武汉市中标通知书
武汉市建委关于印发武汉市建设工程施工招标投标管理实施办法的通知-
武汉市建委关于印发武汉市建设工程施工招标投标管理实施办法的通知正文:---------------------------------------------------------------------------------------------------------------------------------------------------- 武汉市建委关于印发武汉市建设工程施工招标投标管理实施办法的通知市建管各站、办、中心,各区建委、建管站,各有关单位:现将《武汉市建设工程施工招标投标管理实施办法》印发给你们,请遵照执行。
武汉市建委二00一年二月九日武汉市建设工程施工招标投标管理实施办法第一条根据《中华人民共和国招标投标法》和部、省、市招投标管理有关规定,为进一步加强我市建设工程招投标管理工作,制定本实施办法。
第二条本办法适用于武汉市行政区域内各类工程建设施工、监理以及与工程建设有关的重要设备、材料等采购的招标、投标、开标、评标、定标活动。
第三条武汉市建设工程招标投标管理办公室(以下简称市招标办)和中心城区及专业工程招投标管理机构,对各类建设项目组织的招标、投标、开标、评标、定标活动,必须在武汉市建设工程交易中心进行(其他各区在各自分中心进行)。
第四条开标会由招标人主持。
开标日期一经确定,不得随意变更,确需变更的,招标人应报请招投标管理部门同意,并提前24小时通知各投标人及相关管理部门。
开标会应由招标人、投标人、招标办及有关管理部门参加。
评标组织的成员不参加开标会(业主推荐的评委成员除外)。
第五条各类工程的评标必须遵守《武汉市建设工程施工招标评标定标规定》。
如因特殊情况要求对这个规定的某项内容作出调整,须在招标书(招标文件)送审前,报市招标办审批。
一个项目的评标办法一经确定,在招标活动中不得更改。
第六条开标后,有效标不少于2个小时,可以继续进行评标活动。
开标后,有效标仅剩1个时,由相关招投标管理部门组织对原标底进行复核,经复核后的标底与原标底差额不超过±4%时,原标底有效。
武汉_施工合同备案
标题:武汉施工合同备案指南一、前言武汉市作为我国中部地区的重要城市,其建筑工程市场活跃,施工合同备案作为建筑工程管理的重要环节,对于规范建筑市场秩序、保障各方权益具有重要意义。
本文旨在介绍武汉市施工合同备案的流程、所需材料及注意事项,以供参考。
二、施工合同备案流程1. 网上申报:首先,承包人需登录武汉市城乡建设委员会官方网站,进入建设工程合同备案管理信息系统进行合同备案网上申报。
根据合同的具体性质、内容在对应的合同备案表中填写相关信息,并打印出带条形码的合同备案表。
2. 办理备案手续:合同当事人携带相关资料到合同备案管理机构办理合同备案手续。
3. 正式签发合同备案表:备案机构审核合同当事人提供的合同备案资料,符合要求的,加盖合同备案专用章,正式签发合同备案表。
三、施工合同备案材料施工合同备案所需材料分为通用材料和特定材料两类。
1. 通用材料:(1)合同备案申请表;(2)合同原件及复印件;(3)中标通知书或委托书;(4)合同双方资质证书复印件;(5)项目经理身份证复印件;(6)其他相关文件。
2. 特定材料:根据不同类型的建设工程合同,还需提供以下特定材料:(1)勘察合同备案:勘察合同原件3份,勘察合同备案表6份;(2)设计合同备案:设计合同原件3份,设计合同备案表6份;(3)招标代理合同备案:招标代理合同原件3份,招标代理合同备案表6份;(4)造价咨询合同备案:造价咨询合同原件3份,造价咨询合同备案表6份。
四、施工合同备案注意事项1. 备案期限:根据《房屋建筑和市政基础设施工程施工招标投标管理办法》第47条规定,中标人应当在中标通知书发出之日起7日内将合同送工程所在地的县级以上地方人民政府建设行政主管部门备案。
2. 合同真实性:合同当事人应确保备案的合同内容真实、有效,不得虚构、篡改合同内容。
3. 资料齐全:办理施工合同备案时,要确保携带的所有资料齐全、有效,否则可能导致备案失败。
4. 备案变更:如合同内容发生变更,合同当事人应按照相关规定及时办理合同备案变更手续。
武汉市财政局关于印发《武汉市政府采购招标投标实施办法(试行)》的通知
武汉市财政局关于印发《武汉市政府采购招标投标实施办法(试行)》的通知文章属性•【制定机关】武汉市财政局•【公布日期】2000.08.30•【字号】•【施行日期】2000.08.30•【效力等级】地方规范性文件•【时效性】现行有效•【主题分类】政府采购正文武汉市财政局关于印发《武汉市政府采购招标投标实施办法(试行)》的通知市直各单位:现将《武汉市政府采购招标投标实施办法(试行)》印发给你们,请认真遵照执行。
