酸碱灼伤事故专项应急预案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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酸碱灼伤事故专项应急预案

一、事故类型和危险程度分析

1.1 事故类型

生产过程中所需的液碱和盐酸均为强腐蚀性物质,与人体接触均可造成化学性灼伤。

1.2 危险程度分析

在装卸、使用盐酸及液碱过程中,若出现法兰泄漏、喷溅等原因导致酸碱与人体皮肤接触,可造成化学性灼伤;若进入眼中如处理不及时可造成眼睛视力下降甚至失明。

二、应急处置原则

2.1以体现以人为本,真正将“安全第一,预防为主”方针落到实处。一旦发生酸碱泄漏事故,能以最快速度,有序地实施应急救援行动,及时、有效地处理化学品灼伤事故,尽最大努力减少人员受伤害程度和财产损失,把事故危害降低到最低程度,保护公司正常生产。

2.2坚持三优先原则:受伤人员和应急救援人员的安全优先;防止事故扩大优先;保护环境优先。

三、组织机构及职责

3.1应急组织体系

公司安全事故应急救援指挥部,负责公司酸碱灼伤事故应急救援决策。

总指挥:

副总指挥:

成员:

3.2指挥机构及职责

3.2.1应急救援指挥部

公司生产安全事故应急救援指挥部,负责统一指挥、协调酸碱灼伤事故应急救援工作。总经理任总指挥,主管副总任副总指挥。应急救援指挥

部设在事故发生岗位办公室,发生事故时,若总指挥不在公司时,由副总指挥任总指挥;若总指挥和副总指挥都不在公司时,由生产总监为临时总指挥,全权负责触电事故应急救援工作。成员单位及职责:

总指挥:负责启动酸碱灼伤事故应急救援预案。负责指挥协调应急救援反应行动,按照事故应急预案开展应急救援工作,根据实际情况制定营救人员、物资和处理事故方案。负责与上级应急救援部门、组织进行联络。

副总指挥:协助总指挥负责应急救援的具体工作。参与制定和落实营救人员、物资及处理事故的处置计划。协调、组织和获取应急救援所需的其他资源、设备。

保卫科:负责事故救援期间人员疏散、戒严和维护秩序工作。

安全生产部:视情况严重程度向上级安监部门汇报灼伤事故情况,组织有关部门配合安全监督监察部门等对事故原因和事故责任进行取证、调查、分析,并监督事故防范措施的落实。

生产支持部及设备保障中心:协助安全事故应急指挥部研究制定落实灼伤事故的抢救技术方案和措施。

综合管理部:负责协调伤员救治工作;参与事故调查、分析、负责事故救援事务协调、接待以及保证事故抢救需要的车辆、善后处理。负责按应急救援指挥部要求发布事故信息。

财务管理部:保证抢险救灾资金和事故善后处理所需资金及时到位,保障事故抢救物资及时供应。

销售部:参与事故应急救援,在事故抢险期间停止产品销售期间做好解释工作。

采购部:配合财务管理部保障事故抢救物资及时供应。

环保部:负责抢险期间组织事故影响范围环境监测、监控,及时提供环境监测信息和环境治理方案建议。

3.2.2指挥部下设应急救援工作小组

事故抢险组:

成员:

具体负责实施指挥部制定的人员灼伤抢险救灾方案和安全技术措施。根据指挥部的指令,坚持“保护伤员”的原则,稳、准、快的处置事故,严防事态扩大;将危险区域的人员安全、有序疏散,并进行隔离。

后勤保障组

组长:

成员:

负责应急救援物资的供应、运输及救援车辆保障;组织有关人员对事故现场及有害物质扩散区域内的环境进行监测,及时将环境情况的信息报告总指挥。事故现场相关数据的统计工作。

警戒组

组长:

成员:

负责维持厂区秩序、引导人员疏散、保持通道畅通,负责事故现场的警戒、治安,保障救援行动的顺利进行。

信息联络组:

组长:

成员:

负责公司与外部协助部门的联系、内外信息的反馈;负责应急过程的记录与整理。

善后处理组

组长:

成员:

职责:负责事故现场清理工作。

医疗救护组

组长:

负责现场受伤人员的紧急救护、分类抢救和护送转院工作。

事故调查组

组长:

成员:职责:负责协助安监、公安等部门对事故现场勘察、事故调查、取证,直接参与事故调查工作。

四、预防与预警

4.1危险源监控

(1)坚持预防为主,强化全员安全意识,加强设备、设施的科学管理。

(2)生产人员应严格执行危险化学品安全作业规程,及时参加教育培训,做好个体防范。

(3)坚决杜绝“三违”现象。

(4)加强涉及酸、碱的管线及设备的管理和维护,对于腐蚀严重的,应立即更换。

(5)做好紧急喷淋、洗眼器等应急设施的完好性,随时处于备用状态。

(6)按规定设置安全标志。

4.2预警行动

现场人员(目击者)发现有人受酸碱灼伤后,应立即报告本部门(车间)领导,并在保证自身安全的情况下按照现场处置方案开展救援。事故部门(车间)接到事故报告后,立即报告当日值班领导,并同时报告分管领导和安全生产部。安全生产部向分管领导及公司总经理汇报,准确、快速传达总指挥下达的命令。

五、信息报告程序

5.1事故信息报告

现场人员(目击者)发现有人受酸碱灼伤后,应立即报告本部门(车间)领导,并在保证自身安全的情况下按照现场处置方案开展救援。事故部门(车间)接到事故报告后,立即报告当日值班领导,并同时报告分管

领导和安全生产部。安全生产部向安全分管领导及公司总经理汇报,准确、快速传达总指挥下达的命令。

酸碱灼伤事故发生后,事故现场实行戒严。

5.2 信息上报内容

发生重伤以上酸碱灼伤事故后,公司应及时向市安监部门汇报。事故报告的内容:报告单位或联系人、联系方式,报告时间;事故类型;事故发生的时间、地点以及事故现场情况;事故的简要经过;事故已经造成或者可能造成的受伤人数和初步估计的直接经济损失;已经采取的措施; 其他应当报告的情况。

5.3信息上报要求

(1)酸碱灼伤事故发生后,应急指挥部逐级向上级报告情况。造成人员伤亡的突发事件,可越级上报,并同时报上级部门。

(2)事故信息的报送和处理,应快速、准确、详实,重要信息应立即上报,因客观原因一时难以准确掌握的信息,应及时报告基本情况,同时迅速核实情况,随后补报详情。

5.4通讯、联络方式

公司24小时应急值守电话:白天:,夜间:;

公司办公室值班电话:

5.5向外求援方式

必要时,由总指挥部下达指令,请求上级协调增援

禹城市安监局:

禹城市人民医院值班电话:

六、应急处置

6.1响应分级

酸碱灼伤事故分为三级响应:未受伤为三级响应;小面积受伤无生命危险为二级响应;大面积受灼伤或重伤及其以上为一级响应。

6.2响应程序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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