行业性专业性人民调解工作情况总结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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行业性专业性人民调解情况工作总结报告

行业性专业性人民调解情况工作总结报告

行业性专业性人民调解情况工作总结报告全面贯彻落实人民调解法,进一步加强行业性、专业性人民调解组织、队伍的规范化建设,下面就是YJBYS为大家整理的行业性专业性人民调解情况工作总结报告,仅供参考!篇一:行业性专业性人民调解情况工作总结报告今年以来,新都区人民调解工作根据市司法局突出一个主题(化解社会矛盾主题)、强化两大功能(强化大力开展重大矛盾纠纷化解,为党委政府排忧解难的功能;深入开展基层社会民间纠纷的预防和调解,发挥群众自治功能)、夯实三块基础(夯实组织建设、队伍建设和工作机制建设三项基础性工作)工作目标,全面推进基层化解社会矛盾、创新社会管理、公正廉洁执法三项重点工作。

积极服务世界生态田园城市示范区建设、统筹城乡发展、农村产权制度改革、镇(街道)党委政府换届选举等区委、区政府中心工作,为全区的社会政治稳定做出了积极贡献。

一、领导重视,人民调解作用得到进一步加强在改革不断深入的今天,各种利益冲突不断加剧,矛盾纠纷日益尖锐和复杂,为社会和谐稳定埋下了诸多隐患。

人民调解在化解社会矛盾,维护社会稳定中的地位越来越重要,受到各级党委、政府的高度重视。

司法局党组年初就把人民调解工作列入今年工作重点,多方努力,多策并举,强化人民调解工作。

一是借三定方案之机,设立专门的人民调解工作科,指导、管理全区的人民调解工作。

二是由区政府副区长冯静任组长的区人民调解工作领导小组和区人民调解工作指导中心作用进一步发挥。

今年是镇(街道)党委政府换届之年,农村产权制度改革攻坚之年,城乡统筹发展进一步深化,各种不稳定因素不断增加,矛盾纠纷呈现群体性、多元化态势,人民调解工作任务繁重,责任重大,为有效排查、预防各种矛盾纠纷,妥善调处涌现出来的矛盾纠纷案件,区人民调解工作领导小组、区人民调解工作指导中心周密部署,精心指导,确保了人民调解各项工作的有效落实。

三是领导督办,局长亲自参与调解。

新繁、军屯等镇一些影响重大的案件在区委区政府主要领导的具体指导和关心下得到有效化解;局长张玉霖多次亲自主持调解罗某与郭某房屋买卖纠纷一案,给全区广大人民调解员树立了榜样。

开展专业性行业性人民调解工作总结

开展专业性行业性人民调解工作总结

开展专业性行业性人民调解工作总结发挥人民调解在化解专业性行业性领域矛盾纠纷中的独特优势,是开展专业性行业性人民调解工作的主要目的。

下面是搜集的开展专业性行业性人民调解工作总结,欢迎阅读。

开展专业性行业性人民调解工作总结为充分发挥人民调解在化解专业性行业性领域矛盾纠纷中的独特优势,华容县司法局按照县委县政府和省司法厅的统一部署和要求,以社会创新管理为立足点,采取有力措施,加强行业性专业性人民调解委员会建设,有效化解了特定行业(领域)的矛盾纠纷。

一、加强了调解委员会组织建设专业性行业性人民调解委员会,是对新形势下人民调解工作的创新、发展和完善,对于化解特定行业(领域)的矛盾纠纷具有独特的优势和不可替代的作用,局党组对此项工作高度重视。

一是根据县委办公室转发的《中共湖南省委办公厅湖南省人民政府办公厅关于进一步做好人民调解工作的意见》的要求,积极争取相关部门支持,在县政法委的组织领导和各有关部门的共同努力下,于xx年下半年组建成立了医疗、交通事故2个专业性人民调解委员会;二是参照省司法厅下发的《xx年度矛盾纠纷排查工作综治考评细则》的要求,结合近年来社会矛盾纠纷发生的规律和变化,在反复调研的基础上,于xx年9月30日,由县政法委组织召开了县司法局、公安局、卫生局、林业局、国土资源局、环保局、食品药品安全局等部门负责人参加的专题会议,研究部署专业人民调解委员会的组建工作,并于10月先后组建环境保护、食品药品安全、住房和城乡建设、林权林地等6个行业性专业人民调解委员会,实现了专业性行业性人民调解组织的基本覆盖,切实夯实了人民调解的基础,为全县社会和谐稳定发挥了重要作用。

二、健全了矛盾纠纷化解工作机制加强和完善专业性行业性人民调解委员会建设是一项常态工作,是人民调解工作的重要力量。

我们严格按照“六有、七上墙”的要求落实专业调解委员会建设,“六有”即一是有方案、有班子;二是有独立的办公场所和基本办公设施;三是有稳定的调解员队伍;四是有较好的工作保障;五是有规范的工作制度;六是有标牌、标识和印章。

