烟气监测平台技术规范摘录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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固定烟气自动在线监测设备验收技术规范BD13 1643.2-2012

固定烟气自动在线监测设备验收技术规范BD13 1643.2-2012

5.3.10.1 验收监测报告应包括的以下主要信息:
4
DB13/T 1643.2—2012
a) 报告的标识-编号; b) 检测日期和编制报告的日期; c) 烟气自动监测系统标识-制造单位、型号和系列编号; d) 安装烟气自动监测系统的企业名称和安装位置所在的相关污染源名称; e) 参比方法引用的标准; f) 所用可溯源到国家标准的标准气体; g) 参比方法所用的主要设备、仪器等; h) 检测结果和结论; i) 测试单位; j) 备注。
《空气和废气监测分析方法》 (第四29
《固定污染源排气中二氧化硫的测定
3
二氧化硫
碘量法》
《固定污染源排气中二氧化硫的测定
定电位电解法》
HJ/T 56 HJ/T 57
非分散红外吸收法 定电位电解法
《空气和废气监测分析方法》 (第四版增补版)
4
氮氧化物
《固定污染源排气中氮氧化物的测定
5.3.10.2 验收监测报告格式(见附录 B)
5.4 联网验收
依据HJ/T 75-2007中第7章规定。
5.5 相关制度和档案验收
5.5.1 相关制度
5.5.1.1 岗位责任管理制度:
a) 排污单位的责任; b) 运行单位的责任; c) 设备供应商或设备制造商的责任; d) 管理人员的岗位责任; e) 运行维护人员的岗位责任; f) 事故报告及应急制度; g) 设备更新(更换)程序和制度; h) 设备档案建立和存档管理制度; i) 设备日常运行自查制度。
装置(如加热采样枪和快速冷却装置等); d) 监测前,参比方法使用的烟气分析仪必须现场使用标准气体检查准确度,并记录现场校验值; e) 每个监测项目的数据需记录时间; f) 对颗粒物浓度、烟气流速、烟温参比方法至少获取 5 个测试断面的平均值,气态污染物(二

工业废气烟道排放规范监测平台说明[终稿]

工业废气烟道排放规范监测平台说明[终稿]

工业废气烟道排放规范监测平台说明
1、采样孔的位置确定:采样孔的位置在测定烟气流量和采集尘样样品时,为了取得有代表性的样品,尽可能将采样位置放在烟囱或地面管道气流平稳的管段中。

距弯头、接头、阀门和其他变径管段下游方向大于6倍直径(口径)处,或在其上游方向大于3倍直径(口径)处,最小应不小于烟道直径的1.5倍。

(见图2—采样位置示意图)
2、矩形烟道:将烟道断面分为等面积的矩形小块,各块中心即为采样点,采样口口径为10 cm见图1,不同面积矩形烟道等面积小块数见表1。

3、采样孔径:在选定的测定位置上开设采样孔,采样孔内径为10cm。

不使用时应用盖板、管堵或管帽封闭。

4、有害废气采样要求:对排放源有害气体样品采集时,由于气态物质在烟道内分布一般比较均匀,且无惯性影响,对采样位置要求不严。

采样位置应避开对测试人员操作有危险的场所。

5、监测工作平台建设:工作平台面积约为1.5×1.5m,工作平台至采样孔高1m。

平台周围应设有护栏,高约0.7m。

(见图3)
图1 矩形烟道采样点
表1 矩形烟道的分块和测点数。

烟气监测平台技术规范摘录精选文档

烟气监测平台技术规范摘录精选文档

烟气监测平台技术规范摘录精选文档TTMS system office room 【TTMS16H-TTMS2A-TTMS8Q8-据中华人民共和国国家标准《固定污染源排气中颗粒物测定与气态污染物采样方法》GB/T16157-1996、《固定污染源烟气排放连续监测技术规范(试行)》HJ/T75-2007及《固定污染源烟气排放连续监测系统技术要求及检测法(试行)》HJ/T76-2007相关条例及要求,特做以下方案:一、烟气检测平台技术标准:1、位于固定污染源排放控制设备的下游;2、不受环境光线和电磁辐射的影响;3、烟道振动幅度尽可能小;4、安装位置应避免烟气中水滴和水雾的干扰;5、安装位置不漏风;6、安装烟气 CEMS 的工作区域必须提供永久性的电源,以保障烟气 CEMS 的正常运行;7、采样或监测平台易于人员到达,有足够的空间,便于日常维护和比对监测。

