消防应急灯具的设置范围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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应急照明的设计规范

应急照明的设计规范

9.2.1高层建筑的下列部位应设置应急照明:楼梯间、防烟楼梯间前室、消防电梯间及其前室、合用前室和避难层(间)。

配电室、消防控制空、消防水泵房、防烟排烟机房、供消防用电的蓄电池室、自备发电机房、电话总机房以及发生火灾时仍需吸持工作的其它房间。

观众厅、展览厅、多功能厅、餐厅和商业营业厅等人员密集的场所。

公共建筑内的疏散走道和居住建筑内走道长度超过20M的内走道。

9.2.2疏散用的应急照明、其地而最低照度不应低于0.5LX消防控制室、消防水泵房.防烟排烟机房、配电室和自备发电机房、电话总机房以及发生火灾时仍需坚待工作的其它房间的应急照明,仍应保证正常照刚的照度。

9.2.3除二类居住建筑外,高层建筑的疏散走道和安全出口处应设灯光硫散指示标志。

9.2.4疏散应急照明灯宜设在墙面上或顶棚上。

安全出口标志宜设在出口的顶部,疏散走道的指示标志宜设在疏散走道及其转角处距地面1.00M以下的墙面上。

走道疏散标志灯的间距不应大于20M。

9.2.5应急照明灯和灯光疏散指示标志。

应设玻璃或其它不燃烧材利制作的保护罩。

9.2.6应急照明和疏散指示标志。

可采用蓄电池作备用电源,且连续供电时间不应少于20MIN,高度超过100M的高层建筑连续供电时间不应少于30MIN。

在工业和民用建筑中,安全照明系统已引起普通重视。

因为它是在紧急情况下,保障人的生命安全,并保证安全地撤离危险场所。

同时可进行必要的操作,以有效地制止灾害或故障蔓延的必要设施。

国际照明委员会(CIE)和不少国家都制定了相应的规范和法规。

例如有:建筑物的内部的安全照明指南[(CIE)81-49号技术文件];安全照明[U. S. A.(NEC)87-700(美国电气法规)];事故、疏散和警卫照明[原苏联CHNn11-4-79 (照明设计规范)];安全照明[日本《照明手册》1978]......,我国亦有相应规范、标准:消防安全标志GB13495-92消防安全标志设置要求GB-15630-1995高层民用建筑设计防火规范GB50045-95消防应急照明灯具通用技术条件GA54-93民用建筑电气设计规范JGJ/T16-92一.《消防安全标志》GB13495-92节录:第3. 4. 5条在标志远离指示文物时,必须联用方向辅助标志。

消防应急照明灯具设置的各类要求!总结全面!

消防应急照明灯具设置的各类要求!总结全面!

消防应急照明灯具设置的各类要求!总结全面!
一、照明灯(宜顶棚、可侧墙、禁地面)
(1)顶棚:照明灯宜安装在顶棚上,可采用嵌顶、吸顶和吊装式安装。

(2)侧墙:当条件限制时,照明灯可安装在走道侧面墙上,并应符合下列规定:
①安装高度不应在距地面1m~2m之间;
②在距地面1m以下侧面墙上安装时,应保证光线照射在灯具的水平线以下。

(3)照明灯不应安装在地面上。

二、标志灯
1.出口标志灯
(1)应安装在安全出口或疏散门内侧上方居中的位置;受安装条件限制标志灯无法安装在门框上侧时,可安装在门的两侧,但门完全开启时标志灯不能被遮挡。

(2)室内高度不大于3.5m的场所,标志灯底边离门框距离不应大于200mm;
室内高度大于3.5m的场所,特大型、大型、中型标志灯底边距地面高度不宜小于3m,且不宜大于6m。

(3)采用吸顶或吊装式安装时,标志灯距安全出口或疏散门所在墙面的距离不宜大于50mm。

2.方向标志灯(可侧墙,可上方,可地面)
(1)侧墙:安装在疏散走道、通道两侧的墙面或柱面上时,标志灯底边距地面的高度应小于1m。

(2)走道、通道上方:
①室内高度不大于3.5m的场所,标志灯底边距地面的高度宜为
2.2m~2.5m;
②室内高度大于3.5m的场所,特大型、大型、中型标志灯底边距地面高度不宜小于3m,且不宜大于6m。

