煤质化验国标常用部分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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煤中全水分的测定方法

GB/T 211-2007

代替GB/T 211-1996

1 范围

本标准规定了测定煤中全水分的试剂、仪器设备、操作步骤、结果计算及精密度。

在氮气流中干燥的方式(方法A1和方法B1)适用于所有煤种;在空气流中干燥的方式(方法A2和方法B2)适用于烟煤和无烟煤;微波干燥法(方法C)适用于烟煤和褐煤。

以方法A1作为仲裁方法。

2 规范性引用文件

下列文件中的条款通过本标准的引用而成为本标准的条款。凡是注日期的引用文件,其随后所有的修改单(不包括勘误的内容)或修订版均不适用于本标准,然而,鼓励根据本标准达成协议的各方研究是否可使用这些文件的最新版本。凡是不注日期的引用文件,其最新版本适用于本标准。

GB 474 煤样的制备方法

GB/T 19494.2 煤碳机械化采样第2部分:煤样的制备(GB/T 19494.2-2004,ISO 13909-4:2001,NEQ)GB/T 212 煤的工业分析方法(GB/T 212-2001,eqv ISO 11722:1999,eqv ISO 1171:1997,eqv ISO 562:1998)

3 方法提要

3.1 方法A(两步法)

3.1.1 方法A1:在氮气流中干燥

一定量的粒度<13mm的煤样,在温度不高于40℃的环境下干燥到质量恒定,再将煤样破碎到粒度<3mm,于(105~110)℃下,在氮气流中干燥到质量恒定。根据煤样两步干燥后的质量损失计算出全水分。

3.1.2 方法A2:在空气流中干燥

一定量的粒度<13mm的煤样,在温度不高于40℃的环境下干燥到质量恒定,再将煤样破碎到粒度<3mm,于(105~110)℃下,在空气流中干燥到质量恒定。根据煤样两步干燥后的质量损失计算出全水分。

3.2 方法B(一步法)

3.2.1 方法B1:在氮气流中干燥

称取一定量的粒度<6mm的煤样,于(105~110)℃下,在氮气流中干燥到质量恒定。根据煤样干燥后的质量损失计算出全水分。

3.2.2 方法B2:在空气流中干燥

称取一定量的粒度<13mm(或<6mm)的煤样,于(105~110)℃下,在空气流中干燥到质量恒定。根据煤样干燥后的质量损失计算出全水分。

3.3 方法C(微波干燥法)

称取一定量的粒度<6mm的煤样,置于微波炉内。煤中水分子在微波发生器的交变电场作用下,高速振动产生摩擦热,使水分迅速蒸发。根据煤样干燥后的质量损失计算出全水分(见附录A)。

4 试剂

4.1 氮气(GB/T8979):纯度99.9%,含氧量小于0.01%。

4.2 无水氯化钙(HGB3208):化学纯,粒状。

4.3 变色硅胶(GB/T7822):工业用品。

5 仪器设备(方法A和方法B)

5.1 空气干燥箱:带有自动控温和鼓风装置,能控制温度在(30~40)℃和(105~110)℃范围内,

有气体进、出口,有足够的换气量,如每小时可换气5次以上。

5.2 通氮干燥箱:带有自动控温装置,能保持温度在(105~110)℃范围内,可容纳适量的称量瓶,且具有较小的自由空间,有氮气进、出口,每小时可换气15次以上。

5.3 浅盘:由镀锌铁板或铝板等耐热耐腐蚀材料制成,其规格应能容纳500g 煤样,且单位面积负荷不超过1g/cm 2。

5.4 玻璃称量瓶:直径70mm ,高(35~40)mm ,并带有严密的磨口盖。 5.5 分析天平:感量0.001g 。 5.6 工业天平:感量0.1g 。

5.7 干燥器:内装变色硅胶或粒状无水氯化钙。 5.8 流量计:量程(100~1000)mL/min 。

5.9 干燥塔:容量250mL ,内装变色硅胶或粒状无水氯化钙。

6 样品 6.1 煤样

粒度<13mm 的全水分煤样,煤样不少于3kg ;粒度<6mm 的煤样,煤样不少于1.25kg 。 6.2 煤样的制备

6.2.1 粒度<13mm 的全水分煤样按照GB474或GB/T19494.2的规定制备。

6.2.2 粒度<6mm 的全水分煤样,用破碎过程中水分无明显损失1)

的破碎机将全水分煤样一次破碎到粒度<6mm ,用二分器迅速缩分出不少于1.25kg 煤样,装入密封容器中。

1)

“水分无明显损失”是指破碎后的煤样全水分测定结果与破碎前的测定结果比较,经t 检验无显著性差异,或虽有差异,但置信范围很小。

6.3 在测定全水分之前,应首先检查煤样容器的密封情况。然后将其表面擦拭干净,用工业天平称准到总质量的0.1%,并与容器标签所注明的总质量进行核对。如果称出的总质量小于标签上所注明的总质量(不超过1%),并且能确定煤样在运送过程中没有损失时,应将减少的质量作为煤样在运送过程中的水分损失量,计算水分损失百分率,并按

7.3所述进行水分损失补正。 6.4 称取煤样之前,应将密封容器中的煤样充分混合至少1min 。

7 测定步骤

7.1 方法A (两步法)

7.1.1 外在水分(方法A1和A2,空气干燥)

在预先干燥和已称量过的浅盘内迅速称取<13mm 的煤样(500±10)g (称准至0.1g ),平摊在浅盘中,于环境温度或不高于40℃的空气干燥箱中干燥到质量恒定(连续干燥1h,质量变化不超过0.5g ),记录恒定后的质量(称准至0.1g )。对于使用空气干燥箱干燥的情况,称量前需使煤样在试验室环境中重新达到湿度平衡。

按式(1)计算外在水分:

1

100f m M m

=

? ……………………………(1) 式中:

M f ——煤样的外在水分,用质量分数表示,%; m ——称取的<13mm 煤样质量,单位为克(g ); m 1——煤样干燥后的质量损失,单位为克(g )。 7.1.2 内在水分(方法A1,通氮干燥)

7.1.2.1 立即将测定外在水分后的煤样破碎到粒度<3mm ,在预先干燥和已称量过的称量瓶内迅速称取(10±1)g 煤样(称准至0.001g ),平摊在称量瓶中。

7.1.2.2 打开称量瓶盖,放入预先通入干燥氮气并已加热到(105~110)℃的通氮干燥箱(5.2)中,氮气每小时换气15次以上。烟煤干燥1.5h,褐煤和无烟煤干燥2h 。

7.1.2.3 从干燥箱中取出称量瓶,立即盖上盖,在空气中放置约5min ,然后放入干燥器中,冷却到室温(约20min ),称量(称准至0.001g )。

7.1.2.4 进行检查性干燥,每次30min ,直到连续两次干燥煤样的质量减少不超过0.01 g 或质量增加

时为止。在后一种情况下,采用质量增加前一次的质量作为计算依据。内在水分在2%以下时,不必进行检查性干燥。

7.1.2.5 按式(2)计算内在水分:

3

2

100inh m M m =

? ……………………………(2) 式中:

M inh ——煤样的内在水分,用质量分数表示,%; m 2——称取的煤样质量,单位为克(g );

m 3——煤样干燥后的质量损失,单位为克(g )。 7.1.3 内在水分(方法A2,空气干燥)

除将通氮干燥箱改为空气干燥箱外,其他操作步骤同7.1.2。 7.1.4 结果计算

按式(3)计算煤中全水分:

100100

f

t f inh M M M M -=+

? (3)

式中:

M t ——煤样的全水分,用质量分数表示,%; M f ——煤样的外在水分,用质量分数表示,%; M inh ——煤样的内在水分,用质量分数表示,%。

如试验证明,按GB/T212测定的一般分析试验煤样水分(M ad )与按本标准测定的内在水分(M inh )相同,则可用前者代替后者;而对某些特殊煤种,按本标准测定的全水分会低于按GB/T212测定的一般分析试验煤样水分,此时应用两步法测定全水分并用一般分析试验煤样水分代替内在水分。 7.2 方法B(一步法)

7.2.1 方法B1(通氮干燥)

7.2.1.1 在预先干燥和已称量过的称量瓶内迅速称取粒度<6mm 的煤样(10~12)g (称准至0.001g ),平摊在称量瓶中。

7.2.1.2 打开称量瓶盖,放入预先通入干燥氮气并已加热到(105~110)℃的通氮干燥箱(5.2)中,烟煤干燥2h,褐煤和无烟煤干燥3h 。

7.2.1.3 从干燥箱中取出称量瓶,立即盖上盖,在空气中放置约5min ,然后放入干燥器中,冷却到室温(约20 min ),称量(称准至0.001g )。

7.2.1.4 进行检查性干燥,每次30 min ,直至连续两次干燥煤样的质量减少不超过0.01 g 或质量增加时为止。在后一种情况下,采用质量增加前一次的质量作为计算依据。 7.2.2 方法B2(空气干燥)

7.2.2.1 粒度<13mm 煤样的全水分测定

7.2.2.1.1 在预先干燥和已称量过的浅盘内迅速称取粒度<13mm 的煤样(500±10)g ,(称准至0.1g ),平摊在浅盘中。

7.2.2.1.2 将浅盘放入预先加热到(105~110)℃的空气干燥箱中,在鼓风条件下,烟煤干燥2h,无烟煤干燥3h 。

7.2.2.1.3 将浅盘取出,趁热称量(称准至0.1g )。

7.2.2.1.4 进行检查性干燥,每次30min ,直到连续两次干燥煤样的质量减少不超过0.5 g 或质量增加时为止。在后一种情况下,采用质量增加前一次的质量作为计算器依据。 7.2.2.2 粒度<6mm 煤样的全水分测定

除将通氮干燥箱改为空气干燥箱外,其他操作步骤同7.2.1。 7.2.3 结果计算:

按式(4)计算煤中全水分:

1

100t m M m

=

? (4)

式中:

M t ——煤样的全水分,用质量分数表示,%; m ——称取的煤样质量,单位为克(g );

m 1——煤样干燥后的质量损失,单位为克(g )。 7.3 水分损失补正

如果在运送过程中煤样的水分有损失,则按式(5)求出补正后的全水分值。

1

1100100

t t M M M M -'=+? (5)

式中:

t M '——煤样的全水分,用质量分数表示,%; 1M ——煤样在运送过程中的水分损失百分率,%;

t M ——不考虑煤样在运送过程中的水分损失时测得的水分,用质量分数表示,%。

当M 1大于1%时,表明煤样在运送过程中可能受到意外损失,则不可补正,但测得的水分可作为试验室收到煤样的全水分。在报告结果时,应注明“未经水分损失补正”,并将容器标签和密封情况一并报告。

8 方法的精密度

全水分测定的重复性限如表1规定。

9 试验报告

试验报告应包含下列信息: a) 试样编号; b) 依据标准; c) 结果计算; d) 与标准的偏离;

e) 试验中观察到的异常现象; f) 试验日期。

附 录 A (规范性附录)

方法C (微波干燥法)测定煤中全水分

A.1 仪器设备

A.1.1 微波干燥水分测定仪:微波辐射时间可控,煤样放置区微波辐射均匀,经试验证明测定结果与方

法B 中<6mm 煤样的测定结果一致。 A.1.2 玻璃称量瓶:同5.4。 A.1.3 干燥器:同5.7。 A.1.4 分析天平:同5.5。

A.2 试验步骤

A.2.1 按微波干燥水分测定仪说明书进行准备和调节。

A.2.2 在预先干燥和已称量过的称量瓶内迅速称取粒度<6mm 的煤样(10~12)g (称准至0.001g ),平摊

在称量瓶中。

A.2.3 打开称量瓶盖,放入测定仪的旋转盘的规定区内。

A.2.4 关上门,接通电源,仪器按预先设定的程序工作,直到工作程序结束。

A.2.5 打开门,取出称量瓶,立即盖上盖,在空气中放置约5min,然后放入干燥器中,冷却到室温(约

20 min),称量(称准至0.001 g)。如果仪器有自动称量装置,则不必取出称量。

A.3 结果计算

同7.2.3,或从仪器的显示器上直接读取全水分值。

煤的工业分析方法

GB/T212-2008

代替GB/T 212-2001,GB/T 15334-1994,GB/T 18856.7-2002

10 范围

本标准规定了煤和水煤浆的水分、灰分和挥发分的测定方法和固定碳的计算方法。

本标准适用于褐煤、烟煤、无烟煤和水煤浆。

11 规范性引用文件

下列文件中的条款通过本标准的引用而成为本标准的条款。凡是注日期的引用文件,其随后所有的修改单(不包括勘误的内容)或修订版均不适用于本标准,然而,鼓励根据本标准达成协议的各方研究是否可使用这些文件的最新版本。凡是不注日期的引用文件,其最新版本适用于本标准。

GB/T 218 煤中碳酸盐二氧化碳含量的测定方法(GB/T 218-1996,eqv ISO 925:1980)

GB/T 7560 煤中矿物质的测定方法(GB/T 7560-2001,eqv ISO 602:1983)

GB/T 18510 煤和焦炭试验可替代方法确认准则

GB/T 18856.1 水煤浆试验方法第1部分:采样

12 水分的测定

本章规定了煤的三种水分测定方法。其中方法A适用于所有煤种,方法B仅适用于烟煤和无烟煤,微波干燥法(见附录A)适用于褐煤和烟煤水分的快速测定。

在仲裁分析中遇到有用一般分析试验煤样水分进行校正以及基的换算时,应用方法A测定一般分析试验煤样的水分。

12.1 方法A(通氮干燥法)

12.1.1 方法提要

称取一定量的一般分析试验煤样,置于(105~110)℃干燥箱中,在干燥氮气流中干燥到质量恒定。然后根据煤样的质量损失计算出水分的质量分数。

12.1.2 试剂

12.1.2.1 氮气:纯度99.9%,含氧量小于0.01%.

