环境监理实施细则
环境监理实施细则
环境监理实施细则环境监理实施细则第一章总则1.1 监理目的和任务1.1.1 确保环境监测工作的准确性和可靠性1.1.2 提供环境保护和改善的有效措施1.1.3 保障环境监测数据的真实性和可比性1.1.4 进行环境监测现场勘察和数据分析,提供科学依据1.2 监理主体1.2.1 环境保护部门:负责制定监理方案、对环境监测单位进行监督管理1.2.2 环境监测单位:负责环境监测实施和数据报告1.2.3 监理机构:独立的第三方机构,负责对环境监测单位进行监理第二章监理方案编制2.1 监测目标和内容2.1.1 确定监测的环境要素,如大气、水质、土壤等2.1.2 制定监测频率和时间2.1.3 确定监测方法和仪器设备2.2 监测点位选择2.2.1 根据环境监测要求,选择合适的监测点位2.2.2 考虑地理位置、污染源接近程度等因素2.3 监测计划编制2.3.1 制定监测计划表2.3.2 确定监测任务分工和责任第三章监测数据采集和处理3.1 采样方法和设备3.1.1 根据监测要求,选择合适的采样方法3.1.2 确保采样设备的准确性和稳定性3.2 数据记录和管理3.2.1 使用统一的数据记录表格3.2.2 对监测数据进行分类、整理和存档3.3 数据处理和分析3.3.1 使用专业的数据处理软件进行数据分析3.3.2 统计分析监测结果,形成监测报告第四章监测报告编制4.1 报告内容4.1.1 环境监测情况的介绍和总结4.1.2 监测结果的数据表格和图表展示4.1.3 问题和建议的分析和解决方案4.2 报告格式和要求4.2.1 采用规范的报告格式4.2.2 报告中包含必要的附件和资料第五章监督评估和质量控制5.1 监督检查5.1.1 对环境监测单位进行定期监督检查5.1.2 发现问题及时纠正和整改5.2 质量控制5.2.1 建立完善的质量控制体系5.2.2 定期进行质量控制和质量评估附件:附件一:监测目标和内容详细说明附件二:监测点位选定标准和方法附件三:监测计划表范本附件四:数据记录表格附件五:数据处理和分析软件说明法律名词及注释:1. 监测目标和内容:监测要对大气、水质、土壤等环境要素进行监测,以了解其污染程度和变化情况。
环境保护监理实施细则
环境保护监理实施细则一、监理机构与职责设立专门的环保监理机构,明确其组织结构和工作职责。
确定监理机构的负责人及成员,明确各自的职责和权力范围。
监理机构应定期召开会议,讨论和解决环保监理过程中的重要问题。
监理机构应与其他相关部门保持良好的沟通与协作,共同推进环保工作。
二、监测计划与方案制定详细的环保监测计划,明确监测的目标、内容、频率和方法。
根据实际情况和需要,制定具体的监测方案,包括监测点的选择、监测设备的配置等。
监测计划和方案应经过专家评审,确保其科学性和可行性。
对监测计划和方案进行定期评估和调整,以适应环保工作的需要。
三、数据采集与记录严格按照监测计划和方案进行数据采集,确保数据的准确性和完整性。
采用适当的记录方式,如纸质或电子文档,对采集的数据进行详细记录。
数据采集和记录过程中应注意安全,防止数据泄露和丢失。
对数据进行定期整理和分析,发现问题及时采取措施。
四、数据管理与分析建立完善的数据管理制度,确保数据的规范管理和安全存储。
采用专业的数据分析软件和方法,对采集的数据进行深入分析。
分析结果应及时反馈给相关部门和人员,为决策提供科学依据。
对数据分析结果进行定期评估和总结,提出改进建议。
五、结果评价与报告根据数据分析结果,对环保监理工作进行评价,明确工作成效和不足。
编制详细的环保监理报告,全面反映环保工作的过程和成果。
报告应包括以下内容:监测数据、分析结果、问题诊断、改进建议和未来计划等。
报告应定期提交给相关领导和部门,以便了解环保工作的进展和效果。
六、设施与设备维护对环保监测设施和设备进行定期维护和保养,确保其正常运行和使用寿命。
建立设施和设备维护档案,记录维护和保养的详细情况。
对损坏或老化的设施和设备及时进行更换或维修,确保监测工作的连续性。
加强设施和设备的安全管理,防止意外事故的发生。
以上环境保护监理实施细则旨在规范环保监理工作,提高工作效率和质量,为保护环境提供有力保障。
各相关部门和人员应严格遵守本细则,共同推进环保事业的健康发展。
环境监理实施细则
环境监理实施细则一、环境监理的基本原则1.法律依据原则:环境监理应以国家法律、法规和政策为基础,依法行使监督和管理职责。
2.公正公平原则:环境监理应严格按照职责权限,公正、公平、公开地开展工作,保证各方利益的平衡和合理。
3.现场监督原则:环境监理应通过实地巡查、取样检测等手段,对环境项目进行现场监督,确保环境监测数据的真实性和准确性。
4.风险管控原则:环境监理应通过风险评估和控制措施,对可能产生环境污染和生态破坏的行为进行有效管理和监督。
5.技术先进原则:环境监理应借鉴国内外先进技术和方法,在监测、评估、预警等环境监理工作中应用先进技术手段,提高监理工作的效率和水平。
二、环境监理的工作程序1.环境项目审查:环境监理应对环境项目进行审查,包括项目环评文件、可行性研究报告等的审查,确保环境项目符合法律法规和环保要求。
2.环境监测:环境监理应通过现场监测和取样检测等手段,对环境项目的环境质量进行监测,确保环境指标符合国家标准。
3.环境评估:环境监理应对环境项目的环境影响进行评估,包括环境风险评估、环境影响评价等,为环境项目的决策提供科学依据。
4.风险管控:环境监理应对环境项目的风险进行管控,包括环境风险评估、风险预警等,把控环境风险在可接受范围内。
5.数据收集与报告:环境监理应对环境监测、评估、风险控制等环节的数据进行及时收集、整理和报告,为环境管理部门提供数据支持。
三、环境监理的具体要求1.监理人员的资质要求:环境监理应由具备相关专业知识和经验的人员组成,持有相关环境监理资质证书,熟悉环境监理工作程序和技术要求。
2.监理设备和仪器:环境监理应配备先进的监测设备和仪器,确保监测数据的准确性和可靠性,包括气体采样仪、水质监测仪、在线监测系统等。
3.监理报告和证明文件:环境监理应及时编制监理报告和证明文件,包括监测报告、评估报告、风险控制措施报告等,确保监理结果可靠,便于监管部门审核和管理。