执行中有何问题,请及时与市政府采购中心联系。
联系电话:85769623二○○○年八月三十日武汉市政府采购招标投标实施办法(试行)第一条为规范政府采购招标投标行为,保证采购工作的顺利开展,根据财政部《政府采购招标投标管理暂行办法》和武汉市人民政府《武汉市政府采购管理暂行办法》的规定,制定本办法。
第二条政府采购中的公开招标采购、邀请招标采购适用本办法。
国际性招标和利用国际金融组织或外国政府贷款的政府采购,有特殊规定或国际惯例的,从其规定或惯例。
第三条本办法所称的招标人是经认定的具有政府采购招标中介业务资格的社会招标中介机构或具有招标资格的采购机构;投标人是指参加投标的供应商;中标人是指按本办法规定的程序从投标人中选定的中标供应商;招标委托人是指委托招标人代理招标的采购机构或采购人。
招标委托人应与招标人签订招标委托书。
招标委托书应包括下列主要内容:(1)项目名称;(2)标的品目表;(3)标的的技术参数和主要要求;(4)其它要求等。
第四条采用公开招标采购的,招标人至少应在投标截止时间20日前,通过市人民政府指定的报刊、信息网络或者其他媒介,按照规定的格式发布招标公告。
招标公告应当包括下列主要内容:(一)招标的种类;(二)招标项目的名称、编号、数量和招标项目情况的介绍;(三)获取招标文件的办法和时间;(四)招标开始时间和投标文件送达或专递的地点;(五)投标截止时间;(六)开标地点和时间;(七)招标人的名称、地址和联系方法;(八)对投标人的资格要求;(九)需要公告的其他事项。
建设项目施工许可办事指南(完整版)武汉东湖高新区
东湖开发区建设项目施工许可办事指南武汉东湖新技术开发区建设管理局编印一、工程报建(一)受理地点:武汉东湖新技术开发区管委会六楼联合办公中心建设管理局窗口,电话:67880729(二)报建范围:凡东湖新技术开发区内建筑面积在1000平方米以上或投资额在50万元以上的新建、扩建和改建的各类房屋建筑和市政基础设施建设项目,以及其他专业工程建设项目在施工发包前,建设单位(建房人)必须办理报建手续。
(三)申报资料:1、东湖开发区建设工程项目报建表(1式6份)。
2、建设工程项目批准文件或民营企业董事会决议。
3、建设项目用地的有效证明文件。
4、工业项目核准文件或相关部门认证工业项目文件(工业项目)。
(四)办理程序:1、登陆“武汉建设网”进入“办事大厅”,点击“工程报建”链接,按提示获取企业登录号及动态密码。
2、登陆“武汉建设网”进入“工程报建”,输入登录号及密码,填报工程报建表后点击“网上提交”,打印6份并加盖公章。
3、提交工程报建表7日内(逾期系统自动删除,须重新申报)携带上述工程报建表和申报资料的原件及加盖单位公章的复印件2份到报建受理窗口审查,资料齐全并与报建表数据核对无误后收取资料批准报建手续,由报建员盖章及上网发布报建信息,并告知相关事项。
特别提示:报建时获取的登录号末尾加“A”(大写A),使用“111111”(6个1)的默认密码,可以登录“中国武汉建设信息网”进入“招标人工作区”进行后续招标手续网上操作。
(五)办理时限:即办(六)工程报建告知事项1、施工许可前置审查事项(1)图审机构施工图审查(2)消防部门消防设计审查或备案(3)安监局危险化学品安全设施设计审查(工业项目)2、施工许可前置管理事项(1)建筑工程、市政工程质量监督注册登记(2)建设工程项目安全监督登记(3)建设工程施工合同备案(4)建设工程现场施工条件(工业项目签订承诺书)(5)专项基金、专项资金(工业项目签订承诺书)3、施工许可前置其他事项:银行保函或证明二、施工图设计审查(一)受理地点:武汉东湖新技术开发区管委会六楼联合办公中心图审窗口,电话:67880729(二)施工图设计文件审查流程1、提交报建号2、提供完整施工图勘察设计图资料(只看原件,复印件图审机构需要)3、受理:①符合受理要求发放《武汉市建设工程施工图设计文件审查受理通知书》。
武汉公共资源交易平台交易人CA数字证书及电子签章办理流程
一、CA数字证书类型数字证书为实现双方安全通信提供了电子认证。
在因特网、公司内部网或外部网中,使用数字证书实现身份识别和电子信息加密。
数字证书中含有密钥对(公钥和私钥)所有者的识别信息,通过验证识别信息的真伪实现对证书持有者身份的认证。
证书类型分为“交易人证书”、“注册人员证书”、“监管人员证书”。
二、CA数字证书功能交易人/注册人员/监管人员在“武汉市公共资源交易平台”进行招标投标活动时,必须使用CA数字证书,数字证书具有“身份认证”、“数字签名”、“时间戳”、“电子签章”四大功能。
