留观室管理条例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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留观室制度及流程

留观室制度及流程

留观室制度及流程留观室制度及流程I. 留观室概述留观室是指公安机关、法院、检察院、国家安全机关等部门用于暂时拘留、羁押和审讯被依法羁押的嫌疑犯、被告人、犯罪嫌疑人以及其他需要留置的人员的场所。

留观室的管理与运行需要按照像关法律法规和规章制度的要求严格执行,确保拘留羁押的合法、公正、规范和安全。

II. 留观室管理制度1. 留观室人员管理(1)安排专人管理留观室,负责监管被羁押人员、维护留观室安全。

(2)留观室管理人员应具备相关法律法规、执法权力和技能知识,并接受过专业培训。

(3)留观室管理人员需要维持良好的品格和形象,不能与被羁押人员发生非职务性接触。

2. 留观室安全管理(1)留观室内应装设视频监控设施,确保每一个角落都被监控到。

(2)禁止在留观室内存放易燃、易爆、易腐、易污染等物品。

(3)禁止留观室内被羁押人员吸烟,以防止发生火灾。

(4)留观室内应检查所有进入和离开的人员携带的物品,防止违禁物品被带入留观室。

3. 留观室卫生管理(1)留观室内应保持清洁卫生,并定期消毒。

(2)禁止留观室内被羁押人员在地面上、墙壁上随意涂画或者刻字。

(3)留观室内提供足够的饮用水和洗手间,保证被羁押人员的基本生活需求。

4. 留观室人身安全管理(1)严格执行留观室开门关门时间和检查制度,确保被羁押人员的人身安全。

(2)被羁押人员必须按照规定穿戴衣服,在留观室内不能赤裸着身体。

(3)禁止留观室管理人员对被羁押人员进行殴打、侮辱、刁难或者变相的骚扰。

III. 留观室流程1. 处理入留观室的人员(1)被羁押人员进入留观室需经过身份核对、随身物品检查等程序。

(2)留观室管理人员应当说明被羁押人员的权利和义务,告知被羁押人员的行为规范。

(3)被羁押人员必须按照留观室规定进行住宿和生活,不得随意散步或者打搅其他被羁押人员。

2. 处理留观期间的人员(1)留观期间,被羁押人员需按照留观室管理人员的要求完成日常生活和劳动。

(2)留观期间被羁押人员受到疾病、意外等突发事件的影响,留观室管理人员应当及时处理或者转送医院治疗。

病房长期留观管理制度

病房长期留观管理制度

病房长期留观管理制度第一章总则第一条【目的】为规范医院的长期留观管理工作,确保患者得到高质量的医疗服务,提高病房管理的效率和质量,订立本制度。

第二条【适用范围】本制度适用于医院内全部进行长期留观的病房,包含但不限于普通病房、重症监护病房等。

第三条【定义】长期留观是指患者因病情需要连续留院察看治疗的情况,通常连续时间超出48小时。

第二章人员管理第四条【责任人员】每个病房设立一名特地负责病房留观管理的责任人员,由病房主任或科室主任任命。

责任人员承当病房留观管理的组织、协调和监督工作,并负责与其他科室之间的沟通协调。

第五条【值班护士】病房设立特地负责留观患者的值班护士,确保患者的生活起居和医疗护理得到及时有效的保障。

第六条【人员要求】责任人员和值班护士必需具备相应的专业知识和操作技能,熟识长期留观患者的护理要求,并定期参加相关培训。

第三章病房环境第七条【病房空间】病房的空间布局应合理,保证留观患者的隐私和舒适性。

每个床位应具备充分的空间,保证患者起居和护理的便利性。

第八条【卫生管理】病房应定期进行清洁消毒,保持室内环境的卫生和干净。

定期更换床单、被套等贴身物品,保证留观患者的舒适。

第九条【设备设施】病房应配备必需的医疗设备和护理设施,如监护仪、呼吸机、输液泵等,保障留观患者的医疗需求。

第四章留观管理第十条【留观评估】患者进入留观病房后,需进行综合评估,包含生命体征、病情察看和医疗护理需求等。

责任人员和值班护士要及时记录并报告医生。

第十一条【医疗监测】留观患者的生命体征、病情察看和医疗护理需求应进行定期监测,及时记录并上报医生,以便调整治疗方案。

第十二条【护理服务】责任人员和值班护士要确保存观患者得到全面、个体化的护理服务,包含但不限于定期翻身、监测水分摄入和排尿情况、防止并发症等。

第十三条【医患沟通】责任人员和值班护士要与留观患者及其家属进行充分的沟通,解答疑问,供应必需的情绪支持和心理疏导。

第五章隐私和安全第十四条【隐私保护】病房内的患者隐私应得到保护,医务人员应注意保密,不得随便泄露患者的个人信息和病情资料。

幼儿园留观室制度

幼儿园留观室制度

幼儿园留观室制度一、目的为了加强幼儿园传染病防控工作,确保师生员工的健康安全,提高幼儿园对突发传染病的应急处理能力,根据《中华人民共和国传染病防治法》、《突发公共卫生事件应急条例》等法律法规,结合幼儿园实际情况,特制定本制度。