(3)地面:标志灯表面应与地面平行,高于地面距离不应大于3mm,标志灯边缘与地面垂直距离高度不应大于1mm。

3.楼层标志灯
应安装在楼梯间内朝向楼梯的正面墙上,标志灯底边距地面的高度宜为2.2m~2.5m。

应急照明灯和疏散指示标志

应急照明灯和疏散指示标志

三、应急照明灯具的自检测试
1、查看外观; 2、切断正常供电电源,测试应急工作状态 的持续时间。Biblioteka 四、应急照明灯具的清洁与维护
1、外观检查与清洁; 2、切断正常供电电源,测试应急工作状态 的持续时间; 3、不得让水进入灯体,及时清除(断电); 4、定期专业人员进行测试; 5、蓄电池使用期过后及时更换电池。
筑物的用途、建筑规模、使用人员特点 和室内环境等因素选用。
• 3.1.2 设置消防安全疏散标志时,标志内
容应清晰、简洁、明确,并与所要表达 的内容相一致,不应相互矛盾或重复。
• 3.1.3 消防安全疏散标志应设在醒目位
置,不应设置在经常被遮挡的位置, 疏散出口、安全出口等疏散指示标志 不应设置在可开启的门、窗扇上或其 它可移动的物体上。
• 疏散指示标志的正面或其邻近不宜有妨碍公众
视读的障碍物。若无法避免时,应在障碍物上 增设标记。
• 3.4.5 安全出口、疏散出口或通向安全区域、
避难区域的门,宜在门扇距地面 1.1m~1.5m 范围内,设置“推开”标志。
• 安全出口、疏散出口或疏散通道中的门为
单向时,必须在顺疏散方向一面的门上设 置“推开”标志,在其反面设置“拉开”标志。
五、疏散指示标志
• 消防安全疏散标志:用于火灾时人员安全
疏散时有指示作用的标志。
• 疏散标示指示用于指示疏散方向和(或)
位置、引导人员疏散的标志,一般由疏散 通道方向标志、疏散出口标志或两种标志 组成。
七、疏散指示标志的设置要求
•《安全疏散指示标志安装技术规范》
• 3.1 一般规定
• 3.1.1 消防安全疏散标志的设置应根据建
• 3.1.4 当正常照明电源中断时,应能在

2020年一级消防考试《技术实务》要点:应急照明的设置场所及要求

2020年一级消防考试《技术实务》要点:应急照明的设置场所及要求

2020年一级消防考试《技术实务》要点:应急照明的设置场所及要求知识点:应急照明的设置场所及要求应急照明及疏散指示标志在发生火灾时,为了保证人员的安全疏散以及消防扑救人员的正常工作,必须保持一定的电光源,据此设置的照明总称为火灾应急照明;为防止疏散通道在火灾下骤然变暗,就要保证一定的亮度,抑制人们心理上的惊慌,确保疏散安全,以显眼的文字、鲜明的箭头标记指明疏散方向,引导疏散,这种用信号标志的照明,称为疏散指示标志。

应急照明1.设置场所除单、多层住宅外,民用建筑、厂房和丙类仓库的下列部位,应设置疏散应急照明灯具。

①封闭楼梯间、防烟楼梯间及其前室、消防电梯间的前室或合用前室和避难层(间)。

②消防控制室、消防水泵房、自备发电机房、配电室、防烟与排烟机房以及发生火灾时仍需正常工作的其他房间。

③观众厅、展览厅、多功能厅和建筑面积超过200m2的营业厅、餐厅、演播室。

④建筑面积超过100m2的地下、半地下公共活动场所。

⑤公共建筑中的疏散走道;⑥人员密集厂房的生产场所及疏散走道。

2.设置要求(1)建筑内消防应急照明灯具的照度应符合下列规定。

(1)建筑内消防应急、照明灯具的照度应符合下列规定:1)疏散走道的地面最低水平照度不应低于 1.0lx。

2)人员密集场所、避难层(间)内的地面最低水平照度不应低于3.0lx;对于病房楼或手术部的避难间,不应低于10.0lx。

3)楼梯间、前室或合用前室、避难走道的地面最低水平照度不应低于5.0lx,对于人员密集场所、4)消防控制室、消防水泵房、自备发电机房、配电室、防烟与排烟机房,以及发生火灾时仍需正常工作的其他房间的消防应急照明,仍应保证正常照明的照度。

(2)消防应急照明灯具宜设置在墙面的上部、顶棚上或出口的顶部。

【例】建筑避难层应急照明地面最低水平照度不应低于()lx。

A、0.5B、1.0C、3.0D、5.0【正确答案】C【答案解析】避难层应急照明照度不应低于3.0lx。

消防应急灯具的设置范围

消防应急灯具的设置范围

消防应急灯具的设置范围消防应急灯具的设置范围是指在建筑物内设置的用于疏散逃生和救援行动的灯具。

这些应急灯具在火灾等紧急情况下提供照明和指引,帮助人员迅速安全地撤离。

根据相关法律法规和标准,消防应急灯具的设置范围主要包括以下几个方面:1.建筑物内部公共区域:消防应急灯具应设置在建筑物内公共区域,如走廊、楼梯间、大厅等,以提供逃生路径的照明和指引。

在这些区域内,应根据具体情况确定灯具的设置密度,以确保灯具的照明范围覆盖整个区域。

2.建筑物内部火源密集区域:建筑物内部可能存在火源密集的区域,如电气设备间、厨房、锅炉房等。

在这些区域内,应设置适当数量的应急灯具,以便在火灾发生时为人员提供照明和撤离指引,减少火灾蔓延和扩大的风险。

3.建筑物内部安全设施设备区域:建筑物内部还存在一些安全设施设备,如消防栓、灭火器、消防控制室等。

在这些区域内,应设置应急灯具,以便在紧急情况下人员能够迅速找到和利用这些设施设备进行灭火和救援行动。

4.建筑物外部安全疏散通道:消防应急灯具的设置范围还包括建筑物外部的安全疏散通道,如楼梯、通道、疏散门等。

在这些区域内,应设置足够数量的应急灯具,确保在黑暗环境中人员可以快速准确地找到逃生通道,避免发生拥挤和混乱。

5.高层建筑的特殊设置区域:对于高层建筑,还需要特殊设置应急灯具的区域,如逃生楼梯、避难层等。

这些区域的设置要根据高层建筑的结构和布局进行合理规划,确保在紧急情况下人员能够顺利疏散和避险。

总之,消防应急灯具的设置范围主要包括建筑物内部公共区域、火源密集区域、安全设施设备区域、建筑物外部安全疏散通道以及高层建筑的特殊设置区域。

在设置时,应根据建筑物的使用性质、设计要求以及相关法律法规和标准的要求进行合理规划和布置,确保应急灯具的照明范围覆盖整个建筑物,在紧急情况下为人员提供足够的照明和撤离指引,提高火灾逃生和救援的效率和安全性。