12.1.2.2 无水氯化钙(HGB 3208):化学纯,粒状。

12.1.2.3 变色硅胶:工业用品。

12.1.3 仪器设备

12.1.3.1 小空间干燥箱:箱体严密,具有较小的自由空间,有气体进、出口,并带有自动控温装置,能保持温度在(105~110)℃范围内。

12.1.3.2 玻璃称量瓶:直径40mm,高25mm,并带有严密的磨口盖(见图1)。

单位为毫米

φ

图1 玻璃称量瓶

12.1.3.3 干燥器:内装变色硅胶或粒状无水氯化钙。 12.1.3.4 干燥塔:容量250mL ,内装干燥剂。 12.1.3.5 流量计:量程为(100~1000)mL/min 。 12.1.3.6 分析天平:感量0.1mg 。 12.1.4 试验步骤

12.1.4.1 在预先干燥和已称量过的称量瓶内称取粒度小于0.2mm 的一般分析试验煤样(1±0.1)g ,称准至0.0002g ,平摊在称量瓶中。

12.1.4.2 打开称量瓶盖,放入预先通入干燥氮气并已加热到(105~110)℃的干燥箱(3.1.3.1)中。烟煤干燥1.5h ,褐煤和无烟煤干燥2 h 。在称量瓶放入干燥箱前10min 开始通氮气,氮气流量以每小时换气15次为准。 12.1.4.3 从干燥箱中取出称量瓶,立即盖上盖,放入干燥器中冷却至室温(约20min )后称量。

12.1.4.4 进行检查性干燥,每次30min ,直到连续两次干燥煤样质量的减少不超过0.0010g 或质量增加时为止。在后一种情况下,采用质量增加前一次的质量为计算依据。当水分在2.00%以下时,不必进行检查性干燥。 12.2 方法B (空气干燥法) 12.2.1 方法提要

称取一定量的一般分析试验煤样,置于(105~110)℃鼓风干燥箱内,于空气流中干燥到质量恒定。根据煤样的质量损失计算出水分的质量分数。 12.2.2 仪器设备

12.2.2.1 鼓风干燥箱:带有自动控温装置,能保持温度在(105~110)℃范围内。 12.2.2.2 玻璃称量瓶:同3.1.3.2。 12.2.2.3 干燥器:同3.1.3.3。 12.2.2.4 分析天平:同3.1.3.6。 12.2.3 试验步骤

12.2.3.1 在预选干燥并已称量过的称量瓶内称取粒度小于0.2mm 的一般分析试验煤样(1±0.1)g ,称准至0.0002g ,平摊在称量瓶中。

12.2.3.2 打开称量瓶盖,放入预先鼓风并已加热到(105~110)℃的干燥箱(3.2.2.1)中。在一直鼓风的条件下,烟煤干燥1h ,无烟煤干燥1.5 h 。

注: 预先鼓风是为了使温度均匀。可将装有煤样的称量瓶放入干燥箱前(3~5)min 就开始鼓风。

12.2.3.3 从干燥箱中取出称量瓶,立即盖上盖,放入干燥器中冷却至室温(约20min )后称量。

12.2.3.4 进行检查性干燥,每次30min ,直到连续两次干燥煤样的质量减少不超过0.0010g 或质量增加时为止。在后一种情况下,采用质量增加前一次的质量为计算依据。水分小于2.00%时,不必进行检查性干燥。 12.3 结果的计算

按式(1)计算一般分析试验煤样的水分:

1001

?=

m

m M ad …………………………………………(1) 式中

ad M —— 一般分析试验煤样水分的质量分数,%;

m —— 称取的一般分析试验煤样的质量,单位为克(g ); m 1

—— 煤样干燥后失去的质量,单位为克(g )。

12.4 水分测定的精密度

水分测定的精密度如表1规定。

表2 水分测定结果的重复性限

13 灰分的测定

本标准包括两种测定煤中灰分的方法——缓慢灰化法和快速灰化法。缓慢灰化法为仲裁法。

13.1 缓慢灰化法

13.1.1 方法提要

称取一定量的一般分析试验煤样,放入马弗炉中,以一定的速度加热到(815±10)℃,灰化并灼烧到质量恒定。以残留物的质量占煤样质量的质量分数作为煤样的灰分。

13.1.2 仪器设备

13.1.2.1 马弗炉:炉膛具有足够的恒温区,能保持温度为(815±10)℃。炉后壁的上部带有直径为(25~30)mm的烟囱,下部离炉膛底(20~30)mm处有一个插热电偶的小孔。炉门上有一个直径为20mm的通气孔。

马弗炉的恒温区应在关闭炉门下测定,并至少每年测定一次。高温计(包括毫伏计和热电偶)至少每年校准一次。

13.1.2.2 灰皿:瓷质,长方形,底长45mm,底宽22mm,高14mm(见图2)。

单位为毫米

图2 灰皿

13.1.2.3 干燥器:同3.1.3.3。

13.1.2.4 分析天平:同3.1.3.6。

13.1.2.5 耐热瓷板或石棉板。

13.1.3 试验步骤

13.1.3.1 在预先灼烧至质量恒定的灰皿中,称取粒度小于0.2mm的一般分析试验煤样(1±0.1)g,称准至0.0002g,均匀地摊平在灰皿中,使其每平方厘米的质量不超过0.15g。

13.1.3.2 将灰皿送入炉温不超过100℃的马弗炉恒温区中,关上炉门并使炉门留有15mm左右的缝隙。在不少于30min 的时间内将炉温缓慢升至500℃,并在此温度下保持30min。继续升温到(815±10)℃,并在此温度下灼烧1h。13.1.3.3 从炉中取出灰皿,放在耐热瓷板或石棉板上,在空气中冷却5min左右,移入干燥器中冷却至室温(约20min)后称量。

13.1.3.4 进行检查性灼烧,温度为(815±10)℃,每次20min,直到连续两次灼烧后的质量变化不超过0.0010g为止。以最后一次灼烧后的质量为计算依据。灰分小于15.00%时,不必进行检查性灼烧。

13.2 快速灰化法

本部分包括两种快速灰化法:方法A和方法B。

13.2.1 方法A

13.2.1.1 方法提要

将装有煤样的灰皿放在预先加热至(815±10)℃的灰分快速测定仪的传送带上,煤样自动送入仪器内完全灰化,然后送出。以残留物的质量占煤样质量的质量分数作为煤样的灰分。

13.2.1.2 专用仪器:快速灰分测定仪(见附录B中图B.1)

13.2.1.3 试验步骤

13.2.1.3.1 将快速灰分测定仪预先加热至(815±10)℃。

13.2.1.3.2 开动传送带并将其传送速度调节到17㎜/min左右或其他合适的速度。

注:对于新的灰分快速测定仪,需对不同煤种与缓慢灰化法进行对比试验,根据对比试验结果及煤的灰化情况,调节传送带的传送速度。

13.2.1.3.3 在预先灼烧至质量恒定的灰皿中,称取粒度小于0.2㎜的一般分析试验煤样(0.5±0.01)g,称准至

0.0002g,均匀地摊平在灰皿中,使每平方厘米的质量不超过0.08g。

13.2.1.3.4 将盛有煤样的灰皿放在快速灰分测定仪的传送带上,灰皿即自动送入炉中。

13.2.1.3.5 当灰皿从炉内送出时,取下,放在耐热瓷板或石棉板上,在空气中冷却5min左右,移入干燥器中冷却至室温(约20min)后称量。

13.2.2 方法B

13.2.2.1 方法提要

将装有煤样的灰皿由炉外逐渐送入预先加热至(815±10)℃的马弗炉中灰化并灼烧至质量恒定。以残留物的质量占煤样质量的质量分数作为煤样的灰分。 13.2.2.2 仪器设备:同4.1.2。 13.2.2.3 试验步骤

13.2.2.3.1 在预先灼烧至质量恒定的灰皿中,称取粒度小于0.2㎜的一般分析试验煤样(1±0.1)g ,称准至0.000 2g ,均匀地摊平在灰皿中,使其每平方厘米的质量不超过0.15g 。将盛有煤样的灰皿预先分排放在耐热瓷板或石棉板上。

13.2.2.3.2 将马弗炉加热到850℃,打开炉门,将放有灰皿的耐热瓷板或石棉板缓慢地推入马弗炉中,先使第一排灰皿中的煤样灰化。待(5~10)min 后煤样不再冒烟时,以每分钟不大于2㎝的速度把其余各排灰皿顺序推入炉内炽热部分(若煤样着火发生爆燃,试验应作废)。

13.2.2.3.3 关上炉门并使炉门留有15mm 左右的缝隙,在(815±10)℃温度下灼烧40min 。

13.2.2.3.4 从炉中取出灰皿,放在空气中冷却5min 左右,移入干燥器中冷却至室温(约20min )后,称量。

13.2.2.3.5 进行检查性灼烧,温度为(815±10)℃,每次20min ,直到连续两次灼烧后的质量变化不超过0.0010g 为止。以最后一次灼烧后的质量为计算依据。如遇检查性灼烧时结果不稳定,应改用缓慢灰化法重新测定。灰分小于15.00%时,不必进行检查性灼烧。 13.3 结果的计算

按式(2)计算煤样的空气干燥基灰分:

1001

?=

m

m A ad ………………………………………………(2) 式中:

A ad —— 空气干燥基灰分的质量分数,%;

m —— 称取的一般分析试验煤样的质量,单位为克(g ); m 1 —— 灼烧后残留物的质量,单位为克(g )。

13.4 灰分测定的精密度

灰分测定的精密度如表2规定:

14 挥发分的测定

14.1 方法提要

称取一定量的一般分析试验煤样,放在带盖的瓷坩埚中,在(900±10)℃下,隔绝空气加热7min 。以减少的质量占煤样质量的质量分数,减去该煤样的水分含量作为煤样的挥发分。 14.2 仪器设备

14.2.1 挥发分坩埚:带有配合严密盖的瓷坩埚,形状和尺寸如图3所示,坩埚总质量为(15~20)g 。

单位为毫米

图3 挥发分坩埚

14.2.2 马弗炉:带有高温计和调温装置,能保持温度在(900±10)℃,并有足够的(900±5)℃的恒温区。炉子的热容量为当起始温度为920℃左右时,放入室温下的坩埚架和若干坩埚,关闭炉门后,在3min内恢复到(900±10)℃。炉后壁有一个排气孔和一个插热电偶的小孔。小孔位置应使热电偶插入炉内后其热接点在坩埚底和炉底之间,距炉底(20~30)mm处。

马弗炉的恒温区应在关闭炉门下测定,并至少每年测定一次。高温计(包括毫伏计和热电偶)至少每年校准一次。

14.2.3 坩埚架:用镍铬丝或其他耐热金属丝制成。其规格尺寸以能使所有的坩埚都在马弗炉的恒温区内,并且坩埚底部紧邻热电偶热接点上方(见图4)。

单位为毫米

图4 坩埚架

14.2.4 坩埚架夹(见图5)。

图5 坩埚架夹

14.2.5 干燥器:同3.1.3.3。

14.2.6 分析天平:同3.1.3.6。

14.2.7 压饼机:螺旋式或杠杆式压饼机,能压制直径约10mm的煤饼。

14.2.8 秒表。

14.3 试验步骤

14.3.1 在预先于900℃温度下灼烧至质量恒定的带盖瓷坩埚中,称取粒度小于0.2mm的一般分析试验煤样(1±0.1)g,称准至0.0002g,然后轻轻振动坩埚,使煤样摊平,盖上盖,放在坩埚架上。

褐煤和长焰煤应预先压饼,并切成宽度约3mm的小块。

14.3.2 将马弗炉预先加热至920℃左右。打开炉门,迅速将放有坩埚的坩埚架送入恒温区,立即关上炉门并计时,准确加热7min。坩埚及坩埚架放入后,要求炉温在3min内恢复至(900±10)℃,此后保持在(900±10)℃,否则此次试验作废。加热时间包括温度恢复时间在内。

注:马弗炉预先加热温度可视马弗炉具体情况调节,以保证在放入坩埚及坩埚架后,炉温在3min内恢复至(900±10)℃为准。

14.3.3 从炉中取出坩埚,放在空气中冷却5min左右,移入干燥器中冷却至室温(约20min)后称量。

14.4 焦渣特征分类

测定挥发分所得焦渣的特征,按下列规定加以区分: a) 粉状(1型):全部是粉末,没有相互粘着的颗粒;

b) 粘着(2型):用手指轻碰即成粉末或基本上是粉末,其中较大的团块轻轻一碰

即成粉末;

c) 弱粘结(3型):用手指轻压即成小块;

d) 不熔融粘结(4型):以手指用力压才裂成小块,焦渣上表面无光泽,下表面稍

有银白色光泽;

e) 不膨胀熔融粘结(5型):焦渣形成扁平的块,煤粒的界线不易分清,焦渣上表

面有明显银白色金属光泽,下表面银白色光泽更明显;

f) 微膨胀熔融粘结(6型):用手指压不碎,焦渣的上、下表面均有银白色金属光

泽,但焦渣表面具有较小的膨胀泡(或小气泡);

g) 膨胀熔融粘结(7型):焦渣上、下表面有银白色金属光泽,明显膨胀,但高度

不超过15 mm ;

h) 强膨胀熔融粘结(8型):焦渣上、下表面有银白色金属光泽,焦渣高度大于

15mm 。

为了简便起见,通常用上列序号作为各种焦渣特征的代号。 14.5 结果的计算

按式(3)计算煤样的空气干燥基挥发分:

V ad =

ad M m

m -?1001

(3)

式中:

V ad —— 空气干燥基挥发分的质量分数,%;

m —— 一般分析试验煤样的质量,单位为克(g ); m 1 —— 煤样加热后减少的质量,单位为克(g ); M ad —— 一般分析试验煤样水分的质量分数,%。

14.6 挥发分测定的精密度

挥发分测定的精密度如表3规定:

15 固定碳的计算

按式(4)计算空气干燥基固定碳:

)(100ad ad ad ad V A M FC ++-=……………………………………………(4) 式中:

FC ad —— 空气干燥基固定碳的质量分数,%;

M ad —— 一般分析试验煤样水分的质量分数,%; A ad —— 空气干燥基灰分的质量分数,%; v ad —— 空气干燥基挥发分的质量分数,%。

16 空气干燥基挥发分换算成干燥无灰基挥发分及干燥无矿物质基挥发分

16.1 干燥无灰基挥发分按式(5)~式(7)换算:

