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婚姻家庭法》课程教学大纲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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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婚姻法教学大纲》

《婚姻法教学大纲》

《婚姻家庭法》教学大纲课程名称:婚姻家庭法课程编码:EN043130B学分:2学分总学时:32学时适用专业:法学专业先修课程:民法学、民事诉讼法一、课程的性质、目的和任务课程性质:专业模块选修课课程的目的和任务:婚姻法是个适用范围极为广泛的法律。

修改后的婚姻法共有52条,涉及到结婚、离婚、家庭关系、法律责任等多个方面,而且它与宪法、民法、刑法、劳动法、行政法、国际法等法律有着密切的联系。

在现实生活中,婚姻家庭纠纷多、复杂,处理难度大。

在调解工作中大多涉及婚恋家庭。

就审判工作而言,婚姻案件始终占民事案件首位,占60%左右。

在刑事案件中,有相当一部分是由婚姻家庭的民事纠纷引起的,如情杀、仇杀等等。

因此,婚姻法是法学专业学生必修的一门课。

由于婚姻家庭法是整个法律体系中的重要部门法,作为法学专业的学生必须系统地学习、全面地掌握这一部门法所涉及的法理、原则,包括具体的法律法规、法条的理解和运用。

也应对它所涉及到的理论问题进行探索和研究。

二、教学基本要求了解:婚姻法、继承法的概念和特征;中国婚姻、继承立法的发展;婚姻家庭概念;婚姻家庭制度的历史类型;继承制度的沿革与本质;亲属的概念和特征;结婚的概念、特征和要件;婚姻的效力;离婚的概念和原因;父母子女关系;收养的概念和特征;继承制度;民族婚姻;涉外婚姻、收养和继承。

理解:婚姻家庭概念;婚姻家庭关系的主要内容;婚姻家庭关系的性质;我国婚姻法基本原则;我国继承法基本原则;亲属制度;结婚制度;婚姻的效力;离婚制度;离婚的效力;父母子女关系;收养关系;祖孙关系、兄弟姐妹关系;法定继承;遗嘱继承;遗赠与遗赠抚养协议;救助措施与法律责任。

掌握:结婚制度;婚姻的效力;离婚制度;离婚的效力;父母子女关系;收养关系;继承制度;救助措施与法律责任。

三、教学内容(一)婚姻法、继承法概述学时:11、婚姻法、继承法的概念和特征(1)婚姻法的概念和特征(2)继承法的概念和特征2、中国婚姻、继承立法的发展(1)中国婚姻立法的发展(2)中国继承立法的发展(二)婚姻制度、继承制度概述学时:11、婚姻家庭制度概述(1)婚姻家庭概念(2)婚姻家庭关系的主要内容(3)婚姻家庭关系的性质(4)婚姻家庭制度的历史类型(1)继承制度的沿革与本质(三)婚姻法、继承法基本原则学时:1 1、婚姻法基本原则(1)我国婚姻法基本原则(2)外国婚姻法基本原则2、继承法基本原则(1)我国继承法基本原则(2)外国继承法基本原则(四)亲属制度学时:1 1、亲属的概念和特征(1)亲属的概念(2)亲属的性质和特征2、亲属的范围和种类(1)亲属的种类(2)亲属关系的范围3、亲系、亲等(1)亲系、(2)亲等4、亲属的发生、终止及其法律效力(1)亲属的发生(2)亲属的法律效力(3)亲属的终止(五)结婚制度学时:4 1、概述(1)结婚的概念、特征和要件(2)结婚行为的法律效力(3)结婚制度的历史沿革2、结婚条件(1)必备条件(2)禁止条件3、结婚程序(1)概念及其类型(2)我国结婚登记制度4、婚约(1)概念和类型(2)我国法律政策对婚约的态度5、夫妻可互为对方家庭成员(1)立法意义(2)法律的具体适用6、无效婚姻和可撤销婚姻(1)概念(2)法律规定7、事实婚姻(1)概述(2)我国现状和相应民事政策1、概述(1)概述及其历史沿革2、夫妻人身关系(1)姓名权(2)社会活动及选择职业自由权(3)计划生育的权利和义务3、夫妻财产关系(1)对共同财产有平等的所有权(2)相互抚养的义务(3)相互继承遗产的权利(七)离婚制度学时:2 1、概述(1)概念和原因(2)历史沿革2、登记结婚制度(1)概述(2)办理机关和条件(3)办理程序和效力(4)有关问题3、诉讼离婚制度(1)概述(2)程序(3)判决离婚的法定条件(八)离婚的效力学时:4 1、离婚时夫妻身份效力(1)再婚自由的恢复(2)抚养义务终止(3)法定继承人资格消失(4)代理权的消灭(5)同居义务的消灭(6)姻亲关系的消灭2、离婚后子女的抚养教育(1)离婚后的父母子女关系(2)离婚后的子女抚养和变更(3)离婚后子女抚育费的负担和变更(4)探望权问题3、离婚时夫妻财产效力(1)夫妻共同财产分割(2)补偿请求权(3)债务的清偿(4)帮助请求权4、追究离婚有过错方的法律责任(1)追究离婚有过错配偶方的损害赔偿责任(2)离婚时或离婚后追究对财产弄虚作假方的法律责任(九)父母子女关系学时:2(1)概念和种类(2)父母子女法律地位(3)外国亲属法的规定2、婚生子女(1)概念及其法律地位(2)人工授精与婚生子女3、非婚生子女(1)概念及其法律地位(2)外国亲属法的规定4、继子女(1)概念及类型(2)法律地位(3)继父母子女关系的终止及效力5、养子女(十)收养关系学时:2 1、概述(1)概念及特征(2)历史沿革2、基本原则及意义(1)基本原则(2)意义3、收养的成立(1)实质要件(2)形式要件(3)成立的效力(4)收养关系的无效(5)有关问题4、收养的终止(1)条件(2)程序(3)效力(十一)祖孙关系、兄弟姐妹关系学时:1 1、祖孙关系(1)祖孙间的抚养、赡养义务(2)外国亲属法的规定2、兄弟姐妹关系(1)兄弟姐妹的抚养义务(2)外国亲属法的规定(十二)继承概述学时:1 1、继承权(1)继承法律关系与继承权(2)继承权的取得与行使(3)继承权的放弃与丧失2、遗产的概念和范围(1)概念及其法律地位3、继承权的诉讼时效(1)继承权回复请求权(2)继承权回复请求权的诉讼时效(十三)法定继承学时:2 1、概述(1)概念和特征(2)适用范围2、法定继承人的范围和顺序(1)范围(2)继承顺序3、继承人之外的遗产取得人(1)概念和特征(2)种类4、代位继承(1)概念(2)法律特征5、转继承(1)概念(2)与代位继承的区别6、遗产分配(1)分配原则(2)遗产份额的确定(十四)遗嘱继承学时:2 1、概述(1)遗嘱的概念和特征(2)遗嘱继承的概念和特征(3)遗嘱自由原则2、遗嘱的形式、内容和有效条件(1)形式(2)内容(3)有效条件3、遗嘱的变更、撤销和执行(1)变更(2)撤销(3)执行(十五)遗赠与遗赠抚养协议学时:1 1、遗赠(1)概念和法律特征(2)与遗嘱继承、赠与的区别2、遗赠抚养协议(1)概念和特征(2)与遗赠的区别(3)内容(十六)遗产的处理学时:1 1、继承的开始(2)继承的通知和遗产的管理2、遗产的分割与债务的清偿(1)遗产的分割(2)税款与债务的清偿3、无人继承遗产的处理(1)概念和形成(2)处理(十七)民族婚姻学时:11、变通规定和程序2、变通情况3、变通内容(十八)涉外婚姻、收养和继承学时:0.51、涉外婚姻2、涉外收养3、涉外继承(十九)涉及华侨、港澳台同胞婚姻、收养和继承学时:0.51、涉及华侨、港澳台同胞的婚姻2、涉及华侨、港澳台同胞的收养3、涉及华侨、港澳台同胞的继承(二十)救助措施与法律责任学时:21、救助措施(1)概述(2)适用2、法律责任(1)违反婚姻法的法律责任(2)违反收养法的法律责任(3)违反继承法的法律责任四、教学参考书1、巫昌祯主编,《婚姻与继承法学》,中国政法大学出版社2001年版。