二、适用范围本制度适用于幼儿园内设立的留观室,包括疑似病例、确诊病例、密切接触者等在留观期间的观察、隔离、治疗、转诊等各项管理活动。

三、留观室设置与管理1.留观室应设置在幼儿园内相对独立、通风良好、便于隔离的区域。

2.留观室应配备必要的医疗设备和物资,包括体温计、口罩、消毒液、急救药品等。

3.留观室应配备专门的工作人员,负责留观室的日常管理、消毒、记录等工作。

4.留观室应实行封闭管理,非工作人员不得随意进入。

5.留观室内应保持清洁、通风,定期进行消毒。

6.留观室内应配备儿童玩具、图书等娱乐用品,以缓解留观儿童的情绪。

7.留观室内应张贴相关的规章制度和流程图,方便工作人员和留观人员了解相关规定。

四、留观流程1.疑似病例:发现有发热、咳嗽、呕吐等症状的幼儿,应立即将幼儿安置在留观室内,进行体温测量和观察。

2.确诊病例:经医疗机构确诊为传染病的幼儿,应立即将幼儿转至医疗机构进行治疗,同时通知家长。

3.密切接触者:与确诊病例有过密切接触的幼儿,应立即将幼儿安置在留观室内,进行观察。

4.转诊:根据病情需要,将留观人员转至医疗机构进行治疗。

5.解除留观:根据医疗机构的诊断和指导,解除留观人员的留观状态。

五、留观期间的管理1.留观期间,工作人员应密切关注留观人员的身体状况,定时测量体温,观察病情变化。

2.留观期间,工作人员应做好留观人员的饮食、生活护理工作,确保留观人员的生活质量。

3.留观期间,工作人员应做好留观人员的心理疏导工作,缓解留观人员的焦虑情绪。

4.留观期间,工作人员应做好留观室的消毒工作,确保留观室的环境卫生。

六、保密与报告1.留观期间,幼儿园应对留观人员的个人信息进行保密,不得泄露。

门诊留观管理制度

门诊留观管理制度

门诊留观管理制度一、总则为了规范门诊留观管理工作,确保医疗质量和患者安全,提高医院服务质量,特制定本管理制度。

二、适用范围本制度适用于本院门诊部门对无法立即出院的患者进行留观管理的工作。

三、留观条件1. 门诊医生根据患者病情和身体状况,确定是否需要留观。

2. 留观患者应有清晰的住院医嘱,明确留观时间及观察内容。

3. 留观病房应保持清洁整洁,有专门值班医生进行观察护理。

4. 病情有变化时,留观医生应及时与主治医生沟通,进行诊疗处理。

四、留观流程1. 医生根据患者病情判断是否需要留观,出具留观医嘱。

2. 护士按照留观医嘱,将患者送往留观病房,并进行必要的护理工作。

3. 留观医生每日进行观察记录,如无异常情况,可按医嘱留观期满出院。

4. 若患者病情有变化,应及时与主治医生联系,进行处理。

可延长留观时间或转入住院治疗。

五、医疗安全1. 留观医生应认真观察患者病情,并按时记录观察内容。

2. 病情有变化时,应及时采取必要措施,保障患者安全。

3. 留观病房应保持通风干净,定期消毒,保障环境卫生。

4. 留观医生及护士应定期进行培训,提高留观管理水平。

六、责任追究1. 对于违反留观管理制度的医务人员,将依据医院规定进行处理。

2. 对于因管理不善导致患者意外事件的,医院将承担相应的法律责任。

三、附则1. 本制度自发布之日起正式执行,如有任何变更,将另行通知。

2. 对于本制度未覆盖的情况,可根据实际情况进行补充规定。

门诊留观管理制度就是以上所示,通过规范、细致的管理来保障门诊患者的安全和医疗质量,确保医院服务的优质性。

希望这份制度能够帮助到所有医护人员更好地开展门诊留观工作,为患者提供更好的医疗服务。

医院床位分配与房间管理制度

医院床位分配与房间管理制度

医院床位调配与房间管理制度第一章总则第一条目的和依据为了有效管理医院的床位资源,提高床位利用率,供应良好的就医环境,订立本制度。