. 身份认证(一)交易人证书用于交易人身份识别,该证书中绑定了交易人的社会信用代码和单位名称。
(二)注册人员证书用于注册人员身份识别,该证书中绑定注册人员身份信息。
(三)监管人员证书用于注册人员身份识别,该证书中绑定监管人员身份信息。
. 数字签名数字签名,就是只有信息的发送者才能产生的别人无法伪造的一段字符串,这段字符串同时也是对信息的发送者发送信息真实性的一个有效证明。
数字签名由CA数字证书提供。
在“武汉市公共资源交易平台”的交易活动中必须使用数字签名。
. 时间戳对于成功的招标投标应用,要求参与交易各方不能否认其行为。
这其中需要在经过数字签名的交易上打上一个可信赖的时间戳,从而解决一系列的实际和法律问题。
由于系统时间很容易改变,由该时间产生的时间戳不可信赖,因此需要一个权威第三方来提供可信赖的且不可抵赖的时间戳服务。
“时间戳服务”由取得国家认证的服务商提供,该时间与国家授时中心标准时间一致,在“武汉市公共资源交易平台”的以下交易活动中必须使用时间戳:(一)资格预审公告、招标公告或者投标邀请书;(二)资格预审文件、招标文件及其澄清、补充和修改;(三)资格预审申请文件、投标文件及其澄清和说明;(四)资格审查报告、评标报告;(五)资格预审结果通知书和中标通知书;(六)投标报名;(七)预算控制价公示。
. 电子签章电子签章是电子签名的一种表现形式,利用图像处理技术将电子签名操作转化为与纸质文件盖章操作相同的可视效果,同时利用电子签名技术保障电子信息的真实性和完整性以及签名人的不可否认性。
武汉市政府采购管理暂行办法-武政[1999]100号
武汉市政府采购管理暂行办法正文:---------------------------------------------------------------------------------------------------------------------------------------------------- 武汉市政府采购管理暂行办法(武政[1999]100号1999年9月9日)第一章总则第一条为了规范政府采购行为,加强财政支出管理,提高财政资金使用效益,促进廉政建设,根据财政部发布的《政府采购管理暂行办法》(以下简称《办法》),结合本市实际情况,制定本办法。
第二条本市实行预算管理的市级国家机关、事业单位和社会团体(以下统称采购机关),使用财政性资金(包括财政预算内资金和预算外资金),以购买、租赁、委托或雇用等方式获取货物、工程(不含基建工程)和服务的采购,即政府采购(以下简称采购),适用本办法。
基本建设工程,按照现行管理体制及工程招标管理的有关规定执行。
第三条采购应当遵循公开、公正、公平、效益及维护公共利益的原则。
第四条市财政部门是采购主管部门(以下简称采购主管部门),应当负责做好有关采购的下列工作:(一)起草或制定有关采购的规范性文件;(二)对采购进行管理监督;(三)收集、发XXX统计采购信息;(四)组织采购人员参加培训;(五)审批供应商资格;(六)审批社会中介机构采购代理资格;(七)确定并调整采购机关的集中采购目录(以下简称采购目录)及其采用公开招标的方式采购的限额标准(以下简称限额标准);(八)编制年度采购预算;(九)处理采购投诉事项;(十)办理其他有关采购的事务。
第二章采购主体第五条采购主体包括采购机关和供应商。
采购机关包括集中采购机关和非集中采购机关。
第六条集中采购机关的采购由采购中心负责。
采购中心应当做好下列工作:(一)统一组织纳入采购目录和达到限额标准的采购;(二)组织由财政拨款的大型采购;(三)办理采购主管部门交办的其他采购事务。
A武汉市建设工程施工许可办理指南
武汉市建设工程施工许可办理指南
一、受理地点
武汉市建设工程交易中心一楼工程施工许可窗口
地址:江汉区金墩街11号(金墩路)
电话:65680113
二、填报《建筑工程施工许可申报表》
三、申报资料
1.工程项目立项批文;
2.该建设工程建设用地权属证或建设用地规划许可证;
3.建设工程规划许可证;
4.银行资金保函或证明;
5.施工图设计文件审查合格书;
6.中标通知书;
7.施工合同备案表(招标的工程附招投标情况书面报告);
8.建筑工程或市政工程质量监督注册登记表;
9.建设工程安全监督检查登记表;
10.施工现场条件踏勘合格单(工业项目提交现场开工条件告知承诺书);
11.消防技术审查意见书;
12.危险化学品建设项目安全设施设计审查许可意见书(工业项目)
13.建设工程项目档案报送承诺书;