婚姻家庭法学课程教学大纲

婚姻家庭法学课程教学大纲

婚姻家庭法学课程教学大纲婚姻法课程教学大纲课程代号学时数:30 理论环节时数:30 实践环节时数:学分:2适用对象:本课程教学大纲适用于全校公选课全日制专科生开课单位:法律系一、课程性质、目的与任务《婚姻家庭法学》是法学专业的一门重要课程。

婚姻家庭法学既是一门实用的应用型法学,它独有的亲属制度理论和婚姻家庭制度理论,又是当代法学基础理论之一。

通过本课程的学习,使学生比较系统地了解并掌握婚姻家庭法学的基本概念、基本理论知识以及我国婚姻法的立法指导思想及其精神实质,熟悉有关婚姻家庭方面的法律条文和民事政策的规定,并能将所学的理论知识运用于实际。

本课程的任务是学习婚姻家庭法学的体系结构、基本原理和基本知识,为将来从事婚姻家庭法律实务工作和学术研究打下坚实的基础。

二、课程教学的基本要求通过本课程学习,学生能够了解婚姻家庭法学的基本理论,充分理解法律规则,灵活运用法律规则分析解决实际生活中常见的婚姻家庭纠纷。

同时培训学生理性思考精神,批判精神和法律思维能力。

本课程以讲授为主,同时引入实践教学的理念与方法,引导学生关注婚姻家庭领域的前沿动态与学术成果,关注民生,从科学与严谨的视角探讨婚姻家庭问题。

三、课程的主要容、重点和难点第一章婚姻家庭原理【教学目的和要求】了解和掌握婚姻家庭的概念、历史类型、自然属性和社会属性以及婚姻家庭法的概念、调整对象、渊源等基础知识,为学习和研究婚姻家庭法的各项具体制度打下理论基础。

【教学重点与难点】婚姻家庭的的概念;婚姻家庭制度的历史类型;婚姻家庭关系的自然属性与社会属性。

【容提要】第一节婚姻家庭的理念与属性一、婚姻家庭概念与性质二、婚姻家庭关系的自然属性与社会属性第二节婚姻家庭制度及其历史类型一、婚姻家庭制度二、婚姻家庭制度的历史类型三、文明时代婚姻家庭制度的演进【复习思考题】1、如何理解婚姻的概念及其含义?2、为什么说自然属性是婚姻家庭的固有属性?3、一夫一妻制是人类社会自主选择吗?它的根本动因是什么?4、举例说明上层建筑对婚姻家庭的影响是什么?第二章婚姻家庭法原理【教学目的和要求】了解我国婚姻家庭制度的改革和婚姻立法发展的主要阶段,掌握2001年婚姻法修正案的主要容。

婚姻家庭法课程教学大纲

婚姻家庭法课程教学大纲

婚姻家庭法课程教学大纲第一部分课程说明一、课程性质婚姻家庭法课程是中央广播电视大学开放教育法学专业专科阶段限选的一门专业课。

它是为培养适应中国社会主义法治建设需要的应用型高等法律人才服务。

本课程主要教学目的,是依据法律专业的需要,对必修本课程的学员进行有关婚姻法基本理论、基础知识、基本技能的教育和培养,达到高等学校本科水平。

二、课程内容、学时、学分婚姻法是调整婚姻家庭关系的法律规范的总称。

我国婚姻法既调整婚姻关系,又调整家庭关系,实际上是婚姻家庭法。

婚姻法学是法学的重要专业学科,婚姻法是涉及到每一个公民切身利益的基本法律,具有很强的实践性。

学好婚姻法将对今后的工作实践产生重大的影响。

本课程3学分,54课时,春秋两季滚动开设。

三、教学方法作为远程开放教育法学专业其基本教学模式是现代远程混合式自主学习。

学生首先要利用文字教材和多媒体教材进行自主学习,教学单位应组织和引导学生利用现代多媒体教材和网络学习,并进行适当的集中面授辅导,解答学生问题。

利用学习小组开展协作式学习,参加网上论坛讨论。

因为本课程具有较强的实践性,教师应采用案例教学法进行教学。

同时组织学生进行社会法律实践或开展模拟法庭活动。

本课程教学要求分为了解、明确, 掌握,运用四个层次,每一层次都有具体的要求。

了解主要指知道婚姻法的基本知识等有关情况;明确,主要指熟悉基本概念、基本理论,婚姻法及其他相关法律、法规和司法解释;掌握主要指在理解的基础上准确掌握婚姻法基本概念和含义、基本知识、基础理论以及法条的运用。

运用主要指深入理解婚姻法基本原理,基本概念,能够运用基础理论分析问题和解决问题。

同时对课程实践要求组织法院旁听、结合社会实践中的案例进行课堂或小组讨论、社会法律实践等。

鼓励在教学中进行案例教学。

四、媒体分工本课程主要教学媒体:采用文字教材、录像教材、IP课件。

在适当的时候制作CAI课件或网络课程。

网上辅导。

1、文字教材是巫昌祯教授主编的《婚姻法教程》,为合一型教材。

《婚姻家庭法》课程教学大纲

《婚姻家庭法》课程教学大纲

婚姻家庭法课程教学大纲Marriage and Family Law学时数:32学分数:2适用专业:法学一、课程的性质与任务《婚姻家庭法学》是法学本科专业的一门主干课程,属专业限选课。

