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完整word版)公安消防执法档案管理规定
消防档案管理制度模版

消防档案管理制度模版一、目的和适用范围本制度的目的是规范消防档案的管理工作,确保消防档案的准确、完整和安全保存,以提高消防工作的效率和质量。
本制度适用于全单位所有与消防工作相关的档案管理工作。
二、档案管理职责1. 消防部门负责对本单位的消防档案进行管理和维护;2. 各部门负责将本部门的消防档案及时提交消防部门进行归档;3. 全体员工有义务保护消防档案的安全和保密性。
三、档案分类1. 消防设施档案1.1. 消防设备检测记录1.2. 消防设备维护保养记录1.3. 消防设备巡查记录1.4. 消防设施改造记录2. 消防演练档案2.1. 消防演练计划2.2. 演练记录2.3. 演练总结和改进意见3. 消防培训档案3.1. 消防培训计划3.2. 培训记录3.3. 培训考核结果四、档案的整理与归档1. 档案整理1.1. 档案按照文件类型、时间顺序、重要性等进行分类;1.2. 档案应按照规定格式整理,确保内容准确完整;1.3. 档案应标明文件编号、日期、责任人等信息。
2. 档案归档2.1. 档案室应配备专门的保管人员,确保档案的安全;2.2. 档案室应进行定期的巡查和清理,对过期或无用的档案进行删除或销毁;2.3. 档案室应按照一定的存储要求,包括防火、防潮、防尘等条件。
五、档案查询与借阅1. 档案查询1.1. 借助电子档案管理系统进行查询;1.2. 提交正式申请,由消防部门负责查询。
2. 档案借阅2.1. 借阅档案需填写借阅申请表;2.2. 档案借阅需获得消防部门的批准;2.3. 档案借阅期限为不超过一个工作日。
六、档案保密与销毁1. 档案保密1.1. 档案管理人员应保守档案的存储位置和访问权限;1.2. 档案管理人员应确保档案不被泄露或被盗窃。
2. 档案销毁2.1. 档案室应对过期或无用的档案进行销毁;2.2. 档案销毁需经过严格审批,并且留下销毁记录。
七、档案管理制度的执行和评估1. 执行1.1. 消防部门负责对档案管理制度的执行情况进行监督和检查;1.2. 消防档案管理人员应严格执行制度,确保档案管理工作的规范性和有效性。
消防安全管理档案制度

消防安全管理档案制度是指为了加强组织对消防安全工作的管理和监督,确保企事业单位的消防安全工作有序开展,避免和减少火灾事故的发生而建立的一套完善的管理制度和档案记录。
该制度是企事业单位消防安全工作的重要组成部分,具有积极的意义和深远的影响。
下面将从档案制度的目的、档案的建立和管理等方面进行详细介绍。
一、档案制度的目的消防安全管理档案制度的目的主要有以下几个方面:1.加强组织管理:通过建立完善的档案制度,可以加强对消防安全工作的组织与管理,明确责任分工和工作流程,确保各项消防安全工作有序进行。
2.提高工作效率:档案的建立和管理,可以为安全工作提供及时、准确的信息和数据支持,有助于快速反应和应对突发事件,提高处理事故的效率。
3.便于监督检查:建立健全的档案制度,可以为相关部门的监督检查提供必要的凭据和参考依据,加强对企事业单位消防安全工作的监督和评估。
4.为事故调查提供依据:消防安全档案可以记录和保存相关事故的发生、处理和救援情况,为后续的事故调查提供重要的信息和证据,有助于查明事故原因和责任。
二、档案的建立和管理1.档案的分类:根据不同的消防安全工作内容和特点,可以将消防安全档案分为综合档案、设备档案、培训档案、事故档案等多个类别,以方便管理和查阅。
2.档案的建立:在档案建立阶段,应根据相关法规和规定,制定相应的档案建立方案,明确档案的内容和要求。
同时,应建立起档案的管理机构和责任制度,确保档案的建立工作得到有效的推进。
3.档案的归档和保存:档案应依据一定的分类和索引规则进行归档,确保档案的整洁和完整。
同时,要做好档案的防火、防潮、防虫等工作,确保档案的安全保存。
4.档案的借阅和使用:档案的借阅和使用应按照相关规定和程序进行,确保信息的安全和合法性。
借阅者应填写相应的申请表,说明借阅目的和期限,并承担相应的责任。
三、档案的运用和效果1.支持决策和管理:消防安全档案提供了大量的信息和数据,可以为组织方针、政策和决策提供科学依据和参考,为消防安全工作的管理和规划提供支持。
消防档案管理制度

消防档案管理制度为加强和规范公安消防执法档案管理工作,有效地保护执法档案,推进消防执法规范化建设,以下是为大家分享的消防档案管理制度,供大家参考借鉴,欢迎浏览!消防档案管理制度第一章总则第一条为加强和规范公安消防执法档案管理工作,有效地保护执法档案,推进消防执法规范化建设,根据《中华人民共和国档案法》和公安部有关档案管理的规定,制定本规定。
第二条本规定适用于公安机关消防机构在消防执法活动中形成的,具有保存价值的文字、图表、声像、实物等各种载体历史记录的管理。
第三条公安消防执法档案管理应当遵循客观、科学、完整、安全、有效利用的原则,落实逐级责任制和岗位责任制,实行集中统一管理,定期和离任移交制度。
第四条上级公安机关消防机构应当加强对下级公安机关消防机构执法档案管理工作的监督、指导。
公安消防执法档案管理工作接受主管公安机关、地方档案行政主管部门的监督、指导。
第二章档案归档内容第五条公安消防执法档案包括消防行政许可档案、消防监督检查档案、消防安全重点单位档案、重大火灾隐患档案、火灾事故调查档案、消防行政处罚档案、消防行政强制档案、消防执法救济档案和消防刑事执法档案。
第六条消防行政许可档案分建设工程消防设计审核卷、建设工程消防验收卷、公众聚集场所使用(营业)前消防安全检查卷。
(一)建设工程消防设计审核卷的归档内容及装订顺序如下:1. 卷内文件目录;2. 建设工程消防设计审核意见书及审批表;3. 建设工程消防设计审核申报表;4. 消防设计文件;5. 特殊消防设计的技术方案及说明,消防设计专家评审会纪要,采用的国际标准、境外消防技术标准的中文文本,其他有关消防设计的应用实例、产品说明等材料;6. 建设单位的工商营业执照等合法身份证明文件;7. 新建、扩建工程的建设工程规划许可证明文件;8. 设计单位资质证明文件;9. 建设工程消防设计审核受理凭证;10. 建设工程消防设计审核记录表;11. 集体会审、专家评审意见及有关记录和材料;12. 文书送达回执;13. 其他有关材料;14. 备考表。
消防执法档案管理规定

