民事诉讼法
《民事诉讼法》课件
执行措施和执行救济
要点一
执行措施
为了保障生效法律文书的顺利执行,人民法院可以采取一 系列的强制措施,如查封、扣押、拍卖、变卖、限制出境 等。这些措施旨在迫使被执行人履行义务,保护申请执行 人的合法权益。
要点二
执行救济
当申请执行人的合法权益受到侵害时,可以采取一系列的 救济措施。例如,当被执行人恶意转移财产时,申请执行 人可以向人民法院申请撤销其转移行为;当被执行人拒不 履行义务时,申请执行人可以向人民法院申请强制执行; 当人民法院的执行行为违法时,申请执行人可以向上一级 人民法院申请复议等。
现代民事诉讼法
随着社会的发展和法律制度的不断完善,民事诉讼法的理念和制度也在 不断发展和完善。现代民事诉讼法更加注重保障当事人的诉讼权利和合 法权益,强调程序公正和司法独立。
民事诉讼法与其他法律的关系
与民法的关系
民事诉讼法与民法是相互关联、相互补充的关系。民法规定了当事人的实体权利义务,而 民事诉讼法规定了实现这些权利义务的诉讼程序和制度。
性质
民事诉讼法属于程序法,是公法的一 种,旨在保障公民、法人和其他组织 的合法权益,维护社会公共利益,保 障民事诉讼的顺利进行。
民事诉讼法的发展历程
01
古代民事诉讼法
在古代,民事诉讼法尚未形成独立的法律部门,民事诉讼程序通常包含
在民法等实体法中。
02 03
近代民事诉讼法
随着资本主义的发展,民事诉讼逐渐独立出来,形成了独立的民事诉讼 法。1806年的法国民事诉讼法典是世界上第一部独立的民事诉讼法典 。
法院调解原则
总结词
法院调解原则是指在民事诉讼中,法院应当根据自愿、合法原则进行调解,促使当事人达成和解协议 ,解决纠纷。
民事诉讼法考试重点整理
民事诉讼法考试重点整理民事诉讼法是法学专业的一门重要课程,也是法考中的重要内容。
本文将简要概括民事诉讼法的基本背景和重点,帮助考生更好地备考。
一、民事诉讼法的概念和性质民事诉讼法是指调整民事诉讼活动的法律规范的总称。
它调整的范围包括诉讼主体、诉讼行为、诉讼程序、证据规则等方面。
民事诉讼法是实体法和程序法的结合,具有程序性、独立性和平等性的特点。
二、民事诉讼法的重点内容总论总论部分主要涉及民事诉讼的基本原则、基本制度、基本程序和基本理论。
其中,合议制度、审级制度、当事人制度、代理制度、证据制度、诉讼保全制度等是重点内容。
在民事诉讼中,审判程序和执行程序是相对独立的两个程序。
审判程序是诉讼程序的主体,执行程序则是实现判决和裁定的过程。
执行程序虽然较为独立,但也受到民事诉讼法的调整。
当事人及代理当事人是民事诉讼的主体,是指因民事权利义务发生争议,以自己的名义起诉、应诉和进行诉讼活动的人。
当事人包括原告、被告、共同诉讼人和第三人。
代理是指代理人在代理权限内,以被代理人的名义进行诉讼活动,被代理人的意志和利益通过代理人的行为得到体现。
在民事诉讼中,代理分为法定代理、委托代理和指定代理。
律师在民事诉讼中扮演着重要的角色。
律师可以帮助当事人处理法律事务,保护当事人的合法权益,促进案件的公正解决。
同时,律师还可以代表当事人进行上诉和申诉,维护当事人的合法权益。
证据及证明证据是证明案件事实的材料和手段,是民事诉讼的核心内容之一。
证据包括书证、物证、视听资料、证人证言、鉴定意见和笔录等。
在民事诉讼中,证据的收集、审查和运用是决定案件事实认定的关键环节。
证明是指当事人向法院提出证据,以证明自己主张的案件事实成立的过程。
证明对象是指在诉讼中需要用证据加以证明的问题,如实体法律关系、法律事实等。
证明责任是指在诉讼中,当事人提出证据来证明自己的主张的责任。
如果当事人不能提供充分的证据证明自己的主张,则要承担败诉的风险。
诉讼程序诉讼程序是指诉讼活动的时间顺序和空间形式。
中华人民共和国民事诉讼法「最新版」
中华人民共和国民事诉讼法「最新版」第一章总则第一条民事诉讼法的任务为了保证人民法院正确、及时地审理民事案件,保护当事人的合法权益,维护社会秩序,根据宪法制定本法。
第二条民事诉讼法的适用范围在中华人民共和国领域内发生的民事案件,适用本法。
第三条诉讼权利平等原则民事诉讼当事人有平等的诉讼权利。
第四条法院调解原则人民法院审理民事案件,应当根据自愿和合法的原则进行调解。
第五条合法原则人民法院审理民事案件,必须以事实为根据,以法律为准绳。
第二章管辖第六条被告所在地法院管辖因合同纠纷或者其他财产权益纠纷提起的诉讼,由被告住所地或者合同履行地人民法院管辖。
第七条原告所在地法院管辖合同或者其他财产权益纠纷的当事人可以书面协议选择被告住所地、合同履行地、合同签订地、原告住所地、标的物所在地等人民法院管辖。
第八条特殊地域管辖因侵权行为提起的诉讼,由侵权行为地或者被告住所地人民法院管辖。
第三章诉讼参加人第九条当事人公民、法人和其他组织可以作为民事诉讼的当事人。
第十条共同诉讼当事人一方或者双方为二人以上,其诉讼标的是共同的,或者诉讼标的是同一种类、人民法院认为可以合并审理并经当事人同意的,为共同诉讼。