本课程的主要任务是学习婚姻家庭法以及继承法的基本原理和重要制度,了解婚姻家庭法的发展情况和主要内容。

二、课程的基础内容与要求1.婚姻家庭法理论基础教学内容:婚姻家庭的概念、性质,婚姻形态的变化过程,婚姻家庭法的含义、特征及调整对象。

重点问题是婚姻形态的变化过程和婚姻家庭法的调整对象。

难点问题是对群婚制和对偶婚制的理解。

2.婚姻家庭法的基本原则教学内容:婚姻家庭法的五个基本原则和六个禁止性规定重点问题是对其中三个基本原则的理解:婚姻自由原则、一夫一妻制原则、男女平等原则。

难点问题是掌握与基本原则相对应的六项禁止性规定。

3.亲属关系原理教学内容:亲属的概念和分类,亲系、亲等、拟制血亲等的基本含义,亲属关系的发生、终止及效力等。

重点问题是亲属的分类。

难点问题是亲等的计算方法。

4.结婚法教学内容:结婚的概念及特征;婚约的含义以及婚约的主要特征;结婚的要件;事实婚姻的概念及特征;无效婚姻与可撤销婚姻的相关内容重点问题是结婚的特征、结婚的实质要件、事实婚姻的构成及判断、无效婚姻的种类。

难点问题是了解婚约的特征及解除婚约的法律后果以及婚姻无效或被撤消后的法律后果。

5.离婚法教学内宾:婚姻终止的概念;离婚的概念、特征;协议离婚的概念及构成要件;诉讼离婚的程序及法律特别规定;离婚的法律效力;离婚时对生活困难方的帮助;离婚时的经济补偿;离婚损害赔偿制度;离婚后的子女抚养和教育。

重点问题是离婚的特征、协议离婚的构成要件、关于诉讼离婚的特别规定、离婚损害赔偿制度。

难点问题是夫妻共同财产和个人财产以及夫妻债务清偿。

6.亲子关系法教学内容:亲子关系的概念;婚生子女的推定及婚生子女的否认制度;非婚生子女的准正和认领制度;继子女的概念及类型;亲权的特征及内容;重点问题是亲权的概念及特征、婚生子女的推定与否认制度、非婚生子女的准正与认领制度。

《婚姻家庭法》实践教学大纲

《婚姻家庭法》实践教学大纲

《婚姻家庭法》实践教学大纲一、课程信息课程代码:02130030课程中文名称:婚姻家庭法课程英文名称:M arriage and Family Law课程类别:专业任选课程课程学时学分:课程总学时:32学时;课程总学分:2学分;实践课总学时:6学时适用专业:法学院本科专业学生开课学院:法学院二、实践课的性质和任务:性质:非独立开课任务:通过实践教学,使学生一方面能够本着案例事实去探寻法学理论和法律规范,另一方面又能够将法学理论和法律规范具体化于案例事实,从而达到引导学生去发现可适用于各种案例事实的法律依据、进而提高婚姻家庭法学理论水平和解决实际问题的能力的目的。

1. 婚姻的成立课时:1学时实践要求:通过运用本章理论知识对各种常见婚姻现象的法律分析,进一步掌握我国《婚姻法》及相关法律对婚姻成立要件、婚姻成立程序、无效婚姻和可撤销婚姻的确认及其法律后果等问题的具体规定。

2、婚姻的效力课时:2学时实践要求:通过对典型案例的分组讨论,熟练掌握婚姻效力在婚姻家庭法上集中表现的两个方面:一是配偶身份权,二是夫妻财产制;并掌握其在现代市场经济环境下独特的制度价值和实践意义。

3、婚姻的终止课时:2学时实践要求:通过对理论上有争议的案例的模拟辩论,要求学生不仅能从宏观上把握离婚原则的历史变迁及其社会和法律进步意义,而且能从微观层面上具体把握离婚原因的认定及其实践操作和离婚的法律后果。

4、救助措施与法律责任课时:1学时实践要求:通过对实际案例的情景模拟审判,使学生掌握妨害婚姻家庭关系的法律责任及对受害人的救助措施;并结合前述各章涉及的婚姻家庭关系的各项权利、义务,对婚姻家庭法有一个全面的总结和复习。

五、应配备的主要设备名称:模拟法庭六、教材及参考书1.《婚姻家庭法典型案例研究》杨遂全等著人民法院出版社 2003年5月第1版2、《民法案例分析》龙翼飞著中国人民大学出版社 2000年第1版3、《法律思维与民法实例》王泽鉴著中国政法大学出版社 2001年7月第1版七、实践课考核方式:1、考核方式为随堂考查;2、考查成绩占期末平时成绩的40%。

《婚姻、家庭与法律》教学大纲

《婚姻、家庭与法律》教学大纲

《婚姻、家庭与法律》教学大纲一、课程基本信息课程编号:xx课程名称:婚姻、家庭与法律英文名称:Marriage Family and the Law课程属性:通选教育选修课总学分:2总学时:32周学时:2先修课程:思想道德修养与法律基础考试形式:考试适用专业:非法学二、课程教学目的从法律的视角来解读人生中必然经历的婚姻、家庭、继承等社会现象,从法理、规则的角度对社会中广为流传的婚姻家庭领域中的热点事件、对青年大学生在花样年华中看到的、遇到的诸如爱情与婚姻、同居与结婚、感情与责任、精神与财富、子女与父母、个人与家庭等等诸多时刻发生在我们身边且日新月异地发生着变化的社会现象进行观察、分析、解读,以案说法,寓教于法,帮助青年学生掌握婚姻、家庭、继承等人生必经的过程中应有的基本法律知识;并在学习知识的过程中树立规则意识、法治意识、责任意识、向上意识、亲情意识,以期他们在学习专业知识的同时,提高自己的人文素养和个人修养。