本制度依据《中华人民共和国卫生健康法》《中华人民共和国卫生健康委员会医院管理条例》等相关法律法规。

第二条适用范围本制度适用于医院内全部床位资源的调配和房间管理。

第三条定义1.床位资源:医院内供患者留宿的床位设施,包含病房床位和留观床位等。

2.病房:供患者留宿的房间,包含普通病房、特级病房等。

3.留观室:供患者察看和治疗的房间,包含急诊留观室、ICU留观室等。

第二章床位调配管理第四条床位调配原则1.依照医疗需要和病情轻重,优先满足重症患者、急诊就诊患者的住院需求。

2.依照疾病类型、性别、年龄等因素,合理布置床位,尽量避开交叉感染和住院患者之间的不适。

3.遵守医疗伦理和患者权益,平等对待患者,不因患者身份、经济条件等因素而鄙视床位调配。

第五条床位调配程序1.患者来院后经医生诊断,确定需要住院治疗的,医生会向床位调配管理部门提交床位申请。

2.床位调配管理部门依据患者的病情、床位资源情况进行床位调配。

3.调配结果将告知医生,并通知患者及其家属。

第六条床位使用管理1.患者入院后,依照床位调配结果入住相应的病房或留观室,并严格遵守医院规定的床位使用时间。

2.在住院期间,患者要随时搭配医务人员的巡察和医疗护理工作。

3.患者要妥当保管个人财物和随身物品,不得将宝贵物品带入住院区域,如有遗失医院将不负责赔偿。

第七条床位保存和调整1.患者因各种特殊原因短时间离院,但仍需要保存床位的,可提出床位保存申请。

2.床位保存期一般不超出7天,超出期限未归院的,床位将释放给其他需要的患者。

3.如有床位需求较紧急的患者,医院有权进行床位调整,确保床位调配的公平和高效。

第三章房间管理第八条房间分类和管理1.医院内的病房和留观室依照功能和服务水平进行分类管理,包含普通病房、特级病房、ICU留观室等。

2.不同类型的房间由特地的管理人员负责,确保房间的卫生、设施的完好和患者的安全。

观察室工作制度

观察室工作制度

观察室工作制度一、观察室安全制度1.观察室是患者留观场所,由专人负责管理。

2.观察室应建立严格的安全管理制度,设立值班人员,负责观察室的安全工作。

3.观察室内的各种设备、物品应摆放整齐,保持清洁卫生,保证患者的生活安全。

4.定期对观察室的设备、设施进行检查,及时发现并排除安全隐患。

5.禁止携带易燃易爆、有毒有害物品进入观察室,严禁在室内吸烟、饮酒。

6.医护人员应向患者及其家属宣传观察室的安全管理制度,提高他们的安全意识。

二、观察室值班制度1.观察室应设立值班人员,负责观察室的值班工作。

2.值班人员应具备良好的专业素质和责任心,能够及时处理观察室内发生的各种情况。

3.值班人员应按照规定的时间交接,认真填写值班记录,确保交接工作的顺利进行。

4.值班人员应保持观察室的清洁、整齐、舒适,为患者提供一个良好的休息环境。

5.值班人员应积极协助医生做好患者的诊疗工作,及时报告患者的病情变化。

三、观察室消毒制度1.观察室应建立严格的消毒制度,定期对室内空气、物体表面进行消毒。

2.医护人员应严格执行手卫生规范,接触患者及操作前后应洗手或手消毒。

3.患者的用具、用品应及时清洗、消毒,确保清洁卫生。

4.室内环境应保持清洁卫生,定期清扫、擦拭物体表面,保持无尘、无污渍。

5.消毒剂应选择符合国家标准的合格产品,按照规定的浓度和时间进行使用。

四、观察室设备使用制度1.观察室的设备应由专人管理,定期检查、保养、维修。

2.设备使用前应熟悉操作规程,掌握正确的使用方法。

3.使用设备时应严格按照操作规程进行,避免发生意外情况。

急诊留观患者管理制度

急诊留观患者管理制度

急诊留观患者管理制度第一章总则第一条为了规范急诊留观患者的管理,确保患者安全,提高医疗服务质量,根据《医疗机构管理条例》、《医疗质量管理办法》等法律法规,制定本制度。