100100?--=

ad

ad ad

daf A M V V (5)

当一般分析试验煤样中碳酸盐二氧化碳的质量分数为(2~12)%时,则:

100100)(2?---=

ad

ad ad

ad daf A M CO V V (6)

当一般分析试验煤样中碳酸盐二氧化碳的质量分数大于12%时,则: ()()()

[

]10010022?----=ad

ad ad ad ad daf A M CO CO V V 焦渣 (7)

式中:

V daf —— 干燥无灰基挥发分的质量分数,%;

(CO 2)ad —— 一般分析试验煤样中碳酸盐二氧化碳的质量分数(按GB/T 218测定),%; (CO 2)ad(焦渣) —— 焦渣中二氧化碳对煤样量的质量分数, %。

16.2 干燥无矿物质基挥发分按式(8)~式(10)换算:

100)

(100?+-=

ad ad ad

dmmf MM M V V (8)

当一般分析试验煤样中碳酸盐二氧化碳的质量分数为(2~12)%时,则:

100)

(100)(2?+--=

ad ad ad

ad dmmf MM M CO V V (9)

当一般分析试验煤样中碳酸盐二氧化碳的质量分数大于12%时,则:

()()[

]100)

(100)

(22?+---=

ad ad ad ad ad dmmf MM M CO CO V V 焦渣 (10)

式中:

V dmmf —— 干燥无矿物质基挥发分的质量分数,%;

MM ad —— 空气干燥基煤样矿物质的质量分数(按GB/T 7560测定),%。

17 水煤浆工业分析

17.1 分析试样的制备 17.1.1 水煤浆试样的准备

试验前搅拌水煤浆试样,使其无软硬沉淀成均一状态。 17.1.2 水煤浆干燥试样的制备

按照GB/T 18856.1规定方法制备水煤浆干燥试样。 17.2 水煤浆水分的测定 17.2.1 方法提要

称取一定量搅拌均匀的水煤浆试样,置于(105~110)℃干燥箱中,在空气流中干燥到质量恒定。然后根据水煤浆的质量损失计算出水煤浆水分的质量分数。 17.2.2 仪器设备

同3.2.2 。 17.2.3 试验步骤

17.2.3.1 称取搅拌均匀的水煤浆试样(1.2~1.5)g (称准至0.0004g )于预先干燥并已知质量的称量瓶中,迅速加盖并称量。称量后,将水煤浆平铺于称量瓶底部。

17.2.3.2 打开称量瓶盖,将上述装有水煤浆的称量瓶放入预先鼓风并已加热到(105~110)℃的干燥箱中,在鼓风条件下干燥1h 。

17.2.3.3 从干燥箱中取出称量瓶,立即盖上盖放入干燥器中,冷却至室温(约20min )后称量。 17.2.3.4 检查性干燥同3.2.3.4 。

17.2.4 结果的计算

按式(11)计算水煤浆水分:

1001

?-=

m

m m M cwm ………………………………………………(11) 式中:

cwm

M —— 水煤浆水分的质量分数,%;

m —— 水煤浆试样的质量,单位为克(g );

m 1 —— 水煤浆试样干燥后的质量,单位为克(g )。

17.2.5 水分测定的精密度

水煤浆水分测定的重复性限如表4规定。

17.3 水煤浆干燥试样水分的测定

按照本标准第3章规定测定水煤浆干燥试样的水分。 17.4 水煤浆灰分的测定

17.4.1 水煤浆干燥试样灰分的测定

按照本标准第4章规定测定水煤浆干燥试样的空气干燥基灰分。 17.4.2 水煤浆灰分的计算

按式(12)计算水煤浆的灰分:

ad

cwm

ad cwm M M A A --?

=100100 (12)

式中:

cwm A —— 水煤浆灰分的质量分数,%;

ad A —— 水煤浆干燥试样的空气干燥基灰分,用质量分数表示,%; ad M —— 水煤浆干燥试样水分的质量分数,%; cwm M ——水煤浆水分的质量分数,%。

17.5 水煤浆挥发分的测定

17.5.1 水煤浆干燥试样挥发分的测定

按照本标准第5章规定测定水煤浆干燥试样的空气干燥基挥发分。 17.5.2 水煤浆挥发分的计算

按式(13)计算水煤浆的挥发分:

ad

cwm

ad cwm M M V V --?

=100100 (13)

式中:

cwm V —— 水煤浆挥发分的质量分数,%;

ad V —— 水煤浆干燥试样的空气干燥基挥发分,用质量分数表示,%; ad M —— 水煤浆干燥试样水分的质量分数,%;

cwm M —— 水煤浆水分的质量分数,%。

17.6 水煤浆固定碳的计算

水煤浆固定碳按式(14)计算:

)(100cwm cwm cwm cwm V A M FC ++-=……………………………………(14) 式中:

cwm FC —— 水煤浆的固定碳,用质量分数表示,%;

其他符号意义同上。

(规范性附录)

煤的水分测定——微波干燥法

A.1 范围

本附录规定了采用微波干燥快速测定一般分析试验煤样水分的方法。 本方法适用于褐煤和烟煤水分的快速测定

A.2 方法提要

称取一定量的一般分析试验煤样,置于微波水分测定仪内,炉内磁控管发射非电离微波,使水分子超高速振动,产生摩擦热,使煤中水分迅速蒸发,根据煤样的质量损失计算水分。

A.3 仪器设备

A.3.1 微波水分测定仪(以下简称测水仪):带程序控制器,输入功率约1000W 。仪器内配有微晶玻璃转盘,转盘上置有带标记圈、厚约2mm 的石棉垫。 A.3.2 玻璃称量瓶:同3.1.3.2 。 A.3.3 干燥器:同3.1.3.3 。 A.3.4 分析天平:同3.1.3.6 。 A.3.5 烧杯:容量约250mL 。

A.4 试验步骤

A.4.1 在预选干燥和已称量过的称量瓶内称取粒度小于0.2mm 的一般分析试验煤样(1±0.1)g ,称准至0.0002g ,平摊在称量瓶中。

A.4.2 将一个盛有约80mL 蒸馏水、容量约250mL 的烧杯置于测水仪内的转盘上,用预加热程序加热10min 后,取出烧杯。如连续进行数次测定,只需在第一次测定前进行预热。

A.4.3 打开称量瓶盖,将带煤样的称量瓶放在测水仪的转盘上,并使称量瓶与石棉垫上的标记圈相内切。放满一圈后,多余的称量瓶可紧挨第一圈称量瓶内侧放置。在转盘中心放一盛有蒸馏水的带表面皿盖的250mL 烧杯(盛水量与测水仪说明书规格一致),并关上测水仪门。

注1:水分蒸发效果与微波电磁场分布有关,称量瓶需位于均匀场强区域内。

注2:烧杯中的盛水量与微波炉磁控管功率大小有关,以加热完毕后烧杯内仅余少量水为宜。

注3:微波测水仪生产厂家在设计测水仪时,应通过试验确定微波电磁场分布适合水分测定的区域并加以标记(即标记圈),并确

定适宜的盛水量。

A.4.4 按测水仪说明书规定的程序加热煤样。

A.4.5 加热程序结束后,从测水仪中取出称量瓶,立即盖上盖,放入干燥器中冷却至室温(约20min )后称量。 注:其他类型的微波水分测定仪也可使用,但在使用前按照GB/T 18510进行精密度和准确度测定,以确定设备是否符合要求。

A.5 结果的计算

煤的空气干燥基水分按式(A.1)计算:

1001

?=

m

m M ad …………………………………………(A.1) 式中:

ad M —— 空气干燥基煤样水分的质量分数,%;

m —— 称取的一般分析试验煤样的质量,单位为克(g ); m 1

—— 煤样干燥后失去的质量,单位为克(g )。

A.6 精密度 同3.4 。

附 录 B (规范性附录) 快速灰分测定仪

B.1 图B.1是一种比较适宜的快速灰分测定仪。它由马蹄形管式电炉、传送带和控制仪三部分组成,各部分结构如下:

a) 马蹄形管式电炉:炉膛长约700mm ,底宽约75mm ,高约45mm ,两端敞口,轴向倾斜度为5°左右,其恒

温带要求:(815±10)℃部分长约140mm ,750℃~825℃部分长约270mm ,出口端温度不高于100℃。 b) 链式自动传送装置(简称传送带):用耐高温金属制成,传送速度可调。在1000℃下不变形,不掉皮。 c) 控制仪:主要包括温度控制装置和传送带传送速度控制装置。温度控制装置能将炉温自动控制在(815±

10) ℃;传送带传送速度控制装置能将传送速度控制在(15~50)mm/min 之间。

1—管式电炉;2—传送带;3—控制仪

图 B.1 快速灰分测定仪

B.2 凡能达到以下要求的其他形式的灰分快速测定仪都可使用:

a) 高温炉能加热到(815±10)℃并具有足够长的的恒温带; b) 炉内有足够的空气供煤样燃烧;

c) 煤样在炉内有足够长的停留时间,以保证灰化完全;

d)

能避免或最大限度地减少煤中硫氧化生成的硫氧化物与碳酸盐分解生成的氧化钙接触。

煤的发热量测定方法

GB/T213-2003

代替GB/T213-1996

18 范围

本标准规定了煤的高位发热量的测定方法和低位发热量的计算方法。

本标准适用于泥炭、褐煤、烟煤、无烟煤、焦炭及碳质页岩。

19 规范性引用文件

下列文件中的条款通过本标准的引用而成为本标准的条款。凡是注日期的引用文件,其随后所有的修改单(不包括勘误的内容)或修订版均不适用于本标准,然而,鼓励根据本标准达成协议的各方研究是否可使用这些文件的最新版本。凡是不注日期的引用文件,其最新版本适用于本标准。

GB/T211 煤中全水分的测定方法

GB/T212 煤的工业分析方法(GB/T 212-2001,eqv ISO 11722:1999;eqv ISO 1171:1997;eqv ISO 562:1998)GB/T214 煤中全硫的测定方法(GB/T 214-1996,eqv ISO 334:1992)

GB/T476 煤的元素分析方法(GB/T 476-2001,eqv ISO 625:1996;eqv ISO 333:1996)

GB/T 483 煤炭分析试验方法一般规定

GB/T 15460 煤中碳和氢的测定方法电量-重量法

20 单位和定义

20.1 热量单位 heat unit

热量的单位为焦耳(J)。

1焦耳(J)=1牛顿(N)×1米(m)=1牛·米(N·m)

发热量测定结果以兆焦每千克(MJ/kg)或焦耳每克(J/g)表示。

20.2 弹筒发热量 bomb calorific value

单位质量的试样在充有过量氧气的氧弹内燃烧,其燃烧产物组成为氧气、氮气、二氧化碳、硝酸和硫酸、液态水以及固态灰时放出的热量称为弹筒发热量。

注:任何物质(包括煤)的燃烧热,随燃烧产物的最终温度而改变,温度越高,燃烧热越低。因此,一个严密的发热量定义,应对燃烧产物的最终温度有所规定(ISO 1928规定为25℃)。但在实际发热量测定时,由于具体条件的限制,把燃烧产物的最终温度限定在一个特定的温度或一个很窄的范围内都是不现实的。温度每升高1K,煤和苯甲酸的燃烧热约降低(0.4J/g~1.3J/g)。

当按规定在相近的温度下标定热容量和测定发热量时,温度对燃烧热的影响可近于完全抵消,而无需加以考虑。

20.3 恒容高位发热量 gross calorific value at constant volume

单位质量的试样在充有过量氧气的氧弹内燃烧,其燃烧产物组成为氧气、氮气、二氧化碳、二氧化硫、液态水以及固态灰时放出的热量。

恒容高位发热量即由弹筒发热量减去硝酸生成热和硫酸校正热后得到的发热量。

20.4 恒容低位发热量 net calorific value at constant volume

单位质量的试样在恒容条件下,在过量氧气中燃烧,其燃烧产物组成为氧气、氮气、二氧化碳、二氧化硫,气态水以及固态灰时放出的热量。

恒容低位发热量即由高位发热量减去水(煤中原有的水和煤中氢燃烧生成的水)的气化热后得到的发热量。

20.5 恒压低位发热量 net calorific value at constant pressure

单位质量的试样在恒压条件下,在过量氧气中燃烧,其燃烧产物组成为氧气、氮气、二氧化碳、二氧化硫、气态水以及固态灰时放出的热量。

20.6 热量计的有效热容量 effective heat capacity of the calorimeter

量热系统产生单位温度变化所需的热量(简称热容量)。通常以焦耳每开尔文(J/K)表示。

21 原理

21.1 高位发热量

煤的发热量在氧弹热量计中进行测定。一定量的分析试样在氧弹热量计中,在充有过量氧气的氧弹内燃烧,氧弹热量计的热容量通过在相近条件下燃烧一定量的基准量热物苯甲酸来确定,根据试样燃烧前后量热系统产生的温升,并对点火热等附加热进行校正后即可求得试样的弹筒发热量。

从弹筒发热量中扣除硝酸生成热和硫酸校正热(硫酸与二氧化硫形成热之差)即得高位发热量。

21.2 低位发热量

煤的恒容低位发热量和恒压低位发热量可以通过分析试样的高位发热量计算。计算恒容低位发热量要知道煤样中水分和氢的含量。原则上计算恒压低位发热量还需知道煤样中氧和氮的含量。

22 试验室条件

——进行发热量测定的试验室,应为单独房间,不得在同一房间内同时进行其他试验项目。

——室温应保持相对稳定,每次测定室温变化不应超过1℃,室温以不超过15℃~30℃范围为宜。

——室内应无强烈的空气对流,因此不应有强烈的热源、冷源和风扇等,试验过程中应避免开启门窗。

——试验室最好朝北,以避免阳光照射,否则热量计应放在不受阳光直射的地方。

23 试剂和材料

23.1 氧气(GB 3863) 99.5%纯度,不含可燃成分,不允许使用电解氧。

23.2 氢氧化钠标准溶液 c(NaOH)≈0.1 mol/L

称取优级纯氢氧化钠(GB/T 629)4g,溶解于1000mL,经煮沸冷却后的水中,混合均匀,装入塑料瓶或塑料筒内,拧紧盖子。然后用优级纯苯二甲酸氢钾(GB/T 1257)进行标定。