三、教学基本要求(一)案例分析专题一:合肥少女周岩被毁容案、中传女生周云露遇害案、事实婚姻案件专题二:忠诚协议案例专题三:夫妻共同财产案例专题四:非婚生子女的亲子鉴定专题五:最高人民法院家庭暴力典型案例专题六:父母子女权利义务案例专题七:王宝强离婚案例、李嘉诚分家析产案例(二)讨论、合作性学习1. 同居与试婚现象2. 婚姻关系中要否签订忠诚协议3. 王宝强离婚案讨论(三)课程作业1. 谈谈对忠诚协议的看法2. 离婚案例分析(四)考核方式1. 平时两次作业:成绩20分2. 期中考试成绩:20分3. 期末考试:60分四、课程基本内容及学时分配专题方式讲授,专题如下一、以爱情为基础的婚姻关系;(4学时)(一)漫谈爱情(二)婚姻、家庭概述(三)结婚的条件和程序二、以忠诚为核心的夫妻基本权利和义务;(4学时)(一)夫妻人身权利概述(二)配偶身份权(七项)三、以共有为核心的夫妻财产关系;(8学时)(一)夫妻财产关系和夫妻财产制度(二)夫妻法定财产制(三)夫妻约定财产制四、未成年人保护与新型家庭关系;(6学时)(一)亲子关系的基本分类(二)亲子关系的确定(三)亲子关系的权利义务(四)其他家庭关系五、家庭暴力及其法律规制;(4学时)(一)家庭暴力的危害和成因(二)反家庭暴力法的基本内容六、离婚制度(6学时)(一)离婚的条件和标准(二)离婚方式及财产分割规则七、家庭财产关系变化与继承规则(4学时)(一)遗产继承法律关系的要素分析(二)法定继承(三)遗嘱继承五、教材及主要参考书目1.(英)罗素著,陈小白译,《幸福婚姻与性》,华夏出版社2014年7月版;2.(美)提摩太·凯勒,凯西·凯勒著,扬基译:《婚姻的意义》,上海三联书店2015年2月版;3.(美)伊丽莎白●阿伯特(Elizabeth Abbott)著,孙璐译:《婚姻史》,中央编译出版社2014年4月版4. 周国平:《爱的五重奏:周国平谈女人、性、爱情、婚姻、孩子》,广西师范大学2011年1月版;5. 费孝通:《乡土中国生育制度》,北京大学出版社2010年7月版;6. 法律出版社法规中心组编:《中华人民共和国婚姻法注释本(注释本婚姻法含司法解释注释)》,法律出版社2014年1月版;7. 马忆南著:《婚姻家庭继承法学(第三版)》,北京大学出版社2014年7月版。

婚姻家庭法教学大纲

婚姻家庭法教学大纲

《婚姻家庭法》教学大纲英文课程名称:Marriage and Family Law课程编号:总学时:38总学分:2先修课程:法理学、民法学、刑法学、民诉法学、刑诉法学适用专业:法学专业开课单位:执笔人:审校人:一、课程教学内容第一章婚姻家庭法律制度与婚姻家庭法第一节婚姻家庭制度的产生与发展第二节亲属关系亲属的概念和种类;亲系、亲等和我国的亲属关系计算法;亲属关系的发生和终止;亲属关系的法律效力。

第三节婚姻家庭法概述婚姻家庭法的概念及调整对象;婚姻家庭法的渊源第二章婚姻家庭法律关系和法律原则婚姻自由原则;一夫一妻原则;男女平等原则;保护妇女、儿童和老人合法权益原则;计划生育原则;夫妻间相互忠实、家庭成员间敬老爱幼互相帮助原则第三章结婚法第一节结婚制度概述结婚的概念;结婚制度的沿革第二节结婚实质条件结婚条件是指结婚的实质要件,根据我国婚姻法第二章第5、6、7条的规定,结婚的实质要件可分为必备条件和禁止条件两个方面。

第三节结婚的形式要件婚约的概念;婚约的历史沿革;结婚程序;未办理结婚登记而以夫妻名义同居生活的问题第四节婚姻的无效与撤销无效婚姻;婚姻的撤销第四章夫妻关系法第一节夫妻关系概述夫妻关系的概念;夫妻在家庭中的法律地位;我国《婚姻法》对夫妻法律地位的规定第二节夫妻人身关系夫妻姓名权;夫妻人身自由权;夫妻计划生育义务;第三节夫妻财产关系夫妻财产制;夫妻互相受扶养权;夫妻间相互遗产继承权第五章离婚法第一节离婚制度概述第二节婚姻终止与离婚;离婚制度的历史沿革;第二节协议离婚协议离婚概述;登记离婚后当事人又起诉情况的处理;第三节诉讼离婚诉讼离婚概述;我国诉讼离婚的法定条件;第四节离婚的法律后果离婚在人身关系方面的法律后果;离婚在财产关系方面的法律后果;离婚在父母子女关系方面的法律后果;第六章亲子关系法与收养法第一节:亲子关系概述亲子关系的概念和种类;亲子关系的沿革;我国现行婚姻法关于亲子间权利义务关系的规定;父母与亲生子女概述;亲子关系推定;亲子关系推定的否认;子女的准正与认领;继父母与继子女;继父母与继子女关系的概念及类型;继父母子女的法律地位;父母与人工生育子女;第二节:收养法收养的概念及特征;收养制度的发展;我国收养法的原则及意义;收养的成立;收养成立的法定条件;收养成立的法定程序;事实收养;收养成立的效力;收养的无效;收养的解除;收养关系解除的条件;收养关系解除的程序;收养解除的效力;第七章监护与扶养法第一节:监护法监护;监护概述;监护法律关系;监护的性质和监护制度的发展;监护的设立;监护的内容;监护的变更和终止;第二节:扶养法扶养法概说;概念;特征;范围;历史沿革;我国现行抚养制度;第八章:特殊婚姻家庭关系与婚姻家庭救助法第一节特殊婚姻家庭法民族自治地方制定对《婚姻法》的变通规定原则;指定变通规定的机关和程序;民族自治地方变通规定的主要内容和适用范围;涉外婚姻家庭关系及法律适用;涉及华侨和港澳台居民婚姻家庭关系及法律适用。

婚姻家庭法课程《婚姻家庭法》教学大纲

婚姻家庭法课程《婚姻家庭法》教学大纲

《婚姻家庭法》课程教学大纲课程编号:07302制定单位:法学院制定人(执笔人):吴萍审核人:熊进光制定(或修订)时间:2012年9月22日江西财经大学教务处《婚姻家庭法》课程教学大纲一、课程总述本课程大纲是以2010年法学本科专业人才培养方案为依据编制的。

二、教学时数分配三、单元教学目的、教学重难点和内容设置第一编总论第一章婚姻家庭制度与婚姻家庭法[教学目的和要求]阐述婚姻家庭制度的发生与发展,婚姻家庭法的概念与内容以及婚姻家庭法的历史发展。

阐明亲属的概念、分类、亲系、亲等亲属关系的发生与终止;阐述亲属关系的伦理价值、社会价值以及法律价值。

[教学重点和难点]亲属的概念、分类、亲系、亲等以及亲属关系的发生与终止。

[教学内容]第一节婚姻家庭制度的发生与发展一、婚姻家庭制度概说二、原始社会的婚姻形态三、一夫一妻制的产生四、国家形态下的婚姻家庭制度第二节亲属关系一、亲属概述二、亲系与亲等三、亲属关系的伦理、社会及法律价值第三节婚姻家庭法概述一、婚姻家庭法的概念与内容二、婚姻家庭法的历史发展(一)古代社会的婚姻家庭法1、外国古代社会的婚姻家庭法2、中国古代社会的婚姻家庭法(二)近代社会的婚姻家庭法1、外国近代的婚姻家庭法2、中国近代婚姻家庭法三、中华人民共和国婚姻家庭法第二章婚姻家庭法律关系和法律原则[教学目的和要求]阐述婚姻家庭法律关系的概念、婚姻家庭的法律原则;阐明婚姻家庭法律关系的构成与特点以及婚姻关系、家庭关系的主体[教学重点和难点]婚姻家庭法律关系的构成与特点。

