旅游有限公司招待费管理规定细则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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旅游有限公司
招待费管理规定细则
一、总则
1.为了节约、控制招待费开支,明确招待费审批权限,规范招待费开支标准,依照有关招待费的管理制度,结合公司的工作特点,制定本规定。
2.招待费实行审批后执行的管理办法。
3.本规定适用于本公司各部门。
二、招待标准
本公司的招待费标准为四级标准
1.员工及船员工作餐:10元
2.普通业务招待:50元
3.中级业务招待:100元特殊招待:金额根据实际情况而定。
三、招待费审批、单据传递程序
1.员工及船员的工作餐由办公室主控,根据实际人数发放定额的饭票,用餐人员持饭票到餐厅用餐。
2.因工作需要招待的,正常情况下首先要填写招待费申请单,写明单位、经办人、陪餐人数、被招待单位、人数、事由、就餐时间、地点、桌数、每桌标准。申请单一式二联,一联由吧台保存,二联随单据上缴。
3.负责招待的经办人持部门负责人和总经理确认签字后招待申请单,方可进行招待。
4.如因特殊情况需先进行招待的事后及时补办相关手续。
5.各部门要按工作需要,严格控制招待标准,杜绝奢侈浪费。
四、附则
本规定由公司财务部负责解释、修改。
本规定从2013年4月1日起实行。