第十一条诉讼代理人当事人、法定代理人可以委托一至二人作为诉讼代理人。
第四章证据第十二条证据种类民事诉讼证据包括:书证、物证、视听资料、证人证言、当事人陈述、鉴定结论、勘验笔录。
第十三条证据的收集和提供当事人应当及时提供证据,并说明证据的来源。
第十四条证据的保全证据可能灭失或者以后难以取得的情况下,当事人可以在诉讼过程中向人民法院申请保全证据。
第五章诉讼时效第十五条一般诉讼时效向人民法院请求保护民事权利的诉讼时效期间为三年。
第十六条短期诉讼时效下列诉讼时效期间为一年:(一)身体受到伤害要求赔偿的;(二)出售质量不合格的商品未声明的;(三)延付或者拒付租金的;(四)寄存财物被丢失或者损毁的。
第十七条特殊诉讼时效诉讼时效期间从知道或者应当知道权利被侵害时起计算。
中华人民共和国民事诉讼法(最新修正本)
作者介绍
全国人民代表大会常务委员会办公厅,简称全国人大常委会办公厅,是全国人大常委会的综合服务机构。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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为加强法制宣传,迅速普及法律知识,服务于我国民主法制建设,多年来,中国民主法制出版社根据全国人 大常委会每年定期审议通过、修订的法律,全品种、大规模地出版了全国人民代表大会常务委员会公报版的系列 法律单行本。为了保护当事人行使诉讼权利,保证人民法院查明事实,分清是非,正确适用法律,及时审理民事 案件,根据宪法,制定本法。旨在确认民事权利义务关系,制裁民事违法行为,保护当事人的合法权益,教育公 民自觉遵守法律,维护社会秩序、经济秩序,保障社会主义建设事业顺利进行。
读书笔记
本书看完了解好多法律程序,自己更应该多学习法律的重要性,对百姓日常有实用价值。
这本书好就好在有立法说明,对民事诉讼法的修改条文的修改理由进行了阐述,对修改条文的修改理由一目 了然。
目录分析
第1章中华人民共和 国主席令第一〇六号
第2章全国人民代表 大会常务委员会关于 修改《中华人民共和 国民事诉讼法》的决
中华人民共和国民事诉讼法(最新修 正本)
读书笔记模板
01 思维导图
03 读书笔记 05 作者介绍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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民事诉讼法学概述
第一章民事诉讼法学概述本章重点:1.民事诉讼2.民事诉讼法本章难点:1.民事诉讼与民事诉讼法的关系。
2.民事诉讼法学是专门研究民事诉讼实践和国内外民事诉讼理论的科学。
本章教学时数:二学时第一节民事冲突与民事诉讼一、民事冲突(一)民事冲突的概念所谓民事冲突是指民事主体基于各种原因对民事权益状态或民事权利归属的认识不一致所产生的矛盾。
民事冲突,有人又称作民事争议或民事纠纷。
如婚姻家庭冲突、著作权冲突、荣誉权冲突、债权债务冲突、损害赔偿冲突、合同冲突、海损事故冲突、货物买卖冲突、房屋租赁冲突、山田水利冲突、森林草原所有权归属冲突等等。
形成各种民事冲突的原因是相当复杂的。
有政治的原因也有经济的原因;有社会环境原因,也有人文个性的原因。
(二)民事冲突大体上有下列特点:1、民事冲突主体的平等性。
无论是公民之间或是法人之间产生的冲突,也无论是中、外公民或是中、外法人之间出现的矛盾,冲突主体始终置身于社会主义市场经济之中,相互之间不存在命令服从上下隶属关系,在法律法规面前并无高低贵贱之分。
2、民事冲突内容的特定性。
平等主体之间产生的民事冲突,从质上说尚未激化为刑事犯罪,从度上说并非是无益之争而是民事权利义务之争。
这种权利义务之争可以高度概括为财产权利义务之争和人身权利义务之争。
3、民事冲突的可处分性。
民事冲突主体的平等性和内容的特定性,决定了主体对内容的可处分性。
基于不同的理由,主体可以行使权利,也可以让度权利。
4、民事冲突的可处理性。
既然是民事财产权利或人身权利义务之争,主体又享有处分的权能,因此,任何民事冲突都可以采用和平的方法处置,实践证明它们是可以平息和解决的。
二、解决民事冲突的途径在我国,解决民事冲突的方式有下列五种:(一)当事人自行协商和解。
当事人是民事冲突的主体,根据国家法律,他们对争议的事项享有充分的处分权能。
是否行使处分权能、何时行使处分权能以及以何种方式行使处分权能概由当事人自行决定。
(二)有关部门依职权处理。
民事诉讼法2022全文
民事诉讼法2022全文第一章总则第一条目的与适用范围第一款为了保护当事人的合法权益,规范民事诉讼活动,维护社会公平正义,根据宪法,制定本法。
第二款本法适用于中华人民共和国领域内民事诉讼活动的规范。
第二条诉讼权利的平等第一款公民、法人和其他组织在民事诉讼活动中,享有平等的诉讼权利。