14.新型墙体材料使用承诺书和散装水泥使用告知承诺书(工业项目)
15.“一费制”收费认定表(工业项目除外);
16.法律法规规定的其他条件。
(以上文件申办时必须提供原件,第2、3、4、10、11、12项可核原件后留存复印件)
四、办理程序
按要求带上述申报资料到施工许可受理窗口审查,资料齐全收取资料,签发施工许可证。
五、办理时间及时限
3个工作日(工业项目即办)。
五、收费标准
无收费。
武汉市住房保障和房屋管理局关于印发《武汉市前期物业管理招标投标管理办法》的通知
武汉市住房保障和房屋管理局关于印发《武汉市前期物业管理招标投标管理办法》的通知文章属性•【制定机关】武汉市住房保障和房屋管理局•【公布日期】2016.12.21•【字号】•【施行日期】2017.01.01•【效力等级】地方规范性文件•【时效性】失效•【主题分类】招标投标正文武汉市住房保障和房屋管理局关于印发《武汉市前期物业管理招标投标管理办法》的通知各区房管局、市物业管理事务指导中心、机关各处室,各开发建设单位、各物业服务企业:为了规范我市前期物业服务管理招标投标活动,促进物业管理市场公平竞争,我局对《武汉市前期物业管理招标投标暂行规定》进行了修订,现印发给你们,请认真贯彻执行。
市住房保障和房屋管理局2016年12月21日武汉市前期物业管理招标投标管理办法第一条为了规范本市前期物业管理招标投标活动,促进物业管理市场的公平竞争,维护物业管理市场的正常秩序,保护招标投标当事人的合法权益,根据有关法律、法规及建设部《前期物业管理招标投标管理暂行办法》,结合工作实际制定本办法。
第二条本市行政区域内开发建设单位通过招投标方式选聘具有相应资质的物业服务企业和房管部门对前期物业管理招投标活动实施监督管理,适用本办法。
第三条住宅及同一物业管理区域内非住宅项目总建筑面积在20万平方米以上的,开发建设单位应当通过公开招标方式选聘前期物业服务企业。
住宅及同一物业管理区域内非住宅项目总建筑面积在20万平方米以下、3万平方米以上的,开发建设单位可以采取公开招标或者邀请招标方式选聘前期物业服务企业。
投标人少于三个或者物业管理区域内住宅总建筑面积不超过3万平方米的,经物业所在地区房管部门批准,开发建设单位可以采取协议方式选聘前期物业服务企业。
第四条通过招标方式选聘前期物业服务企业的,开发建设单位应当在申请《商品房预售许可证》或《商品房现售备案证》之前完成前期物业管理招标投标工作并与中标人签订前期物业服务合同。
第五条市房管部门负责全市前期物业管理招投标活动的制度建设和监督管理。
武汉市建委关于印发《武汉市建设工程施工招标评标定标规定》的通知
武汉市建委关于印发《武汉市建设工程施工招标评标定标规定》的通知文章属性•【制定机关】武汉市建设委员会•【公布日期】2001.02.09•【字号】•【施行日期】2001.03.01•【效力等级】地方规范性文件•【时效性】现行有效•【主题分类】城乡建设综合规定正文武汉市建委关于印发《武汉市建设工程施工招标评标定标规定》的通知市建管各站、办、中心,各区建委、建管站,各有关单位:现将《武汉市建设工程施工招标评标定标规定》印发给你们,请遵照执行。
为了进一步规范我市建设工程施工招标、评标、定标行为,充分体现“公开、公平、公正和诚实信用”的原则,提高招投标管理水平,依据《中华人民共和国建筑法》、《中华人民共和国招标投标法》及部、省、市招投标管理有关规定,结合我市实际,制定本规定。
武汉市建委二00一年二月九日武汉市建设工程施工招标评标定标规定一、招标(一)建设工程项目报建建设工程项目报建手续由招标人或由其代理机构到市建设工程项目交易中心报建台办理。
项目报建必须符合以下条件:1、有经批准的建设工程项目计划批文;2、有建设工程项目土地使用合法证明文件;3、有银行出具的有效资信证明。
(二)建设工程项目招标申请招标人持“建设工程项目报建表”到招标办领取并填报“建设工程项目招标申请表”(属于区管项目到区招标办;属于市管项目到市招标办)申请招标。
属于邀请招标的工程项目必须另外提出书面申请。
招标申请书必须包括以下内容:1、工程项目计划批文的名称和文号;2、工程的名称、规模、投资数额、用途、地点;3、拟采取的招标方式及其理由。
(三)审查招标人资质及招标文件招标人资质及招标文件的审查由相应招投标管理部门负责。
1、招标人办理招标应具备以下条件:(1)是法人或依法成立的其他组织;(2)有与招标工程相适应的经济、技术管理人员;(3)有组织编制招标文件的能力;(4)有审查投标人资质和业绩的能力;(5)有组织开标、评标、定标的能力。
不具备(2)至(5)项条件的招标人,须委托具有相应资质的中介机构代理招标,招标人与中介机构签订委托代理招标的协议,并报招标办备案。
