物流管理规定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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物流管理规定
为规范公司产品发货,理顺发货流程,提高工作效率,确保销售货物到货的安全性、及时性,更好地为客户服务,特制定本规定。
一、执行范围
货物,凡经销售部门签订货物销售合同,购买方已按合同要求履行了相应条款,并且该批货物已经完成仓库入库流程,符合装运条件。
二、部门职责划分
供应部:主管合作物流运输单位的管理,负责物流运输车辆进厂、装货、运输和到货的全过程协调工作。
销售部:负责与仓库办对接货物的库存情况,并向供应部提供符合发货条件的货物名称、数量及运输要求。
仓库办:负责根据销售发货订单落实库存情况,并协调综合服务队对运输车辆装货。
财务部:负责审核销售货物明细、仓库出库明细和供应部发货明细。
综合服务队:根据仓库办要求,合理配装货物。
三、发运流程
1、销售部内勤根据销售合同约定,负责与生产部门确认订单的完成情况。同时,与仓库办对接货物是否符合发运条件。
2、对符合发运条件的,销售部内勤提前一天向供应部下达次日发货明细,包括:货物品类、数量、规格、收货地点等信息。
3、供应部接到发运计划后,及时联系物流运输公司协调车辆,并于次日上午向销售部内勤回复车辆落实情况。
4、符合装运条件的运输车辆,在装运前,先到销售部领提货单和出门证。然后,进厂对接仓库办进行货物装运。
5、仓库办收到提货单,协同综合服务队按要求装货,并据实在提货单上注明实装数量。
6、运输车辆装货后,带出门证交公司门卫后出厂。到货后,由收货单位确认数量及货物安全性后,在提货单上签字盖章,运输车辆返程后将提货单交销售部。
四、相关要求
1、各单位要明确职责,相互配合,在职责范围内采用最佳的解决方案,尽职尽责做好工作。
2、各单位职员要顾全大局,协同配合,协调做好责任范围内的各项工作。
3、加强业务知识的提升,熟悉产品,提高工作技能,提高运输发货服务质量,增强客户对公司品牌的认知。