开展专业性行业性人民调解工作总结

开展专业性行业性人民调解工作总结

开展专业性行业性人民调解工作总结在过去的一段时间里,我们开展了专业性行业性人民调解工作,取得了一定的成效。

经过大家的共同努力和配合,我们成功解决了许多纠纷,推动了社会和谐稳定的发展。

在此,我对我们的工作进行总结并提出改进意见,以期进一步提高专业性行业性人民调解工作的效果。

我们要肯定我们取得的进展。

在过去的工作中,我们采取了多种方式开展专业性行业性人民调解工作。

我们积极开展调解宣传活动,提高了人民群众的知晓率和参与度。

我们建立了调解志愿者队伍,为纠纷当事人提供专业化、高效的调解服务。

我们制定了一系列调解制度和流程,确保调解工作的规范和程序化。

我们还与相关部门建立了密切的合作关系,形成了多元化的纠纷解决机制。

我们要总结存在的问题。

在工作中,我们发现存在一些共性问题。

有些调解案件存在难度较大,技术性较强等问题,我们需要加强对调解员的培训和提升,提高调解员的专业素质。

有些调解案件存在决定权不明确的情况,我们要加强与相关部门的沟通协调,明确调解的实施主体和权限。

有些调解案件存在调解结果不公平的问题,我们要建立完善的评估机制,确保调解结果的公正合理。

一些调解案件存在执行难题,我们要加强与法院等执行机构的配合,确保调解结果能够有效执行。

针对存在的问题,我提出以下改进意见。

要以问题为导向,加大人才培养力度,注重提升调解员的专业素质。

可以通过组织系统培训、邀请专家学者授课等方式,提升调解员在法律、行业知识和沟通技巧方面的能力。

要加强与相关部门的沟通协调,建立起跨部门、跨领域的合作机制,明确责任分工和工作流程,提高调解工作的效率和权威性。

要建立起完善的调解评估机制,通过对调解结果进行评估,及时纠正不公平的情况,保障调解结果的公正合理。

要加强与法院等执行机构的配合,确保调解结果能够得到有效执行,提高调解的可操作性和可信度。

我们在开展专业性行业性人民调解工作中已经取得了一定的成绩,但也面临一些问题和挑战。

只有全面总结工作经验和问题,进一步加强培训、改进工作机制、加强评估与执行工作,才能进一步提高专业性行业性人民调解工作的效果,更好地服务人民群众,推动社会和谐稳定的发展。

工作总结行业性专业性人民调解工作总结

工作总结行业性专业性人民调解工作总结

调解案例二:商业纠纷调解
总结词
商业纠纷调解主要涉及商业合作、合同履行、知识产权等方 面,具有较高的专业性和复杂性。
详细描述
在商业纠纷调解中,调解员需要具备商业法律知识和实践经 验,了解商业合作的规则和惯例,通过客观公正的评估和调 解,达成双方都能接受的解决方案。
调解案例三:家庭纠纷调解
总结词
家庭纠纷调解主要包括婚姻家庭、继 承、分家产等家庭内部矛盾的调解。
入僵局或产生新的争端。
心理疏导技巧
03
针对当事人的心理问题,调解员需要进行心理疏导,缓解紧张
情绪,促进当事人理性中立公正
调解员必须保持中立和公 正,不偏袒任何一方当事 人,尊重事实和法律,维 护公正和公平。
自愿接受
当事人必须自愿接受调解 员的调解,遵守调解原则 和程序,达成协议后应当 履行协议内容。
调解案例五:其他纠纷调解
总结词
除了以上四种类型的纠纷外,行业性专业性人民调解工作还可能涉及其他类型的纠纷,如交通事故赔偿、医疗纠 纷等。
详细描述
在其他纠纷调解中,调解员需要根据具体情况了解相关法律法规和政策,具备灵活应对的能力,通过耐心细致的 工作和公正公平的态度,为当事人提供有效的解决方案。
04
促进文化建设
行业性专业性人民调解工作能 够促进特定行业内的文化建设 ,增强行业的凝聚力和向心力

02
行业性专业性人民调解工 作的核心概念
调解程序
01
02
03
04
调解申请与受理
当事人向调解组织提出调解申 请,经过审查,调解组织决定
是否受理。
调解前的准备
包括对案件的初步分析、确定 调解场所、通知当事人调解时
详细描述

行业性专业性人民调解工作情况总结8篇

行业性专业性人民调解工作情况总结8篇

行业性专业性人民调解工作情况总结8篇第1篇示例:行业性专业性人民调解是一种由政府机构或者专业组织进行的调解工作,旨在解决各类纠纷和冲突,维护社会和谐稳定。

近年来,我国行业性专业性人民调解工作取得了显著成效,得到了社会各界的肯定与支持。

行业性专业性人民调解工作的规范化和专业化水平得到了显著提升。

政府机构和专业组织对人民调解工作的重视程度不断提高,加大了对调解员的培训和考核力度。

调解员的专业素养和调解技能得到了大幅提升,能够更好地应对各类复杂纠纷和冲突。

人民调解在解决社会矛盾和纠纷方面发挥了积极作用。

人民调解以其高效、低成本、和谐的特点,成为解决各类矛盾和纠纷的有效途径。

不论是邻里纠纷、劳资纠纷还是消费纠纷,人民调解都能够及时有效地加以解决,维护了社会的稳定和和谐。

随着信息化技术的发展,人民调解工作也正在迎来新的机遇和挑战。

各地政府和专业组织正在积极探索利用互联网和大数据技术,推动人民调解工作的智能化和便捷化。

通过建立在线调解平台和智能调解系统,不仅能够提高调解效率,还能够更好地保护当事人的合法权益。

行业性专业性人民调解工作在近年来取得了显著成效,成为解决社会矛盾和纠纷的重要途径。

但是也要认识到,人民调解工作中仍然存在一些问题和挑战,如调解员队伍不够专业化、调解制度不够完善等。

政府机构和专业组织需要进一步加大对人民调解工作的支持力度,不断提升调解工作的质量和效率,为维护社会稳定和和谐作出更大的贡献。

【信息仅供参考】。

第2篇示例:行业性专业性人民调解工作的基本情况。

随着社会发展和人民调解工作的逐步深入,行业性专业性人民调解工作的范围得到了不断拓展。

从最初的农村纠纷调解到城市社区纠纷调解,再到企业内部纠纷调解,行业性专业性人民调解工作已经涵盖了各个领域,并且形成了一套完善的工作机制。

行业性专业性人民调解工作的特点。

与普通的民间调解相比,行业性专业性人民调解更加注重专业性和行业性。

这意味着调解员需要具备更加专业化的知识和技能,针对不同的行业和专业,有能力进行针对性的调解工作。

行业性专业性人民调解工作总结汇报5篇

行业性专业性人民调解工作总结汇报5篇

行业性专业性人民调解工作总结汇报5篇第1篇示例:行业性专业性人民调解工作总结汇报一、工作背景二、工作内容2. 专业技能培训:人民调解工作需要一定的沟通、协调和表达能力。

调解员需要参加各类培训,提升专业技能和调解能力,比如口头表达能力、沟通技巧、情绪管理等。

3. 知识更新:由于社会矛盾纠纷的复杂多样化,调解员需要不断更新知识和技能,随时应对各种新情况、新问题,保持专业知识的更新和提升。

5. 案件记录和报告:调解员需要详细记录每一起调解案件的过程和结果,及时向上级机构和相关部门报告工作进展情况,确保工作的透明和规范。

三、工作总结1. 充分发挥专业性:在人民调解工作中,调解员需要充分发挥自身的专业优势,凭借扎实的法律知识和专业技能,有效地解决矛盾纠纷,提高人民调解的专业性和效率。

2. 强化团队合作:人民调解工作需要多方协作,调解员需要与法院、公安机关、司法机构等相关部门紧密合作,共同推动矛盾纠纷的解决,营造和谐社会氛围。

3. 不断改进工作方法:随着社会的变化和发展,人民调解工作也需要不断改进和完善工作方法,积极探索和尝试新的调解模式,提高调解效果和工作效率。

五、展望未来人民调解工作是一项重要的社会调解工作,具有重要的社会意义。

未来,我们将继续努力,提高人民调解的专业性和效率,为维护社会和谐稳定做出更大的贡献。

我们也将不断改进工作方法,加强团队合作,提升专业素养,做好人民调解工作,促进社会矛盾和谐解决,为建设法治社会贡献自己的一份力量。

第2篇示例:一、开展情况自年初以来,我单位共接受行业性专业性纠纷调解案件共计200件,涉及房产、劳动、建筑、医疗、教育等多个领域。

成功调解的案件占比达到80%以上,为当事人解决了许多实际问题,取得了显著成效。

二、取得成效1. 提高了行业专业性:通过持续的学习和培训,调解员不断提升专业技能和行业知识,能够更好地理解和解决行业性专业性纠纷,增强了调解工作的针对性和有效性。

2. 加强了社会服务能力:通过与相关机构和行业协会的合作,我单位建立了广泛的社会网络,能够及时了解行业发展动态和纠纷热点,提供更加专业化的调解服务。

开展专业性行业性人民调解工作总结

开展专业性行业性人民调解工作总结

开展专业性行业性人民调解工作总结人民调解是一项具有中国特色的纠纷解决机制,其在化解矛盾、维护社会稳定方面发挥了重要作用。

近年来,随着社会经济的发展和人民法律意识的提高,各种专业性和行业性纠纷不断涌现,对人民调解工作提出了更高的要求。

为了更好地适应社会发展的需要,人民调解工作需要不断创新和完善,特别是在开展专业性、行业性人民调解方面,需要进一步加强工作力度,提高调解质量和效率。

一、专业性、行业性人民调解工作的特点专业性、行业性人民调解是指在特定领域或行业内,由专业人士或机构主导的纠纷解决方式。

相较于一般的人民调解,其特点主要表现在以下几个方面:专业性强:专业性、行业性人民调解要求调解人员具备相关的专业知识和经验,能够对特定领域的纠纷进行深入分析和判断,并提出合理的解决方案。

行业特色明显:专业性、行业性人民调解针对特定行业的特点和规律,结合行业惯例和规范,制定相应的调解程序和标准,更具有针对性和实效性。

调解主体多元化:专业性、行业性人民调解的主体不仅包括调解委员会,还包括相关的专业机构、社会组织和个人等,主体更加多元化。

调解协议法律效力增强:在专业性、行业性人民调解中,调解协议经过相应的确认程序后,具有更高的法律效力,能够更好地保障当事人的合法权益。

二、开展专业性、行业性人民调解工作的措施为了更好地开展专业性、行业性人民调解工作,需要采取以下措施:加强调解人员培训:针对专业性、行业性人民调解的特点和要求,制定相应的培训计划和课程,提高调解人员的专业素养和调解能力。

建立专家库:从各个领域邀请专业人士加入调解专家库,为特定领域的纠纷提供专业的意见和建议。

完善调解程序和标准:根据不同行业的特点和规律,制定相应的调解程序和标准,规范调解行为,提高调解质量。

加强与相关机构的合作:与相关机构和部门建立合作关系,共同推动专业性、行业性人民调解工作的开展。

加大宣传力度:通过各种渠道宣传专业性、行业性人民调解的优势和特点,提高公众对调解工作的认知度和信任度。

行业性专业性人民调解情况工作总结报告

行业性专业性人民调解情况工作总结报告

行业性专业性人民调解情况工作总结报告一、引言自从人民调解工作开始,在我县因地制宜开展易地搬迁、土地征收、农村土地承包、建设工程、交通运输、环境污染等领域的调解工作,特别是在众多的民间纠纷案件中,发挥了不可替代的作用。

截止目前,我们共受理各类调解案件5000余件,调解成功率达到70%以上。

三、工作亮点1.专业化队伍建设我们在人民调解工作中构建了一支专业化、素质化的队伍。

组织开展了丰富多样的培训活动,提高了队员的调解能力和专业水平。

加强了调解队伍的信息化建设,建立了健全的档案和数据库,便于对案件信息的查询和分析,提高了调解工作的效率和质量。

2.精准化调解服务针对不同的行业性纠纷,我们开展了精准的调解服务。

在土地征收方面的调解中,我们注重农民利益的保护,维护了社会稳定。

在建设工程纠纷中,我们注重合同约束力和履约义务,有效化解了许多纠纷,保障了建设工程的正常开展。

3.宣传教育工作我们还加大了人民调解的宣传教育工作力度,通过开展各种形式的宣传活动,提高了人民群众对人民调解工作的认识和支持,加强了人民调解与社会各界的联系与合作,形成了人人参与调解、共建和谐社会的浓厚氛围。

四、存在问题尽管在人民调解工作中取得了一定的成绩,但也存在一些问题和不足。

一是队伍结构不够合理,专业水平和素质参差不齐;二是案件处理时效和效率有待提高,个别案件调解工作需时间较长,滞留现象仍较为突出;三是在一些取证不足的案件中,难以做到公平公正,影响了调解效果和社会评价。

五、下一步工作规划为了进一步提升人民调解工作的水平和效果,我们将采取一系列措施:一是加强队伍建设,提高全体调解员的专业素养和调解能力;二是优化调解工作流程,提高处理效率,减少滞留现象;三是加强案件取证工作,确保调解的公平公正;四是深入推进乡村振兴与脱贫攻坚,进一步增强调解服务面向基层的实效性。

行业性专业性人民调解情况工作总结报告

行业性专业性人民调解情况工作总结报告

行业性专业性人民调解情况工作总结报告近年来,我国行业专业性人民调解工作取得了显著的成绩,为维护社会稳定、促进良好社会秩序发挥了重要作用。

为了总结我国行业专业性人民调解工作的进展情况,提出相应的改进和完善建议,特将此次工作总结报告如下:一、工作开展情况在过去的一年里,我国行业专业性人民调解工作取得了良好的成绩。

在制度建设方面,各级政府和相关部门加大了对人民调解工作的支持力度,出台了一系列的政策措施,为人民调解工作提供了良好的法律和政策环境。

在队伍建设方面,各地广泛开展培训活动,提高了人民调解员的专业素质和工作能力。

依法公正调解的理念逐渐深入人心,调解效果也得到了普遍认可。

二、工作亮点在行业专业性人民调解工作中,出现了一些亮点和创新做法。

首先是利用互联网技术,推行网上人民调解,提高了调解的效率和便利性。

其次是积极探索调解与诉讼衔接机制,为当事人提供多样化的纠纷解决途径。

还加强了与相关行业协会和企事业单位的合作,共同推进人民调解工作的开展。

三、存在的问题行业专业性人民调解工作仍然面临一些问题和挑战。

受到专业知识和技能的限制,人民调解员的水平参差不齐,需要进一步提高其专业素质。

资源分配不均,有些行业调解中心的建设和运营不够完善,影响了人民调解工作的顺利开展。

公众对人民调解工作的认可度还有待提高,部分人民群众仍然对调解结果表示不满意。

四、改进和完善建议针对存在的问题,提出以下改进和完善的建议。

要加强人民调解员的培训和管理,提高其专业素质和工作能力。

加强行业调解中心的建设和运营,提供更好的服务条件和保障机制。

要加强宣传教育工作,提高公众对人民调解工作的认可度和参与度。

要加强与法院和其他纠纷解决机制的衔接,为当事人提供多样化的解决途径。

全市行业性专业性人民调解情况工作总结

全市行业性专业性人民调解情况工作总结

全市行业性专业性人民调解情况工作总结全市行业性专业性人民调解情况工作总结20xx年,全市司法行政系统围绕党的十八大关于加强和创新社会管理的部署要求,推进行业性专业性人民调解组织建设,发挥人民调解机制在化解道路交通、医疗纠纷、土地房屋征收、环境污染、劳动争议等特定行业和专业领域矛盾纠纷中的“第一道防线”作用,为建设平安河源、加快打造“广东绿谷”和推动河源跨越发展营造良好社会环境。

一、工作情况20xx年来,全市司法行政系统把行业性专业性人民调解组织建设作为贯穿全年的重要工作来抓,围绕建设“平安河源、法治河源”的目标要求,扎实工作,奋发有为,全面推进行业性专业性人民调解组织建设,有效提升人民群众在创建平安河源工作中的安全感与满意度。

(一)医调委组织建设全覆盖。

按照市局党组的决策部署,全市司法行政系统上下联动,通力协作,务实创新,在巩固和规范市医调委建设和运作的基础上,于20xx年8月全市各县区建立了医调委工作室,全面完成了县区医调委工作室建设任务。

据统计,20xx年全市医调委共接访医患纠纷案件172宗,接待来访人员624人次,立案受理案件94宗,其中调处成功案件60宗,成功率63.8%,目前正在调处案件17宗,已终止调处案件17宗(建议进行司法途径解决的8宗)。

实践证明,医调委的成立和运作,有效维护了医患双方的合法权益,极大减少了医闹上访事件发生,为推进河源平安建设和社会和谐稳定打下坚实基础。

(二)调解组织建设有新拓展。

20xx年下半年,在市委分管领导的重视支持下,市、县区司法局联合综治办、国土、环保、人社、房屋征收办等相关部门,建立了市、县两级土地房屋征收、环境污染、劳动争议等行业性专业性人民调解委员会,主要负责涉及这三类行业矛盾纠纷的.排查调处工作,这是继市医调委、交调委成立后的又一创举,有效夯实了“平安细胞”的工程建设。

(三)调解工作格局更趋完善。

截至目前,全市共建立53个行业性专业性调委会,其中500人以上企业调委会18个、工业园区调委会7个、道路交通事故调委会6个、医患纠纷调委会1个(医调委工作室6个)、土地房屋征收调委会7个、环境污染调委会7个、劳动争议调委会7个,进一步健全完善了大调解工作格局,充分发挥了人民调解在化解行业性专业性矛盾纠纷中的“第一道防线”作用。

行业性专业性人民调解情况工作总结报告

行业性专业性人民调解情况工作总结报告

行业性专业性人民调解情况工作总结报告行业性专业性人民调解是指通过调解人员对涉及到特定行业的纠纷进行调解,以达成双方或多方和解的一种工作方式。

在过去的一段时间里,我们团队在行业性专业性人民调解工作中开展了大量的实践工作,取得了一定的成绩,也面临了一些困难和挑战。

在此,我对我们团队的工作情况进行总结,分析其存在的问题,并提出相关的改进建议,以期能够更好地开展行业性专业性人民调解工作。

一、工作总体情况1.开展情况在过去的一段时间里,我们团队共受理了XX起行业性专业性纠纷案件,表现出了较大的工作量和积极性。

这些案件涉及到的行业包括但不限于房地产、医疗、教育、金融等领域,涉及到的问题也各具特点,如财产纠纷、消费纠纷、劳动纠纷等。

我们团队对这些案件进行了及时的受理、调查、调解和跟踪工作,取得了一些成功的案例,得到了当事人的一致好评。

2.存在问题虽然我们团队在开展行业性专业性人民调解工作方面取得了一定的成绩,但也存在一些问题。

首先是专业性不足的问题,我们团队在处理某些特定行业的纠纷案件时,由于对相关领域的了解不够深入,有时会出现对案件的把握不够准确的情况。

其次是调解技巧不足的问题,有些案件在调解过程中,调解人员的语言表达能力、情绪控制能力和沟通技巧都有所欠缺,导致调解效果不佳。

再次是工作资源不足的问题,我们团队在人员配备和工作经费方面存在一些短缺,这对我们的工作开展造成了一定程度的影响。

二、改进建议1.强化专业培训针对专业性不足的问题,我们团队可以加强对特定行业领域知识的学习和培训,提高调解人员的专业素养。

可以邀请相关行业的专业人士或学者来进行专题讲座,进行案例分析和经验交流,增强调解人员的专业能力和水平。

2.提升调解技能针对调解技巧不足的问题,我们团队可以开展相关的调解技能培训,提高调解人员的语言表达能力、情绪控制能力和沟通技巧。

可以通过模拟案例演练、角色扮演等方式,让调解人员在实际操作中得到锻炼和提升,提高调解的成功率和效果。

开展专业性行业性人民调解工作总结

开展专业性行业性人民调解工作总结

开展专业性行业性人民调解工作总结
一、优化调解流程、提升调解效率
在开展人民调解工作时,必须要建立有效的调解机制,通过有序的调解流程和高效的调解方法,提升调解效率。

首先,需要加强对调解员的培训和考核,确保调解员具有足够的调解技能和专业知识。

其次,应根据不同类型的纠纷,设计出针对性的调解方案,实现对不同纠纷的分类调解。

最后,应建立健全的调解档案管理系统,将调解记录及时、准确地记录下来,以便后续的监督和评估。

二、完善法律保障、提高调解公信力
为了保障人民调解工作的合法性和公正性,必须依据法律规定,制定相应的调解规则和程序,并加强对调解机构和调解员的监管和评估工作。

此外,在纠纷调解过程中,还应当明确参与方的权利和义务,尊重各方的合法权益,确保调解过程的公正和公平。

三、拓宽宣传渠道、提高社会认知度
宣传是推动人民调解工作发展的重要手段,可以有效地提高人民群众对调解工作的认知度和信任度。

因此,需要采取多种宣传手段,如通过电视、广播、互联网等媒体传播调解相关知识和案例,鼓励群众主动参与调解活动,不断拓宽宣传渠道,提高社会认知度。

综上所述,随着国家对人民调解工作的重视和推动,专业性行业性人民调解工作已经走向了高效规范化的发展。

未来,我们应继续从流程和效率、法律保障和公信力、宣传和社会认知度等方面着手,以更优秀的服务质量和更高的工作效率,进一步深化推进人民调解工作的发展。

开展专业性行业性人民调解工作总结8篇

开展专业性行业性人民调解工作总结8篇

开展专业性行业性人民调解工作总结8篇篇1一、背景概述随着社会经济的高速发展,专业性行业内的矛盾纠纷日益凸显,对于维护社会稳定和谐提出了新的挑战。

人民调解工作作为化解矛盾纠纷、促进社会和谐的重要途径之一,在当前形势下显得尤为重要。

本年度,我们在专业性行业性人民调解工作中开展了一系列行动,取得了一定成效,现将具体情况汇报如下。

二、工作开展情况1. 建立健全工作机制本年度,我们针对专业性行业特点,成立了人民调解委员会,明确了工作职责和流程。

通过完善调解制度,建立了矛盾纠纷的受理、调解、跟踪、反馈机制,确保调解工作的规范化、专业化。

2. 加强调解员队伍建设我们注重调解员的选拔和培训,通过组织专业知识学习和实践案例分析,提高了调解员的专业素养和调解能力。

同时,建立调解员考核机制,确保调解工作的质量和效率。

3. 深入开展矛盾纠纷排查结合行业特点,我们在各行业领域深入开展矛盾纠纷排查工作。

通过定期走访、座谈会等形式,及时发现和掌握矛盾纠纷线索,为调解工作提供有力支撑。

4. 精准调解行业性矛盾纠纷针对专业性行业内的矛盾纠纷特点,我们注重运用专业知识进行精准调解。

通过法律宣传、心理疏导、利益协调等手段,有效化解了一批行业内具有代表性的矛盾纠纷。

三、成效显著1. 调解成功率显著提高通过加强调解工作,本年度我们成功调解了一批涉及金额大、影响面广的矛盾纠纷,调解成功率较往年有了显著提高。

2. 行业和谐稳定得到维护人民调解工作的深入开展,有效缓解了行业内矛盾纠纷的激化,维护了行业的和谐稳定。

3. 社会反响良好我们的调解工作得到了社会各界的广泛认可和好评,提高了人民调解的公信力和影响力。

四、存在问题及改进措施在总结成绩的同时,我们也认识到工作中存在的一些问题。

如部分调解员对行业知识掌握不够全面,调解手段还需进一步丰富等。

为此,我们将继续加强调解员的培训和学习,深化专业知识在行业调解中的运用,提高调解工作的科学性和实效性。

五、未来工作计划1. 进一步完善工作机制我们将继续完善人民调解工作机制,加强与其他部门的协同配合,形成工作合力。

行业性专业性人民调解工作情况总结2篇

行业性专业性人民调解工作情况总结2篇

行业性专业性人民调解工作情况总结行业性专业性人民调解工作情况总结精选2篇(一)行业性专业性人民调解是新时期我国人民调解工作的一项重要内容。

在社会市场经济条件下,我国社会矛盾日益复杂化,涉及面和复杂程度日益扩大,传统的人民调解方式已经不能完全适应社会开展的需要,因此需要建立行业性专业性人民调解机构和队伍。

行业性专业性人民调解工作主要是指针对特定行业或领域的纠纷和矛盾进展调解,由具备相关专业知识和经历的调解员组成调解组,通过专业性的调解方式推动纠纷的化解。

行业性专业性人民调解工作的主要特点包括以下几个方面:1. 专业性强:行业性专业性人民调解工作要求调解员具备专业知识和技能,可以准确把握行业开展动态,熟悉行业规那么和操作流程,并能在调解过程中提供专业的意见和建议。

2. 行业特色突出:行业性专业性人民调解工作以特定行业或领域为背景,调解组成员通常来自该行业的相关从业人员,熟悉该行业的法律法规、政策措施和管理规定,可以针对该行业的矛盾和纠纷提供专门的解决方案。

3. 倾向于协商和调和:行业性专业性人民调解工作倾向于通过协商和调和的方式解决纠纷,促进双方当事人达成共识,保持行业内的和谐稳定。

4. 操作灵敏便捷:行业性专业性人民调解工作不受传统人民调解机构的制约,可以根据详细行业或领域的特点灵敏调整调解形式和方式,进步调解的效率和效果。

5. 结果可尊重性:行业性专业性人民调解工作的结果通常具有一定的约束力,由于调解员具备专业知识和经历,并且在调解过程中可以充分尊重当事人的意见和权益,调解结果可以被当事人广泛承受和认可。

总体来说,行业性专业性人民调解工作在各行各业都有广泛的应用和积极的推动作用,通过建立行业性专业性人民调解机构和队伍,可以充分发挥调解的功能,促进纠纷的和谐解决,维护社会的稳定和谐。

行业性专业性人民调解工作情况总结精选2篇(二)报告内容:人民调解是指由人民调解委员会组织居民、村民、企事业单位的工作人员等,以自愿、平等、公正、便捷、廉洁为原那么,通过调解协商、撰制调解书等方式,解决民事纠纷和其他社会矛盾纠纷的一种非诉讼解决方式。

行业性专业性人民调解工作总结汇报8篇

行业性专业性人民调解工作总结汇报8篇

行业性专业性人民调解工作总结汇报8篇篇1一、背景随着社会经济的快速发展和人民群众法律意识的提高,行业性专业性人民调解工作在维护社会稳定、促进社会和谐方面发挥着越来越重要的作用。

本报告旨在总结行业性专业性人民调解工作的现状、存在的问题以及未来的发展方向,为相关决策提供参考。

1. 工作机制目前,行业性专业性人民调解工作主要由各级政府、司法行政部门和行业组织共同负责。

政府负责政策制定和监管指导,司法行政部门负责业务指导和组织培训,行业组织则负责具体调解工作的实施。

这种工作机制在一定程度上保障了调解工作的顺利进行。

2. 工作成效通过各级政府、司法行政部门和行业组织的共同努力,行业性专业性人民调解工作取得了显著成效。

大量矛盾纠纷得到有效化解,行业秩序得到规范,社会稳定得到维护。

同时,调解工作也促进了当事人之间的和谐关系,为行业的持续发展奠定了基础。

三、存在的问题1. 调解力量不足当前,行业性专业性人民调解工作面临的最大问题是调解力量不足。

一方面,专职调解员数量较少,难以满足日益增长的调解需求;另一方面,兼职调解员的专业素养和能力参差不齐,影响了调解工作的质量和效率。

2. 调解程序不规范部分行业在开展调解工作时存在程序不规范的问题。

有的行业没有明确的调解程序和标准,导致调解过程缺乏公正性和透明度;有的行业虽然制定了调解程序,但执行过程中存在随意性和主观性,影响了调解结果的公正性。

3. 调解结果执行困难在行业性专业性人民调解工作中,有时会出现调解结果执行困难的情况。

一方面,部分当事人对调解结果存在异议,不愿意履行调解协议;另一方面,一些行业在执行调解结果时缺乏有效的监督和保障机制,导致执行困难。

四、未来发展方向1. 加强队伍建设针对调解力量不足的问题,建议加强队伍建设。

一方面,要增加专职调解员的数量,提高调解工作的专业性和效率;另一方面,要对兼职调解员进行培训和考核,提高其专业素养和能力。

同时,还要建立健全调解员的激励机制和退出机制,保持队伍的稳定性和活力。

行业性专业性人民调解情况工作总结报告

行业性专业性人民调解情况工作总结报告

行业性专业性人民调解情况工作总结报告行业性专业性人民调解是指由行业组织或行业管理部门牵头,结合专业人士的知识和经验,对涉及该行业内的纠纷进行调解的一种机制。

本报告主要总结了我们所参与的行业性专业性人民调解的情况和取得的成效。

一、调解案例情况在本期调解工作中,我们共受理了30起行业纠纷案件,涉及范围包括建筑、医疗、互联网等多个行业。

建筑行业占比最大,共有12起案件,医疗行业次之,互联网行业最少。

这些案件的纠纷主要涉及合同履行问题、责任划分问题和违约赔偿等方面。

通过调解,我们成功解决了25起案件,达成了调解协议。

有5起案件因一方当事人不同意或其他原因终止调解。

二、调解工作成效通过行业性专业性人民调解工作,我们取得了以下成效:1. 解决纠纷快速高效:行业性专业性人民调解机制的设立使得纠纷能够得到快速反应,受理案件后我们通过调查研究、听取当事人陈述等方式,准确掌握了纠纷的核心问题。

与传统的法院诉讼相比,人民调解的程序更加简化,对当事人的时间成本和精力成本的消耗相对较小。

2. 行业专业知识的应用:行业性专业性人民调解依托行业组织或行业管理部门,可以调动该行业内的专业知识和经验,对纠纷进行判断和处理。

通过与行业专业人士的充分沟通和讨论,我们能够更加客观、准确地评估案件的情况,并提出有针对性的调解方案。

3. 维护行业稳定发展:行业性专业性人民调解在处理纠纷的也起到了维护行业稳定发展的作用。

通过及时解决纠纷,我们有助于消除不正当竞争、维护行业规范秩序,提高行业的整体竞争力。

4. 调解协议的有效执行:与传统司法程序相比,人民调解的调解协议更加亲和友好,符合当事人的利益诉求。

调解协议的执行率相对较高。

我们在调解协议中明确了双方的责任和义务,并强调协议的履行时间和方式,提高了协议的执行效果。

三、存在的问题和改进措施在本期调解工作中,我们也发现了一些存在的问题,并制定了相应的改进措施:1. 调解员队伍建设不足:目前,我们的调解员队伍还相对欠缺。

开展专业性行业性人民调解工作总结

开展专业性行业性人民调解工作总结

开展专业性行业性人民调解工作总结人民调解工作是社会治理中的一项重要工作,是促进社会和谐稳定的重要手段。

作为专业性行业性人民调解工作的一部分,我们要认真总结工作,不断完善工作机制,提高专业水平,更好地服务于社会大众。

一、工作总体情况我部门的专业性行业性人民调解工作主要由专业调解员和行业专家组成,以处理各类行业纠纷为主要工作内容。

在过去一年的工作中,我们共受理各类纠纷案件5000余起,成功调解的案件占比达到80%以上。

这些数字充分显示了我们的工作成果,同时也为我们未来的工作提出了更高的要求。

二、存在的问题在工作中,我们也面临着一些困难和挑战。

专业调解员队伍需要不断壮大和提高素质,针对不同的行业纠纷案件能够进行有力的调解。

一些复杂的行业性纠纷案件需要更多的行业专家来参与调解,而我们目前的行业专家队伍还不够完善。

调解工作的公平公正需要更多的监督机制来保障,以及更加系统化的调解流程来规范。

三、未来的工作打算针对存在的问题,我们未来的工作将着重从以下几个方面进行提升和完善。

1. 增加专业调解员队伍:我们将加大对专业调解员的培训力度,吸引更多的专业人士加入我们的队伍,并且建立健全的考核机制,保障调解员的素质和水平。

2. 壮大行业专家队伍:我们将拓展行业专家的范围,加强与各行业的合作,建立专业行业专家库,并通过多种途径吸引更多行业专家加入我们的队伍。

3. 完善调解流程:我们将研究并制定更加系统化的调解流程,明确调解工作的程序,规范调解行为。

逐步提高调解工作的数字化和科技化水平,提高工作效率。

4. 完善监督机制:我们将建立更加完善的监督机制,加强对调解员和专业行业专家的监督,确保调解工作的公平公正。

5. 加强宣传和宣传工作:我们将加大对人民调解工作的宣传力度,提升社会公众对人民调解工作的认识和信任度,为更多纠纷当事人提供专业的调解服务。

以上就是我们未来的工作打算,我们将一如既往地努力工作,不断提升专业水平,为促进社会和谐稳定做出更大的贡献。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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行业性专业性人民调解工作情况总结
二Oxx年,xx乡调委会在县局党组和xx乡党委、政府的领导下,在广大人民调解员的共同努力下,为维护xx乡的全面稳定,发挥了人民调解委员会应有的作用,取得了较好的工作成效。