23.3 甲基红指示剂 2g/L

称取0.2g甲基红(HG 3-958-76),溶解在100mL水中。

23.4 苯甲酸基准量热物质,二等或二等以上,经权威计量机关检定或授权检定并标明标准热值。

23.5 点火丝直径0.1mm左右的铂、铜、镍丝或其他已知热值的金属丝或棉线,如使用棉线,则应选用粗细均匀,不涂蜡的白棉线。各种点火丝点火时放出的热量如下:

铁丝:6700 J/g

镍铬丝:6000 J/g

铜丝:2500 J/g

棉线:17500 J/g

23.6 酸洗石棉绒使用前在800 ℃下灼烧30 min。

23.7 擦镜纸使用前先测出燃烧热:抽取3张~4张纸,团紧,称准质量,放入燃烧皿中,然后按常规方法测定发热量。取3次结果的平均值作为擦镜纸热值。

24 仪器设备

24.1 热量计

24.1.1 总则

热量计是由燃烧氧弹、内筒、外筒、搅拌器、温度传感器和试样点火装置、温度测量和控制系统以及水构成。

通用热量计有两种,恒温式和绝热式,它们的量热系统被包围在充满水的双层夹套(外筒)中,它们的差别只在于外筒及附属的自动控温装置,其余部分无明显区别。

无水热量计的内筒、搅拌器和水被一个金属块代替。氧弹为双层金属构成,其中嵌有温度传感器,氧弹本身组成了量热系统。

自动氧弹热量计原则上应按照本标准第7章和8章中的原理和规定设计和构造,并按照9。3的规定计算分析试样的弹筒发热量和恒容高位发热量。发热量的结果应以焦耳每克(J/g)或兆焦每千克(MJ/kg)单位报出。

自动氧弹热量计在每次试验中必须详细给出规定的参数,打印的或以另外方式记录的各次试验的信息包括温升,冷却校正值(恒温式)、有效热容量、样品质量、点火热和其他附加热;由此进行的所有计算都能人工验证,所用的计算公式应在仪器操作说明书中给出。计算中用到的附加热应清楚地确定,所用的点火热,副反应热的校正应该明确说明。

本标准也允许使用其他氧弹热量计,只要它们的标定条件,标定和发热量测定时条件的相似性,试样质量与氧弹的容积,充氧压力,氧弹中加水量,以及测定的精密度和准确度等方面符合本标准的基本要求均可使用。

热量计的精密度和准确度要求为,测试精密度:5次苯甲酸测试结果的相对标准差不大于0.20%;准确度:标准煤样测试结果与标准值之差都在不确定度范围内,或者用苯甲酸作为样品进行5次发热量测定,其平均值与标准热值之差不超过50J/g。

注:除燃烧不完全的结果外,所有的测试结果不能随意舍弃。

24.1.2 氧弹

由耐热、耐腐蚀的镍铬或镍铬钼合金钢制成,需要具备3个主要性能:

a)不受燃烧过程中出现的高温和腐蚀性产物的影响而产生热效应;

b)能承受充氧压力和燃烧过程中产生的瞬时高压;

c)试验过程中能保持完全气密。

弹筒容积为250mL~350mL,弹头上应装有供充氧和排气的阀门以及点火电源的接线电极。

新氧弹和新换部件(弹筒、弹头、连接环)的氧弹应经20.0MPa的水压试验,证明无问题后方能使用。此外,应经常注意观察与氧弹强度有关的结构,如弹筒和连接环的螺纹、进气阀、出气阀和电极与弹头的连接处等,如发现显著磨损或松动,应进行修理,并经水压试验合格后再用。

氧弹还应定期进行水压试验,每次水压试验后,氧弹的使用时间一般不应超过2年。

当使用多个设计制作相同的氧弹时,每一个氧弹都必须作为一个完整的单元使用。氧弹部件的交换使用可能导致发生严重的事故。

24.1.3 内筒

用紫铜、黄铜或不锈钢制成,断面可为椭圆形、菱形或其他适当形状。筒内装水2000mL~3000mL,以能浸没氧弹(进、出气阀和电极除外)为准。

内筒外面应高度抛光,以减少与外筒间的辐射作用。

24.1.4 外筒

为金属制成的双壁容器,并有上盖。外壁为圆形,内壁形状则依内筒的形状而定;外筒应完全包围内筒,内外筒间应有10mm~12mm的间距,外筒底部有绝缘支架,以便放置内筒。

a) 恒温式外筒:恒温式热量计配置恒温式外筒。自动控温的外筒在整个试验过程中,外筒水温变化应控制在±0.1K

之内或更低;非自动控温式外筒——静态式外筒,盛满水后其热容量就不小于热量计热容量的 5倍,以便保持试验过程中外筒温度基本恒定。外筒的热容量应该是:当冷却常数约为0.002min-1时,从试样点火到末期结束时的外筒温度变化小于0.16K;当冷却常数约为0.0030min-1时,此温度变化应小于0.11K。外筒外面可加绝缘保护层,以减少室温波动的影响。用于外筒的温度计应有0.1K的最小分度值。

b) 绝热式外筒:绝热式热量计配置绝热式外筒。外筒中装有加热装置,通过自动控温装置,外筒水温能紧密跟踪内

筒的温度。外筒的水还应在特制的双层盖中循环。

自动控温装置的灵敏度应能达到使点火前和终点后内筒温度保持稳定(5 min内温度变化平均不超过0.0005K/min);在一次试验的升温过程中,内外筒间热交换量应不超过20J。

24.1.5 搅拌器

螺旋桨式或其他形式。转速(400~600)r/min为宜,并应保持恒定。搅拌器轴杆与外界应采用有效的隔热措施,以尽量减少量热系统与外界的热交换。搅拌器的搅拌效率应能使热容量标定中由点火到终点时间不超过10min,同时又要避免产生过多的搅拌热(当内、外筒温度和室温一致时,连续搅拌10min所产生的热量不应超过120J)。

24.1.6 量热温度计

用于内筒温度测量的量热温度计至少应有0.001K的分辨率,以便能以0.002K或更好的分辨率测定2K到3K的温升;它代表的绝对温度应能达到近0.1K。量热温度计在它测量的每个温度变化范围内应是线性的或线性化的。它们均应经过计量部门的检定,证明已达到上述要求,有两种类型的温度计可用于此目的。

a)玻璃水银温度计

常用的玻璃水银温度计有两种:一种是固定测温范围的精密温度计;一种是可变测温范围的贝克曼温度计。两者的最小分度值应为0.01K。使用时应根据计量机关检定证书中的修正值做必要的校正。两种温度计都应进行温度校正(贝克曼温度计称为孔径校正),贝克曼温度计除这个校正值外还有一个称为“平均分度值”的校正值。

为了满足所需要的分辨率,需要使用5倍的放大镜来读取温度,为防止水银柱在玻璃上的粘滞,通常需要一个机械振荡器来敲击温度计。如果没有机械振荡器,在读取温度前应人工敲击温度计。

b)数字显示温度计

数字显示温度计可代替传统的玻璃水银温度计,这些温度计是由诸如铂电阻、热敏电阻以及石英晶体共振器等配备合适的电桥,零点控制器、频率计数器或其他电子设备构成,它们应能提供符合要求的分辨率,这些温度计的短期重复性应该为 0.001K或更好,6个月内的长期漂移不应超过0.05K,线性温度传感器在发热量测定中引起的偏倚比非线性温度传感器的小。

24.2 附属设备

24.2.1 燃烧皿

铂制品最理想,一般可用镍铬钢制品。规格可采用高17mm~18mm、底部直径19mm~20mm、上部直径25mm~26mm,厚0.5mm。其他合金钢或石英制的燃烧皿也可使用,但以能保证试样燃烧完全而本身又不受腐蚀和产生热效应为原则。

24.2.2 压力表和氧气导管

压力表由两个表头组成:一个指示氧气瓶中的压力,一个指示充氧时氧弹内的压力。表头上应装有减压阀和保险阀。压力表每2年应经计量部门检定一次,以保证指示正确和操作安全。

压力表通过内径1mm~2mm的无缝铜管与氧弹连接,或通过高强度尼龙管与充氧装置连接,以便导入氧气。

压力表和各连接部分禁止与油脂接触或使用润滑油。如不慎沾污,必须依次用苯和酒精清洗,并待风干后再用。

24.2.3 点火装置

点火采用12V~24V的电源,可由200V交流电源经变压器供给。线路中应串接一个调节电压的变阻器和一个指示点火情况的指示灯或电流计。

点火电压应预先试验确定。方法:接好点火丝,在空气中通电试验。在熔断式点火的情况下,调节电压使点火丝在1s~2s内达到亮红;在棉线点火的情况下,调节电压使点火丝在4s~5s内达到暗红。电压和时间确定后,应准确测出电压、电流和通电时间,以便计算电能产生的热量。

如采用棉线点火,则在遮火罩以上的两电极柱间连接一段直径约0.3mm的镍铬丝,丝的中部预先绕成螺旋数圈,以便发热集中。

24.2.4 压饼机

螺旋式、杠杆式或其他形式压饼机。能压制直径10mm的煤饼或苯甲酸饼。模具及压杆应用硬质钢制成,表面光洁,易于擦拭。

24.2.5 秒表或其他能指示10s的计时器

24.3 天平

24.3.1 分析天平:感量0.1mg。

24.3.2 工业天平:载量4kg~5kg,感量1g。

25 测定步骤

25.1 概述

发热量的测定由两个独立的试验组成,即在规定的条件下基准量热物质的燃烧试验(热容量标定)和试样的燃烧试验。为了消除未受控制的热交换引起的系统误差,要求两种试验的条件尽量相近。

试验包括定量进行燃烧反应到定义的产物和测量整个燃烧过程引起的温度变化。

试验过程分为初期、主期(反应期)和末期。对于绝热式热量计,初期和末期是为了确定开始点火的温度和终点温度;对于恒温式热量计,初期和末期的作用是确定热量计的热交换特性,以便在燃烧反应期间对热量计内筒与外筒间的热交换进行校正。初期和末期的时间应足够长。

25.2 恒温式热量计法

25.2.1 按使用说明书安装调节热量计

25.2.2 在燃烧皿中称取粒度小于0.2mm的空气干燥煤样0.9g~1.1g(称准到0.0002g).

燃烧时易于飞溅的试样,可用已知质量的擦镜纸包紧再进行测试,或先在压饼机中压饼并切成2mm~4mm的小块使用。不易燃烧完全的试样,可先在燃烧皿底铺上一个石棉垫,或用石棉绒(6.6)做衬垫(先在皿底铺上一层石棉绒,然后以手压实)。石英燃烧皿不需任何衬垫。如加衬垫仍燃烧不完全,可提高充氧压力到3.2MPa,或用已知质量和热值的擦镜纸包裹称好的试样并用手压紧,然后放入燃烧皿中。

25.2.3 取一段已知质量的点火丝,把两端分别接在两个电极柱上,弯曲点火丝接近试样,注意与试样保持良好接触或保持微小的距离(对易飞溅和易燃的煤);并注意勿使点火丝接触燃烧皿,以免形成短路而导致点火失败,甚至烧毁燃烧皿。同时还应注意防止两电极间以及燃烧皿与另一电极之间的短路。

当用棉线点火时,把棉线的一端固定在已连接到两电极柱上的点火丝上(最好夹紧在点火丝的螺旋中),另一端搭接在试样上,根据试样点火的难易,调节搭接的程度。对于易飞溅的煤样,应保持微小的距离。

往氧弹中加入10mL蒸馏水。小心拧紧氧弹盖,注意避免燃烧皿和点火丝的位置因受震动而改变,往氧弹中缓缓充和氧气,直至压力到2.8MPa~3.0MPa,充氧时间不得少于15s;如果不小心充氧压力超过3.3MPa,停止试验,放掉氧气后,重新充氧至3.2MPa以下。当钢瓶中氧气压力降到5.0MPa以下时,充氧时间应酌量延长,压力降到4.0MPa以下时,应更换新的钢瓶氧气。

25.2.4 往内筒中加入足够的蒸馏水,使氧弹盖的顶面(不包括突出的进、出气阀和电极)淹没在水面下10mm~20mm。每次试验时用水量应与标定热容量时一致(相差1g以内)。

水量最好用称量法测定。如用容量法,则需对温度变化进行补正。注意恰当调节内筒水温,使终时内筒比外筒温度高1K左右,以使终点时内筒温度出现明显下降。外筒温度应尽量接近室温,相差不得超过1.5K。

25.2.5 把氧弹放入装好水的内筒中,如氧弹中无气泡漏出,则表明气密性良好,即可把内筒放在外筒的绝缘架上;如有气泡出现,则表明漏气,应找出原因,加以纠正,重新充氧。然后接上点火电极插头,装上搅拌器和量热温度计,并盖上外筒的盖子。温度计的水银球(或温度传感器)对准氧弹主体(进、出气阀和电极除外)的中部,温度计和搅拌器均不得接触氧弹和内筒。靠近量热温度计的露出水银柱的部位(使用玻璃水银温度计时),应另悬一支普通温度计,用以测定露出柱的温度。

25.2.6 开动搅拌器,5 min后开始计时和读取内筒温度(t0)并立即通电点火。随后记下外筒温度(t j)和露出柱温度(t e)。外筒温度至少读到0.05K,内筒温度借助放大镜读到0.001K。读取温度时,视线、放大镜中线和水银柱顶端应位于同一水平上,以避免视差对读数的影响。每次读数前,应开动振荡器振动3s~5s。

25.2.7 观察内筒温度(注意:点火后20s内不要把身体的任何部位伸到热量计上方)。如在30s内温度急剧上升,则表明点火成功。点火后140〞时读取一次内筒(t1ˊ40〞),读到0.01K即可。

