世界遗产的经济属性及其管理模式解析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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世界文化遗产保护管理办法世界文化遗产保护管理办法(2006)

世界文化遗产保护管理办法世界文化遗产保护管理办法(2006)
省级文物主管部门应当建立世界文化遗产保护志愿者工作制度,开展志愿者的组织、指导和培训工作。
第八条世界文化遗产保护规划由省级人民政府组织编制。承担世界文化遗产保护规划编制任务的机构,应当取得国家文物局颁发的资格证书。世界文化遗产保护规划应当明确世界文化遗产保护的标准和重点,分类确定保护措施,符合联合国教科文组织有关世界文化遗产的保护要求。
尚未编制保护规划,或者保护规划内容不符合本办法要求的世界文化遗产,应当自本办法施行之日起1年内编制、修改保护规划。
世界文化遗产保护规划由省级文物主管部门报国家文物局审定。经国家文物局审定的世界文化遗产保护规划,由省级人民政府公布并组织实施。世界文化遗产保护规划的要求,应当纳入县级以上地方人民政府的国民经济和社会发展规划、土地利用总体规划和城乡规划。
第二十条违反本办法规定,造成世界文化遗产损害的,依据有关规定追究责任人的责任。
第二十一条列入《中国世界文化遗产预备名单》的文化遗产,参照本办法的规定实施保护和管理。
第二十二条本办法自公布之日起施行。
第十七条发生或可能发生危及世界文化遗产安全的突发事件时,保护机构应当立即采取必要的控制措施,并同时向县级以上地方人民政府和省级文物主管部门报告。省级文物主管部门应当在接到报告2小时内,向省级人民政府和国家文物局报告。
省级文物主管部门接到有关报告后,应当区别情况决定处理办法并负责实施。国家文物局应当督导并检查突发事件的及时处理,提出防范类似事件发生的具体要求,并向各世界文化遗产所在地省级人民政府通报突发事件的发生及处理情况。
第十八条国家对世界文化遗产保护实行监测巡视制度,由国家文物局建立监测巡视机制开展相关工作。
世界文化遗产保护监测巡视工作制度由国家文物局制定并公布。

中国世界文化遗产的保护与开发论文世界文化遗产保护论文2篇

中国世界文化遗产的保护与开发论文世界文化遗产保护论文2篇

中国世界文化遗产的保护与开发论文世界文化遗产保护论文2篇文化遗产体现着一个民族自己独有的思维方式和文化价值,是民族的基石,也是人类历史发展中的纪念碑。

文化遗产为了融入现代社会,为之发展而服务,就必须全方位大力开展各项商业广告宣传和公关活动,以便让受众了解和接受,同时争取社会资源。

世界文化遗产论文篇1浅论世界文化遗产的产业经营模式[摘要]本文通过对世界文化遗产开发管理进行描述和考量,力图挖掘出一些先进经营模型,为我国文化遗产开发提供借鉴。

[关键词]文化遗产;产业模式;经营全球化背景下,世界文化遗产在管理尤其是产业开发之时都面临着几大问题,第一是与生俱来的非营利机构(文化事业)性质与市场经济的矛盾;第二是资金问题在国家财政支持紧缩减少情况下越发突出;第三是在多元文化、新媒体、娱乐消费潮流下,传统文化遗产的营销策略得到民众(消费者)认同。

面对这些矛盾,只有在保护前提下,将文化遗产的公益性和产业功能充分整合,才能真正实现它的“永续利用”。

世界各国在这个基本理念确立前提下,开展了各种开发经营模式。

1 文化旅游文化遗产为了融入现代社会,为之发展而服务,就必须全方位大力开展各项商业广告宣传和公关活动,以便让受众了解和接受,同时争取社会资源。

为了弘扬韩国的传统文化遗产,韩国十分重视文化遗产和旅游业的互相促进发展,具体实施主要从两方面入手:①地域选择。

以民俗村来选定地域,韩国人把民俗村的活动组织得有声有色,在汉城城南有一个古代民俗村。

一进民俗村,村口就有韩、中、英、日四种文字的介绍。

进入村内,可以看到李朝时期先民们的衣食住行、建筑景观和祭祀活动。

宗庙的祭祀典礼和音乐都被看做无形文化财产。

②时间和内容的选择。

韩国还十分注重以民俗节和祭祀活动来吸引游客。

例如江陵端午祭和祭日演出的假面戏年年在当地举办盛大的旅游活动,吸引了国内外百万人次参与和观光,使这一非物质文化遗产转化为巨大的文化产业,发展了当地的经济。

为了吸引外来游客,那些表演人士每天都要去不同的场地进行传统技艺表演。

遗产旅游

遗产旅游
遗产旅游
遗 产 一
遗 产 旅 游 二


遗 产 一
遗 产 旅 游 二


(一)遗产的概念
概念的发 展
“遗产”(heritage)一词来源于拉丁语, 大约产生于20世纪70年代的欧洲,其含义与 “继承” (inheritance) 紧密相连,通常指从祖 先继承下来的东西。
(一)遗产的概念
概念的发 展
表:国内世界遗产(旅游)研究阶段及特征
阶段划分
研究内容及重点
侧重于世界遗产地旅 游资源评价研究
研究方法
研究学科及形式
以地理学、建筑学、考古 学、美学为主题,大学科 研院所为研究机构 历史学、社会学、生物学、 民俗学、遥感学等加入, 大学,科研院所为研究结 构,合作意识比较淡薄
起步阶段
描述性研究
发展阶段
20世纪80年代中期开始,“遗产” 的含义被不断引申,地方文脉、历史 人物等都被认为是一种遗产,并逐渐 被用作商业用途。
(一)遗产的概念
概念的发 展
20世纪80年代晚期,一些民间艺 术、民族建筑风格都被认为是遗产, 遗产开始进入大众阶段。
(一)遗产的概念
概念的发 展
总而言之,遗产是从“祖辈遗传下来的” 到“与个性概念密切相关的”象征性遗产。
遗产保护
2009年1-11月旅游业情况 同比增长 旅游人次(万次) 217.3 1.89 16.95 50.77% 25.24% 30.99%
门票收入(亿元) 旅游综合收入(亿元)
案例二
殷 墟
安阳殷墟,商代后期都城 遗址,2006年被评为世界文化 遗产。 申遗成功一周年,门票收入增 加4倍,同时带动其他产业的发展。
旅游资源与旅游市场 研究并重