当采样平台设置在离地面高度≥5 米的位置时,应有通往平台的 Z 字梯/旋梯/升降梯;8、为室外的烟气 CEMS 装置提供掩蔽所,以便在任何天气条件下不影响烟气 CEMS 的运行和不损害维修人员的健康,能够安全地进行维护。

安装在高空位置的烟气 CEMS 要采取措施防止发生雷击事故,做好接地,以保证人身安全和仪器的运行安全。

9、应优先选择在垂直管段和烟道负压区域。

10、测定位置应避开烟道弯头和断面急剧变化的部位。

对于颗粒物 CEMS,应设置在距弯头、阀门、变径管下游方向不小于 4 倍烟道直径,以及距上述部件上游方向不小于 2 倍烟道直径处;对于气态污染物CEMS,应设置在距弯头、阀门、变径管下游方向不小于 2 倍烟道直径,以及距上述部件上游方向不小于倍烟道直径处。

对矩形烟道,其当量直径D=2AB/(A+B),式中 A、 B 为边长。

当安装位置不能满足上述要求时,应尽可能选择在气流稳定的断面,但安装位置前直管段的长度必须大于安装位置后直管段的长度。

在烟气CEMS 监测断面下游应预留参比方法采样孔,采样孔数目及采样平台等按GB/T16157 ? 固定污染源排气中颗粒物测定与气态污染物采样方法?要求确定,以供参比方法测试使用。

烟气连续排放监测系统技术规范(1)

烟气连续排放监测系统技术规范(1)

鄂尔多斯市双欣化学工业有限公司烟气连续排放监测系统技术规范鄂尔多斯市双欣化学工业有限公司安健环部目录l范围l.l 总则l。

2 工作范围2引用的规范和标准3技术要求3.1 一般要求3.2 设计要求3。

3 设备技术性能要求4 安装调试要求5 工程实施双方界限表(可调整)6 设备验收7 安全8 质保1 范围1.1总则1。

1。

1 本技术规范适用于鄂尔多斯市双欣化学工业有限公司(以下简称甲方)烟囱管道安装(以下简称乙方)生产的CEMS 烟气在线监测系统1.2 工作范围1。

2。

1 甲方的工作范围:(1)甲方负责搭建设备平台及站房等,并在设备房内安装空调,负责提供可满足设备正常运行的工作条件:提供并铺设电源(要求长期供电不中断)和至安装现场设备房及平台内.甲方提供到现场(站房及平台)压缩气源,气源要求(依照乙方产品技术需求)(2)甲方负责在要安装的烟囱或烟道上开孔并安装法兰(可参照乙方设备要求作相应调整)。

(3)甲方提供净化除尘、烟气的可行的相关参数,作为乙方的设备制造和安装的设计输入,甲方为所提供数据的真实性负责.1.2.2 乙方工作范围:(1)乙方负责按甲方提出的合理时间表在甲方的烟囱或烟道上安装由乙方设计制造的型烟气排放连续自动监测系统(按出厂标准配置或按设备清单)。

监测内容:SO2、O2、烟尘浓度及烟气温度、流速、静压,并把监测数据送至工控机,计算出烟气污染排放率、排放量,能显示和输出各种参数、报表(须满足《固定污染源排放烟气连续监测系统技术要求及检测方法》(HF/T76—2007)中报表格式要求)并保证数据准确上传至当地环保局。

(2)乙方负责对甲方有关技术人员进行使用现场培训,培训内容为:设备的原理、组成、日常操作和维护等。

(3)乙方在执行合同时,应以其专业知识和经验做好本项工作,并切实维护甲方的权益。

3 技术要求3.1 一般要求3.1。

1 烟气连续监测系统(简称CEMS)应能自动连续监测:SO2浓度、NO X 浓度、烟尘浓度和氧含量及其附带测量的有关烟气子参数:温/湿度、压力、流量。

烟气监测平台技术规范摘录

烟气监测平台技术规范摘录

烟气监测平台技术规范摘录据中华人民共与国国家标准《固定污染源排气中颗粒物测定与气态污染物采样方法》GB/T16157-1996、《固定污染源烟气排放连续监测技术规范(试行)》HJ/T75-2007及《固定污染源烟气排放连续监测系统技术要求及检测法(试行)》HJ/T76-2007相关条例及要求,特做以下方案:一、烟气检测平台技术标准:1、位于固定污染源排放控制设备的下游;2、不受环境光线与电磁辐射的影响;3、烟道振动幅度尽可能小;4、安装位置应避免烟气中水滴与水雾的干扰;5、安装位置不漏风;6、安装烟气 CEMS 的工作区域必须提供永久性的电源,以保障烟气 CEMS 的正常运行;7、采样或监测平台易于人员到达,有足够的空间,便于日常维护与比对监测。

