:
1、在生产现场必须着装整洁。
2、特殊岗位必须正确佩戴使用劳动防护用品(如:手套、围裙、眼镜)。
3、生产前必须确认设备是否正常无故障。
4、作业员上岗前,必须事先进行理论培训,岗前培训,岗位安全作业事项讲解。
5、作业员上岗后,必须遵守岗位《作业手顺书》、设备《操作指导书》的作业要求,及安全操作规定。
6、作业员操作特殊设备时,必须注意力集中。
调机、换模时,必须一人操作。
7、设备故障修理时,必须断掉电源、气源。
特殊设备故障时,
必须由设备技术人员修理。
8、作业结束后,设备必须原点复位,断掉气源、电源。
9、设备易损部件,必须定期点检,更换新品。
10、现场所有设备操作,必须由培训合格者操作,不可私自变动岗位。
11、搬运重物时,必须用相应的搬运工具(推车、铲车、等)。
12、生产现场地面有油污、积水时,必须及时清理。
东莞市金的电机有限公司
2013年8月28日
云博创意设计
MzYunBo Creative Design Co., Ltd.。