世界文化遗产不应该商业化一辩稿

世界文化遗产不应该商业化一辩稿

世界文化遗产不应该商业化不应该商业化,为什么,理由非常简单。

我们看对方辩友,今天想要实行这样一个政策,是为了达到以下三个标准,是说第一他要进行文化的保护,第二要推广当地的文化,第三他要获得一定的经济利益。

说白了就是要赚钱。

可是我们今天想一下,我们今天的质询也问到对方了,今天这个文化遗产他跟其他的可以商业化的商品区别在哪儿,对方辩友说XXXX。

其实最大的区别在于哪儿,最大的区别在于这些文化遗产他是不可逆的,我们对于他破坏的程度是零容忍的,所以我方告诉大家,我方刚才也问了对方,当今天保护和挣钱产生冲突的时候,对方也毅然决然的选择了保护。

换句话说,今天当商业化有可能造成伤害的时候,对方辩友是不要商业化的,是选择保护的。

所以在这样的前提下,我方开展出一下几个论点,第一我们为什么说不需要进行商业化,因为其实在对方辩友跟我方辩友所得到的利得当中,我们不需要商业化也同样可以达到保护文物和推广文化内涵的作用,很多地方,我们打开中央电视台,或者打开中文国际频道,都可以看见二十四小时不停的在滚动的播出着我们的公益广告,我们可以看到山东的孔阜,或者四川的九寨沟可以看到我们碧蓝的鼓浪屿,也可以看到白雪皑皑的玉龙雪山,所以我们可以看见,即使不进行商业推广,这样的推广作用我们是可以做到的,至少利益不冲突,对方辩友不要再说,第二是关于保护的程度,今天对方辩友您方告诉我们在商业化的时候是可以保护的,但是您方要知道,在商业化的时候,商业的越多,代表你保护的成本就越大,所以其实您在增加您所谓的收入的同时你的成本也是在增加的,非常简单,就像我们今天在看到威尼斯,威尼斯在进行商业化的时候越来越多的人涌到威尼斯看这个水城,结果导致了他当地的土地下降了XX。

这个时候政府要不要拿钱出来,如果他进行商业化这些商业化的商家要不要拿钱出来保护,其实这些钱我们原本不用掏的呀是不是,所以当您的收入和您的成本相互抵消的时候,您又何必去挣这个钱呢,所以我们发现不应该,谢谢作为人类共同财富的世界文化遗产,无论是从历史、审美、艺术,还是社会、科学等角度,都具有世界范围内突出的普遍的价值,在人类历史发展过程中具有唯一性和不可再生性。

我国世界遗产的管理模式辨析

我国世界遗产的管理模式辨析
马俑、 山、 黄 武陵源、 三孔” “ 等
题和矛盾 ,其中最突 出的是 遗 产保 护 与 旅 游 发 展 的 矛 盾。 但是 , 种矛盾 的存在 并 这
非意味着保护 世界遗产与 发
展 旅游业是互 不相容 的。相
反 , 的旅 游开发 和科学 的旅游 管 适度 理 能够 促进 世界 遗产 的保 护和发 展 。 而 问题的关键在 于如何 正确处理好 世 界 遗产保 护和旅 游发展 的关系 , 到 找
和谐共处 。
只注 重 资源 的开 发 而淡 化 了保 护 意 度的处置权 ,与前 一种政企 合一模 式 长期 以来 , 国各地 的 世界遗 产 识。 我 而且 , 种条 块分 割的格局在 同一 并无本质 的区别 ,反而给了政府更多 这 普遍缺 乏统一完 善 的管理 体系 , 管 地域 空间上 , 在 还表 现为机 构的重 叠设 的旅游经营 空间而忽视 了世界遗产 的 理体制 、 营体制 及保护和 管理方 针 置 , 经 各主管部 门 ( 文物 、 宗教 、 游等) 保护 ,而且旅游 公司在 政府 的庇护 下 旅 等: 都存在很 多 问题 , 这些 问题 进行业务管理 , 疗面 对 更加放松 了遗产保 护的责任。 因 同时又隶属不同行政 经营 , 进行深 入细致 的理论研 究 , 寻找科 学 部 门, 可 这种模 式比前一种模 式 造成管 理混乱 , 寻租消费 积极 、 此 , 以看 出 , 合理 的 世界 遗产 保 护 与旅 游管 理 模 服务消极、 矛盾扯 皮不断、 管理效率低 更容易造成旅 游经营冲击保 护的情况 式 ,是我国世界 遗产地管理部 门和 学 下 。 发生 。 术界面临的重要课题 。 13管理方针 . 1 2经营体 制 .
在 地政府 要对这 些部 门实行管理 , 行 衙 门作 风和 旧国有企业 的各种 弊端 , 不具备 专业 的旅游 管理 知识和 经验 。 因此 , 无论在 总体规划的设计方面 , 还 使人事 、 投资 、 策等权 力 , 决 形成横 向 导致文物 资源的闲置和浪费以及经营

文化遗产事业的功能及其与经济社会发展的关系(PPT 64张)

文化遗产事业的功能及其与经济社会发展的关系(PPT 64张)
3.私人物品:如具有历史文化价值的属于个人所 有和使用的古民居、私人收藏的可移动文物等。 但这类物品的文化价值仍然在相当程度上可以共 享,不具有完全意义的排他性。


作为文化遗产的上述这三类物品,都还具有两个 共性:稀缺性和不可再生性。 这使得从短期经济利益而言对文化遗产的损耗性 利用必须加以管制,不能将文化遗产资源视为通 常的生产性资源。

博物馆最重要的功能体现在教育上,其具 有社会化教育、辅助性教育、休闲性教育、 业余知识型教育等特点。
(二)殷墟案例——文物保护单位 的科研功能

河南省安阳市的殷墟是中国第一个有文字记载并 经考古发掘证实的商代晚期都城遗址,以其重要 的科研价值,成为中华文明乃至人类文明史上不 可或缺、璀璨绚丽的一页,成为人类文明进程中 一个重要的里程碑。


二、文化遗产事业公益性功能的例 证说明


博物馆——文物保护单位的教育功能 殷墟案例——文物保护单位的科研功能 乌镇案例——文物保护单位的公益性经 济功能
(一)博物馆——文物保护单位的 教育功能

博物馆是指为了研究、教育、欣赏的目的,收藏、 保护、展示人类活动和自然环境的见证物,向公 众开放的非营利性、永久性社会服务机构,包括 以博物馆(院)、纪念馆(舍)、美术(艺术) 馆、科技馆、陈列馆等专有名称开展活动的单位。