[教学内容]第一节婚姻家庭法律关系一、婚姻家庭法律关系的构成和特点二、婚姻家庭法律关系主体第二节婚姻家庭法律原则一、婚姻家庭法律原则概说二、我国婚姻家庭法律原则第二编分论第三章结婚法[教学目的和要求]阐述结婚制度、结婚行为;阐明结婚的积极要件与消极要件,阐明结婚的程序;阐明事实婚的概念、效力以及我国对事实的态度;阐明婚姻的无效与撤销。

[教学重点和难点]结婚的积极要件与消极要件;事实婚的概念、效力以我国对事实婚的态度;婚姻的无效与撤销。

婚姻家庭法教学大纲(1)

婚姻家庭法教学大纲(1)

《婚姻家庭法》课程教学大纲适用专业:全校学生课程编号:总学时:24 实验学时:上机学时:学分:3第一部分使用说明一、课程的性质、地位和教学目标1.性质、地位婚姻与家庭法学作为集理论知识和实践操作于一体的法学课程,既是民商法学科的重要组成部分,又具有相对独立的研究特色和部门法学地位。

对本课程的学习,可以丰富在校学生关于婚姻家庭方面的法律知识。

2.教学目标开设本课程的目的在于使学生系统掌握婚姻与家庭法学基本理论体系并对婚姻与家庭法学的各项具体制度有较为深刻的理解和认识,并在此基础上具备较为熟练地运用婚姻与家庭法学理论解决实际问题的能力。

二、教学要求学习本课程应有操作系统与常用工具软件的安装与配置等相关知识准备。

三、实施说明1.成绩考核方法平时成绩(含到课率、课堂表现、作业、)占40%,期末课程结课考试成绩占60%。

2.教学方法、教学手段建议以多媒体课堂教学为主,课堂讨论为辅。

四、课内实践环节的要求无五、作业要求至少安排3次作业,但作业不一定非要是纸面作业。

六、本课程与其它课程的联系本课程主要涉及民法中的内容是民法中的一部分,同时婚姻登记等与行政法有一定的联系,另外重婚罪与刑法有一定的联系。

七、教材和参考书目1、《婚姻家庭法》陶毅主编高等教育出版社。

2、《婚姻家庭继承法学》许莉主编北京大学出版社。

第二部分教学内容纲要第一部分1、标题婚姻家庭法概述2、具体内容婚姻家庭与亲属制度、我国婚姻家庭法的渊源及适用3、教学要求了解婚姻家庭法律与制度的关系,认识原始社会的婚姻家庭制度,掌握我国古代的亲属制度,了解亲属立法形式的沿革,民法通则等民事法律的直接引用,行政法、刑法、劳动法与婚姻法实施的保障,诉讼法对新婚姻法实施的程序保障。

4、教学重点和难点掌握我国古代的亲属制度第二部分1、标题亲属制度2、具体内容亲属的范围和种类、亲系和亲等、亲属关系的发生和终止3、教学要求掌握亲属与家庭成员或家属,掌握我国古代亲属种类的划分,掌握现代亲属的分类,掌握亲系,掌握亲等,掌握罗马法和我国古代的亲等计算方法,掌握罗马法和我国现行亲等计算方法的区别,掌握目前世界通行的亲系和亲等计算方法,掌握血亲关系的发生和终止,掌握姻亲关系的发生和终止,掌握配偶关系的发生和终止。

《婚姻家庭法》教学大纲

《婚姻家庭法》教学大纲

《婚姻家庭法》教案大纲课程英文名称:课程编号:学时:学分:一、课程教案对象本课程教案对象为五邑大学全校对婚姻家庭法有兴趣的学生。

二、课程性质、目的和任务本课程是全校公选课。

婚姻继承法学作为集理论知识和实践操作于一体的法学课程,既是民商法学科的重要组成部分,又具有相对独立的研究特色和部门法学地位。

本课程教案一是在遵循教材编写的基础上,力求反映教案运行规律,比较完整准确地展示婚姻继承法学的基本知识要点。

二是围绕现行法律渊源层面的规范体系,着重对具体制度进行理论和应用的阐述。

三是通过介绍学者的立法建议,开拓学生的知识面,加深理论深度,赋予课堂一定的新意。

四是总结专家学者的教案与研究经验,加上个人的观点,在亲属关系的法律事实、无效婚姻、配偶身份权、扶养、离婚、继承等问题上步入了一些新的内容和知识,引导学生进行广泛的思维,拓宽学生的知识面,提高理论深度。

三、对先修课的要求学生在学习本课之前,应先学习:法律基础四、本课程教案内容、基本要求和学时分配建议(总学时数)教案基本要求分三级:—掌握,—理解,—了解。

本课程教案总时数:学时第1章婚姻家庭学说概述(学时).婚姻家庭概述().婚姻家庭制度及其历史类型()第2章婚姻家庭法概述(学时).婚姻家庭法的概念().婚姻法的调整对象及其性质().婚姻家庭法的特点().婚姻家庭法与其他法律的关系()第3章亲属关系(学时).亲属概念和特征().亲属的种类及范围().亲系与亲等().亲属关系的发生、效力和终止()第4章婚姻法基本原则(学时) .基本原则概说().婚姻自由().一夫一妻().男女平等().保护妇女、儿童和老年人的合法权益().计划生育().对夫妻互相忠实、家庭成员敬老爱幼的倡导性规定()第5章婚姻的成立(学时).结婚制度概述().结婚的实质要件().结婚程序().无效婚姻与可撤销婚姻().与结婚制度相关的几个问题()第6章婚姻效力(学时).婚姻效力概述().夫妻人身关系().夫妻财产关系()第7章亲子关系(学时).概说().婚生子女().非婚生子女().继子女().祖孙关系和兄弟姐妹关系()第8章收养法(学时).收养制度概述().收养制度的基本原则和意义().收养的成立().收养成立的效力().收养关系的终止()第9章离婚(学时).概述().协议离婚(登记离婚)()。

婚姻法教学大纲(范例二)

婚姻法教学大纲(范例二)

教学大纲范例二《婚姻家庭法学》课程教学大纲英文译名:Marriage and Family Legislation学分数:2学分总学时数:34学时一、课程性质与适用对象婚姻家庭法学作为集理论知识和实践操作于一体的法学课程,既是民商法学科的重要组成部分,又具有相对独立的研究特色和部门法学地位,是我校法学专业的限定选修课。

婚姻家庭法调整的婚姻家庭关系是一种最广泛、最普遍的社会关系,随着社会的发展,婚姻家庭关系日趋复杂,其在我国法律体系中占有重要位置,在司法实践中的地位也很突出。

因此,学习、掌握婚姻家庭法学,对实现“复合型的法学应用人才”的培养目标有着重要意义。

二、课程教学目的和任务通过本课程的学习,使学生正确理解婚姻家庭法领域的基本概念,掌握相关法律制度和法律规定,最终实现使学生能够运用所学知识对实际问题进行综合分析,从而初步具备解决婚姻家庭法领域一般法律问题能力的目的。