4.监理守则和职责:环境监理人员应遵守监理守则和职责,保持独立、客观、公正的态度,严格履行职责,按规定报告监理信息和监理结果。
环境保护监理实施细则
环境保护监理实施细则一、概述(一)环境保护监理的任务环境保护监理的主要任务一方面是根据《中华人民共和国环境保护法》及相关法律法规,对工程建设过程中污染环境、破坏生态的行为进行监督管理;另一方面对建设项目配套的环保工程进行施工监理,确保“三同时”的实施。
公路环境保护监理包括两部分内容:一是监理公路主体工程的施工过程应符合环保要求,如噪声、废气、污水等污染物排放应达标、减少水土流失和生态环境破坏,称为“工程环境监理”或“环境监理”;二是对保护营运和施工期的环境而建设的配套环境保护设施进行监理,称为“环保工程监理”,包括水处理设施、声屏障、绿化工程等。
(二)环境保护监理的依据1.国家有关的法律、法规如《中华人民共和国环境保护法》,《中华人民共和国大气污染防治法》,《中华人民共和国野生动物保护法》,《中华人民共和国水土保持法》等。
2.国家有关的条例、办法、规定如《建设项目环境保护管理条例》,《关于加强自然资源开发建设项目的生态环境管理的通知》,《关于涉及自然保护区的开发建设项目环境管理工作有关问题的通知》,《关于开展交通工程环境监理工作的通知》等。
3.地方性法规、文件4.项目的环境影响评价报告书及批复5.项目的环境行动计划(贷款项目均有此文件)6.工程设计文件7.监理合同及工程建设合同(三)环境保护监理应遵循的原则要求从事工程环境保护监理活动,应当遵循守法、诚信、公正、科学的准则。
确立环境保护监理是“第三方”的原则,应当将环境监理和业主的环境管理、政府部门的环境监督执法严格区分开来,并为业主的环境管理和政府部门的环境监督服务。
(四)环境保护监理人员素质要求环境保护监理是一门新兴的交叉学科,具体从事环境保护监理工作的监理人员,不仅要有一定的环境保护或工程技术方面的专业技术能力,能够对工程建设进行监督管理,提出指导性的意见,而且要有一定的组织协调能力,在工程与环保有联系和交叉时,起到协调和指导作用。
(五)环保监理的工作内容及方式环保监理人员对施工活动中的环境保护工作按照施工进程实施动态管理。
环境工程监理实施细则
环境工程监理实施细则一、概述环境工程监理是指在环境工程建设过程中,对施工单位的行为进行监管和指导,以确保项目能够按照环境保护法律法规和监理合同的要求进行施工。
本实施细则旨在规范环境工程监理的实施过程,保障施工单位的合法合规,提高环境工程的质量和效益。
二、监理资质要求1. 监理单位应取得国家环境保护部门颁发的监理资质证书,并且具备相应的监理经验和技术能力。
2. 监理人员应具备相关专业知识和技术能力,且监理人员的数量和结构应与工程规模和特点相适应。
3. 监理单位应建立健全的质量管理体系和监理档案,确保监理活动的记录完整、可追溯。
三、监理工作内容1. 监理单位应按照合同约定,对环境工程施工过程中的环境保护措施进行监督检查,确保施工单位遵守环境监管要求,减少对周边环境的不良影响。
2. 对施工单位提交的环境影响评价报告、环境管理方案等文件进行审查和评估,提出合理的意见和建议。
3. 监理单位应定期进行现场检查,监测施工单位的环境保护措施的实施情况,并向业主提供监测报告。
4. 监理单位应组织召开监理会议,与施工单位和业主沟通交流,解决施工过程中的环境问题,并记录会议的内容和决策结果。
四、监理报告和验收1. 监理单位应根据实际情况,及时编制监理报告,向业主提供环境工程施工的监督检查结果。
2. 监理单位应与施工单位一起进行环境工程的验收工作,并对环境工程的质量和环境保护措施进行评价。
3. 如发现环境工程施工中的违法行为或环境问题,监理单位应及时向业主和有关部门报告,并协助处理。
五、监理合同和责任1. 监理合同应明确双方的权利和义务,约定监理工作的内容和标准。
2. 监理单位应按照监理合同履行监理工作,如未履行监理职责,应承担相应的法律责任。
3. 业主应按时支付监理费用,并提供必要的工作条件和资料,以便监理单位顺利履行监理工作。
六、附则1. 本细则自颁布之日起施行,并由环境工程监理主管部门进行监督和检查。
2. 本细则的解释权归环境工程监理主管部门所有。
监理实施细则(环境监理)
监理实施细则(环境监理)
1. 监理目的
环境监理的目的是确保项目的设计、建设和运营在符合环境法规的同时,最大限度地保护和改善环境质量。
2. 监理责任
监理人应负责以下监理责任:
- 检查项目的环境影响评价报告,确保其符合环境法规要求。
- 监督施工过程中的环境保护措施的实施情况。
- 检查运营阶段的环境监测数据,评估项目对环境的影响。
3. 监理事项
监理人应关注以下事项:
- 施工过程中的噪音、振动和粉尘控制。
- 废水、废气和固体废物的处理和排放。
- 土壤和地下水的保护。
- 生物多样性的保护及栖息地的恢复和保护。
4. 监理程序
监理人应按照以下程序进行监理:
- 监理人应参与项目的设计评审会议,提出环境保护建议。
- 监理人应定期进行现场巡查,记录和报告施工过程中的环境保护情况。
- 监理人应收集和分析运营阶段的环境监测数据,编制监理报告。
5. 监理报告
监理人应编制监理报告,报告内容应包括以下方面:
- 项目环境影响评价报告的合规性。
- 施工过程中环境保护措施的实施情况。
- 运营阶段的环境监测数据和评估结果。
以上是监理实施细则(环境监理)的基本内容,供参考。
环境保护监理实施细则
环境保护监理实施细则一、引言环境保护是当今社会发展的重要议题之一。
为了加强对环境保护工作的监督和管理,需要建立监理制度并制定相应的实施细则。
本文就环境保护监理实施细则进行详细阐述,以期达到更加严格、高效的环境保护监督管理。
二、监理机构设立1. 依法设立监理机构,负责环境保护监督工作。
2. 监理机构应具备一定的人员和技术力量,拥有合格的专业人员进行监理。
三、监理范围与内容1. 监理范围包括但不限于环境保护设施的建设、运营和维护工作。
2. 监理内容应包括环境保护工作的全过程,包括环境影响评价、环境监测、环境治理等。
四、监理方法与要求1. 监理机构应采用科学、公正的方法进行监理工作,确保监理结果的可靠性和客观性。
2. 监理工作应依法依规进行,遵守相关的法律法规和规章制度。
3. 监理机构应保持与被监督单位的独立性,不受任何不正当干扰。
4. 监理机构应根据不同的环境保护项目制定具体的监理要求和技术规范。
五、监理报告和评估1. 监理机构应及时编制监理报告,详细记录监理工作过程和结果。
2. 监理报告应以书面形式提交,内容包括被监督单位的环境保护工作情况、存在的问题以及改进建议。
3. 监理机构应定期对环境保护工作进行评估,对被监督单位的环境保护绩效进行科学评价。
六、监督与处罚1. 监理机构应对被监督单位的环境保护工作进行监督,及时发现问题并提出整改要求。
2. 对于违反环境保护法律法规的行为,监理机构应及时向相关部门进行举报并提供相关监督证据。
3. 监理机构可以根据实际情况对违法违规行为给予相应的处罚,以确保环境保护工作的有效实施。
七、监理机构的职责和权力1. 监理机构应独立行使监理职责,不受其他部门和单位的约束。
2. 监理机构有权要求被监督单位提供相关资料和合作配合监理工作。
3. 监理机构有权对环境保护设施进行检测、抽样和实地考察,确保监理工作的准确性和全面性。
八、监理机构的监管与评估1. 监理机构应接受上级监管部门的监督和管理,按时提交监理报告,配合进行监管检查和评估。
环境保护监理实施细则(通用)
环境保护监理实施细则(通用)1. 引言本文档旨在规范环境保护监理的实施细则,以确保环境保护工作的顺利进行。
环境保护监理是针对各类建设项目和生产活动,针对其环境保护要求的履行情况进行检查、监督和评估的过程。
本细则适用于各类环境保护监理工作。
2. 环境保护监理的目标环境保护监理的目标是保护和改善环境质量,确保建设项目和生产活动不对环境造成无可逆转的损害。
具体目标包括:- 监督建设项目和生产活动的环境工程措施的合理性和有效性。
- 检查环境保护设施的建设和运行状况,以确保其符合环境保护要求。
- 评估建设项目和生产活动对环境的影响,并提出合理的环境保护建议。
- 监督环境保护规定和标准的执行情况,确保其得到有效落实。
3. 环境保护监理的基本原则环境保护监理应遵守以下基本原则:- 法律合规:监理人员应严格遵守相关的环境保护法律法规,确保监理过程的合法性。
- 独立性:监理人员应独立行使监理权力,不受任何利益干扰。
- 公正公平:监理人员应以客观公正的态度进行监理工作,不偏袒任何一方。
- 效率与效果:监理人员应高效、高质地完成监理任务,确保监理效果的实现。
- 保密性:监理人员应保护相关信息的机密性,不得泄露监理涉及的商业机密和个人隐私。
4. 环境保护监理的职责和权限环境保护监理的职责和权限包括但不限于以下方面:- 对建设项目和生产活动进行现场检查,评估其环境影响并提出改进建议。
- 对环境保护设施进行检查,确保其符合环境保护要求并正常运行。
- 监督环境影响评价报告的编制和执行情况。
- 监督环境保护规定和标准的执行情况,包括废水、废气、噪声等排放标准。
- 与相关部门和单位进行配合,共同推动环境保护工作的实施。
- 对环境违法行为进行监督,并及时报告相关部门处理。
5. 环境保护监理的组织与管理环境保护监理应建立健全的组织与管理体系,包括但不限于以下方面:- 设立专门的环境保护监理机构,明确监理人员的职责和权限。
- 制定监理操作规程和工作程序,确保监理工作的标准化和规范化。
环境保护工程监理实施细则
环境保护工程监理实施细则一、监理的定义环境保护工程监理是指在环境保护工程施工过程中,对工程质量、进度、安全、环境保护等方面进行监督和管理的工作。
监理人员应具备相关专业知识和技能,负责监督和评估环境保护工程的实施情况,确保工程符合法律法规的要求和环境保护工程技术标准。
二、监理责任1.环境保护工程监理人员应明确工作责任,并按照法律法规和相关规章制度履行监理职责。
2.监理人员应对环境保护工程施工现场进行巡视和监控,及时发现和处理安全隐患和环境问题。
3.监理人员应参与环境保护工程的设计评审、质量验收等程序,确保工程质量符合要求。
4.监理人员应制定监理计划和监理方案,并及时向建设单位和监理机构报告工作进展情况和问题。
5.监理人员应及时向建设单位和监理机构提出可能影响环境保护工程实施的风险和问题,并提出相应的解决方案。
三、监理管理措施1.设立专门的监理机构或监理小组,负责环境保护工程的监理工作。
监理机构或监理小组应具备合格的专业技术人员和必要的监理设备。
2.建立健全的监理管理制度,明确监理人员的权责和工作程序。
监理人员应参加相关培训,提高专业技能和监理水平。
3.制定监理规范和操作细则,明确监理工作的要求和标准。
包括施工现场的巡视频次和内容、工程质量的验收标准、环境保护政策和法规等。
5.建立监理档案和信息管理系统,做好监理报告和资料的归档,为以后的评估和纠纷解决提供依据。
四、监理评估和考核1.对监理人员进行定期的考核和绩效评估,评价其监理工作的质量和效果。
2.根据考核结果,及时对监理人员进行相关奖惩和技术培训,提高其工作能力和责任意识。
3.定期组织监理人员交流研讨会,分享工作经验和技术成果,促进监理工作的优化和改进。
4.建立监理信用评估机制,追踪和记录监理人员的工作记录和信用情况,为以后的项目合作提供参考。
综上所述,环境保护工程监理实施细则对于确保环境保护工程的合理实施和有效管理起到了重要的指导和规范作用。
监理机构和监理人员应严格按照相关要求履行监理责任,提高监理水平,为环境保护工程的实施质量和效果保驾护航。
环境保护监理实施细则
环境保护监理实施细则第一章总则第一条为加强环境保护工作的监督管理,规范环境保护监理的实施,促进环境保护工作的持续改进,根据相关法律法规和监理实践,制定本细则。
第二条环境保护监理实施细则适用于环境保护监理机构在环境保护工作中的监理活动。
第三条环境保护监理的目标是对环境保护工作进行全面监督和检查,确保环境保护项目的顺利实施和环境污染的有效控制。
第四条环境保护监理应遵循公开、公平、公正的原则,依法独立行使监督职责,保障监理结果的客观准确。
第五条环境保护监理机构应具备良好的职业道德及技术能力,严格遵守法律法规,确保监理工作的质量和效果。
第二章环境保护监理的任务和职责第六条环境保护监理的任务是对环境保护工作进行全程监控,包括环境保护设施建设、运维和管理过程中的环境保护工作。
第七条环境保护监理机构的主要职责包括但不限于以下几个方面:对环境保护设施的设计方案进行审查;对环境保护设施的建设过程进行监督检查;对环境保护设施的运维过程进行监控;对环境保护设施的管理制度进行评估;对环境保护设施的管理情况进行检查。
第三章环境保护监理的实施步骤第八条环境保护监理工作的实施应遵循以下步骤:确定监理任务和目标;制定监理方案;组织实施监理工作;提交监理报告和意见;监督整改和评估。
第九条确定监理任务和目标应综合考虑环境保护项目的特点、需要和风险,确保监理的重点和目的明确。
第十条监理方案应细化监理任务和目标,明确具体的监理内容和方法,并制定监理计划和时间表。
第十一条组织实施监理工作应按照监理方案和计划进行,监理人员应按照要求进行监理活动,包括现场检查、资料审查等。
第十二条提交监理报告和意见应及时准确,包括监理结果、问题和建议等内容,并向被监督单位提出整改要求。
第十三条监督整改和评估是环境保护监理工作的重要环节,应及时跟踪整改情况,并对整改效果进行评估。
第四章环境保护监理的工作要求第十四条环境保护监理工作要求监理人员具备扎实的专业知识和技能,具备相关资格证书。
环境监理实施细则
环境监理实施细则一、监理目的与原则环境监理的主要目的是确保环境法规、政策、规划及环境影响评估要求的贯彻执行,以及促进项目的环保目标得以实现。
在执行环境监理工作时,必须遵循公平公正、依法合规、全面科学、预防优先的原则。
二、监理责任与权限环境监理机构及其人员应承担监理责任,对项目的环保工作进行全面监督。
监理机构有权要求项目单位提供必要的环保资料,进行现场检查,提出整改要求,并向有关部门报告环境违法行为。
三、监理内容与要求环境监理的内容包括但不限于:环保设施的建设与运行、污染物排放、生态保护、环境风险防控等。
监理要求项目单位必须遵守国家环保法规,确保环保设施的正常运行,达到预期的环保效果。
四、监理程序与方法环境监理工作应按照法定程序进行,包括项目审批、施工期监理、试运行期监理、竣工验收等阶段。
监理方法包括现场检查、资料审查、环境监测等,以确保项目的环保工作符合法规要求。
五、监理报告与记录环境监理机构应定期向相关部门提交监理报告,报告内容包括项目的环保工作情况、存在的问题以及整改措施等。
同时,应建立监理记录制度,记录监理工作的全过程,以备查阅。
六、监理考核与奖惩对环境监理工作进行考核,对表现优秀的监理机构和人员给予奖励,对工作不力或失职的监理机构和人员进行批评和惩罚。
考核结果将作为监理机构和个人绩效评价的重要依据。
七、监理保障措施为确保环境监理工作的有效进行,应制定相应的保障措施,包括加强监理队伍建设、提高监理人员素质、完善监理制度等。
同时,应加强与相关部门的沟通协调,形成工作合力。
八、监理工作流程环境监理工作应按照明确的流程进行,包括监理准备、监理实施、监理总结等阶段。
在每个阶段,都应明确具体的工作内容、方法和要求,确保监理工作的科学性和有效性。
总之,环境监理是保障环境保护工作有效实施的重要手段。
通过明确监理目的与原则、监理责任与权限、监理内容与要求、监理程序与方法、监理报告与记录、监理考核与奖惩、监理保障措施以及监理工作流程等方面的规定,可以确保环境监理工作的规范化、科学化和有效化,为环境保护事业的发展提供有力保障。
环境保护监理实施细则(模板)
环境保护监理实施细则(模板)
一、监理目的
为确保环境保护措施的有效实施,本细则旨在规范环境保护监
理工作的实施步骤和要求,保障施工过程中对环境的保护和监管。
二、监理职责
1. 监督施工单位按照环境保护法规和标准执行施工作业,并提
供必要的技术指导。
2. 定期检查和评估施工现场环境保护措施的有效性。
3. 检查环境保护设施的安装和运行情况,确保其符合要求。
4. 报告环境污染、违法行为或其他环境风险,并提出解决方案。
三、监理程序
1. 环境保护监理应在施工前、施工中和竣工时进行。
2. 在施工前,应对施工单位的环境保护计划进行审查和确认。
3. 在施工中,应定期对施工现场进行巡查和检查,以确保环境保护措施的有效实施。
4. 在竣工时,应对施工单位的环境保护情况进行评估并出具监理报告。
四、监理要求
1. 监理人员应具备相关环境保护监理专业背景和技能。
2. 监理人员应熟悉国家的环境保护法律法规和标准。
3. 监理人员应定期接受培训,更新环境保护监理知识和技术。
4. 监理人员应保持独立、公正的态度,杜绝任何形式的利益冲突。
五、附则
1. 本细则自颁布之日起生效。
2. 环境保护监理实施中出现的问题和争议,由有关环保主管部门负责处理。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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以上为《环境保护监理实施细则》的模板,可根据具体情况进
行修改和补充。
请监理人员按照细则规定的要求和程序开展工作,
确保环境保护措施的有效实施和监管。
如有问题或需要进一步协助,请及时联系相关部门。
【最新版】环境监理实施细则
【最新版】环境监理实施细则根据相关法律和法规要求,本文档旨在制定最新版的环境监理实施细则,以保护环境和促进可持续发展。
以下为该细则的详细内容:1. 监理项目范围环境监理的项目范围包括但不限于以下方面:- 建筑工程- 工业生产- 城市基础设施- 污染治理项目2. 环境监理目标本细则的目标是确保监理项目在以下环境方面达到标准:- 大气环境质量- 水环境质量- 土壤环境质量- 噪声环境质量- 固体废物管理- 环境应急管理3. 监理责任和职责监理人员应履行以下责任和职责:- 确保项目符合相关环境法规要求- 监督和管理环境影响评价的实施- 监督和管理环境保护措施的落实- 提供环境监测和评估报告- 及时报告环境问题和异常情况- 参与环境问题解决和纠正措施的制定4. 监理程序和要求监理程序包括以下步骤:- 环境监理计划编制- 监理方案制定- 监理执行和监督- 监理报告编制监理人员应遵守以下要求:- 对监理项目进行全面评估和监测- 随时向项目负责人汇报监理进展和问题- 就监理结果提出建议和改进措施- 进行定期监理和抽查5. 监理文件和记录监理过程中应保留以下文件和记录:- 监理项目计划和方案- 监理报告和评估报告- 监测数据和样品分析报告- 监理问题和异常情况记录- 环境纠正和改进措施记录6. 法律责任和处罚违反本细则的行为将承担相应的法律责任和处罚,具体根据相关法律和法规的规定执行。
以上为【最新版】环境监理实施细则的完整内容。
请注意,本文档仅供参考,具体实施时应根据实际情况和相关法律法规进行调整和执行。
环境保护工程监理实施细则(示范文本)
环境保护工程监理实施细则(示范文本)
一、目的和范围
该实施细则的目的是为了规范环境保护工程监理工作,并确保项目在实施过程中符合相关的环境保护法律法规和标准。
本细则适用于所有环境保护工程监理项目。
二、监理资格要求
1. 环境保护工程监理人员应具备相关专业知识和经验,并拥有相关的监理资格证书。
2. 监理机构应具备合法的运营资质和监理能力,并承担相应的责任。
三、监理工作内容
1. 监理人员应全面了解项目的环境保护要求和相关规定,并向项目方提供咨询和指导。
2. 监理人员应监督环境保护工程的实施过程,检查工程的质量和合规性。
3. 监理人员应对环境保护设施的进展进行定期检查和评估,并提供监理报告。
四、监理报告
1. 监理报告应包括工程实施情况、合规性评估和建议改进措施。
2. 监理报告应按时提交给项目方和相关管理部门,并保留备案。
五、违规处理
1. 监理人员应及时发现和记录环境保护工程实施中的违规行为,并报告项目方。
2. 项目方应及时采取纠正措施,遵守相关法律法规和标准。
六、附则
1. 本细则自发布之日起有效,并适用于所有新建和改建的环境
保护工程。
2. 对于已经在实施的环境保护工程,如有需要,项目方可根据
本细则进行补充监理。
以上是《环境保护工程监理实施细则(示范文本)》的主要内容,请按照实际情况进行调整和完善,以确保其适用于具体的项目。
监理实施细则(环境保护).doc
监理实施细则(环境保护).doc第一篇范本:【模板】监理实施细则(环境保护)1. 背景和目的:1.1 背景在当前社会发展中,环境保护问题日益受到人们的关注。
为了保护环境,减少对生态环境的破坏,监理实施细则(环境保护)被制定出来。
1.2 目的监理实施细则(环境保护)的目的是规范和指导项目监理单位及监理人员对环境保护工作的具体实施,确保工程建设在过程中能够做到环境友好、可持续发展。
2. 职责和义务:2.1 监理单位的职责和义务2.1.1 监督施工单位严格按照环境保护相关法规法规定执行,并确保环境保护设施的正常运行;2.1.2 监督施工单位遵守环境保护规划和环保验收规定,完成环保验收工作;2.1.3 向建设单位提交监理报告,记录环境保护工作的情况,并提出监理意见。
2.2 监理人员的职责和义务2.2.1 具体负责监督环境保护工作;2.2.2 负责审核环保工程设计方案,确保其符合环保要求;2.2.3 对环保设施进行检查,及时发现和处理环境污染问题;2.2.4 提供环境保护技术指导和培训。
3. 环境保护措施:3.1 建设前3.1.1 编制完善的环境保护方案,包括建设期环境保护和后期环境保护的措施;3.1.2 按照环保要求选取环境友好型的建筑材料;3.1.3 制定建设施工方案,降低施工对环境的影响。
3.2 建设期间3.2.1 严格执行环保方案,加强施工现场的环境保护设施的安装和管理;3.2.2 监控建设工程对环境的影响,及时采取措施予以控制。
3.3 建设后3.3.1 完成工程的环保验收;3.3.2 按照环保要求进行工程运营和维护;3.3.3 监测工程运营对环境的影响,及时采取措施予以控制。
4. 文档涉及附件:本文档涉及附件详见正文内容。
5. 法律名词及注释:5.1 环境保护相关法规:相关法规包括《中华人民共和国环境保护法》、《中华人民共和国环境影响评价法》等。
具体内容详见相关法规条款。
5.2 环装验收规定:环装验收规定是指对建设项目进行环境保护设施的验收,确保其符合环保要求。
环境保护监理实施细则精编WORD版
环境保护监理实施细则精编WORD版第一章总则第二条环境保护监理实施细则适用于环境保护监理工作的实施和相关管理活动。
第三条环境保护监理实施细则的目的是明确环境保护监理工作的法律责任、监督程序和监管职责,确保环境保护工作的有效进行。
第四条环境保护监理实施细则的监督主体为环境保护部门,包括国家环境保护总局及各省、自治区、直辖市环保部门。
第二章环境保护监理的法律责任第五条违反环境保护法律法规,造成环境污染或其他环境问题的单位或个人,应承担相应的法律责任,包括行政处罚、刑事处罚、民事赔偿等。
第六条环境保护监理机构在履行职责过程中,发现涉及违法行为的,应及时向有关环境保护部门报告,并协助进行处罚和整改工作。
第七条环境保护监理机构应当对自己所监督的对象进行定期监督检查,发现问题及时提出整改建议,并对整改情况进行跟踪监督。
第八条对于存在严重环境违法行为的单位或个人,环境保护监理机构应当及时向有关部门举报,并协助有关部门进行调查和处理。
第三章环境保护监理的监督程序第九条环境保护监理机构应当根据法律法规的要求,制定环境监测计划,明确监测的目标、方法和时限,并按计划进行监测工作。
第十条环境保护监理机构在进行监测过程中,应当按照规定的方法和标准进行操作,确保数据的真实可靠性。
第十一条环境保护监理机构应当根据监测结果,对超标排放单位进行联合惩罚,加大监督力度,并要求其限期整改。
第十二条环境保护监理机构应当注重对环境污染治理工程的监督,监测施工过程及关键设备,确保环境工程达到预期效果。
第十三条环境保护监理机构应当对环境保护设施的运行情况进行监督,发现问题应当及时上报有关部门,并要求单位及时整改。
第四章监管职责第十四条环境保护部门应当加强对环境保护监理工作的日常管理,指导和协调各级环境保护监理机构的工作。
第十五条环境保护部门应当定期组织对环境保护监理机构进行评估,对工作成绩进行考核,并根据评估结果进行奖惩。
第十六条环境保护部门应当加强对环境保护监理机构的培训工作,提高其管理和监督能力。
环境保护监理实施细则
环境保护监理实施细则一、总则环境保护监理作为环境保护工作的重要组成部分,是为了加强对环境保护工程项目的监督和管理,确保项目在施工和运营过程中符合环境保护法律法规的要求,保护环境、促进可持续发展的有效手段。
为保证环境保护监理工作的规范、高效开展,特制定本实施细则。
二、监理资格及责任1.环境保护监理机构应具备相应的资质和专业能力,并严格按照相关法律法规进行注册备案。
2.环境保护监理机构应建立严格的内部管理制度,明确监理人员的责任和义务,加强专业培训,保证监理人员的素质和能力。
3.环境保护监理机构应与建设单位、环保主管部门建立有效沟通机制,及时提供监理报告和意见。
三、监理工作内容1.环境保护监理应覆盖环境保护工程每个阶段,包括前期调研、设计、施工、运行、验收等环节。
2.环境保护监理应对环境保护工程项目的环境影响评价报告进行审核,确保评价报告的准确性和可靠性。
3.环境保护监理应对环境保护工程的设计方案进行审核,确保设计方案符合环境保护法律法规的要求。
4.环境保护监理应对环境保护工程的施工过程进行监督和检查,及时发现并纠正施工中的环境问题。
5.环境保护监理应对环境保护工程的运行状况进行监测和评估,确保项目运行达到环境保护要求。
6.环境保护监理应参与环境保护工程项目的验收工作,对整个项目的环境保护成果进行全面评估。
四、监理报告和意见1.环境保护监理机构应按照规定期限提交监理报告,报告内容应包括监理期间出现的环境问题、整改情况和评估建议等。
2.环境保护监理机构应根据实际情况提出相应的意见和建议,建设单位和环保主管部门应认真对待并及时采纳。
五、违规处理1.环境保护监理机构在监理过程中发现建设单位有违法违规行为的,应及时向环保主管部门报告,并提出整改要求。
2.环保主管部门在接到环境保护监理机构报告后,应对建设单位进行立案调查,并根据调查结果进行相应的处罚。
六、督促检查1.环保主管部门应对环境保护监理机构的工作进行定期或不定期的督促检查,确保监理工作的质量和效果。
环境保护工程监理实施细则
环境保护工程监理实施细则环境保护工程监理实施细则是指在环境保护工程项目建设过程中,监理单位按照相关法律法规和技术标准,对施工单位的施工质量和环境保护工作进行监督、检查和评估的具体实施规定。
下面将详细介绍环境保护工程监理实施细则。
一、监理单位应具备以下条件:(一)具有相应的工程监理资质;(二)具有一定的环保工作经验和专业技术人员;(三)具备丰富的现场管理经验和能力;(四)具有良好的信誉和声誉;(五)具备独立、公正、客观的评估能力。
二、监理过程中的基本任务:(一)监督施工单位按照法律法规和技术标准进行施工;(二)检查施工单位的环保工作,并及时发现和解决问题;(三)评估施工单位的环保绩效,并提出合理化建议。
三、监理单位的权力和义务:(一)监理单位有权对施工单位的施工质量进行监督和检查;(二)监理单位有权对施工单位的环保措施进行评估和指导;(三)监理单位有权对施工单位提出整改要求,并监督整改情况;(四)监理单位应对施工单位的环保工作进行记录和报告;(五)监理单位应在施工单位施工完毕后进行环保验收,并出具验收报告。
四、监理单位应具备的技术能力:(一)熟悉环保工程项目的法律法规和技术标准;(二)了解环保工程项目的设计和施工要求;(三)了解环保工程项目的施工工艺和设备;(四)具备环境监测和评估的技术能力;(五)具备环保工程施工质量检验和评估的技术能力。
五、监理单位应完成的工作内容:(一)审核环保工程项目的施工图纸和资料;(二)审核环保工程项目的环保设备和工艺;(三)对环保工程项目的施工过程进行监督和检查;(四)对环保工程项目的环境监测和评估结果进行分析和评价;(五)对环保工程项目的环保绩效进行评估和指导;(六)对环保工程项目的环保验收进行监督和评估;(七)对环保工程项目的施工单位进行培训和指导。
六、监理单位应具备的职业操守:(一)严格遵守法律法规和技术标准;(二)保持独立、公正和客观的态度;(三)对施工单位和监理项目保密;(四)认真履行监理责任,不敷衍和违规;(五)及时解决与环保工程项目相关的问题。
环境保护工程监理实施细则三篇
环境保护工程监理实施细则三篇篇一:环境保护工程监理实施细则第一章总则一、环保组织机构二、环保监理的依据1、国家有关的法律、法规《中华人民共和国环境保护法》《中华人民共和国大气污染防治法》《中华人民共和国野生动物保护法》《中华人民共和国水土保持法》等。
2、国家有关的条例、办法、规定《建设项目环境保护管理条例》《关于加强自然资源开发建设项目的生态环境管理的通知》《关于涉及治安自然保护区的开发建设项目环境管理工作有关问题的通知》《关于开展交通工程环境监理工作的通知》3、地方性法规、文件《XX省建设项目环境保护条例》《XX省生活饮用水水源污染防治办法》《XX省环境污染防治条例》《XX省野生动物保护及自然保护区建设工程总体规划》4、本项目的规定、办法和手册《项目的环境影响评价报告书及批复》《项目管理手册》《监理实施办法》三、环保监理人员的职责1、环保监理职责(1)、负责本项目工程施工安全环保监理工作;(2)、熟悉有关安全生产、环保法律法规,审查承包人安全保证体系和安全技术措施、环保方案。
开工前督促承包人获取安全生产许可证;(3)、在分部分项工程开工前,检查承包人安全设施、设备及安全技术措施、环保方案,审查承包人开工报告中有关环保部分内容,经总监批准后开工;(4)、对安全设施、设备和措施定期检查、整改和记录,督促施工单位落实安全措施,当出现安全事故和环境破坏的苗头和隐患时,及时制止并纠正,有权报请总监下达停工令;(5)、在专业监理工程师配合下对施工安全和环保进行定期检查和不定期抽查。
(6)、定期召开安全环保会议,参加施工单位的安全环保会议、安全技术环保交底工作及有关安全环保活动,参加由环保监理员所组织的安全环保检查;(7)、对承包人安全教育、环保教育、安全管理、环保管理等培训及班前活动进行监督检查;(8)、参加安全事故,环境破坏的报告,调查等工作;(9)、每月提交一份安全环保工作评估报告;2、环保兼职监理人员职责(1)、施工现场的布设是否符合相关环保要求。
环境污染监理实施细则
环境污染监理实施细则第一章总则第一条目的为了加强环境污染防治工作,规范环境污染监理行为,保护环境和公民健康,制定本实施细则。
第二条适用范围本实施细则适用于环境污染监理过程中的所有行为。
第三条环境污染监理实施细则的确定环境污染监理实施细则的制定,应当遵循科学、规范、公正、公开的原则。
应当依据法律法规的规定和技术标准,结合实践经验制定。
第四条监理人员的要求从业人员应当具备必要的专业知识和技能;具备良好的品行和职业道德;不得以任何形式参与监理对象的生产管理和决策。
第二章监理机构和监理人员的设置第五条监理机构的设置国务院环境保护主管部门应当会同有关部门依法设立环境污染监理机构,加强环境污染监理工作的组织协调和指导监理工作。
环境污染监理机构应当具有独立性和专业性。
第六条监理人员的设置环境污染监理机构应当根据岗位需要设置具有相应资质和职称的监理人员,履行监理职责。
第三章监理工作程序第七条监理前的准备工作(一)派遣监理人员前,环境污染监理机构应当向监理对象和监理人员解释监理工作的目的、范围、内容和方式,明确监理工作的权利和义务,达成监理工作的协议。
(二)环境污染监理机构应当要求监理人员事先准备,明确监理工作的目的、范围、内容和方式,了解监理对象的生产情况,掌握环境管理制度和环境标准。
第八条监理过程中的工作(一)监理人员应当依据协议和有关规定,在监理对象实施卫生防疫、设备设施选型和安装、排放情况检测等各个环节进行监理工作。
(二)监理人员发现监理对象的环境保护设施不符合要求的,应当要求监理对象限期整改并监督整改情况。
第九条监理结果的处理(一)环境污染监理机构应当对监理结果做出评价。
(二)环境污染监理机构应当明确监理结果的处理方式和责任。
第四章环境污染监理报告第十条报告的形式环境污染监理报告一般应当采用书面报告的形式,但是当事人要求口头报告的除外。
第十一条报告内容的要求环境污染监理报告一般应当包括下列内容:(一)监理工作的范围、内容、方式和监理时限;(二)监理对象有关情况总体描述;(三)环境质量状况;(四)监理过程中发现的问题及整改情况;(五)监理意见;(六)其他有关情况。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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蒙阴县梓河一期综合治理工程环境保护监理实施细则1工程概况1.1工程地点本项目主要位于蒙阴县梓河下游。
梓河发源于蒙阴县岱崮镇后雪山,东流至上旺村后折向南流至尹家洼村入沂水县境,继续南流至高庄改向西南流至坦埠镇东坦埠村复入蒙阴县境,经故县村、北楼村、李家宅子村入岸堤水库。
本次治理范围自潘庄大桥下0.84km 处~高庄大桥段(中泓桩号10+200~16+250)河道长度6.05km ,以及支流坦埠西河入梓河口~坦埠大桥段(长0.725km )。
1.2环境保护监理范围本次治理工程,河道治理总长度6.775km。
本次环境保护范围为本工程实施段的地表水及施工区附近的大气以及各施工点施工场界200m 范围内的噪声。
环境保护时段分为施工期和运行期两个时段,以施工期环境保护为主,本工程总施工期为6 个月。
1.3环境影响预测梓河治理工程是一项非污染型公益性工程,对环境的不利影响较少,工程以土方开挖回填为主,占压土地较多。
2环境监理依据及执行标准2.1 环境监理依据1、《中华人民共和国水污染防治法》,1996年5月15日;2、《中华人民共和国大气污染防治法》,2000年4 月29日;3、《中华人民共和国环境噪声污染防治法》,1996年10月29日;4、《中华人民共和国固体废物污染环境防治法》,2004 年12月29 日;5、《建设项目环境保护管理条例》,1998年11月29日;6、中华人民共和国环境保护法;7、《水利水电工程环境保护概算编制规程》(SL 359-2006);8、《环境监测技术规范》(国家环境保护局,1996)9《污水综合排放标准》GB8978-1996 )2.2环境监理执行标准1、水施工期排放污水执行《污水综合排放标准》(GB8978 -96)二级标准;施工人员饮用水执行《生活饮用水卫生标准》(GB5749 -2006);河道水质执行《地表水环境质量标准》(GB3838-2002 )Ⅲ类标准。
2、噪声施工场界噪声执行《建筑施工场界噪声限值》(GB12523 -90);工程影响区环境噪声执行《城市区域环境噪声标准》(GB3096 —93);工程施工影响的农村区域环境噪声执行Ⅲ类标准。
3、大气施工区域执行《环境空气质量标准》(GB3095-1996)二级标准。
施工生产工程中排放废气执行《大气污染物综合排放标准》(GB16297 -1996)的二级标准。
4、固体废弃物生活垃圾处理执行《生活垃圾填埋污染控制标准》(GB16889-1997 )的要求,卫生设施满足《城镇环境卫生设施设置标准》( CJJ27-2005)。
3环境监理的目的水利水电工程中的环境监理是针对水利水电工程建设对区域环境影响特点引入的,其特点主要表现在两方面:①工程环境监理工作完全融入整个水利水电工程的实施过程中,有助于及时解决工程中的环境问题,变事后管理为过程管理,使环境保护工作由被动治理污染变为主动预防和过程治理;②环境监理单位独立于工程项目的业主和承包商之外,所以能确保环境监督和管理工作严格、公正地按照工程环境保护要求进行。
3.1及时发现工程实施过程出现的环境问题并立即采取措施,从而达到减少环境污染、保护生态环境的目的;3.2环境监理作为经济独立的一方参与与工程有关的重大环境问题的决策,实现决策的公正性,达到工程环境保护的实施效果;3.3环境监理通过大量而细致的工作,促进环保工作的规范化,充分实现环境的污染防治和区域生态的保护,使水利工程在发挥经济和社会效益的同时,保证环境效益不受损害。
4环境监理的总体目标环境监理目标是为满足工程环境保护要求制定的,其内容主要包括:在既定的环境保护投资条件下充分发挥工程的潜在效益;监督工程招标文件中环境保护条款及与环境有关的合同条款的实施情况;保证施工区和移民安置区的人群健康;缓解或消除环境影响报告书中所确认的不利影响因素,最后实现工程建设的环境、社会与经济效益的统一。
3.1水环境:控制施工河段局部水污染,维持施工河段现状水质类别,避免因施工影响而进一步恶化。
3.2大气环境:保护目标为在施工期采取相应环境保护措施,保护施工区大气质量,使施工区大气环境质量满足环境标准,不因施工而下降。
施工区位于农村地区,环境空气质量按《环境空气质量标准》( GB3095-1996 )二级标准控制。
3.3声环境:主要为施工场区、集中居民点等噪声敏感点。