消防应急灯安装高度及间距

消防应急灯安装高度及间距

消防应急灯安装高度及间距目前用于一般工业建筑或高层民用商住建筑中,使用最多的为非集中控制,自带应急蓄电池型双头消防应急照明灯,或安全出口应急指示灯系列;消防应急灯的安装高度及安装距离,应遵循以下国家相关规定:《高层民用建筑设计防火规范》《民用建筑电气设计规范》JGJ/T16-92第24.7.6条《建筑设计防火规范》GB60016-2006第10.2.6条第11章等相关规定及要求;以下对常规类别的双头消防应急灯及安全出口指示灯的安装高度及安装间距,分别予以说明;一、消防应急灯安装高度及间距1、双头消防照明应急灯安装高度用于消防疏散的应急照明灯宜设在墙面上或顶棚上(适用于消防双头应急照明灯,消防应急吸顶灯,消防应急筒灯/射灯等)。

双头消防应急照明灯,多见安装在消防疏散通道或安全逃生出口的门框上方或墙面壁挂,楼梯拐角处的墙面等位置,距离地面约2.2米左右的位置安装;距离较长的疏散应急通道应该按照消防部门的指导,或者根据应急灯具在使用场所的实测光照亮度,以适当增加灯具的布灯密度等方式,合理的设置安装(对于停电后应急照明亮度高的使用场所,建议以增加灯具的使用数量,或搭配其他类别的应急灯具作为补充,比如:在通道的墙面上按要求安装双头消防应急照明灯,同时在应急通道的天花板上面安装应急照明吸顶灯,2种应急灯具搭配使用,)。

双头消防应急照明灯,也可以安装于立柱上面(如:电子城、商场、车站等场所)劳士双头应急照明灯安装图例劳士双头消防应急照明灯宾馆使用效果图劳士led应急筒灯电子城使用效果实拍图消防应急灯安装位置平面布置图2、消防应急吸顶灯的安装位置消防应急照明吸顶灯,一般安装于天花吊顶或天花板上面,在应急灯具的底盘有用于安装的螺钉孔位,先根据灯盘预留的安装孔位,在天花板上面钻孔,塞入胶塞,将螺钉先固定灯具的底盘,然后根据需要,在灯盘里面安装电子节能灯或白炽灯泡,接通电源,旋紧灯罩,最后对灯具的应急功能进行测试;消防应急吸顶灯安装步骤图例消防应急吸顶灯安装位置图例3、消防应急筒灯/天花灯/射灯的安装位置吸顶式/嵌顶式的消防应急筒灯,天花灯/射灯一般安装于天花吊顶上面,在灯具的边缘设置有用于固定灯具的卡簧装置,安装时,在选定的天花吊顶部位开好孔洞,接好输入电源线之后,用手捏紧卡簧,将卡簧向上扳,将应急灯具的底部塞入孔洞内,检查灯具安装是否平正,然后按住测试按钮,检测灯具的应急功能是否正常;吸顶式/嵌顶式消防应急筒灯安装示意图消防应急筒灯使用效果图2、双头消防应急灯的安装间距消防应急照明灯的安装距离,参照《建筑设计防火规范》GB60016-2006 第11章要求;消防应急照明灯,包括消防照明应急吸顶灯,消防应急筒灯、射灯和双头消防应急照明灯,安装于常规建筑较长安全出口走道或紧急出口通道时,安装布灯密度不应大于20米,在出口通道的拐角处或安全出口通道环境较复杂等位置,应该适当增加应急照明灯具的数量;消防应急照明灯的安装布灯原则主要是对实际安装使用场所的情况,满足使用场所的应急照明要求,安全出口通道需要照明的部位不能够留有盲区,能够让人在第一时间,了解自己身处何处,正确辨认安全出口逃生通道的方向,最短时间脱离险境为目的;消防照明应急吸顶灯,消防应急筒灯、射灯和双头消防应急照明灯,应保障应急灯具有足够的照度,在紧急出口通道的门框上方等关键部位或拐角处,必须设置消防应急照明灯具。

消防应急疏散系统灯具地设置要求及参考要求规范

消防应急疏散系统灯具地设置要求及参考要求规范

1:集中电源集中控制型标志灯的基本设置:(1)语音灯:灯具尺寸:350×160×20mm 功率:1W 工作电压;DC24V 应急时间:≧90min(安装方式:吊装、壁挂、吸顶)安装高度:吊装时灯具底边距地2.5m,明装时门框上方200mm处。

一、功能1.每套灯均带有独立地址编码;可通过主机远程控制实现亮灯、灭灯、频闪、语音提示功能;1.灯具自身24小时在线向主机主报运行状态:光源开路、短路;通讯线开路、短路;电源线开路、短路;2.带有中英文语音播放:“这里是安全出口”。

二.灯具安装位置1.设置于(首层或直接面向室外的楼层除外)楼梯的消防前室的门框上方。

2.首层或直接面向室外的楼层中,语音灯设置在直接面向室外的门框上方。

3.在避难层中,语音灯设置于进入避难区的门框上方。

(2)集中电源集中控制型出口灯灯具尺寸壁挂式:350×160×20mm 功率:1W 工作电压;DC24V 应急时间:≧90min(安装方式:吊装、壁挂、吸顶)安装高度:吊装时灯具底边距地不大于2.5m,明装时门框上方200mm处。

一、功能1.每套灯均带有独立地址编码;可通过主机远程控制实现开灯、灭灯、频闪功能;2.灯具自身24小时在线向主机主报运行状态:光源开路、短路;通讯线开路、短路;电源线开路、短路。