第二条本制度适用于本院急诊留观患者的收治、观察、治疗、护理及转归等管理工作。

第三条急诊留观患者管理应遵循科学、规范、安全、有效的原则,严格执行相关法律法规和诊疗规范,确保患者合法权益。

第四条急诊留观患者管理实行责任制,各级医务人员应认真履行职责,确保患者得到及时、正确的诊断和治疗。

第二章急诊留观患者的收治与评估第五条急诊科对就诊患者进行初步评估,对于不符合住院条件但需继续观察、治疗的患者,应当收入急诊留观室。

第六条急诊科医师在收治留观患者时,应详细询问病史、进行全面体格检查,并根据患者病情制定观察、治疗方案。

第七条急诊科医师在收治留观患者时,应向患者或家属说明留观原因、观察期间的治疗措施及注意事项,取得患者或家属的同意。

第八条急诊科医师在收治留观患者时,应填写留观记录单,内容包括:患者基本信息、就诊时间、初步诊断、观察项目、治疗措施等。

第三章急诊留观患者的观察与治疗第九条急诊科医师和护士应密切观察留观患者的病情变化,及时调整治疗方案。

第十条急诊科医师和护士应按照医嘱执行治疗措施,确保患者安全。

第十一条急诊科医师和护士应定期巡视留观患者,了解患者需求,提供相应的生活护理和心理支持。

第十二条急诊科医师应按照规定时间进行查房,了解患者病情,修订治疗方案,确保患者得到及时、正确的诊断和治疗。

第十三条急诊科医师在查房时,应向接班医师详细交代患者病情、观察项目和注意事项。

第四章急诊留观患者的护理与记录第十四条急诊科护士应根据患者病情制定护理计划,执行护理措施,确保患者安全。

第十五条急诊科护士应做好留观患者的护理记录,内容包括:患者基本信息、护理措施、病情变化、患者需求等。

第十六条急诊科医师和护士应在交接班时,详细记录患者病情、治疗措施及护理情况,确保信息的连续性和完整性。

急诊科留观规定(内容清晰)

急诊科留观规定(内容清晰)

荔湾区人民医院门急诊留观病人及病历管理规定急诊科:根据卫生部病例书写规范及广东省医院管理考核评价标准实施细则等相关规定要求,为维护医保参保患者的合法权益,确保住院前三天的急诊留观费用纳入住院费用总额进行报销,同时更好的做好门急诊留观病人管理、提高门诊病历书写及管理质量,特制定以下条例,请参照执行:一、急诊科留观室病人管理规范1、凡暂不具备住院条件,但根据病情必须输液或观察的病人,可留急诊科观察、治疗,观察时间不超过72小时。

2、遇有专科性较强的病人治疗时,医师应根据情况收住专科。

如专科无床,留观中需请专科会诊,以指导处置,并与专科联系,一旦有床,应及时专科治疗。

3、急诊科医生、护士应对留观室所有病人进行床头交接,详细了解观察病人病情变化及治疗情况,并做好详细记录。

4、责任护士对所管病人做好治疗、护理、相关检查及记录等。

危重、特殊病人的转科由责任护士护送并与病房护士交接。

5、严格执行各项查对制度,每日核对医嘱,发现疑问立即向有关人员反馈。

原则上不执行口头医嘱,紧急情况执行抢救口头医嘱时,护士必须复述并保留药物空瓶,以便抢救完毕后核对。

6、加强对年老、体弱、昏迷及意识不清病人的管理,24小时内必须有人陪护;床头挂有防意外伤害的警示标识牌,使用床档;躁动不安者四肢约束带约束,以防坠床等意外事件的发生;患儿床旁不放置热水瓶,以防碰倒发生烫伤。

7、对有精神症状的患者应放在单人房间,房间内不得有锐器等危险物品,以防自杀或伤及他人。

8、有自杀倾向的患者应通知家属、值班医生、护士长并做好记录,加强心理护理、严格床头交接及巡视制度,实施24 小时监护。

9、严格执行护理分级管理的相关制度,按时巡视病房。

10、严格遵守毒麻药物管理制度,杜绝不安全隐患。

11、加强消防安全管理及消防知识的宣传,责任落实到人,随时查除不安全隐患,所有工作有员必须掌握应急事件的处理。

12、加强急救物品、药品、器械、设备的管理,时时处于应急状态,以确保急救措施的顺利实施。

小学学校留观室管理制度

小学学校留观室管理制度

一、总则为保障学生身心健康,提高学校卫生管理水平,确保突发公共卫生事件得到及时有效处置,根据《中华人民共和国传染病防治法》、《学校卫生工作条例》等法律法规,结合我校实际情况,特制定本制度。