(二)文化遗产的价值体现方式

文化遗产的价值是有层次的。
首先,作为基础的是文化遗产的“本征价 值”,即名义上不需要后人的利用就本来 存在的价值,这是一种隐性价值。


其次,是由本征价值“衍生”或“派生” 而来的文化遗产的使用价值,这是一种显 性价值,也可称为“文化遗产功能”。

文化遗产景区的开发与管理模式

文化遗产景区的开发与管理模式

自然文化遗产类景区的开发与管理模式—以安徽黄山为例摘要:中国历史源远流长,不论是自然遗产还是文化遗产在世界上都是独树一帜的。

文化积淀之深厚,民族生命之诡秘,不得不称之为天下之一绝。

近年来,中国陆续申办成功了许多文化景观与文化遗产,这是我们应该引以为豪的,可是我国在管理开发文化遗产的时候,同时也忽略了遗产本身的不可复制性。

所以在开发发展的同时也带来了一系列的问题。

本文以自然与文化双重遗产的安徽黄山为例,探讨黄山发展模式现状,通过分析发现我国在文化遗产管理方面的不足,并且提出一些可行的建议。

如何在满足当代人对黄山美景审美的同时,维护子孙后代继续拥有这份历史文化遗产的权利,是我们当前亟待解决的问题。

关键词:自然遗产文化遗产管理模式不足建议一、自然文化遗产类景区管理概述文化遗产的发现过程是艰难的,因为是我们五千年的文明积累起来的。

所以文化遗产的管理模式更是社会所关注的。

文化遗产管理的使命自 20 世纪 80 年代以来开始发生变化。

传统上,文化遗产管理使命在于保护,主要包括收藏、保管、保存、养护、修复、恢复等。

另外,还为研究者提供资料服务,让众多遗产爱好者去深究遗产的奥秘。

然而,随着文化成为生活质量的重要标志,人们的文化与精神消费已上升为普遍性的社会需求。

所以文化遗产景区成为人类学习的基础。

这样,具有综合性人文、科学价值的文化遗产,被赋予满足这一消费需求的新的使命,遗产管理单位当然也要在不违背合理的条件下,获得最大的经济收益。

[1]管理模式是针对具体的遗产单位而言的。

无论是国内还是国外,遗产单位并非采取单一模式,总是根据遗产景区的特点和自身实际情况对管理模式做出恰当选择。

例如美国的“国家公园”模式、韩国的“自然公园”模式、挪威的“生态博物馆”模式、法国的“地区自然公园”模式。

目前,我国对于具有文化和自然双重价值的遗产,例如黄山风景区,一般采用“风景名胜区”模式。

可是这种模式从一定程度上来说并不适合我国当今的文化遗产景区,而是需要更加规范化的管理。

对世界遗产的旅游价值分析与开发模式研究

对世界遗产的旅游价值分析与开发模式研究
化 的 方 式 向 旅 游 产 品 方 向 转 化 , 然 造 成 以 旅 游 价 必
[ 键词] 关 世界 遗 产 ; 产 旅 游 ; 游价 值 ; 遗 旅 开发 模 式 [ 图 分 类 号 ] 5 中 F9 [ 献标识码] 文 A [ 文章 编 号 ]02 0 620 )6— 0 6 7 10 —50 (06 0 0 1 —0
与技 术等 。就单 个 遗 产 而 言 , 们 所 具有 的价 值 类 它
型彼此 并 不 完 全 一致 。谢 凝 高 (0 2 曾 提 出 : 世 20 ) 对 界遗 产 的开 发包 括硬 开 发 ( 形 开 发 ) 软 开 发 ( 有 和 无 形 开发 ) 两个 方 面 。而 目前 , 国多数遗 产 地对 遗产 我
种 领 域 , 括 美 学 、 想 史 、 教 、 会 学 、 史 、 学 包 思 宗 社 历 科
目前 , 界 上 多数 国家 或 地 区 主要 是 通 过 遗 产 世 旅游 的方 式来 实 现 遗 产 资 源 向公 众 的展 出功 能 , 遗 产旅 游 已成 为这些 国家 或地 区旅 游产 业 发展 中的 名 牌产 品或 “ 字招 牌 ” 且 具有 不可 替代 的重要作 用 。 金 , 徐嵩 龄 (02 曾 指 出 : 产 以旅 游 方 式 向社 会 公 众 20 ) 遗 开放 , 是 一 种 趋 势 , 是 一 种 社 会 责 任 。郭 旃 既 也
值 评价 取代 遗 产价 值 评 价 的后 果 , 至 可 能 引 起 遗 甚


引 言
产 资 源 的核 心 价 值 —— 真 实 性 (uhni t) 完 整 atet i 和 cy 性 (n gi ) i ery 的丧 失 , 而破 坏 人 们 对 世 界 遗 产 的 传 t t 进 承 和持 续享 用 , 也违 背 了《 护世 界文 化 和 自然遗 产 保 公 约》 以下 简 称《 约》 中对 遗 产保 护 、 存 和遗 传 ( 公 ) 保 后 代 的责任 要求 。 因而 , 对世 界遗 产 的旅游 价值 开发 , 须 充分 发 必 挥公 共政 策 的潜 在 作 用 , 遗 产 资 源 要 进 行 多方 面 对 的价 值挖 掘 , 嵩龄 (0 3 指 出 : 产 的价 值 涉 及 多 徐 20 ) 遗

浅谈世界文化遗产的产业经营模式

浅谈世界文化遗产的产业经营模式

浅谈世界文化遗产的产业经营模式第一部分:关于世界文化遗产产业经营模式的浅谈一、引言世界文化遗产是人类非物质文化遗产的一个重要组成部分,其拥有独特的历史、文化和艺术魅力,是人们认识历史、文化的重要途径之一。

世界文化遗产的保护和传承具有重要的经济、社会和文化价值,既是遗产的保护,也是文化的传承,是承前启后、传承不断的文化财富。

如何发挥其经济价值和社会效益,成为了世界各国在保护和利用世界文化遗产方面共同面临的一个问题。

二、世界文化遗产的产业经营模式分析(一)公共性和纯商业性并存世界文化遗产的保护和运营涉及到公共性和纯商业性两个方面,保护是其首要任务,即要保证文化遗产的历史、文化和艺术价值不受到破坏和贬低。