二.灯具安装位置1.长度超过20米的房间门框上方应设置出口灯。

2.在疏散走道中的门框上方应设置出口灯。

3.首层或直接面向室外的楼层中,出口灯设置于楼梯口及楼梯的消防前室的门框上方。

4.在避难层中,出口灯设置于楼梯口及楼梯的消防前室门框上方。

(3)集中电源集中控制型单面单向灯:灯具尺寸壁挂式:350×160×20mm 功率:1W 工作电压;DC24V 应急时间:≧90min(安装方式:吊装、壁挂、吸顶)安装高度:其灯具中心线距地1m线以下。

一、功能2.每套灯均带有独立地址编码;可通过主机远程控制实现亮灯、灭灯、频闪;3.灯具自身24小时在线向主机主报运行状态:光源开路、短路;;通讯线开路、短路;电源线开路、短路。

消防应急照明和疏散指示标志的设置要求

消防应急照明和疏散指示标志的设置要求

消防应急照明和疏散指示标志的设置要求一、除建筑高度小于27m的住宅建筑外,民用建筑、厂房和丙类仓库的下列部位应设置疏散照明:1、封闭楼梯间、防烟楼梯间及其前室、消防电梯间的前室或合用前室、避难走道、避难层(间);2、观众厅、展览厅、多功能厅和建筑面积大于200㎡的营业厅、餐厅、演播室等人员密集的场所;3、建筑面积大于100㎡的地下或半地下公共活动场所;4、公共建筑内的疏散走道;5、人员密集的厂房内的生产场所及疏散走道。

设置疏散照明可以使人们在正常照明电源被切断后,仍然以较快的速度逃生,是保证和有效引导人员疏散的设施。

本条规定了建筑内应设置疏散照明的部位,这些部位主要为人员安全疏散必须经过的重要节点部位和建筑内人员相对集中、人员疏散时易出现拥堵情况的场所。

对于本规范未明确规定的场所或部位,设计师应根据实际情况,从有利于人员安全疏散需要出发考虑设置疏散照明,如生产车间、仓库、重要办公楼中的会议室等。

二、建筑内疏散照明的地面最低水平照度应符合下列规定:1、对于疏散走道,不应低于1.0lx;2、对于人员密集场所、避难层(间),不应低于3.0lx;对于病房楼或手术部的避难间,不应低于10.0lx;3、对于楼梯间、前室或合用前室、避难走道,不应低于5.0lx。

规定的区域均为疏散过程中的重要过渡区或视作室内的安全区,适当提高疏散应急照明的照度值,可以大大提高人员的疏散速度和安全疏散条件,有效减少人员伤亡。

本条规定设置消防疏散照明场所的照度值,考虑了我国各类建筑中暴露出来的一些影响人员疏散的问题,参考了美国、英国等国家的相关标准,但仍较这些国家的标准要求低。

因此,有条件的,要尽量增加该照明的照度,从而提高疏散的安全性。

三、消防控制室、消防水泵房、自备发电机房、配电室、防排烟机房以及发生火灾时仍需正常工作的消防设备房应设置备用照明,其作业面的最低照度不应低于正常照明的照度。

消防控制室、消防水泵房、自备发电机房等是要在建筑发生火灾时继续保持正常工作的部位,故消防应急照明的照度值仍应保证正常照明的照度要求。

消防应急灯使用位置

消防应急灯使用位置

消防应急灯使用位置根据国家消防标准,消防应急灯的布置要求如下:1.对于公共场所,如大型商场、剧场、体育场馆等,应急照明灯具应布置在公共通道、出口、入口处、走廊、楼梯口以及卫生间等易发生人员聚集或容易产生困难的区域。

2.对于住宅楼、宾馆、酒店等室内空间,应急照明灯具应布置在公共区域的走廊、楼梯间、电梯口以及紧急出口处。

3.对于工业、商业建筑物,应急照明灯具应布置在办公区、生产车间、库房、通道、楼梯间以及紧急出口处等人员聚集场所。

4.对于地下室和无明窗房间,应急照明灯具应布置在进出口、楼梯间等位置,并确保灯具在停电时可以自动启动。

5.对于各种车辆,如汽车、列车、船舶等,应急照明灯具应布置在车厢、通道、出口处,并配备报警装置。

6.对于露天场所,如广场、停车场等,应急照明灯具应布置在出口、商业车道、人员聚集区等位置。

值得注意的是,以上仅是消防应急灯布置的一般原则,具体布置位置还需根据建筑物的规模、结构、功能等因素进行具体确定。

同时,根据不同地区的消防要求和建筑规范,应急照明灯的布置位置也会有所不同。

因此,在具体的消防设计中,需要结合实际情况进行布置,并且遵循相关的消防法规和标准。

此外,消防应急灯的布置位置应满足以下要求:1.易于识别:应急灯布置位置应明显、清晰,便于人们在火灾发生时迅速找到。

2.安全可靠:应急灯应有稳定的性能和高亮度的照明效果,能在火灾中保持稳定工作。

3.不易受损:应急灯布置位置应避免暴露在有害气体、高温、高湿等环境下,以免影响正常使用。

4.概念明确:应急灯的位置应有标识和指示,便于人们在火灾时能够迅速找到灯具。

总之,消防应急灯的布置位置应根据建筑物的不同场所和功能需求,结合相应的消防标准和规范进行确定。

这样可以确保在火灾发生时,人们能够及时找到灯具,得以安全逃生。

规范中应急照明要求

规范中应急照明要求

中华人民共和国国家标准建筑设计防火规范Code of Design on Building Fire protection and preventionGB50016--200611.3消防应急照明和消防疏散指示标志11.3.1除住宅外的民用建筑、厂房和丙类仓库的下列部位,应设置消防应急照明灯具:1封闭楼梯间、防烟楼梯间及其前室、消防电梯间的前室或合用前室;2消防控制室、消防水泵房、自备发电机房、配电室、防烟与排烟机房以及发生火灾时仍需正常工作的其它房间;3观众厅,建筑面积超过400m2的展览厅、营业厅、多功能厅、餐厅,建筑面积超过200m2的演播室;4建筑面积超过300m2的地下、半地下建筑或地下室、半地下室中的公共活动房间;5公共建筑中的疏散走道。