二、留观室设置1. 留观室应设置在学校内,便于学生就近就医,减少交叉感染的风险。

2. 留观室面积应满足基本需求,一般不小于10平方米,室内设施齐全,包括观察床、医疗设备、消毒用品等。

3. 留观室应设有独立卫生间,保证卫生间的清洁与消毒。

4. 留观室应设置明显的标识,如“留观室”、“传染病隔离室”等,以便学生、家长和教职工识别。

三、留观室人员配备1. 留观室管理人员:由校医或专业医护人员担任,负责留观室的日常管理工作。

2. 留观室医护人员:由校医或专业医护人员担任,负责留观室内学生的病情观察、治疗和护理。

3. 留观室清洁人员:负责留观室的日常清洁和消毒工作。

四、留观室管理制度1. 留观室开放时间:留观室应全天候开放,确保学生随时可以接受观察和诊疗。

2. 留观室预约制度:学生因病需留观时,由班主任或家长提前预约,经校医确认后,方可进入留观室。

3. 留观室观察制度:(1)学生进入留观室后,医护人员应立即对其进行病情观察,了解病情发展。

(2)留观室内学生应遵守纪律,不得随意离开留观室。

(3)医护人员应密切观察留观室内学生的病情变化,如有病情恶化,应立即采取救治措施。

4. 留观室消毒制度:(1)留观室每日进行清洁和消毒,保持室内卫生。

(2)学生离开留观室后,应对其使用过的物品进行彻底消毒。

(3)留观室内空气、地面、物品等应定期进行消毒。

5. 留观室物资管理制度:(1)留观室内的医疗设备和消毒用品应定期检查、补充,确保充足。

(2)留观室内的药品、医疗用品等应分类存放,标识清晰。

(3)留观室内的药品、医疗用品等应定期盘点,防止浪费。

6. 留观室信息记录制度:(1)留观室内学生病情信息应详细记录,包括姓名、年龄、病情、治疗措施等。

《2.3.3.2急诊留观超过24.48.72小时管理制度》

《2.3.3.2急诊留观超过24.48.72小时管理制度》

《2.3.3.2急诊留观超过24.48.72小时管理制度》第一篇:2.3.3.2急诊留观超过24.48.72小时管理制度关于急诊留观时间超过48、72小时的管理制度一、急诊科实行急诊医师、主治医师及主任(副主任)医师三级查房制度。

二、三级查房的各级医师必须履行医院三级医师查房制度规定的职责。

三、急诊医师在值班期间对一般留观病人至少查房2次,对危重病人应随时巡视,密切观察病情变化,及时处置,必要时可请上级医师查看病人。

四、留观时间超过24小时的急诊留观病人应请主治医师查房,留观时间超过48小时的急诊留观病人应请主任(副主任)医师查房。

五、原则上不允许急诊留观病人留观时间超过72小时。

对抢救中毒、昏迷或用呼吸机在条件不允许搬运的病人通过主任(副主任)医师查房或相关科室会诊确认必须留在急诊进一步治疗并经医务科同意后方可适当延长到72小时以上。

六、三级查房的内容必须及时、准确记录在病历上,由各级查房医师及时审阅并签名。

七、对留观时间可能超过72小时的病人,主任(副主任)医师或科主任及早与相应的住院科室联系安排床位,必要时请医务科协调安排。

为了加强急诊管理和持续改进,防止我院急诊室出现留观病人滞留,特制定病员急诊留观时间超过72小时管理规定,希望急诊科和有关科室严格执行。

1、急诊留观时间原则上不得超过72小时。

分清就诊患者轻、重、缓、急情况。

急重症患者应首先进入抢救室。

可以门诊就诊的,避免进入抢救室占用资源。

2、急诊留观床位设置规模适宜、利用科学合理,确保医疗质量,保障医疗安全。

床位使用率控制在50-75%。

剩下的25-50%,主要用于安排急诊患者。

3、对于疾病较重不宜门诊诊治的患者,医院应当积极调剂本院床位,尽快收入住院病房;4、对于疾病较轻的患者,医院应当积极动员患者转至病床使用相对不足且对该疾病具备治疗条件的下级医院继续治疗。

5、出现急诊留观时间超过72小时的病员,急诊科必须填写《急诊科留观患者超过72小时情况说明书》上报医务科,非工作日上报总值班;急诊科做好登记。

社区卫生中心留观工作制度(20篇范文)

社区卫生中心留观工作制度(20篇范文)

社区卫生中心留观工作制度(20篇范文)(经典版)编制人:__________________审核人:__________________审批人:__________________编制单位:__________________编制时间:____年____月____日序言下载提示:该文档是本店铺精心编制而成的,希望大家下载后,能够帮助大家解决实际问题。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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观察室工作制度最新