同时,由于世界文化遗产的拥有者不仅是国家,还涉及到个人、实体等多个方面,其使用和开发具有一定的商业属性。

因此,世界文化遗产管理机构要在保证文化遗产本身保护的前提下,将其商业属性得到发挥,推动文化产业和旅游业的发展。

(二)多元化的经营模式由于世界文化遗产在不同的地理位置、历史文化背景、社会文化属性中存在较大差异,因此,世界文化遗产的经营模式也需要多元化。

一方面,对于文化遗产的保护和维护,要求管理机构具备专业的保护技术和经验,并需要制定相应的保护规划和措施。

另一方面,世界文化遗产的经营模式需要根据其实际情况适应不同的市场需求,发挥其旅游资源和文化产业的潜力,进行开发和推广。

(三)信息化发展的倡导随着信息技术的持续发展,世界文化遗产也需要倡导信息化的发展。

信息化技术可以帮助管理机构及时地了解世界文化遗产的历史和文化价值,也可以向游客提供更加方便、快捷、安全的游览体验。

同时,信息化技术也可以帮助世界文化遗产参与到更广泛的文化交流中,促进世界文化遗产的保护和传承。

(四)旅游产业与文化产业的相互融合世界文化遗产的经营模式需要将其与旅游产业和文化产业进行融合,发挥其在旅游和文化领域的潜力。

旅游产业可以为世界文化遗产提供市场需求和旅游服务,进而推动文化产业的发展和文化交流。

中国世界遗产的开发模式

中国世界遗产的开发模式

中国世界遗产的开发模式丽江发展模式――丽江模式“丽江模式”,即政府投入巨资实施,通过建章立制,使积极的保护与旅游开发有机结合。

其行动计划的实施包括建立机构、制定遗产保护资金管理机制和在核心区鼓励传统文化的开展。

主要包括:1、文化经营:从战略高度经营民族文化产业。

比如:打造的“纳西古乐”“丽水金沙”“太阳火”等文化产业品牌。

长期举办国际性学术交流论坛。

为避免本土文化消亡,建立了东巴文化原始生态保护区,颁布管理条例,并建立东巴文化传习院,传授象形文字和东巴文化。

2、古城风貌打造:投资实施古城的排水和污水管网工程;出资支付古城房租,请纳西族知名文人、学者、手工业者在古城开馆授艺,形成26户纳西文化传播点,将带有现代商业气息的商家迁出古城,挽留古城土著居民。

恢复古城的文化风貌。

3、发展模式:创造了“民族文化和经济的成功对接”的“丽江现象”和“世界遗产带动旅游发展”的“丽江模式”,外国一些遗产地的成功经验已被付诸实施。

4、开发保护:坚持保护第一的原则,处理好保护与利用的关系;处理好遗产保护与旅游业之间的协调关系5、可持续发展:着眼未来,不追求黄金周的短期效应,而志在可持续发展。

平遥发展模式――政府主导一是组建成立全省旅游行业首家股份制企业平遥古城旅游股份有限公司;二是门票管理体制的改革,实施古城景区门票一票制,大大加快了平遥古城由社区向景区的转变过程;三是组建成立了城市管理综合行政执法局和城市管理监察大队,形成了旅游业政府主导,民营、股份齐头并进的局面。

四是通过打包整合旅游资源,开发多层次的旅游产品,实现旅游业向农村的延伸与辐射。

全县14个乡镇中,将有11个乡镇的30多万农民从中受益。

五是为提升城市功能和品位,营造良好的旅游业发展环境,遵循开发服从保护的原则,围绕“吃住行游购娱”旅游发展要素,不断加快旅游配套设施建设。

六是通过各种节庆活动对外营销平遥古城。

如平遥国际摄影节、平遥国际摄影大展等。

峨眉山发展模式――“景乡一体化”管理概念作为世界自然与文化双遗产保护地,峨眉山仅2007年就接待国内外游客257万人次,承担较大的旅游压力。

武夷山世界遗产经营管理模式 个人论文

武夷山世界遗产经营管理模式 个人论文

武夷山世界遗产经营管理模式摘要:武夷山遗产的经营管理模式已成为国内遗产地保护与旅游业有机结合的典范。

本文先大体介绍了武夷山早期的开发经营过程,然后根据本人通过电话咨询当地友人所得、结合相关新闻报道,着重描述现如今武夷山景区内外的经营管理状况,尤其是围绕传统的武夷文化的产业化运作模式及其对当地经济及居民生活的影响,最后给出个人对“武夷模式”的总体评价以及对其今后发展的些许建议!关键词:武夷山;产业化运作;传统文化;经营模式;特色;品牌战略参看“武夷山”的百度百科名片,可知武夷山遗产地处中国福建省的西北部,江西省东部,位于福建与江西的交界处。

其总面积999.75平方公里,根据区内资源的不同特征,全区划分为西部生物多样性、中部九曲溪生态、东部自然与文化景观以及城村闽越王城遗址等4个保护区。

早在1982年,其作为我国著名的旅游胜地,以福建武夷山风景名胜区的名义,被国务院批准列入第一批国家级风景名胜区名单。

而鉴于其所具有的突出意义和普遍价值的自然与文化资源,中国政府成功将其申报为世界自然与文化双重遗产——1999年12月其被联合国教科文组织列入《世界遗产名录》,成为全人类共同的财富。

2007年5月8日,国家旅游局又正式批准其为国家5A级旅游景区。

尽管如今已是“可持续发展”成为主题、人人都在高调呼吁“环境保护”的时代,可事实上国内大部分景区的生态环境问题依然不容乐观,遗产地遭到严重破坏的事例更是屡见不鲜。

而令人略感欣慰的是,武夷山是目前被保护得较为完好的一处世界遗产,其经营管理模式也是众多遗产地中唯一被社会各界人士(无论是中外游客,还是专家、官员)所纷纷称道的。

如香港前特首董建华就曾在武夷山欣然命笔题词:“武夷山是一个高尚旅游的地方。

”联合国专家莫洛伊博士也给予了高度评价:“武夷山是人类永续利用自然资源的永久象征。

”i那么武夷山的经营管理模式到底是什么样的呢?2007年,武夷山旅游(集团)有限公司董事长黄大维发表了一篇名为《谈武夷山模式——武夷山风景区开发模式的调研报告》的文章,对武夷山景区(自开发伊始至该稿发表前)的整体规划、建设与营销作了较为详尽的介绍。