三、课程基本要求通过采用讲授与案例分析、课堂讨论相结合的教学方式,使学生正确理解婚姻家庭法领域的基本概念,掌握有关婚姻家庭法的法律制度、法律关系和与此相关的法律现象,其中重点掌握亲属制度、结婚制度、家庭关系、离婚制度、收养制度等具体制度,了解我国婚姻家庭法的具体规定和《婚姻法》修改的有关情况,并能运用所学知识对实际问题进行综合分析,初步具备解决婚姻家庭法领域一般法律问题的能力。

四、课程内容绪论教学目的要求:认识婚姻家庭法学在法学体系中的地位;了解学习本学科的意义及本学科的基本内容和学习方法。

教学时数:2学时教学内容:一、课程的名称和内容二、学习本学科的意义(一)婚姻家庭法在法律体系中占重要位置(二)婚姻家庭法在司法实践中占重要地位(三)在婚姻法的修改过程中,学习婚姻家庭法学便于研究和思考三、学习方法第一章婚姻家庭制度和婚姻法教学目的要求:学习马克思主义关于婚姻家庭的主要观点;认识婚姻家庭的本质和发展规律;了解婚姻家庭法的概念、对象和特点及历史发展。

婚姻家庭法学教学大纲

婚姻家庭法学教学大纲

《婚姻家庭法学》教学大纲第一章婚姻家庭法概论【本章重点】在漫长的人类社会演进过程中,婚姻家庭现象是重要的社会现象。

应重点掌握婚姻家庭的法律涵义;婚姻家庭制度的历史沿革。

【基本知识点】第一节概述一、婚姻家庭概述二、婚姻家庭的历史沿革三、婚姻家庭的属性第二节婚姻家庭制度及历史类型一、婚姻家庭制度的概念二、婚姻家庭制度的历史类型(一)蒙昧时期早期—乱婚(二)蒙昧时期晚期—群婚制(三)野蛮时期的婚姻家庭形态—对偶婚制(四)文明社会的婚姻家庭形态—一夫一妻制第三节婚姻家庭法的概念和调整对象一、婚姻家庭法的概念二、婚姻家庭法是调整婚姻关系、家庭及其他近亲属关系的发生、终止及婚姻家庭法律关系主体间权利义务关系的法律规范的总和。

二、婚姻家庭法的调整对象三、婚姻家庭法的特点四、婚姻家庭法的效力范围第四节婚姻家庭法的历史发展一、古代社会的婚姻家庭法二、近代社会的婚姻家庭法三、现代社会主义国家的婚姻家庭法第五节中国婚姻家庭立法的历史演变一、中国古代婚姻家庭立法的概况二、半殖民地半封建社会婚姻家庭立法三、新中国成立之前各革命根据地婚姻家庭立法四、新中国婚姻家庭立法第二章亲属制度【基本知识点】第一节亲属制度概述及种类一、亲属在古代的释义二、亲属的概念与特征三、亲属与家属、家庭成员的区别四、亲属的种类(一)我国古代亲属的分类(二)我国现代亲属的分类:配偶、血亲、姻亲。

第二节亲系和亲等(一)亲系男系亲和女系亲。

父系亲和母系亲。

直系亲和母系亲。

长辈亲、晚辈亲、平辈亲。

(二)亲等及其计算方法亲等的概念。

罗马法的亲等计算法。

寺院法的亲等计算法。

我国婚姻法中的代数计算法。

第三章我国婚姻家庭法的基本原则第一节婚姻自由原则【基本知识点】一、婚姻自由的概念二、婚姻自由原则的发展三、婚姻自由原则的限制性法律规定第二节一夫一妻制原则一、一夫一妻制的概念二、保护一夫一妻制的限制性法律规定第三节男女平等原则一、男女平等的概念二、男女平等原则在婚姻家庭法中的体现第四节保护妇女、儿童和老人合法权益原则一、保护妇女合法权益原则二、保护儿童的合法权益三、保护老人的合法权益四、禁止家庭暴力、禁止家庭成员间的虐待和遗弃第五节计划生育原则一、计划生育的概念和意义二、计划生育的要求三、违反计划生育的法律责任第四章结婚制度第二节结婚制度概述【基本知识点】一、结婚的概念二、结婚制度的历史发展第二节结婚的实质要件一、结婚的必备要件二、结婚的禁止条件第三节结婚程序一、结婚程序概述二、结婚登记程序第四节婚姻的无效与撤销一、无效婚姻二、可撤销婚姻三、婚姻无效和被撤销的法律后果第五节婚约一、婚约的概述二、关于因解除婚约而引起的财务纠纷四、关于一方为现役军人的婚约第六节事实婚姻与姘居一、事实婚姻与姘居概述二、国外立法对事实婚姻的态度三、我国对待事实婚姻与姘居的态度第五章婚姻的效力第一节婚姻的效力概述【基本知识点】一、婚姻效力的概念二、夫妻关系立法的演变三、我国婚姻法对婚姻效力的基本原则第二节夫妻人身关系夫妻的人身关系(一)夫妻的姓名权(二)夫妻的人身自由权(三)夫妻的计划生育义务(四)夫妻的家事代理权(五)婚姻住所决定权(六)同居的权利和义务第三节夫妻的财产关系一、夫妻财产制夫妻婚后所得共同制、夫妻个人财产制、约定财产制。

《婚姻家庭法》教学大纲

《婚姻家庭法》教学大纲

《婚姻家庭法》教学大纲第一章:引言婚姻家庭是人们生活中至关重要的一部分,而《婚姻家庭法》作为我国婚姻家庭领域的主要法律法规,对于维护社会稳定、保护妇女和儿童权益以及促进家庭和谐起着重要作用。

本教学大纲将系统地介绍《婚姻家庭法》的基本概念、主要内容以及相关法律条文,旨在帮助学生全面了解和掌握我国婚姻家庭法律制度,培养学生的法律意识和家庭观念,为未来的社会生活提供法律支持和指导。