观察室工作制度最新

观察室工作制度一、目的和原则1. 本制度旨在规范观察室的管理工作,确保患者在观察期间得到妥善照顾和及时治疗,提高医疗服务质量和患者满意度。

2. 观察室工作应遵循以人为本、严谨科学、规范管理、确保安全的原则。

二、组织架构和职责1. 观察室设有一定数量的床位,按床编号,挂床头牌,病员离院时应更换卫生被服,并进行消毒。

2. 观察室由一名负责人负责,负责观察室的日常管理工作,组织实施各项规章制度,确保观察室工作的正常运行。

3. 观察室工作人员包括医师、护士和其他相关人员,各自负责观察期间的医疗、护理和其他相关工作。

三、工作内容和流程1. 留观病员的接收与交接:观察室接收由门诊或其他科室转来的留观病员,接收时需核对病员信息,确保无误。

病员离院时,观察室与接收科室进行交接,确保病员信息的准确性和连续性。

2. 病情观察与治疗:观察室工作人员应定时观察病员的生命体征、病情变化等,并及时记录。

根据病员病情,给予相应的治疗措施,包括药物治疗、物理治疗等。

3. 护理工作:观察室护士负责病员的日常生活护理,包括饮食、卫生、休息等,并根据医嘱执行各项护理操作。

4. 紧急情况处理:遇病员病情恶化或其他紧急情况,观察室工作人员应立即采取措施,必要时通知医生,启动应急预案。

5. 观察记录与归档:观察室应建立观察记录,及时记录病情变化、检查治疗、护理情况等,确保病员信息的完整性和可追溯性。

留观病员入院后,其观察记录随住院病案保管,一般保管一年。

四、卫生与消毒1. 观察室应保持清洁卫生,每天进行消毒处理,保证病员的治疗环境安全。

2. 观察室内的医疗器械、药品等应定期进行消毒和更换,确保使用的安全性。

3. 观察室工作人员应严格执行无菌技术操作原则,穿戴工作服、戴工作帽及口罩等,防止交叉感染。

五、安全管理1. 观察室应建立健全安全管理制度,确保病员的人身安全和财产安全。

2. 观察室工作人员应加强安全巡查,预防意外事件的发生,及时处理各类安全隐患。

急诊留观制度

急诊留观制度

急诊留观制度1.目的:为了保证医疗安全,更好地为患者提供高效优质地服务,完善急危重留观患者的规范管理,制定以下规定,急诊科全体医护人员必须严格遵守执行。

2.使用范围:急诊科3.定义:无4.内容:4.1 需重点注意的留观对象:发热大于38.5摄氏度,胸闷胸痛,呼吸困难,哮喘,腹痛,肾绞痛,腹泻,不明原因头晕、头痛,胸腹部外伤,过敏,三级高血压(极高危),其它危急重症症状。

4.2 有关巡视留观患者的规定:4.2.1 全程跟踪4.2.1.1 凡具备住院条件,但患者或家属拒绝住院而要求留观的,需在急诊病历本写上“理解病情,拒绝住院,后果自负”并签名。

4.2.1.2 病情需要时,在岗在班的医务人员应对留观患者全面负责,做好留观病例医嘱及病历记录的书写。

4.2.1.3 所有留观患者离院时,应由接诊医生或值班医生再次询问检查后方可离院,首诊或接诊医生须明白告知患者或家属在离院前须向接诊或值班医生咨询,经同意后离院。

4.2.1.4 对急诊症状不能有所缓解或消除,诊断不明确的,不能反复留观,应收住院或请相关科室会诊。

4.2.1.5 急诊科主任及二线医生对有风险的患者在本科留观必需进行全程监管,随时报告医务科。

4.2.2 加强巡查与交班4.2.2.1 凡是有急诊重症或病情容易变化的患者,留观期间接诊医生应反复巡查,掌握病情变化,必要时请示上级医师或相关科室会诊,下班前接诊医生须向值班医生床头交班。

4.2.2.2 急诊护士在注射前须查看留观患者急诊病历,详细了解病情,患者输液过程中,值班护士必须巡查患者,检查输液速度,询问患者不适状况,及时发现患者病情变化,向值班医生反映。

4.2.2.3 凡是腹泻、脱水患者输液,必须先汇报医生,估计患者脱水情况是否得到纠正,然后根据医生医嘱再行保留或拆除输液,以免补液不足而重复注射。

4.2.3 留观患者的转归4.2.3.1 留观患者不应该超过72小时,如果症状不缓解,可考虑收入院治疗;4.2.3.2 症状缓解回家休养患者一定要交代清楚复诊及相关注意事项;4.2.3.3 符合住院条件患者尽早收住院。