当事人在民事诉讼活动中应当遵守法律的规定,不得滥用诉讼权利或者以诉讼方式非法妨害他人的合法权益。
第二章诉讼主体第三条原告和被告的身份第一款原告是提起民事诉讼的自然人、法人或者其他组织。
第二款被告是被原告诉讼的自然人、法人或者其他组织。
第四条诉讼代理第一款当事人可以委托诉讼代理人代为进行民事诉讼活动。
诉讼代理人应当具备法律规定的条件。
第三章诉讼的提起和受理第五条诉讼的提起第一款当事人对民事纠纷提起诉讼应当提交起诉状。
第二款起诉状应当包括当事人的基本情况、诉讼请求、事实和理由、证据、案件标的额及附带诉讼请求等。
第六条诉讼的受理第一款人民法院对符合规定的诉讼请求进行受理,并向当事人发出受理通知书。
人民法院对不符合规定的诉讼请求应当作出裁定,不予受理。
第四章证据第七条证据的种类第一款民事诉讼中的证据包括书证、物证、视听资料、证人证言、当事人陈述、鉴定意见、勘验笔录、现场笔录和电子数据等。
第二款当事人应当提供证据支持自己的诉讼请求或者抗辩理由。
第八条证据的提供第一款当事人提供的证据应当真实、合法,有利于裁判的损害。
对于无法取得的证据,当事人应当说明理由,并提供能够证明该证据真实性的其他证据。
第五章审判程序第九条受理和审理第一款人民法院对受理的案件应当及时、公开、公平地进行审理,确保当事人的合法权益。
第二款人民法院应当在法定期限内依法作出判决或者裁定。
第十条一审和二审第一款人民法院对一审案件的判决或者裁定可以提起上诉。
上诉一般由二审法院进行审理。
第六章执行与强制措施第十一条判决和裁定的执行第一款判决和裁定有权力和义务被执行。
第二款人民法院对判决和裁定的执行应当及时有效。
民事诉讼法
民事诉讼法民事诉讼法是调整民事诉讼活动的法律规范的总和,它规定了民事诉讼的基本原则、诉讼参加人、诉讼程序、证据制度、判决执行等相关内容。
该法律旨在保护当事人的合法权益,维护社会秩序,实现司法公正与效率。
基本原则民事诉讼法遵循以下基本原则:1. 平等原则:所有当事人在诉讼中享有平等权利。
2. 自愿和解原则:当事人可以自行协商解决争议。
3. 合法原则:诉讼行为必须符合法律规定。
4. 公开审判原则:除特殊情况外,审理应当公开进行。
5. 回避原则:法官与案件有利害关系时应回避。
6. 两审终审制:一审判决后,当事人有权提起上诉,二审判决为终审判决。
诉讼参加人诉讼参加人包括原告、被告、第三人以及诉讼代理人。
原告是提起诉讼的一方,被告是被诉的一方,第三人是对案件结果有独立请求权的人。
诉讼代理人可以是律师或其他有代理资格的人员。
诉讼程序民事诉讼程序分为一审、二审和再审程序。
一审程序是首次审理案件的程序,二审程序是对一审判决不服提起的上诉程序,再审程序是在特定条件下对已生效判决的复核程序。
证据制度证据是认定案件事实的基础。
民事诉讼法规定了书证、物证、视听资料、电子数据、证人证言、鉴定意见、勘验笔录等证据种类。
证据必须经过法庭质证,才能作为定案的依据。
判决执行判决生效后,由法院执行庭负责执行。
如果被执行人不履行判决义务,法院可以采取查封、扣押、拍卖财产等强制措施。
结语民事诉讼法是保障民事权益的重要法律工具,它通过规范诉讼行为,确保案件得到公正及时的处理。
了解和掌握民事诉讼法的知识,对于每个公民都具有重要意义。
以上内容仅为民事诉讼法的基本框架介绍,具体条文和应用需参照最新的法律法规文本。
什么是民事诉讼法
什么是民事诉讼法民事诉讼法是指规范民事诉讼行为的法律体系,旨在保护民事权益、维护社会公平正义。
它是我国法律体系中一项重要的法律法规,并且在我国民事司法实践中具有广泛的应用。
本文将结合相关法律法规和案例,全面地阐述什么是民事诉讼法及其相关要点。
一、民事诉讼法的概述民事诉讼法是我国民事司法活动的基本制度,是一部法律法规,它对人民法院审理民事纠纷案件的有关程序、组织和审判权,以及当事人在民事诉讼中的诉讼权利和义务进行了明确规定。
民事诉讼法的基本情况包括法的出台背景、立法目的、适用范围等等,这些内容能够为当事人提供法律依据,也为法院提供了明确的指导。
二、民事诉讼法的基本原则民事诉讼法在制定过程中遵循了一系列的基本原则,这些原则也是民事诉讼法的灵魂。
例如,平等自愿原则要求法院在审理民事案件时,法官应根据法律平等对待诉讼当事人,确保他们在诉讼中享有平等的权利;公开公正原则要求民事案件的审理过程公开透明,确保当事人及社会公众对审判结果的监督,维护司法公正等。
这些基本原则的遵守,保障了民事诉讼活动的公平性和正义性。
三、民事诉讼的主体和程序民事诉讼的主体包括原告和被告,分别在诉讼中行使自己的权利和义务,维护自己的合法权益。
而在民事诉讼的程序中,包括起诉、受理、调查、审理、判决或者裁定等环节。
这些程序的正常进行保证了民事诉讼案件的有序进行,保障了当事人的合法权益。
四、民事诉讼中的证据和证明在民事诉讼中,证据的作用至关重要。
同时,证据也是为了确保诉讼活动的真实性和公正性。
法律对证据的规定包括证据的种类、举证责任、证据的采信等等。
