2014年深圳市宝安区事业单位招聘公告
- 1、下载文档前请自行甄别文档内容的完整性,平台不提供额外的编辑、内容补充、找答案等附加服务。
- 2、"仅部分预览"的文档,不可在线预览部分如存在完整性等问题,可反馈申请退款(可完整预览的文档不适用该条件!)。
- 3、如文档侵犯您的权益,请联系客服反馈,我们会尽快为您处理(人工客服工作时间:9:00-18:30)。
2014年深圳市宝安区事业单位招聘公告
为补充工作人员, 深圳市宝安区教育和卫计系统事业单位2014年10月公开招聘管理和专业技术岗位工作人员837名。具体岗位参见《深圳市宝安区教育和卫计系统事业单位公开招聘管理和专业技术岗位工作人员岗位表》(见附件1,以下简称《招聘岗位表》),现就有关事项公告如下:
一、招聘对象、条件及有关要求
(一) 招聘对象
2015年及以前毕业,符合本公告及报考岗位所要求条件的人员均可报考。
(二) 岗位基本聘用条件
1.具有中华人民共和国国籍;
2.遵守我国宪法和法律;
3.具有良好的品行和职业道德;
4.具备岗位所需的专业和技能条件;
5.具备适应岗位要求的身体条件;
6.符合本公告及《招聘岗位表》所规定的资格条件。
(三) 有关要求
1.报考人员身份
(1)以下人员既可报考面向应届毕业生招聘的岗位,也可报考与资格条件相符的面向社会人员招聘的岗位:
①2012年9月1日至2015年8月31日期间(以毕业证和学位证的落款时间为准)毕业的市内外毕业生;
②参加服务西部计划的大学生志愿者及“三支一扶”高校毕业生,服务期满考核合格,在期满后1年内报考的(注:须提供相关证明,超过1年的按社会人员报考), 报考有特殊年龄限制的岗位,报考年龄可放宽2岁,报考无特殊年龄限制的岗位(即统一要求40岁以下的),报考年龄不再放宽。
(2)其他人员只能报考面向社会人员的岗位。
本公告所称毕业生均指纳入国家全日制普通高校统一招生计划并通过全日制普通高等教育毕业的毕业生,此类人员考试入围的,报到时必须提供全国统一的派遣报到证。
2.招聘范围
户籍要求为“市内外”的岗位,符合条件的中华人民共和国公民均可报考;户籍要求为“市内”的岗位,限深圳户籍人员(深圳户口本落款时间须为2014年10月26日前)报考,市外户籍的下列人员也可视为深圳户籍人员报考符合条件的岗位:
(1)纳入国家全日制普通高校统一招生计划的深圳高校2013、2014、2015年的毕业生;
(2)在市外院校就读的深圳生源2013、2014、2015年的毕业生;
(3)在我市机关事业单位雇用满1年以上的雇员或累计聘用满5年以上的临聘人员(雇员雇用时间可视同临聘人员临聘时间计算),且目前仍在岗的。其中雇员雇用时间和临聘人员临聘时间计算均截至2014年10月26日(下同);
(4)2014年10月26日前,本市户籍人员配偶(结婚证落款时间和深户配偶入户时间均为2014年10月26前),或配偶属驻深部队军人且本人符合随军条件的(是否符合随军条件须到深圳市人力资源保障局军官转业安置处进行认定)。
3.报考学历
(1)报考护理及助产岗位的市外户籍人员(不含视为深圳户籍人员)须通过全日制普通高等教育取得大专以上学历;报考其它岗位的市外户籍人员(不含视为深圳户籍人员)须通过全日制普通高等教育取得本科及以上学历及学士及以上学位。
