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热爱生命》读书笔记(精选多篇)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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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热爱生命》读书笔记(精选多篇)

第一篇:《热爱生命》读书笔记700字课堂上,学习了《热爱生命》这篇文章,老师声情并茂的朗读,让我感想颇多。故事是这样的:一个五年级的男孩,他很不听话,让怙恃和老师操碎了心。他费钱大手大脚的,把老师的话当做耳旁风。每次测验都名落孙山。五年级结业的暑假,他和同学们出去玩的时间晕倒在地,送到医院,被查出胆囊癌,医生说做完手术最多也只能活一年了。在这年轻的生命仅剩的末了一年里,他顿悟了。手术后他读了一个月的书,剩下的十一个月,他走访了全部亲戚。在一场大雨后,他病发了,经医院抢救无效而殒命。在父母摒挡他遗物的时间,发明了一封遗书,上面写着:我非常热爱生命,非常感谢怙恃。在病魔打击他时才顿悟,了解到要热爱生命,要是在他身体健康的时候就懂得:“黑发不知好学早,白首方悔念书迟。”这个原理的话,他的生命是不是就会更加精彩呢?记得在我三年级的时间,我每天回家总嫌作业多,不乐意完成,每到双休日或长假总是把作业一拖再拖,放到末了做。一个星期六,我又嫌作业太多了,放手扔开作业本,偷偷溜出家门去邻人姐姐家玩。这个姐姐已经上初中了。刚走进姐姐家,我说道:“姐姐,今天天气这么好,就跟我出去玩吧!”姐姐趴在课桌上写回家作业,头也不抬地指了指在书桌

左侧的3本厚厚的书,又指了指在右侧的2张大试卷,还有正在写的抄书作业,说:“我还有很多作业呢!本日必须完成,

我不想拖到来日诰日。”一看姐姐的作业量远远的凌驾了我,相比下,姐姐的作业像一个大雪球,而我的作业像一粒小雪花。

但她却能脚踏实地地完成作业,而我却总是怨天恨地。我红着脸默默退出了姐姐的房间,轻轻地关上门。读了《热爱生命》让我感慨万千,当我嫌作业多不乐意写的时间,当我体育锻炼嫌累不想对峙的时间,当我练舞练得腰酸腿疼想放弃的时间,我都会想起文中的男孩,想起他是在生命的尽头时才明白爱惜生命,珍惜拥有的每一天!而我一定要把自己的每一天当作生命的末了一天一样爱惜。

第二篇:读书笔记--热爱生命读书笔记

《热爱生命》

要写篇读书笔记,我选择了《热爱生命》,由于它还不算太长。蒋子龙在提到这篇小说时说:“有一天接到一个朋侪病重的消息,赶到医院去看望,他躺在床上,吃力地说这他最想说的几句话:原知身后万事空,人为什么还要活着?为什么还要受许多罪?回答病人的题目是很困难的,回答一个高智商的病人提出的问题就更难了??”这个关于“热爱生命”的故事就从“to

be

or

not

to

b e”的题目谈起的。一切,做算剩下了这一点——他们经历了生活和动乱;能做到如许也便是胜利,尽管他们输掉了打赌的资本。这首诗将我再次引入了杰克?伦敦的世界——一片迷茫的大地,一个没有人的气味的空间。“淘金潮”中的阿拉斯加,两个被寒潮牢牢追赶的淘金者,没有子弹的来复枪,两袋金子和一群狼——这便是舞台上的全部。淘金者试图抓住维

系他们与人类社会的末了一丝生气希望,逃离渺无人烟的北美寒温带森林,躲避大自然无情的“追杀”。此时此地,“优胜劣汰的自然竞争法则”是唯一的执法,他们必须凭借自己的力量在冰封之前回到来时的口岸。