第二章:婚姻与家庭的基本概念1. 婚姻的定义与特征婚姻作为一种社会关系,是指男女双方通过合法程序建立的夫妻关系。

本节将介绍婚姻的法律定义、婚姻的特征以及婚姻的法律效力。

2. 家庭的定义与组成家庭是社会基本单位,是由一对夫妻及其子女构成的。

本节将介绍家庭的法律定义、家庭的组成要素以及家庭的法律地位。

第三章:婚姻的建立与解除1. 婚姻的建立婚姻的建立需要符合一定的法定条件和程序。

本节将介绍婚姻的民事登记程序、婚姻的无效与撤销、婚前协议等相关内容。

2. 婚姻的解除婚姻的解除包括离婚和死亡两种情况。

本节将介绍离婚的法律程序与要求、离婚的效力和离婚后的权利义务调整。

第四章:夫妻关系的权利与义务1. 夫妻的平等权利婚姻法保障夫妻双方平等享有婚姻中的权利和义务。

本节将介绍夫妻的人格尊严权、财产权、隐私权等平等权利。

2. 夫妻的财产制度夫妻在婚姻中的财产分配与管理是婚姻家庭法律的重要内容。

本节将介绍夫妻财产的分类、夫妻共同财产的管理与分割、夫妻个人财产的保护等相关内容。

3. 夫妻的赡养义务与抚养权夫妻在婚姻中还有相互扶养与子女抚养的义务和权利。

本节将介绍夫妻的赡养义务、子女的抚养权与监护权以及离婚后的赡养与抚养问题。

第五章:婚姻家庭暴力与保护1. 婚姻家庭暴力的概念与表现形式婚姻家庭暴力是一种侵犯妇女和儿童权益的严重问题。

本节将介绍婚姻家庭暴力的概念、形式以及对受害人产生的伤害。

2. 婚姻家庭暴力的预防与保护婚姻家庭法律对于婚姻家庭暴力的预防和保护进行了明确规定。

《婚姻家庭法》教学大纲

《婚姻家庭法》教学大纲

课程英文名称:课程编号:学时:学分:课程教学对象本课程教学对象为五邑大学全校对婚姻家庭法有兴趣地学生.二、课程性质、目地和任务本课程是全校公选课.婚姻继承法学作为集理论知识和实践操作于一体地法学课程,既是民商法学科地重要组成部分,又具有相对独立地研究特色和部门法学地位.本课程教学一是在遵循教材编写地基础上,力求反映教学运行规律,比较完整准确地展示婚姻继承法学地基本知识要点.二是围绕现行法律渊源层面地规范体系,着重对具体制度进行理论和应用地阐述.三是通过介绍学者地立法建议,开拓学生地知识面,加深理论深度,赋予课堂一定地新意.四是总结专家学者地教学与研究经验,加上个人地观点,在亲属关系地法律事实、无效婚姻、配偶身份权、扶养、离婚、继承等问题上步入了一些新地内容和知识,引导学生进行广泛地思维,拓宽学生地知识面,提高理论深度. 个人收集整理勿做商业用途三、对先修课地要求学生在学习本课之前,应先学习:法律基础四、本课程教学内容、基本要求和学时分配建议(总学时数)教学基本要求分三级:—掌握,—理解,—了解.本课程教学总时数:学时第1章婚姻家庭学说概述(学时).婚姻家庭概述().婚姻家庭制度及其历史类型()第2章婚姻家庭法概述(学时).婚姻家庭法地概念().婚姻法地调整对象及其性质().婚姻家庭法地特点().婚姻家庭法与其他法律地关系()第3章亲属关系(学时).亲属概念和特征().亲属地种类及范围().亲系与亲等().亲属关系地发生、效力和终止()第4章婚姻法基本原则(学时).基本原则概说().婚姻自由().一夫一妻().男女平等().保护妇女、儿童和老年人地合法权益()个人收集整理勿做商业用途.计划生育().对夫妻互相忠实、家庭成员敬老爱幼地倡导性规定()个人收集整理勿做商业用途第5章婚姻地成立(学时).结婚制度概述().结婚地实质要件().结婚程序().无效婚姻与可撤销婚姻().与结婚制度相关地几个问题()个人收集整理勿做商业用途第6章婚姻效力(学时).婚姻效力概述().夫妻人身关系().夫妻财产关系()个人收集整理勿做商业用途第7章亲子关系(学时).概说().婚生子女().非婚生子女().继子女().祖孙关系和兄弟姐妹关系()个人收集整理勿做商业用途第8章收养法(学时).收养制度概述().收养制度地基本原则和意义().收养地成立().收养成立地效力().收养关系地终止()个人收集整理勿做商业用途第9章离婚(学时).概述().协议离婚(登记离婚)().裁判离婚(诉讼离婚)()个人收集整理勿做商业用途第10章离婚效力(学时).离婚对夫妻身份关系地效力().离婚在夫妻财产关系上地效力()个人收集整理勿做商业用途.离婚时地救济方式()第11章继承法概述(学时).继承概述().继承制度地沿革().我国继承法基本原则().继承权().遗产地概念、特征及其范围().继承权地诉讼时效()第12章法定继承(学时).法定继承地概念和适用范围().法定继承人地范围和继承顺序().代位继承与转继承().法定继承人之间地遗产分配()第13章遗嘱继承(学时).遗嘱继承概述().遗嘱地形式、内容和有效条件().遗嘱地变更、撤销和执行()个人收集整理勿做商业用途第14章遗赠和遗赠扶养协议(学时)个人收集整理勿做商业用途.遗赠().遗赠扶养协议()第15章遗产地处理(学时).继承地开始().遗产地分割和遗产债务地清偿().无人继承遗产地处理()个人收集整理勿做商业用途五、教材及参考书理论课教材夏吟兰. 婚姻家庭继承法[M].北京:中国政法大学出版社,主要参考文献[].巫昌祯.婚姻与继承法学[M].北京:中国政法大学出版社,[].杨大文. 婚姻家庭法[M].北京:中国人民大学出版社,[].王洪. 婚姻家庭继承法精要与依据指引[M]北京:人民出版社,个人收集整理勿做商业用途六、考核方式以开卷考试为主,结合平时作业及课堂表现综合评定成绩.执笔人:向皓山编写日期:。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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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婚姻家庭法》课程教学大纲
一、《婚姻与家庭法》课程说明
(一)课程代码:02130030
(二)课程英文名称:Marriage and Family Law
(三)开课对象:法学专业
(四)课程性质:
婚姻与家庭法学是法学本科专业学生的专业任选课程。

它作为集理论知识和实践操作于一体的法学课程,既是民商法学科的重要组成部分,又具有相对独立的研究特色和部门法学地位。

对本课程的学习,可以使法学专业学生的法学知识更加系统化。

本课程的前导课程有:法理学、宪法学、民法学等专业基础课。

本课程的后续课程有:商法学、刑法学、行政法学、诉讼法学等专业基础课。

(五)教学目的:
开设本课程的目的在于使学生系统掌握婚姻与家庭法学基本理论体系并对婚姻与家庭法学的各项具体制度有较为深刻的理解和认识,并在此基础上具备较为熟练地运用婚姻与家庭法学理论解决实际问题的能力。