武汉市招投标法律制度管理相关规定
——关于招投标法律制度
姓名:屠忠祥
班级:15创新土木1 学号;1510600115
规定发表大概格式
第一章 总则 第二章 招标
第三章 投标
第四章 开标、评标、定标 第五章 附则
武汉市招投标管理的相关规定
武汉市建设工程施工招标评标定标规定 为了进一步规范我市建设工程施工招标、评标、定标行为,充分体现“公开、公平、 公正和诚实信用”的原则,提高招投标管理水平,依据《中华人民共和国建筑法》、《中华人民共和国招标投标法》及部、 省、市招投标管理有关规定,结合我市实际,制定本规定。 一、招标 (一)建设工程项目报建 建设工程项目报建手续由招标 人或由其代理机构到市建设工程项目交易中心报建台办理。项目报建必须符合以下条件: 1、有经批准的建设工程项目计划批 文; 2、有建设工程项目土地使用合法证明文件; 3、有银行出具的有效资信证明。 (二)建设工程项目招标申请 招标人持 “建设工程项目报建表”到招标办领取并填报“建设工程项目招标申请表”(属于区管项目到区招标办;属于市管项目到市 招标办)申请招标。 属于邀请招标的工程项目必须另外提出书面申请。 招标申请书必须包括以下内容: 1、工程项目计划批 文的名称和文号; 2、工程的名称、规模、投资数额、用途、地点; 3、拟采取的招标方式及其理由。 (三)审查招标人资 质及招标文件 招标人资质及招标文件的审查由相应招投标管理部门负责。 1、招标人办理招标应具备以下条件: (1)是法 人或依法成立的其他组织; (2)有与招标工程相适应的经济、技术管理人员; (3)有组织编制招标文件的能力; (4)有 审查投标人资质和业绩的能力; (5)有组织开标、评标、定标的能力。 不具备(2)至(5)项条件的招标人,须委托具有 相应资质的中介机构代理招标,招标人与中介机构签订委托代理招标的协议,并报招标办备案。 2、招标工程项目必须符合以 下条件: (1)项目有政府或招标人上级主管部门批准的固定资产投资计划; (2)建设用地的征地工作已经完成; (3)有 经设计主管部门审查合格的施工图纸及设计文件; (4)建设资金已经落实; 3、招标文件由招标人起草并加盖印章后,送招 投标管理机构审查核准。 4、标底必须由具备工程造价咨询资质并办理了工程造价咨询业务核准手续的中介机构进行编制,其 使用的工程造价计价依据应是国家、省、市建设行政主管部门颁发的统一计价标准,否则为无效标底; 5、标底编制完毕后, 必须按标底管理办法的要求送招投标管理部门审查确认。 (四)发布招标信息 经建设行政主管部门审批,属公开招标的项目, 通过“市建设工程交易中心”大屏幕上和《武汉建设网》同时发布招标信息。招标信息自发布之时起至报名结束时间止不得 少于72小时。 (五)公开招标报名 根据公开招标信息的要求,投标人在指定的时间和地点或武汉建设网上向招标人报名投标。 (武汉建设网网址:http://) (六)审查投标人资质 投标人参加我市建设工程投标应具备下列条件: (1)是法人或依法成立的其他组织; (2)具有国家、省、市建设行政主管部门批准的建筑企业资质等级证书和工商营业执 照; (3)持有市建委核发的投标许可证和武汉市建设工程交易中心会员证。外地来汉企业必须在我市登记注册; (4)具有 编制投标文件的能力。 二、评标 (一)评标委员会 评标委员会的设立
中标通知书范本(标准版)
中标通知书范本(标准版)文件编号:[填写编号]日期:[填写日期]尊敬的 [中标单位全称]:您好!经过我司[招标单位全称]对[项目名称](项目编号:[填写项目编号])的严格评审与综合考量,现正式通知贵单位:一、中标项目信息1. 项目名称:[填写项目全称]2. 项目编号:[填写项目编号]3. 项目概述:本项目旨在[简述项目目的、内容、规模等]。
二、中标单位名称中标单位全称为:[填写中标单位全称],统一社会信用代码/注册号:[填写统一社会信用代码或注册号]。
三、中标价格及条款1. 中标总价:人民币(大写)[填写金额,如“壹佰贰拾叁万肆仟伍佰陆拾柒元整”](小写:¥[填写金额]),该价格已包含完成本项目所需的所有费用,包括但不限于材料费、人工费、税费、管理费等。
2. 付款条款:按照合同条款执行,具体为[简述付款方式、比例及时间节点]。
3. 其他条款:[如有特殊条款,如优惠条件、额外服务等,请在此详细说明]。
四、工期与质量要求1. 工期要求:本项目自合同生效之日起[具体天数/月数]内完成,即[具体开始日期]至[具体结束日期]。
2. 质量要求:符合[国家或行业相关标准]、[招标文件技术要求]及我司的[具体质量要求](如有),并需通过我司及第三方验收合格。