消防执法档案管理规定档案管理应当遵循客观、科学、完整、安全、有效利用的原则,落实逐级责任制和岗位责任制,实行集中统一管理,定期和离任移交制度。
第一条上级公安机关消防机构应当加强对下级公安机关消防机构执法档案管理工作的监督、指导。
公安消防执法档案管理工作接受主管公安机关、地方档案行政主管部门的监督、指导。
第二章档案归档内容第二条公安消防执法档案包括消防行政许可档案、消防监督检查档案、消防安全重点单位档案、重大火灾隐患档案、火灾事故调查档案、消防行政处罚档案、消防行政强制档案、消防执法救济档案和消防刑事执法档案。
第三条消防行政许可档案分建设工程消防设计审核卷、建设工程消防验收卷、公众聚集场所使用(营业)前消防安全检查卷。
(一)建设工程消防设计审核卷的归档内容及装订顺序如下:1.卷内文件目录;2.建设工程消防设计审核意见书及审批表;3.建设工程消防设计审核申报表;4.消防设计文件;5.特殊消防设计的技术方案及说明,消防设计专家评审会纪要,采用的国际标准、境外消防技术标准的中文文本,其他有关消防设计的应用实例、产品说明等材料;6.建设单位的工商营业执照等合法身份证明文件;7.新建、扩建工程的建设工程规划许可证明文件;8.设计单位资质证明文件;9.建设工程消防设计审核受理凭证;10.建设工程消防设计审核记录表;11.集体会审、专家评审意见及有关记录和材料;12.文书送达回执;13.其他有关材料;14.备考表。
(二)建设工程消防验收卷的归档内容及装订顺序如下:1.卷内文件目录;2.建设工程消防验收意见书及审批表;3.建设工程消防验收申报表;4.消防设计文件变更情况、消防设计专家评审会纪要及其他需要提供的申报材料;5.工程竣工验收报告,与消防验收有关的竣工图纸及隐蔽工程记录;6.消防产品质量合格证明文件;7.有防火性能要求的建筑构件、建筑材料、室内装修装饰材料符合国家标准或行业标准的证明文件、出厂合格证;8.消防设施、电气防火技术检测合格证明文件;9.施工、工程监理、检测单位的合法身份证明和资质等级证明文件;10.建设工程消防验收受理凭证;11.建设工程消防验收记录表,现场抽样检查及功能测试、检测、综合评定等资料;12.不合格项目的整改证明资料,建设工程消防验收复验记录表;13.集体会审意见;14.文书送达回执;15.建设工程消防监督管理移交记录;16.其他有关材料;17.备考表。
消防档案管理制度范本下载

消防档案管理制度范本下载一、背景与目的为了加强消防安全管理,合理规范企事业单位的消防档案管理工作,提高消防安全保障水平,特制定本消防档案管理制度。
二、适用范围本制度适用于所有需要消防档案管理的企事业单位。
三、档案分类与管理1. 档案分类根据消防安全管理的需要,将消防档案分为以下类别:- 消防设备档案- 消防通道档案- 消防演练档案- 消防安全检查档案2. 档案管理2.1 档案责任人每个单位应指定专人担任消防档案管理工作,负责档案文件的归档、整理、保管和调阅等工作。
2.2 档案归档与整理根据档案分类,档案责任人应将相关档案进行归档,并定期进行整理,确保档案的完整性和准确性。
2.3 档案保管档案责任人应制定详细的保管措施和规章制度,确保档案的安全可靠,同时做好防火、防潮、防虫等措施。
2.4 档案调阅在相关单位进行消防安全管理检查、演练等工作时,可向消防档案管理责任人提出申请,经批准后方可进行档案的调阅。
四、档案的保存与销毁1. 档案保存期限各类档案的保存期限应根据相关法律法规和规章制度进行确定,并进行明确记录。
2. 档案销毁档案销毁应按照文件管理制度的要求进行,采取安全、有效的销毁方式,确保档案信息不被泄露。
五、附则1. 本制度的解释权归消防安全管理部门所有。
2. 本制度自颁布之日起执行,并保留修订的权利。
六、下载请点击以下链接下载消防档案管理制度范本:(这里省略链接)注意:本范本仅供参考,具体应根据各单位的实际情况进行调整和制定。
对于不同地区和行业特点的单位,应根据相关法律法规进行适当的修改和补充。
消防安全管理档案制度

消防安全管理档案制度一、总则为加强消防安全管理,预防火灾事故的发生,保障人民生命财产安全,根据《中华人民共和国消防法》等法律法规的规定,结合本单位实际情况,特制定本制度。
二、消防安全管理组织机构1. 成立消防安全管理领导小组,负责组织、协调、监督、检查本单位的消防安全管理工作。
2. 领导小组成员包括单位主要负责人、相关部门负责人及消防安全管理人员。
3. 领导小组下设消防安全管理办公室,负责日常消防安全管理工作。
三、消防安全管理职责1. 单位主要负责人对本单位的消防安全工作负总责,对消防安全管理领导小组负责。
2. 消防安全管理领导小组负责组织制定和实施消防安全管理制度,组织消防安全培训和演练,监督消防安全责任的落实。
3. 消防安全管理办公室负责日常消防安全管理工作,包括消防安全巡查、火灾隐患整改、消防设施维护保养等。
4. 各部门负责人对本部门的消防安全工作负直接责任,负责落实消防安全管理办公室的工作安排,组织本部门的消防安全培训和演练。
5. 全体职工有责任遵守消防安全管理制度,积极参与消防安全培训和演练,发现火灾隐患及时报告。
四、消防安全管理制度1. 制定消防安全管理制度,明确消防安全职责,确保消防设施设备完好、通道畅通。
2. 定期组织消防安全培训和演练,提高全体职工的消防安全意识和应急处理能力。
3. 开展消防安全巡查,发现火灾隐患及时整改,确保消防安全。
4. 定期对消防设施设备进行维护保养,确保其正常运行。
5. 制定火灾应急预案,明确火灾应急处理程序和责任人,定期组织火灾应急演练。
6. 建立健全火灾事故报告制度,及时报告火灾事故,并配合相关部门进行调查处理。
五、消防安全管理档案1. 建立消防安全管理档案,包括消防安全管理制度、消防安全培训记录、消防安全演练记录、火灾隐患整改记录、消防设施设备维护保养记录等。
2. 消防安全管理档案应真实、完整、准确,便于查阅和追溯。
3. 定期对消防安全管理档案进行整理和归档,确保档案资料的完整性。
完整word版公安消防执法档案管理规定