当采样平台设置在离地面高度≥5 米的位置时,应有通往平台的Z 字梯/旋梯/升降梯;8、为室外的烟气CEMS 装置提供掩蔽所,以便在任何天气条件下不影响烟气 CEMS 的运行与不损害维修人员的健康,能够安全地进行维护。

安装在高空位置的烟气 CEMS 要采取措施防止发生雷击事故,做好接地,以保证人身安全与仪器的运行安全。

9、应优先选择在垂直管段与烟道负压区域。

10、测定位置应避开烟道弯头与断面急剧变化的部位。

对于颗粒物 CEMS, 应设置在距弯头、阀门、变径管下游方向不小于4 倍烟道直径,以及距上述部件上游方向不小于 2 倍烟道直径处; 对于气态污染物 CEMS,应设置在距弯头、阀门、变径管下游方向不小于2 倍烟道直径,以及距上述部件上游方向不小于0、5 倍烟道直径处。

对矩形烟道, 其当量直径D=2AB/(A+B), 式中 A、B 为边长。

当安装位置不能满足上述要求时, 应尽可能选择在气流稳定的断面,但安装位置前直管段的长度必须大于安装位置后直管段的长度。

在烟气CEMS 监测断面下游应预留参比方法采样孔,采样孔数目及采样平台等按GB/T16157 ? 固定污染源排气中颗粒物测定与气态污染物采样方法?要求确定, 以供参比方法测试使用。

生活垃圾焚烧发电项目烟气在线监测系统技术规范书

生活垃圾焚烧发电项目烟气在线监测系统技术规范书

汾阳市生活垃圾焚烧发电项目烟气在线监测系统(CEMS)技术规范书1.总则1.1、本技术规范书仅适用于汾阳市生活垃圾焚烧发电项目烟气排放连续监测系统(CEMS)设备及服务采购招标。

1.2、本技术规范书提出对汾阳生活垃圾焚烧发电厂烟气排放连续监测系(CEMS)设备的功能设计、设备安装、试验、调试、验收等方面的技术要求。

1.3、本技术规范书所提出的是最低限度的技术要求,并未对所有技术细节做出规定,也未具体引述有关标准和规范的条文,投标方应保证提供一套满足本技术规范书和现行工业标准的优质产品及其相应服务。

对国家有关安全、环保等强制性标准,必须满足其要求。

所有提供的设备应有三年CEMS装置安装中使用的成熟经验,不能使用试验性的组件及装置。

所提供的CEMS装置应已经获得中国国家技术监督局计量产品认可和国家环保总局的环保产品认定。

1.4、本技术规范书所使用的标准,如与投标方所执行的标准不一致时,按较高标准执行。

投标方在设备设计和制造中所涉及的各项规程,规范和标准必须遵循现行最新版本的标准。

1.5、如投标方对本技术规范书条文没有异议,则视同为投标方的系统与设备完全符合本规范书的要求;如果有异议,投标方应在技术偏差表中加以详细说明。

1.6、投标方应根据招标方提供的原始数据、技术要求和现场限定的条件,合理选择其供货范围内的设备、工艺方案和材料,保证其性能指标和系统安全可靠地运行,在此基础上应尽可能降低投资、运行经济。

1.7、在签订合同之后,按本技术规范书的要求,投标方应提出汾阳市生活垃圾焚烧发电厂烟气排放在线监测系统(CEMS)的设计、制造、检验/试验、装配、安装、调试、试运、验收、试验、运行和维护等标准清单给招标方,由招标方确认。