试论我国世界遗产管理体制模式的改革

试论我国世界遗产管理体制模式的改革


我国世界遗产发展现状
公共产权 。我 国世界遗产的开发与利用 出现如此严 重的
世界遗产旅游处于旅游 的核 心地 位 , 目前世界上 多
矛盾 , 根本 的原 因在于我 国世界 遗产作为公共产权 的私
人化 的趋向 , 也就是产权不 明晰。
数国家或地区主要是通过遗产旅游的方式来实现遗产资
源向公众 的展 出功能 , 遗产旅游 已成为旅游业发展 中的
( 制定完备 的法规和 必要 的财政资金保 障 四)
为 了规范全国的世界遗产和国家级重点风景名胜 区
理念 , 只有对其进行科学调 整 , 符合遗产立意精神遗产地 才可 以生存 , 也是降低其矛盾 的主要 手段 。
三、 我国世界遗产 管理体 制模式 改革的对 策
Hale Waihona Puke 的保护管理工 作 , 这些重要遗 产资源 的保 护和管理有 使 法可依 、 减少因实行分 权化给 当前遗产资源 和风 景资源
8 年代初 , 遗产 由于其特殊的科研 和经济价值 而形 O 文化
成的保护要求和经济利益成 为改革的最根本 的动力 。如 何 正确认识和管理 世界 遗产 。 既遵守 联合 国《 界遗 产 世
保部 门管理 等 , 由此世界遗 产的国家所有事实上变为 了
部 门所 有 , 意味着遗产资源 的管 理权不仅代表 国家行使 所有权 , 同时又代表国家行使管理权 , 而造成国家 唯一 从 的所有 权被部门分解 , 有一个 唯一的权威部 门代表 却没
带来 的不利影 响 , 应加 快发布有关 世界遗产 和国家级风 景名胜 区的国家法 律文件 。并 建立相 应 的组织 机构 , 用
为 了促进世界遗产管 理体制模式 的优 化 , 现遗 产 实 资源保 护与开发 的协调发展 , 必须对现有 的世界遗产 管 理体制模式进行改革 , 笔者特提 出以下建议 :

论我国世界文化遗产的现状

论我国世界文化遗产的现状

论我国世界文化遗产的现状、问题及对策摘要:世界文化遗产是全人类文明的结晶,是世界不同地区、地域文化的典型代表,是世界文明发展的见证。

鉴于世界文化遗产的脆弱性、不可再生性和无价性,对世界文化遗产的保护和研究在世界各国均引起了高度重视.本文多方面地阐述了我国世界文化遗产的基本概念、介绍了我国世界文化遗产本体、开发及管理方面的基本现状,揭示了我国世界文化遗产保护过程中存在的诸多问题,针对这些现存的问题,提出了相应的建议及具体的解决方案。

关键词:世界文化遗产;管理;现状;问题;对策在历史与现代、继承与发展的交叉路口,世界文化遗产的管理是个充满魅力而又令人感到沉重的话题。

如何在进行现代化建设的同时传承世界文化遗产,如何在充分保护的基础上合理的利用,如何既对得起子孙又无愧于祖先,值得我们每一个人思考和探索。

世界文化遗产的脆弱性和不可再生性,使得我们在面对世界文化遗产继承和保护过程中的种种问题,应该以文化战略的眼光进行审视,从全局的、宏观的、战略的和发展的角度来加以思考和分析。

一、世界文化遗产的概念国内外对于世界文化遗产的准确概念仍需要一定的辨析。

[1]在大多数情况下,世界文化遗产的概念在形成地过程中富含了很大程度上的个人价值观,[2]以及各地区世界文化遗产的特殊性,因此所得出的世界文化遗产的概念,既有客观上的共同性又有主管上的差异性。

[3]但是对世界文化遗产研究需要有一个共同而广泛认同的概念。

当前比较权威并且被世界各国普遍认可的世界文化遗产的概念是根据《世界遗产公约》第一条的规定来界定的世界文化遗产的定义。

[4](一)世界文化遗产的本土概念我国国家文物局的《历史文化遗产保护领域中长期科学和技术发展规划战略研究报告》中认为,历史文化遗产(简称文化遗产)主要指有形文化遗产,包括可移动遗产与不可移动遗产。

其中可移动文化遗产指器物、典籍、艺术品等;不可移动文化遗产指古迹,建筑群、名城、遗址等,以及周围环境。

[5]文化遗产划分有二分法(包括有形遗产,如建筑、艺术作品等;无形遗产,如共同的信念、根立于共同文化的社会道德和规范等)与三分法(物质性历史文化遗产、非物质性历史文化遗产及口头文化遗产)两种。

世界遗产概论课件

世界遗产概论课件

02 世界自然遗产
自然遗产的定义与标准
定义
自然遗产是指从科学或保护角度看,具有突出、普遍价值的由地质和生物结构或这类结 构群组成的自然面貌。
标准
根据《保护世界文化和自然遗产公约》的规定,自然遗产必须符合以下一项或几项标准:代表地球演化历史 中某一重要阶段的突出例证;代表进行中的重要地质过程、生物演化过程以及人类与自然环境相互关系的突 出例证;独特、稀有或绝妙的自然现象、地貌或具有罕见自然美的地带;尚存的珍稀或濒危动植物种的栖息
评估标准
主要依据《世界遗产公约》及其《操 作指南》,对申报项目进行全面的专 业评估。
著名文化遗产介绍
01
02
03
中国故宫
位于北京市中心,是明清 两代的皇家宫殿,被誉为 世界五大宫之首。
法国凡尔赛宫
位于法国巴黎西南郊外, 是欧洲历史上最大的宫殿 之一,以其华丽的装饰和 宏伟的气势著称。
印度泰姬陵
位于印度阿格拉,是一座 白色大理石建成的巨大陵 墓清真寺,被誉为“永恒 面颊上的一滴眼泪”。
03 世界文化遗产
文化遗产的定义与标准
定义
文化遗产是指具有历史、艺术、 科学、社会等方面价值的文物、 建筑群和遗址等。
标准
包括具有突出的普遍价值、需要 保护的濒危状态、具有真实性和 完整性等。
文化遗产的申报与评估
申报流程
包括预备清单、正式申报、补充材料 等阶段,最终由世界遗产委员会审议 决定。
文化遗产的传承与创新
传承方式
通过文物保护、修复和展示等方式,将 文化遗产的历史和文化价值传承下去。
VS
创新发展
在保护传统文化的基础上,通过文化创意 、旅游开发等方式,为文化遗产注入新的 活力和发展动力。同时,利用现代科技手 段对文化遗产进行数字化保护和展示,让 更多人了解和欣赏世界文化遗产的魅力。

世界文化遗产保护管理办法

世界文化遗产保护管理办法

中华人民共和国文化部令第41号《世界文化遗产保护管理办法》已经2006年11月14日文化部部务会议审议通过,现予公布,自公布之日起施行。

部长孙家正二○○六年十一月十四日世界文化遗产保护管理办法第一条为了加强对世界文化遗产的保护和管理,履行对《保护世界文化与自然遗产公约》的责任和义务,传承人类文明,依据《中华人民共和国文物保护法》制定本办法。