公安消防执法档案管理规定公消【2012】336号第一章总则第一条为加强和规范公安消防执法档案(以下简称执法档案)管理工作,有效地保护执法档案,推进执法规范化建设,根据《中华人民共和国档案法》和有关规定,制定本规定。
第二条本规定适用于公安机关消防机构在消防执法活动中形成的,具有保存价值的文字、图表、声像、实物等各种载体历史记录的管理。
第三条执法档案管理应当遵循客观、科学、完整、安全、有效利用的原则,落实逐级责任制和岗位责任制,实行集中统一管理,定期和离任离岗移交制度。
第四条上级公安机关消防机构应当加强对下级公安机关消防机构执法档案管理工作的监督、指导。
执法档案管理工作接受主管公安机关、地方档案行政主管部门的监督、指导。
第二章档案归档内容第五条执法档案包括消防行政许可档案、消防监督检查档案、消防安全重点单位档案、重大火灾隐患档案、火灾事故调查档案、消防行政处罚档案、消防行政强制档案、消防执法救济档案和消防刑事档案。
第六条消防行政许可档案分建设工程消防设计审核卷、建设工程消防验收卷、公众聚集场所使用/营业前消防安全检查卷。
(一)建设工程消防设计审核卷的归档内容及装订顺序如下:1、卷内文件目录;2、建设工程消防设计审核意见书及审批表;3、建设工程消防设计审核申报表;4、消防设计文件;5、专家评审申报材料,包括:特殊消防设计文件,或设计采用的国际标准、境外消防技术标准的中文文本,其他有关消防设计的应用实例、产品说明等技术资料;6、建设工程规划许可证明文件,城乡规划主管部门批准的临时性建筑证明文件;7、建设单位的工商营业执照等合法身份证明文件,设计单位资质证明文件;8、建设工程消防设计审核申请受理凭证;9、建设工程消防设计审核记录表;10、集体会审、专家评审意见及有关记录和材料;11、送达回证;12、其他有关材料;13、备考表。
(二)建设工程消防验收卷的归档内容及装订顺序如下:1、卷内文件目录;2、建设工程消防验收意见书及审批表;3、建设工程消防验收申报表;4、消防设计文件变更情况、消防设计专家评审会纪要及其他需要提供的申报材料;5、工程竣工验收报告,有关消防设施的工程竣工图纸及隐蔽工程记录;6、消防产品质量合格证明文件,消防设施检测合格证明文件;7、具有防火性能要求的建筑构件、建筑材料(含建筑保温材料)、装修材料符合国家标准或行业标准的证明文件、出厂合格证;8、施工、工程监理、检测单位的合法身份证明和资质等级证明文件,建设单位的工商营业执照等合法身份证明文件;9、建设工程消防验收申请受理凭证;;建设工程消防验收记录表,现场抽样检查及功能测试、检测、综合评定等资料,不合格项目的整改证明资料、10.11、集体会审意见;12、送达回证;13、建设工程消防监督管理移交记录;14、其他有关材料;15、备考表。
消防安全重点单位消防档案的管理(标准版)

( 安全管理 )单位:_________________________姓名:_________________________日期:_________________________精品文档 / Word文档 / 文字可改消防安全重点单位消防档案的管理(标准版)Safety management is an important part of production management. Safety and production are inthe implementation process消防安全重点单位消防档案的管理(标准版)消防档案是消防安全重点单位在消防安全管理工作中,直接形成的文字、图表、声像等形态的历史记录。
建立健全消防档案是消防安全重点单位做好消防管理工作的一项重要内容,是保障单位消防安全管理工作以及各项消防安全措施的基础工作。
一、消防档案的作用《消防法》第十七条规定“消防安全重点单位应当建立消防档案”,在《机关、团体、企业、事业单位消防安全管理规定》(公安部令第61号)中专门把消防档案作为独立的一章,要求“消防安全重点单位建立健全消防档案”,表明消防档案在消防安全管理工作中具有重要的位置。
非消防安全重点单位可以不建立消防档案,但也应将本单位的基本情况、公安机关消防机构填写的各种法律文书、与消防工作有关的材料和记录等统一保管、备查。
(一)消防档案是消防安全重点单位的“户口簿”。
消防档案记载着单位的基本情况和有关消防安全管理的各种文献、资料,便于单位领导、有关部门、公安机关消防机构以及与消防安全管理工作有关人员熟悉情况,为领导决策和日常工作服务。
日常工作中,可以把消防档案与现场检查结合起来,作为上级机关、主管单位、公安机关消防机构考核单位开展消防安全管理工作的重要依据;发生火灾时,可以为调查火灾原因,分清事故责任、处理责任者提供佐证材料。
此外,消防档案还可以为研究防火、灭火材料、修改消防技术规范、修订消防操作规程等工作提供第一手资料。
消防执法档案管理规定范本

消防执法档案管理规定范本一、引言随着城市建设和人们生活水平的提高,火灾防控工作的重要性逐渐凸显。
为了加强对火灾执法工作的管理,确保执法工作的合法性和规范性,制定本规定。
二、目的和适用范围1. 目的本规定旨在规范消防执法档案的管理,确保执法工作的合法性和规范性,提高执法效果。
2. 适用范围本规定适用于所有从事消防执法工作的机关和人员。
三、档案管理原则1. 合法性原则消防执法工作应遵守国家法律法规,依法行使执法权力。
2. 公正性原则消防执法工作应公正、公平、无私,不得滥用职权或徇私舞弊。
3. 真实性原则消防执法档案应真实反映执法过程和结果,不得隐瞒、假借或歪曲事实。
4. 安全性原则消防执法档案应妥善保管,防止丢失、损毁或泄露。
四、档案文件的制作和保存1. 档案的制作(1)依法设立并编制消防执法档案。
(2)消防执法档案由执法人员负责制作,并经审核后正式建档。
2. 档案的保存(1)消防执法档案应妥善保存,采取防火、防潮、防虫等措施,确保档案的完整性和安全性。
(2)档案保管单位应建立相应的档案管理制度,规定档案的保存期限和销毁程序。
五、档案管理的具体要求1. 归档规范(1)执法档案应按照时间顺序归档,确保档案的完整性和可查性。
(2)执法档案应包括以下内容:执法决定书、立案记录、调查笔录、证据材料、鉴定意见等。
2. 档案查阅权限(1)档案经过合法途径申请,符合规定条件的单位或个人可以申请查阅。
(2)档案管理员应核实查阅人的身份,并记录查阅时间和范围。
3. 档案修改和补充(1)执法档案如需修改或补充,应经相关人员签字,并在档案上作出书面说明。
(2)档案修改和补充应当及时进行,确保档案的真实性和准确性。
4. 档案借阅管理(1)执法档案可以依法借阅,但需经过正式申请,并由档案管理员审核和记录。
(2)借阅的执法档案应当按时归还,不得私自拓印或传播。
六、档案管理的监督与责任1. 档案管理的监督(1)上级机关对下级机关的档案管理进行监督和检查。
(完整word版)消防监督检查规定-中华人民共和国公安部