所有文件、图纸及通讯,均应使用中文。

1.8、若本技术规范书前后有不一致的地方,应以有利于设备安全运行、工程质量为原则,由招标方确认。

1.9、设备采用的专利、商标涉及到的全部费用均被认为已包含在设备报价中,投标方应保证招标方不承担有关设备专利、商标的一切责任。

固定污染源烟气排放连续监测技术规范

固定污染源烟气排放连续监测技术规范

固定污染源烟气排放连续监测技术规范6.2.5固定污染源烟气排放连续监测技术规范(试行) HJ/T 75—2007代替HJ/T 75-2001 2007-07-12 发布 2007-08-01 实施国家环境保护总局发布目次前言...................................................................... .I 1 适用范围.................................................................. .1 2 规范性引用文件............................................................ 1 3术语和定义 (1)4 固定污染源烟气CEMS 的组成..................................................3 5 固定污染源烟气CEMS 技术性能要求......................................... 6 固定污染源烟气CEMS 安装位置要求 7 固定污染源烟气CEMS 技术验收................................................6 8 固定污染源烟气CEMS 日常运行管理要求...................................... 10 9 固定污染源烟气CEMS 日常运行质量保证.. (10)10 固定污染源烟气CEMS 数据审核和处理........................................13 11 数据记录与报表...........................................................14 附录A(规范性附录) .........................................................15 附录B(资料性附录) ..........................................................26 附录C(资料性附录) .......................................................... 28 附录D (规范性附录) ................................................................ .........33 前言为贯彻《中华人民共和国大气污染防治法》,执行国家、地方大气污染物排放标准,实施大气固定污染源排放污染物总量控制,提高固定污染源烟气排放连续监测水平,特制定本标准。

烟气在线监测系统CEMS技术规范与监督检查要点

烟气在线监测系统CEMS技术规范与监督检查要点

烟气在线监测系统CEMS技术规范与监督检查要点烟气在线监测系统(CEMS)是一种通过在线监测烟气排放浓度和流量,实时监测和控制工业排气污染物排放的系统。

CEMS技术规范和监督检查要点是确保烟气在线监测系统的性能和可靠性,下面将详细介绍CEMS技术规范和监督检查要点。

CEMS技术规范要点:1.仪器设备选择:选择符合国家相关标准和要求的在线监测仪器设备,确保其准确度、精度和可靠性。

2.标定方法:采用正规的标定方法对监测仪器进行定期标定,包括零点、满量程和中间点标定。

3.数据采集和处理:确保监测仪器能够实时采集烟气浓度和流量数据,并进行实时处理和记录。

4.数据传输和接收:确保监测仪器能够将采集到的数据通过稳定可靠的方式传输给相关部门和监管机构。

5.报警和故障处理:监测仪器应具备报警和故障处理功能,能够及时发出警报并记录故障情况。

6.维护和保养:定期对监测仪器进行维护和保养,包括清洁、定期更换传感器和维修等。

7.环境适应性:监测仪器应能够适应不同温度、湿度和气压等环境条件,并保证其正常工作。

CEMS监督检查要点:1.仪器设备检查:检查烟气在线监测系统的设备是否符合规范要求,包括仪器型号、参数设置和标定记录等。

2.数据准确性检查:对烟气浓度和流量数据进行抽样分析和比对,确保数据的准确性和一致性。

3.报警和故障记录检查:检查烟气在线监测系统的报警和故障记录,包括报警时间、报警原因和处理情况等。

4.数据传输和接收检查:检查监测仪器的数据传输和接收情况,包括数据传输方式、传输频率和数据接收情况等。

5.校准和标定记录检查:检查监测仪器的校准和标定记录,包括校准时间、校准方法和结果等。

6.维护和保养记录检查:检查监测仪器的维护和保养记录,包括维护时间、维护内容和结果等。

7.环境适应性检查:检查烟气在线监测系统在不同环境条件下的工作情况,包括温度、湿度和气压等。

以上是CEMS技术规范和监督检查的要点,通过严格遵守这些规范和检查要点,可以确保烟气在线监测系统的正常工作和有效使用,提高工业排气污染物的监测和管理水平,保护环境和人民健康。

烟气连续监测系统CEMS规范书

烟气连续监测系统CEMS规范书

巴彦淖尔紫金有色金属有限公司余热余压综合节能技术改造项目烟气连续监测系统(CEMS)技术规范书2011年 10月目录1总则2工程概况3系统描述4规范和标准5设备技术要求6设备规范7设计范围8供货范围9备品备件及专用工具10交货进度11工程技术服务和设计联络12质量保证和检验、性能验收13铭牌、包装、运输和贮存14技术资料和交付进度15售后支持1 总则1.1 本规范书适用于巴彦淖尔紫金有色金属有限公司余热余压综合节能技术改造项目烟气连续监测系统,它提出了对投标方工程经验的要求及烟气连续监测系统的功能设计、结构、性能、安装和试验等方面的技术要求;同时对项目的实施提出了投标方和招标方的工作分工。

1.2 本规范书提出的是最低限度的技术要求,并未对一切技术细节做出规定,也未充分引述有关标准和规范的条文,投标方应提供符合本规范书和所列标准要求的优质产品及其相应的服务,同时必须满足国家有关安全、环保等强制性标准,该产品还应满足我国工业标准的要求。