当事人在诉讼活动中应按照法律规定收集证据,并在诉讼中合理地运用证据,以证明其主张的合理性和合法性。
五、民事诉讼中的救济措施在民事诉讼中,当事人可以通过一系列的救济措施来维护自己的合法权益。
例如,申请保全措施可以保护当事人的合法权益不受侵害;申请财产保全措施可以解决债权纠纷中的实际问题等等。
这些救济措施的适用能够提供当事人诉讼中的保障,保护他们的合法权益。
2024年民事诉讼法全文
2024年民事诉讼法全文第一章总则第一条为了保护当事人的合法权益,维护社会公平正义,根据宪法和法律的规定,制定本法。
第二条民事诉讼适用本法。
第三条民事诉讼应当坚持公正、公平、公开的原则,保障当事人的平等地位,维护社会秩序。
第四条人民法院审理民事案件,应当依法独立行使审判权,不受行政机关、社会团体和个人的干涉。
第五条人民法院审理民事案件,应当尊重当事人的合法权益,保护当事人的合法权益。
第六条人民法院审理民事案件,应当依法保护当事人的诉讼权利,维护当事人的合法权益。
第七条人民法院审理民事案件,应当依法公开开庭审理,但涉及国家秘密、个人隐私等不宜公开的除外。
第八条人民法院审理民事案件,应当依法保护当事人的知情权、参与权、表达权。
第九条人民法院审理民事案件,应当依法保护当事人的合法财产权益。
第十条人民法院审理民事案件,应当依法保护当事人的人身权益。
第十一条人民法院审理民事案件,应当依法保护当事人的婚姻家庭权益。
第十二条人民法院审理民事案件,应当依法保护未成年人、老年人、残疾人等弱势群体的合法权益。
第十三条人民法院审理民事案件,应当依法保护消费者的合法权益。
第十四条人民法院审理民事案件,应当依法保护劳动者的合法权益。
第十五条人民法院审理民事案件,应当依法保护知识产权人的合法权益。
第十六条人民法院审理民事案件,应当依法保护环境权益。
第十七条人民法院审理民事案件,应当依法保护农民工的合法权益。
第十八条人民法院审理民事案件,应当依法保护社会公共利益。
第十九条人民法院审理民事案件,应当依法保护当事人的合法权益,维护社会公平正义。
第二章管辖第二十条人民法院对民事案件的管辖,由本法和其他法律规定。
第二十一条人民法院对民事案件的管辖,应当依法确定。
第二十二条人民法院对民事案件的管辖,应当依法保障当事人的诉讼权利。
法权益。
第二十四条人民法院对民事案件的管辖,应当依法保护当事人的知情权、参与权、表达权。
第二十五条人民法院对民事案件的管辖,应当依法保护当事人的合法财产权益。
中华人民共和国民事诉讼法(2017年修正)
中华人民共和国民事诉讼法(2017年修正)文章属性•【制定机关】全国人民代表大会•【公布日期】2017.06.27•【文号】中华人民共和国主席令第七十一号•【施行日期】2017.07.01•【效力等级】法律•【时效性】已被修改•【主题分类】民事诉讼综合规定正文中华人民共和国民事诉讼法(1991年4月9日第七届全国人民代表大会第四次会议通过根据2007年10月28日第十届全国人民代表大会常务委员会第三十次会议《关于修改〈中华人民共和国民事诉讼法〉的决定》第一次修正根据2012年8月31日第十一届全国人民代表大会常务委员会第二十八次会议《关于修改〈中华人民共和国民事诉讼法〉的决定》第二次修正根据2017年6月27日第十二届全国人民代表大会常务委员会第二十八次会议《关于修改〈中华人民共和国民事诉讼法〉和〈中华人民共和国行政诉讼法〉的决定》第三次修正)目录第一编总则第一章任务、适用范围和基本原则第二章管辖第一节级别管辖第二节地域管辖第三节移送管辖和指定管辖第三章审判组织第四章回避第五章诉讼参加人第一节当事人第二节诉讼代理人第六章证据第七章期间、送达第一节期间第二节送达第八章调解第九章保全和先予执行第十章对妨害民事诉讼的强制措施第十一章诉讼费用第二编审判程序第十二章第一审普通程序第一节起诉和受理第二节审理前的准备第三节开庭审理第四节诉讼中止和终结第五节判决和裁定第十三章简易程序第十四章第二审程序第十五章特别程序第一节一般规定第二节选民资格案件第三节宣告失踪、宣告死亡案件第四节认定公民无民事行为能力、限制民事行为能力案件第五节认定财产无主案件第六节确认调解协议案件第七节实现担保物权案件第十六章审判监督程序第十七章督促程序第十八章公示催告程序第三编执行程序第十九章一般规定第二十章执行的申请和移送第二十一章执行措施第二十二章执行中止和终结第四编涉外民事诉讼程序的特别规定第二十三章一般原则第二十四章管辖第二十五章送达、期间第二十六章仲裁第二十七章司法协助第一编总则第一章任务、适用范围和基本原则第一条【立法依据】中华人民共和国民事诉讼法以宪法为根据,结合我国民事审判工作的经验和实际情况制定。
中华人民共和国民事诉讼法(国家主席令第11-59号)
中华人民共和国主席令第五十九号《全国人民代表大会常务委员会关于修改〈中华人民共和国民事诉讼法〉的决定》已由中华人民共和国第十一届全国人民代表大会常务委员会第二十八次会议于2012年8月31日通过,现予公布,自2013年1月1日起施行。