消防监督检查规定目录第一章总则第二章消防监督检查的形式和内容第三章消防监督检查的程序第四章公安派出所日常消防监督检查第五章执法监督第六章附则第一章总则第一条为了加强和规范消防监督检查工作,督促机关、团体、企业、事业等单位(以下简称单位)履行消防安全职责,依据《中华人民共和国消防法》,制定本规定。
第二条本规定适用于公安机关消防机构和公安派出所依法对单位遵守消防法律、法规情况进行消防监督检查。
第三条直辖市、市(地区、州、盟)、县(市辖区、县级市、旗)公安机关消防机构具体实施消防监督检查,确定本辖区内的消防安全重点单位并由所属公安机关报本级人民政府备案。
公安派出所可以对居民住宅区的物业服务企业、居民委员会、村民委员会履行消防安全职责的情况和上级公安机关确定的—1―单位实施日常消防监督检查。
公安派出所日常消防监督检查的单位范围由省级公安机关消防机构、公安派出所工作主管部门共同研究拟定,报省级公安机关确定。
第四条上级公安机关消防机构应当对下级公安机关消防机构实施消防监督检查的情况进行指导和监督。
公安机关消防机构应当与公安派出所共同做好辖区消防监督工作,并对公安派出所开展日常消防监督检查工作进行指导,定期对公安派出所民警进行消防监督业务培训。
第五条对消防监督检查的结果,公安机关消防机构可以通过适当方式向社会公告;对检查发现的影响公共安全的火灾隐患应当定期公布,提示公众注意消防安全。
第二章消防监督检查的形式和内容第六条消防监督检查的形式有:(一)对公众聚集场所在投入使用、营业前的消防安全检查;(二)对单位履行法定消防安全职责情况的监督抽查;(三)对举报投诉的消防安全违法行为的核查;(四)对大型群众性活动举办前的消防安全检查;(五)根据需要进行的其他消防监督检查。
第七条公安机关消防机构根据本地区火灾规律、特点等消—2―防安全需要组织监督抽查;在火灾多发季节,重大节日、重大活动前或者期间,应当组织监督抽查。
消防安全重点单位应当作为监督抽查的重点,非消防安全重点单位必须在监督抽查的单位数量中占有一定比例。
消防执法档案管理规定范文

消防执法档案管理规定范文根据《消防法》和相关法律法规,消防执法档案管理规定编制如下:第一章总则第一条为规范消防执法档案管理,保障消防执法工作的科学性、规范性和有效性,加强对消防执法活动的监督和管理,制定本规定。
第二条消防执法档案是记录消防执法活动全过程的文件和资料的总称。
包括执法方案、执法文书、执法证据、执法决定、执行情况等相关文件和资料。
第三条消防执法档案的管理原则是合法、科学、便捷、保密。
第四条消防执法档案的管理范围包括全国范围内的消防执法活动。
第五条消防执法档案管理工作由公安部门负责,公安消防部门作为具体实施部门负责具体的档案管理工作。
第二章档案管理的内容及要求第六条消防执法档案的内容主要包括以下方面:(一)执法活动计划和执法方案;(二)执法文书,包括立案决定、调查笔录、责令改正通知书、处罚决定书等;(三)执法证据,包括现场勘查记录、照片、录音、视频等;(四)执法决定,包括行政处罚决定、行政强制决定等;(五)执行情况,包括责令改正的落实情况、处罚执行的落实情况等。
第七条消防执法档案的管理要求如下:(一)合法性要求,执法活动必须依法进行,并且在制定执法文书和执法决定时必须遵守法律程序;(二)准确性要求,执法活动必须严格按照实际情况进行记录和描述,不得夸大事实或歪曲真相;(三)完整性要求,执法档案必须包含了执法活动的全过程,不能遗漏重要的文件和资料;(四)时效性要求,执法档案必须及时进行归档和整理,确保档案的保存和使用的可靠性;(五)保密性要求,执法档案必须做好保密工作,不得泄露重要文件和资料。
第三章档案的建立和整理第八条消防执法档案的建立必须按照以下程序进行:(一)执法活动计划和方案的制定;(二)执法活动的实施;(三)执法文书的制作;(四)执法证据的收集和保存;(五)执法决定的制定;(六)执行情况的记录和整理。
第九条消防执法档案的整理工作包括以下方面:(一)对执法活动计划和方案进行整理,确保其完整性和准确性;(二)对执法文书进行整理,确保其合法性和准确性;(三)对执法证据进行整理,确保其完整性和可靠性;(四)对执法决定进行整理,确保其合法性和准确性;(五)对执行情况进行整理,确保其记录和统计的准确性。
消防档案管理制度范本(2篇)

消防档案管理制度范本一、制度目的消防档案管理制度的目的是为了规范消防档案的备案、归档、存储和使用,确保消防档案的完整性和可读性,提高消防工作的效率和质量,保障人民生命财产的安全。
二、适用范围本制度适用于本单位所有的消防档案的管理工作,包括但不限于灭火器材档案、消防设备档案、消防演练档案等。
三、档案备案1. 消防档案的备案分为纸质档案和电子档案两种形式。
2. 纸质档案应按照时间顺序编制档案目录,并附以详细的编制说明。
3. 电子档案应使用常见的电子文档格式保存,确保文件的可读性和安全性。
4. 各部门负责制作、汇总并提交相关消防档案备案申请。
四、档案归档1. 档案的归档应按照文件流转流程进行,确保档案的真实性和完整性。
2. 档案应按照一定的分类规则进行归档,以便于查询和管理。
3. 归档时应对档案进行登记,并填写归档登记表,明确档案名称、来源、归档日期等信息。
4. 档案应妥善保管,并定期进行检查和维护。
五、档案存储1. 纸质档案应存放在专门的档案柜中,按照时间和分类进行摆放。
2. 档案柜应放置在干燥、防火、防潮和通风良好的地方。
3. 电子档案应存储在安全可靠的服务器或云存储系统中,确保文件的安全性和可访问性。
4. 档案存储区域应定期进行安全检查,并制定相应的防火、防泄漏和防盗措施。
六、档案使用1. 档案的使用应符合相关政策法规,严禁私自涂改、删除和传播档案信息。
2. 档案的借阅应填写借阅申请表,并经相关部门审批后方可借阅。
3. 借阅档案的人员须办理借阅手续,并按时归还。
4. 档案的使用记录应按照规定进行登记,并进行审计和检查。
七、档案销毁1. 按照规定年限和条件,对不需要保留的档案进行销毁。
2. 档案销毁应有特定人员负责,并填写销毁记录表。
3. 档案销毁时应有证人在场,并按照相关程序和规定进行。
八、档案管理责任1. 各部门应对本部门的消防档案管理工作负责。
2. 档案管理员应负责消防档案的备案、归档、存储和使用管理工作,并定期向上级报告工作进展和问题。
公安消防执法档案管理规定

