人性究竟是善的还是恶的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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人性究竟是善的还是恶的

在中外思想史上,一直有一个人性善恶问题的争论,几乎差不多都有这样一个规律性的现象:每当社会发展到一个重要转变时期,人们总要提出“人性究竟是善的还是恶的”这一问题。
中国古代的先秦时期,如孔子等早期儒家和法家学者生活的年代,社会制度处于大变革的历史过程中,不同社会阶层的思想家们,就在这个问题上,发生过激烈的争论,他们的观点甚至是针锋相对。这其中,以孔子、孟子为代表的一派儒家思想家,明确地提出了人性善的主张,而孟子的观点是最鲜明的。
在孟子看来,所谓人性,就是人之所以为人、区别于禽兽的那种本性,而且人的这种本性是与生俱来的,是人所固有的。那么,人性的根本特点是什么呢?这就是道德上的善,同样的,人性善也是与生俱来的,人所固有的。孟子举例说,因为“人皆有不忍人之心”,所以,“今人乍见孺子将入于井皆有怵惕恻隐之心”。孟子的结论是:“无恻隐之心,非人也;无羞恶之心,非人也;无辞让之心,非人也;无是非之心,非人也。”
在当时,孟子的性善论,是针对告子的性无善恶论的,告子主张,人性是无所谓道德上的善恶的。告子认为,人性的具体所指,无非是人的食欲和性欲,即“食色,性也”。而食欲和性欲是人生而固有、不学而能的自然本性,即所谓“生之谓性”。人性既然是人的自然本性,那么,它就和一切自然物一样,也就无所谓道德上的善恶了。为此,告子举例说:“性犹湍水也,决诸东方则东流,决诸西方则西流。人性之无分于善不善也,犹水之无分于东西也。”这就是说,在告子看来,人性也就是人的自然欲望、自然需要,像水流一样,难道向东流就是善的、向西流就是恶的吗?很显然地,认为人性有善恶之分是说不通的。
与上述观点都不同的,是荀子的性恶论。荀子的基本主张是,人的本性是恶的,善是后天形成的。他说:“今人之性,生而好利焉,顺是,故争夺生而辞让亡焉;生而有疾恶焉,顺是,故残贼生而忠信亡焉;生而有耳目之欲,有好声色焉,顺是,故淫乱生而礼义文理亡焉。然则从人之性,顺人之情,必出于争夺,合于犯分乱理而归于暴。故必将有师法之化,礼仪之道,然后出于辞让,合于文理,而归于治。用此观之,然则人之性恶明矣。其善者伪也。”
与上述三种观点不同的,还有一种观点,是人性有善有恶论。如汉代儒家学者董仲舒、扬雄等都主张这样的观点。此外,还有一些观点,则与上述的各种观点,是大同小异的。
在看了中国思想家的这些观点之后,

我们应该得出一个什么样的结论呢?哪个观点是正确的呢?也就是说,人性究竟是善的还是恶的呢?从上述的争论来看,这个问题很显然是比较复杂的,如果简单地用“是——是、否——否”这样的思维方式来寻求答案,则很难满意。看来,这个问题的解决,还是要回到对人性究竟是什么这个问题上来。
人性是什么?无非就是人的本性,是人区别于其他一切生物的那些特性,而这些特性集中反映在人之所以作为人的需要、愿望、欲望等方面,而它们的实质就是人所自觉认识到的利益。所以,人性的核心内容是利益。当然,对于人来说,“利益”概念本身就不仅仅像告子说的,无非就是食欲和性欲而已,也不仅仅是维持生存和发展的物质需要,还有人所特有的社会性需要,如荣誉、交往、人格尊严等等。由此看来,人对利益的追求,这本身是没有道德上善恶性质区别的,因为它是一种客观行为。很显然,如果有人说,追求个人的利益,这就是一种“恶”,这就是“自私”,那样的话,人们一定会认为,这是违背常识的事情。
当然,在我国的“文化大革命”时期,由于“左”的指导思想影响,某些人曾经把“个人利益”、“个性发展”等等作为贬义词来看,把对个人利益的要求,看作是丑恶的“资产阶级思想”。在今天看来,这是多么荒唐的事情!在这方面的恶劣影响,是一直到目前,不少的人对市场经济仍然存在着一种偏见,认为追逐利润,使自己的利益能够最大化,就是“唯利是图”,就是一种“恶”。很显然,这对于发展社会主义市场经济,是很有害的思想。这样的观点之所以有害,是因为它不符合实际。
为了正确解决这个认识问题,研究一下现代经济学中关于“经济人”的理论,或许会给我们以启发。这个所谓的“经济人”,是微观经济学得以建立的一个假设条件。经济活动中这个抽象的一般人,其本性是自利的,而其行为则是合乎“理性”的,他们在一定的约束(如收入)下,寻求讨价还价,以最小的经济代价获得最大的经济效益,来实现自己利益的最大化。这就是说,人们在从事经济活动时,都以追求自己最大的经济利益为目的。由于这种利己动机支配下的行为,受着“一只看不见的手”的引导,所以,它在客观上增进了社会的效益。
这就是整个市场经济活动中的实际状况,市场经济也就是这样向发展着的。难道,对那些怀着利己动机从事经济活动的人,我们能够轻易给他们扣上一顶“恶”的帽子吗?如果是这样的话,在整个市场经济活动中,还有“好人”吗?这个社会经济事实告诉我们,离开人的利

益,人性就是一个抽象的概念,自然地,“人性善”还是“人性恶”这样的抽象理念,也就没有什么意义了。
唯物辩证法教导我们,在这个世界上,不存在什么抽象的“人性善”或者“人性恶”,必须与人追求利益的不同方式结合起来,才能作出正确的判断;这正如人们追求权力不能说是“廉洁”或者“腐败”一样,而要看他是如何运用权力的了。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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