11.3.2建筑内消防应急照明灯具的照度应符合下列规定:1疏散走道的地面最低水平照度不应低于0.5lx;2人员密集场所内的地面最低水平照度不应低于1.0lx;3楼梯间内的地面最低水平照度不应低于5.0lx;4消防控制室、消防水泵房、自备发电机房、配电室、防烟与排烟机房以及发生火灾时仍需正常工作的其它房间的消防应急照明,仍应保证正常照明的照度。

11.3.3消防应急照明灯具宜设置在墙面的上部、顶棚上或出口的顶部。

11.3.4公共建筑、高层厂房(仓库)及甲、乙、丙类厂房应沿疏散走道和在安全出口、人员密集场所的疏散门的正上方设置灯光疏散指示标志,并应符合下列规定:1安全出口和疏散门的正上方应采用“安全出口”作为指示标识;2沿疏散走道设置的灯光疏散指示标志,应设置在疏散走道及其转角处距地面高度1.0m以下的墙面上,且灯光疏散指示标志间距不应大于20m;对于袋形走道,不应大于10m;在走道转角区,不应大于1.0m,其指示标识应符合现行国家标准《消防安全标志》GB13495的有关规定。

11.3.5下列建筑或场所应在其内疏散走道和主要疏散路线的地面上增设能保持视觉连续的灯光疏散指示标志或蓄光疏散指示标志:1总建筑面积超过8000m2的展览建筑;2总建筑面积超过5000m2的地上商店;3总建筑面积超过500m2的地下、半地下商店;4歌舞娱乐放映游艺场所;5、座位数超过1500个的电影院、剧院,座位数超过3000个的体育馆、会堂或礼堂。

消防应急灯具的设置范围

消防应急灯具的设置范围

消防应急灯具的设置范围消防应急灯具是重要的应急照明,在安装设计的时候,都要根据标准规范以及实际应用来进行合理的设计。

根据《建规》第11.3.1条规定:除住宅外的民用建筑、厂房和丙类仓库的下列部位,应设置消防应急照明灯具:1、封闭楼梯间、防烟楼梯间及其前室、消防电梯间的前室或合用前室;2、消防控制室、消防水泵房、自备发电机房、配电室、防烟与排烟机房以及发生火灾时仍需正常工作的其它房间;3、观众厅,建筑面积超过400m2的展览厅、营业厅、多功能厅、餐厅,建筑面积超过200m2的演播室;4、建筑面积超过300m2的地下、半地下建筑或地下室、半地下室中的公共活动房间;5、公共建筑中的疏散走道。

同时,为了能够进一步完善公共场合的消防应急灯具的应用合理性,《建规》第11.3.4条规定:公共建筑、高层厂房(仓库)及甲乙丙类厂房应沿疏散走道和安全出口、人员密集场所疏散门的正上方设置灯光疏散指示标志。

《建规》第11.3.5条规定:下列建筑或场所应在其内疏散走道和主要疏散路线的地面上增设能保持视觉连续的灯光疏散指示标志或蓄光疏散指示标志:1、总建筑面积超过8000m2的展览建筑;2、总建筑面积超过5000m2的地上商店;3、总建筑面积超过500m2的地下、半地下商店;4、歌舞娱乐放映游艺场所;5、座位数超过1500个的电影院、剧院,座位数超过3000个的体育馆、会堂或礼堂。

《建规》将消防应急灯具的设置单独列为一个章节进行了全面规范,与原《建筑设计防火规范》(GBJ16-87)相比,明显扩大了消防应急照明灯具的设置范围,突出了消防应急标志灯设置的强制性,如规定普通的民用建筑(除住宅外)、厂房(仓库)的规定部位均应设置消防应急灯具,公共建筑、高层厂房(仓库)、除丁戊类以外的厂房的疏散走道、安全出口、疏散门等部位设置灯光疏散指示标志和具有一定规模的公共建筑和地下(半地下)商店及歌舞娱乐游艺放映场所等建筑增设地面灯光或蓄光疏散指示标志。

特大型、大型、中型和小型消防应急标志灯具的分类和应用!

特大型、大型、中型和小型消防应急标志灯具的分类和应用!