公安消防执法档案管理规定公消【2012】336号第一章总则第一条为加强和规范公安消防执法档案(以下简称执法档案)管理工作,有效地保护执法档案,推进执法规范化建设,根据《中华人民共和国档案法》和有关规定,制定本规定。
第二条本规定适用于公安机关消防机构在消防执法活动中形成的,具有保存价值的文字、图表、声像、实物等各种载体历史记录的管理。
第三条执法档案管理应当遵循客观、科学、完整、安全、有效利用的原则,落实逐级责任制和岗位责任制,实行集中统一管理,定期和离任离岗移交制度。
第四条上级公安机关消防机构应当加强对下级公安机关消防机构执法档案管理工作的监督、指导。
执法档案管理工作接受主管公安机关、地方档案行政主管部门的监督、指导。
第二章档案归档内容第五条执法档案包括消防行政许可档案、消防监督检查档案、消防安全重点单位档案、重大火灾隐患档案、火灾事故调查档案、消防行政处罚档案、消防行政强制档案、消防执法救济档案和消防刑事档案。
第六条消防行政许可档案分建设工程消防设计审核卷、建设工程消防验收卷、公众聚集场所使用/营业前消防安全检查卷。
(一)建设工程消防设计审核卷的归档内容及装订顺序如下:1、卷内文件目录;2、建设工程消防设计审核意见书及审批表;3、建设工程消防设计审核申报表;4、消防设计文件;5、专家评审申报材料,包括:特殊消防设计文件,或设计采用的国际标准、境外消防技术标准的中文文本,其他有关消防设计的应用实例、产品说明等技术资料;6、建设工程规划许可证明文件,城乡规划主管部门批准的临时性建筑证明文件;7、建设单位的工商营业执照等合法身份证明文件,设计单位资质证明文件;8、建设工程消防设计审核申请受理凭证;9、建设工程消防设计审核记录表;10、集体会审、专家评审意见及有关记录和材料;11、送达回证;12、其他有关材料;13、备考表。
(二)建设工程消防验收卷的归档内容及装订顺序如下:1、卷内文件目录;2、建设工程消防验收意见书及审批表;3、建设工程消防验收申报表;4、消防设计文件变更情况、消防设计专家评审会纪要及其他需要提供的申报材料;5、工程竣工验收报告,有关消防设施的工程竣工图纸及隐蔽工程记录;6、消防产品质量合格证明文件,消防设施检测合格证明文件;7、具有防火性能要求的建筑构件、建筑材料(含建筑保温材料)、装修材料符合国家标准或行业标准的证明文件、出厂合格证;8、施工、工程监理、检测单位的合法身份证明和资质等级证明文件,建设单位的工商营业执照等合法身份证明文件;9、建设工程消防验收申请受理凭证;10、建设工程消防验收记录表,现场抽样检查及功能测试、检测、综合评定等资料,不合格项目的整改证明资料;11、集体会审意见;12、送达回证;13、建设工程消防监督管理移交记录;14、其他有关材料;15、备考表。
消防安全管理档案制度

消防安全管理档案制度
是指一个完善的档案管理制度,用于管理和保存与消防安全相关的各类档案资料。
该制度的目的是为确保消防安全工作的规范性、科学性和可持续性。
消防安全管理档案制度应包括以下内容:
1. 档案的收集与整理:包括对消防安全事件、事故、救援行动等相关信息的收集和整理,形成档案资料。
2. 档案的分类与归档:将档案资料按照一定的分类规则进行整理,确保档案的有序管理和易于检索。
3. 档案的保存与归档:制定档案保存期限,并制定相应的保存措施和技术,确保档案的长期保存和安全性。
4. 档案的备份与保护:对重要的档案资料进行备份,并制定相应的档案保护措施,防止档案资料遗失、损毁或泄露。
5. 档案的检索与利用:建立档案检索系统,提供方便快捷的档案查询服务,并合理利用档案资料,为消防安全工作提供支持和参考。
6. 档案的销毁与清理:对于已经过期或无用的档案资料,应按照相关规定进行销毁和清理,确保档案管理的效率和规范性。
实施消防安全管理档案制度可以有效提升消防安全管理工作的效果和效率,帮助消防部门和相关管理单位及时了解和掌握消防安全情况,有效预防和应对可能发生的火灾事故,保护人民财产安全和生命健康。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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公安消防执法档案的规范管理方法

三、公安消防执法档案的规范管理方法公安消防执法档案整理就是按照一定原则对档案实体进行系统分类、组合、排列、编号和基本编目,使之有序化的过程。
鉴于公安消防执法档案规范管理的重要性,加强档案管理的标准化和规范化是档案管理工作的重中之重。
(一)制定岗位责任重视公安消防执法档案规范管理工作为了加强消防执法档案的规范化管理,维护消防执法档案的完整与安全,有效地保护和利用消防执法档案,促进消防监督执法规范化,依据《中华人民共和国消防法》、《中华人民共和国档案法》和公安部消防局《消防执法档案管理暂行规定》等有关规定,结合支队消防执法工作实际,制定详细的实施细则。
宣传公安消防执法档案的重要性、基础性,强调公安消防执法档案管理应当遵循客观、科学、完整、安全、有效利用的原则,落实逐级责任制和岗位责任制和公安消防执法档案管理人员集中统一管理的制度,在统一领导、分级管理的原则下,接受上级部门的指导、监督和检查。
(二)落实分类标准强化公安消防执法档案归档的规范性公安消防执法档案是公安档案的重要内容之一,具有很强的整体性,严格落实分类标准是十分重要的。
公安消防执法档案分为消防行政许可档案、消防行政检查档案、消防行政确认档案、火灾事故调查档案、消防行政处罚档案、消防行政强制档案、消防执法救济档案、消防宣传档案、专项活动档案、火灾统计档案、声像档案和实物档案12类。
在各类消防执法档案中,如果有照片、录音带、录像带、光盘等音像资料,归入声像档案中,同时,在专业档案和声像档案中互作参见说明。
规范执法档案的案卷题名要求和归档内容及顺序(附件1),强化公安消防执法档案的归档规范性。
(三)确保资料齐全保全公安消防执法档案的执法痕迹公安消防执法档案实行“依案(人、事等)立卷,一案(人、事等)一卷号”的原则。
归档材料应当齐全完整,其中具有法律效力的证据材料、结论性文书等材料组成正卷;秘密侦查材料、内部使用的文书和不宜公开的秘密材料组成副卷。
消防安全档案管理制度范文(二篇)

