实验室管理条例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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实验室管理条例
一、总则
1.实验室是进行教学和科学研究的重要基地,是办好学校的基础条件之一,它是反映学校教学、科研水平和管理水平的重要标志。各级领导要充分认识实验室的地位和作用,重视实验室建设和管理工作。
2.实验室必须贯彻党的教育方针,遵循理论联系实际的原则,把培养高素质的“双高”、“两强”的涉外型通用人才和为教学工作服务作为首要任务,积极开展科学研究工作。
3.实验室的建设应根据教学和科研任务的需要,努力从我校的实际情况出发,统筹规划,确定实验室的发展方向、规模、任务;要不断开展实验技术的研究和开发;要坚持勤俭办学,发扬艰苦奋斗的精神;要充分发挥现有人力、物力、财力的作用,提高投资效益和设备利用率。
4.加强实验人员队伍建设,逐步形成高级、中级、初级人员结构合理的技术和管理人员队伍。实验室工作人员要树立全心全意为教学、科研服务的思想,努力钻研业务,提高业务水平,认真完成所担负的各项任务。
5.实验室要实行科学管理,保证实验教学、科学研究工作顺利进行。
二、基本任务
1.根据教学计划和教学大纲的规定,承担实验教学任务,准备实验条件,配合所在院(系)或教研室制订教学实验计划,编写实验讲义或实验指导书。
2.对学生认真辅导和严格要求,努力提高实验课的教学质量,帮助学生掌握科学的实验方法,培养学生严肃认真的科学态度和严谨、勤奋、求实、创新的学风。随着实验条件的改善,要逐步更新实验内容,开设新的课题,适当增加选修实验和综合实验,以提高学生分析问题和解决问题的能力。
3.实验室要及时吸收科学技术、科学研究与教学改革的新成果,更新实验教学内容,改革实验教学方法,提高教学质量,不断提高实验室科学研究水平。
4.实验室应根据需要为开展科学研究的各项工作积极创造条件,要积极为我校有关的研究工作提供技术和设备服务,努力保证科研人员的工作条件。
5.实验室应注意实验技术的研究和开发,发挥自己的技术和设备潜力,研制实验仪器设备以满足教学和科研的需要。
6.实验室在保证完成教学、科研任务的前提下,要积极开展社
会服务工作。要制定合理的收费标准,建立和健全相应的财务制度。
7.需要使用仪器仪表的实验室要定期校验,以保证数据的准确性和实验结果的可靠性。
8.实验室应注意总结经验,积累实验技术情报资料,积极开展校内外协作和实验技术情报资料交流活动。
三、体制与机构
1.全校实验室实行统一领导,分级管理的体制。实验室分为校管、院、系(部)管二级管理。以校管为主的管理体制。
2.要加强实验室工作的领导。学校由一位副校长主管实验室工作,各院系(部)要有专门负责人负责实验室工作。
3.校管实验室由教育技术中心归口管理。负责组织制定和实施实验室建设规划;实验室的建设与管理;各项规章制度的制定;检查督促各实验室完成应承担的各项任务。
4.实验室主任由学校聘任热爱实验室工作、责任心强、有一定组织能力和实验教学或科研的高职(或中职)人员担任实验室主任,负责实验室的全面工作。
5.学校设立实验室工作委员会对实验室建设和管理、大型精密贵重设备引进与管理以及人员技术培训等重大问题进行研究、咨询和提供建议。
6.新建专业实验室应根据教学、科研的实际需要和条件来考虑,一般由二级学院(系)提出申请,经教务处、后勤处及教育技术中心等部门审查后提出意见,由学校批准,方可建立。实验室的调整和撤销也要按相同的批准程序进行。
7.实验室的建设与发展规划要纳入学校及事业总体发展规划,要考虑环境、设施、仪器设备人员结构、经费投入等综合因素,按照立项、论证、实施、监督、验收、效益考核等项目管理办法和程序,由学校或上报主管部门统一归口,全面规划。
8.实验室的建设按计划进行,其中房屋、设施及大型设备要依据规划的方案纳入学校基本建设计划;一般仪器设备和运行维修费要纳入学校财务计划;工作人员的配备与结构调整要纳入学校人事计划。
四、管理制度与人员职责
1.实验室应制订以下规章制度:考勤及考核制度;学生实验守则;仪器设备及器材的保管和使用管理制度;仪器设备操作规程和维护办法。
2.实验室要实行科学管理,注意实验技术人员和管理人员的配套。实验室仪器设备和材料、低值易耗品的管理按学校的有关规定执行。
3.教育技术中心与后勤处的设备科定期组织全校总结。交流实
验室建设与管理的经验,开展评比活动,对成绩显著的集体和个人,要进行表彰和奖励,对违章失职因工作不负责造成损失者,应进行批评教育和经济赔偿直至行政处分。
4.实验室技术人员和管理人员要认真搞好实验室工作,刻苦钻研业务,积极完成各项任务。
5.各类实验工作人员的年终考核、职称评定、晋升工作按学校有关规定执行。
6.实验室应遵守国家关于环境保护的法令,保持良好的工作环境和条件,保持清洁卫生和秩序井然,防止疾病传播。
7.实验室要加强精神文明建设,努力做到教书育人、管理育人、服务育人。
五、安全及环保
1.实验室要严格遵守国家有关安全保密法规,要经常对师生员工进行安全保密教育,定期检查防火、防盗、防事故等安全措施落实情况,保障人身及财产的安全。
2.实验室要严格遵守国家环保的有关规定,废弃材料、物品须集中处理,不得污染环境。
3.加强实验室工作环境和劳动保护工作,对人身有害的工作环境必须进行治理。实验室工作人员要按照国家教委关于《高等学校从事有害健康工种人员营养保健等级和标准的暂行规定》享受保健待遇。
六、附则
本条例自发布之日起执行,由教育技术中心解释。