(六)教学内容:
本课程主要包括婚姻与家庭法概述、亲属关系原理、婚姻的成立、婚姻的效力、婚姻的终止、收养、救助措施及法律责任等几个部分。

通过教学的各个环节使学生达到各章中所提的基本要求。

讲授时应注意与现行法律及司法解释的协调。

(七)学时数、学分数及学时数具体分配
学时数:32学时
学分数:2学分
(八)教学方式
以多媒体课堂教学为主,组织模拟法庭、课堂讨论为辅。

(九)考核方式和成绩记载说明
考核方式为考试。

学生期末成绩由平时成绩和期末考试成绩两部分组成,分别占总评成绩的40%和60%。

二、讲授大纲与各章的基本要求:课程教学内容及教学要求
第一章导论:婚姻家庭与社会制度
教学要点:使学生对婚姻家庭的概念、本质、社会职能以及婚姻家庭制度在社会制度中的地位、人类两性血缘关系的社会形式产生、演变和发展的规律及各阶段的特点等基础知识,有较为全面深刻的理解和掌握。

教学内容:婚姻家庭的一般概念、法律概念;自然属性和社会属性、社会职能、婚姻家庭制度的历史类型。

第二章婚姻家庭法的历史发展
教学要点:学生掌握婚姻家庭法从其全部历史发展来看可分为两大类型:一是古代型的婚姻家庭法,即奴隶制和封建制国家的婚姻家庭法;二是近现代型的婚姻家庭法,即资本主义和社会主义国家的婚姻家庭法,并了解不同历史阶段、不同国家或地区的婚姻家庭法的共性及各自特性。

教学内容:中国古代婚姻家庭法、古代罗马的婚姻与家庭法、近现代婚姻家庭法、1950年《婚姻法》的颁行和贯彻、1980年《婚姻法》对婚姻家庭立法的发展、《婚姻法》的修正和修正后的《婚姻法》。

第三章婚姻家庭法概述
教学要点:掌握婚姻与家庭法是民法的子部门法,民法基本原则对其有指导和规范作用。

同时,婚姻与家庭法又以自己特定的调整对象和基本原则区别于其他法律部门,构成了民事法律范畴中相对独立的重要组成部分,有自己特定的调整方式。

并理解其以《婚姻法》为主干,以《收养法》为配套,以其他不同效力层次的法律渊源为补充而构成的一个开放的系统和内在统一连贯的整体。

教学内容:婚姻家庭法的概念和调整对象、婚姻家庭法的渊源、婚姻家庭法在法律体系中的地位、婚姻家庭法与其他法律部门的关系、婚姻家庭法的基本原则。

第四章亲属关系原理
教学要点:指导学生把握两个方面:一是亲属关系的社会结构和运行方式;二是亲属关系的法律属性。

本章所说的亲属关系,虽然没有实体性权利义务内容,但对婚姻与家庭法具有通用的整体规范效力。

要求学生具体掌握亲属的种类、范围、亲系和亲等、亲属关系的发生和消灭等。

教学内容:亲属的法律含义和特征、亲属的分类、亲等计算、亲属身份行为的特点、亲属关系的发生和终止、亲属关系的法律效力
第五章婚姻的成立
教学要点:学生在理解合法性是婚姻的本质属性的基础上,重点掌握婚姻的成立涉及到子女、家庭和社会的利益,必须由法律手段加以调整。

在此原则指导下,学生应把握我国《婚姻法》及相关法律对婚姻成立要件、婚姻成立程序、无效婚姻和可撤销婚姻的确认及其法律后果等问题的具体规定。

教学内容:婚姻成立的概念和特征、婚姻成立的条件、婚姻成立的程序、无效婚姻和可撤
销婚姻的种类、婚姻无效和被撤销的法律后果。

第六章婚姻的效力
教学要点:要求学生把握婚姻效力在婚姻家庭法上集中表现为两个方面:一是配偶身份权,二是夫妻财产制。

配偶身份权渊源于婚姻的内在属性和社会功能,植根于人伦道德秩序,最终外化为法律规范,反映了人类对婚姻的文明自觉和理性把握。

夫妻财产制是配偶身份关系的物化表现和对婚姻家庭这一身份共同体的财产性法律规制,在现代市场经济环境下具有独特的制度价值和很强的实践意义。

教学内容:夫妻在家庭中的法律地位、配偶身份权的内容、夫妻财产制的类型、我国现行的法定夫妻财产制、我国现行的约定夫妻财产制。

第七章婚姻的成立
教学要点:要求学生不仅能从宏观上把握离婚原则的历史变迁及其社会和法律进步意义,而且能从微观层面上具体把握离婚原因的认定及其实践操作和离婚的法律后果。

教学内容:婚姻终止的原因、我国离婚立法的指导思想、协议离婚的条件和程序、诉讼离婚的程序、判决离婚的法定理由、离婚时的财产分割和子女抚养。

第八章亲权与亲子关系
教学要点:要求学生掌握我国《婚姻法》及其相关法律规定的父母子女间的权利和义务关系,以及婚生子女的推定和否认、非婚生子女的准正和认领、人工生育子女的法律地位、共同亲权原则和亲权的内容等。

了解关于亲权和监护这两个制度的相关理论及我国设立亲权制度的可行性。

教学内容:亲权的概念和特征、亲子关系的种类、父母子女间的权利和义务。

第九章收养
教学要点:要求学生掌握收养的基本理论及现行《收养法》的相关规定:收养的原则、收养关系的成立、收养的效力、收养关系的解除、法律责任等,即:对收养法律关系有较为具体的认识。

教学内容:形式意义上的收养法和实质意义上的收养法、收养法的基本原则、收养关系成立的法定条件及法定程序、收养关系的法律效力、收养关系的解除。

第十章扶养
教学要点:理解亲属扶养担负着对“弱者”给予保障的重要角色,扶养制度是“弱者”保护体系中的重要法律制度。

指导学生不仅要从伦理意义上认识扶养,更要在掌握扶养制度的各项具体规定的基础上,从法学理论的高度重新认识扶养制度。

教学内容:扶养的含义、扶养的特点、我国现行扶养模式、我国扶养立法的完善。

第十一章监护
教学要点:理解、把握监护制度的设立目的,这是学习监护制度的前提。

理解监护的性质以及监护内容的法定性。

在这些理论认识的基础上,掌握《民法通则》对监护人的权利义务与责任及监护的终止与撤销的规定,并结合“亲权与亲子关系”一章的学习,思考亲权制度与监护制度的关系。

教学内容:监护的概念种类和法律特征、监护的设立、监护人的权利义务与责任、监护的终止与撤销。

第十二章救助措施与法律责任
教学要点:本章教学虽以讲授“责任”为主,使学生掌握妨害婚姻家庭关系的法律责任及对受害人的救助措施;但也应结合前述各章涉及的婚姻家庭关系的各项权利、义务,对婚姻家庭法有一个全面的总结和复习。

教学内容:救助措施、离婚过错损害赔偿责任的构成要件、婚姻家庭民事裁判的执行、妨害婚姻家庭的刑事责任。

三、推荐教材和参考书目
1.《亲属法》杨大文主编中国人民大学出版社 2004版
2、《亲属法》杨大文主编法律出版社1997年版
3、《美国现代婚姻家庭制度》夏吟兰著中国政法大学出版社1999年版
执笔人:李军政审核人:李仲文审定:法学院。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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