五、签订合同事宜请贵单位于接到本通知书后[具体天数,如7日内],携带以下材料至[招标单位地址]与我司签订《[项目名称]合同书》。
所需材料包括但不限于:营业执照副本、法定代表人授权委托书、被授权人身份证明等。
六、履约保证金要求根据招标文件要求,贵单位需在合同签订后[具体时间,如5个工作日内]向我司提交合同总价[具体比例,如5%]的履约保证金,即人民币(大写)[计算后金额](小写:¥[计算后金额])。
保证金形式为[银行转账/银行保函等]。
七、联系方式与日期1. 招标单位联系信息:- 单位名称:[招标单位全称]- 联系人:[联系人姓名]- 联系电话:[联系电话]- 电子邮箱:[电子邮箱]- 地址:[详细地址]2. 本通知书发出日期:[填写日期]八、签名与盖章本通知书一式两份,招标单位与中标单位各执一份,具有同等法律效力。
授权书中标通知书
尊敬的[招标方名称]:您好!我方[授权方名称](以下简称“我方”)已成功参与贵方[项目名称]的招标活动,并按照招标文件的要求提交了投标文件。
经过严格的评审程序,我方荣幸地成为本项目的中标单位。
在此,我方特向贵方发出授权书中标通知书,具体内容如下:一、中标项目1. 项目名称:[项目名称]2. 项目地点:[项目地点]3. 项目规模:[项目规模]4. 项目内容:[项目内容]二、中标金额我方投标报价为人民币[中标金额]元整。
三、授权书为确保项目顺利实施,我方特向贵方授权以下事项:1. 授权我方在规定的时间内与贵方签订本项目合同;2. 授权我方在合同签订后,按照合同约定履行合同义务,完成项目实施;3. 授权我方在项目实施过程中,与贵方保持密切沟通,及时解决项目实施过程中出现的问题;4. 授权我方在项目验收合格后,按照合同约定办理项目验收手续;5. 授权我方在合同履行完毕后,按照合同约定办理合同终止手续。
四、其他事项1. 我方承诺在合同履行过程中,严格遵守国家法律法规、招标文件及合同约定,确保项目质量、安全、进度;2. 我方承诺在项目实施过程中,积极配合贵方进行项目监督、检查,接受贵方的指导和建议;3. 我方承诺在项目实施过程中,妥善处理合同履行过程中可能出现的争议,维护双方合法权益。
特此通知!敬请贵方予以核实并予以回复。
如无异议,我方将按照招标文件的要求,在规定的时间内与贵方签订本项目合同。
感谢贵方对我方的信任与支持,期待与贵方携手共创美好未来!此致敬礼![授权方名称][授权方法定代表人/负责人姓名][授权方联系方式][授权日期]。
武汉建筑项目报建全流程
6、设计说明,其内容包括工程设计依据、建设规模和设计范围、改建或装修设计的面积等指标、工程原已设置(或新增)的主要消防
设备、消防产品及有防火性能要求的建筑构件、建筑材料、采用新技术、新材料、新设备和新结构的情况、具有特殊火灾危险性的消防 设计和需要设计审批时解决或确定的问题、装修专业等。
7、设计图纸 一、新建、扩建工程消防设计文件图纸(本项所列各类图纸在报审时应同时提交其设计光盘,文件扩展名格式为.dwf。) 1、总平面 (1)区域位置图 (2)总平面图 2、建筑、结构 (1)平面图 (2)立面图 (3)剖面图: 3、建筑电气 (1)消防控制室位置平面图 (2)火灾自动报警系统图,各层报警系统设置平面图 4、消防给水和灭火设施 (1)消防给水总平面图 (2)各消防给水系统的系统图、平面布置图 (3)消防水池和消防水泵房平面图 (4)其他灭火系统的系统图及平面布置图 5、防烟排烟及暖通空调 (1)防烟系统的系统图、平面布置图 (2)排烟系统的系统图、平面布置图 6、热能动力 (1)锅炉房设备平面布置图 (2)其他动力站房平面布置图 二、改建、内装修工程消防设计图纸(本项所列各类图纸在报审时应同时提交其设计光盘,文件扩展名格式为.dwf) 1、建筑平面图 2、装修图
建设工程备案抽查: 根据《湖北省建设工程消防设计审核、消防验收、备案抽查暂行规定》的要求,下列建设工程需备案抽查: 1、具有下列情形之一的人员密集场所: ⑴建筑总面积大于一万平方米小于二万平方米的体育场馆、会堂,公共展览馆、博物馆的展示厅; ⑵建筑总面积大于八千平方米小于一万五千平方米的民用机场航站楼、客运车站候车室、客运码头候船厅; ⑶任一楼层建筑面积大于一千五百平方米或总面积大于三千平方米小于一万平方米的宾馆、饭店、商场、市场; (4)建筑总面积大于四千平方米的地下人员密集场所。 2、建筑高度大于二十四米小于五十米或单体建筑面积大于二万平方米小于四万平方米的公共建筑;建有一类高层居住建筑的住宅建 筑群。 3、中小型发电厂,地下或二百二十千伏非枢纽变电站。 4、高层工业建筑,洁净厂房,总建筑面积大于一万平方米或单体建筑面积大于五千平方米的丙类厂房、库房。 5、总容积大于一千立方米的丙类液体储罐区,总容积大于一万立方米的可燃、助燃气体储罐区。 6、列入本级发展和改革委员会重点建设工程计划的建设工程。 武汉市各公安分局消防大队负责辖区其它建设工程消防设计、竣工验收备案抽查工作。