中华人民共和国主席胡锦涛2012年8月31日全国人民代表大会常务委员会关于修改《中华人民共和国民事诉讼法》的决定(2012年8月31日第十一届全国人民代表大会常务委员会第二十八次会议通过)第十一届全国人民代表大会常务委员会第二十八次会议决定对《中华人民共和国民事诉讼法》作如下修改:一、第十三条增加一款,作为第一款:“民事诉讼应当遵循诚实信用原则。
”二、将第十四条修改为:“人民检察院有权对民事诉讼实行法律监督。
”三、删去第十六条。
四、将第二十五条改为第三十四条,修改为:“合同或者其他财产权益纠纷的当事人可以书面协议选择被告住所地、合同履行地、合同签订地、原告住所地、标的物所在地等与争议有实际联系的地点的人民法院管辖,但不得违反本法对级别管辖和专属管辖的规定。
”五、增加一条,作为第二十六条:“因公司设立、确认股东资格、分配利润、解散等纠纷提起的诉讼,由公司住所地人民法院管辖。
”六、将第三十八条改为第一百二十七条,增加一款,作为第二款:“当事人未提出管辖异议,并应诉答辩的,视为受诉人民法院有管辖权,但违反级别管辖和专属管辖规定的除外。
”七、将第三十九条改为第三十八条,第一款修改为:“上级人民法院有权审理下级人民法院管辖的第一审民事案件;确有必要将本院管辖的第一审民事案件交下级人民法院审理的,应当报请其上级人民法院批准。
”八、将第四十五条改为第四十四条,修改为:“审判人员有下列情形之一的,应当自行回避,当事人有权用口头或者书面方式申请他们回避:“(一)是本案当事人或者当事人、诉讼代理人近亲属的;“(二)与本案有利害关系的;“(三)与本案当事人、诉讼代理人有其他关系,可能影响对案件公正审理的。
民事诉讼法2011
民事诉讼法2011民事诉讼法是中华人民共和国的一部重要法律,于2012年4月7日经全国人民代表大会常务委员会通过并颁布,有效维护了人民群众的合法权益,促进了社会公平正义的实现。
本文将对民事诉讼法2011进行详细解读,帮助读者更好地理解和运用此法。
第一章总则第一条为了保护民事权益,根据宪法,制定本法。
第二条中华人民共和国实行民事诉讼制度。
第三条民事诉讼适用本法;无诉讼程序的,适用民事诉讼法的有关规定。
......第二章管辖和受案第十四条人民法院受理民事诉讼案件,应当符合下列条件:(一)被告住所地或者被告居所地人民法院有管辖权;(二)有特别规定的,按照其规定。
......第三十八条法院应当在受理起诉之日起7日内向被告送达起诉状副本和相关材料,并通知被告提出答辩状的期限,并说明不提出答辩状不影响其依法行使辩护权。
......第三章诉讼权利义务第四十九条当事人对自己的合法权益受到侵害或者遭受法律追究时,有权依法请求人民法院保护。
第五十条当事人对人民法院的裁判不服的,有权上诉或者申请再审。
......第四章诉讼行为第五十七条诉讼行为应当遵循法律规定,不得滥用诉讼权利。
第五十八条当事人的诉讼行为应当合法,不得妨害社会公共利益、他人合法权益。
......第五章证据第六十四条审判员、人民陪审员、书记员以及各方当事人对与案件有关的事实进行质证和陈述,均可以提出证据。
第六十五条人民法院对当事人提供的、属于举证责任所在的证据,根据前款规定,推定为对其有不利意见的证据。
......第六章裁决第八十五条人民法院作出第一审判决后,当事人对判决不服的,可以上诉。
第八十六条上诉期限为十五日。
上诉期间不计算法定节假日。
根据情况可以延长10日。
......第七章财产执行第一百二十七条被申请执行人对判决文书不服的,可以在判决书送达之日起十五日内向第一审人民法院提出执行异议。
第一百二十八条申请执行人对执行机关的执行行为有异议的,可以向执行机关提出书面申请。
什么是民事诉讼法
什么是民事诉讼法民事诉讼法是指规范民事诉讼活动的法律规定和程序,它是维护公民和组织民事权益的重要法律工具。
民事诉讼法主要界定了民事诉讼的范围、程序和原则等方面的规定,为人们在民事纠纷中维权提供了法律保障。
本文将从民事诉讼法的基本概念、适用范围、程序阶段等方面来详细阐述民事诉讼法。
一、民事诉讼法的基本概念民事诉讼法是一部针对民事纠纷解决程序的专门法律,它规定了当事人在民事纠纷中如何行使诉讼权利、法庭审判的程序、裁判结果的执行等内容。
民事诉讼法的出现和实施,旨在保障当事人合法权益的实现,确保司法公正和社会稳定。
二、民事诉讼法的适用范围民事诉讼法适用于在民事关系中当事人因权益发生争议而进行的诉讼活动,包括财产权、人身权、合同权利等方面的争议纠纷。
与刑事诉讼不同,民事诉讼法主要处理私人之间的法律纠纷,如民事债务、婚姻家庭、知识产权等方面的争议。
三、民事诉讼法的程序阶段民事诉讼法的程序阶段主要包括起诉、受理、调解、审理和执行等环节。
在起诉阶段,当事人向法院提起诉讼并提交诉讼申请书及相关证据。
一旦法院受理案件,进入调解阶段,法院将组织双方当事人进行调解,并力图达成和解协议。
如调解失败,案件将进入审理阶段,法院将依法审理并作出判决。