1.3如未对本技术规范书提出偏差,招标方将认为投标方提供的设备符合技术规范书和标准的要求。

偏差(无论多少)都必须清楚地表示在投标文件中的“差异表”中。

1.4投标方在设备设计和制造中所涉及的各项规程、规范和标准必须遵循现行最新版本的中国国家标准。

投标方应提供所使用的标准。

本技术规范所使用的标准如与投标方所执行的标准发生矛盾时,按高标准执行。

1.5投标方必须确保供货的完整性和满足用户安装、使用安全可靠,投标方有责任对规范书技术条款提出补充。

若在安装运行中发现缺项或不能满足规定的技术要求时,由投标方负责免费补全。

1.6设备采用的专利涉及到的全部费用均被认为已包含在设备报价中,投标方应保证招标方不承担有关设备专利的一切责任。

1.9投标方提供的设备应是成熟可靠、技术先进,有2年以上成熟运行经验的产品。

投标方投标时提供业绩表和用户反馈意见。

1.10规范书执行的标准《燃煤电厂烟气排放连续监测系统订货技术条件》(DL/T 960-2005)《固定污染源烟气排放连续监测技术规范》(HJ/T75-2007)《固定污染源排放烟气连续监测系统技术要求及检测方法》(HJ/T76-2007)《固定污染源排气中颗粒物测定与气态污染物采样方法》(GB/T16157-1996)《火电厂环境监测技术规范》(DL/T 414-2004)《火电厂大气污染物排放标准》(GB 13223-2003)《环境空气质量标准》(GB 3095-1996)《分析仪器通用技术条件》(GB9174)《工业气体分析器——技术条件》(JB/T6874)《工业气体分析器——试验方法》(JB/T8279-1999)《工业自动化仪表绝缘电阻、绝缘强度技术要求和试验方法》(GB/T15479-1995)《烟气采样器技术条件》(HJ/T47-1999)《聚四氟乙烯管材》(QB/T3624-1999)《有关量、单位和符号的一般原则》(GB3101-86)《电站电气部分集中控制装置通用技术条件》(GB11920-89)《测量仪表装置设计技术规程》(SDJ9-87)《工业控制设备及系统的端子板》(NEMA-ICS4)《工业控制装置及系统的外壳》(NEMA-ICS6)《交流电气装置的接地设计规范》(DB-50065)《防雷保护设计规范》(IEC801-5)《电磁兼容标准》(IEC61000)《电力建设施工及验收技术规范热工仪表及控制装置篇》(SDJ279-90)2 工程概况2.1 厂址位置及建设规模巴彦淖尔紫金有色金属有限公司余热余压综合节能技术改造项目投资方为巴彦淖尔紫金有色金属有限公司,厂址位于乌拉特后旗旗府所在地巴音宝力格镇。

烟气在线监测系统技术要求

烟气在线监测系统技术要求

烟气在线监测系统技术要求1、总则1.1本技术协议适用于污染源烟气在线监测系统,提出了该系统的功能设计、结构、性能、安装、调试和售后服务等方面的技术要求。

1.2本技术协议提出的是烟气在线监测系统的技术要求,并对技术细节作出规定,乙方提供符合本技术协议的优质产品,该产品满足相关工业标准的要求。

2、工程概况2.1在污染源总排放口及脱硫塔入口的#1、#2炉烟道上安装烟气在线监测装置。

根据污染物排放总量控制的要求,烟气在线监测系统安装于企业污染源的烟气处理装置入口及总排放口,对主要污染因子实施现场监测,具有数据分析、统计、管理、监测项目超标报警等功能,并建立各自的污染物排放记录数据库,可长期保存监测数据。

监测项目为:烟尘、二氧化硫(SO2)、氮氧化物(NOx)、温度、压力、烟气流速(流量)和含氧量。

2.2在线监测装置所需配套的板房和空调设备。

2.3设备概况2.3.1设备名称:污染源烟气在线监测系统(简称CEMS)。

2.3.2测量方法:2.3.2.1 SO2、NOx监测:直接抽取红外法、非分散红外线吸收法光透过式。

2.3.2.2 烟尘监测:激光透射法。

2.3.2.3 含氧量:磁风法。

2.3.3 安装位置:烟囱24米高处、脱硫塔#1炉及#2炉入口烟道上。

2.3.4 监测污染物种类:烟尘、SO2、NOx、O2含量。

2.3.5 监测烟气排放参数组成:烟气温度、流速、压力。

2.3.6 输出单位:国际标准单位制单位。

3、技术要求3.1设计依据乙方遵循的主要现行标准及相关法规、文件:3.1.1《火电厂烟气排放连续监测技术方案》(HJ/T75-2001)3.1.2《固定污染源排放烟气连续监测系统技术要求及检测方法》(HJ/T76-2001)3.1.3国家环境保护总局《空气和废气监测分析方法》(第四版);3.1.4《固定污染源排气中颗粒物测定与气态污染物采样方法》(GB/T16157-1996)3.1.5《烟气采样器技术条件》(HJ/T47-1999)3.1.6《烟尘采样器技术条件》(HJ/T48-1999)3.1.7所有电气设备应按国家有关标准进行设计、制造、安装、调试。