武汉建设工程施工备案流程
一、网上申报1. 首先,承包人需登录武汉市政府门户网站,进入建设工程合同备案管理信息系统。
2. 根据合同的具体性质和内容,在对应的合同备案表中填写相关信息。
3. 完成信息填写后,打印出带条型码的合同备案表。
二、准备备案材料1. 根据工程项目的类型,准备相应的备案材料。
常见的建设工程合同备案材料包括:- 勘察合同备案:勘察合同原件3份,勘察合同备案表6份。
- 设计合同备案:设计合同原件3份,设计合同备案表6份。
- 招标代理合同备案:招标代理合同原件3份,招标代理合同备案表6份。
- 造价咨询合同备案:造价咨询合同原件3份,造价咨询合同备案表6份。
- 施工合同备案:施工合同6份原件,施工合同备案表6份,中标通知书1份(复印件加盖原件存放单位公章),招标文件原件1份,类别确认书1份(复印件加盖原件存放单位公章)。
三、办理备案手续1. 合同当事人携带准备好的备案材料,前往合同备案管理机构办理备案手续。
2. 合同备案管理机构对备案材料进行审核,确保材料齐全且符合要求。
四、正式签发合同备案表1. 审核通过后,备案机构将在备案表上加盖合同备案专用章,正式签发合同备案表。
2. 合同备案表是工程项目施工的重要凭证,需妥善保管。
五、备案材料核验1. 在施工许可证办理过程中,相关部门将对备案材料进行核验。
2. 核验通过后,方可发放施工许可证。
六、其他注意事项1. 建设工程合同的备案是有期限的,中标人需在订立书面合同后的7日内完成备案。
2. 备案流程中,如遇特殊情况,需及时与备案机构沟通,确保备案工作顺利进行。
总之,武汉市建设工程施工备案流程主要包括网上申报、准备备案材料、办理备案手续、正式签发合同备案表、备案材料核验等环节。
各环节需严格按照规定执行,确保工程项目合法合规进行。
在备案过程中,如遇到任何问题,请及时与相关部门沟通,以便顺利完成备案工作。
武汉市建委关于贯彻《湖北省建设工程造价管理办法》的实施意见-武建[2008]15号
武汉市建委关于贯彻《湖北省建设工程造价管理办法》的实施意见正文:---------------------------------------------------------------------------------------------------------------------------------------------------- 武汉市建委关于贯彻《湖北省建设工程造价管理办法》的实施意见(武建〔2008〕15号二00八年二月二十九日)各区(开发区)建设局、建管站,市建管各站、办,各有关建设、开发、设计、施工、监理、审计、造价咨询、招标代理单位:为贯彻《湖北省建设工程造价管理办法》(湖北省人民政府令第311号)(以下简称《工程造价管理办法》),加强我市工程造价管理,现将《工程造价管理办法》转发给你们,同时结合本市实际,提出如下实施意见,请一并贯彻执行。
一、凡在本市行政区域内的建设工程造价活动,均应执行《工程造价管理办法》和本实施意见。
二、武汉市建设委员会是全市建设工程造价管理的行政主管部门,具体工作由武汉市建设工程造价管理站(以下简称市造价管理机构)负责实施。
各区建管部门按照市、区分工原则,协助市造价管理机构做好区管工程的施工合同备案、竣工结算备案审查和价款结算行为的监督管理工作。
三、市造价管理机构应做好以下工作:本市行政区域内建设工程造价计价依据的制定、补充;建设工程施工合同、建设工程竣工结算备案审查;建设工程造价咨询企业资质、执业从业人员资格及执业活动的监督管理;非经营性政府投资基础设施工程概算审核管理;建设工程造价数据库的建立与完善;建设工程造价技术经济指标、造价指数的编制与发布;人工、材料、设备、施工机械台班预算价格、指导价格及市场价格信息的采集与发布;工程造价纠纷的调解以及计价和合同价款履约行为的监督管理等工作。
四、建设工程采用工程量清单计价方法的,清单项目及其工程量的完整性、准确性由招标人负责;投标报价的单价与合价的准确性由投标人负责;造价咨询中介机构编制的工程量清单、预算控制价应对招标人负责。
《武汉市城市绿化条例》(征求意见稿)及起草说明