观察室工作规章制度

观察室工作规章制度

观察室工作规章制度第一章总则第一条为了规范观察室的工作秩序,提高观察室的工作效率,保障观察室工作人员的安全和健康,特制定本工作规章制度。

第二条观察室是医院重要的临床科室,主要负责对患者进行观察和监测,保障患者的安全和治疗效果。

第三条观察室工作人员包括医生、护士、护理员等,他们必须遵守本规章制度的各项规定,认真履行职责,维护观察室的正常秩序。

第二章工作职责第四条观察室的医生负责对患者的病情进行评估和观察,及时制定治疗方案并跟进治疗效果。

第五条观察室的护士负责对患者进行护理工作,包括测量体温、脉搏、血压等生命体征指标,监测患者的病情变化。

第六条观察室的护理员负责为患者提供生活康复护理服务,保障患者的饮食、起居等基本生活需求。

第三章工作流程第七条患者入住观察室后,医生应当立即对患者进行初步评估,确定观察项目和观察周期。

第八条护士应当按照医生的要求,监测患者的生命体征指标,记录观察结果并及时上报。

第九条护理员应当根据患者的具体情况,制定相应的护理计划,并严格执行。

第四章安全管理第十条观察室内严禁吸烟、酗酒和聚众喧哗,保持安静的工作环境。

第十一条观察室内设备设施应当定期检查维护,确保安全可靠。

第十二条观察室工作人员应当熟悉急救常识,做好突发事件的应急处置工作。

第五章禁令第十三条观察室工作人员严禁随意更改患者的观察项目和观察周期。

第十四条观察室工作人员严禁私自向患者提供药物治疗或注射等医疗行为。

第六章处罚规定第十五条对观察室工作人员违反本规章制度的行为,将给予处罚,情节严重的将按照相关法律法规追责。

第十六条对观察室工作人员加班工作的情况,应按照相关规定给予加班费用,并保障其正常休息和休假权利。

第七章附则第十七条本规章制度的解释权属于医院管理部门。

第十八条本规章制度自发布之日起生效,前规章制度自行废止。

以上为观察室工作规章制度,观察室工作人员应严格遵守,确保观察室的正常运转和患者的安全。

急诊医学科留观室工作制度

急诊医学科留观室工作制度

急诊留观室工作制度
1、因病情需要,急诊患者可收入留观室进行短期留观诊查急诊留观时间不得超过72小时。

分清就诊患者轻、重、缓、急情况。

急重症患者应首先进入抢救室对于疾病较重不宜门诊诊治的患者,应当尽快收入住院病房。

2、医护人员工作中严格执行诊疗规范、技术操作常规,严格执行查对制度及无菌技术操作常规,预防医疗感染、差错事故发生。

3、凡收入留观室的患者,急诊值班医师早晚各查房一次,主治医师每日至少查房一次,重症患者随时查看。

及时修订和完善诊疗计划。

4、按格式规定及时填写留观病历,随时记录病情及处理经过。

5、值班护士对一般患者每小时巡视一次,重症患者15—30分钟巡视一次。

按时进行诊疗护理、正确执行医嘱,密切观察患者病情变化,及输液、输氧、用药后反应等情况。

发现问题,立即报告医师并及时记录。

6、加强基础护理,预防患者褥疮、肺炎等并发症的发生。

7、留观室里,患者原则上只留一人陪护。

8、留观室每日空气消毒,器械按消毒常规处理。

9、一次性医疗用品严禁重复使用,医疗废弃物按《医疗废物管理条例》规定,分类收集,定点放置、处理。

10、详细认真做好交接班,填写交班报告。

医院留观管理制度

医院留观管理制度

第一章总则第一条为了规范医院留观病人管理,保障患者权益,提高医疗质量,根据《中华人民共和国医疗机构管理条例》及相关法律法规,结合我院实际情况,特制定本制度。

第二条本制度适用于我院所有留观病人及其相关工作人员。

第三条留观病人是指在医院不具备住院条件,但根据病情需要观察和治疗的患者。

第四条医院留观管理制度应遵循以下原则:(一)患者至上,安全第一;(二)严密观察,及时治疗;(三)规范操作,确保质量;(四)加强沟通,取得患者及家属的理解与支持。

第二章留观病人管理第五条留观病人的接收:1. 留观病人由急诊科负责接收,经初步诊断,认为符合留观条件的患者,由急诊科值班医师提出留观建议。

2. 留观病人需有急诊值班医师或门诊医师的医嘱,方可进入留观室。

第六条留观病人的留观时间:1. 留观时间原则上不超过72小时,特殊情况需延长留观时间,由主治医师以上(含主治医师)审批。

2. 留观时间到期,需根据患者病情变化和医生建议,决定是否转入住院治疗或出院。

第七条留观病人的治疗:1. 留观病人由急诊科值班医师负责治疗,根据病情变化及时调整治疗方案。

2. 留观病人治疗期间,需严格执行医嘱,确保用药安全。

第八条留观病人的护理:1. 留观病人由急诊科值班护士负责护理,密切观察病情变化,确保患者安全。

2. 留观护士需做好病情记录,及时向值班医师汇报病情变化。

第九条留观病人的交接:1. 留观病人交接由值班医师和护士共同完成,确保患者信息准确无误。

2. 交接内容包括:患者基本信息、病情、治疗方案、用药情况、护理情况等。

第三章留观病人管理职责第十条留观科室:1. 负责留观病人的接收、治疗、护理和交接工作。

2. 做好留观病人的信息登记、病情记录和病历管理。

3. 定期对留观病人进行评估,根据病情变化调整治疗方案。

第十一条留观医师:1. 负责留观病人的诊断、治疗和病情评估。

2. 定期查房,了解留观病人病情变化,及时调整治疗方案。

3. 参与留观病人的交接工作,确保信息准确无误。

学校临时留观室设置制度

学校临时留观室设置制度

一、目的为保障师生员工的身体健康,有效预防和控制传染病在学校的发生和传播,根据《中华人民共和国传染病防治法》和《学校卫生工作条例》等相关法律法规,结合我校实际情况,特制定本制度。

