法学概论课程教学大纲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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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法学概论》课程教学大纲

第一部分课程说明

一、课程的性质和任务

法学概论是开放教育行政管理专业专科段的选修课程之一。

法学概论是一门范围广泛、体系完整、内容丰富、概括性高的法律学科。它集宪法、法理、行政法、民法、刑法、经济法、商法、诉讼法、跨国法律等于一身,其内容注意结合市场建设和构建和谐社会的需要,通俗易懂,其目的是为了增强非法学专业人士的法律意识,提高他们的综合素质,提高分析问题、解决问题的综合能力。在现代法治社会,也有利于普法工作的顺利开展。

二、课程教学的基本要求

学习法学概论,要在掌握各有关法律规则的制度理性(即有关“为什么”的问题)和操作技术(即有关“如何做”的问题)的基础上,全面、准确地了解各有关规则的涵义和它们的相互联系,以便融会贯通,付诸应用。

三、教学方法

1.掌握各主要部门法律制度的内在体系和基本概念,从整体上了解各部门法的特点及其在市场经济法律体系中的地位。

2.以规则为中心,准确地把握原理,研究实际应用中的问题,在理解和运用上多下功夫。

3.紧密联系实际,通过调查研究、阅读资料和实习等多种方式,尽可能多地接触相关的实例,增加实感。

4.开展案例教学,结合我国审判中的实例,组织学生进行讨论,以提高应用所学知识分析问题、解决问题的能力。

第二部分媒体使用和教学过程的建议

一、学时

本课程5学分,学时90,一学期开设。

二、多媒体的教材

1. 文字教材

本课程文字教材即主教材,这是教学的基本依据,其内容是教学大纲所规定的教学基本内容。本课程主教材为法律出版社出版的由吴祖谋、李双元主编的《法学概论》(第十一版)。本教材体系完整,内容充实,概念准确,文字简炼,举例和引证适当,适合行政管理专业的成人在职学习的需求。

2.视频资源

本课程为学员提供了双向视频资源,共20讲,但由于教材采购原因,本学期新换教材,因此学员在看视频资源时可以有选择性地参考学习,切不可盲目地吸收。

三、教学环节

1. 自学

自学是远程教育课程的主要学习手段。学生应高国度重视自学环节,增强自学的自觉性和主动性,同时也要不断总结和交流经验,努力提高自学的能力。现代教育是终生教育。提高学生的自学能力是现代学历教育的一个重要目标。自学以读书为主。所读之书,除了文字教材外,还可以包括一些课外参考资料。

2. 讨论课

讨论课是学生消化书本知识和授课内容,训练法学思维和实务技能的重要环节,讨论课由辅导教师组织实施。各地辅导教师应当熟悉教学大纲和文字教材,深入钻研和掌握教学内容,认真准备。讨论课应围绕教学重点,选择重要的专题或案例,组织学生集体讨论。在讨论中,辅导教师应注意以下几点:①发现和培养学生中的学习骨干,发挥他们在讨论中的带头作用;②在讨论过程中,教师要随时提出问题,进行启发引导,并避免学生脱离教学目的的要求而在一些枝节问题上陷入无休止的争论;③教师要平等地与学生讨论,尊重并鼓励学生的独立思考和独立见解,教师可以发表自己的意见,也可以进行总结,但不要把自己的见解当作唯一正确的结论强加给学生;④讨论之后,可以给学生推荐一些有关的参考资料。

3. 作业

作业是学生巩固和检验所学知识和能力的有效手段。在文字教材和其他辅导材料中将提供必要的论述题和案例。在论述体作业中,学生应学会围绕题目建立论点,组织论据,展开论证,做到论点正确,论证清晰,论据充分,并力求观点

鲜明,逻辑严密,文字精炼,语言生动。在案例题作业中,学生应善于把握基本案情,抓住关键事实,理清法律关系,正确运用规则,严密分析,准确判断,并注意运用效率、公平和诚实信用的理念进行价值评断。地方电大的辅导教师可以适时对学生作业进行检查和讲评,公布优秀作业,组织学习经验交流。

4. 考核

考核是对学生学习效果的检验和评价。考核主要检测学生对本学科基本概念、基本制度、基本规则的理解、掌握和运用程度,并附带评估学生通过本课程的学习在分析能力、表达能力和解决问题的能力的水平。

考核由形成性考核和终结性考核两部分组成。形成性考核成绩占总成绩的30%,终结性考核占70%。

考试由辽宁电大统一出题,统一标准。

第三部分教学内容和教学要求

第一章法的一般原理

教学内容:

第一节法的起源、本质和基本特征

一、法的起源

二、法的本质

三、法的基本特征

四、法的定义

第二节法的规范、渊源、分类和历史类型

一、法的规范

二、法的渊源

三、法的分类

四、法的历史类型

第三节法与其他社会现象的关系

一、法与经济基础

二、法与政治

三、法与道德

教学重点:重点掌握法的本质及特征、法的定义、法的规范、法的类型与法的渊源。

教学要求:本章主要讲述我国法的基本原理,要求重点掌握法的本质及特征、法的定义、法的规范、法的类型与法的渊源,了解法的起源和历史类型、法与其他社会现象的关系。

第二章我国社会主义法

教学内容:

第一节我国社会主义法的产生和本质

一、我国社会主义法的产生

二、我国社会主义法的本质

三、社会主义法与中国共产党的政策

四、社会主义法与社会主义道德

五、社会主义法与客观规律

第二节我国社会主义法的制定

一、法的制定的概念

二、我国社会主义法制定的指导思想和基本原则

三、我国主义法的制定权限

四、我国社会主义法制定的程序

五、我国社会主义法的渊源

六、我国社会主义法的部门

七、我国社会主义法的体系

第三节我国社会主义法的实施

一、法的实施的的概念和方式

二、我国社会主义法的适用

三、法的效力、法的解释和法的冲突

四、我国国社会主义法的遵守

五、违法和法律责任、法律制裁

六、我国社会主义法律关系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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