第二条本办法所称世界文化遗产,是指列入联合国教科文组织《世界遗产名录》的世界文化遗产和文化与自然混合遗产中的文化遗产部分。

第三条世界文化遗产工作贯彻保护为主、抢救第一、合理利用、加强管理的方针,确保世界文化遗产的真实性和完整性。

第四条国家文物局主管全国世界文化遗产工作,协调、解决世界文化遗产保护和管理中的重大问题,监督、检查世界文化遗产所在地的世界文化遗产工作。

县级以上地方人民政府及其文物主管部门依照本办法的规定,制定管理制度,落实工作措施,负责本行政区域内的世界文化遗产工作。

第五条县级以上地方人民政府应当将世界文化遗产保护和管理所需的经费纳入本级财政预算。

公民、法人和其他组织可以通过捐赠等方式设立世界文化遗产保护基金,专门用于世界文化遗产保护。

世界文化遗产保护基金的募集、使用和管理,依照国家有关法律、行政法规和部门规章的规定执行。

第六条国家对世界文化遗产保护的重大事项实行专家咨询制度,由国家文物局建立专家咨询机制开展相关工作。

世界文化遗产保护专家咨询工作制度由国家文物局制定并公布。

第七条公民、法人和其他组织都有依法保护世界文化遗产的义务。

国家鼓励公民、法人和其他组织参与世界文化遗产保护。

国家文物局、县级以上地方人民政府及其文物主管部门应当对在世界文化遗产保护中作出突出贡献的组织或者个人给予奖励。

省级文物主管部门应当建立世界文化遗产保护志愿者工作制度,开展志愿者的组织、指导和培训工作。

第八条世界文化遗产保护规划由省级人民政府组织编制。

承担世界文化遗产保护规划编制任务的机构,应当取得国家文物局颁发的资格证书。

世界自然遗产保护与可持续发展的国际经验评析

世界自然遗产保护与可持续发展的国际经验评析

世界自然遗产保护与可持续发展的国际经验评析目录一、内容综述 (2)(一)背景介绍 (3)(二)研究意义 (4)(三)研究方法与数据来源 (5)二、世界自然遗产保护现状 (6)(一)遗产数量及分布 (7)(二)保护机制与政策分析 (8)(三)保护成效评估 (10)三、可持续发展国际经验 (11)(一)国际组织的作用与实践 (12)1. 联合国教科文组织 (14)2. 世界自然保护联盟 (15)3. 世界自然基金会 (16)(二)国家层面的探索与实践 (18)1. 保护地体系的建设与管理 (19)2. 生态旅游的推广与发展 (21)3. 社区参与的机制与效果 (22)(三)典型案例分析 (23)四、经验总结与启示 (24)(一)原则与策略 (26)(二)挑战与对策 (27)(三)对中国的建议 (28)五、结论与展望 (29)(一)主要发现总结 (30)(二)未来研究方向 (32)(三)政策建议与实践指导 (33)一、内容综述概述世界自然遗产的概念及其重要性,自然遗产是人类共同拥有的宝贵财富,具有重要的生态、文化和科学价值。