二、适用范围本制度适用于我校所有校区、部门及教职工、学生。

三、设置原则1. 临时留观室应设在便于管理、便于师生员工到达的位置,确保及时对疑似传染病患者进行隔离观察。

2. 临时留观室应配备必要的医疗设施和防护用品,确保隔离观察期间的医疗需求。

3. 临时留观室应定期进行消毒,保持室内卫生,防止交叉感染。

4. 临时留观室应遵循科学、规范、人性化的原则,尊重患者隐私,关注患者身心健康。

四、设置要求1. 临时留观室面积应不小于20平方米,室内设施齐全,包括床铺、桌椅、垃圾桶、洗手池、空调等。

2. 临时留观室应配备体温计、血压计、听诊器、消毒液、防护服、口罩、手套等基本医疗设备和防护用品。

3. 临时留观室应设置隔离观察床,床与床之间保持一定的距离,避免交叉感染。

4. 临时留观室应设置隔离观察区和生活区,生活区配备必要的洗漱用品、衣物等。

5. 临时留观室应设置明显的标识,包括“临时留观室”、“隔离观察区”等。

五、管理职责1. 校卫生室负责临时留观室的日常管理工作,包括设施设备维护、消毒、卫生等。

2. 校卫生室负责对疑似传染病患者进行初步判断和隔离观察,并及时报告学校领导和相关部门。

3. 校卫生室负责对隔离观察期间的患者进行心理疏导,关注患者身心健康。

4. 学校相关部门应配合校卫生室做好临时留观室的管理工作,确保隔离观察期间的工作顺利进行。

六、应急处置1. 发现疑似传染病患者时,校卫生室应立即将其送至临时留观室进行隔离观察。

2. 对疑似传染病患者进行隔离观察期间,校卫生室应密切关注病情变化,如有病情恶化,应立即启动应急预案,将患者转至定点医疗机构进行救治。

3. 对临时留观室内的废弃物,应按照相关规定进行无害化处理。

七、附则1. 本制度自发布之日起施行。

学校留观室工作预案

学校留观室工作预案

一、预案背景为有效预防和控制传染病在学校的发生、传播和蔓延,保障全校师生的生命安全和身体健康,根据《中华人民共和国传染病防治法》、《学校卫生工作条例》等相关法律法规,结合我校实际情况,特制定本预案。

二、预案目标1. 建立健全学校留观室管理制度,确保留观室工作规范、有序。

2. 及时发现、隔离、治疗传染病患者,防止疫情扩散。

3. 提高师生对传染病的防治意识和能力,降低传染病发病率。

三、组织机构1. 成立学校留观室工作领导小组,负责留观室工作的全面领导和协调。

2. 设立留观室管理小组,负责留观室的日常管理工作。

3. 设立传染病防控小组,负责传染病疫情的监测、报告和处理。

四、留观室设置与设施1. 留观室应设在校园内相对独立、通风良好的区域,避免与其他区域交叉感染。

2. 留观室面积不小于10平方米,设有观察床、消毒设施、通风设备、应急药品等。

3. 留观室内应配备体温计、血压计、听诊器等基本医疗设备。

五、留观室管理制度1. 留观室实行24小时值班制度,确保留观室工作的连续性。

2. 留观室工作人员需经过专业培训,具备传染病防治知识和技能。

3. 留观室实行实名制管理,对留观人员信息进行登记、报告和保密。

4. 留观室工作人员应严格执行消毒、隔离等操作规程,确保留观室环境安全。

5. 留观室工作人员应定期对留观室进行卫生清洁,保持室内环境整洁。

六、留观室工作流程1. 发现疑似传染病患者,立即将患者送至留观室进行观察。

2. 对疑似传染病患者进行初步评估,判断病情严重程度。

3. 如疑似传染病患者病情较轻,可留观观察,并通知家长或监护人。

4. 如疑似传染病患者病情严重,应立即转诊至医疗机构进行治疗。

5. 对留观人员实施隔离措施,防止病毒传播。

6. 对留观室进行消毒处理,确保环境安全。

七、传染病防控措施1. 加强传染病监测,定期开展师生健康检查。

2. 开展传染病防治宣传教育,提高师生防治意识。

3. 加强校园环境卫生管理,定期对教室、宿舍、食堂等场所进行消毒。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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学校隔离留观室管理条例
1、管理员认真学习疫情防控知识,提高业务水平,负责制定学校医疗卫生保健计划,严格执行学校及有关部门制定的岗位责任制度。

2、管理员积极进行传染病预防控制的宣传教育工作,定期组织卫生知识讲座,防止突发事件发生。

3、做好学生常见病、多发病的常规管理。

组织好学生晨午检,并建立学生健康档案,及时做好健康档案的整理工作。

4、对有发热、发烧、咳嗽等症状,疑似有新型冠状病毒肺炎感染的师生,自发现时起至家长或医疗机构接走前,须在留观室留观,留观室病人需戴口罩。

5、留观人员必须服从校医的安排,有事外出,必须征得到医师同意。

6、除留观人员外,其他任何人未经校医同意不得在留观室内滞留或休息。

7、对留观人员要及时给予关心,稳定其情绪。

8、留观室管理人员严格按照消杀制度,对留观室室内外及所有物品进行定期消毒处理。

9、留观人员离开后,清洁人员在严格做好自我保护的情况下,使用含有效氯2000mg/L消毒液对内外及所有物品进行彻底消毒并开窗通风。

10、确需留观隔离的人员,必须服从学校(园)新冠肺炎领导小组做出的留观决定,对不服从管理者,将严肃处理。

军埠镇寨内小学
2020年4月
学校隔离留观室管理条例
军埠镇寨内小学
2020年4月。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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