25.2.8 接近终点时,开始按1min间隔读取内筒温度。读温前开动振荡器,读准到0.001K。以第一个下降温度作为终点温度(t n)。试验主要阶段至此结束。

注:一般热量计由点火到终点的时间为8min~10min。对一台具体热量计,可根据经验恰当掌握。

25.2.9 停止搅拌,取出内筒和氧弹,开启放气阀,放出燃烧废气,打开氧弹,仔细观察弹筒和燃烧皿内部,如果有试样燃烧不完全的迹象或有炭黑存在,试验应作废。

量出未烧完的点火丝长度,以便计算实际消耗量。

用蒸馏水充分冲洗氧弹内各部分、放气阀,燃烧皿内外和燃烧残渣。把全部洗液(共约100mL)收集在一个烧杯中供测硫使用(见本标准9.3.2)。

25.3 绝热式热量计法

25.3.1 按使用说明书安装和调节热量计。

25.3.2 按本标准8.2.2步骤称取试样。

25.3.3 按本标准8.2.3步骤准备氧弹。

25.3.4 按本标准8.2.4步骤称出内筒中所需的水。调节水温使其尽量接近室温,相差不要超过5K,以稍低于室温为最理想。内筒温度过低,易引起水蒸气凝结在内筒外壁;温度过高,易造成内筒水的过多蒸发。这都对获得准确的测定结果不利。

25.3.5 按本标准8.2.5步骤安放内筒、氧弹、搅拌器和温度计。

25.3.6 开动搅拌器和外筒循环水泵,开通外筒冷却水和加热器。当内筒温度趋于稳定后,调节冷却水流速。使外筒加热器每分钟自动接通3次~5次(由电流计或指示灯观察)。如自动控温线路采用可控硅代替继电器,则冷却水的调节应以加热器中有微弱电流为准。

调好冷却水后,开始读取内筒温度,借助放大镜读到0.001K,每次读数前,开动振荡器3s~5s。当以1 min 为间隔连续3次温度读数极差不超过0.001K时,即可通电点火,此时的温度即为点火温度t0。否则,调节电桥平衡钮,直到内筒温度达到稳定,再行点火。

点火后6min~7min,再以1min间隔读取内筒温度,直到连续3次读数极差不超过0.001K为止。取最高的一次读数作为终点温度t n。

注:用铂电阻为内、外筒测温元件的自动控温系统中,在内筒初始温度下调定电桥的平衡位置后,到达终点温度(一般比初始温度高2K~3K)后,内筒温度也能自动保持稳定。但在用半导体热敏元件的仪器中,可能出现初始温度下调定的平衡位置,不能保持终点温度的稳定。凡遇此种情况时,平衡钮的调定位置应服从终点温度的需要。具体做法是:先按常规步骤安放氧弹和内筒,但不必装试样和充氧。把内筒水温调节到可能出现的最高终点温度。然后开动仪器,搅拌5min~10min。精确观察内筒温度。

根据温度变化方向(上升或下降)调节平衡钮位置,以达到内筒温度最稳定为止,至少应能达到以每分钟为间隔连续5次的温度读数极差不超过0.002K。平衡钮的位置一经调定后,就不要再动,只有在又出现终点温度不稳定的情况下,才需重新调定。按照上述方式调定的仪器,在使用步骤上应做如下修正:

装好内筒和氧弹后,开动搅拌器、加热器、循环水泵和冷却水,搅拌5min后(此时内筒温度可能缓慢持续上升),准确读取内筒温度并立即通电点火,而无需等内筒温度稳定。

25.3.7 关闭搅拌器和加热器(循环水泵继续开动),然后按标准8.2.9步骤结束试验。

25.4 自动氧弹热量计法

25.4.1 按照仪器说明书安装和调节热量计。

25.4.2 按本标准的8.2.2步骤称取试样。

25.4.3 按本标准的8.2.3步骤准备氧弹。

25.4.4 按仪器操作说明书进行其余步骤的试验,然后按本标准8.2.9步骤结束试验。

25.4.5 试验结果被打印或显示后,校对输入的参数,确定无误后报出结果。

26 测定结果的计算

26.1 温度校正 26.1.1 温度计校正

使用玻璃温度计时,应根据检定证书对点火温度和终点温度进行校正。 a) 温度计刻度校正

根据检定证书中所给的孔径修正值校正点火温度t 0 和终点温度t n ,再由校正后的温度(t 0 +h 0 )和(t n +h n )求出温升,其中h O 和h n 分别代表t 0 和h n 的孔径修正值。

b) 若使用贝克曼温度计,需进行平均分度值的校正。

调定基点温度后,应根据检定证书中所给的平均分度值计算该基点温度下的对应于标准露出柱温度(根据检定

证书所给的露出柱温度计算而得)的平均分度值H 0

在试验中,当试验时的露出柱温度t e 与标准露出柱温度相差3℃以上时,按式(1)计算平均分度值H :

H= H 0

+0.00016(t s -t e ) (1)

式中: H 0

-------该基点温度下对应于标准露出柱温度时的平均分度值;

t S -------该基点温度所对应的标准化露出柱温度,单位为摄氏度(℃); t e -------试验中的实际露出柱温度,单位为摄氏度(℃); 0.00016-----水银对玻璃的相对膨胀系数。 26.1.2 冷却校正(热交换校正)

绝热式热量计的热量损失可以忽略不计,因而无需冷却校正。恒温式热量计在试验过程中内筒与外筒间始终发生热交换,对此散失的热量应予校正,办法是在升温中加上一个校正值C,这个校正值称为冷却校正值.计算方法如下:

首先根据点火时和终点时的内外筒温差(t 0-t j )和(t n -t j )从v ~(t-t j )关系曲线(按本标准10.1~10.4条标定)中查出相应的v 0和v n 或根据预先标定出的式(2)、式(3)计算出v 0和v n :

v 0= k(t 0 - t j ) +A (2)

v n = k(t n -t j ) +A (3)

式中:

v 0——在点火时内外筒温差影响下造成的内筒降温速度,单位为开尔文每分钟(K/min); v n ——在终点时内外筒温差影响下造成的内筒降温速度,单位为开尔文每分钟K/min);

k ——热量计的冷却常数(按本标准第10.3~10.4条标定),单位为每分钟(min -1

);

A ——热量计的综合常数(按本标准第10.3~10.4条标定),单位为开尔文每分钟(K/min); t 0 - t j ——点火时的内、外筒温差,单位为开尔文(K );

t n -t j ——终点时的内、外筒温差,单位为开尔文(K );

t j —— 外筒温度,单位为开尔文(K )。 然后按式(4)计算冷却校正值:

C=(n-a) v n +av 0 (4)

式中:

C —— 冷却校正值,单位为开尔文(K );

n —— 由点火到终点的时间,单位为分钟(min); a —— 当△/△1ˊ40〞≤1.20时,a=△/△1’40” -0.10; 当△/△1ˊ40〞>1.20时,a=△/△1ˊ40〞 ;

其中△为主期内总温升(△= t n -t 0), △1ˊ40〞为点火后1’40”时的温升(△1ˊ40〞=t 1ˊ40〞-t 0)。 在自动氧弹热量计中,或在特殊需要的情况下,可使用瑞方(Regnault-Pfandler)公式:

??

?

???-++--+

=∑-=01

100002nt t t t t t n C n i i n

n n υυυ…………………………………(5) 式中:

t i ——主期内第 i min 时的内筒温度。 其余符号意义同前。

使用瑞-方公式,在操作步骤上要求点火后至少每分钟读温一次,直至终点。

注:当内筒使用贝克曼温度计,外筒使用普通温度计,应从实测的外筒温度(见本标准第8.2.6)中减掉贝克曼温度计的基点温度后再当做外筒温度t j ,用来计算内、外筒温差(t o -t j )和(t n -t j )。如内、外筒都使用贝克曼温度计,则应对实测的外筒温度校正内、外筒温

煤质化验指标

煤质化验指标

煤质化验指标 水分。 煤中水分分为内在水分、外在水分、结晶水和分解水。 煤中水分过大是,不利于加工、运输等,燃烧时会影响热稳定性和热传导,炼焦时会降低焦产率和延长焦化周期。 现在我们常报的水份指标有: 1、全水份(Mt),是煤中所有内在水份和外在水份的总和,也常用Mar表示。通常规定在8%以下。 2、空气干燥基水份(Mad),指煤炭在空气干燥状态下所含的水份。也可以认为是内在水份,老的国家标准上有称之为“分析基水份”的。 灰分 指煤在燃烧的后留下的残渣。 不是煤中矿物质总和,而是这些矿物质在化学和分解后的残余物。 灰分高,说明煤中可燃成份较低。发热量就低。 同时在精煤炼焦中,灰分高低决定焦炭的灰分。 能常的灰分指标有空气干燥基灰分(Aad)、干燥基灰分(Ad)等。也有用收到基灰分的(Aar)。 挥发份(全称为挥发份产率)V 指煤中有机物和部分矿物质加热分解后的产物,不全是煤中固有成分,还有部分是热解产物,所以称挥发份产率。 挥发份大小与煤的变质程度有关,煤炭变质量程度越高,挥发份产率就越低。在燃烧中,用来确定锅炉的型号;在炼焦中,用来确定配煤的比例;同时更是

汽化和液化的重要指标。 常使用的有空气干燥基挥发份(Vad)、干燥基挥发份(Vd)、干燥无灰基挥发份(Vdaf)和收到基挥发份(Var)。 其中Vdaf是煤炭分类的重要指标之一。 固定碳 不同于元素分析的碳,是根据水分、灰分和挥发份计算出来的。 FC+A+V+M=100 相关公式如下:FCad=100-Mad-Aad-Vad FCd=100-Ad-Vd FCdaf=100-Vdaf 全硫St 是煤中的有害元素,包括有机硫、无机硫。1%以下才可用于燃料。部分地区要求在0.6和0.8以下,现在常说的环保煤、绿色能源均指硫份较低的煤。 常用指标有:空气干燥基全硫(St,ad)、干燥基全硫(St.d)及收到基全硫(St,ar)。煤的发热量 煤的发热量,又称为煤的热值,即单位质量的煤完全燃烧所发出的热量。煤的发热量时煤按热值计价的基础指标。煤作为动力燃料,主要是利用煤的发热量,发热量愈高,其经济价值愈大。同时发热量也是计算热平衡、热效率和煤耗的依据,以及锅炉设计的参数。 煤的发热量表征了煤的变质程度(煤化度),这里所说的煤的发热量,是指用

化验室一般操作规程通用版

操作规程编号:YTO-FS-PD976 化验室一般操作规程通用版 In Order T o Standardize The Management Of Daily Behavior, The Activities And T asks Are Controlled By The Determined Terms, So As T o Achieve The Effect Of Safe Production And Reduce Hidden Dangers. 标准/ 权威/ 规范/ 实用 Authoritative And Practical Standards

精品规程范本 编号:YTO-FS-PD976 2 / 2 化验室一般操作规程通用版 使用提示:本操作规程文件可用于工作中为规范日常行为与作业运行过程的管理,通过对确定的条款对活动和任务实施控制,使活动和任务在受控状态,从而达到安全生产和减少隐患的效果。文件下载后可定制修改,请根据实际需要进行调整和使用。 1、化验员必须经专门培训,懂得化验工作,熟知药剂性能,使用和保管方法,经考试合格者方可上岗作业。 2、必须遵守化验室规定,认真操作,严格保守秘密。 3、非本室工作人员严禁入内。 4、必须坚守工作岗位,按时交接班,不准在岗睡觉,看书看报,不准闲谈和打闹。 5、认真搞好岗位记录。 6、上班时,必须穿好劳保用品。 7、不准损坏室内一切安全措施。 8、必须爱护设备,下班后必须打扫卫生,保持室内整洁。 该位置可输入公司/组织对应的名字地址 The Name Of The Organization Can Be Entered In This Location

煤炭基础知识

煤炭基础知识

煤炭基础知识 一、煤炭的生成 煤炭的生成。煤炭是古代的有机物(主要是植物)的遗体,经过生物及化学的变质作用而形成的。大体可分为两个阶段,第一阶段是泥煤炭化阶段,即由植物转变成泥炭阶段。当植物枯死之后,堆积在充满水的沼泽中,开始是水存在的氧气不足,后来在水面下隔绝空气,并在细菌的作用下,直到植物的各部分不断分解,相互作用,最后植物的遗体变成了褐色或黑褐色的淤泥物质,这就是泥炭。这个过程,叫做泥炭化过程。这个阶段需要漫长的地质历史时期,需要进行千百万年。第二阶段,由泥炭转变成褐煤,褐煤转变成烟煤,烟煤再转变成无烟煤阶段。当泥炭层形成后。有水经常冲刷大陆的低洼地方,带来了大量的砂、石,在泥潭层逐渐形成岩层(称为顶板)。被埋在顶板下的泥炭层在顶板下的泥潭层在顶板岩石层的压力作用下,发生了压紧、失水、胶体老化、硬结等一系列变化,同时它的化学组成也发生了缓慢的变化,逐步变成比重较大,较致密的黑褐色的褐煤。当顶板逐渐加厚,顶板的静压力逐渐增高,煤层中温度也逐渐升高后,煤质便发生变化,逐渐由成岩作用变成了以温度影响为主的变质作用。这样褐煤逐渐变成了烟煤、无烟煤。如果有更高的温度,最终可能变成石墨。成煤必须具备四个先决条件:(1)植物条件。(2)气候条件。(3)地理条件。(4)地壳运动条件。 二、煤炭的分类及各类煤的主要特征和用途 (1)煤炭按煤的用途分为:动力煤、炼焦煤、喷吹煤及无烟煤 凡是以发电、机车推进、锅炉燃烧等为目的,产生动力而使用的煤炭都属于

