消防行政执法规范化建设途径之研究
- 1、下载文档前请自行甄别文档内容的完整性,平台不提供额外的编辑、内容补充、找答案等附加服务。
- 2、"仅部分预览"的文档,不可在线预览部分如存在完整性等问题,可反馈申请退款(可完整预览的文档不适用该条件!)。
- 3、如文档侵犯您的权益,请联系客服反馈,我们会尽快为您处理(人工客服工作时间:9:00-18:30)。
消防行政执法规范化建设途径之研究
发表时间:2017-08-25T11:54:42.863Z 来源:《基层建设》2017年第11期作者:严晨姝[导读] 摘要:消防部队是一个特殊的社会角色,其在维护社会稳定和人民生命财产安全上发挥了重要的作用。为了满足社会发展及社会主义法制建设的新要求
江苏省常州市消防支队江苏常州 213000 摘要:消防部队是一个特殊的社会角色,其在维护社会稳定和人民生命财产安全上发挥了重要的作用。为了满足社会发展及社会主义法制建设的新要求,消防行政执法规范化建设变得尤为紧迫,其中包括思想、制度、信息及监督体制的规范化建设。本文中笔者首先分析消防行政执法的现状,然后再进一步探究消防行政执法规划化建设途径。
关键词:消防;行政执法;规范化;建设途径引言
消防执法工作是法律行为,也是政府行为,全面推进消防管理社会化,是新形势对消防执法监督工作提出的新要求。要不断加强消防执法宣传教育,增加人们对消防执法重要性的认识;要不断完善消防立法工作,提高全民消防法治观念;要不断加强对消防执法人员教育培训,强化对消防执法人员制约和监督。只有切实推进消防工作法制化,进一步促进社会主义消防法治建设发展,才能真正做到为人民服务。
一、消防行政执法相关概念
①消防行政执法:所谓行政执法,我认为是指消防部门作为实施主体对外执法的工作。它主要包括行政许、行政处罚、监督检查等几大块内容。②规范化执法:是指执法主体为了实现公正、公平、正义的执法目标,在法律范围内对执法活动进行标准与程序管理的工作方式。具体的执行形式是以相关法律法规和自由裁量权为基本准则,程序合法是其重要的组成部分。③自由裁量权:是指一定范围内的处置权力。既然存在一定范围,具体表现在行政处罚中在处罚种类及处罚幅度上有一定的选择空间。
二、消防行政执法现状分析
1、执法法定工作程序要求落实不到位
有的程序不规范,开展执法不走法定流程、不落实集体议案制度、不按要求公示消防行政许可事项的内容、程序、时限和结果,留下暗箱操作空间;有的程序错误,办理案件先处理后取证、先处罚后裁决、先裁决后审批,该适用一般程序的使用简易程序、该听证的不举行听证、该立案的不及时立案、该告知的不履行告知义务;有的超期办理,不按规定时限办理审批事项,对不相识的群众是冷脸相对、不给好处不办事,完全不管行政许可的期限规定;有的违规中断程序,以罚代改、以罚代拘、以罚代停,甚至以赞助代替处罚,把重大火灾隐患降为一般隐患、把应该整改的火灾隐患不列入责令整改范围,不启动强制执行程序,任由社会单位“带病”继续营业或带险作业;有的擅自变更程序,对大型建设工程,把项目化整为零、大而化小,本该按行政许可程序办理的项目按备案抽查程序办理。
2、消防监督执法任务日益繁重,基层执法警力严重不足且执法人员岗位轮换不科学。
随着社会经济的快速发展和人民生活水平的不断提高,各地房地产开发、建设工程数量大幅增多,大型商业综合体、室内步行街等超大建筑拔地而起,行政许可项目逐年增长,私家车辆占用堵塞消防车道的现象随处可见,火灾隐患举报投诉案件数量明显攀升,火灾等安全事故频发,各级消防部门的工作量都呈现出巨幅增长的趋势,特别是基层大队一级一般仅配备4名左右的监督执法干部,却面临着监督检查、行政处罚、行政许可、火灾调查、宣传培训、网格化管理、户籍化管理等名目繁多、各色各样的工作任务明显增加,但基层执法警力却没有及时跟进,现有的警力还要分出一部分人负责部队日常管理、正规化建设以及车辆、器材装备采购,协调政府进行营房建设、装修,有限的人力、时间和精力难以满足新时期消防工作的高标准和严要求,矛盾日益凸显,即使广大监督执法工作者能够发扬风格,夜以继日,经常加班,也难以扎实有效的开展好各项工作。
3、执法人员素质偏低,
即我国消防行政执法采用的是“处方式”,因此不要求执法人员有很高的素质,这导致其无法在面对新情况时做出科学的判定和决策。随着《消防法》的出台和实施,消防工作迎来了发展的重要契机,同时也对其执法人员提出了更高的要求,因此应建设一支学法、懂法的消防行政执法队伍。
4、执法为民的意识缺失
消防执法的目的是为人民服务,因此,作为监督员,应始终围绕执法为民的根本理念来开展各项工作。但在实际工作中,有的消防监督员违背了这一宗旨,将执法作为谋生手段,忽略了工作的事业心、责任心,忽略了人民群众的需求和期望,做出了让百姓痛心的事情。
5、消防行政执法未形成规范化执法