(2)考生的学历、学位须与岗位要求相符。低学历不能报考要求高学历的岗位,高学历可以报考要求低学历的岗位,但必须符合岗位表中相应学历、专业、学位要求及其他资格条件。如岗位要求最低学历本科、最低学位学士,本科和研究生专业均为法学,则法学本科毕业且取得法学学士学位的或法学研究生毕业且取得法学硕士或博士学位的,符合岗位各项条件及公告要求的人员才可以报考;如取得法学本科学历(无法学学士学位)和法学硕士学位(无法学研究生学历)则不符合招聘条件。
(3)岗位要求全日制普通高等院校毕业的,该项要求必须与“最低学历、学位”及“专业”栏目相对应。即考生必须为纳入国家全日制普通高校统一招生计划并取得全日制普通高等院校毕业的学历和学位,具有全国统一的派遣报到证,考生报考学历为成教、自考、电大、业大、函授、在职党校等在职学历的不符合条件。如:最低学历为本科,最低学位为学士,专业为法学,要求全日制普通高等院校毕业,则全日制普通高等院校毕业取得法学本科毕业证及相应学位证,或全日制普通高等院校毕业取得法学研究生毕业证及相应学位证,具有相应的全国统一派遣报到证且符合公告及岗位各项要求的方能报考,非全日制普通高等院校毕业取得相应学历学位证的不能报考。
岗位未要求全日制普通高等院校毕业的,深圳户籍报考者(含视为深圳户籍人员)具有成教、自考、电大、业大、函授、在职党校等国家承认的在职学历且符合岗位及公告各项条件的可以报考;但非深户籍人员,不管岗位户籍条件标注为“市内”还是“市内外”,报考护理及助产岗位的均须通过全日制普通高等教育取得大专以上学历;报考其它岗位的均须通过全日制普通高等教育取得本科以上学历及学士以上学位。如:某岗位户籍要求为市内外,岗位最低学历本科,最低学位不限,专业均为法学,则报考该岗位的市内户籍考生(含视
同深圳户籍人员)有法学本科或研究生毕业证且符合岗位及公告各项条件的可以报考,但市外户籍人员除此以外还须具有全日制普通高等教育取得的本科以上学历和学士以上学位。
4.报考专业
(1)报考者的所学专业必须与岗位要求的专业相符。专业是否相符请认真对照国家教育部颁布的《高职高专、本科以及研究生专业目录》(附件2),资格审查时将严格按照《专业目录》审核考生所报专业。
(2)所学专业必须与岗位要求的学历层次相对应。如岗位要求学历为“研究生”,专业为“数学”,若报考者本科的专业为“数学”,但研究生的专业为“物理”,则不符合要求。
5.报考年龄
在《招聘岗位表》“与岗位有关的其它条件”中有年龄限制要求的,按《招聘岗位表》要求的年龄报考;其他条件中没有年龄要求的,报考的年龄均要求为40岁以下(即1973年10月27日之后出生)。
6.最低专业技术资格
教育系统岗位最低专业技术资格为我市中小学教师专业技术职务过渡后的名称,如有疑问详见《中小学及幼儿园教师专业技术职务对照表》(附件3)。
(四)有下列情况之一的,不予接受报考:
1.受过党纪、政纪处分以及正在接受有关部门审查尚未作出结论的人员;
2.2009年11月以来参加我市机关事业单位招聘被认定有考试作弊行为的人员;
3.未完成教学大纲规定学习内容的结业生、肄业生;
4.非地方班的军队院校应届毕业生;
5.现役军人;
6.法律法规规定的其他情形。
二、报考
(一)报考方法及时间
1.报考方法:采取网上报名的方式,45元/科(网上付费、网上打印报名表和准考证,不受理现场报名)。具体报名程序和方法见《考生服务系统网上报名功能使用详细说明》(附件4),也可登录深圳市考试院网站查询。
2.报考时间:2014年10月27日10:00至11月3日17:00。
2014年11月19日16:00至11月21日17:00登录深圳市考试院网站打印准考证。
(二)报考注意事项
1.每人限报考1个岗位(含我市市区同日举行的事业单位常设岗位工作人员招聘);