随着全球化和工业化的快速发展,自然遗产面临着前所未有的威胁和挑战,对其进行有效保护具有重要意义。

分析当前国际自然遗产保护的发展现状,包括国际社会在自然遗产保护方面的合作与努力,如世界自然基金会的成立、世界自然遗产名录的建立等。

介绍各国在自然遗产保护方面的政策和措施,如法律法规的制定、保护区的设立等。

结合可持续发展的理念,探讨自然遗产保护与可持续发展的内在联系。

可持续发展强调在保护环境的同时,实现经济增长和社会进步。

自然遗产作为重要的自然资源,其保护有助于实现可持续发展的目标。

各国在保护自然遗产的过程中,应当坚持可持续发展的原则。

在此基础上,本文将对各国在自然遗产保护方面的国际经验进行评析。

包括成功的案例、存在的挑战以及经验教训等。

通过对比分析,总结出值得借鉴的共性和特点。

提出针对世界自然遗产保护的未来发展建议,包括加强国际合作与交流、制定和完善相关法律法规、创新保护技术与方法等方面。

世界遗产保护_历史的责任

世界遗产保护_历史的责任
2009. 7(下)
・社会观察・
世界遗产保护——历史的责任
彭韩铭
摘 要 世界遗产不仅属于所在国, 而是人类社会的共同财富。随着我国加入 WTO 之后, 对外开放日益扩大, 中外文化交 流合作和文化贸易日益加强, 我国对世界遗产的保护问题也凸现出来。本文指出我国对世界遗产的保护不利, 其主要原因 在于相关法律制度不完善, 现有法律法规不配套也不协调。 因此, 我们应该对现有的法律法规进行修改, 同时应制定一部专 门针对遗产保护的法律, 以便更好的保护我国的世界遗产。 关键词 世界遗产 法律保护 文化贸易 中图分类号: D920.5 文献标识码: A 文章编号: 1009-0592(2009)07-223-02 世界遗产是被联合国教科文组织和世界遗产委员会确认的 具有突出重要价值的、 人类罕见的、 目前无法替代的文化和自然 财富。它分为自然遗产、 文化遗产 (含文化景观) 、 自然与文化遗 产混合体三种类型。中国于 1985 年正式加入 《保护世界文化和 自然遗产公约》 , 现已有 37 处世界遗产, 仅次于西班牙和意大利, 位居世界第三位。虽然中国已拥有世界遗产 37 项, 中国境内世 界遗产的保护也得到了相关部门的高度重视, 但是, 中国境内世 界遗产的保护现状并不能令人乐观, 中国在世界遗产的保护上依 然存在很多问题。 由于社会的发展, 在世界遗产利用上的一些误 区, 给我国的世界遗产保护工作带来了前所未有的困难。所以, 我认为必须尽快对世界遗产保护进行立法, 制定专项法律, 从根 本上解决问题。 一、 我国世界遗产法律保护存在的问题 我国目前的世界遗产法律保护体系以宪法为依据、 以 《中华 人民共和国文物保护法》 、 《中华人民共和国风景名胜区管理暂行 条例》 、 《中华人民共和国自然保护区条例》 为主体, 以各地方性法 规和行政规章为支撑。虽然这些法律法规对于世界遗产的保护 起了一定的作用, 但是从具体实施保护世界遗产的内容来看, 其 相关法律法规相当少。 而且, 就现有的规定来看, 原则性太强, 实 际操作性差。 我国世界遗产法律保护主要存在以下下几个问题: (一) 法律保护主体的多元化 多头管理是我国现行文化和自然遗产资源管理体制的一个 显著特征, 如对于属于自然保护区的世界文化和自然遗产, 由各 级政府和各个自然保护区的管理机构负责; 而具有风景名胜区特 性的世界文化和自然遗产又主要由建设部门管理; 具有文物特性 的又属于文物部门主管, 我国政府确定国家建设部和国家文物局 作为世界遗产的主要管理机构, 行使遗产的国家管理职能, 履行 国家责任。所以, 在中国有着众多的管理机构, 但没有一个能对 世界遗产负主要责任。一些新遗产地,则是直接由当地政府管 理。世界遗产分属不同的部门管理, 工作效率低下, 必然会出现 有利大家争、 无力没人管的情况。 这种管理模式的最大弊端是易 导致法律管理中的 “真空地带” 。 (二) 现有立法滞后 立法上 “零星” 立法, 没有统一的世界遗产保护法。 我国现阶 段没有全国性的保护世界文化和自然遗产的专门的法律法规, 相 关的法律也不完善。 以致出现法律真空地带, 必然不能对遗产进 行有效地保护。立法的层次较低, 部门立法色彩浓重。中国虽然 有一些涉及世界遗产保护管理的不同层次的法律、 法规, 一些地 方也出台了世界遗产的地方性法规。这些地方性法规在世界遗 产保护上面没有相关具体刑事归责条款, 威慑力较弱, 或者相关 归责条款模糊, 不具有可行性, 不能对世界遗产保护过程中的违 规行为进行有效的规制。 法规文件涉及内容的广度与深度不足, 可操作性不强。 (三) 法律责任制度不完善 在法律责任方面, 纵观现有各种法律法规, 主要以行政处罚 为主, 并且行政处罚中又以罚款为主要的处罚手段, 法律权威性 差。 世界文化和自然遗产的法律权威性差, 还有一个重要的原因 是法律做出了规定, 提出了要求, 但对违法行为缺乏明确的处罚 办法, 致使执法机关在违法行为面前无能为力。例如 《自然保护 区条例》 对保护和管理自然保护区发挥了积极的作用, 但随着社 会的发展, 非法占有自然保护区土地, 滥捕乱杀自然保护区动物 等破坏自然保护区的行为愈演愈烈, 现有的刑法却没有对严重破 坏自然保护区行为的规定, 不利于我国对世界遗产的保护。 行为 规范没有与之相对应的法律责任也是我国遗产制度不完善的一 个表现。 二、 国外世界遗产法律保护的经验 20 世纪 70 年代以来, 起源于西方发达国家的世界遗产保护 运动蓬勃发展, 很多国家都设立了 “世界遗产日” 。 今天世界遗产 的保护和开发已成为在联合国主导下的世界性运动。在有效保 护的前提下对世界遗产进行科学开发利用, 实现世界遗产保护与 利用的双赢, 是西方发达国家一个最重要的经验。 国外先进的世 界遗产保护理念和成功案例可以给我国提供相应的参考, 他们的 世界遗产保护制度对我国具有重要的学习和借鉴作用。 (一) 健全而有效的管理机制

世界自然遗产的保护和传承

世界自然遗产的保护和传承

世界自然遗产的保护和传承随着科技的日益发展,人类对自然资源的开发和利用也越来越频繁。

而在这个过程当中,很多自然保护区、生态系统和珍贵的动植物物种都遭受到了极大的破坏和损失。

为了保护自然资源、保存生态平衡,人们开始意识到了自然遗产的重要性并开始加强其保护和传承,而“世界自然遗产”这一概念,也逐渐成为了人们关注的热点话题。

一、世界自然遗产的定义“世界自然遗产”是指经过联合国教科文组织的鉴定认定,达到了全球文化和自然遗产的特殊价值,代表着人类文化和自然遗产的杰出代表,具有国际重要性的自然遗产。

世界自然遗产不是仅指风景名胜,还包括了大片的生态系统、物种群落等等。

二、世界自然遗产的保护世界自然遗产的保护,是指使用各种手段降低其受损甚至消失的风险,最大限度保护其自然属性、文化属性、美感属性、经济属性等。

这里关键在于保护,所以任何特别损害世界遗产的行为都是被定义为非法。

1.法律保护为了保护世界自然遗产,各个国家都采取了一系列的法律措施。

目前,大部分国家都已经制定了相关的法律法规,旨在保护其本国的自然遗产。

国际上,也设置了专门的法律来保护世界自然遗产,其中最重要的就是《世界遗产公约》。

2.科学保护除了法律保护之外,科学保护也是保护世界遗产的重要方式之一。

科学保护主要是指利用各种现代科技手段,对世界自然遗产进行研究、观测、监测和保护,以延缓或避免其环境的恶劣条件或人类活动对其生态系统造成的破坏。

3.教育保护教育保护则主要是将世界自然遗产的重要性、美丽与脆弱性传递出去,提高人们对世界自然遗产的认知和保护意识,并引导人们在自身的行为中尽可能地保护好自然遗产,使其得以传承。

三、世界自然遗产的传承除了保护,传承也是世界自然遗产重要的一个方面。

它不但帮助人们保留和继承自然资源的优秀遗产,同时也是人类进步与文化创新的重要动力。

1.留存经验对于有历史文化价值的世界自然遗产,我们必须认真留存原有的历史文物遗址,并避免在维修和保护时使用不恰当的石材和其他修建材料。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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世界遗产的经济属性及其管理模式解析
内容摘要:近年来,中国各大景区申报世界遗产的浪潮一浪高过一浪,一方面经营者们高喊着“对世界遗产地实行可持续发展和保护”,另一方面研究者们已发现过度商业化开发给世界遗产带来的严重破坏。

如何在这种发展与破坏之间、保护与利用之间寻求一个平衡点,就成为值得重点研究的一大课题。

本文尝试从经常学的角度分析世界遗产的经济属性,在日常工作中应该以谁为管理主体,构建怎样的管理模式?并提出相应对策性建议,以期在我国的世界遗产管理过程中,使联合国《世界遗产公约》中的原则切实得到实施和体现,真正实现可持续发展。

所谓世界遗产,是被联合国教科文组织和世界遗产委员会确认的具有普遍突出价值、人类罕见、无法替代的文化和自然财富,分为自然遗产、文化遗产(含文化景观)、自然与文化遗产混合体三种类型。

为了让这些天地造化和文明遗存在受到威胁之前就得到很好的保护,1972年11月16日,76个国家在巴黎签署了《保护世界自然与文化遗产公约》。

我国于上世纪80年代中叶加入《保护世界文化自然遗产公约》,闻名世界的长城、故宫、泰山在1987年就先后进入首批世界遗产名录,截止2004年底,中国已跻身为仅次于西班牙(37处)和意大利(36处)的第三大世界遗产国。