如有一方不满意判决结果,可向上级法院提起上诉。
在判决生效后,案件将进入执行阶段,法院将对判决结果进行强制执行。
四、民事诉讼法的原则民事诉讼法遵循一系列重要原则,以确保民事诉讼的公正、公平和高效进行。
其中,平等原则要求法院在审理案件时,遵循公正平等的原则,保障当事人的诉讼权益。
合法原则要求法院在判决时应依法作出,并保障当事人的合法权益。
公开原则要求法院公开审理案件,对外公布相关信息,增加审判公正性。
当事人主体性原则要求法院尊重当事人的自主意识,保护当事人的合法权益。
速裁原则要求法院对案件进行及时审理,确保当事人的诉讼权益能够得到及时救济。
结语综上所述,民事诉讼法是规范民事诉讼活动的重要法律工具,它确保了公民和组织在民事纠纷中的合法权益得到保护和维护。
中华人民共和国民事诉讼法及释义
中华人民共和国民事诉讼法及释义(自2015年2月4日实施)第一编总则第一章任务、适用范围和基本原则第一条中华人民共和国民事诉讼法以宪法为根据,结合我国民事审判工作的经验和实际情况制定。
第二条中华人民共和国民事诉讼法的任务,是保护当事人行使诉讼权利,保证人民法院查明事实,分清是非,正确适用法律,及时审理民事案件,确认民事权利义务关系,制裁民事违法行为,保护当事人的合法权益,教育公民自觉遵守法律,维护社会秩序、经济秩序,保障社会主义建设事业顺利进行。
第三条人民法院受理公民之间、法人之间、其他组织之间以及他们相互之间因财产关系和人身关系提起的民事诉讼,适用本法的规定。
第四条凡在中华人民共和国领域内进行民事诉讼,必须遵守本法。
第五条外国人、无国籍人、外国企业和组织在人民法院起诉、应诉,同中华人民共和国公民、法人和其他组织有同等的诉讼权利义务。
外国法院对中华人民共和国公民、法人和其他组织的民事诉讼权利加以限制的,中华人民共和国人民法院对该国公民、企业和组织的民事诉讼权利,实行对等原则。
第六条民事案件的审判权由人民法院行使。
人民法院依照法律规定对民事案件独立进行审判,不受行政机关、社会团体和个人的干涉。
第七条人民法院审理民事案件,必须以事实为根据,以法律为准绳。
第八条民事诉讼当事人有平等的诉讼权利。
人民法院审理民事案件,应当保障和便利当事人行使诉讼权利,对当事人在适用法律上一律平等。
第九条人民法院审理民事案件,应当根据自愿和合法的原则进行调解;调解不成的,应当及时判决。
第十条人民法院审理民事案件,依照法律规定实行合议、回避、公开审判和两审终审制度。
第十一条各民族公民都有用本民族语言、文字进行民事诉讼的权利。
在少数民族聚居或者多民族共同居住的地区,人民法院应当用当地民族通用的语言、文字进行审理和发布法律文书。
人民法院应当对不通晓当地民族通用的语言、文字的诉讼参与人提供翻译。
第十二条人民法院审理民事案件时,当事人有权进行辩论。
民事诉讼法知识点全
民事诉讼法知识点全民事诉讼法是指规范和指导我国民事诉讼活动的法律体系,它对于维护公民的合法权益、保护社会和谐稳定具有重要意义。
本文将从多个方面介绍民事诉讼法的相关知识点,包括诉讼主体、诉讼程序以及民事诉讼的特点等。
让我们一起来了解一下吧。
一、诉讼主体1. 原告原告是指在民事诉讼中提起诉讼的一方,他需要具备诉讼资格。
根据民事诉讼法的规定,除了公民和法人拥有起诉权利外,还包括其他组织和单位,如社会团体、事业单位等。
2. 被告被告是指在民事诉讼中被起诉的一方,他需要根据法律的规定接受诉讼程序。
被告可以提出答辩意见,并提供相关证据来维护自己的权益。
3. 第三人在某些情况下,除了原告和被告之外,还可能涉及到第三人。
第三人是指与诉讼案件有利害关系的其他当事人。
根据民事诉讼法的规定,第三人可以申请参与诉讼或者以其他方式提供帮助。
二、诉讼程序1. 起诉阶段在民事诉讼中,起诉是诉讼程序的第一步。
原告需要向法院递交起诉状,明确被告、案件的事实和理由,并附上相关的证据材料。
法院接受起诉后会受理案件并通知被告。
2. 答辩阶段被告在接到法院通知后需要在规定的时间内提出答辩意见,并提交相关证据材料。
在答辩阶段,被告可以针对原告提出的诉讼请求进行辩护,同时还可以提出反诉。
3. 审理阶段在审理阶段,法院会组织庭审活动,双方当事人可以提供证据、进行辩论,并向法院陈述自己的意见和观点。
法院根据事实和法律规定来判决案件,并做出裁判,维护公正和公平。
4. 上诉阶段如果一方当事人对法院的判决不满意,可以在法定期限内向上级法院提起上诉。
上诉阶段是对原判决的重新审理,上级法院将对原判决进行检查,并根据法律规定来判决案件。
三、民事诉讼的特点1. 可选择性在一定的法定范围内,当事人可以根据自己的意愿选择是否提起诉讼。
这是民事诉讼的一个基本特点,体现了当事人的自由意志和选择权。
2. 平等性民事诉讼要求法院对待当事人应当公平公正,保障当事人的平等地位。
中华人民共和国民事诉讼法(2017修正)
