财务管理校企合作协议
- 1、下载文档前请自行甄别文档内容的完整性,平台不提供额外的编辑、内容补充、找答案等附加服务。
- 2、"仅部分预览"的文档,不可在线预览部分如存在完整性等问题,可反馈申请退款(可完整预览的文档不适用该条件!)。
- 3、如文档侵犯您的权益,请联系客服反馈,我们会尽快为您处理(人工客服工作时间:9:00-18:30)。
编号:_______________本资料为word版本,可以直接编辑和打印,感谢您的下载
财务管理校企合作协议
甲方:___________________
乙方:___________________
日期:___________________
说明:本合同资料适用于约定双方经过谈判、协商而共同承认、共同遵守的责任与
义务,同时阐述确定的时间内达成约定的承诺结果。文档可直接下载或修改,使用
时请详细阅读内容。
共建协议书
甲方:宜宾职业技术学院经济贸易系财务管理专业_______________ 乙方: __________________________________________________________
为积极探索校企联合培养创新型、应用型人才的模式,强化实践教学环节,确保良好的实习条件和实习质量,给宜宾职业技术学院财务管理专业学生提供更广泛的实习机会,本着协作互利的原则,甲、乙双方经友好协商,就双方合作共建“宜宾职业技术学
院财务管理专业校企实习基地”事宜,达成如下协议。
第一条合作目的
1.密切校企合作,建立长期稳定的宜宾职业技术学院财务管理专业学生实习基地,打造高级创新型、应用型人才的培养基地。
2.探索校企联合培养创新型、应用型人才的新模式,培养适应企业发展需求的中高级专门人才。
3.实现资源共享,有利丁双方在就业招聘、信息交流、人才培训等方面形成更广泛的合作。
第二条合作方式
1.甲方与乙方合作,在乙方建立“宜宾职业技术学院财务管理会专业学生实习基地”。双方均同意在对外发布信息中都有权使用共建的本实习基地的名称。
2.从协议签订之日起,根据协议内容,甲方依据宜宾职业技术学院财务管理教学计划和培养方案,每年选派一定数量、指定年级和专业的专业学生到乙方实习。具体实习人数、实习内容、实习期间应根据乙方岗位需求、甲方教学要求、学生情况等因素,由甲乙双方协商确定。
3.实习期间,乙方与实习学生不具有劳动合同关系,乙方不为实习学生提供各种福利、社会保险、医疗及其他待遇。学生实习期间的实习津贴、食宿由甲方、实习学生根据协议另行约定。
4.根据实习协议的要求,实习学生在实习期间应服从乙方规章制度的管理,并且不
得违反甲方的管理规定。
5.实习学生退出实习单位,必须经甲方同意、乙方批准后方可离去。
第三条甲方的权利与义务
1.甲方有权促成乙方为实习学生提供相应的实习岗位和实习环境,并安排合适的指导人员。
2.甲方有权根据实习学生的实习内容和表现,自行决定是否直接给予实习学生相应课程学分。
3.甲方有权在实习期间对实习学生进行适当的管理,并有权要求学生在实习期间不得违反学校的相关管理规定。
4.甲方成立实习指导小组对学生实习情况进行指导、监督和管理,发现问题及时提出解决办法,协调乙方和实习学生之间的关系。
5.甲方有义务协助乙方对在乙方实习的学生进行管理,加强实习生政治思想教育和安全教育,教育实习学生遵守乙方保密制度和其他有关管理规章制度。
6.甲方协助督促实习学生在实习结束后将届于乙方及实习学生从乙方借用的技术成果的资料及介质一并归还给乙方。经乙方同意提供给甲方或学生存留备份的除外。
第四条乙方的权利与义务
1.乙方有权根据具体情况,具体安排及调整学生的实习岗位。
2.乙方有权与实习学生签订保密协议,要求实习学生及甲方严格遵守保密协议,有权将实习学生的违约行为向甲方通报。
3.在实习过程中,如实习学生出现下述情形,乙方有权书面通报甲方,并视
具体情况可对该学生予以警告、终止实习等处理:
(1)不能胜任工作或不服从乙方工作安排;
(2)违反乙方相关管理规章制度或国家法律;
(3)给乙方人员损伤或给乙方财产造成损害的。
4.乙方负责实习学生在实习期间的具体工作内容的安排,并有义务为实习学
生提供实习工作中所必需的资料、工作设施和工作条件, 导学生
并安排相关人员协助指
实习。
5.乙方负责对实习学生进行日常考勤管理和业务管理。
6.实习结束后,乙方应向甲方出具实习学生的实习证明和实习评价
第五条实习组织安排
1.甲方由学院负责人成立实习基地领导小组,负责领导本项目实施工作,乙方指定专人负责此项工作。
2.双方分别指定一名项目联系人在本协议有效期内负责具体联络工作。
3.项目联系人负责定期交换信息,沟通和协调双方关系。一方变更项目联系人时,应当及时通知另一方。
第六条合作期限
合作期限暂定一年,自2010 年9 月10 日起至2011 年9 月10 日止。
第七条其他事宜
1.本协议自双方签字盖章之日起生效。
2.本协议如有未尽事宜,双方友好协商解决。
3.本协议一式三份,由甲方持有两份,乙方持有一份,三份协议具有同等法律效力。
甲方:宜宾职业技术经济贸易系
(盖章)
委托代理人:
联系电话:联系地址:
乙方:
(盖章)委托代理人:
联系电话:
联系地址: