法律事务《民事诉讼法》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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中华人民共和国民事诉讼法(2021修正)

中华人民共和国民事诉讼法(2021修正)

中华人民共和国民事诉讼法(2021修正)【发文字号】中华人民共和国主席令第106号【发布部门】全国人大常委会【公布日期】2021.12.24【实施日期】2022.01.01【时效性】现行有效【效力级别】法律中华人民共和国民事诉讼法(1991年4月9日第七届全国人民代表大会第四次会议通过根据2007年10月28日第十届全国人民代表大会常务委员会第三十次会议《关于修改〈中华人民共和国民事诉讼法〉的决定》第一次修正根据2012年8月31日第十一届全国人民代表大会常务委员会第二十八次会议《关于修改〈中华人民共和国民事诉讼法〉的决定》第二次修正根据2017年6月27日第十二届全国人民代表大会常务委员会第二十八次会议《关于修改〈中华人民共和国民事诉讼法〉和〈中华人民共和国行政诉讼法〉的决定》第三次修正根据2021年12月24日第十三届全国人民代表大会常务委员会第三十二次会议《关于修改〈中华人民共和国民事诉讼法〉的决定》第四次修正)目录第一编总则第一章任务、适用范围和基本原则第二章管辖第一节级别管辖第二节地域管辖第三节移送管辖和指定管辖第三章审判组织第四章回避第五章诉讼参加人第一节当事人第二节诉讼代理人第六章证据第七章期间、送达第一节期间第二节送达第八章调解第九章保全和先予执行第十章对妨害民事诉讼的强制措施第十一章诉讼费用第二编审判程序第十二章第一审普通程序第一节起诉和受理第二节审理前的准备第三节开庭审理第四节诉讼中止和终结第五节判决和裁定第十三章简易程序第十四章第二审程序第十五章特别程序第一节一般规定第二节选民资格案件第三节宣告失踪、宣告死亡案件第四节认定公民无民事行为能力、限制民事行为能力案件第五节认定财产无主案件第六节确认调解协议案件第七节实现担保物权案件第十六章审判监督程序第十七章督促程序第十八章公示催告程序第三编执行程序第十九章一般规定第二十章执行的申请和移送第二十一章执行措施第二十二章执行中止和终结第四编涉外民事诉讼程序的特别规定第二十三章一般原则第二十四章管辖第二十五章送达、期间第二十六章仲裁第二十七章司法协助第一编总则第一章任务、适用范围和基本原则第一条中华人民共和国民事诉讼法以宪法为根据,结合我国民事审判工作的经验和实际情况制定。

民事诉讼法重点整理

民事诉讼法重点整理

民事诉讼法重点整理第一编绪论第一章民事纠纷及其救济机制第二节民事纠纷的非讼救济1.民事当事人自行协商和平解决纠纷2.各种社会群体组织规劝平息纠纷3.有关部门依职权处理纠纷4.人民调解委员会调解纠纷5.仲裁委员会仲裁纠纷第二章民事诉讼法与民事诉讼法学第一节民事诉讼法2.民事诉讼法立法模式(1)法典式立法与判例式立法前者强调法律的系统性、条理性、逻辑性以及法典化;后者主要通过判例确立规则(2)集权式立法与分权式立法前者指民诉由中央国家权力机关统一制定;后者指中央国家权力机关和中央其他国家机关以及地方国家权力机关都有权制定民诉(3)审执合一式立法与审执分离式立法前者指民事审判程序和民事执行程序被规定在统一的民事诉讼法中;后者指民事审判程序和民事执行程序分别规定在不同的法律中(4)程序和实体同步立法与不同步立法前者指国家同时制定民法典和民诉法典;后者指国家制定民法典和民诉法典的时间不一致5.我国民事诉讼法的效力(1)时间效力即民事诉讼法适用的时间范围,民事诉讼法具有溯及既往的效力(2)空间效力即民事诉讼法适用的空间范围,适用于中华人民共和国领域,包括领土、领海、领空和领土的延伸空间,港澳台不适用(3)对人的效力即民事诉讼法适用主体的范围,即在我国进行民事诉讼的全体中国公民、法人和其他组织,以及外国人、无国籍人或国籍不明的人,以及在我国进行诉讼的外国企业和组织,享有司法豁免权者除外(4)对事的效力即适用民事诉讼法处理案件的范围A.适用《民事诉讼法》审理案件的范围B.适用《民事诉讼法》执行案件的范围C.适用《民事诉讼法》处理的其他事务的范围第四章民事诉讼法律关系与民事诉讼模式第一节民事诉讼法律关系(只有一方主体是法院的才是民事诉讼法律关系)1.审判法律关系,指在人民法院与当事人及其他诉讼参与人之间形成的由民事诉讼法、法院组织法等法律调整的以审判权利和审判义务为内容的社会关系2.争讼法律关系在当事人与其他诉讼参与人之间形成的由民事诉讼法、律师法及其他诉讼法规调整的以诉讼权利和诉讼义务为内容的社会关系3.民事诉讼法律关系的主体(1)人民法院代表国家行使审判权的专门机关(2)当事人包括原告人、被告人、第三人、共同诉讼人和诉讼代表人(3)全体诉讼参与人包括诉讼代理人、证人、鉴定人、勘验人和翻译人员(4)人民检察院人民检察院在一定条件下可以提出抗诉4.民事诉讼法律关系的内容民事诉讼法律关系主体所享有的诉讼权利和负有的诉讼义务5.民事诉讼法律关系的客体民事诉讼法律关系主体的诉讼权利义务所指向的案件,即民事案件第二节民事诉讼模式(小题)1.职权主义职权进行主义,职权诉讼进行主义,民事诉讼程序的进行和诉讼资料、证据收集等由法官为之优点在于:(1)诉讼效率较高(2)在实现实体正义方面有天然优势2.当事人主义在民事诉讼中,当事人居于核心地位,诉讼请求的确定、诉讼资料和证据的收集和证明概由当事人负责。

民事诉讼法重点

民事诉讼法重点

民事诉讼法重点第一章民事诉讼与民事诉讼法1.民事纠纷是指平等主体间发生的, 以民事权利义务为内容的法律纠纷。

民事纠纷解决机制: 自力救济(自决与和解);社会救济(调解与仲裁);公力救济(诉讼与行政裁决)2.民事诉讼是指法院、当事人和其他诉讼参与人, 在审理民事案件的过程中所进行的各种诉讼活动, 以及由这些活动所产生的各种诉讼关系的总和。

3.民事诉讼法, 就是规定人民法院和一切诉讼参与人在审理民事案件中所进行的各种诉讼活动, 以及由此而产生的各种诉讼活动的法律规范的总和。

1>民事诉讼法是公法、部门法、基本法(效力低于宪法高于一般法)、程序法2>民事诉讼法的效力①对事的效力。

人民法院依照民事诉讼法审理下列案件: (l)民法、婚姻法、劳动法、合同法等调整财产关系和人身关系的案件;(2)法律规定适用民事诉讼法的其他案件。

②对人的效力。

a包括中国公民、法人和其他组织;b居住在我国领域内的外国人、无国籍人以及外国企业和组织;c不在我国领域内居住但要求在我国进行民事诉讼的外国人、无国籍人以及外国企业和组织;d享有外交特权和豁免权, 但根据国际惯例和我国有关规定(规定为: 所属国放弃民事司法豁免权或被反诉或因私人事务发生纠纷时), 其民事案件应受我国法院管辖的外国人。

③空间效力。

民事诉讼法生效的空间是在我国领域内, 包括我国的领土、领海和领空以及领土的延伸范围。

④时间效力。

民诉法有溯及既往的效力。

4.民事诉讼法律关系是指民事诉讼法律法规所调整的人民法院、当事人及其他诉讼参与人之间存在的以诉讼权利和诉讼义务为内容的具体的社会关系。

主体: 人民法院, 人民检察院, 诉讼参加人, 其他诉讼参与人内容: 享有的诉讼权利和承担的诉讼义务客体: 指民事法律关系主体的诉讼权利和诉讼义务所指向的对象第二章诉和诉权1. 诉,是指当事人向人民法院提出保护实体权益的请求。

诉包括程序意义上的诉和实体意义上的诉。

(1)要素: 主体: 原告和被告客体: 诉讼标的(实体法律关系或相应权利)+诉讼请求(实体请求)(2) 原因: 案件实体事实诉的要素的意义:1>判断当事人所提之诉是否是一个完整的诉, 如不完整则法院驳回起诉;2>使一“诉”与他“诉”区别开来, 以配合“一事不再理”或既判力原则;3>根据诉的构成要素来确定诉的合并或变更(3)分类:1>确认之诉, 指当事人要求人民法院确认某种法律关系存在或者不存在的诉讼;2>给付之诉, 指原告要求被告履行一定民事义务的诉讼;3>变更之诉(形成之诉), 指当事人要求变动或者消灭一定的法律关系的诉讼。

法考知识—民事诉讼法

法考知识—民事诉讼法

法考知识—民事诉讼法一、民事诉讼法的渊源1.狭义:《民事诉讼法》2.广义:宪法、其他法律、法规的有关规范,最高院司法解释。

包括《民诉解释》、《民诉证据若干规定》、《审判监督程序的若干解释》和专门批复等。

二、民事诉讼中规定的三大类程序1.诉讼程序(解决当事人之间的民事权利义务纠纷)包括一审普通程序、简易程序(传统型简易程序+小额诉讼简易程序)、二审程序、审判监督程序。

2.非诉程序(不解决纠纷、由法院确认某种事实状态)包括特别程序(6种案件:5种属于非讼,选民资格案件不属于非讼程序但规则一致)、督促程序、公示催告程序。

3.执行程序审理时程序分为两种,民事案件的审理程序=诉讼案件的审理程序+非讼案件的审理程序,但是执行时只有一种,即执行程序相当于将前两者的具体内容强制执行到位。

三、民事诉讼法的效力问题1.对人效力凡在中国参加民事诉讼的自然人、法人或其他组织(包括外国的自然人、法人或其他组织),必须适用中国的《民事诉讼2.时间效力2017年7月1日生效,具有溯及力。

3.空间效力包括中国的领土、领空、领海及领土延伸部分,还包括使领馆和航空器。

4.对事效力(5类案件)平等主体间因财产关系和人身关系而引发的纠纷。

(1)因《民法典》等实体法产生的民事案件。

(2)因经济法、劳动法等产生的民事争议,如劳动合同纠纷。

(3)适用特别程序审理的选民资格案件和宣告公民失踪死亡等5种非讼案件。

(4)按照督促程序解决的债务案件。

(5)按照公示催告程序解决的宣告票据和有关事项无效的案件。

四、总结与对比【总结】民诉理论体系民诉理论体系(1)基本理论诉的理论、基本原则、基本制度、当事人、管辖、证据。

(2)诉讼保障制度保全、先予执行、强制措施、期间与送达。

(3)诉讼程序一审(简易程序、普通程序、小额程序)、二审、再审程序。

(4)非讼程序特别程序、督促程序、公示催告程序。

(5)执行程序执行开始、执行措施、执行终止(6)涉外程序涉外民事诉讼、涉外民事仲裁仲裁理论体系(1)仲裁启动仲裁范围、当事人、仲裁协议。

民事诉讼法2022全文

民事诉讼法2022全文

民事诉讼法2022全文第一章总则第一条目的与适用范围第一款为了保护当事人的合法权益,规范民事诉讼活动,维护社会公平正义,根据宪法,制定本法。

第二款本法适用于中华人民共和国领域内民事诉讼活动的规范。

第二条诉讼权利的平等第一款公民、法人和其他组织在民事诉讼活动中,享有平等的诉讼权利。

当事人在民事诉讼活动中应当遵守法律的规定,不得滥用诉讼权利或者以诉讼方式非法妨害他人的合法权益。

第二章诉讼主体第三条原告和被告的身份第一款原告是提起民事诉讼的自然人、法人或者其他组织。

第二款被告是被原告诉讼的自然人、法人或者其他组织。

第四条诉讼代理第一款当事人可以委托诉讼代理人代为进行民事诉讼活动。

诉讼代理人应当具备法律规定的条件。

第三章诉讼的提起和受理第五条诉讼的提起第一款当事人对民事纠纷提起诉讼应当提交起诉状。

第二款起诉状应当包括当事人的基本情况、诉讼请求、事实和理由、证据、案件标的额及附带诉讼请求等。

第六条诉讼的受理第一款人民法院对符合规定的诉讼请求进行受理,并向当事人发出受理通知书。

人民法院对不符合规定的诉讼请求应当作出裁定,不予受理。

第四章证据第七条证据的种类第一款民事诉讼中的证据包括书证、物证、视听资料、证人证言、当事人陈述、鉴定意见、勘验笔录、现场笔录和电子数据等。

第二款当事人应当提供证据支持自己的诉讼请求或者抗辩理由。

第八条证据的提供第一款当事人提供的证据应当真实、合法,有利于裁判的损害。

对于无法取得的证据,当事人应当说明理由,并提供能够证明该证据真实性的其他证据。

第五章审判程序第九条受理和审理第一款人民法院对受理的案件应当及时、公开、公平地进行审理,确保当事人的合法权益。

第二款人民法院应当在法定期限内依法作出判决或者裁定。

第十条一审和二审第一款人民法院对一审案件的判决或者裁定可以提起上诉。

上诉一般由二审法院进行审理。

第六章执行与强制措施第十一条判决和裁定的执行第一款判决和裁定有权力和义务被执行。

第二款人民法院对判决和裁定的执行应当及时有效。

2024年1月国开电大法律事务专科《民事诉讼法学》期末考试试题及答案

2024年1月国开电大法律事务专科《民事诉讼法学》期末考试试题及答案

2024年1月国开电大法律事务专科《民事诉讼法学》期末考试试题及答案一■单项选择题(每题1分,共10分,每题只有一项答案正确)1 .民事案件审判权的行使机关是(八)。

A法院B.检察院C.公安局D.各级政府2 .《民事诉讼法》第73条规定〃经人民法院通知,证人应当出庭作证。

有下列情形之一的,经人民法院许可,可以通过书面证言、视听传输技术或者视听资料等方式作证〃,是指(八)的例外。

A.直接言词原则B.证据裁判原则C.自由心证原则D.非法证据排除原则3 .根据我国民事诉讼法的规定,下列不可以作为证人的是(C)。

A.被剥夺政治权利的人B.与案件有利害关系的人C.不能正确表达意志的人D味成年人4 .我国诉权理论采取的是(B)。

A.多元诉权说B.二元诉权说C.公法诉权说D.司法诉权说5 .以下选项中关于宣告判决的说法错误的是(D)。

A.人民法院对公开审理或者不公开审理的案件,一律公开宣告判决B.当庭宣判的,应当在10日内送达判决书C.定期宣判的,宣判后立即发给判决书D.当庭宣告判决的,应当在7日以内将判决书送达当事人6.(B)是指人民法院在案件受理后,终审判决作出之前,因为当事人一方生活或者生产或者权利维护的迫切需要,根据一方当事人的申请,裁定对方当事人向其支付一定数额的金钱或者其他财产,实施或者停止某种行为,并立即付诸执行的一种制度。

A.诉前证据保全B.先予执行C∙诉中证据保全D彳亍为保全7 .本证与反证的划分同(D)密切相关,但却是两个不同范畴的问题,二者不能混淆。

A.证据的种类8 .举证责任的分担C.证据的分类D.物证的特征8 .以下关于对民事诉讼中期间的表述,正确的是(B)。

A.期间是关于法院审理案件所需要的时间B.期间是关于法院与当事人共同进行审判、诉讼所需要的时间C.期间只有法定期间D.法院可以指定期间9 .根据民事诉讼法的规定,以下哪个事情的处理应当使用民事决定?(C)A.驳回原告诉讼请求B.对管辖权异议的处理C.对妨害民事诉讼的人采取强制措施的处理D.对是否准许当事人撤诉的10 .法院适用公示催告程序审理案件时,在公示催告期间,利害关系人申报权利成立的,法院应当(B)。

民事诉讼法若干意见

民事诉讼法若干意见

民事诉讼法若干意见引言民事诉讼法是维护公民合法权益,解决民事纠纷的重要法律基础。

然而,随着社会的快速发展和法律环境的复杂化,民事诉讼法在某些方面亟待改进和完善。

本文将就民事诉讼法存在的问题提出若干意见,以期为修订民事诉讼法提供参考。

一、加强诉讼程序的效率目前,我国的民事诉讼程序繁琐,办案周期长,使当事人等待时间过长,无形中增加了司法资源的浪费。

因此,有必要加强诉讼程序的效率,以提高案件审理的速度和质量。

在这方面,我们建议以下几点:1. 精简诉讼环节当前的诉讼程序存在许多重复和冗长的环节,导致案件审理速度缓慢。

我们认为,应该精简诉讼环节,例如取消人民法院对于某些案件的必要审查,直接进入庭审阶段;或者引入妥协、调解等方式,加快案件审理进程。

2. 加强电子诉讼建设随着信息技术的发展,电子诉讼已经成为许多国家的司法改革方向。

我国应加强电子诉讼建设,推广使用电子文书、电子存证等技术手段,减少纸质材料的使用,提高办案效率。

3. 完善诉讼风险分担机制当前,一些当事人为了规避诉讼风险,故意拖延诉讼进程,从而增加了案件审理的时间。

为此,我们建议完善诉讼风险分担机制,例如对于恶意拖延诉讼进程的当事人,可以采取适当的惩罚措施,以保证案件能够迅速得到解决。

二、强化法官的专业素养和独立性法官是民事诉讼中的重要角色,其专业素养和独立性直接影响到司法的公正性和公信力。

因此,为了提高法官的专业水平和独立性,我们提出如下建议:1. 完善法官培训体系建立健全法官培训体系,加强法官的专业培训和学习,提高法官的专业素质。

培训内容可以包括法律知识更新、技能提升以及职业道德建设等方面,确保法官的知识储备和能力与时俱进。

2. 提高法官的职业待遇合理提高法官的职业待遇,从而吸引更多优秀的法学专业人才从事司法工作。

同时,建立健全法官考核机制,对表现优秀的法官给予适当的奖励,对违法违纪的法官进行严肃处理,保障法官的独立行使职权。

3. 强化法官的独立性设立独立的法官评议机构,对法官的专业素养、工作表现以及廉政情况进行评估,评议结果将作为法官晋升、职称评定、待遇提高的重要依据,以保证法官的独立性和公正性。

什么是民事诉讼法

什么是民事诉讼法

什么是民事诉讼法民事诉讼法是指规范民事诉讼行为的法律体系,旨在保护民事权益、维护社会公平正义。

它是我国法律体系中一项重要的法律法规,并且在我国民事司法实践中具有广泛的应用。

本文将结合相关法律法规和案例,全面地阐述什么是民事诉讼法及其相关要点。

一、民事诉讼法的概述民事诉讼法是我国民事司法活动的基本制度,是一部法律法规,它对人民法院审理民事纠纷案件的有关程序、组织和审判权,以及当事人在民事诉讼中的诉讼权利和义务进行了明确规定。

民事诉讼法的基本情况包括法的出台背景、立法目的、适用范围等等,这些内容能够为当事人提供法律依据,也为法院提供了明确的指导。

二、民事诉讼法的基本原则民事诉讼法在制定过程中遵循了一系列的基本原则,这些原则也是民事诉讼法的灵魂。

例如,平等自愿原则要求法院在审理民事案件时,法官应根据法律平等对待诉讼当事人,确保他们在诉讼中享有平等的权利;公开公正原则要求民事案件的审理过程公开透明,确保当事人及社会公众对审判结果的监督,维护司法公正等。

这些基本原则的遵守,保障了民事诉讼活动的公平性和正义性。

三、民事诉讼的主体和程序民事诉讼的主体包括原告和被告,分别在诉讼中行使自己的权利和义务,维护自己的合法权益。

而在民事诉讼的程序中,包括起诉、受理、调查、审理、判决或者裁定等环节。

这些程序的正常进行保证了民事诉讼案件的有序进行,保障了当事人的合法权益。

四、民事诉讼中的证据和证明在民事诉讼中,证据的作用至关重要。

同时,证据也是为了确保诉讼活动的真实性和公正性。

法律对证据的规定包括证据的种类、举证责任、证据的采信等等。

当事人在诉讼活动中应按照法律规定收集证据,并在诉讼中合理地运用证据,以证明其主张的合理性和合法性。

五、民事诉讼中的救济措施在民事诉讼中,当事人可以通过一系列的救济措施来维护自己的合法权益。

例如,申请保全措施可以保护当事人的合法权益不受侵害;申请财产保全措施可以解决债权纠纷中的实际问题等等。

这些救济措施的适用能够提供当事人诉讼中的保障,保护他们的合法权益。

2023年1月国开电大法律事务专科《民事诉讼法学》期末考试试题及答案

2023年1月国开电大法律事务专科《民事诉讼法学》期末考试试题及答案

2023年1月国开电大法律事务专科《民事诉讼法学》期末考被曲题及舂素一、单项选择题(每题1分,共10分,每题只有一项答案正确,请将正确答案的序号填在括号内)1.当事人诉讼地位平等指的是(D)。

A.当事人诉讼地位相同B.当事人诉讼权利义务相同C.一方的权利与另一方的义务相互对立D.诉讼权利的同一性和对等性2.被告经传票传唤,无正当理由拒不到庭的,或者未经法庭许可中途退庭的,可以(C)。

A.拘传B.训诫C.缺席判决D.延期审理3.公告送达的公告期为(B)。

A.30日B.60日C.半年D.一年4.调整仲裁当事人和仲裁组织及其人员仲裁活动的法律是(八)。

A.仲裁法B.公证法C.诉讼法D.调解法5.下列选项中属于民事诉讼法律关系的有(D)。

A.原告与其代理人之间的法律关系B.证人与被告之间的法律关系C.原告律师与被告律师之间的法律关系D.人民法院与指定的鉴定人之间的法律关系6.有管辖权的人民法院由于特殊原因,不能行使管辖权的,由上级人民法院(八)。

A.指定管辖B.协议管辖C.共同管辖D.移送管辖7.根据我国《人民法院组织法》的规定,我国人民法院分为(C)。

A.二级8.三级C.四级D.五级8.期间届满的最后一日是节假日的,期间届满的日期为(B)。

A.节假日前一日B.节假日后的第一日C.节假日当天D.重新计算9.免交诉讼费用的案件是(D)。

A.适用督促程序的案件B.适用公示催告程序的案件C.离婚案件D.特别程序审理的案件10.某企业使用霉变面粉加工馒头,潜在受害人不可确定。

甲、乙、丙、丁等20多名受害者提起损害赔偿诉讼,但未能推选出诉讼代表人。

法院建议由甲、乙作为诉讼代表人,但丙、丁等人反对。

关于本案,下列说法正确的是(C)。

A.丙、丁等人作为诉讼代表人参加诉讼B.丙、丁等人推选代表人参加诉讼C.诉讼代表人由法院指定D.甲乙作为诉讼代表人二、多项选择题(每题2分,共10分,每题至少有两项答案正确,多选或少选均不得分)11.起诉状可以采取(ABCD)。

《民事诉讼法》课程教案.doc

《民事诉讼法》课程教案.doc

《民事诉讼法》课程教案、课程定位四川工业管理职业学院法律文秘专业立足于高职院校主要培养高素质技能性法学人才的培养FI标,根据这-指导思想,《民事诉讼法》课程定位于高职法律类专业设置的一门必修的实践性很强的专业主干课。

通过该课程的系统学习,能够培养学生具有一定的法律专业素质,成为适应基层企事业单位、律师事务所、社会团体法律事务工作需要的高素质技能型人才;更好为人民、为社会主义现代化建设服务。

二、课程总目标本课程是法律文秘专业的专业主干课。

通过本课程的学习,使学生初步掌握民事诉讼法的基本原理和主要内容,加强对我国现行的民事诉讼法律、法规的认识和理解;增强法制观念并使其初步具有运用所学的法律知识观察、分析、处理有关民事纠纷案件的能力;熟悉民事纠纷所涉及法律问题的解决程序和有关办法。

(-)知识H标通过本课程的学习,使学生了解、掌握民事诉讼法的基本概念、基本原则、基木制度以及审判程序、执行程序的相关规定;学习文书卷宗的书写:学习并了解具体常见的民事纠纷案件的审理:让学生掌握我国现行法律法规,提高学生运用民事诉讼法进行诉讼、处理民事纠纷的能力。

具体如下:•掌握民事诉讼法基本理论•掌握重要的民事诉讼程序:审判程序、执行程序•掌握常见的民事纠纷案件的审理(-)能力H标通过本课程的教学,使学生具有能够运用相关法律知识处理法律事务的能力。

具体来讲:•起诉、应诉处理能力•调查、取证、举证与质证能力•法庭辩论能力•申请执行能力•书写法律文书、卷宗的能力(三)素质目标民事诉讼法是一门具有很强操作性、应用性的专业基础课。

通过木课程的理论与实践教学,提高学生程序法意识,增强法制观念,树立程序公止的理念;提高学生进行民事诉讼法律服务和处理民事纠纷的能力•具体有:•培养学生良好的法律素养•培养学生较强的职业和社会责任感•培养学生守法护法意识•培养学生辩证思维能力三、重点、难点章节及内容民事诉讼法学是法学理论体系的一个重要学科,具有完整的学科体系。

《民事诉讼法》第五次修正亮点解读

《民事诉讼法》第五次修正亮点解读

江骋骏上海律协民事专业委员会委员上海君澜律师事务所合伙人《民事诉讼法》修正背景江骋骏:能否请两位律师简单介绍一下《民事诉讼法》的修正背景,以及修改了哪些内容?马翔:根据全国人大常委会法工委民法室负责人对这次《民事诉讼法》修正的解读,本次修正主要在保护当事人的诉讼权利,保障人民法院公正、高效审理民事纠纷方面发挥了重要的作用。

并且,本次修正在全面总结涉外民商事审判实践经验的基础上,重点对民事诉讼中“涉外民事诉讼程序特别规定”的内容进行了相当大篇幅的修改完善;还有其他方面的很多修改,比如增加规定了“指定遗产管理人案件”一节、修改加大虚假诉讼惩戒力度等方面内容等。

总体来说,我觉得这次修正对于平等保护中外当事人的合法权益,营造市场化、法治化、国际化的一流营商环境,以及维护国家主权、安全、发展利益,进一步推进国家治理体系和治理能力现代化都具有重要的意义。

谢恬:马律师已经介绍得比较详细了,我再补充一点。

《民事诉讼法》此前的四次修正确实是不断在完善当事人的诉讼权利和法院审理案件方面的规定,但历次修正均未对涉外民事程序方面作出比较详尽及实质性的修改,此次特别针对这部分内容进行了较多的调整,实质性修改较大。

涉外诉讼程序相关内容江骋骏:这次《民事诉讼法》作了较大篇幅的修正,每个章节都增加了相关内容。

具体到一些涉外诉讼程序上的问题,请两位律师为我们介绍一下。

谢恬:一是修改了管辖权的相关规定,进一步扩大了我国法院对涉外民事案件的管辖权;二是顺应国际趋势,增加了平行诉讼的一般规定和不方便法院原则等相关条款;三是对涉外送达进行了更加详细的规定,着力解决涉外案件“送达难”的问题,提高送达效率,切实维护涉外案件当事人的合法权益;四是完善了涉外民事案件的司法协助制度,增加了域外调查取证的相关规定;五是完善了外国法院生效判决、裁定承认与执行的基本规则。

江骋上海Q&A60法治在线风云际会《民事诉讼法》第五次修正亮点解读整理 许倩《民事诉讼法》是我国的基本法律,是规范民事诉讼程序的基本规则。

民事诉讼法知识点详细版

民事诉讼法知识点详细版

民事诉讼法知识点详细版一、引言民事诉讼法是我国司法实践中的基本法律,它规定了民事诉讼程序中的一系列规则和程序。

在日常生活和工作中,了解民事诉讼法的基本知识对每个人都非常重要。

本文将详细介绍民事诉讼法中的一些重要知识点。

二、民事诉讼程序1.起诉阶段在起诉阶段,原告需要向法院提交起诉状,并明确诉讼请求和事实依据。

被告应当在规定的时间内做出答辩。

法院根据双方的起诉状和答辩状,决定是否立案。

2.举证阶段在举证阶段,原告和被告都有权利提供证据支持自己的诉讼主张。

法院将根据双方提供的证据进行审查,并进行质证与辩论。

3.判决阶段在判决阶段,法院将综合考虑双方的诉讼请求、事实证据和适用法律,作出最终的判决。

判决书应当明确载明当事人的权利义务和判决的执行期限。

4.执行阶段在判决生效后,需要进行判决的执行。

执行阶段包括执行申请、执行裁定和最终的执行结果。

执行程序主要是保护当事人的合法权益。

三、民事诉讼法的基本原则1.平等原则民事诉讼法坚持平等原则,即所有人在法律面前平等,没有特权和歧视。

2.公正原则民事诉讼法要求法院在审理案件时保持中立公正,对双方当事人进行公正的裁决。

3.合法原则民事诉讼法要求法院在审理案件时依法行事,维护合法权益。

4.程序正义原则民事诉讼法要求法院在审理案件时重视程序的合法性和公正性,确保当事人的合法权益不受侵害。

四、民事诉讼中的重要程序1.诉讼时效根据民事诉讼法的规定,针对某些特定类型的民事诉讼案件,原告需要在一定的时限内提起诉讼,逾期则将无法起诉。

2.强制执行在某些情况下,当事人可以申请法院进行强制执行,以执行判决或裁定。

3.诉调对接在诉讼程序中,当事人有时可以选择通过调解来解决争议。

民事诉讼法规定了诉调对接的程序和要求。

4.证据的认定与保护在民事诉讼中,对证据的认定和保护非常重要。

法院会根据相关规定对证据进行审查和认定,并保护当事人的权益。

五、常见的民事诉讼案件类型1.合同纠纷合同纠纷是较为常见的民事诉讼案件,包括违约、不当解除合同等争议。

最全民事诉讼法司法解释

最全民事诉讼法司法解释

最全民事诉讼法司法解释最全民事诉讼法司法解释民事诉讼法是我国民事司法领域的基础性法律,是维护社会稳定、保障人民权益、推动经济发展的重要法律。

为了更好地贯彻执行民事诉讼法,最高人民法院出台了一系列司法解释,对具体案件审理及法律适用进行了规范。

本文将介绍几篇最全面、最具指导性的民事诉讼法司法解释。

一、关于人民法院适用民事诉讼法若干问题的司法解释该司法解释是最高人民法院2000年发布的第一部司法解释,共有42条,包括限制诉讼权、防止重复起诉、简便程序等方面的规定。

其中,最具代表性的是第二十二条:“当事人有诉讼权利,但其诉讼渠道受到限制的,人民法院应当不适用民事诉讼法规定的裁判程序。

”这条规则明确了当事人诉讼权利受到限制时,人民法院应当不适用民事诉讼法规定的裁判程序。

在实践中,此解释帮助维护了当事人的诉讼权利,促进了诉讼公平。

二、关于人民法院执行程序中处理利害关系人异议的若干问题的司法解释该司法解释针对人民法院在执行程序中利害关系人提出异议的情况,给出了详细的规定。

其中,第十九条规定:“在执行拍卖、变卖、剥夺财产等程序中,应当向利害关系人送达公告,公告应当明确说明被执行人的基本情况、财产情况、原告、执行事项、竞买方法、申请异议的期限等内容。

”这条规则明确了在拍卖、变卖、剥夺财产等程序中,人民法院应当向利害关系人送达公告,并明确说明相关问题。

此解释在执行程序中起到了重要指导作用。

三、关于民事诉讼证据的若干问题的司法解释该司法解释共有44条,规定了民事诉讼证据的形式、内容、收集、提交等方面的规定。

其中,第七条规定:“当事人提供书证,应当提供原件或者与原件相应的副本,经人民法院认定为真实、合法有效后作为证据。

”这条规则明确规定了当事人提供书证的形式要求,有助于防止虚假证明和证据篡改。

四、关于人民法院处理民事诉讼案件中适用法律若干问题的解释该司法解释从法律适用的角度出发,对人民法院处理民事诉讼案件中的适用法律问题进行了规范。

民事诉讼法知识点归纳

民事诉讼法知识点归纳

民事诉讼法知识点归纳
民事诉讼法是规定民事诉讼活动、调整民事诉讼法律关系的法律规范的总称。

它涉及法院、当事人和其他诉讼参与人,以及民事诉讼的各个阶段和各个环节。

以下是民事诉讼法的一些关键知识点归纳:
管辖:民事诉讼的管辖包括级别管辖、地域管辖和特殊管辖。

级别管辖确定哪些案件由哪一级法院审理;地域管辖则规定案件应在哪个地区的法院进行审理;特殊管辖涉及特定类型案件的管辖规定。

当事人:当事人是民事诉讼的主体,包括原告、被告和第三人。

他们享有诉讼权利并承担诉讼义务。

证据:证据是民事诉讼的核心,用于证明案件事实。

证据种类包括书证、物证、证人证言、鉴定意见等。

证据的收集、保全、质证和认证是诉讼过程中的重要环节。

诉讼程序:民事诉讼程序包括一审程序、二审程序和再审程序。

一审程序是首次审理案件的程序;二审程序是当事人对一审判决不服时进行的上诉审理程序;再审程序则是在特定情况下对已经发生法律效力的判决进行再次审理的程序。

执行:执行是民事诉讼的最后一个阶段,涉及法院根据生效判决或裁定,采取强制措施使判决或裁定得以实现的过程。

执行措施包括查封、扣押、拍卖等。

时效与期间:民事诉讼有时效和期间的限制,要求当事人在法定期限内提起诉讼或行使权利。

超过法定期限,可能会导致诉讼权利的丧失。

这些知识点只是民事诉讼法的部分内容,民事诉讼法作为一个复杂的法律体系,还包含许多其他详细的规定和原则。

在实际应用中,需要结合具体案件情况和法律规定进行综合分析和判断。

民事诉讼法名词解释

民事诉讼法名词解释

1、民事诉讼,人民法院在当事人双方和其他诉讼与人参加下,依法审查和解决民事纠纷案件和其他案件的各种诉讼活动,以及由此所产生的各种诉讼法律关系的总和。

2、民事诉讼法,调整民事诉讼法律关系主体的行为和关系的法律规范的总和。

3、民事诉讼法律关系,是指在民事诉讼中,人民法院与人民检察院、当事人以及其他诉讼参与人之间形成的,并受民事诉讼法律规范调整的,以诉讼权利和义务为内容的一种社会关系。

合议制度:由若干名审判人员组成合议庭对民事案件进行审理的制度。

回避制度:为了保证案件的公开审理,而要求与案件有一定的利害关系的审判人员或其他有关人员,不得参加本案审理活动或诉讼活动的审判制度。

公开审判制度:人民法院审理民事案件,除法律规定的情况外,审判过程及结果应当向群众、社会公开的制度。

两审终审制:一个民事案件经过两级人民法院审判后即告终结的制度。

主管:确定人民法院与其他国家机关、社会团体之间解决民事纠纷的分工和权限。

4、民事诉讼的管辖,各级人民法院和同级人民法院之间,受理第一审民事案件的分工和权限。

5、级别管辖,划分不同级人民法院之间受理第一审民事案件的分工和权限。

6、地域管辖,确定同级人民法院之间在各自的辖区受理第一审民事案件的分工和权限。

7、专属管辖,法律强制规定某些案件只能由特定的人民法院管辖,其他法院无权管辖。

8、协议管辖,双方当事人在纠纷发生前或纠纷发生后,以书面的方式约定管辖法院。

共同管辖:对同一诉讼依照法律规定两个或以上的人民法院都有管辖权。

指定管辖:上级人民法院在法律规定的情形下,对某个具体的案件,指定其辖区内某个下级人民法院予以管辖。

移送管辖:人民法院受理案件后,受诉人民法院发现自己对该案无管辖权,而将案件移送给有管辖权的人民法院。

9、管辖权异议,人民法院受理案件后,当事人依法提出该人民法院对本案无管辖权的主张和意见。

10、支持起诉,机关、社会团体、企业事业单位对损害国家、集体或个人民事权益的行为,可以支持受损害的单位或个人向人民法院起诉。

法律基本知识民事诉讼法详解

法律基本知识民事诉讼法详解

法律基本知识民事诉讼法详解民事诉讼法是我国司法实践中的一项重要法律法规,为确保公正、公平和合法的司法程序,保障当事人的合法权益提供了基本框架和规定。

本文将对民事诉讼法进行详细解读。

第一章民事诉讼法的总则根据民事诉讼法第一章的规定,民事诉讼是指当事人因民事权益纠纷依法向人民法院请求保护的行为。

其目的在于促进社会公平正义的实现,保障当事人的合法权益。

在民事诉讼中,原告提出诉讼请求,法院对其进行审理并作出判决。

被告在法定期限内可以提出答辩,并举证予以反驳。

在整个诉讼过程中,人民法院应当发挥公正、公平的作用,倾听双方当事人的意见和陈述,维护法律的权威和尊严。

第二章民事诉讼的主体民事诉讼主体包括原告和被告。

原告是指提起诉讼请求并被法院受理的一方当事人,被告则是指法院受理诉讼并需要承担法律责任的一方当事人。

根据民事诉讼法第17条的规定,具有相对民事诉讼能力的公民、法人和其他组织都可以作为原告或被告行使或承担民事诉讼法律行为。

第三章民事诉讼的诉讼行为诉讼是指当事人向人民法院提起诉讼请求和执行请求的行为。

根据民事诉讼法第22条的规定,提起诉讼的方式有口头诉讼和书面诉讼两种。

在口头诉讼中,当事人可以直接到法院提起诉讼,口头陈述案件的事实和请求。

而书面诉讼则是当事人通过书面材料向法院提起诉讼,详细叙述案件的事实和请求。

除此之外,当事人还可以进行调解、和解和撤诉等行为,以解决争议并达成协议。

第四章民事诉讼的证据证据是事实的证明材料,在民事诉讼中具有重要的地位。

根据民事诉讼法第64条的规定,当事人有证据主张的权利,并且应当遵循证据能力、证据质量和证据采信等原则。

常见的证据形式包括书证、物证、视听资料、电子数据和证人证言。

法院在依法对证据进行审查时,应当保证证据能够客观、真实地反映案件的事实,对证据的采信与否将直接影响案件的判决结果。

第五章民事诉讼的审理程序民事诉讼的审理程序是指法院在受理案件后按照一定的法定程序对案件进行审理和决定的过程。

民事诉讼法的基本知识

民事诉讼法的基本知识

民事诉讼法的基本知识一、引言民事诉讼法是指规定了人民法院受理、审理和解决民事纠纷案件的基本法律规定。

作为我国民事司法的重要法律依据,《中华人民共和国民事诉讼法》于1982年颁布实施,并在随后的修订中不断完善和发展。

本文旨在介绍民事诉讼法的基本知识,使读者对民事诉讼程序有更全面的了解。

二、民事诉讼的适用范围民事诉讼适用于公民、法人和其他组织之间因合同、侵权、婚姻、继承等民事纠纷引起的诉讼案件。

根据民事诉讼法的规定,人民法院受理民事诉讼案件的条件包括:管辖权、诉讼主体资格、诉讼事实和诉讼请求有明确要求等。

三、民事诉讼的诉讼程序民事诉讼程序主要包括以下几个阶段:1. 立案阶段立案是指原告依法向人民法院提出民事诉讼申请,要求人民法院受理并保护其合法权益。

根据民事诉讼法的规定,立案的基本条件包括起诉状的基本要素、诉讼费用的缴纳等。

2. 审理阶段审理是指人民法院对立案后的案件进行调查、开庭审理并作出裁判的过程。

在审理阶段,人民法院会组织庭前调解、听证、举证等工作,并依法确定事实、适用法律,最终作出判决或裁定。

3. 判决阶段判决是指人民法院根据审理阶段所掌握的事实和法律,在法庭上正式宣布对案件作出的决定。

判决书通常包括案件的当事人、案件事实、争议焦点、适用的法律依据以及最终的判决结果等内容。

4. 执行阶段执行是指人民法院根据判决书的内容,对判决结果进行强制执行的过程。

在执行阶段,人民法院会强制执行判决、裁定,保护当事人的合法权益。

四、重要原则和制度1. 诉讼平等原则诉讼平等原则是指在民事诉讼中,当事人在诉讼中具有平等的权利和地位,双方在法庭上享有平等的发言权和申辩权。

2. 争议解决的主动权原则争议解决的主动权原则是指争议双方在诉讼过程中具有对案件发展走向和结果决定的主动权利,同时人民法院应确保双方在诉讼中的主动参与权利。

3. 保护诉权人合法权益的原则保护诉权人合法权益的原则是指人民法院在诉讼中应根据法律和事实,依法保护诉权人的合法权益。

四川大学22春“法律事务”《民事诉讼法2020》期末考试高频考点版(带答案)试卷号:3

四川大学22春“法律事务”《民事诉讼法2020》期末考试高频考点版(带答案)试卷号:3

四川大学22春“法律事务”《民事诉讼法2020》期末考试高频考点版(带答案)一.综合考核(共50题)1.根据民事诉讼法有关管辖的规定,下列哪些民事诉讼由原告住所地人民法院管辖?()A.天津市张某对旅居美国的李某提起离婚之诉B.北京市汪某对被宣告失踪人王某提起离婚之诉C.吉林市孙某对被劳动教养的陈某提起侵权之诉D.长春市武某对被监禁的杨某提起的侵权之诉参考答案:ABCD2.杜大林于1995年12月向朋友陈若水借款10000元,此后,杜外出做生意一直下落不明。

陈于1996年9月2日到法院起诉杜,并向法院出具了借条,借条的落款不甚清楚,法院在公告传唤杜期间,曾向杜的家属调查案情,杜的家属均说不知此事,并说陈向法院出具的借条上字迹一点也不象杜大林的。

公告期满,杜大林仍无音信,陈未能向法院提供其他证据,法院也未能收集到其他证明杜大林向陈借款的证据,在此情况下,法院对本案应如何处理()。

A.延期审理B.依法缺席判决C.裁定中止诉讼D.裁定终结诉讼参考答案:B3.齐某被宏大公司的汽车撞伤,诉至法院要求赔偿损失。

下列关于本案举证责任的哪些说法是正确的?()A.原告齐某应当举证证明是被宏大公司的汽车所撞受伤B.原告齐某应当对自己受到的损失承担举证责任C.被告宏大公司应当对其主张的自己没有过错承担举证责任D.被告宏大公司应当对其主张的原告齐某有主观故意承担举证责任参考答案:ABD4.居住在美国芝加哥的美籍华人杨迪与中国公民徐英系夫妻。

1998年3月,徐英以双方长期分居、夫定驳回了杨迪的该申请,并于1998年5月20日向杨迪送达了裁定书。

杨迪当日签收了该裁定书,并表示不上诉,但又于1998年6月18日就管辖异议裁定向上一级法院提起上诉。

对杨迪的上诉,下列选项哪个是正确的?()A.杨迪对驳回管辖权异议的裁定无权上诉,其上诉无效B.杨迪因在接到驳回管辖权异议裁定书时已表示不上诉,所以其后来的上诉应视为无效C.杨迪的上诉已超过上诉期限,故已丧失了上诉权,上诉无效D.杨迪的上诉符合法律规定,其上诉有效参考答案:D5.下列哪些民事案件法院不予调解?()A.适用公示催告程序的案件B.请求确认婚姻无效的案件C.请求确认收养无效的案件D.选民资格案件参考答案:ABCD6.1996年3月,家住B市海河区的郑明明向陈发发居住所在的B市丹阳区人民法院起诉,要求返还借款1万元。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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民事诉讼法一、单项选择题1、能够使民事诉讼程序发生、变更或消灭的诉讼行为的主体是( B )A、民事法律关系主体B、民事诉讼主体C、民事诉讼法律关系主体D、其他诉讼参与人2、对人民法院不公开审理的案件,宣告判决( A )A、必须公开进行B、可以不公开进行C、公开不公开由院长决定D、是否公开由审判委员会决定3、我国民事诉讼当事人的处分权是( D )A、受限制的B、不受限制的C、受年龄限制的D、在法定范围内行使4、如果原告向两个以上有管辖权的法院起诉,该案件下列哪个法院管辖( B )A、最先收到诉状的B、最先立案的C、审理案件最方便的D、最能保证公正审理的5、在民事诉讼中,凡是驳回起诉的案件,案件受理费应( D )A、由被告承担B、免除C、当事人不予承担D、由起诉当事人承担6、对必要共同诉讼,人民法院( A )A、必须合并审理B、可以合并审理C、经当事人申请可以合并审理D、自行决定是否合并审理7、在诉讼中聘请了律师,在授权委托书中写明律师的权限为“全权代理”,据此,律师在诉讼中可以( A )A、调查收集证据 B、代为承认、变更、放弃诉讼请求C、代为提起诉讼D、代为提起反诉二、名词解释题1、民事诉讼法律关系28页开头2、地域管辖82页第四节开头3、起诉197页(一)开头三、简答题1、采取诉前财产保全必须具备哪些条件?166页三的3点2、人民检察院按照审判监督程序提起抗诉的法定情形有哪些?274页1的4点四、论述题试述开庭审理各个阶段的任务 218页二中的(一)到(四)适当展开五、案例题A省的个体户姜某由B省的甲县运5吨化工原料到丙县,途经B省的甲、乙、丙三县交界时,化学原料外溢,污染了甲县村民王某、乙县李某和丙县张某的稻田,造成禾苗枯死。

受害村民要求赔偿,但由于赔偿数额争议较大,未能达成协议。

为此,甲县的王某首先向甲县人民法院提起诉讼。

甲县人民法院受理后,认为该案应由被告所在地人民法院管辖,于是将案件移送到姜某所在地的基层人民法院。

与此同时,村民李某、张某也分别向自己所在地的基层人民法院提起诉讼,要求赔偿损失。

乙县和丙县人民法院都认为对该案有管辖权,与A省姜某住所地的基层人民法院就管辖问题发生争议,协商不成,A省姜某住所地的基层法院即向A省某中级人民法院报请指定管辖。

问题:1.哪个法院对此案有管辖权? 为什么?2.甲县人民法院的移送是否正确?为什么?3.A省基层人民法院报请指定管辖是否正确?为什么?1.甲、乙、丙三县和姜某所在地基层法院都有管辖权。

因为根据法律规定,侵权案件由侵权行为地和被告所在地法院管辖。

本案中,化工原料污染了三县村民的农田,侵权结果发生地也是侵权行为地。

2.不正确。

因为甲县有案件管辖权,所以不能将案件移送。

移送管辖的前提是无管辖权。

3.不正确。

依据法律规定,法院对案件管辖有争议的,应当报共同的上级法院来指定管辖。

民事诉讼法一、单项选择题1、我国现行民事纠纷解决机制不包括( D )A、和解B、调解C、仲裁D、投诉2、民事诉讼中的处分是指当事人依法支配自己的( C )A、实体权利B、诉讼权利C、诉讼权利和实体权利D、获胜权利3、对人民法院不公开审理的案件,宣告判决( A )A、必须公开进行B、可以不公开进行C、公开不公开由院长决定D、是否公开由审判委员会决定4、按照民事诉讼法的规定,对一般公民提起的民事诉讼由(A )A、被告住所地法院管辖B、案件发生地法院管辖C、原告住所地法院管辖D、被告居留地法院管辖5、无独立请求权的第三人的法律地位是(D )A、原告B、被告C、相当于他所参加的一方当事人D、具有自己独立的法律地位6、凡能够证明案件事实的物品及其痕迹的证据,称为(C )A、书证B、视听资料C、物证D、当事人陈述7、对必须到庭的被告,经人民法院两次传票传唤,无正当理由拒不出庭的,可以对其(D )A、拘留B、罚款C、审查D、拘传二、名词解释题1、共同诉讼109页倒数第2段53条规定2、先予执行172页最后3、执行异议353页第4节开头三、简答题1、处分原则的主要内容?43页(一)到(三)2、管辖权转移与移送管辖的区别?98页4点四、论述题试述我国民事诉讼中证明责任分配的特殊规则156页第5行开始到157页第9点为止。

五、案例题居住在甲市A区的乔小伟从事汽车修理业,其所开的汽车修理铺位于甲市C区。

该汽车修理铺的个体工商户营业执照所登记的业主是其兄乔大伟(居住在甲市B区),乔大伟实际上并不经营汽车修理。

乔小伟为了承揽更多的业务,与乡办集体企业正华汽车修理厂(位于甲市L县)签定了一份协议,约定乔小伟的汽车修理铺可以以正华汽车修理厂的名义从事汽车修理业务,乔小伟每年向正华汽车修理厂交管理费2万元。

2002年1月,乔小伟雇佣的修理工钱财旺(常年居住在甲市D区),为客户李有良(居住在甲市E区)修理一辆捷达车。

修好后,钱财旺按照工作程序要求在汽车修理铺前试车时,不慎将车撞到了一棵大树上,造成汽车报废,钱财旺自己没有受伤。

相关各方就如何赔偿该汽车损失发生纠纷,未能达成协议。

现李有良拟向法院起诉。

问:(1)李有良应以谁为被告?(2)哪些法院对本案有管辖权?(3)就此同一纠纷,若李有良向有管辖权的法院都提起诉讼,应如何确定案件的管辖法院? (4)若有管辖权的法院之间就本案管辖权问题发生了争议,应如何确定管辖法院?(5)若在管辖权争议未解决之前,其中一享有管辖权的法院对案件就作出了判决,对此判决及判决所涉及的案件应如何处理?答:(1).李有良应当以乔小伟、乔大伟和正华汽车修理厂为共同被告。

(2).甲市C区作为侵权行为地、甲市L县、甲市B区以及甲市A区的法院作为被告人住所地的法院都有管辖权。

(3). 如果李有良向几个有管辖权的法院起诉,应当由最先立案的法院管辖该案件。

(4).有管辖权的人民法院因管辖权发生争议,由争议双方协商解决;协商解决不了的,报请它们的共同上级人民法院指定管辖。

(5).若在管辖权争议未解决之前,其中一享有管辖权的法院对案件就作出了判决,上级法院应当以违反程序为由,撤销其判决,并将案件移送或指定其他法院审理,或者自己提审。

民事诉讼法一、单项选择题1、公力救济的典型是(D )A、和解B、调解C、仲裁D、民事诉讼2、民事诉讼中的处分是指当事人依法支配自己的(C )A、实体权利B、诉讼权利C、诉讼权利和实体权利D、获胜权利3、适用普通程序审理一审民事案件,其审判组织的形式应该是( B )A、审判员独任审判B、既可采独任制,也可采合议制C、必须采合议制,且完全由审判员组成合议庭D、必须采合议制,合议庭可以由陪审员参加4、在级别管辖中,高级人民法院管辖( C )A、海事案件B、涉外案件C、在本辖区有重大影响的案件D、在全国有重大影响的案件5、对必要共同诉讼,人民法院( A )A、必须合并审理B、可以合并审理C、经当事人申请可以合并审理D、自行决定是否合并审理6、当事人委托诉讼代理人最多可以委托(C )A、4人B、3人C、2人D、1人7、民事诉讼证据最本质的特征是(C )A、公正性B、合法性C、客观真实性D、关联性二、名词解释题1、回避制度52页最后2、财产保全164页开头3、共同诉讼109页倒数第2段53条规定三、简答题1、民事诉讼证据的概念与种类?134页开始和136页最后开始7个标题2、提起反诉应当具备的特殊要求?203页中间5点四、论述题试述民事判决与民事裁定的区别239页二的第2段五、案例题A省的个体户姜某由B省的甲县运5吨化工原料到丙县,途经B省的甲、乙、丙三县交界时,化学原料外溢,污染了甲县村民王某、乙县李某和丙县张某的稻田,造成禾苗枯死。

受害村民要求赔偿,但由于赔偿数额争议较大,未能达成协议。

为此,甲县的王某首先向甲县人民法院提起诉讼。

甲县人民法院受理后,认为该案应由被告所在地人民法院管辖,于是将案件移送到姜某所在地的基层人民法院。

与此同时,村民李某、张某也分别向自己所在地的基层人民法院提起诉讼,要求赔偿损失。

乙县和丙县人民法院都认为对该案有管辖权,与A省姜某住所地的基层人民法院就管辖问题发生争议,协商不成,A省姜某住所地的基层法院即向A省某中级人民法院报请指定管辖。

问题:1.哪个法院对此案有管辖权? 为什么?2.甲县人民法院的移送是否正确?为什么?3.A省基层人民法院报请指定管辖是否正确?为什么?1.甲、乙、丙三县和姜某所在地基层法院都有管辖权。

因为根据法律规定,侵权案件由侵权行为地和被告所在地法院管辖。

本案中,化工原料污染了三县村民的农田,侵权结果发生地也是侵权行为地。

2.不正确。

因为甲县有案件管辖权,所以不能将案件移送。

移送管辖的前提是无管辖权。

3.不正确。

依据法律规定,法院对案件管辖有争议的,应当报共同的上级法院来指定管辖。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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