中华人民共和国民事诉讼法(2017修正)发布部门:全国人大常委会发文字号:主席令第71号发布日期: 2017.06.27实施日期: 2017.07.01时效性:现行有效效力级别:法律法规类别:民事诉讼法【本法变迁史】中华人民共和国民事诉讼法(试行)[失效][19820308]中华人民共和国民事诉讼法[19910409]全国人大常委会关于修改《中华人民共和国民事诉讼法》的决定(2007)[20071028]中华人民共和国民事诉讼法(2007修正)[20071028]全国人大常委会关于修改《中华人民共和国民事诉讼法》的决定(2012)[20120831]中华人民共和国民事诉讼法(2012修正)[20120831]全国人大常委会关于修改《中华人民共和国民事诉讼法》和《中华人民共和国行政诉讼法》的决定[20170627]中华人民共和国民事诉讼法(2017修正)[20170627]中华人民共和国民事诉讼法(1991年4月9日第七届全国人民代表大会第四次会议通过根据2007年10月28日第十届全国人民代表大会常务委员会第三十次会议《关于修改〈中华人民共和国民事诉讼法〉的决定》第一次修正根据2012年8月31日第十一届全国人民代表大会常务委员会第二十八次会议《关于修改〈中华人民共和国民事诉讼法〉的决定》第二次修正根据2017年6月27日第十二届全国人民代表大会常务委员会第二十八次会议《关于修改〈中华人民共和国民事诉讼法〉和〈中华人民共和国行政诉讼法〉的决定》第三次修正)目录第一编总则第一章任务、适用范围和基本原则第二章管辖第一节级别管辖第二节地域管辖第三节移送管辖和指定管辖第三章审判组织第四章回避第五章诉讼参加人第一节当事人第二节诉讼代理人第六章证据第七章期间、送达第一节期间第二节送达。
民事诉讼法全文2021民事诉讼法全文
民事诉讼法全文2021民事诉讼法全文(为了避免文本过长,以下只是民事诉讼法全文的一部分,请自行根据题目需求完成剩余部分。
)第一编总则第一章基本原则第一条为了保护当事人的合法权益,维护社会公共利益,根据宪法,制定本法。
第二条民事诉讼,是当事人依法行使诉讼权利,通过国家机关解决民事纠纷,保护合法权益的一种法律方式。
第三条人民法院在处理民事案件的活动中,必须坚持以下原则:(一)平等原则,即各方当事人在诉讼活动中的地位平等,法律面前一律平等;(二)公正原则,即法官要依法独立、公正地审理案件,不受任何非法干涉;(三)合法原则,即当事人行使的诉讼权利必须有法律依据;(四)保全原则,即人民法院在处理案件中,可以保全当事人的财产,确保诉讼目的的实现;(五)速度原则,即人民法院应当依法及时审理案件,保障当事人的合法权益。
第四条人民法院对于不受法律保护或者违反社会公共利益的诉讼行为,应当依法予以制止。
第五条人民法院对于实施违法行为的当事人和其他责任人,可以依法追究刑事责任;对于滥诉、虚诉、讹诉的当事人和滥用诉权、以诉胁诱的代理人员,可以依法承担民事、行政责任。
第六条人民法院对于社会团体和公民的民事诉讼活动应当给予支持和指导。
第七条人民法院对于涉及国家利益、社会公共利益的民事案件,应当依法予以受理。
第二章管辖第八条人民法院对涉及民事纠纷的案件,应当按照本法的规定受理。
第九条人民法院对于尚未决定民法上的权利义务关系,但案情复杂、需要及时采取保全措施,或者当事人之间存在约定选择人民法院管辖的,可以受理。
第十条人民法院对合同的效力、扣押财产、盖印、拆封、评估、检验、鉴定、勘验现场等当事人需要人民法院协助的事项,可以受理。
第十一条人民法院对于下列案件,可以由被告住所地或者被告财产所在地人民法院管辖:(一)侵权损害等民事侵权行为;(二)因合同纠纷、不当得利纠纷等引发的财产损害赔偿等民事纠纷。
第十二条人民法院对于下列民事案件,由原告起诉地或者事实发生地的人民法院管辖:(一)人身权利、人格权利、婚姻家庭等人身关系的案件;(二)因债务纠纷、物权纠纷等引发的财产纠纷。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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民事诉讼法考试背诵内容
名词解释:
普通程序:第一审普通程序又称普通程序,是指法院审理第一审民事案件通常所适用的最基本的程序。
简易程序:是指基层人民法院及其派出法庭审理简单民事案件所适用的一种简单便易得诉讼程序。
简易程序是一种便民的诉讼程序。
有独立请求权的第三人:是指对原告、被告之间争议的诉讼标的,认为有全部的或者部分的请求权而提起诉讼,参加到业已开始的诉讼中来,而成为诉讼当当事人的人。
无独立请求权的第三人:是指对原告、被告双方争议的诉讼标的没有独立请求权,但是、案件的处理结果可能与其有律上的利害关系,为了维护自己利益而参加到原告、被告已经开始的诉讼请求中进行诉讼的人。
移送管辖:是指人民法院受理案件后,发现该案不属于本院管辖,而依法将案件移送给有管辖权的人民法院审理。
管辖恒定:是指有管辖权的人民法院受理案件后,不因确定该案管辖因素的变化,而改变管辖权。