在多年的消防监督工作中发现,执法不规范表现在以下两方面:(1)在执法案卷上,存在有个别执法案件还存在有自由裁量权使用不当,法律法规条文条款引用错误、程序不合法等一系列问题。(2)一些单位的执法工作中对违法单位的执法行为及产生后果重视不够,规范化也未真正落到实处。在行政许可中存在有“人情”现象,放松了标准规范的执行力;对查处的单位不同程度的存在着“以罚代改”的现象,由于各种阻力的存在,对处罚对象实施的处罚未进行及时跟进,实施了经济处罚后,对于一些需要“三停”、“临时查封”及“强制执行的案子不了了之,执法程序被迫中断。
三、消防行政执法规范化建设途径分析
1、树立正确的执法理念
在新形势下,为了提高消防行政执法规范化建设水平,应树立如下执法理念:一是树立公平、正义的理念,即在执法中,应保证执法程序公开、执法结果公正,并采用法制化的手段来化解消防执法中遇到的现实问题;二是树立规范、文明、理性的理念,其中“规范”是执法水准的体现,“理性”是执法人员自觉遵守法律法规的体现,“文明”是执法人员为人民服务决心的体现,因此每一位消防监督员都应在执法中规范自身行为及不断对工作进行总结和创新;三是树立执法人性化的理念,即在执法中,应让当事人切实感受到法律的权威性及人文精神,从而感召其变为学法、懂法和守法的好公民。
2、建立健全的消防执法规范化制度体系。
要把建立健全消防执法制度体系建设,作为加强执法规范化建设的基础,从源头上压缩滥用执法权力的空间,铲除执法不规范的生存土壤。一是要完善消防监督执法的基本制度。对涉及消防监督检查、建设工程消防审核与验收、重大项目的消防安全论证、火灾事故调查、消防行政处罚等事项,要制定严密的工作制度和工作程序,完善具体执法行为中的各项基本制度,并持之以恒地抓好落实,用制度明确执法责任,用制度规范执法行为,用制度减少失误和错误。在消防监督执法中要始终做到检查到位、审批到位、文书到位、告知到位、措施到位、取证到位、处罚到位,一个环节跟一个环节,环环相扣,密不漏水。实行警务公开,公布办事指南,公开执法依据、办事程序、办事时限等,实现“阳光执法”.要实行网上受理、审批、监督和执法质量考评,使执法工作做到公正、廉洁、高效。加强外部执法监督。定期开展执法情况问卷调查,听取社会各界的意见和建议.同时通过聘请重点单位领导、群众代表和新闻媒体代表担任廉政执法监督员,定期或不定期的召开执法监督员会议,广泛征求意见和建议等方式,自觉接受社会监督和新闻舆论监督。
3、抓培训,提升过硬的业务能力
消防执法工作中,监督员业务知识的掌握情况,决定了执法水平的高低。随着经济的发展,消防技术标准也在不断更新,不加强业务培训就达不到消防监督执法工作的基本要求。实际工作中,可以广泛开展业务知识培训和业务知识技能竞赛等活动,重点抓执法人员教育培训工作,将培训内容分为综合业务知识和专业岗位业务知识两大类,制定教育培训和实践计划、方案,并组织全体执法干部分类别、分岗位进行培训考核,使所有执法人员具备相应的执法技能,不断适应新形势下执法工作的新需求。
4、自由裁量权需合法、合理
现行法律法规对消防机构在行政处罚的种类、处罚款的数额上有很大的自由裁量权,例如:一个消防审核项目,建设单位未经消防设计审核擅自施工,根据《消防法》的规定责令停止施工,并处三万元以上三十万元以下罚款,这在罚款数额上就有了很大的自由裁量权。如果消防机构在做出处罚决定之前没有从主体、主观方面、客观违法事实,违法行为的情节、性质、危害后果等因素去综合考虑,就无法做到行政处罚的合法、合理.一旦做出的行政处罚决定和当事人的违法行为明显不当时,当事人不服提起行政诉讼,很有可能法院会以消防机构做出的具体行政行为明显不当为由,撤销该处罚决定。
5、抓创新,用信息化引领执法规范化
要加强执法规范化建设,就必须围绕建立全民消防、构建“政府统一领导、部门依法监管、单位全面负责、公民积极参与”的消防工作社会化模式,力争在社会消防管理上求创新。同时,为进一步方便群众、服务社会,应加快在互联网平台上设立公共服务,实现消防业务网上受理、网上公开、网上管理、网上培训、网上答复、举报投诉网上查处等功能,切实用信息化引领执法规范化。
结语
本文从消防行政执法的有关概念入手,重点分析了消防行政执法的现状及有关的规范化建设途径,仅供参考。
参考文献:
[1]张镇宇.浅析当前消防行政执法工作中问责产生的原因及防范对策[J].法制与社会,2015,07:152-153.
[2]王亚玲.根据“一事不再罚”原则分析消防行政执法到位标准[J].消防技术与产品信息,2015,10:63-64.
[3]高梦非.引入质量管理体系加强我国消防行政执法规范化建设对策探讨[D].天津大学,2014.
[4]钱志英.论法治理念在消防行政执法中的灵魂作用[J].消防技术与产品信息,2014,01:61-63.
[5]李磊.浅析听证制度在消防行政执法中的应用[J].武警学院学报,2014,06:75-77.
[6]卢中伟.我国消防行政裁量权法律控制研究[D].安徽大学,2014.