动力用煤,简称动力煤; 作为生产原料,用来生产焦炭,进而用于钢铁行业的煤炭种,称为炼焦煤; 钢铁行业高炉喷吹用的喷吹煤; 无烟煤块煤主要应用是化肥(氮肥、合成氨)、陶瓷、制造锻造等行业;无烟粉煤主要应用在冶金行业用于高炉喷吹。 我国约1/3的煤用于发电,目前平均消耗为标准煤(7000大卡)370g/kw.h。 (2)煤炭按粒度分类:经简单筛选后剩下的大块有烟煤,筛选常用通过网目大小来规定最小尺寸的块度。 块煤:﹥13mm,最大块不得大于300mm 主要分为三类混煤 末煤(助燃用):粒度﹤13mm (3)煤炭按煤的挥发分,将所有煤分为褐煤、烟煤和无烟煤三大类,具体分类如下: 1.褐煤(HM) 它是煤化程度最低的煤。其特点是水分高、比重小、挥发分高、不粘结、化学反应性强、热稳定性差、发热量低,含有不同数量的腐殖酸。多被用作燃料、气化或低温干馏的原料,也可用来提取褐煤蜡、腐殖酸,制造磺化煤或活性炭。一号褐煤还可以作农田、果园的有机肥料。 2.长焰煤(CY) 它的挥发分含量很高,没有或只有很小的粘结性,胶质层厚度不超过5mm,易燃烧,燃烧时有很长的火焰,故得名长焰煤。可作为气化和低温干馏的原料,也可作民用和动力燃料。

煤质指标分级详细标准

煤质指标分级详细标准

————————————————————————————————作者:————————————————————————————————日期:

一、灰分产率级别: 1、动力用煤灰分分级 级别代号原煤灰分Vd% 特低灰煤SLA≤10 低灰煤LA 10.01~16.00 中灰煤MA 16.01~29.00 高灰煤HA>29 2、冶炼用炼焦精煤灰分分级 级别代号原煤灰分Vd% 特低灰煤SLA ≤6.00 低灰煤LA 6.01~9.00 中灰煤MA 9.01~12.00高灰煤HA >12.00 二、全硫含量级别: 1、无烟煤和烟煤硫分分级 级别代号干基全硫S d.t% 特低硫煤SLS <0.50 低硫煤LS 0.50~0.90

中硫煤MS 0.91~1.50 中高硫煤MHS 1.51~3.00 高硫煤HS >3.00 2、炼焦用炼焦精煤硫分硫分分级及炼焦原料用煤 级别代号干基全硫S d.t% 特低硫煤SLS <0.40 低硫煤LS 0.40~0.70 中低硫煤MLS 0.71~0.95 中硫煤MS 0.96~1.20 中高硫煤MHS 1.21~1.50 高硫煤HS 1.51~2.50 三、发热量级别 级别代号干燥高位发热量Qgr,d(MJ/kg) 特高热值煤SHQ >29.60 高热值煤HQ 25.51~29.60 中热值煤MQ 22.41~25.50 低热值煤LQ16.30~22.40 特低热值煤SLQ <16.30 四、磷含量级别

级别代号原煤磷Pd(%) 特低磷煤P—1 ≤0.01 低磷煤P—2 >0.01~0.05 中磷煤P—3 >0.05~0.10 高磷煤P—4>0.10 五、砷含量级别(煤中砷含量分级MT/T803-1999) 级别代号原煤砷As(%)一级含砷煤ⅠAs ≤4.0×10-4 二级含砷煤ⅡAs >4.0×10-4~8.0×10-4 三级含砷煤ⅢAs>8.0×10-4~25.0×10-4四级含砷煤ⅣAs >25.0×10-4 六、氟含量级别(煤中氟含量分级MT/T966-2005) 级别代号原煤氟As含量μg/g 特低氟煤SLF<80 低氟煤LF 80~130 中氟煤MF131~200 高氟煤HF >200

化验室操作规程(正式)

化验室操作规程(正式) Standardize The Management Mechanism To Make The Personnel In The Organization Operate According To The Established Standards And Reach The Expected Level. 使用备注:本文档可用在日常工作场景,通过对管理机制、管理原则、管理方法以及管理机构进行设置固定的规范,从而使得组织内人员按照既定标准、规范的要求进行操作,使日常工作或活动达到预期的水平。下载后就可自由编辑。 ⑴每一操作之前,首先了解操作程序和所用药品仪器的性能,集中精力地按要求进行工作,避免发生事故。 ⑵化学药品要有专人、专门管理,剧毒药品应设专柜,使用应作记录。 ⑶易燃易爆物品,不得受阳光直射,应分别放置在背光干燥的地方,应密闭远离火源,妥善保存。 ⑷易燃易挥发性物品加热时,不得用明火直接加热。

⑸电器设备应有接地装置,潮湿的手或物品不能接触电闸。 ⑹化验室不准吸烟,不得吃东西,不准用化验器皿盛装食物,火柴头不得乱丢。 ⑺每个工作人员应掌握本室的总电源、水源位置,以便必要时采取紧急措施。 ⑻工作结束时,应对各种仪器的水、电、气等进行关闭检查。 ⑼化验室应有灭火装置,工作人员应掌握该灭火装置的正确使用方法。 ⑽在线监测每次更换氮气时应有专职人员操作,安装完毕后必须用自来水检查是否有漏气现象。 请在这里输入公司或组织的名字 Please enter the name of the company or organization here

煤质分析基础知识

煤质分析基础知识 煤质及煤分析有关术语 煤:植物遗体在覆盖地层下,压实,经复杂的生物化学和物理化学作用,转化而成的固体有机可燃沉积岩。 褐煤(HM):煤化程度低的煤,外观多呈褐色,光泽暗淡,含有较高的内在水分和不同数量的腐植酸。 烟煤(YM):煤化程度高于褐煤而低于无烟煤的煤,其特点是挥发分产率范围宽,单独炼焦时从不结焦到强结焦均有,燃烧时有烟。 无烟煤(WM):煤化程度高的煤,挥发分低,密度大,燃点高,无粘结性,燃烧时多不冒烟。 煤样:为确定煤的某些特性按规定方法采取的具有代表性的一部分试样。 采样:按规定方法采取有代表性煤样的过程。 一般分析煤样(空气干燥煤样):将煤样按规定缩制到粒度小于0.2mm,并于周围空气湿度达到平衡,可用于进行大部分物理和化学特性测定的煤样。 标准煤样:具有高度均匀性、良好稳定性和准确量值的煤样。 煤样缩分:在煤样制备中,将试样分成具有代表性的几部分,一份或多份留下来的过程。 工业分析:煤中水分、灰分、挥发分、和固定碳四个项目分析的总称。 外在水分(M f):在一定条件下煤样与周围空气湿度达到平衡时所失去的水分。内在水分(M inh):在一定条件下煤样达到空气干燥状态时所保持的水分。 全水分(M t):煤的外在水分和内在水分的总和。 一般分析煤样水分(M ad):在一定条件下,一般分析煤样在实验室中与周围空

气湿度达到大致平衡时所含有的水分。 灰分(A):煤样在规定条件下完全燃烧后所得的残留物。 挥发分(V):煤样在规定条件下隔绝空气加热,并进行水分校正后的质量损失。焦渣特性:煤样在测定挥发分后的残留物的粘结、结焦性状。 固定碳(FC):从测定煤样的挥发分后的残渣中减去灰分后的残留物,通常用100减去水分、灰分和挥发分得出。 全硫(S t):煤中无机硫和有机硫的总称。 弹筒发热量: 单位质量的试样在充有过量氧气的氧弹内燃烧,其燃烧产物组成为氧气、氮气、二氧化碳、硝酸和硫酸、液态水及固态灰时放出的热量称为弹筒发热量。 恒容高位发热量(Q gr,v): 单位质量的试样在充有过量氧气的氧弹内燃烧,其燃烧产物组成为氧气、氮气、二氧化碳、二氧化硫、液态水及固态灰时放出的热量。 恒容高位发热量即由弹筒发热量减去硝酸生成热和硫酸校正热后得到的发热量。 恒容低位发热量(Q net,v): 单位质量的试样在恒容条件下,在过量氧气中燃烧,其燃烧产物组成为氧气、氮气、二氧化碳、二氧化硫、气态水及固态灰时放出的热量。恒容低位发热量即由高位发热量减去水的气化热后得到的发热量。 元素分析:碳、氢、氧、氮、硫五个项目煤质分析的总称。 收到基(ar):以收到状态的煤为基准。 空气干燥基(ad):与空气湿度达到平衡状态的煤为基准。

煤质检验试题

1 煤质化验工安全技能知识复习题(二季度) 一、填空题: 11、测定全硫按国家标准,主要有三种方法,即艾士卡法、库仑滴定法和高温燃烧中和法。 12、煤的发热量有弹筒发热量低位发热量高位发热量三种。 13 、由高等植物演变形成的煤叫腐植煤,从褐煤转变为烟煤、无烟煤的阶段,是变质作用阶段。 14 、煤在外力作用下所表现的种种特征叫煤的机械性质。 15、热容量标定值的有效期为三个月。 16、在预先灼烧至质量恒量的灰皿中,称取粒度小于 0.2mm 的空气干燥煤样 (1± 0.1)g ,称准至0.0002g ,均匀地摊平在灰皿中,使其每平方厘米的质量不超过 0.15g 。 17、对测定煤样发热量的实验室,其温度要求:室温应保持恒定,冬夏室温应保持变化在 15~35℃。 18、在煤中覆盖一层三氧化钨的作用是催化作用、防爆燃作用。 19 、煤的挥发份越高,则易于点燃和燃烧完全。 20、煤的变质作用可分为区域变质、接触变质、岩浆热液变质和动力变质。 21、打开称量瓶盖,放入预先鼓风并已加热到 105℃~110℃的干燥箱中。在一直鼓风的条件下,烟煤干燥 1h ,无烟煤干燥1.5h 。22、用的燃煤基准有空气干燥基、干燥基、收到基、干燥无灰基四种。 23、测定煤的灰分时,应先升温至 500 ℃,停半小时,使煤中硫

化物在硫酸盐分解前就完全氧化排除,然后再升稳至 815±10℃灼烧1 小时。 24、分析天平是根据杠杆原理设计的,它的感量与灵敏度呈倒数关系。 25 、下列基准物质的新符号是:收到基ar,空气干燥基ad,干燥基d,干燥无灰基 daf。 二、选择题: 11、热容量标定的有效期为( C )个月。 A、1 B、2 C、3 12、库仑滴定法测定煤中全硫时,需在煤样上覆盖一层三氧化钨,三氧化钨的作用是(A )。 A、促进硫酸盐分解; B、防止煤样喷溅; C、隔绝空气; D、防止煤样分解。 13、氧化镁的化学分子式为( C )。 A、Na2O B、feO C、mgO D、CaO 14、利用酸碱反应进行滴定的方法为( A )。 A、酸碱滴定法; B、氧化还原滴定法; C、络合滴定法; D、沉淀滴定法。 15、艾氏卡试剂是指( B )。 A、 NaOH+MgO=1:2 B、NaCO2+MgO=1:2 C、Na2CO2+MgCO2=1:2 D、Na2CO2+MgO=1:2 16、卡焦耳的换算关系是( C )。 A、 1卡20℃=4.1855焦耳; B、1卡15℃=4.1855焦耳; C、

化验室操作规程通用版

操作规程编号:YTO-FS-PD822 化验室操作规程通用版 In Order T o Standardize The Management Of Daily Behavior, The Activities And T asks Are Controlled By The Determined Terms, So As T o Achieve The Effect Of Safe Production And Reduce Hidden Dangers. 标准/ 权威/ 规范/ 实用 Authoritative And Practical Standards

化验室操作规程通用版 使用提示:本操作规程文件可用于工作中为规范日常行为与作业运行过程的管理,通过对确定的条款对活动和任务实施控制,使活动和任务在受控状态,从而达到安全生产和减少隐患的效果。文件下载后可定制修改,请根据实际需要进行调整和使用。 ⑴每一操作之前,首先了解操作程序和所用药品仪器的性能,集中精力地按要求进行工作,避免发生事故。 ⑵化学药品要有专人、专门管理,剧毒药品应设专柜,使用应作记录。 ⑶易燃易爆物品,不得受阳光直射,应分别放置在背光干燥的地方,应密闭远离火源,妥善保存。 ⑷易燃易挥发性物品加热时,不得用明火直接加热。 ⑸电器设备应有接地装置,潮湿的手或物品不能接触电闸。 ⑹化验室不准吸烟,不得吃东西,不准用化验器皿盛装食物,火柴头不得乱丢。 ⑺每个工作人员应掌握本室的总电源、水源位置,以便必要时采取紧急措施。 ⑻工作结束时,应对各种仪器的水、电、气等进行关闭检查。 ⑼化验室应有灭火装置,工作人员应掌握该灭火装置的正确使用方法。

煤化验基础试题

煤化验基础试题 一、填空 1、火力发电厂中使用的燃料可分为三类,即⑴、⑵、⑶。 ⑴固体燃料;⑵液体燃料;⑶气体燃料。 2、量热计的热容标定不得少于⑴次,而且最大值与最小值之差不应大于⑵,取其⑶作为该量热计的热容。 ⑴5;⑵℃;⑶平均值。 3、煤中硫有三种存在形态:⑴、⑵和⑶。 ⑴硫化铁硫;⑵硫酸盐硫;⑶有机硫。 4、煤耗时指每发⑴电所消耗的标准煤的克数,其表示单位为:⑵。 ⑴;⑵g/ 。 5、煤的工业分析项目包括:⑴、⑵、⑶、⑷。 ⑴水分;⑵灰分;⑶挥发分;⑷固定碳。 6、常用的煤的分析基准有:⑴、⑵、⑶、⑷。 ⑴收到基;⑵空气干燥基;⑶干燥基;⑷干燥无灰基。 7、除去的煤就是空气干燥基状态的煤。外在水分 8、除去全部水分煤称为基煤。干燥 9、以化学力吸附在煤的⑴的水分为内在水分,内在水分的含量与煤的⑵有关。⑴内部小毛细孔中,⑵变质程度。 10、与煤中矿物质分子相结合的水为⑴,其在⑵℃以上才能从化合物中逸出。⑴结晶水;⑵200。 11、测定燃煤灰分时,称取试样⑴,缓慢升温至⑵℃,并保持⑶,继续升温至⑷℃,再灼烧1h。 ⑴1±;⑵500;⑶30min;⑷815±10。 12、原生矿物质含量虽少,但对锅炉的⑴和⑵,影响很大。 ⑴结渣;⑵腐蚀。 13、煤中灰分越高,可燃成分相对⑴,发热量⑵。 ⑴越少;⑵越低。 14、煤的挥发分与测定时所用的⑴、加热⑵和加热⑶有关。⑴容器;⑵温度;⑶时间。 15、为了得到准确的挥发分测定结果,必须使用带有严密盖子的专用⑴,在⑵℃下隔绝空气加热⑶min。 ⑴瓷制坩埚;⑵900±10;⑶7。 16、测定燃煤挥发分时,称取试样⑴g,精确到⑵mg。 ⑴1±;⑵。 17、燃料的发热量表示方法有三种,既⑴、⑵和⑶。 ⑴弹筒发热量;⑵高位发热量;⑶低位发热量。 二、判断题: 1、灰分与煤中矿物质组成没有区别。(× ) 2、煤的工业分析比元素分析具有规范性。(√ ) 3、外在水分随气候条件的改变而改变。(√ ) 4、为了确保发热量测定值的准确性,需要定期检定热量计运转情况及已标定的热量计的热容。(√ ) 5、在不鼓风的条件下,煤中水分的测定结果会偏低。(√ ) 6、煤在锅炉中燃烧时,真正可以利用的是高位发热量。(× ) 7、使用分析天平应遵守有关规定,对分析天平应进行定期校验。(√ )