《武汉市城市绿化条例》(征求意见稿)及起草说明文章属性•【公布机关】武汉市人大及其常委会•【公布日期】2013.03.29•【分类】征求意见稿正文《武汉市城市绿化条例》(征求意见稿)第一章总则第二章规划与设计第三章建设与养护第四章指导与服务第五章监督与管理第六章法律责任第七章附则第一章总则第一条【立法宗旨】为了落实科学发展观,大力推动生态文明建设,保护和改善人居环境和生态环境,提升城市绿化生态功能,促进城市绿化事业可持续发展,根据国务院《城市绿化条例》及其他法律、法规的有关规定,结合本市实际,制定本条例。
第二条【适用范围】本条例适用于本市城市规划区内绿化的规划、建设、保护和管理。
第三条【指导思想】城市绿化应当坚持生态优先、合理布局,因地制宜、节约资源,充分利用自然、人文资源,优化植物配置,注重生态保护、休闲游憩、景观营造、文化传承、科普教育、防灾避险等功能的协调一致。
第四条【基本原则】市、区人民政府(包括开发区、风景区、化工区管委会,下同)应当加强对本行政区域内城市绿化工作的领导,将其纳入国民经济和社会发展规划,保障各区城市绿化均衡布局,促进绿地率、绿化覆盖率和人均公园绿地面积的协调增长。
第五条【管理机制】市、区人民政府应当根据城市绿地系统规划,组织编制年度建设计划。
市、区人民政府应当实行绿化目标责任制,依照年度建设计划,安排专项资金用于绿化建设和养护,并根据财政收入状况逐步增长。
第六条【职责分工】市城市绿化行政主管部门(以下简称市绿化主管部门)负责本市的城市绿化工作。
各区人民政府确定的城市绿化行政主管部门(以下简称区绿化主管部门),按照职责分工及本条例的规定负责本辖区内城市绿化工作。
发展改革、财政、国土规划、城乡建设、水务、交通、房管等部门,按照各自职责,协同实施本条例。
有关法律、法规规定由林业行政主管部门、城市管理执法部门等管理的绿化工作,依照有关法律、法规执行。
第二章规划与设计第七条【规划编制】市规划主管部门和市绿化主管部门应当根据本市经济、社会发展状况和绿化发展需要,按照城市总体规划的要求,共同组织编制城市绿地系统规划,报市人民政府批准后组织实施。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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武汉市中标通知书
【篇一:中标通知书】
附件八
湖北省建设工程施工
中标通知书
编号:
湖北省建设工程招标投标办公室制
(中标人):
自 2014 年 2 月 7 日开标后,经评标委员会评定并报招投标管理机
构备案,确定武汉永兴千龙机电工具有限公司(招标人)的武汉永
兴千龙机电工具有限公司办公楼及2、3号厂房工程(工程项目)由
你单位为中标人。
中标人收到中标通知书后,请于2014 年6 月10 日时前到(地点)与招标人签订承发包合同,并同时报招投标管理机构备案。
在限期
内不来草拟合同者作放弃中标处理。
招标人或招标代理机构(盖章):法定代表人或其委托代理人(签
字或盖章):日期:年月
中标人的投标文件主要内容一览表
中标结果备案
2、本通知书未经招投标管理机构盖备案章无效。
【篇二:工程中标通知书】
工程中标通知书
武汉建工股份有限公司:
海南闽庄园房地产开发有限公司,庄园豪都一期3#楼、5#楼工程公
开招标,在接受本公司招标文件条件下的公司中,经建设单位评标
小组对各投标单位的投标报价、施工工期、施工组织设计、优惠条
件以及各单位的社会信誉等方面进行综合分析比较,一致确定武汉
建工股份有限公司为中标单位,工程项目经理为杨斌同志(工业与
民用建筑壹级)在接到中标通知书后,7日内签定施工合同,如无正
当理由,在规定时间内未签定合同者,我们将取消本中标书。
特此通知
海南闽庄园房地产开发有限公司
2006年12月9日
【篇三:中标通知书(朗景)】
中标通知书
招标编号:11a106 江苏朗景幕墙科技有限公司:
已经结束,根据工作地招标投标的有关法律、法规、规章和本工程招标文件的规定,确定你单位为中标人。
我方将于本中标通知书发出之日起依据本工程招标文件、你方的投标文件与你方签定合同,逾期不候,后果自负。
请你方派代表于 2011 年10 月7 日中午12点前与我方洽谈合同。
你方中标条件如下:
1、中标范围和内容:石材幕墙工程
2、中标价:412.4030万元
3、中标工期:60日历天
4、中标项目经理姓名、资质等级及资质证号:惠恩斌、助工、0052263
1)项目经理姓名:惠恩斌
2)项目执行经理:建筑工程贰级
3)项目经理资质证号:0052263
招标代理机构:招标人(公章):武汉新能源接入装备与技术研究院有限公司法定代表人(签名):年月日月。