烟气在线监测运维规范

烟气在线监测运维规范

为了保障烟气在线监测系统的稳定运行,规范操作流程,提高数据准确性,我们总结了以下运维规范。

一、设备安装与验收
1.安装位置:选择烟气排放口附近,避开烟尘浓度过高或过低的位置,确保监测
数据的代表性。

2.设备布局:合理布置设备,避免相互干扰,保持安全距离。

3.验收标准:设备安装完毕后,按照合同和技术规范进行验收,确保设备符合要
求。

二、操作规程
1.操作人员要求:具备相关技能和资质,经过培训后才能操作设备。

2.操作流程:按照规定流程进行操作,避免误操作。

3.注意事项:操作时注意安全,避免发生意外。

三、维护保养
1.日常保养:每天进行巡检,发现异常及时处理。

2.定期保养:每季度、每年进行定期保养,确保设备正常运行。

3.维修更换:发现故障及时维修或更换部件,不得拖延。

四、数据管理
1.数据记录:实时记录监测数据,确保数据完整准确。

2.数据审核:对数据进行审核,发现异常及时处理。

3.数据存储:按照规定存储数据,确保数据可追溯。

五、安全环保
1.安全防护:设备应配备防雷、防火等安全设施。

2.环保要求:设备应符合环保要求,避免对环境造成污染。

以上是我们总结的烟气在线监测运维规范,希望能对您有所帮助。

在实际操作中,应根据具体情况进行调整和完善。

固定烟气自动在线监测设备验收技术规范BD13 1643.2-2012

固定烟气自动在线监测设备验收技术规范BD13 1643.2-2012
物排放速率等参数设置及计算是否正确。 5.3.8 比对监测结果评价
烟气温度、烟气流速、氧量和污染物实测浓度(如:颗粒物、二氧化硫、氮氧化物等)需满足HJ/T 75-2007中7.4条规定的技术指标要求。 5.3.9 比对监测质量保证 5.3.9.1 比对监测质量保证应依据 HJ/T 373-2007 中第 5 章规定执行。
设备运转率=
实际运行小时数 企业排放小时数
×100%
………………………………(1)
式中: 实际运行小时数——自动监测设备实际正常运行的小时数; 企业排放小时数——被测的排放源排放污染物的实际小时数。
实际传输数据数 数据传输率= 设备测量数据数 ×100% ………………………………(2)
式中: 实际传输数据数——设备实际上传的1小时数据个数; 设备测量数据数——设备实际测量的1小时数据个数。
5.3.10.2 验收监测报告格式(见附录 B)
5.4 联网验收
依据HJ/T 75-2007中第7章规定。
5.5 相关制度和档案验收
5.5.1 相关制度
5.5.1.1 岗位责任管理制度:
a) 排污单位的责任; b) 运行单位的责任; c) 设备供应商或设备制造商的责任; d) 管理人员的岗位责任; e) 运行维护人员的岗位责任; f) 事故报告及应急制度; g) 设备更新(更换)程序和制度; h) 设备档案建立和存档管理制度; i) 设备日常运行自查制度。
I
DB13/T 1643.2—2012
前言
本标准按照GB/T 1.1—2009给出的规则起草。 DB13/T 1643《固定污染源烟气连续自动监测系统》分为三个部分: ——第1部分:安装技术规范; ——第2部分:验收技术规范; ——第3部分:运行技术规范。 本部分为DB13/T 1643的第2部分。 为规范河北省固定污染源烟气连续自动监测系统的验收,保证烟气连续自动监测系统满足环境管理 需要,特制定本标准。 本标准由河北省环境保护厅提出。 本标准由河北省环境保护厅负责解释。 本标准主要起草单位:河北省环境监测中心站、河北先河环保科技股份有限公司。 本标准主要起草人:闫新兴、宋文波、张春雷、武桂桃、刘晓强、王辉、范朝、靳秀英、邓静秋、 吉元勋、王占兵、尹菘、张同刚。 本标准为首次发布,自2012年12月15日实施。