淀粉生产化验室操作规程

淀粉生产化验室操作规程 1.目的: 为使车间产品检验操作过程得到有效控制,确保检验准确性;明确化验人员操作中的质量、环保、及职业健康安全职责,特制定以下规程。 2.适用范围: 适用于淀粉车间生产过程控制检验、化验岗位管理及安全操作过程。 3.职责: 3.1 车间化验员对规程实施操作; 3.2 化验班长对操作过程实施监督; 3.3 值长对化验结果予以审核确认。 4.岗位应知 4.1 车间化验室主要从事过程产品检验,是配合车间及各工序搞好车间产品质量的重要岗位。 4.2 化验室操作人员应明确各种药品的性能、注意事项、抢救措施及废液处理。 4.3 化验室操作人员应熟悉各种检验设备仪器的性能、使用方法及保养。 5.设备规程 5.1 检验设备仪器明细(略)

5.2 设备操作及注意事项: 5.2.1 电子天平 5.2.1.1 操作过程①在使用前观察水平仪,如水泡偏移,需要调节水平调节脚,使水泡位于水平仪中心。接通电源线,轻按〈ON〉键,显示器全亮;显示[♀8888888%g]约2秒后,显示天平型号,然后是称量模式。轻按〈OFF〉键,显示器熄灭。若要长时间不使用天平,应拔去电源线。〈TAR〉键为清零、去皮键,置容器于称盘,显示出容器的质量:然后轻按〈TAR〉键,显示消隐,随即出现全零状态;容器质量值去除,即为去皮重。当拿去容器,就出现容器质量负值,再轻按〈TAR〉键,显示器为全零,即天平清零。②因存放时间较长、位置移动、环境变化时为获得精确测量,天平在使用前一般都应进行校准操作。在校准天平时,轻〈CAL键〉,当显示出现:“CAL—100时”即松手,显示器就出现“CAL—100”其中“100”为闪烁码,显示器即出现等待状态,“--------”经数秒后,显示器出现“100.0000g”,拿去标准砝码,显示器应出现“0.0000g”,如若显示不为零,则再清零,重复以上标准操作。③称量物品时,轻按〈TAR〉键,待显示为零后,置被称物品于称盘上,待天平稳定时,即显示器左边的“0”标志熄灭后,该显示值即被称物品的质量值。去皮称重时,置容器于称盘上,天平显示容器质量,按〈TAR〉键,显示零,即为去皮重,再置被称物于容器中,这时显示的是被称物的净重。累计称量如用去皮称量法时,将被称物逐个置于称盘上,并相应逐一去皮清零,最后移去所有被称物,此时显示器的绝对值为被称物的总质量值。④如加物称量时,置容器于称盘上,将称量物品逐步加入容器中,能快速得到连续读数值,直到添加物品达到所需的称量值。当加入混合物时,可用去皮称重法,对每种物

#煤炭基础知识学习资料

煤炭基础知识学习资料 为提高唐山办事处业务人员的业务实战水平,在煤炭市场中施展才能,抢占先机,开拓客户,占领市场,特编撰汇总此学习大纲,主要学习掌握煤炭基础知识,解决实践中的常见问题。由于时间仓促,有些资料自网上搜索得来,难免有不足和遗漏,请指正。 煤炭质量常用指标的含义 一、水分符号:M,单位:%, 是一项重要的煤质指标,煤的水分对其加工利用、贸易、运输和储存都有很大的影响。一般说来,水分高要影响煤的质量。在煤的利用中首先遇到的是煤的破碎问题,水分高的煤就难以破碎;在锅炉燃烧中,水分高就影响燃烧稳定性和热传导;在炼焦时,水分高会降低焦产率;而且由于水分大量蒸发带走热量而延长焦化周期;在煤炭贸易中,水分也是一个定质和定量的主要指标,故在签订销煤合同时,用户一般都会提出煤中水分的限值。 煤的水分简单地说分为:全水分、内在水分 内水:由植物变成煤时所含的水分。 外水:在开采或运输等过程中附在煤表面和裂隙中的水分。 在煤的变质程度越大,内在水分越低.水分的存在对煤极其不利,在煤作为燃料时,煤中的水分会成蒸汽,在蒸发时消耗热量。 煤炭运销中常用的水分指标有:全水(符号:Mt),全水分包括外在水分和内在水分;一般分析煤样水分(也称空干基水分,符号:Mad ),它是指分析用煤样(《0.2mm)在实验室大气中达到平衡后所保留的水分,也可以认为是内在水分。有时用户也会要求使用收到基水分(符号:Mar),一般可认为Mar=Mt。 二、灰分符号:A,单位:%, 煤在彻底燃烧后所剩下的残渣。外在灰分通过分选大部分能去掉,内在灰分是成煤的原始植物本身所含的无机物,内在灰分越高,煤的可选性越差.灰分是有害物质。 动力煤中灰分增加,发热量降低,排渣量增加,煤容易结渣。

煤炭化验知识

煤炭分析化验知识 ` (一) 中国从低变质程度的褐煤到高变质程度的无烟煤都有储存。按中国的煤种分类,其中炼焦煤类占27.65%,非炼焦煤类占72.35%,前者包括气煤(占13.75%),肥煤(占3.53%),主焦煤(占 5.81%),瘦煤(占4.01%),其它为未分牌号的煤(占 0.55%);后者包括无烟煤(占10.93%),贫煤(占5.55 %),弱粘煤(占1.74%),不粘煤(占13.8%),长焰煤(占 12.52%),褐煤(占12.76%),天然焦(占0.19%),未分牌号的煤(占13.80%)和牌号不清的煤(占1.06%)。 类别:根据煤的煤化程度和工艺性能指标把煤划分成的大类。 小类:根据煤的性质和用途的不同,把大类进一步细分的类别。 煤阶:又称煤级,煤化作用的深浅程度的。 褐煤:煤化程度低的煤,外观多呈褐色,光泽暗淡,含有较高的内在水分和不同数量的腐殖酸。 次烟煤:国际煤层煤分类中,含水无灰基高位发热量为等于、大于20到小于24MJ/kg的低煤阶煤。 烟煤:煤化程度高于褐煤而低于无烟煤的煤,其特点是挥发分产率范围宽,单独炼焦时从不结焦到强结焦均有,燃烧时有烟。 无烟煤:煤化程度高的煤,挥发分低、密度大,燃点高,无粘结性,燃烧时多不冒烟。 硬煤:烟煤和无烟煤的总称,或者指恒温(应该是恒湿)无灰基高位发热量等于或大于24MJ/kg或小于

24MJ/kg但镜质组平均随即反射率等于或大于%的煤。 长焰煤:变质程度最低,挥发分最高的烟煤,一般不结焦,燃烧室火焰长。 不粘煤:变质程度较低,挥发分范围较宽、无黏结性的烟煤。 弱粘煤:变质程度较低,挥发分范围较宽的烟煤。粘结性介于不粘煤和1/2中粘煤之间。 1/2中粘煤:粘结性介于气煤和弱粘煤之间的、挥发分范围较宽的烟煤。 气煤:变质程度较低、挥发分较高的烟煤。单独炼焦时,焦炭多细长、易碎,并有较多的纵裂纹。 1/3焦煤:介于焦煤、肥煤、与气煤之间的含中等或较高挥发分的强粘结性煤。单独炼焦时,能生成强度较高的焦炭。 气肥煤:挥发分高、粘结性强的烟煤。单独炼焦时,能生成强度较高的焦炭。 肥煤:变质程度中等的烟煤。单独炼焦时,能生成熔融性良好的焦炭,但有较多的横裂纹,焦根部分有蜂焦。 焦煤:变质程度较高的烟煤。单独炼焦时,产生的胶质体热稳定性好,所得焦炭的块度大、裂纹少、强度高。 瘦煤:变质程度较高的烟煤。单独炼焦时,大部分能结焦。焦炭的块度大。裂纹少,但熔融较差,耐磨强度低。 贫瘦煤:变质程度高,粘结性较差,挥发分低的烟煤。结焦性低于瘦煤。 贫煤:变质程度高、挥发分最低的烟煤,不结焦。 风化煤:受风化作用,使含氧量增高,发热量降低,并含有再生腐植酸等性质有明显变化的煤。 天然焦:煤受岩浆侵入,在高温的烘烤和岩浆中热液、挥发气体等的影响下

煤质化验指标

煤质化验指标 水分: 煤中水分分为内在水分、外在水分、结晶水和分解水。 煤中水分过大是,不利于加工、运输等,燃烧时会影响热稳定性和热传导,炼焦时会降低焦产率和延长焦化周期。 现在我们常报的水份指标有: 1、全水份(Mt),是煤中所有内在水份和外在水份的总和,也常用Mar表示。通常规定在8%以下。 2、空气干燥基水份(Mad),指煤炭在空气干燥状态下所含的水份。也可以认为是内在水份,老的国家标准上有称之为“分析基水份”的。 灰分: 指煤在燃烧的后留下的残渣。不是煤中矿物质总和,而是这些矿物质在化学和分解后的残余物。 灰分高,说明煤中可燃成份较低。发热量就低。 同时在精煤炼焦中,灰分高低决定焦炭的灰分。 能常的灰分指标有空气干燥基灰分(Aad)、干燥基灰分(Ad)等。也有用收到基灰分的(Aar)。 挥发份(全称为挥发份产率)V: 指煤中有机物和部分矿物质加热分解后的产物,不全是煤中固有成分,还有部分是热解产物,所以称挥发份产率。 挥发份大小与煤的变质程度有关,煤炭变质量程度越高,挥发份产率就越低。在燃烧中,用来确定锅炉的型号;在炼焦中,用来确定配煤的比例;同时更是汽化和液化的重要指标。 常使用的有空气干燥基挥发份(Vad)、干燥基挥发份(Vd)、干燥无灰基挥发

份(Vdaf)和收到基挥发份(Var)。其中Vdaf是煤炭分类的重要指标之一。 固定碳: 不同于元素分析的碳,是根据水分、灰分和挥发份计算出来的。 FC+A+V+M=100 相关公式如下:FCad=100-Mad-Aad-Vad FCd=100-Ad-Vd FCdaf=100-Vdaf 全硫St:是煤中的有害元素,包括有机硫、无机硫。1%以下才可用于燃料。部分地区要求在0.6和0.8以下,现在常说的环保煤、绿色能源均指硫份较低的煤。常用指标有:空气干燥基全硫(St,ad)、干燥基全硫(St.d)及收到基全硫(St,ar)。 煤的发热量: 煤的发热量,又称为煤的热值,即单位质量的煤完全燃烧所发出的热量。煤的发热量时煤按热值计价的基础指标。煤作为动力燃料,主要是利用煤的发热量,发热量愈高,其经济价值愈大。同时发热量也是计算热平衡、热效率和煤耗的依据,以及锅炉设计的参数。 煤的发热量表征了煤的变质程度(煤化度),这里所说的煤的发热量,是指用1.4比重液分选后的浮煤的发热量(或灰分不超过10%的原煤的发热量)。成煤时代最晚煤化程度最低的泥炭发热量最低,一般为20.9~25.1MJ/Kg,成煤早于泥炭的褐煤发热量增高到25~31MJ/Kg,烟煤发热量继续增高,到焦煤和瘦煤时,碳含量虽然增加了,但由于挥发分的减少,特别是其中氢含量比烟煤低的多,有的低于1%,相当于烟煤的1/6,所以发热量最高的煤还是烟煤中的某些煤种。鉴于低煤化度煤的发热量,随煤化度的变化较大,所以,一些国家常用煤的恒湿无灰基高位发热量作为区分低煤化度煤类别的指标。我国采用煤的恒湿无灰

化验室操作流程

化验室检验工作流程 一、流程 接收请验单 取样 检品登记 检品检验 填写记录 出具检验报告单 检验报告发放记录汇总归档 检验分析评价 二、具体要求 1、接收请验单 1)化验室收到请验单后,取样人员(分管检验)应审核请验单内容填写是否规范、完整,否则应拒绝取样。 2)电话通知请验,取样人员到场取样时,要索要请验单,并检查请验单填写是否规范、完整1)取样人员应在接到请验20分钟到场取样。 3)取样按各自物料取样规程进行取样,取样结束后按实际取样情况填写物料取样记录,并将请验单后 3、检品登记 取样人员应及时在取样样品登记表上进行样品登记。 4、检品检验

1)检验人员接到样品后,检验前要先查阅被检样品的质量标准和检,否则应拒绝取样。验操作规程,确定其所需的检验仪器、试剂、试液和规定的检验项目。 2)检验人员要严格执行检验操作规程,不得随意更改检验方法和检验项目。 3)检验过程中,检验人员要随时填写相关内部记录。如仪器使用记录、试剂、试液使用记录等。 4)检验过程中,检验人员要随时清理、洗涤检验工作台、仪器设备,及时处理废料、残料,始终保持现场的整洁有序。 5、填写记录 1)检验过程中检验人员要随时填写检验记录。 2)检验记录必须按具体操作如实填写,要整洁、及时填写,不得随意涂改。 3)检验记录填写完整后,检验人员应检查无误后签字,送交复核人进行复核。 6、出具检验报告单 1)检验记录需经复核人复核无误签字后,方能出具检验报告单。2)检验报告的出具要严格按照检验记录进行出具。 3)检验报告单出具后,检验人员先检查无误后签字,经复核人复核无误后签字,最后送交质量部经理签发,并加盖质量管理部公章。 4)检验报告单出具份数