特大型、大型、中型和小型消防应急标志灯具的分类和应用!1.引言1.1 概述消防应急标志灯具是通过发光的方式来引导人员逃离火灾现场或进行紧急救援工作的重要设备。

根据灯具的尺寸和功效的不同,消防应急标志灯具可以分为特大型、大型、中型和小型几个不同的分类。

这些不同规格的消防应急标志灯具在不同场景下起到了关键的作用。

特大型消防应急标志灯具通常是指高亮度、大功率的灯具,其主要特点是具有极强的穿透力和可见性。

这种灯具通常用于大型建筑、地铁站、隧道等重大场所,特别适用于需要长距离引导和疏散人员的情况。

它们的光线强度高,能够迅速吸引人们的注意力,提供明亮的疏散通道。

大型消防应急标志灯具相对于特大型灯具来说尺寸稍小,功效适中,适用于较大的商场、学校、办公楼等建筑物。

这类灯具通常采用LED光源,具有较高的亮度和长寿命。

它们可以在火灾发生时提供明亮的疏散通道,并通过灯光变化来传递指示信息。

中型消防应急标志灯具则适用于一些中等规模的场所,比如小型商业综合体、公共场所等。

这类灯具通常具有较小的体积和便于安装的特点,可以灵活布置在建筑物的适当位置,提供必要的照明指引,帮助人们从火灾危险区域迅速撤离。

小型消防应急标志灯具通常用于一些小型建筑物,如民用住宅、小型办公室等。

尽管它们的尺寸较小,但也具备一定的发光效果,可以在火灾发生时提供一定的照明和指引,协助人员疏散。

根据消防应急标志灯具的不同分类和应用场景,我们可以明确其在不同规模建筑物中的重要性和作用。

通过合理配置和使用这些消防应急标志灯具,我们能够在火灾发生时提供明亮的疏散通道,有效地保障人员的安全,减少火灾带来的损失。

同时,随着技术的不断进步和创新,我们可以预期在未来对消防应急标志灯具的研究和应用将带来更多的可能性和发展空间。

文章结构本文主要讨论特大型、大型、中型和小型消防应急标志灯具的分类和应用。

文章将包括引言、正文和结论三个部分。

具体的文章结构如下:1. 引言1.1 概述在这一部分,我们将简要介绍消防应急标志灯具的作用和重要性,并说明为什么对其分类和应用进行研究是必要的。

消防应急灯和出口指示灯安装距离的标准

消防应急灯和出口指示灯安装距离的标准

消防应急灯和出口指示灯安装距离的标准系统设置1、一般要求1.1设置C、D类系统的建筑中可局部设置A或B类系统。

1.2消防应急标志灯的设置应保证疏散走道上或公共厅室内的人员在任何位置都能看到疏散指示(出口标志或指示疏散方向的标志),并应根据应用场所选择规格适宜的标志灯,视距应满足附录的要求。

1.3 消防应急照明灯的设置应保证应急照明区域内的照度均匀分布,宜采用多点设置方式。

1.4应急照明灯和疏散指示标志灯的设置,应能连续引导该区域内的人员疏散到安全区域。

1.5 消防安全疏散指示应设在醒目位置,不应设置在门、窗或其它可移动的物体上,不应设置在经常被遮挡的位置。

1.6 消防安全疏散指示的正面或其邻近不得有妨碍公众视读的障碍物。

1.7 盲人集中的场所宜设置声音疏散指示系统。

2、消防应急标志灯的设置2.1下列部位或场所应设置指示出口的消防应急标志灯:2.1.1建筑物内的安全出口。

2.1.2多层、高层建筑中各楼层通向疏散楼梯间或防烟楼梯间前室的门口。

2.1.3公共建筑室内最远点至房间疏散门距离超过15m的房间出口。

2.1.4在地面首层无障碍出口处应设置肢残人员标志,并在各层消防电梯口设置肢残人员标志。

2.2指示出口的消防应急标志灯的设置应符合下述要求:2.2.1应设置在出口门的内侧,其标志面应朝向建筑物内的疏散通道。

2.2.2应设置在出口门的上方居中或门的旁边,底边离门框距离不大于200mm。

2.3下列部位或场所应设置指示疏散方向的消防应急标志灯:2.3.1疏散走道拐弯处。

2.3.2地下室疏散楼梯间。

2.3.3超过20m的直行走道、超过10m的袋型走道。

2.3.4人防工程。

2.3.5避难间、避难层及其他安全场所。

2.4楼梯间应设置指示楼层的消防应急标志灯,地面层应同时设置指示地面层和指示安全出口方向的消防应急标志灯。

2.5指示疏散方向的消防应急标志灯的设置应符合下列要求:2.5.1设置在疏散走道的顶部时,其底边距地面高度宜为2.2m~2.5m。

消防应急灯具的设置范围

消防应急灯具的设置范围

消防应急灯具的设置范围消防应急灯具是重要的应急照明,在安装设计的时候,都要根据标准规范以及实际应用来进行合理的设计。

根据《建规》第11.3.1条规定:除住宅外的民用建筑、厂房和丙类仓库的下列部位,应设置消防应急照明灯具:1、封闭楼梯间、防烟楼梯间及其前室、消防电梯间的前室或合用前室;2、消防控制室、消防水泵房、自备发电机房、配电室、防烟与排烟机房以及发生火灾时仍需正常工作的其它房间;3、观众厅,建筑面积超过400m2的展览厅、营业厅、多功能厅、餐厅,建筑面积超过200m2的演播室;4、建筑面积超过300m2的地下、半地下建筑或地下室、半地下室中的公共活动房间;5、公共建筑中的疏散走道。

同时,为了能够进一步完善公共场合的消防应急灯具的应用合理性,《建规》第11.3.4条规定:公共建筑、高层厂房(仓库)及甲乙丙类厂房应沿疏散走道和安全出口、人员密集场所疏散门的正上方设置灯光疏散指示标志。

《建规》第11.3.5条规定:下列建筑或场所应在其内疏散走道和主要疏散路线的地面上增设能保持视觉连续的灯光疏散指示标志或蓄光疏散指示标志:1、总建筑面积超过8000m2的展览建筑;2、总建筑面积超过5000m2的地上商店;3、总建筑面积超过500m2的地下、半地下商店;4、歌舞娱乐放映游艺场所;5、座位数超过1500个的电影院、剧院,座位数超过3000个的体育馆、会堂或礼堂。