烟气在线监测系统技术规范

烟气在线监测系统技术规范
f.同样由[↑],[↓],[→]键设定系统[CH008]、[CH009],输入检查成绩书中演算常数A,B,按[ENT]键;
g.同样由[↑],[↓],[→]键设定系统[CH029],输入检查成绩书中的线性值LIN,按[ENT]键;
h.切断电源。
i.由于分析仪没有连接传感器,设定过程中会显示错误码[E-09],忽略它,继续进行上述的设定。
d)为了保证更高的测量精度,可根据使用情况,定期进行手动2点浓度气体校准(零/量程);
e)推荐使用以下浓度的标准气体(N2为稀释气)
8——零气体:N2气体(0.00%O2)
9——量程气体:洁净空气(20.6%O2)
11.1.5.2.校准操作
a)按[M]键直到%O2灯亮,校准必须在O2测量状态下进行;
4——零(ZERO):0ppm(N2气体)
5——中间(MID):推荐10~20%量程的NO气体
6——量程(SPAN):推荐50%量程左右的NO气体
7——高(HIGH):推荐80~90%量程的NO气体
输入校准气体浓度操作:
a)按住[CAL/SET]键3秒以上,切换到程序项设定状态;
b)通过[↑],[↓],[→]键,将下表中的水分补偿气体校准浓度值输入到相应的程序项中,按[ENT]键;具体浓度见表126。
b)供给零校准气体,待显示器浓度显示稳定后,按[CAL/SET]键,进入到零气体校准状态,ZERO灯亮,按[ENT]键,气体校准结束;
c)供给3种校准气体中的1种,待显示器浓度显示稳定后,按[CAL/SET]键,进入到中间或量程或高气体校准状态,对应的显示灯亮,确认校准气体浓度正确,按[ENT]键,气体校准结束。
SPAN
高(HIGH)
按四次[CAL/SET]

固定污染源烟气排放连续监测技术规范

固定污染源烟气排放连续监测技术规范

固定污染源烟气排放连续监测技术规范篇一:烟气在线连续监测技术要求SCS-900烟气排放连续监测系统(CEMS)买方名称:卖方名称:北京雪迪龙科技股份项目名称:签订日期:技术协议烟气排放连续监测系统技术协议买方:(需方)卖方:北京雪迪龙科技股份(供方)买、卖双方就项目采购SCS-900烟气排放连续监测系统项目的技术内容经双方平等协商,达成如下协议。

第一条、序言1、本技术协议适用于(买方名称)的烟气排放连续监测系统,满足该系统的功能设计、结构、性能、安装和试验等方面的技术要求。

2、卖方提供的产品符合我国工业产品标准的要求。

3、参照执行的有关标准: 3.1 3.2 3.3 3.4 4、《固定污染源烟气排放连续监测技术规范》(HJ/T 75-2007)《固定污染源排放烟气连续监测系统技术要求及检测方法》(HJ/T 76—2007)《火电厂大气污染物排放标准》(GB 13223-2011)《固定污染源排气中颗粒物测定与气态污染物采样方法》(GB/T 16157-1996)本技术协议为商务合同不可分割的部分,与商务合同具有同等效力。

第二条、系统组成SCS-900型烟气排放连续监测系统由颗粒物CEMS、气态污染物CEMS、烟气参数测定子系统、数据采集与分析子系统组成。

通过直接采样分析和抽取采样方式,测定烟气中污染物浓度,同时测定烟气温度、烟气压力、烟气流速、烟气含氧量,排放量;显示各监测参数的报表。

1、烟尘监测MODEL 2030烟尘测定仪;测定烟尘含量。

包括: 1.1、测量探头 1.2、反吹系统 1.3、信号输出:4-20mA 2、气态污染物监测2.1、ULTRAMAT23气体分析仪,具有自动校准功能。

自动校准时间及周期根据现场情况确定。

2.2、取样探头,具有自加热及温控功能。

2.3、温控伴热取样管线,取样管材质为聚四氟乙稀。

2.4、预处理系统包括:制冷器、排水泵、防腐取样泵、精密过滤器、电磁阀等。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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据中华人民共和国国家标准《固定污染源排气中颗粒物测定与气态污
染物采样方法》GB/T16157-1996《固定污染源烟气排放连续监测技术规范(试行)》HJ/T75-2007 及《固定污染源烟气排放连续监测系统技术要求及检测法(试行)》HJ/T76-2007 相关条例及要求,特做以下方案:一、烟气检测平台技术标准:1、位于固定污染源排放控制设备的下游;2、不受环境光线和电磁辐射的影响;3、烟道振动幅度尽可能小;4、安装位置应避免烟气中水滴和水雾的干扰;5、安装位置不漏风;6、安装烟气CEMS的工作区域必须提供永久性的电源,以保障烟气CEMS的正常运行;7、采样或监测平台易于人员到达,有足够的空间,便于日常维护和比对监测。