消防安全档案管理制度范文1.引言消防安全是企业防范火灾和保障员工人身安全的重要环节。
建立健全消防安全档案管理制度,对于加强火灾安全管理,提高消防安全意识,具有重要的意义。
本文将从档案管理的流程、档案内容和档案管理的要求三个方面,对消防安全档案管理制度进行论述。
2.档案管理流程2.1 档案登记根据消防安全管理的需要,每个单位应建立档案登记表,明确档案的名称、编号、责任人等重要信息,并对档案进行登记。
档案登记应在档案建立之初进行,确保档案的准确性和可追溯性。
2.2 档案整理档案整理是指对档案进行分类、归档等工作。
在进行档案整理时,应根据档案的种类和内容,制定相应的整理方法和标准。
例如,可将档案按照时间、地点、逐级分类等方式进行整理,使档案的管理更加规范和便于查阅。
2.3 档案管理档案管理主要包括档案的存放、借阅、借阅登记等环节。
档案应存放在具备一定防火防盗能力的地方,并按照编号和分类进行摆放,确保档案的安全和易于管理。
对于需要借阅档案的人员,应进行借阅登记,并按照规定的时间进行归还。
3.档案内容3.1 消防设施档案消防设施档案包括消防设备设施的安装、维修和检测等相关记录。
档案中应包含设备设施的型号、数量、安装位置、维修记录等信息,以及相关的验收报告、维修合同等文件。
通过建立消防设施档案,可以及时了解设备设施的情况,保障其正常运行。
3.2 安全演练档案安全演练是提高员工应急能力和熟悉应急流程的重要训练内容。
安全演练档案中应包含演练的时间、地点、参与人员和演练情况等信息。
同时还需包括演练的流程、目的和效果评估等内容,帮助企业及时发现问题并改进应急措施。
3.3 检查记录档案日常检查和巡查是消防安全管理的重要组成部分。
检查记录档案中应包括检查的时间、地点、检查内容和结果等信息,以及检查人员的签字和意见。
通过建立检查记录档案,可以及时发现问题,并采取相应的措施进行处理。
4.档案管理要求4.1 定期更新消防安全档案应定期进行更新,将最新的信息记录在档案中。
2020消防执法档案管理规定(四篇)

工作总结参考范本
消防执法档案管理规定(四篇)目录:
消防执法档案管理规定一
消防灭火器材管理规定二
消防站规范化管理规定三
消防设备管理规定四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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消防执法档案管理规定一
档案管理应当遵循客观、科学、完整、安全、有效利用的原则,落实逐级责任制和岗位责任制,实行集中统一管理,定期和离任移交制度。
第一条上级公安机关消防机构应当加强对下级公安机关消防
机构执法档案管理工作的监督、指导。
公安消防执法档案管理工作接受主管公安机关、地方档案行政主管部门的监督、指导。
第二章档案归档内容
第二条公安消防执法档案包括消防行政许可档案、消防监督检查档案、消防安全重点单位档案、重大火灾隐患档案、火灾事故调查档案、消防行政处罚档案、消防行政强制档案、消防执法救济档案和消防刑事执法档案。
第三条消防行政许可档案分建设工程消防设计审核卷、建设工程消防验收卷、公众聚集场所使用(营业)前消防安全检查卷。
(一)建设工程消防设计审核卷的归档内容及装订顺序如下:
1. 卷内文件目录;
2. 建设工程消防设计审核意见书及审批表;
3. 建设工程消防设计审核申报表;
4. 消防设计文件;
5. 特殊消防设计的技术方案及说明,消防设计专家评审会纪要,采用的国际标准、境外消防技术标准的中文文本,其他有关消防设计的应用实例、产品说明等材料;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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消防档案管理制度(通用多篇)

消防档案管理制度(通用多篇)消防档案管理制度3篇消防档案管理制度消防安全管理档案制度一、明确消防档案管理的责任部门和责任人,消防档案的制作、使用、更新及销毁的要求。
二、消防档案管理应符合下列要求:1.按照有关规定建立纸质消防档案,并宜同时建立电子档案;2.消防档案应包括消防安全基本情况、消防安全管理情况、灭火和应急疏散预案;3.消防档案内容应详实,全面反映消防工作的基本情况,并附有必要的图纸、图表;4.消防档案应由专人统一管理,按档案管理要求装订成册三、消防安全基本情况应包括下列内容:1.基本概况和消防安全重点部位情况;2.在建筑消防设计审核、消防验收以及场所使用或者开业前消防安全检查的许可文件和相关资料;3.消防组织和各级消防安全责任人;4.消防安全管理制度和保证消防安全的操作规程;5.消防设施、灭火器材配置情况;6.义务消防队人员及其消防装备配备情况;7.消防安全管理人、自动消防设施操作人员、电气焊工、电工、易燃易爆化学物品操作人员的基本情况;8.新增消防产品、防火材料的合格证明材料。
四、消防安全管理情况应包括下列内容:1.消防安全例会纪要或决定;2.公安消防机构填发的各种法律文书;3.消防设施定期检查记录、自动消防设施全面检查测试的报告以及维修保养记录;4.火灾隐患、重大火灾隐患及其整改情况记录;5.防火检查、巡查记录;6.有关燃气、电气设备检测等记录资料;7.消防安全培训记录;8.灭火和应急疏散预案的演练记录;9.火灾情况记录;10.消防奖惩情况记录。
篇二:消防档案管理制度消防档案管理制度为了加强和规范消防安全管理,预防火灾和减少火灾危害,根据《中华人民共和国消防法》、《机关团体企业事业单位消防安全管理规定》,特制订此制度。
一、单位应当建立健全消防档案。
档案内容应当详实,全面反映单位消防工作基本情况,附有图表,并及时更新。
二、单位应当对消防档案统一保管、备查。
消防档案管理人为陈勇。
三、消防安全基本情况应当包括以下内容:(一)单位基本概况和消防安全重点部位情况;(二)建筑物或者场所施工、使用或者开业前的消防设计审核、消防验收以及消防安全检查的文件、资料;(三)消防管理组织机构和各级消防安全责任人;(四)消防安全制度;(五)消防设施、灭火器材情况;(六)专职消防队、义务消防队人员及其消防装备配备情况;(七)与消防安全有关的重点工种人员情况;(八)新增消防产品、防火材料的合格证明材料;(九)灭火和应急疏散预案。
消防执法档案管理规定范本