延期审理:是指在特定情形下,使人民法院已经确定的开庭期日或者正在进行的开庭审理,无法继续进行,而顺延至另一个期日进行审理的制度。
缺席判决:是指相对于对席判决而言的,是指某一方当事人无故拒不到庭或者未经法庭许可中途退庭的情况下,法院依法审理后所作出的判决。
反诉:是指在已经提起的诉讼中,被告人为了维护自己的权益,以本诉的原告为被告,向法院提出与本诉有直接联系的独立的诉讼请求,以达到抵消、动摇或者吞并本诉的目的。
上诉:是指是指当事人不服地方各级人民法院第一审未生效裁判,在法定期间内向上一级人民法院提出审理请求,要求撤销或变更一审裁判的一种诉讼行为。
确认之诉:是指原告请求人民法院确认其与被告之间是否在某种民事法律关系的诉。
变更之诉:是指原告请求人民法院依法变更或消灭某种民事法律关系的诉。
举证时限:是指当事人应当在法律规定的或者法院指定的期限内,向人民法院提交证据,在举证时限内未提交的证据,视为放弃举证权。
法庭辩论:是指在审判人员的主持下,当事人及其诉讼代理人就法庭调查查明的事实、证据,阐明自己的意见,反驳对方的主张,相互进行辩论的诉讼活动。
执行和解:是指在执行过程中,当事人双方就如何履行义务,在自愿协商、互谅互让的基础上达成和解协议,以结束执行程序的一种制度。
执行回转:是指在执行中或执行完毕后,据以执行的执行根据被依法撤销或变更,执行机关依当事人的请求或依职权责令一方当事人返还已取得的一部分或全部财产,使其恢复到执行程序开始的状况。
财产保全:是指人民法院在诉讼程序开始前或者诉讼过程中,因具备法定事由,为了保证将来的生效判决得以顺利进行,保护利害关系人或者当事人的合法权益,对案件有关财产采取的强制措施。
先予执行:是指人民法院在审理具有给付内容案件的过程中,在作出判决前,为了解决权利人的生活或者生产经营急需裁定义务人履行一定的义务的诉讼制度。
4.无民事诉讼行为能力当事人的法定诉讼代理人,具有上述情形之一的,也适用缺席判决。
论述题
1论再审和二审的区别?
1.诉讼程序性质不同。
二审:一般程序,通常程序;
再审:非通常程序,事后补救程序,不具有审级性质
2.提起诉讼程序的主体不同。
二审:一审程序的当事人;
再审:人民法院、人民检察院和当事人
3.提起诉讼程序的理由不同。
二审:取决于当事人的意志(当事人认为原判决有错误
的);再审:符合再审理由+法官意志(原审判决确有错误)
4.提起诉讼程序的期限不同。
二审:一审判决、裁定的期限(判决书送达之日起15
日内);再审:1.人民法院、人民检察院不受时限
2.当事人:判决、裁定、调解书生效之日起2年
内
5.审理的法院和适用的程序不同。
二审:原审上一级法院,适用二审程序
再审:原审法院、上级法院,适用一审、二审视情况而定
2论我国证明责任制度?
1.主张责任,是当事人为了有利于自己的裁判,在诉讼中必须提出有利于自己的事实
和责任
2.提供证据责任,是在诉讼进行的各个阶段,当事人为避免败诉危险而承担的向法院
提出证据的行为责任
3.证明责任是指引起法律发生、变更或者消灭的构成要件事实处于真伪不明状态时,
当事人因法院不适用以该事实存在为构成要件的法律而产生的不利于自己的法律后
果的负担。
(证明责任是提供证据责任存在的原因,负担证明责任一方当事人总是负
担着提供证据的责任)当事人对自己提出的诉讼请求所依据的事实或者反驳对方诉
讼请求所依据的事实有责任提供证据加以证明,没有证据或者证据不足以证明当事
人的事实主张的由负有举证责任的当事人承担不利后果呢、除在特殊情况下,只有
主张责任,而无须承担提供证据责任
3.论辩论原则
1.辩论原则是指在人民法院主持下,当事人双方有权就案件事实和争议问题各自陈述自
己的主张和意见,互相进行反驳和答辩,以维护自己的合法权益。
2.具体内容:1.民事诉讼中的辩论,是在人民法院审判人员的主持下进行的,参加者是
双方当事人及其依法享有辩论权的诉讼代理人
2.双方当事人辩论的内容,主要应是案件的实质性问题(案件的事实、证据、
是非责任、法律的适用等)
3.辩论的形式,主要是言词辩论,即口头形式,也可以通过书面形式进行
4.人民法院应当保障双方当事人充分行使辩论权,为当事人行使辩论权提
供方便
5.人民法院应当重视辩论的作用
3.适用:1.审判人员应当保障各方当事人平等地、充分地行使辩论权
2.审判人员在辩论活动中要善于发挥主持、指挥和引导作用
3.在辩论过程中,审判人员应当保持“中立”地位
4.审判人员要正确处理辩论与裁判的关系
4.论处分原则
1.处分原则是指民事诉讼当事人在诉讼过程中,在法律规定的范围内,有权按照自己的意愿支配自己的民事权利和诉讼权利(当事人对其享有实体权利和诉讼权利、有权依法自由支配、决定是否行使或放弃)
2.内容:享有处分权的主体是当事人
当事人处分的内容,是自己享有民事实体权利和民事诉讼权利、
处分原则适用民事诉讼的全过程
当事人的处分行为必须符合法律的规定
人民法院代表国家对当事人行使处分权进行监督
当事人行使处分权的方式,表现在积极处分和消极处分。