当采样平台设置在离地面高度》5米的位置时,应有通往平台的Z字梯/旋梯/升降梯;&为室外的烟气CEMS装置提供掩蔽所,以便在任何天气条件下不影响烟气CEMS的运行和不损害维修人员的健康,能够安全地进行维护。

安装在高空位置的烟气CEMS 要采取措施防止发生雷击事故,做好接地,以保证人身安全和仪器的运行安全。

9、应优先选择在垂直管段和烟道负压区域。

10、测定位置应避开烟道弯头和断面急剧变化的部位。

对于颗粒物CEMS,应设置在距弯头、阀门、变径管下游方向不小于 4 倍烟道直径,以及距上述部件上游方向不小于 2 倍烟道直径处;对于气态污染物CEMS应设置在距弯头、阀门、变径
管下游方向不小于 2 倍烟道直径,以及距上述部件上游方向不小于0.5 倍烟道直径处。

对矩形烟道,其当量直径D=2AB/(A+B),式中A、 B 为边长。

当安装位置不能满足上述要求时,应尽可能选择在气流稳定的
断面,但安装位置前直管段的长度必须大于安装位置后直管段的长度。

在烟气CEMS监测断面下游应预留参比方法采样孔,采样孔数目及采样平台等按GB/T16157 ?固定污染源排气中颗粒物测定与气态污染物采样方法?要求确定,以供参比方法测试使用。

在互不影响测量的前提下,应尽可能靠近。

11、为了便于颗粒物和流速参比方法的校验和比对监测,烟气CEMS不宜安装在烟道内烟气流速小于5m/s的位置。

13、火电厂湿法脱硫装置后未安装烟气GGH(气- 气换热器)的烟道内,由于水份的干扰,颗粒物CEMS无法准确测定其浓度,颗粒物CEMS可安装在脱硫装置前的管段中。

二、烟气检测平台位置符合国家《固定污染源烟气排放连续监测技术规范(试行)》HJ/T75-2007标准相关规定。

平台爬梯选用旋转爬梯或Z
字型爬梯,爬梯的宽度范围为不小于900mm爬梯与水平面夹角角度不得大于45°。

二、取样孔1、采样孔内径不小于80mm采样孔伸出烟道壁外不锈钢管长不大于50mm不使用时应用盖板、管堵或管道帽封闭。

2、点测量CEMS的测量点位应符合下列条件之一: 2.1颗粒物CEMS的测量点位离烟道壁的距离不小于烟道直径的30%,气
态污染物CEMS氧气CMS以及流速CMS的测量点位离烟道壁距离不小于1米;2.2位于或接近烟道断面的矩心区。

3、线测量CEMS 的测量点位应符合下列条件之一:3.1颗粒物CEMS的测量点位所在区域离烟道壁的距离不小于烟道直径的30%,气态污染物CEMS氧气CMS以及流速CMS的测量点位离烟道壁距离不小于1米;3.2 中心位于或接近烟道断面的矩心区;3.3测量线长度大于或等于烟道
断面直径或矩形烟道的边长。

三、采样平台1为便于CEMS勺维护、运行和标准分析方法取样比对,需设置永久、安全、便于采样、测试的操作平台。

操作平台宽度(平台外侧至烟囱/烟道的距离)与长度应能保证标准分析方法采样枪正常方便操作。

操作平台与地面之间应
易安全通行,当设置之字形楼梯、分段爬梯时,爬梯宽度应不小于0.9米。

采样平台为检测人员工作而设置,应有足够的工作面积使工作人员安全、方便的操作。

平台面积不应小于 4.5 m2,并应设置不低
于1.2米的护栏,和100mm勺挡脚板,平台设计宽大于1.5米,长3 米弧形设计安装,便于现场操作,符合标准相关要求。

2、取样设备
上部应装设防雨罩,避免恶劣天气对检测设备造成损坏。

3、监测平
台上安装220v三相电源插座4个,便于现场检测设备电源需求。

4. 人工取样平台底部脚踏部分要防滑、防坠物、不能存在积水结冰。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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