“他”在渡水时扭伤了脚踝,“他”的伙伴毫不犹豫地抛弃了“他”——这个小小的“两人社会”在刹时便分崩离析了,人类社会的一切律法、伦理、道德都被抛进了北冰洋砭骨的寒流。现在,“他”不得不作为一个生命个体来面临大自然的挑衅。“工具”——这是他唯一的上风,也是人类社会给他的末了的奉送。这个北美丛林中的鲁宾逊,紧紧抓住来复枪、白铁罐子、火柴、毛毯,这便是生的盼望。与充满了非理性因素的人类社会相比,天然显然要冷漠得多,它要求的是公平——绝对公正的比力。在大自然的步步进逼下,他不得不频频作出妥协,鹿皮袋里的金子扔了一半,再扔了四分之一,最后全部抛弃(此时他连一个淘金者的身份也放弃了)。来复枪、白铁罐先后不翼而飞,毛毯也撕完了,火柴丢了三分之二(可他连生火的力气也没了)。当他身上的外套被一层层的撕去之后,他才发现自己只是一个直立行走的四足兽罢了。如果他最终的结局像他的同伴一样被群狼撕成碎片,那么评论家们显然会将杰克?伦敦定位在一个悲观主义的作家(或者是世界观过于消极)——正如他们对于《老人与海》的评价。可是杰克?伦敦更愿

意将自己定位在“残忍”之上。他让人降格到了动物的层面,凭借着本能与大自然比力一番。为了公正起见,杰克?伦敦给

这个奄奄一息的淘金者选了个很合适的对手——一匹狼,一匹岌岌可危的病狼。请留意一下对于这匹狼的描绘:那双尖耳朵并不像别的狼那样竖得笔挺;它的眼睛昏昏的,满布血丝;脑袋好象无力地、苦恼地耷拉着。这个畜牲不断地在太阳光里眨

眼。它好象有病。合法他瞧着它的时间,它又发出了吸鼻子和咳嗽的声音。这样的一匹狼我未曾在任何小说中读到,也不可能在齐秦的歌声中听到。它是猎手,也是猎物,是生命,也是弱者,是被群体扬弃的孤儿,也是一团渴望生存的火焰。

接着是一场势均力敌的拉锯战:人和狼,吃掉对方是它们唯一的生气希望,于是它们不得不选择了等候,等待对方力竭倒地的那一刻。饥饿、寒冷、疲倦、伤痛都已融化在这“慢性自杀”般的等待之中——当痛苦不成其为痛楚之时,这才是真正的痛楚。让我们再来看看这场较量的决胜时刻:(他)觉得有条舌头在顺着他的一只手舐去。他静静地等着。狼牙轻轻地扣在他的手上;扣紧了;狼正在尽最后一点力量咬进它等了(请你关注)好久的工具内里。可是这个人也等了好久,那只给咬破的手也捉住了狼的牙床。于是,慢慢地,就在狼无力地挣扎着,他的手无力地掐着的时间,他的另一只手已经逐步地摸过来,一下子把狼捉住。这场神圣的杀戮像电影的慢镜头在我们面前目今一帧一帧地跳动,唱诗班如天籁的歌声敲打着我们的耳鼓,直到“一小股暖和的液体慢慢地流进他的喉咙”,一种血液的赤色添补了整个画面。终于,我们欣赏到了生命原来的颜色。很喜欢杰克?伦敦粗放的笔锋,更欣赏他对付生命的虔敬。生命的存在要高于存在的生命,这就是他所要报告我们的。半个世纪之后,一个叫萨特的人也说了雷同的话,而且被更多的人所认同。在很长一段时间里,“热爱生命”已成为了一个时髦的标语,人们在这个口号下努力追寻着各自生命的意义,并将这种意义外化为各种各样的物质享受和精力体验。人成为了这种“意义”的承载,而社会便成为“意义”的代价评判。杰克?伦敦似乎想让人们看清本身的本来面目,他不留情面地撕去了社会披在人们身上的层层伪装,引导人们从动物的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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