《建规》将消防应急灯具的设置单独列为一个章节进行了全面规范,与原《建筑设计防火规范》(GBJ16-87)相比,明显扩大了消防应急照明灯具的设置范围,突出了消防应急标志灯设置的强制性,如规定普通的民用建筑(除住宅外)、厂房(仓库)的规定部位均应设置消防应急灯具,公共建筑、高层厂房(仓库)、除丁戊类以外的厂房的疏散走道、安全出口、疏散门等部位设置灯光疏散指示标志和具有一定规模的公共建筑和地下(半地下)商店及歌舞娱乐游艺放映场所等建筑增设地面灯光或蓄光疏散指示标志。

消防应急灯标准

消防应急灯标准

消防应急灯标准消防应急灯是指在火灾等紧急情况下,用于照明和指示逃生通道的灯具。

消防应急灯的标准制定和使用对于保障人员生命安全和财产安全具有重要意义。

本文将对消防应急灯的标准进行详细介绍,以便相关人员了解和遵守。

一、灯具的性能要求。

1. 亮度,消防应急灯的亮度应符合国家标准,能够在黑暗环境下清晰照明逃生通道。

2. 照射范围,消防应急灯的照射范围应覆盖整个逃生通道,确保人员能够清晰看到逃生路线。

3. 防水防尘,消防应急灯应具有一定的防水防尘性能,以确保在紧急情况下能够正常工作。

二、灯具的安装要求。

1. 安装位置,消防应急灯应安装在逃生通道的顶部或者侧面,以便在发生火灾时能够清晰照明逃生通道。

2. 固定方式,消防应急灯的安装方式应符合国家标准,确保灯具能够牢固固定在逃生通道上,不易受到外力影响。

三、灯具的使用要求。

1. 日常检查,消防应急灯应定期进行日常检查,确保灯具的正常工作状态。

2. 定期维护,消防应急灯应定期进行维护保养,包括更换灯泡、清洁灯具等,以确保在紧急情况下能够正常使用。

3. 紧急情况下的使用,一旦发生火灾等紧急情况,应立即打开消防应急灯,指引人员迅速逃离现场。

四、灯具的标识要求。

1. 标识清晰,消防应急灯的标识应清晰可见,以便人员在紧急情况下能够快速找到灯具。

2. 标识规范,消防应急灯的标识应符合国家标准,包括标识颜色、标识形状等,确保人员能够准确识别。

五、灯具的质量要求。

1. 材质选择,消防应急灯的材质应符合国家标准,具有一定的防火性能和耐用性。

2. 耐高温性能,消防应急灯应具有一定的耐高温性能,以确保在火灾发生时能够正常工作。

六、灯具的应急演练要求。

1. 定期演练,相关人员应定期进行消防应急灯的使用演练,以提高应对紧急情况的能力。

2. 演练内容,演练内容应包括灯具的开启方式、逃生通道的指引等,确保人员能够熟练操作。

七、灯具的监督检查要求。

1. 监督检查机制,应建立消防应急灯的监督检查机制,定期对灯具进行检查,确保其符合国家标准。

新规范下的消防应急灯具解读

新规范下的消防应急灯具解读

GB50319-2018《消防应急照明和疏散指示系统技术标准》-应急灯具解读3.2.1 2 不应采用蓄光型指示标志替代消防应急标志灯具;3 灯具的蓄电池电源宜优先选择安全性高、不含重金属等对环境有害物质的蓄电池。

4 设置在距地面8 m 及以下的灯具的电压等级及供电方式应符合下列规定:1)应选择A 型灯具;2)地面上设置的标志灯应选择集中电源A 型灯具;未设置消防控制室的住宅建筑,疏散走道、楼梯间等场所可选择自带电源B 型灯具。

条文解读:1、对于需要增设连续标志的场所不能采用蓄光型标志,一般需增设地埋灯等。

2、当采用灯具自带蓄电池时,建议采用锂电池。

3、灯具安装高度8m为界限,8m以上需采用B型灯具。

保证平时及火灾时灯具无触电危险。

4、地埋灯不能采用自带电源类别。

蓄电池遇水释放可燃气体,可能导致爆炸。

3.2.1 7 在室外或地面上设置时,防护等级不应低于IP67;在隧道场所、潮湿场所内设置时,防护等级不应低于IP65;B 型灯具的防护等级不应低于IP34。

8 标志灯应选择持续型灯具;9 交通隧道和地铁隧道宜选择带有米标的方向标志灯。

3.2.2 应设置楼层指示灯。

3.2.3 火灾状态下,一般场所灯具光源应急点亮的响应时间为5s,高危场所为0.25s;条文解读:1、地埋灯的防尘防水等级提高了;B型灯具需有防水措施了。

2、标志灯必须为持续型,但可以有节电模式;交通隧道带有米标的意义更加准确和有信心。

3、明确需要设置楼层灯,其位置为楼梯正对面。

4、标准将自动扶梯上方作为高危场所进行了举例,需0.25s启动,否则需采用持续型灯具。

3.2.4 系统应急启动后,在蓄电池电源供电时的持续工作时间应满足下列要求:1 建筑高度大于100m 的民用建筑,不应小于1.5h;2 医疗建筑、老年人照料设施、总建筑面积大于100000㎡的公共建筑和总建筑面积大于20000㎡的地下、半地下建筑,不应少于1.0h;3 其他建筑,不应少于0.5h;4 城市交通隧道应符合下列规定:1)一、二类隧道不应小于1.5h,隧道端口外接的站房不应小于2.0h;2)三、四隧类道不应小于1.0h,隧道端口外接的站房不应小于1.5h。