3.4生态环境:采取有效措施避免或减轻工程对区域自然体系的生产能力和稳定状况的影响,区域自然体系的生产能力和稳定状况不会因工程建设而衰退到低一级别的自然体系;保护河口生态。
3.5人群健康:加强工程施工期间的医疗卫生管理,控制传染病媒介生物,加强施工人员的卫生防疫、检疫工作,防止各类传染病的暴发和流行,保障施工人群健康。
5环境监理模式5.1水利水电工程施工特点及实施机构体系水利水电工程,尤其是大中型水利水电工程具有与其它工程不同的特点,它对生态环境的影响范围和影响程度是一般工程所无法比拟的,因此必须高度重视施工期和运营期的环境保护和环境监理工作。
水利水电工程环境监理总体可分为施工区环境监理和移民环境监理两方面。
施工区环境监理主要负责监督施工区各承包商和业主的环境保护工作,移民环境监理则主要负责移民工程所涉及的所有环境保护工作。
同时,这两部分监理工作又统一受工程主管部门委托和监督并对其负责。
5.2 环境监理的监管方法5.2.1 施工区环境监理施工区环境监理的工作性质要求监理工程师必须定期到施工区现场对承包商的环境保护工作进行巡视监督,发现环境污染问题要通知承包商环境管理员限期处理。
同时,对要求限期处理的环境问题,按期进行检查验收。
5.2.2 移民区环境监理移民安置区环境监理的监管方法可采取自下而上和自上而下两种。
自下而上是由移民安置所在地环保人员填写环境报表,总结移民安置过程中和安置后环境状况,并逐级上报,最终报送移民环境监理;自上而下的方式是由环境监理工程师根据移民工程的进展情况,直接到移民安置点巡视检查环境保护措施的执行情况、存在问题等,然后报告业主移民局,移民局再通知省移民办公室,由省、县、乡、村往下传送。
5.3 环境监理与工程监理、业主和承包商之间的关系5.3.1 环境监理与工程监理的关系环境监理是工程监理的组成部分,但又具有相对的独立性.环境监理独立负责监督检查工程是否按照环境保护的规定实施,但在有违反环境保护情况或出现环境重大问题时要报告给工程监理,由工程监理的总工程师签署修改意见,处理好后实施。
另外,监理工程师若发现环境方面的问题,也可责令环境监理进行检查监督。
5.3.2 环境监理与业主和承包商的关系环境监理是独立于业主和承包商两者之外的一方,同时与两者又有着一定的联系.一方面,环境监理与业主间是一种委托协作的合同关系,受业主委托对工程进行环境保护的监督监理工作;环境监理与承包商是工作关系,监督其环境保护工作的进展状况。
环境监理在工程的环境保护工作中,是联系业主和承包商的纽带:业主对于环保条款的要求由监理负责监督承包商执行,而承包商的具体环保实施情况又经监理方向业主传达反映.由此,在环境监理的帮助下,水利水电工程的环境保护工作才得以顺利进行。
6环境保护措施6.1施工期水环境保护6.1.1生产废水根据有关规定,生产废水中悬浮物应削减80% 后排放。
本工程利用沉淀池进行废水处理,废水在池内滞留 2 小时以上,确保废水达标排放。
沉淀池采用简易沉淀池,左右岸各设一座,共2 座。
6.1.2含油废水为防止施工机械保养与冲洗的废水污染施工区土壤环境与水环境,拟在施工机械修配保养场内设置集水沟,收集机械冲洗、维修的含油废水。
根据工程特点,施工机械较采取集中冲洗的措施,在混凝土加工区设置1 座隔油沉淀池进行含油废水的集中处理,废水处理达标后排入附近滩地。
含油废水的处理工艺流程见图。
含油废水处理工艺流程6.1.3生活污水为了减少施工区生活污水对水质的污染,本工程对每个施工临时生活区都需设置生活污水处理设施。
生活污水处理达标后,排入附近农田或滩地。
根据工程的实际情况,在每个施工临时生活区设置1 座化粪池,共设2 座,处理工艺流程见图9.4.2 生活污水处理工艺流程生活污水沉淀池生物接触氧化池二沉池消毒池排放6.2大气环境保护措施工程施工期,对大气环境产生影响的污染主要有:土方开挖产生的粉尘,水泥等运输装卸产生的粉尘,搅拌机产生的粉尘,运输车辆产生的燃油烟气和扬尘,主要污染物为TSP、NOx 、SO2 等。
CO、6.2.1扬尘的治理对土方工程等产尘量很大的工程采取湿法作业,为施工人员发放防尘口罩等。
减少粉尘对施工人员及周边环境造成的污染。
在运输过程中,砂石料、土方等散装材料运输应采取有效遮盖,并避免超载造成的洒泄现象;水泥类建筑材料,应设专门库房堆放,撒落于地面的水泥应及时进行收集处理。
加强施工道路管理和养护,保持路面平整和清洁;施工区租用洒水车对混凝土装卸地点、施工营地、施工运输道路两侧有居民点的路段洒水,并对施工运输车辆勤清洗。
6.2.2拌和系统除尘措施根据拌和站实际情况,参照《大气污染物综合排放标准(GB16297 —1996),粉尘排放浓度控制在120mg/m 3以下。
拌和站应安装除尘装置,在生产过程中同时运转使用。
加强除尘设备的效果监测,如效果不符合要求时,可增配高效除尘设备。
除尘设备在使用过程中,要按操作规程进行维护、保养、检修,使其始终处于良好的工作状态,并达到控制标准。
6.2.3燃油施工机械废气控制加强大型车辆和施工机械的管理。
施工单位所有燃油机械和车辆尾气排放应执行《汽车大气污染物排放标准》(GB14761.1 -14761.7-93),若其尾气不能达到排放标准,必须配置尾气处理设备。
另外要定期检查、维修,确保施工机械和车辆各项环保指标符合尾气排放要求。
由于本工程施工面积较大,施工期长,本工程每标段拟用1 套洒水设备对大气环境进行保护,同时加强劳动保护,为施工人员配发口罩,工程施工区远离河道周边的居民点,并对其进行一定的补偿。
6.3噪声环境保护措施工程施工的噪声主要包括以下类型:固定、连续式施工机械设备运行噪声和车辆运输过程的流动噪声。
为减少施工噪声对环境的影响,主要从噪声源、传播途径和接受者这三者之间进行有效控制。
6.3.1噪声源控制选用低噪声工艺和设备;机动车辆的喇叭可选用指向性强、音色好的低噪声喇叭代替高噪声的电喇叭或气动喇叭。
振动大的设备(部件)应配备减振装置。
加强机械设备的维修和保养,减少运行噪声。
临时生活区附近的综合加工厂、基坑开挖等应避免在夜间进行高噪声设备施工。
施工车辆途径居民点时应减少鸣笛次数,合理安排运输时间,尽量避免道路车辆噪声扰民。
6.3.2噪声传播途径控制合理安排施工车间和临时生活区的位置,将噪声大的车间及设备与居住区分开。