煤质基础知识

煤质基础知识 Document serial number【KKGB-LBS98YT-BS8CB-BSUT-BST108】

部分煤质基础知识简介 一、煤的物理性质 颜色和粉色 光泽 比重和容重 透明度 折光性 反光性 Δ煤的物理性质发光性 硬度 脆度 断口 裂隙 导电性 磁性和耐热性等 煤的颜色是指新鲜煤块表面的自然色彩,是煤对不同波长可见光波吸收的结果。在不同的光学条件下,煤呈现不同的颜色。在普通白光照射下,煤的表面反射光线所显示的颜色称为表色。腐植煤的表色随着变质程度的增高而变化,见下表: 腐泥煤的表色有时呈深灰色,有时为浅黄、棕褐,有时为灰绿以至黑色,变化不定。煤中水分能使煤的颜色加深,矿物质所起的作用往往相反。

煤研成粉末的颜色称为粉色。一般都用钢针刻划煤的表面或者用 镜煤在脱釉的素烧瓷板上刻划的条痕而得,所以也被称为条痕色。煤的粉色往往略浅于表色,但是煤的粉色变化又较表色固定,因而常常可以收到更好的效果。 在普通透射光下煤的切面(薄片)所显的颜色称为体色。在垂直反射光下煤的表面(光片)所显示的颜色称为反射色。 长焰煤常见光泽为沥青状光泽,颜色黑色,有时带有褐黑色色彩,条痕褐色、褐黑色。 比重是指煤在一定温度下(20℃)条件下,煤的重量与相同体积(不包括煤孔隙中的)水的重量之比。体重(容重),指在一定的温度(20℃)条件下,煤的重量与同体积(包括煤孔隙中的)水的重量 之比。 比重-容重 孔隙率= ×100% 比重 煤的比重与煤岩类型、变质程度以及煤中所含矿物的成分和含量有密切关系。通常所指煤的比重都是包括矿物质在内的比重。因此,煤的比重很大程度上受到所含矿物质的影响,比重随矿物质含量的增大而增大。变质程度相同的煤,其煤岩类型不同,比重也有差异,一般暗淡煤的比重较光亮煤为大。煤的比重随着变质程度的增高而加大。褐煤一般<,烟煤多为~,无烟煤为~;腐泥煤一般仅为。 煤的容重又称“煤的体重”或“煤的假比重”。煤的容重是在勘探过程中通过采集专门的容重样测定的。它是煤层储量计算的重要参

煤化验题库

煤化验题库 试题来源于11-008职业技能鉴定《燃料化验员》 一、选择题 下列每题都有四个答案,其中只有一个答案,将正确答案填在括号内. 1.应用最广的发电燃料是(A) (A)煤;(B)石油;(C)天燃气;(D)核燃料. 2.电厂化学试验中所用硫酸溶液基本单元一般用(B)表示. (A)H2SO4;(B)1/2 H2SO4;(C)2 H2SO4;(D)4 H2SO4。 3.DL/T567.2-95中规定对入炉原煤(C)的测定以每个班(值)的上煤量为一个分析检验单元.(A)灰分;(B)挥发分;(C)全水分;(D)水分、灰分. 4.电力用煤中占比重最大的煤种是(A). (A)烟煤;(B)无烟煤;(C)褐煤;(D)原煤. 5.锅炉包括锅和炉两部分,通常炉是指(C). (A)燃烧系统;(B)烟气系统;(C)风、烟和燃烧系统;(D)风、烟系统. 6.物质的量的表示单位是(B) (A)当量;(B)摩尔(C)百分比(D)摩尔/升 7.27.7250保留4位有效数字为(A) (A)27.72 (B)27.73 (C)27.7250 (D)27.725 8.燃料在锅炉内高温燃烧是把燃料的化学能转变成(B) (A)电能(B)热能(C)光能(D)机械能 9.完全符合法定计量单位要求的表示方法是(A) (A)物质B的浓度C B,单位名称:摩尔每升,mol/L (B)物质B的浓度M B,单位名称:摩尔mol (C)物质B的克分子浓度C B 单位名称:克分子每升,g-N/L (D)物质B的当量浓度N.单位名称:克当量每升,eqg/L 10.热力机械工作票制度规定下列工作人员应负工作的安全责任(D) (A)厂领导.车间.(队.值)领导.班长; (B)车间主任.班长.工作负责人; (C)工作票签发人.检修人员.运行人员. (D)工作票签发人.工作负责人.工作许可人; 11.空气干燥基灰分的表示符号是(D) (A)_Ad (B)Aar (C)Vdaf (D)Aad 12.干燥无灰基挥发分的表示符号为(B) (A)Vad (B)Vdaf (C)Vd (D)Var 13.收到基灰分的表示符号为(D) (A)Aad (B)Adaf (C) Ad (D) Aar 14.干燥基挥发分的表示符号为(C) (A) Vad (B) Vdaf (C)Vd (D)Var 15.外在水分的表示符号(C) (A)M t;(B)M wz;(C)M f;(D)M ad; 16.当煤样灰分含量在15%~30%之间时,灰分测定的重复性规定为(B)%。 (A)0.20;(B)0.30;(C)0.50;(D)0.70。 17.在煤堆上采样时,采样工具的开口宽度应不小于煤的最大粒度的(D)倍。 (A)1.5;(B)2.5;(C)3;(D)2.5~3。 18.干燥无灰基固定碳的符号是(C)。

化验室设备操作规程

化验室设备操作规 程

邯郸市康瑞生物科技有限公司 检验设备操作规程 (依据ISO9001:标准编制) A版 文件编号:KRSW-JYGC- 编制:质检部日期: 8月06日 审核:纪金锋日期: 8月06日 审批:陈清喜日期: 8月08日 发布日期: 8月08日实施日期: 8月08日 设备名称 水分测定仪 设备型号 KF-1型 设备用途 产品检验 生产厂家

上海安亭电子 维护部门 质检部 出厂编号 090615 一、简介 1.1编写目的 制定合理的仪器操作规程,便于检验人员在检测过程中的操作,熟悉设备性能确保检验准确性,及时有效的对设备进行维护确保检验过程的顺利进行以及有效延长设备的使用寿命。 1.2工作原理 本仪器为卡尔费休滴定法测定水分的仪器,采用“永停法”来确定重点。 1.3职责 化验员负责本仪器的使用及维护 二、仪器性能及适用范围 2.1仪器性能: 电源:220V±10% 50HZ 相对湿度:≤80%

环境温度:5℃-40℃ 测量范围:0.03%-100% 相对误差:≤3%(平行测定以水为标准样品,测定卡氏试剂得水当量,必须大于3mg/ml) 2.2适用范围 本仪器主要用于本厂进厂原辅料、中间产品及成品的水分检测。 三、仪器安装 参照仪器安装外形图说明进行安装。 四、操作方法 4.1滴定管使用 4.1-1测定的水分含量若在0.1%-10%之间时应当用用10ml滴定管(最小刻度0.05ml) 4.1-2测定的水分含量若小于0.1%时,需要增大取样量而且配用微量滴定管。 4.2打开电源,将测定开关调至校正档然后旋转校正开关将电流指针调整至40uA,然后将测定开关调至测定档,此时电流指针应当归零。 4.3将卡氏试剂倒入滴定瓶中,用双联球将试剂打入滴定管,把无水甲醇倒入反应瓶直至把电极铂片完全浸没。然后将卡氏试剂滴入反应瓶,直到电流指针接近40uA,(一般指针在30uA-40uA 范围内)保持30秒指针不返回溶液为红棕色即为滴定终点。 4.4卡氏试剂的标定

煤炭业务基础知识

二、煤炭业务基础知识 (一)、煤炭行业常用语 ?付款方式 1、一票:就是价格里已经带有煤管票的价格。 2、两票:价格里分别包含煤炭增值税票和煤管票的价格。 3、大款:煤炭合同价,即走公司帐目。 4、小款:好处费,这个是不走公司帐目的。 5、大款+小款:比如650+30,意思是说煤炭合同价650,30块钱的好处费。 ?报价方式 1、坑口价是在煤矿坑口交货的价格。 2、车板价,是在煤矿所在地火车站交货的价格。主要区别是交货地点不同和内含其他费用多少的不同,区别就类似于国际贸易术语种的EXW,和FOB。 3、车板含税价:有税的车板价格。 4、一票制:所谓一票,是指将购进的所有发票项目进成本。 5、平仓价:平仓价是指煤炭在港口装船后的价格。除煤炭本身价格外,需要加上港杂费一项,国内港口不同,15-20元|吨。这个费用是交给港口的,也就是所说的场地费和装卸费。 6、场地价:是指在某个堆放场地交货的价格,一般是不包括税的。平仓价是指煤炭在港口装船后的价格。 7、含税车板价:是指在火车车厢交货、含增值税的价格。 8、不含税车板价:是指在火车车厢交货、不含增值税的价格,也就是说,没有在煤价上加17%的税。 9、含税包干价、不含税包干价是指,把煤运到用户指定的地点的价格,一般是用火车或者船、或者汽车运输。含税和不含税是说用户需要不需要发票,如果需要发票,是以煤价和运费为基础,加上税。10、到站价:和含税包干价、不含税包干价一样。 (二)、煤炭业务操作方式 ?注意事项:

1.煤炭首先要搞清楚煤种,煤种的主要依据是挥发份,这样可以决定煤的下游用户群; 2.搞清楚煤炭质量,燃料用煤主要看发热量,其它用煤主要看灰份; 3.结算方式,现在基本是两票制,煤价和运价综合考虑; 4.运输方式,水、陆、铁。 5.付款方式,销售的关键,这一环节把不好有可能会出现上当。 ?跟踪付款的操作方式: 1、签订购销合同,并公证。 2、我司垫资报批计划,计划批下来再付计划费给我公司。垫资批计划主要是针对直接(终端)用户,对于是中间商和中介朋友,计划费需预付。 3、双方化验煤炭质量和确定煤矿。煤矿所需的预定金由我公司支付。 4、煤炭上站的当天预付50%货款。也可以每天实际上站多少吨就结算多少吨。 5、装车完毕,双方检查煤炭质量和数量。由我公司垫资起票,并开具增值税发票,客户见铁路大票付45%的货款。 6、留5%货款作为质量保证金,货到厂化验合格后付清(煤炭的重量以始发站轨道衡称重为结算依据,煤炭质量以厂家化验结果为结算依据)。 (三)、合同流程及注意事项 ?签订合同的步骤及注意事项 1、与新客户签订合同的步骤 ①向部门提供客户调查表和对方公司的五证(营业执照、煤炭经营许可证、组织机构代码证、税 务登记证、银行开户许可证); ②根据合作的具体情况拟定合作合同(尽量争取合同由我方拟定); ③把客户调查表、客户公司五证和合同一同交予审计部进行审核; ④审核通过后双方进行最终合同的签订,否则找出具体原因是否要继续进行合作。 2、与老客户签订合同的步骤 ①无论是采购还是销售合同,在拟订合同之前各业务小组根据具体操作情况先向部门领导汇报审

煤质化验国标常用部分

煤中全水分得测定方法 GB/T 21 1-2007 代替GB/T 211—1996 1 范围 本标准规定了测定煤中全水分得试剂、仪器设备、操作步骤、结果计算及精密度。 在氮气流中干燥得方式(方法A1与方法B1)适用于所有煤种;在空气流中干燥得方式(方法A2与方法B2)适用于烟煤与无烟煤;微波干燥法(方法C)适用于烟煤与褐煤。 以方法A1作为仲裁方法。 2 规范性引用文件 下列文件中得条款通过本标准得引用而成为本标准得条款。凡就是注日期得引用文件,其随后所有得修改单(不包括勘误得内容)或修订版均不适用于本标准,然而,鼓励根据本标准达成协议得各方研究就是否可使用这些文件得最新版本。凡就是不注日期得引用文件,其最新版本适用于本标准. GB 474 煤样得制备方法 GB/T19494、2 煤碳机械化采样第2部分:煤样得制备(GB/T 19494、2-2004,ISO 13909-4:2001,NEQ) GB/T 212 煤得工业分析方法(GB/T212-2001,eqv ISO 11722:1999,eqv ISO 1171:1997,eqv ISO 562:1998) 3 方法提要 3.1 方法A(两步法) 3.1.1 方法A1:在氮气流中干燥 一定量得粒度<13mm得煤样,在温度不高于40℃得环境下干燥到质量恒定,再将煤样破碎到粒度〈3mm,于(105~110)℃下,在氮气流中干燥到质量恒定.根据煤样两步干燥后得质量损失计算出全水分。 3.1.2 方法A2:在空气流中干燥 一定量得粒度〈13mm得煤样,在温度不高于40℃得环境下干燥到质量恒定,再将煤样破碎到粒度<3mm,于(105~110)℃下,在空气流中干燥到质量恒定.根据煤样两步干燥后得质量损失计算出全水分。 3.2 方法B(一步法) 3.2.1 方法B1:在氮气流中干燥 称取一定量得粒度〈6mm得煤样,于(105~110)℃下,在氮气流中干燥到质量恒定。根据煤样干燥后得质量损失计算出全水分. 3.2.2 方法B2:在空气流中干燥 称取一定量得粒度<13mm(或<6mm)得煤样,于(105~110)℃下,在空气流中干燥到质量恒定。根据煤样干燥后得质量损失计算出全水分。 3.3 方法C(微波干燥法) 称取一定量得粒度〈6mm得煤样,置于微波炉内。煤中水分子在微波发生器得交变电场作用下,高速振动产生摩擦热,使水分迅速蒸发。根据煤样干燥后得质量损失计算出全水分(见附录A)。 4 试剂 4.1 氮气(GB/T8979):纯度99、9%,含氧量小于0、01%。 4.2 无水氯化钙(HGB3208):化学纯,粒状。 4.3 变色硅胶(GB/T7822):工业用品。 5 仪器设备(方法A与方法B)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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