截至目前,全乡共排查出各类矛盾纠纷371起,涉及人数420余人,调处371起,调解成功369起,履行369起,其中司法所直接参与指导调处复杂疑难纠纷66起,调处率达100%,调处成功率99%,履行率100%,为当事人挽回各类经济损失300余万元,未发生一起因调处不及时导致的民转刑和上访事件,确保了辖区内的社会稳定。

现将工作开展情况总结如下:
一、完善工作机制,落实工作责任制。

一是建立健全矛盾纠纷预警机制。

村(社区)相应建立健全了预警机制,形成信息员、村(居)民小组、村调委会、乡四级预警网络。

乡人民调解中心指导村(社区)调处中心、村(社区)调委会每月进行一次纠纷排查,重大节日和敏感期必须及时排查,并将排查结果报区调处中心。

预警信息员、调解员发现重大纠纷和集访苗头,随时上报,并在第一时间赶到现场进行调处,并及时通过信息渠道向上级报告,切实防止民转刑案件和集访、越级上访事件发生。

二是健全检查考评机制。

乡人民调解中心明确了主要考评考核标准,把大调解
的各项指标进行细化分解,进行量化考评考核。

三是落实社会矛盾纠纷调处责任制。

各单位对属于本辖门调处的矛盾纠纷,要切实负起责任,及时化解,不得把矛盾纠纷推向上级、推向社会,达到小纠纷不出组、一般纠纷不出组、大纠纷不出村(社区)、疑难纠纷不出乡。

四是实行首问责任制。

对群众上门要求调处的矛盾纠纷,实行首问责任制,不管找到那个部门都应热情接待、主动受理,然后转交责任部门调处,切实防止矛盾激化。

五是建立领导接待、包案制度。

乡、村(社区)两级都确定了领导接待日。

乡定期安排领导接待群众来访,村(社区)每月排出处理纠纷值班表,党政领导按照职责分工,对重要信访来访、重大纠纷和上访案件,特别是久拖未决的问题,实行包案处理,负责包案的领导要一包到底,亲自处理,直至息诉停访。

二、统一标准,确保质量。

一是统一制度建设标准。

乡人民调解中心及人民调解委会统一建立了重大纠纷快报、重大纠纷(社情)汇总分析;重大纠纷协调调解、纠纷排查专项治理、重大纠纷管辖督办等制度;各调委会统一建立健全工作责任、例会、学习、考评、业务登记、培训、统计、档案管理等八项内部管理制度;完善和规范了大调解工作业务台帐。

二是统一业务建设标准。

在“大调解”工作整个过程中,从纠纷调处申请、受理、告知、调查、调解、制作协议书,到协议履行及回访等方面都
建立了完善的制度,并严格运作程序,克服工作中随意性,坚决做到既重视实体上的合法规范,又重视程序上的合法规范。

三是统一队伍建设标准。

各调委会组成人员实行选举与聘用相结合,并报司法所审查、备案;司法所负责培训调委会主任,3月22日至23日举办了全乡基层调解员培训班,参训人员11名;同时下发了文件,对基层调解员进行目标管理、量化考核、严格按标准落实奖惩。

四是统一调解中心和调解室建设标准。

协调中心必须要有办公室、调解室、档案室。

调解室必须要在20平方米以上,并有明显标志;全乡统一了上墙公示栏。

从而使乡、村(社区)两级协调中心规范化建设得到了加强,使调处中心成为整合力量、联动各方的调处机构和工作平台。

三、集中开展了调解员业务培训和送法上门活动。

20XX年6月30日,是全乡召开党员干部述职述廉报告会的日子,各村党支部书记都有参加。

借此机会,司法所所长谭支坤对参会的村支书记兼各村调委会主任在会后进行了一次简短的业务培训,对人民调解的相关推介技巧以及文书的制作进行了讲解,调解员认真听完课后都表示受益匪浅,期望上级多提供业务指导书籍和培训机会。

20XX年12月10日,xx司法所工作人员廖兆锋会同乡综治办、信访办来到太和街村各治安中心户长家宣传《条例》,并围绕该村人民调解工作实际,将人民调解知识和维护社会和谐稳定的有关政策、
法律规定进行了宣传。

随后又到三道岩、三岔沟、阳坡村委会具体检查指导了各村人民调解工作台帐建设、档案和人民调解协议书制作工作。

6月27日,司法所干警谭支坤又专程来到建始孙家湾煤矿宣传《工伤保险条例》,在现场走访中发现该煤矿一起煤矿工伤事故赔偿纠纷一直没有解决,民工晏正成很着急,司法所工作人员了解相关情况后,在当事人同意的情况下主持了调解,通过现场及时有效的调解,矿方同意一次性赔偿民工晏正成32000元人民币,双方终于握手言和。

四、坚持“调防结合,以防为主”的人民调解工作方针,充分发挥人民调解的基础性和主力军作用。

通过深入开展矛盾纠纷大排查大调处活动,摸清影响社会稳定的各种不和谐,不安定因素。

认真进行分析研究,并争取积极措施,集中开展调处工作,努力把各类矛盾纠
纠纷解决在基层、解决在萌芽状态、解决在诉讼外,最大限度的增加社会和谐因素,最大限度减少不和谐因素。

我们加强调解网络建设,着力培训人民调解员;切实抓好月排查制度,采取“分级负责,归口管理”的方法;‘总结工作经验、探求工作方法,在全乡大力推行“流动庭式调解”;新建警司联合庭、“诉前调解”等模式和措施,使矛盾在萌芽状态就能得到及时解决,降低当事人的诉讼成本,使矛盾解决在基层,有效促进了全乡和谐稳定。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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