老旧小区改造消防应急照明和疏散指示标志技术要求

老旧小区改造消防应急照明和疏散指示标志技术要求

老旧小区改造消防应急照明和疏散指示标志技术要求1设置范围1.1住宅疏散楼梯(包括防烟楼梯间前室)、消防电梯前室及长度超过20m的内走道应设应急照明。

1.2十九层及十九层以上住宅的疏散走道和安全出口处应设灯光疏散指示标志,其他住宅宜在疏散走道和安全出口处设灯光疏散指示标志。

2设置要求2.1应急照明应急照明的设置应符合下列要求:a)应牢固、无遮挡,状态指示灯正常;b)应急照明灯应急工作时间不应小于20min;c)应急照明的照度对于疏散走道,不应低于1.0lx;对于楼梯间、前室或合用前室,不应低于5.0lx。

2.2疏散指示标志疏散指示标志的设置应符合下列要求:a)疏散指示标志安装应牢固、无遮挡,指示方向明显清晰;b)灯光疏散指示标志应设置在安全出口和人员密集的场所的疏散门的正上方;应设置在疏散走到及其转角处距地面高度1.0m以下的墙面或地面上;灯光疏散指示标志的间距不应大于20m,对于袋形走道,不应大于10m,在走道转角区,不应大于1.0m;c)灯光疏散指示标志的状态灯应正常,地面中心照度不应小于1.0lx;d)应急工作时间不应小于30min。

3施工技术措施3.1消防应急照明和疏散指示系统应按照GB50303的要求进行布线。

3.2消防应急照明和疏散指示标志施工安装前,应首先检查产品是否符合GB 17945的相关要求,其外包装是否破损、外观及结构是否存在问题,并严格按照施工过程质量控制要求,对系统设备、材料及配件进行现场检查(检验)和选型符合性检查,不合格的设备、材料、配件及不符合改造方案要求的产品不得使用。

3.3消防应急照明和疏散指示灯具安装后不应对人员正常通行产生影响,消防应急标志灯具周围应保证无遮挡物。

3.4疏散指示灯具在安装时应保证箭头指示的疏散方向与疏散方向相同。

3.5指示出口的疏散指示灯具应固定在坚固的墙上或顶棚下,安装方式可以明装,也可以嵌墙安装。

3.6消防应急照明和疏散指示灯具在安装时应保证灯具上的各种状态指示灯易于观察,试验按钮(开关)能被人工操作。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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消防应急灯具的设置范围
消防应急灯具是重要的应急照明,在安装设计的时候,都要根据标准规范以及实际应用来进行合理的设计。

根据《建规》第11.3.1条规定:除住宅外的民用建筑、厂房和丙类仓库的下列部位,应设置消防应急照明灯具:
1、封闭楼梯间、防烟楼梯间及其前室、消防电梯间的前室或合用前室;
2、消防控制室、消防水泵房、自备发电机房、配电室、防烟与排烟机房以及发生火灾时仍需正常工作的其它房间;
3、观众厅,建筑面积超过400m2的展览厅、营业厅、多功能厅、餐厅,建筑面积超过200m2的演播室;
4、建筑面积超过300m2的地下、半地下建筑或地下室、半地下室中的公共活动房间;
5、公共建筑中的疏散走道。

同时,为了能够进一步完善公共场合的消防应急灯具的应用合理性,《建规》第11.3.4条规定:公共建筑、高层厂房(仓库)及甲乙丙类厂房应沿疏散走道和安全出口、人员密集场所疏散门的正上方设置灯光疏散指示标志。

《建规》第11.3.5条规定:下列建筑或场所应在其内疏散走道和主要疏散路线的地面上增设能保持视觉连续的灯光疏散指示标志或蓄光疏散指示标志:
1、总建筑面积超过8000m2的展览建筑;
2、总建筑面积超过5000m2的地上商店;
3、总建筑面积超过500m2的地下、半地下商店;
4、歌舞娱乐放映游艺场所;
5、座位数超过1500个的电影院、剧院,座位数超过3000个的体育馆、会堂或礼堂。

《建规》将消防应急灯具的设置单独列为一个章节进行了全面规范,与原《建筑设计防火规范》(GBJ16-87)相比,明显扩大了消防应急照明灯具的设置范围,突出了消防应急标志灯设置的强制性,如规定普通的民用建筑(除住宅外)、厂房(仓库)的规定部位均应设置消防应急灯具,公共建筑、高层厂房(仓库)、除丁戊类以外的厂房的疏散走道、安全出口、疏散门等部位设置灯光疏散指示标志和具有一定规模的公共建筑和地下(半地下)商店及歌舞娱乐游艺放映场所等建筑增设地面灯光或蓄光疏散指示标志。

目前许多设计单位对规范理解不够、执行标准不严,擅自降低标准设计,往往只重视了人员密集场所和大型公共建筑消防应急灯具的设计问题,对于多层工业厂房(仓库)、普通的公共建筑消防应急灯具不予设计,尤其是对增设地面灯光或蓄光疏散指示标志不能严格执行,认为设不设无所谓。

一些消防监督机构建审人员在审核消防设计时,由于认识上的误区和对规范理解程度上的差异,把关不严,致使许多工程消防应急灯具未设置或设置不到位,致使工程留下了“先天性”的火灾隐患。

这些规范的实施关系着消防安全的问题,我们一定要高度重视起来,确保确保消防应急灯具在火灾中发挥应有的作用。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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