快递业务操作规范PDF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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快递业务操作规范

1、目的

为规范各部门操作,统一操作标准与规范,提高公司业务质量,结合公司的实际情况,特规定了各环节操作及改进的基本要求,制定本制度。

2、适用范围

本制度适用于运营部及公司所有管理部门的全体职员

3、操作规范

3.1仓储操作规范

3.1.1货物出入公司总仓操作

3.1.1.1接到货通知后,核对单据货物是否齐全,存在差异通知客服部及时联系上游客户解决。

3.1.1.2扫描货物条码入库,建立库存台账,更新财务库存。

3.1.1.3订单审核完毕,与客服部核对无误,按派送区域进行堆垛。

3.1.1.4将快递详情单置于区域上方。

3.1.1.5包装成箱,装载上车出库。

3.1.1.6当天须将所有确认无误的货物出库,发往快递详情单目的地相对应的投递分站点。

3.1.2包装搬运操作

3.1.2.1来货为一单一货的,按区域分单二次包装成集中箱。

3.1.2.2来货为散货的,按快递详情单分货、理货、核对并包装成单件后,按区域分单二次包装成集中箱。

3.1.2.3二次包装成集中箱,需仔细核对订单及堆垛货物数量,无误称重封箱,并将重量记录于发货单上。

3.1.2.4根据货物具体情况,选择打纤袋、纸箱、木架等包装,具体包装原则见表一、表二。

表一

3.1.2.5装车标准:需遵循先里后外,按单点货的原则,像搬自家电视一样搬运货物;

3.1.2.6卸车标准:需遵循先上后下、先外后里、按单点货的原则。

3.1.2.7码货标准:需遵循标签朝外,大不压小,重不压轻,木不压纸,码放整齐、平稳,不能倒置的原则。

3.1.2.8搬货过程中应该轻拿轻放,不准踩货、摔货、摔板、坐货、扔货、不准提货物绑带;严禁抛扔等动作对货物进行装卸或移动,不得野蛮踩踏、货上坐卧等对有损坏货物的行为。

注:货物搬运过程中,离开手或工具时,与落地点高度超过30CM(约两拳头位置),或与落地点长度超过60CM(约一步距离)的,视为扔货。

3.1.2.9超重超大的货物尽量装在车厢最里面。

3.1.2.10装货顺序

装车顺序必须按照偏线——跨区城专线——区域内专线——卡车货物——贵重物品顺序装车。

3.1.3特殊货物操作

3.1.3.1如货物是板状的(如各种门窗、看板等)能坚着放的,需坚起来靠柱子或墙壁、车箱内壁放置,减少货物的不必要的破损;

3.1.3.2对于部分不宜使用机动叉车搬运的重货、大体积货、玻璃、石板、铁板等需多人合力搬运,要有专人指挥,并保持一定间隔,步调一致;

3.1.3.3搬运玻璃门窗及石板等易碎物品及重裸露机械、五金制品等容易划伤手的物品时要戴手套,小心谨慎防止划伤,在拉车的过程中,速度不能过快;

3.1.3.4尽量不要将易碎品易损货物放置在车厢的下层和紧挨车皮、避免和坚硬的货物和外包装不规则的货物挨在一起,以防止碰撞破损;易碎易损品货物上方不可摆放单件超过100KG的货物;

3.1.3.5如发现有破损,潮湿货物,应及时修复或重新包装,并在清单上备注异常情况上报差错,所产生的费用向上一环节按相关收费标准收取;

3.1.3.6叉车操作时,应注意货物大小或结构。

3.1.4盘点退货操作

3.1.4.1常对公司总仓、各分站点配送分仓进行盘点;按要求进行循环盘点(每天)、定期盘点(每月8日)、临时盘点(据实际情况)。

3.1.4.2分析盘点差异原因,进行清仓退货管理,仓库设专人负责清仓退货(各分站点配送分仓由仓管员或站点主管负责)。

3.1.4.3各分站点配送分仓按派送员投递反馈信息(妥投、再投、拒收)即时更新库存数据。

3.1.4.4客服部根据拒收信息下发退货通知至各分站点,各分站点在下发退货通知的次日将货物发出分站点配送分仓,退回公司总仓。

3.1.4.5公司总仓将各分站点配送分仓拒收退货汇总,编制退货清点报表交客服部。

3.1.4.6公司总仓按每周两次退货;当月拒收货物在次月月底前将全部退回上游客户。

3.2派送操作规范

3.2.1依据件量流向,各站点主管合理划分派送区域,配备合适人员投递。

3.2.2各分站点收到货并按单扫描入库后,每天9:00前出仓分发给相应区域派送员。

3.2.3派送员填写《**速递派件登记表》,领取订单及货物。

3.2.4派送前联系客户,如遇电话空号、关机、停机、地址不详、客户外出等异常情况,此单返仓重新入库并反馈信息至客服部处理。

3.2.5派送中,如遇终端客户不满上游客户产品质量、售后服务或上游客户承诺与下单投递不符等故意压货拒付货款情况,现场联系客服部,由客服部联系上游客户沟通处理。

3.2.6派送后,拒收的需终端客户签字确认,并当天将拒收货物返仓重新入库,当天货物返仓必须经派送员、站点仓管员(或站点主管)双方签字确认;

3.2.7派送妥投单,遵循“不给钱、不给货”的原则,要求终端客户支付足额货款取货。

3.2.8各分站点派送时效要求:市区,24小时之内投递;郊区:48小时之内投递;偏远:72小时之内投递。

3.2.9站点收到错分区域、终端客户改变投递目的地等非本站点投递区域内的单,反馈至客服;经客服转单审核后将货物发往投递目的地相应的站点。

3.3客服信息反馈处理操作规范

3.3.1接上游客户发单信息,核对实际发货数量后,导入**物流操作系统,录入快递详情单相关信息。

3.3.2系统自动分仓中,目的仓不明确的,按投递地址手工完成分仓。

3.3.3分仓完毕,按地址及数量与公司总仓核单,确认无误后下达发货通知。

3.3.4出仓发单后,客服部全程跟踪订单派送情况,督促派送人员及时投递并反馈信息。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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