为什么各地对申报世界遗产如此积极?作为全人类的世界遗产,除了可得到资金和技术上的帮助以外,利益驱动应该是一地参与的动力主因, 一旦被列入世界遗产名录,势必会提高知名度,吸引众多的游人。

正如联合国教科文组织官员理查德所言,以丽江为例,其经济繁荣在很大程度上归功于当地自1997年被列为世界文化遗产以来的旅游业的发展;山西平遥古城、江苏周庄等世界遗产地的客流量剧增,都证明旅游业可以给居住在世界遗产地及附近的社区的人民带来无可比拟的经济发展机遇;另一方面,随着人流的增加,生活垃圾的产生,旅游业也会给遗产地带来无法弥补的损失和破坏,甚至使世界遗产地消失。

尽管从理论角度分析,通过合理的规划、科学的管理,遗产保护和旅游开发并非截然矛盾。

然而事实却是:一方面经营者们高喊着“对世界遗产地实行可持续发展和保护”,另一方面研究者们已发现过度商业化开发给世界遗产带来的严重破坏;一方面游客们在谴责企业和地方政府对世界遗产地的过度开发,另一方面游客们却仍然一批批地涌向世界遗产地。

表面上看,这是开发和保护的矛盾,实质上往往反映出国家、部门、地方和公众等之间的利益冲突,使“实现世界遗产保护与利用的和谐发展”似乎仅仅是一种理想。

如何在这种发展与破坏之间、保护与利用之间寻求一个平衡点,这就成为值得我们重点研究的一大课题。

从经济学的角度分析,世界遗产究竟属于何种物品?在日常工作中应该以谁为管理主体?在世界遗产管理过程中,如何使联合国《世界遗产公约》中的原则切实得到实施和体现?这些都是在世界遗产管理工作
中不可回避的现实问题,也是当前业界与学界争议较多的焦点话题。

世界遗产的经济属性分析
从某种意义上说,文化和自然遗产既不是一般的私人资产,也不是一般意义的经济资源,它们被列入《世界遗产名录》之后,就意味着申请国要向全人类做出保护这一世界性遗产的承诺。

按照《世界遗产公约》的规定:对世界遗产要严格保护,统一管理,科学规划,永续利用,显然在保护之外,世界遗产地也无法回避另一个问题:利用。

然而在现实经济社会中,特别是面对市场力量的渗透和经济发展的冲击,如何在保护和利用之间寻求一个合理的优先顺序和恰当的结合点,以及如何管理世界遗产地的旅游开发等,都是我们必须面对和解决的现实问题。

因而,我们必须对世界遗产的经济属性进行分析。

一直以来,许多人士认为既然世界遗产是世界性公共资产,应该属于公共物品的范畴。

什么是公共物品呢?根据经济学中给定的定义,通常将不具备消费的竞争性的商品叫做公共物品。

私人物品所具有的两大特点:竞争性和排他性,在公共物品上都不会表现出来,例如国防,任何人增加对国防公共物品的消费都不会减少其他人所可能得到的消费水平,也无法排除一些人可以“不支付便消费”,即“搭便车”行为。

而世界遗产的消费特性却与上述分析有所不同。

首先,只有在遗产地一定的环境承载量约束范围内,减少或增加单位的消费量对其他人的消费才不会造成显著影响;而一旦超过这一承载量时,才会造成污染、破坏等不良问题,甚至使遗产地被毁灭;而且,遗产地是有一定地域限制范围的,具有一定程度的消费排他性。

虽然需要支付一定成本,但对消费者采取付费方式还是可行的,消费者“搭便车”的行为较难发生。

如果我们为了保护,将世界遗产完全封闭起来,或者不加任何限制地完全开放,都显然违背了构建世界遗产委员会的初衷。

只有在良好保护的前提下,将世界遗产的教育、研究、观光等功能充分地利用起来,造福人类,才真正实现了世界遗产的“永续利用”。

显而易见,世界遗产还不能完全属于纯公共物品的范畴,但作为私人物品也是不合理的。

因而,我认为,世界遗产应属于非纯公共物品的范畴。

通常,在达到一定容量点之前,世界遗产地多一个消费者不会妨碍其他人的消费,消费的竞争性不显著;但消费的排他性是可以实现的,即以设定有限地域范围为约束,采取“支付费用才能消费”或“差异化付费”的方式,取得相应收入来弥补对世界遗产保护费用的严重不足,在实际操作中也是可行的。

世界遗产的管理模式
作为人类共有的极其珍贵和脆弱的特殊资源,世界遗产具有不可再生性、不可复制性和不可逆转性的基本特征,而其内在价值的唯一性又决定了它还具有世界性、杰出性、独特性和多样性等属性。

对世界遗产的管理来讲,作为非纯公共物品,政府具有公认的权威性,是公有资产的代表。

但由于种种原因,政府内部也存在着条块分割和体制不顺,存在着地方利益与中央利益的冲突,存在着政府难以行使具体管理职能的困难,因而我国的世界遗产管理长期处于多头状态,由建设、环保、国土、林业、水利、文物、旅游、宗教等25个部门,分别从行业的角度加以管理,形成了“既管又不管”的局面,出现了一些地方保护意识淡薄,重开发,轻保护,对世界遗产进行超负荷利用;规划监督管理不够,人工化、商业化倾向突出,世界遗产的原真性、完整性受到损害;管理体制不顺,有的地方机构重叠,职能交叉;专业人员缺乏,保护管理水平不适应世界遗产保护事业发展需要;保护管理经费投入不足等,使世界遗产日渐受到损害和破坏的威胁等许多问题。

在协调这些问题时,有的遗产地借鉴采取了将遗产地所有权与经营权分离的做法,即由政府拥有所有权,但将经营权交给企业,把世界遗产地管理同企业经营管理混为一谈,由于这一做法与世界遗产自身的经济属性不吻合,因而在实际管理中引发了很多无法协调的问题。

因而,建议应在中央政府的监控下,设立非企业性质的专门机构实施管理,其管理应该体现出与企业经营不同的特点:世界遗产的管理主体不以营利为目的,而绝大多数企业以营利为目的;由于企业以营利为目的,因此投资者将根据营利状况而决定增投或撤回资本,或转让其所持有的资产,投资者的投资决策以营利多少与有无营利为依据,这是私营企业的性质所决定的。

与此不同,设立专门机构所管理的世界遗产可以接受捐赠并运用所捐赠的资产来保护世界遗产,且捐赠资产不能撤回或转让,有别于企业投资;世界遗产的管理机构应是公益性机构,现有资产资源不得抵押,这有利于世界遗产的保护与正常开放。

所以,世界遗产管理与企业管理存在着根本性质的差异,有着根本利益的冲突,是无法相互替代的。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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