消防执法档案管理规定范本考虑到字数限制,以下是一个使用范本,可作为消防执法档案管理规定的基本框架,具体内容可以根据实际情况进行调整和完善。
消防执法档案管理规定范本(二)第一章总则第一条为规范消防执法行为,确保消防执法工作的科学性、规范性和公正性,依法保护人民群众生命财产安全,制定本规定。
第二条本规定适用于全国范围内的消防执法机关和从事消防执法工作的人员。
第三条消防执法机关应当依法行使职权,保障消防执法活动的透明、公开和公正,确保执法行为的合法性和合规性。
第四条消防执法机关应当建立健全消防执法档案管理制度,确保消防执法活动的记录、保存、检索和使用的科学性和有效性。
第二章档案的设置与管理第五条消防执法机关应当建立健全消防执法档案管理机构,并指定专人负责档案管理工作。
第六条消防执法档案应当按照法定依据、行政程序、执法行为等进行分类设置。
第七条消防执法档案应当按照档案管理的原则进行保存和归档,确保档案的完整性、真实性和可靠性。
第八条消防执法档案的保存期限应当根据法律法规规定执行,并做好相应的档案检查工作。
第三章档案的记录与填写第九条消防执法行为应当及时记录并留存相关材料,包括执法依据、行动轨迹、执法决定、警告通知书、责令整改通知书等。
第十条消防执法活动记录应当客观真实,语言清晰,明确执法过程和结果,不得存在虚假记载、遗漏记载等情况。
第十一条消防执法活动的记录应当包括以下内容:执法人员姓名、执法单位、执法对象、执法时间、执法地点、执法过程描述、执法决定、是否存在异议等。
第十二条消防执法人员应当按照工作规定,认真填写消防执法记录,确保记录的准确性和完整性。
第四章档案的使用与查询第十三条消防执法档案应当依法保密,除了法律、法规明确规定的情况外,不得随意使用、泄露或者外传。
第十四条消防执法档案可以由相关部门、当事人及其代理人、利害关系人、社会公众等依法提出查询申请。
第十五条消防执法机关应当依法及时处理查询申请,并提供真实、完整的档案信息。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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公安消防执法档案管理规定公消【2012】336号第一章总则第一条为加强和规范公安消防执法档案(以下简称执法档案)管理工作,有效地保护执法档案,推进执法规范化建设,根据《中华人民共和国档案法》和有关规定,制定本规定。
第二条本规定适用于公安机关消防机构在消防执法活动中形成的,具有保存价值的文字、图表、声像、实物等各种载体历史记录的管理。
第三条执法档案管理应当遵循客观、科学、完整、安全、有效利用的原则,落实逐级责任制和岗位责任制,实行集中统一管理,定期和离任离岗移交制度。
第四条上级公安机关消防机构应当加强对下级公安机关消防机构执法档案管理工作的监督、指导。
执法档案管理工作接受主管公安机关、地方档案行政主管部门的监督、指导。
第二章档案归档内容第五条执法档案包括消防行政许可档案、消防监督检查档案、消防安全重点单位档案、重大火灾隐患档案、火灾事故调查档案、消防行政处罚档案、消防行政强制档案、消防执法救济档案和消防刑事档案。
第六条消防行政许可档案分建设工程消防设计审核卷、建设工程消防验收卷、公众聚集场所使用/营业前消防安全检查卷。
(一)建设工程消防设计审核卷的归档内容及装订顺序如下:1、卷内文件目录;2、建设工程消防设计审核意见书及审批表;3、建设工程消防设计审核申报表;4、消防设计文件;5、专家评审申报材料,包括:特殊消防设计文件,或设计采用的国际标准、境外消防技术标准的中文文本,其他有关消防设计的应用实例、产品说明等技术资料;6、建设工程规划许可证明文件,城乡规划主管部门批准的临时性建筑证明文件;7、建设单位的工商营业执照等合法身份证明文件,设计单位资质证明文件;8、建设工程消防设计审核申请受理凭证;9、建设工程消防设计审核记录表;10、集体会审、专家评审意见及有关记录和材料;11、送达回证;12、其他有关材料;13、备考表。
(二)建设工程消防验收卷的归档内容及装订顺序如下:1、卷内文件目录;2、建设工程消防验收意见书及审批表;3、建设工程消防验收申报表;4、消防设计文件变更情况、消防设计专家评审会纪要及其他需要提供的申报材料;5、工程竣工验收报告,有关消防设施的工程竣工图纸及隐蔽工程记录;6、消防产品质量合格证明文件,消防设施检测合格证明文件;7、具有防火性能要求的建筑构件、建筑材料(含建筑保温材料)、装修材料符合国家标准或行业标准的证明文件、出厂合格证;8、施工、工程监理、检测单位的合法身份证明和资质等级证明文件,建设单位的工商营业执照等合法身份证明文件;9、建设工程消防验收申请受理凭证;10、建设工程消防验收记录表,现场抽样检查及功能测试、检测、综合评定等资料,不合格项目的整改证明资料;11、集体会审意见;12、送达回证;13、建设工程消防监督管理移交记录;14、其他有关材料;15、备考表。
(三)公众聚集场所使用/营业前消防安全检查卷的归档内容及装订顺序如下:1、卷内文件目录;2、公众聚集场所投入使用、营业前消防安全检查合格证复印件/不同意投入使用、营业决定书及审批表;3、消防安全检查申报表;4、营业执照或工商行政管理机关出具的企业名称预先核准通知书;5、依法取得的建设工程消防验收或竣工验收消防备案的法律文书;6、消防安全制度、灭火和应急疏散预案、场所平面布置图;7、员工岗前消防安全教育培训记录、自动消防系统操作人员取得的消防行业特有工种职业资格证书;8、场所室内装修消防设计施工图,消防产品质量合格证明文件,装修材料防火性能符合消防技术标准的证明文件、出厂合格证;9、消防安全检查申请受理凭证;10、消防监督检查记录;11、现场抽样检查、功能测试、检测等有关记录和资料,现场照片;12、集体讨论意见;13、送达回证;14、其他有关材料;15、备考表。
第七条消防监督检查档案分建设工程消防设计备案卷、建设工程竣工验收消防备案卷、单位消防安全监督抽查卷、举报投诉消防安全违法行为核查卷、大型群众性活动举办前消防安全检查卷和消防产品专项监督抽查卷。
(一)建设工程消防设计备案卷的归档内容及装订顺序如下:1、卷内文件目录;2、建设工程消防设计备案凭证;3、建设工程消防设计备案申报表;4、建设工程消防设计备案材料补正通知书;5、建设工程消防设计备案材料,包括:建设单位的工商营业执照等合法身份证明文件,设计单位资质证明文件,消防设计文件,施工许可文件,建设工程规划许可证明文件,城乡规划主管部门批准的证明文件,施工图审查机构出具的审查合格文件等;6、建设工程消防设计备案检查不合格通知书、复查意见书、违法通知书及审批表,责令限期改正通知书;7、建设工程消防设计备案检查记录表、复查申请、复查记录表;8、送达回证;9、其他有关材料;10、备考表。
(二)建设工程竣工验收消防备案卷的归档内容及装订顺序如下:1、卷内文件目录;2、建设工程竣工验收消防备案凭证;3、建设工程竣工验收消防备案申报表;4、建设工程竣工验收消防备案材料补正通知书;5、建设工程竣工验收消防备案材料,包括:工程竣工验收报告和有关消防设施的工程竣工图纸、隐蔽工程记录,消防产品质量合格证明文件,具有防火性能要求的建筑构件、建筑材料(含建筑保温材料)、装修材料符合国家标准或行业标准的证明文件、出厂合格证,消防设施检测合格证明文件,施工、工程监理、检测单位的合法身份证明和资质等级证明文件,建设单位的工商营业执照等合法身份证明文件等;6、建设工程竣工验收消防备案检查不合格通知书、复查意见书、违法通知书及审批表,责令限期改正通知书;7、建设工程竣工验收消防备案检查记录表、复查申请、复查记录表;8、建设工程竣工验收消防备案检查的现场抽样检查、功能测试、检测等资料;9、送达回证;10、其他有关材料;11、备考表。
(三)单位消防安全监督抽查卷归档内容及装订顺序如下:1、卷内文件目录;2、消防监督检查记录;3、责令立即改正通知书、责令限期改正通知书;4、消防监督检查记录(复查),复查申请;5、消防行政处罚等依法处理情况的文书;6、责令停止施工/停止使用/停产停业的当事人申请恢复的申请,消防监督检查记录,同意或不同意恢复施工/使用/生产/经营决定书及审批表;7、送达回证;8、其他有关材料;9、备考表。
单位消防安全监督抽查卷可以以被抽查单位为单位,以抽查时间为序,按季度或年度立卷,集中归档。
不能纳入其他执法档案的消防监督检查文书材料等应当纳入本案卷归档。
对消防安全重点单位的历次监督抽查文书材料,纳入消防安全重点单位档案,不纳入本案卷。
(四)举报投诉消防安全违法行为核查卷归档内容及装订顺序如下:1、卷内文件目录;2、消防安全违法行为查处情况告知举报投诉人材料;3、*受案登记表、*接受案件回执单;4、消防监督检查记录5、*询问笔录、证人证言;6、责令立即改正通知书、责令限期改正通知书;7、消防监督检查记录(复查);8、消防行政处罚等依法处理情况的文书;9、送达回证;10、其他有关材料;11、备考表。
举报投诉消防安全违法行为核查卷可以以每起核查案件为单位,以举报、投诉受理时间为序,按季度或年度立卷,集中归档。
对建设工程、消防产品质量的举报投诉,其归档内容可参照有关案卷归档内容进行适当调整。
(五)大型群众性活动举办前消防安全检查卷归档内容及装订顺序如下:1、卷内文件目录;2、消防监督检查记录;3、公安机关治安部门通知检查材料;4、其他有关材料;5、备考表。
大型群众性活动举办前消防安全检查卷可以以每起大型群众性活动为单位,以公安机关治安部门通知时间为序,按季度或年度立卷,集中归档。
(六)消防产品专项监督抽查卷归档内容及装订顺序如下:1、卷内文件目录;2、消防产品监督检查记录;3、消防产品现场检查判定不合格通知书及审批表;4、消防产品质量监督抽查抽样单;5、消防产品质量检验结果通知书、复检结果通知书及审批表;6、消防产品复检申请表、受理凭证;7、责令限期改正通知书,消防产品监督检查记录(复查);8、消防行政处罚等依法处理情况的文书;9、关于通报涉嫌违法生产/销售消防产品案件的函、关于通报涉嫌生产不合格消防产品的函、涉嫌犯罪的移送案件文书及审批表;10、消防产品样品照片等证据材料;11、送达回证;12、其他有关材料;13、备考表。
第八条消防安全重点单位档案归档内容及装订顺序如下:1、卷内文件目录;2、消防安全重点单位告知书、公告;3、消防安全重点单位申报表;4、单位的工商营业执照等身份证明文件;5、单位消防安全基本情况材料,包括:消防安全责任人、管理人基本情况,主要建筑的消防基本情况,消防安全重点部位情况,专职、志愿消防组织及其装备情况,灭火和应急疏散预案,员工消防安全教育培训记录,自动消防系统操作人员取得的消防行业特有工种职业资格证书复印件,建筑消防设施维护保养情况;6、单位总平面布局图、平面布置图、消防设施系统图等;7、历次消防行政许可、备案文件复印件;8、历次消防监督检查记录、责令立即改正通知书、责令限期改正通知书、复查申请等;9、历次消防行政处罚、火灾事故调查等依法处理情况的文书复印件;10、其他有关材料;11、备考表。
对消防安全重点单位档案每年至少应当进行一次归档检查,有关消防监督检查的文书以及消防行政处罚、火灾事故调查等文书复印件应当在执法活动结束后10个工作日内归档。
单位的工商营业执照等身份证明文件、消防安全基本情况等内容发生变化的,单位应当重新申报,公安机关消防机构应当及时审查、依法公告,在档案中补充相关内容。
档案历次调整、补充情况应当在备考表中注明。
第九条重大火灾隐患档案归档内容及装订顺序如下:1、卷内文件目录;2、重大火灾隐患整改通知书及审批表;3、消防监督检查记录(立案前);4、重大火灾隐患现场照片;5、立案前集体讨论、专家论证意见;6、由所属公安机关给本级政府的报告,政府批复意见;7、重大火灾隐患销案申请;8、消防监督检查记录(复查);9、重大火灾隐患整改后的照片;10、复查后集体讨论、专家论证意见;11、重大火灾隐患销案通知书及审批表;12、消防行政处罚、消防行政强制等依法处理情况的文书;13、政府督办的有关材料;15、其他有关材料;16、备考表。
第十条火灾事故调查档案分火灾事故简易调查卷、火灾事故调查卷和火灾事故认定复核卷。
(一)火灾事故简易调查卷归档内容及装订顺序如下:1、卷内文件目录;2、火灾事故简易调查认定书;3、现场调查材料;4、其他有关材料;5、备考表。
火灾事故简易调查卷可以以每起火灾为单位,以报警时间为序,按季度或年度立卷,集中归档。
(二)火灾事故调查卷归档内容及装订顺序如下:1、卷内文件目录;2、火灾事故认定书及审批表;3、火灾报警记录;4、*询问笔录、证人证言;5、*传唤证及审批表;6、火灾现场勘验笔录,火灾痕迹物品提取清单;7、火灾现场图、现场照片或录像;8、鉴定、检验意见,专家意见;9、现场实验报告、照片或录像;10、火灾损失统计表,火灾直接财产损失申报统计表;11、火灾事故认定说明记录;12、消防技术调查报告;13、送达回证;14、其他有关材料;15、备考表。